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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林冲-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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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林冲进了厨房,看见锦儿满面潮红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思考挣钱大计的时候被自己的这个俏婢子给意淫了,还以为是锦儿做饭卖力,被灶火给烤的。

林冲顺手摸了摸锦儿发烫的脸蛋儿,笑嘻嘻的,又带点怜惜的说:“做饭,家常便饭就好,我跟师师都不是讲究之人,不用这么下死力,这几日单薄的身子倒是丰腴了,可也不能累坏了,一个人忙里忙外的……”

锦儿不知道林冲又唠唠叨叨了些什么,只知道林冲修长的手指捏着自己的小脸的时候,就好像捏在自己胸前的小白兔上,浑身上下一阵颤栗,等到林冲手指的关节又蹭到自己脸上的时候,那原本已经微微止住的热流,控制不住的又流出来许多。

等林冲说完,锦儿艰难的“嗯”了一声,任由林冲从案板上端起一碟葱爆羊肉,一碟醋熘白菜出去了。

锦儿随即浑身脱力的倒在了身子边的柴垛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吃饭的时候,作为过来人的李师师在饭桌上调笑锦儿:“锦儿莫不是想男人了,怎么眉目含情,嘴角含春的模样……”

锦儿只是低头吃饭不说话,偶尔拿眼角瞥一眼自若的林冲,李师师看到眼里,原本就眯着的一双眼睛笑意更甜了。

自己的这个婢子,说是婢子,其实跟姐妹差不多,一起在桌子上吃饭,一起逛街,一起背着林冲嘀嘀咕咕,互相讨论林冲平日的好,与其他男人的不同,在李师师的心中,早把锦儿当成林冲的一房妾室了,看平日里锦儿的言行举止,也早就芳心暗许,只是自卑,不敢明确表露出来罢了。

李师师想定,一句话说将出来,把锦儿差点噎住,让林冲差点喷饭:“爷,锦儿也不算小了,身子也丰润了许多,能侍奉男人了,对爷和奴忠心一片,爷今个儿就收了锦儿罢。”

林冲好容易才把嘴里头的馒头咽下去,摸了摸李师师的额头,“你有病啊,说什么胡话呢。”

李师师知道林冲民主,不以为意,只嗔怪的瞪了林冲一眼,“奴清醒的很,师师不仅知道自己不能叫爷满意了,也知道爷这几日照旧光顾有凤来仪楼。原本,爷能收留师师,无论爷做什么,师师都只能听爷的,可尽管有凤来仪楼口里说是最干净的去处,毕竟还是勾栏院,还是不能让师师放心。为了爷的身子着想,爷还是收了锦儿罢,原本师师就拿锦儿做姐妹的,爷如若收了锦儿,我们姐妹就更没有隔阂了。”

林冲大张的嘴巴能塞进去一颗咸鸭蛋。

大宋朝女主人和婢子共同服侍夫君可以说司空见惯,林冲平日里听闻这个,也是啧啧称奇,羡慕不已,却是不敢多想。

现代人的思维习惯和角度依旧在林冲的脑子里根深蒂固。

出去玩儿可以,三飞五飞都无所谓,可是在家里,当着自己老婆的面跟另外一个女人亲热,甚至玩双飞,爽是爽了,刺激是刺激了,却怎么想怎么感觉别扭。

这种有悖常理的事儿,林冲脸皮虽厚,也算贪花好色,却怎么也做不出。

林冲只好打了个哈哈,口中推脱:“师师莫要胡说,锦儿年纪虽小,但温柔娴淑,姿色不凡,赶明个儿我给锦儿说上一门亲事,嫁了出去才好,没得在咱们身边委屈了她。”

锦儿听罢,原本畅快激动的一颗心顿时酸胀难忍,原本晴朗一片的心境顿时乌云密布,锦儿好像听到自己左胸内那颗搏动的心脏碎裂的声音,只认为林冲是嫌弃自己,眼圈一红,大颗大颗的泪珠子从眼眶里滚落下来,滴到碗里。

这就是命!

李师师见锦儿落泪,赶忙上去安慰,一个劲的给林冲使眼色,林冲不知道那根筋出错了,就是不愿点头答应。

李师师抚慰了一番锦儿,未见成效。

锦儿哭得更凶了,天已经塌了,她只想一头撞死在林冲面前,好让这个不要自己的男人有些许个内疚,好在往后的日子里能够偶尔想起自己,想起来有那么一个女子,因为他的遗弃,而在他面前死去。

“只要能在爷的心里头留下一星半点的印象,这辈子,就值了。”锦儿如是想。

第一卷 觉悟 第二十七章 … ~死了都要爱~

含泪的星眸,梨花带雨的脸蛋,稚嫩的表情,抽泣不止的肩膀。

林冲看着锦儿,死活不明白锦儿这是怎么了。

李师师放开揽着锦儿肩膀的胳膊,走到林冲跟前,轻轻的扯了一把林冲的衣襟,示意林冲有话要说。

两个人来到内间厢房,林冲摸了摸李师师恨恨的脸蛋:“锦儿她……”

李师师不容林冲说话,截口埋怨:“爷这是怎么了,平日里潇洒风流的一个人,收个小妾也这么婆婆妈妈的不爽快,咱家锦儿出身虽不好,却也是一等一的好女孩儿,比有凤来仪楼的那些卖笑女子强多了,对爷也忠心,那天太尉高俅过来的时候,锦儿定要跟着咱们,这些天来对爷和师师伺候的也周到,爷就一点也不念锦儿的好处,定要把这小可怜的小丫头拒之门外,往死里逼?”

林冲顿时头大。

李师师这些日子以来,都充当一个贤妻的角色,每日里极尽温柔体贴,晚间床榻上也竭尽全力迎合,林冲深深的体会着这个年代女人的好处,虽未与李师师完婚,却早把李师师当成了乖乖好老婆,忘记了历史书上李师师的风采,那可是柔中带刚的。

李师师的这顿数落,林冲听起来刺耳的紧,跟没来大宋朝的时候老妈在耳朵边耳提面命的感觉差不多,这才认真思考起来。

后世里,就算是追一个漂亮的小太妹,也要花费点钱财,破上几天的功夫,当下一个女孩非自己不嫁的事儿,林冲可是头一遭碰见。

说起来,林冲不愿,还是因为长久以来的思维定势。

如锦儿这般的身世凄苦的女孩儿,大多数的遭遇就是被卖到窑子里,或者在一个大户人家当婢女,主子少主子们高兴了,拿过来蹂躏一把,时不时还要受得势的奴才的欺凌,甚至成为一众人发泄性欲的对象。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在某一次主子醉酒之后怀上孩子,从婢子升为小妾而已,即便这样,由于出身的原因,也会被其他的妻妾看不起这母子。

一旦遇到林冲这么一个又帅,功夫又高明,对女人又尊重,还会逗女人开心的主子,像锦儿这般情窦初开花枝招展的女孩儿谁愿意放过?就算是大户人家的闺秀,都还争着抢着要呢。

何况,锦儿自从跟了林冲之后,丝毫没有在官方窑子里那种压抑的感觉,一天天过下去,锦儿发觉林冲实在是当世难得的奇男子,不仅人好看,笑起来更好看,对李师师敬重有加,对身为婢女的自己也是平等相看,一丝半点的颐指气使都无,偶尔还会拍拍自己的头,称赞一声,或者摸摸自己的脸蛋,说上一两句笑话。平日里,李师师把自己当成姐妹,什么闺中密语都给自己说,看得出来,李师师是爱极了这个官人,慢慢的,锦儿就把自己也当成了林冲的人了,每日夜里辗转反侧,耳边眼里统统都是林冲的音容笑貌,有时候晚上做梦,还能梦到林冲把自己收为小妾,与李师师三人在那张大床上做那羞人之事,醒来之后都激动的睡不着,往往瞪着眼睛到天亮,迫不及待的想要在伺候林冲梳洗的时候能见到他,听他肆无忌惮的跟李师师调笑。

林冲不知道此节,可知道此事定要应允李师师才算好,他可是爱极了这个娇妻的。只好轻薄了李师师的小嘴儿一口,顺便尝了尝李师师的满口馥郁,“好,师师说的有理,倒是我执着了。不过锦儿年纪还小,过些日子再纳,好么?”

李师师说完那一通话就有点后悔,生怕说的重了惹林冲不高兴,哪知林冲竟然当面认错,喜翻了心儿,乐滋滋的跑出去就要跟锦儿说这个好消息。

“锦儿,锦儿……”

锦儿不在厅里,李师师叫了几声未见回应,走到厨房一看,大惊失色,尖声叫到:“官人,爷,快来!”

林冲听到李师师尖叫,三步窜到厨房。

地上躺着一个高脚椅子,有些低矮的厨房上有一根大木梁,木梁上一根丝带系成了一个死扣,锦儿的头就套在里头,一张脸涨得通红,双手拼命的划拉着,一双腿在李师师的怀里抱着,拼命挣扎。

林冲大惊,抄起案板上的菜刀,用力扔出去,同时高高跃起。

菜刀带着风声飞了出去,割断了丝带,重重的镶进木梁里头,几乎只露手柄。

林冲一身冷汗,抱着大口喘气的锦儿。

他没想到锦儿会有这种举动,差点害死一条人命,随即又觉出锦儿如此痴情,自己实在该死。

林冲吃惊,后怕,又心疼的看着锦儿脖子上的淤痕,轻轻的抚摸锦儿的胸脯,帮她顺气,等锦儿一口气喘的匀实了,才难过的说:“锦儿,你……”

锦儿仰着头,看着这个不要自己,把自己弃如敝履的男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爷,千万别不要锦儿……”

一旁的李师师抚摸着锦儿的秀发,陪着垂泪。

美人恩重。

林冲羞愧难当,重重的扇了自己一耳光:“我他妈真不是东西!”

一巴掌下去,锦儿和李师师惊呆了,过了一会儿才齐声呼道:“爷,不要……”

林冲低头,凑向锦儿还在微微喘息的小嘴,轻轻的吻了上去,锦儿知道李师师在一旁看着呢,脸色微红,霎那间又是一脸泪水,不过这次,倒是高兴的哭了。

李师师在锦儿耳边细细言到:“爷答应了,锦儿莫要再想不开。”

等到林冲松开嘴唇,锦儿点点头,艰难的伸出小手,心疼的摸着林冲略微肿胀的脸颊:“爷不要这么糟践自己好么,锦儿从今之后,再也不干傻事了,专心伺候爷和小姐,只要爷不嫌弃锦儿,锦儿这辈子就跟着爷,爷出入将相也罢,穷困潦倒也罢,锦儿只管跟着爷,天涯海角,也不嫌远……”

林冲听得泪光莹然,手臂把怀中的锦儿紧了紧,另一只手攥住了李师师的小手,虎目中滴出一滴泪水,砸到锦儿脸上,又迸散开去,最终不见。

第一卷 觉悟 第二十八章 … ~高手高手高高手~

连续三天,林冲没有出门,只是在家陪着李师师和锦儿,锦儿脖子上的淤痕在上过药,又吃了几剂活血的草药之后已经消散,只剩下极浅的一道红痕,就好像故意拿笔在脖子上画着的一般。

林冲未要锦儿的身子,只是答应锦儿,等到锦儿再长大些,就收锦儿做妾。

锦儿虽略有遗憾,但只要林冲不赶她走,她就高兴得紧了,继续每天变着花样做东西给林冲吃,林冲往往也不避嫌,饭桌上吃到高兴处就会摸摸锦儿的小手以兹鼓励。

三天过后,鲁达终于从相国寺听主持说佛讲经回来了。

林冲这些日子朝夕练功,早熟悉了枪性,正摸着透骨枪样样得意,大老远的,就听到鲁达的雄浑的声音直透云霄,从天际传来:“林冲兄弟,哈哈,洒家回来找你喝酒来啦……”

话音刚落未久,门房老张引领着鲁达和一个陌生面孔的老人转入了后院。鲁达依旧一身浆洗的干干净净的僧衣僧袜僧鞋,边上那老人大概五十多岁,身子颇为结实,须发黑白相间,衣着虽然朴素,却能从举手投足间看出一股凛然正气来。

林冲见到鲁达,大喜过望,把手中的透骨枪往墙上一靠,上去一把抓住鲁达粗糙结实,像小簸箕一样的大手:“哥哥,几日不见,可想坏小弟了。”

鲁达又是两声大笑,“我来给兄弟引见一位高人。”

嘴里头说着,鲁达指了指旁边站着的那位,“这是我在相国寺刚认识的忘年朋友宗汝霖,功夫很是高明,曾经当过县太爷,文武双全,现在么……”

那宗汝霖接口说到:“鲁达兄弟客气,我叫宗泽,听闻鲁达说这里有一位林教头,身手不凡,为人豪爽仗义,尤其酒量极宏,小老儿没什么别的嗜好,就是爱酒,特来找教头拼酒来啦……”

爽朗豪迈的笑声响起,让人不觉有一种亲近之感。

林冲听到“宗泽”这个名字的时候,只觉得熟悉之极,脑子里晃荡了晃荡,却怎么想不起来这位到底是谁,只好抱拳行礼:“末学后进林冲,见过宗前辈。”

宗泽上前握住林冲抱起的拳头,亲热的拍了拍:“鲁达兄弟说林冲文绉绉,果然不假。什么前辈后辈的,咱们都是好酒好武之人,当以平辈论交,否则等下吃起酒来,岂非败兴?”

林冲见宗泽平易近人,正对自己胃口,当即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灿烂一笑:“好,就依宗哥哥,锦儿,快去准备饭菜,今天好好的把你的厨艺露两手给二位哥哥看。”

早立在旁边的锦儿脆生生应了一声,径直出去采买材料去了。

宗泽趁林冲给锦儿交代的时间,走到了靠在墙上的那把透骨枪跟前。

一进林冲家的后院,宗泽就看到林冲手中的这把透骨枪,此刻宗泽伸出右手,略微弯曲手指,用指背轻轻的顺着枪身上细密的纹路摩擦了几下,然后轻轻的握住枪身,掂量了一下,眼中即爆出一团精芒,舞了个枪花,不禁脱口称赞道:“枪长一丈八尺,重六十三斤,全身寒铁打造,好枪!”

林冲转过身,见宗泽手中拿着透骨枪,娴熟的把玩着,左右双手的虎口起着一层厚厚的老茧,还能一下子说出枪的长度重量材质,当下明白宗泽必是用枪的行家,笑着走过去,对宗泽说到:“宗哥哥可是喜欢用枪?”

宗泽笑笑:“喜欢倒是喜欢,只是许久都没与人较量过了,这枪枪尖锋利异常,必是新打造不久的,枪身上纹路细密整洁,摸起来颇为顺手光滑,看来这几日贤弟在枪上下了不少苦功啊。”

林冲自从后世回来,盗版了林冲的名号之后,就喜欢上了用枪。近日来勤练枪技,自觉在枪法上已经有了一定的造诣,如今见宗泽也会那么两下子,不禁见猎心喜,赶忙从兵器架子上取出一杆点钢枪,右手单手持枪,枪尖斜挑向上,双腿分开,身子微蹲,摆了一个请的姿势:“宗哥哥请指教。”

宗泽见林冲话语不多,见面不久就要切磋,直把他当成自己人,顿时对眼前这个年轻人喜爱了几分,也不多说话,只是把透骨枪往地上一戳,微微一笑:“请。”

话音刚落,宗泽一脚踢到枪尾处,右手向前一送,枪柄直线朝着林冲点过来,竟然速度惊人,夹杂着呼呼风声。

林冲见宗泽出手不凡,不敢轻敌,微一侧身,快速把点钢枪从上往下抡起来,要去压那透骨枪枪身,宗泽右手轻抖,透骨枪的枪尾迅疾的向上抬了一下,刚好让过林冲手中的点钢枪,右手又一抖,透骨枪枪身以万钧之势横扫林冲,同时口中喝道:“这招叫做神龙摆尾。”

林冲见战术失败,不仅没压到透骨枪,相反透骨枪正朝自己扫过来,无奈之际手中力道加大,点钢枪下落速度更快,枪尖与地上铺就的大青石一碰撞,溅处一串火花,手臂略微发麻中,猛地一抬点钢枪尾,间不容发的用枪身硬挡上了透骨枪。

巨大的,刺耳的金铁交鸣的声音响起中,林冲只觉得手臂上传出来一阵大力,差点抵挡不住,半边身子顿时麻木不仁,也亏得手中的点钢枪锻造的不错,弹性十足,枪身一弯一直中,把那透骨枪弹开了去。

此时宗泽口中的那个神龙摆尾的“尾”字,才刚刚发出。

鲁达高声叫好。

林冲大怒。

自从回到这大宋朝,还没吃过这种亏呢,一直都是林大爷三招两式定输赢,八十万禁军教头的擂台上,故意放水,手底下也没有人能走过十招,场场完胜。与鲁达切磋武艺的时候那是在让鲁达,藏了私的,没用上真功夫,要是较起真来,鲁达也不能在手底下走过十招,今天,还没开始呢,一半的作战能力就没了,能不怒么。

第一卷 觉悟 第二十九章 … ~差点儿满地找牙~

林冲真的要发飚了。

不过林冲不傻。

林冲一边恢复着半边身子的知觉,一边对宗泽说到:“哥哥技艺纯熟,手段高明,林冲甚是佩服。”

宗泽好整以暇的捋了捋胡子,呵呵一笑:“我倒是占了兵器上的便宜,这样罢,兄弟用点钢枪,宗泽托大,就用花枪好了。”

宗泽说完,慢吞吞的走到兵器架子前,慢吞吞的把透骨枪插入兵器架上,又慢吞吞的从兵器架子上抽了一杆花枪出来,慢吞吞的走到林冲面前站定。

林冲正在心中埋怨点钢枪太过于轻飘,使起来不顺手,宗泽即换了兵器,看宗泽慢吞吞的架势,明显看出来自己要借着说话的间隙恢复知觉,干脆成全了自己。

林冲原本就是不服输的脾气,见宗泽看穿自己,老脸一红,也顾不得许多,微微发麻的右臂加力,使劲一轮点钢枪,朝着宗泽横扫过去。

用宗泽的招式攻击宗泽,找回场子。

如果宗泽硬架,白蜡杆制成的花枪枪身根本不堪一击,如果宗泽后撤,这些日子苦练的步步进逼的枪法就要他好看。

宗泽没有后撤,只是在点钢枪抡起来,蓄势未满的时候,猛的一搓花枪枪身,花枪如毒龙一般从宗泽手中狂飙而出,堪堪刺中点钢枪的枪头,把点钢枪击的飘向一边,火星四溅中,花枪余势未衰,柔韧的枪身在宗泽右手抖动中折回来,直取林冲的右肋。

宗泽同时口中喝道:“这一招叫画龙点睛。”

林冲一身冷汗,往回猛抽点钢枪,在花枪枪头就要点中自己的瞬间,用点钢枪身硬接了花枪一刺。

只是那花枪的来势太过凶猛,花枪的枪头刺中点钢枪枪身之后吃力不住,被硬生生折断,少了枪头的花枪继续向前突进,轻轻颤动中,错过点钢枪枪身,继续点林冲的右肋,林冲无法,只好撤手丢枪,往后退了一大步。

无奈宗泽手中的花枪如附骨之蛆,紧跟而进,依旧笼罩着林冲的右肋,林冲又退三步,却依旧避之不及。穷途末路之下,林冲一咬牙,花枪枪杆挨着右肋的时候身子原地猛旋,花枪枪身贴着林冲身子滑开,林冲同时伸出左手,去抓花枪的枪身。

宗泽又是一搓花枪,白蜡杆制成的枪身凭空爆裂,散成了千万跟细长木纤维,林冲抓了个空,宗泽一踩脚下的点钢枪,那点刚枪好像有了灵气的响尾蛇一般,冒着丝丝凉气,从地上抬起头来,一头扎向林冲的怀里。

林冲又是一身冷汗,往旁边闪身已经来不及了,只好身子后仰,眼看着点钢枪森然的枪尖擦着鼻尖飞往高处,枪头上缀着的红缨从脸上扫过,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林冲此时空门大开,整个身子都暴露在宗泽面前,宗泽挥起拳头砸向林冲,林冲双手撑地翻了个跟斗,见宗泽拳势凶猛,布满老茧的拳头周围,隐约间竟然有雷声传出,不敢硬接,只能双掌同时伸出,在宗泽的拳头接触到掌心的时候用了一股柔劲抱住,一拨一带中,宗泽的拳势稍偏,擦着林冲的肩膀停住,林冲此时半边背部对着宗泽,害怕宗泽后招正要跃开,却是已经迟了,腰眼上微微一麻,屁股上传来一阵大力,林冲就像怒射而出的箭矢般,一头扎向院子里那张大石桌子,不过在飞出的瞬间,林冲咬着牙踢了宗泽肋骨一脚。

宗泽站定手捂腰部微笑,鲁达哈哈大笑,却都没有去救的意思,当然,再去救也来不及了。

锦儿已经采买回来,和李师师一起站到院子里,被宗泽和林冲的打斗惊得合不拢嘴,直到林冲的头就要撞上石桌子的时候才脸色煞白惊呼起来:“爷……”

林冲飞在空中看得明白,迅速伸出双手一撑石桌桌面,在石桌上翻了跟斗消了余劲,落在地上的时候满脸敬佩,“哥哥功夫高强,来,咱们喝酒,不醉不归!”

林家小院里,大石头桌子上,李师师和锦儿整治的这席酒菜确实不凡,三个大男人吃的舌头都差点吞进肚里,上好的酒更是整整喝了三大坛。

这时候的酒并没有后世的酒劲大,也就是三十多度的样子,可一个人一坛酒喝下去,依旧会吃不消。

只是这三人皆非常人,喝酒比喝水还痛快,平均下来一人一坛,只不过舌头发短,说话稍微不利索了一下而已。

宗泽越喝越高兴,喝到后来,竟然站在当院长啸起来,直震得周围宿鸟乱飞树枝乱摇才罢休。

又是一口酒下肚,宗泽豪迈之声顿起:“痛快,痛快,哈哈,好久没有这么痛快了。酒好,人好,功夫也好,人生若此,夫复何求……”

鲁达大大咧咧的坐在石凳上,一条腿翘到另一条腿上,手里拿着筷子敲着酒碗打着节拍,又在一旁唱起了那首《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白首太玄经。

也许是酒喝多了,林冲终于想起来历史上的宗泽,竟然是那老当益壮的抗金英雄!

第一卷 觉悟 第三十章 … ~引逗你上钩~

宗泽,民族英雄,历史书上极为推崇的抗金重臣。

大器晚成的宗泽,在抗金期间,修复城墙,整治兵器,招募义兵,广集粮饷,防止敌人进拢,立下了不少功劳。

林冲原本学业不精,是不应该知道宗泽此人的,只是十分仰慕岳飞的名号,痛恨秦桧这厮的奸佞模样,才在一次看岳飞小传的时候见过宗泽的名字。

林冲看着长啸过后,一脸落寞听鲁达扯着嗓门唱侠客行的宗泽。

此时天色已晚,天空有半弯新月悬挂,漫天繁星洒下点点银光,锦儿早在石桌四周挂上了几盏死气风灯,或明或暗的灯光中,宗泽脸上的皱纹好像更多了点,脸上的落寞好似更深沉了点。

夏末秋初,四周偶尔还有蛐蛐的叫声传来,阵风吹来,掀起宗泽颌下的花白胡子,宗泽眼里透出一股股凉意,好像远山上终年不化的白雪一般,让人忍不住发抖。

林冲不觉被感染,更加细细的在一旁观察宗泽。

此时鲁达高歌已毕,正抱着一坛子刚开启的新酒喝的过瘾,时不时从桌上抓来一把卤肉吃了。

林冲和宗泽都没说话。

宗泽脸上的那些皱纹里头,好像藏了千百件忧国忧民的烦心事,让他心烦意乱无比。宗泽的眼神里头,却又蕴含了更多为国为民的雄心壮志,一股股的悲怆英勇致死不倒的气势从电光四射的眼神中透出来,直达林冲心里头的最深处。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宗泽才回过神来,见林冲一脸敬意的看着自己,不觉惊诧:“林兄弟,你?”

正在体味宗泽那种悲天悯人心境,突然被打断,林冲赫然,张口说了一句言不由衷的话:“我一直奇怪,哥哥的枪法是怎么练出来的?”

其实,林冲此刻想知道的已经不是宗泽那神鬼莫辨的绝妙枪法,而是宗泽这个人了。

宗泽听了脱口而出:“无它,审时度势,存乎一心而已。”

林冲听了迷迷瞪瞪,半天没有言语。审时度势存乎一心?这分明是官话套话嘛,这八个字的意思是根据当前的情况来决定采用的策略,用人心来决定下一步的方针。这种抽象的意见,林冲从小也不知道学了多少,根本就起不到指导作用。

见林冲不解,宗泽解释道:“民间有分教,剑为百兵之君,刀为百兵之王,棍为百兵之首,唯独枪的名声不好,为百兵之贼。可想我大宋百年前杨业杨老令公,一生忠诚为国死而后已,杨家一门多出将才,民间有说书者盛传杨家忠烈之事,我大宋朝百姓为杨家一门立祠者多矣。杨家父子儿孙为国尽忠杀敌,审时度势乃杨家枪法兵法的精髓,凭借这个,才得保我大宋朝百年太平。男儿当世,就应当像杨家父子那样,成为一代英烈,马革裹尸还,才算是真英雄。”

宗泽感叹一番,追忆一番,继续说到:“杨家枪法威震宇内,名扬塞外,这百兵之贼的称号,是怎么也配不上枪这种名器了。依据杨家枪法的雄浑大气,杀敌无算,窃认为,枪,应该是百兵之雄!”

“无论何时,二人对决中,审时度势尤为重要。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若己方和对方的优缺点都被你尽收眼底,双方实力势力都在你算计之中,方能定胜。此话说来容易,做起来却甚难。自孙武兵法流传至今,各朝各代也不知道出了多少英雄豪杰绝世名将,可真正能深得其中三味的,不过寥寥数十人而已。”

“无论对决之时双方实力怎样,首要一点便是知。除了你所看到的,你所听到的,你还要知道你不知道的。庸才名将,即在此点分别耳。你我初遇之时,你只知道我在枪法上有一定的造诣,但究竟深浅如何,你却不知。而我则从透骨枪身上纹路知道你不过是练习较多,对枪性熟悉了而已,此为一不知。

“我用透骨枪出手之际,透骨枪沉重之极又占先机,你未能避其锋芒而图后进,却一味蛮力招架,不知变通之术的重要,必败无疑,此为二不知。”

“等我换过花枪之后,你只知点钢枪枪身沉重,一味的想凭借点钢枪粗重挫败于我,却忘记花枪枪身更为柔韧,被我用枪杆穷追,此为三不知。”

“原本我以为定能点中你右肋,只是没料到你警觉机变如斯,才在后来不得已毁掉花枪,又用点钢枪刺你,你应远远的避开了去,而不应接我那蓄势一拳,即便你接招的手法精妙,我闻所未闻,可你大势已去而不自知,被我得手扫中你腰间,如若我下得狠手,只那么重重一戳,你这大好年华,便都已去了。此为四不知。”

说到这里,宗泽走过去拿起那把点钢枪,猛的高高跳起,在半空中把点钢枪轮将起来,枪身在灯光下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夹杂着呼呼风声,以万钧之势直击地面,眼看就是石破天惊的一击,一旁伺候的锦儿竟然忍不住捂住耳朵。

铁石之声大作,白灰勾缝,半尺厚的大青石铺就的地面硬生生的被宗泽砸出一道一丈多长,三寸多宽的裂缝。宗泽扔掉手中已经弯曲成麻花的点钢枪,走到桌子前头,拿起半坛子酒,一阵豪饮而尽。

擦了擦嘴边的酒渍,宗泽才对震惊不已的林冲言道:“看到了么?这就叫存乎一心。如若不能事先蓄势待发,把心中的斗志挑起,毕其功于一役,怎能把这青石给打破?有所谓血肉之躯,没了精气神,血肉之躯也只是一堆臭肉而已,而我堂堂大宋子民的精气神,即来源于忠君爱国,护我大宋子民,爱我大宋国土,为我大宋天子效力,马革裹尸而还!”

这是宗泽短短一席话中第二次提到“马革裹尸而还”,林冲激动万分,同时又从中听出了宗泽要说的那么点韵味来。

第一卷 觉悟 第三十一章 … ~宋金之盟~

宗泽果然老成谋国的人才。

一席话中,句句不离忠君爱国,字字死扣英雄豪杰,好像不从戎戍边开疆拓土就不是大宋的好儿郎般,只是诱导着林冲报效朝廷,为国出力。

林冲大约知道宗泽是何用意,只是虽身处大宋朝,他却不会忠于君主。

林冲厌恶仕途,就是因为各种各样的规矩没完没了,麻烦至极。见了长官要行礼,见了同僚要行礼,见了下属行礼要回礼,见了皇上还要磕头作揖,甚至见了高俅蔡京这样的龌龊人都要卑躬屈膝……

很多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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