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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巢-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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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拉尔德·蔡、欧文·雅各布斯和哈夫特与普里兹克家族。
恩杰尔在有些方面与米尔肯有相似之处。他们把成功的富商戏称为“白人小子”,对这种人他们关注不多。对于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来说,他们需要的是像赫布·哈夫特这样的客户。哈夫特雪白的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留着锥形发型,看上去像星路历程(Star??Trek)里的人物。他曾经一贫如洗,在华尔街上被大多数人嘲笑,但他渴望出人头地,用恩杰尔的话说,他“憋住一肚子火”。恩杰尔喜欢身材不高、婚姻不顺和命运多舛的客户,这些人是他理想的进攻目标。
恩杰尔和米尔肯知道如何利用这种人的自尊心和挫折感。人生坎坷者总是渴望战胜对手,超越他人,他们要朝最好、最大、最富去努力。在恩杰尔看来,只有两件事可以激发这些客户,一是下次交易,一是下次性征服。此无他,只是人性使然。
在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里,不是每个人都认同这种方法。恩杰尔虽以给公司引进新业务受到称赞,但他有个外号叫“烂货王子”。他被认为是“公司皮条客”,喜欢为重要客户(如法利工业公司的威廉·法利)安排异性约会。有一次,恩杰尔应邀对公司新进员工发表讲话,主题是如何开发新业务,他在介绍经验时说:“美国的生意人喜欢女人,找到了小姐你就找到了客户。”
维克托·波斯纳最后成为恩杰尔的最大客户之一,而恩杰尔成了波斯纳和米尔肯之间的中间人。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米尔肯迁往贝弗利山之前,波斯纳就已经开始投资米尔肯的垃圾债券。到80年代初,无论米尔肯发行什么债券,波斯纳都会照单购买。
但是,约瑟夫对波斯纳这个人不太放心,指示公司的高级金融业务员斯蒂芬·韦恩罗思对波斯纳的财务结构进行分析。分析结果令人震惊:波斯纳已停止在旗下大多数公司召开年会,而且在财务成果上报中不断违规操作。他的个人收入(包括从他的私人公司里挣的钱)比对外公开的要多得多,1984年达2300万美元,而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都不好。按韦恩罗思的说法,波斯纳正在“把黄金变成废铁”。如果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销售的债券出现问题,公司声誉肯定蒙受损失。
波斯纳在利用莎伦钢铁公司袭购其他公司方面胃口很大。在高峰时期,莎伦钢铁公司拥有四十多家公司的股票。波斯纳要对它们发起袭击行动,买下它们的全部股票,或把它们收编旗下。为此,他需要大量的额外资金,而这要靠现有公司的盈利来筹集是远远不够的,就是在钢铁工业的好年头也不行。
这里有一个波斯纳收购费斯克拜奇(Fischbach)公司的例子。该公司是纽约的一家建筑公司,波斯纳想把它与自己的宾夕法尼亚工程公司合并,但这次收购行动出师不利,一波三折。1980年,波斯纳已拥有超过5%的费斯克拜奇公司股票,他向证交会提交了一份申明股票持有情况的13-D报告表,接着威胁费斯克拜奇公司,说要对它进行恶意兼并。但费斯克拜奇公司勇敢反击,称要以反托拉斯和其他理由对波斯纳提起诉讼。于是,波斯纳被迫与该公司签署了一个让他现在还后悔不迭的限时协定。按照协定,他承诺不再增购费斯克拜奇公司的股票,除非有其他人对该公司发起袭购,或有其他人提交13-D报告表,申明对该公司的股票拥有量超过10%。
波斯纳把这个情况给米尔肯和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讲了,并称他无论如何要夺取费斯克拜奇公司的控制权。他提出要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为宾夕法尼亚工程公司承销债券,这样,一旦限时问题解决,他就利用筹得的资金收购费斯克拜奇公司。米尔肯一定认识到他有能力满足波斯纳的这个要求,从而为他和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赚取大笔承销费。第二章
1983年12月,执行官(Executive)人寿保险公司向证交会提交了13-D报告表,报称它拥有13%的费斯克拜奇公司股票,这已足以结束波斯纳与费斯克拜奇公司签订的限时协定。碰巧的是,执行官人寿保险公司的老板是弗雷德·卡尔,他是米尔肯最早的支持者之一,持有多种米尔肯承销或发行的垃圾债券。卡尔依靠米尔肯造市和维持债券的流动性。他是米尔肯最忠实的客户之一,一般对米尔肯言听计从。不管发生什么,费斯克拜奇公司的股票没有什么风险。米尔肯知道,纵然卡尔不收购该公司,波斯纳最终也要收购它。
无论波斯纳、米尔肯和卡尔想得多好,他们显然忽视了一个主要问题,虽然这个问题是技术性的。因为执行官人寿保险公司是保险类公司,它应该向证交会提交13-G报告表,而不是13-D报告表。费斯克拜奇公司警告波斯纳说,因为限时协定只有在有人提交13-D报告表时才可中止,所以在目前情况下这个协定仍然有效,并称它要提请法院对此做出判决。无论这场争论的是非曲直如何,费斯克拜奇公司至少要成功地将整个问题诉诸法庭了,收购费斯克拜奇公司又要被迫搁浅。这场威胁客户投资潜力的诉讼没有结果,米尔肯就不能发售债券。于是,波斯纳和米尔肯极为愤怒。
米尔肯决定亲自操作这件事情。他要给布斯基打电话。像往常一样,他的电话直接就接通了。布斯基立即拿起话筒,仔细地听米尔肯讲。米尔肯让他(准确地说是“命令他”)大量买进费斯克拜奇公司的股票。毕竟,最近米尔肯给布斯基融进了很多资金,布斯基欠他人情。
米尔肯选择通过布斯基来解救波斯纳摆脱限时协定。他指示布斯基囤积费斯克拜奇公司的股票和可兑换债券,但不要一下子买很多,而要慢慢地、一点一点地买进,以免引起过多注意。米尔肯向布斯基保证说,波斯纳会宣布收购费斯克拜奇公司,从而刺激股价上扬,使布斯基获利。如果这种情况没有发生,米尔肯也担保布斯基不受任何损失。看来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于是布斯基在1984年5月4日开始买进。他按照米尔肯的吩咐,在买进量接近10%时暂停一下。接下来,7月9日,他又直接从米尔肯那里购入了14.5万股。这样,布斯基买进的费斯克拜奇公司股票达到了可使波斯纳与该公司签署的限时协定中止的数量。接着,他向证交会提交了申报股票拥有情况的13-D报告表,当然没有说是米尔肯让他买的,也没有提米尔肯给他做过不让他受损的保证。
看到这种情况,一般人都会错误地认为布斯基真地对费斯克拜奇公司有兴趣,他们会猜想他(或别人)即将要对该公司发起收购。按照规定,拥有某公司股票超过5%都必须向证交会提交13-D报告表,其目的就是公开说明一个公司的股票正在出现囤积现象(囤积量超过5%),以此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报告表提交者还必须披露投资该股票的目的,包括说明是否考虑继续增购。当有人提交13-D报告表时,每个人都会注意:一场收购战可能即将开始。这时,该只股票的价格通常都会上涨。因为投资者非常倚重13-D报告表,所以在提交13-D报告表方面弄虚作假是一种犯罪。
这方面一般不会让布斯基太费脑子,因为在13-D报告表上违规很少有受到起诉的。让他更焦虑的是,尽管米尔肯当初预测时很自信,但费斯克拜奇公司的股价现在却一直在下降,从他开始购买时的35美元左右下降到了25美元左右。米尔肯和他的同事们继续一个劲儿给布斯基打保票,说他的损失会得到弥补。
前些时间,米尔肯要布斯基大量买进哥伦比亚储蓄信贷银行的股票,这是又一家深获米尔肯信赖的垃圾债券购销商。他没有向布斯基解释购买的原因,只是承诺说如果有损失他会给予补偿。布斯基答应了。在购买这只股票的过程中,布斯基让他的主管会计穆拉迪安建立了一份不让其他人知道的秘密文件,就像那份“荨麻酒”文件一样。穆拉迪安把这份文件用红线扎起来,注上“专案”二字。现在,布斯基又把穆拉迪安叫来,要他把购买费斯克拜奇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也记录下来,包括花费的成本和交易的利润或损失,然后把它们集中存放在“专案”文件夹里。由于费斯克拜奇公司的股票继续稳跌不止,布斯基从穆拉迪安的纪录中发现,他的损失在继续增加。
布斯基越来越坐不住了,最后在11月28日那天给米尔肯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亲爱的迈克:请查收随信所附的迄止1984年11月27日(包括此日)之有关情况明细表。”信中接着说:“我觉得应当解决附表中所列的所有问题了。”米尔肯收到信后,回复的方式是安排了几起使布斯基获利的交易,再次表明他在垃圾债券市场上具有呼风唤雨的能力。(这些交易涉及的都是米尔肯可以自主定价的证券,交易量都不大。)但这几起交易要想抵消布斯基现在所受的巨大损失,那是杯水车薪。
与此同时,这项米尔肯借布斯基解救波斯纳摆脱限时协定的计划达到了目的。当布斯基买进的费斯克拜奇公司股票超过10%这个界限时,波斯纳与费斯克拜奇公司之间的限时协定无效了。费斯克拜奇公司只好让步,它放弃了上述诉讼,屈从于这个无法避免的现实。波斯纳和米尔肯可以自由地往前进行了。
但是,米尔肯要为波斯纳这么大的一项收购计划筹措资金,这让约瑟夫和韦恩罗思非常担心。约瑟夫派韦恩罗思和另一个公司金融部负责人前往贝弗利山,说服米尔肯不要介入波斯纳对费斯克拜奇公司的收购,并提醒米尔肯波斯纳现正在因骗税问题受到调查。开始时米尔肯表示不服,用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里常说的一句话来争辩:“这笔生意如果德莱克赛尔不做,第一波士顿就会去做。”但慢慢地,他似乎回心转意了,还称赞韦恩罗思对波斯纳的财务结构调查做得好。当韦恩罗思离开时,他觉得已经成功说服了米尔肯退出对费斯克拜奇公司收购案的参与。然而,他哪里知道,米尔肯早已没魂似地陷入了这起收购案,他表现的回心转意不过是装出来的。
紧接着的下个星期,在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贝弗利山分部,费斯克拜奇公司收购案的有关准备工作继续进行,就好像韦恩罗思的贝弗利山之行没有发生过似的。韦恩罗思很失望,向约瑟夫做了汇报。于是约瑟夫打电话亲自跟米尔肯谈。米尔肯坚持认为这起交易不能不做。他引用波斯纳以前的成功收购案做例子,说明承揽这笔生意不会有错,并对约瑟夫说,他还要重视波斯纳的“信息流”。
约瑟夫只是进行了象征性的反对,尽管他知道费斯克拜奇公司的盈利和股价都在下降。他以费斯克拜奇公司市场份额大为理由来说服自己这起交易具有合理性。他坚持要求米尔肯提供的筹资只用于购买费斯克拜奇公司的股票,而不用于波斯纳的其他活动。他还成功地稍微改动了为波斯纳筹款的条件。但是,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了解情况的人都知道:说话算数的是米尔肯,而不是约瑟夫。
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为宾夕法尼亚工程公司直接转销了一批高收益债券,通过这种方式,宾夕法尼亚工程公司在1985年2月筹集到了5600万美元。当然,米尔肯对他与布斯基之间的秘密交易只字不提。如果人们知道这是一起非法阴谋,他们就不会购买这些债券,就是布斯基的铁杆儿客户也不会购买。这些债券很多销给了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的一个老客户——多特·卡梅伦三世(此人原是米尔肯手下的雇员,深得米尔肯关照,后来加入巴斯家族投资合伙公司,在那里经销米尔肯发售的证券),其余大部分由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自己吸收了。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在这起转销业务中获取的服务费为300万美元。
接下来,一切都按米尔肯事先计划的顺利进行。几个月后,布斯基悄悄在伦敦股票交易市场以相当于每股45美元的价格出售了手里的费斯克拜奇公司股票,而这时纽约股票市场上这只股票的价格不到40美元。即使如此,按照布斯基的计算,他仍损失了大约500万美元,不过他相信过段时间会得到补偿。当然,布斯基在给证交会的披露交易情况的例行报告里,没有说明接收他售出股票的买方是谁。事实上,买方是宾夕法尼亚工程公司,它用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给它筹集的资金,以相同的价格和相同的数量买下了布斯基手里的费斯克拜奇公司股票和债券。这种情况是很难在证交会成千上万的交易报告单里被人发现的。米尔肯一定事先预测过,没有人会注意到布斯基出售与宾夕法尼亚工程公司购入之间具有相关性。
当然,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贝弗利山分部注意到了这个情况,甚至该公司纽约总部也注意到了。显然这个买卖是讲不通的:为什么波斯纳明明可以在纽约以较低价格买进股票,却在伦敦市场以高价购买布斯基的股票?韦恩罗思等人讨论了各种可能性,但最后不了了之。没有人想去问米尔肯。
那年晚些时候,费斯克拜奇公司宣布了它的新任董事长,那就是维克托·波斯纳。米尔肯彻底胜利了。波斯纳很快把他的管理风格带到这个公司,大量增加自己的薪水,肆意劫掠公司的资产,大批解雇公司的工人。结果,这个一度红红火火的公司开始日益衰落。
在这起收购过程中,费斯克拜奇公司的俯首称臣在华尔街上没有引起多少套利人和投资者的注意。但是,那些真正了解这起事件的人无不对米尔肯的表现充满敬畏。波斯纳自己作茧自缚,被限时协定绑住动弹不得。这时,米尔肯参与进来,冲破种种障碍,最终使费斯克拜奇公司束手就擒。这就是威力,而这起收购案对米尔肯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就在他策划费斯克拜奇公司收购案的同时,他还操纵波斯纳发起了另一起棘手的收购,这一次直面的是一个更大的对象——纳申纳尔坎(National??Can)公司。
纳申纳尔坎公司是芝加哥的一家大型包装公司,多年来波斯纳一直在不断买进该公司的股票。到1981年,他持有的该公司股票达到38%,成为最大的股东,但他宣称他拥有这些股票只是为了投资。接着,1983年末,大约就是米尔肯开始介入费斯克拜奇公司收购案的时候,纳申纳尔坎公司宣布了一项例常性的债券筹资计划,称将筹资1亿美元,筹资债券决定按该公司惯例由萨罗门兄弟公司承销。
纳申纳尔坎公司的这个决定引起了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贝弗利山分部的不满。看到这笔米尔肯认为应该由他来做的生意要落到一个竞争对手的手里,他不由怒火中烧,决心把它争抢过来。纳申纳尔坎公司必须将这笔筹资债券交给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承销,如若不然,它就会成为波斯纳的又一个刀下之鬼。
波斯纳与纳申纳尔坎公司管理层进行联系,并首次直接干涉他们对公司的运作。他说他对公司计划让萨罗门兄弟公司承销债券感到不满,要公司主管人员就这个问题与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接洽。波斯纳是纳申纳尔坎公司的最大股东,公司主管人员同意了他的要求,在那年12月与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的恩杰尔等人在芝加哥会谈了几次,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提出由它承销纳申纳尔坎公司的筹资债券。但是,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要求的利息成本比萨罗门兄弟公司要求的整整高出一个百分点,弃“萨”(萨罗门兄弟公司)选“德”(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波斯纳显然是在逼使纳申纳尔坎公司接受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
纳申纳尔坎公司主管人员抵抗这种做法。这时,波斯纳直截了当地提出,要么纳申纳尔坎公司以优惠价格全部买下他的股票(一种“绿票讹诈”),要么和他一起参加由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融资支持的股票买断,藉此他最终会拥有公司股票的80%,公司管理人员可以有20%。当然,他无需点明的是,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公司接手,将这些管理人员扫地出门。
纳申纳尔坎公司管理层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丑陋的、赤裸裸的收购挑衅,而这一切是由一次例常性的债券筹资计划引起的。该公司董事长是德高望重的弗兰克·康西丁,他是芝加哥商界的要人,也是中西部精英的典范。波斯纳在与康西丁和公司首席财务官沃尔特·斯特泽尔谈话时,不停地威胁他们。尽管波斯纳在提交的13-D报告中从来没有说过他与其他纳申纳尔坎公司股票持有者结成了圈子,但他现在却一再向公司管理层宣称,超过50%的该公司股票在他的“朋友”手上,这些朋友会听他的指挥。在这种情况下,看来别无他法,纳申纳尔坎公司只好选择与波斯纳一起参加由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支持的股票买断。
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开始紧张准备,以每股40美元安排这起股票买断,这样总额即为大约4.1亿美元。波斯纳现有的股票都是以大大低于40美元的价格买进的,这下他可以大赚一笔,而且最后他将要获得该公司的控制权。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也将收获甚丰,除获得咨询费外,它通过米尔肯发行的垃圾债券会筹得1.5亿多美元,这样按它通常的收费标准,仅融资服务费就达五六百万。
米尔肯等人的收益远不只这些,他们的真正收入隐藏在贝弗利山严格保密的合伙公司账目里。在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贝弗利山分部,以米尔肯为首组建了不少投资合伙公司,目的是让参与者借近水楼台从事私人投资。这些合伙公司以巨额差价来回倒腾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承销的垃圾债券,在债券交易前以优惠发售价买进,而这些债券一开始交易售价就会很快窜升,因此这些合伙公司一直非常红火。在第一批成立的合伙公司中,有一个叫奥托克里克(Otter??Creek)。它建立于1979年,合伙人有米尔肯,他的弟弟洛厄尔,以及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贝弗利山分部享有优惠权的员工,总共37人。参加者都是与米尔肯关系近的人,他们根据要求不准向公司纽约总部的人透露合伙人的名字或其收入情况,以免引起嫉妒。就是约瑟夫也不知道这些合伙公司的活动范围。有一次,韦恩罗思问都谁参加了贝弗利山的合伙人公司,一个米尔肯圈内的人回答说这不关他的事。这些合伙公司的交易活动只受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贝弗利山分部的监管,纽约总部的合规部门过问不了。
在纳申纳尔坎公司一案前,奥托克里克合伙公司基本上只投资垃圾债券和相关证券,如认股证书和可兑换债券,从不投资普通股票。但是,它的交易纪录显示,1983年12月,它买进了5.42万股纳申纳尔坎公司的公开交易的股票。毫无疑问,这些就是波斯纳在威胁纳申纳尔坎公司时经常提起的“朋友”股票的一部分。
纳申纳尔坎公司在1983年圣诞节期间最后决定同意参加由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融资的股票买断,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信息,可能引起股市立即做出反应,因此知道这个消息的有关各方一般都是严格保密的。然而,1984年1月3日,这时距上述决定做出后仅仅几天,还没有公开宣布,奥托克里克合伙公司又买入了1万股纳申纳尔坎公司股票。
1月5日,纳申纳尔坎公司董事会开会,同意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制订的买断计划。就在同一天,奥托克里克又买进了2.13万股纳申纳尔坎公司股票,并在两天后追加了2000股。奥托克里克合伙公司的购股时间“巧”得离奇。据说,这些购股决定都是由米尔肯的弟弟洛厄尔负责的奥托克里克管理小组做出的。
平常,纳申纳尔坎公司股票的平均日交易量只有4000股左右。交易量的突然增加和股价的相应上涨立即使纳申纳尔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们产生一种担忧,他们担心有关信息泄露到了市场上。因此,他们赶紧在1月12日公开宣布了关于参加股票买断的计划。不难预料,该公司的股价应声上扬。
奥托克里克合伙公司在纳申纳尔坎公司做出上述宣布前夕进行的“巧妙”交易引起了纽约股票交易所的注意,交易所对此展开了一次内幕交易调查,要求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提供有关奥托克里克的情况。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对调查故意掣肘,千方百计不让调查人员获取有关线索,称奥托克里克的交易是发生在一个“不可任意支配账户”中的“自发交易”。经过多次追问,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最后承认奥托克里克合伙公司里的投资者是德莱克赛尔的员工,但接着又专门捏造一个虚假声明,称奥托克里克、德莱克赛尔和纳申纳尔坎相互之间没有其他关系,而这时正是德莱克赛尔为纳申纳尔坎公司的股票买断计划融资的时候。
这次调查表明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的监管部门形同虚设。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本来应该借交易所的问询在公司里认真调查一下:为什么本公司的员工在客户准备进行股票买断的当儿交易该客户的股票?但是,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包庇了问题,公司贝弗利山分部负责合规事务的人向参与交易的洛厄尔报了信。最后,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的包庇法成功了,交易所最终撤消了这项调查,在总结报告中说“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奥托克里克合伙公司与纳申纳尔坎公司有关系。显然,交易所始终没有觉察出奥托克里克合伙公司的人就是为纳申纳尔坎公司股票买断计划融资的人,这真是不可思议。
在这起收购案的最后,波斯纳没有得到纳申纳尔坎公司。由于举债太多、管理不善(这种情况在费斯克拜奇公司收购案之前就引起了约瑟夫和韦恩罗思的担心),波斯纳旗下的公司经营状况日益恶化,财务结构几近崩溃,因此参与纳申纳尔坎公司买断业务的银行都撤了出来。康西丁抓住机会想自己筹资进行买断,但较量不过米尔肯。米尔肯把收购纳申纳尔坎公司的机会让给了他的其他忠实客户,相信他们的出价会盖过康西丁,从而代替波斯纳攫取这个公司。
公司袭购手卡尔·伊卡恩曾认真考虑过收购纳申纳尔坎公司的问题,甚至大量买进了该公司的股票,但最后犹豫了。最后,米尔肯的另一位老客户纳尔逊·佩尔兹把这个公司买下了。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通过承销纳申纳尔坎公司债券为佩尔兹收购该公司筹集了5.95亿美元,赚得的融资费比原计划由波斯纳收购时还要多。这些债券的购买者都是常客,包括弗雷德·卡尔的第一执行官(First??Executive)公司、托马斯·斯皮格尔的哥伦比亚储蓄信贷银行 以及梅舒拉姆·里克里斯、卡尔·林德纳和罗纳德·佩雷尔曼等人。
至于奥托克里克合伙公司,它悄悄把手里的纳申纳尔坎公司股票卖给了佩尔兹,换来了380万美元,其中利润不菲,仅在1984年1月买入的那部分就赚了将近50万。就这样,在米尔肯的导演下,纳申纳尔坎公司被迫易主,而在这个过程中,米尔肯他们还进行了一场内幕交易,恶意兼并与内幕交易如此紧密相连,难解难分,而这种伎俩还将反复上演。
在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纽约总部,弗雷德·约瑟夫(仍为金融部主管)对奥托克里克合伙公司的情况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它在纳申纳尔坎公司收购案中的交易。米尔肯仍然是向坎特负责,坎特向公司董事长林顿负责。而恩杰尔直接在约瑟夫手下工作,他与波斯纳的关系给公司带来了不少生意,这一点约瑟夫是承认的。而且,恩杰尔与米尔肯圈子里的另一位人物罗纳德·佩雷尔曼也很快成了朋友,佩雷尔曼是麦克安德鲁斯和福布斯公司的负责人,该公司是一个控股公司,正在成为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业务上的理想伙伴。但有一天,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合规部人员给约瑟夫送来了一些交易记录,这些材料使他不得不对恩杰尔的道德观和是非判断力进行重新审视。材料显示,公司一位营销员在一项业务中进行了内幕交易,这个营销员与恩杰尔是好朋友,恩杰尔也卷入其中。约瑟夫不能容忍发生这种情况。
约瑟夫很生气,命令恩杰尔和那个营销员一起到他的办公室。交易纪录显示,该营销员曾经经手一项交易,这项交易前期看来好像要谈成,可后来破裂了;他在看着要谈成时一直买进股票,而后又正好在破裂的消息宣布前将股票卖出。约瑟夫知道,恩杰尔对此事的前后过程都知情。“解释一下,为什么时间选得这么准?”约瑟夫道命令道。恩杰尔很镇静,不承认有什么问题,坚持说:“这只是一个巧合。”这个营销员也附和说是巧合。约瑟夫觉得他们是在说谎。“祈求上帝不要再有这样的‘巧合’。”约瑟夫厉声说,显然对他们的话不相信,“如果再有,你们两个都滚蛋。”
又过了两星期,韦恩罗思告诉约瑟夫,他从一个客户那儿了解到,恩杰尔向公司一个客户“借”了6.5万美元,并签了一份期票,而此事没有向公司汇报。约瑟夫对恩杰尔的这种做法感到恶心。虽然公司在这方面没有正式规定,但不言而喻的是,公司的员工不应在钱上欠客户人情,否则会影响员工的判断力和客观性。约瑟夫把恩杰尔叫来,当场炒了他。
恩杰尔径直去找米尔肯,说实际上是那个客户欠他钱,欠他10万美元,那6.5万美元是部分抵债的,并称韦恩罗思是向约瑟夫打小报告,目的是要搞掉他。米尔肯给约瑟夫打电话,要求让恩杰尔回来,说恩杰尔“是有用的”。约瑟夫知道,米尔肯就重视收益,而恩杰尔能给公司挖来客户,带来收益,虽然方法约瑟夫不敢苟同,但似乎很灵。约瑟夫还知道,米尔肯做事很少考虑职业道德。但是,有多少交易员在交易中考虑了职业道德呢?
因为米尔肯极力反对解雇恩杰尔,约瑟夫感到不得不做出妥协。他不愿在开走恩杰尔一事上手软,但米尔肯建议让恩杰尔当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的“顾问”,不是正式员工,他称之为“客户开发者”;恩杰尔根据他开发客户给公司带来的收益按比例提成,幅度从4%到20%。约瑟夫坚持认为恩杰尔没有资格当公司的代表,但最后还是让步了。
这是在诚实正直问题上的重要妥协。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内外的人都知道,恩杰尔的“顾问”头衔是块遮羞布。米尔肯战胜了约瑟夫,搭救了一个忠诚分子。恩杰尔把他的办公室搬到了麦克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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