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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重生之糜途深陷-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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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月臣一直认为二十五岁以下的女性是不适合穿旗袍的。
  
  旗袍,不单单是一种服饰,更是一种文化。
  
  旗袍在三百年前的清朝处于绝对的霸主地位,作为满人的传统服饰,旗袍的衣身较为宽博,造型线条平直硬朗,衣长至脚踝,密实而保守,比之大唐襦裙的性感轻透,旗袍正如满人的统治政策一般,严苛不容逾越,而它的绣工、装饰之繁琐也几至登峰造极的境界。
  
  近代以后,由于受西洋文化的影响,旗袍也在发生着变革。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旗袍摆脱了平直保守的老式样,通过降低立领、缩短袖长、加深开叉、收紧腰身而改变了Z国妇女长期以来束胸裹臂的旧貌,让女性的体态和曲线美充分显示出来,颇受女学生欢迎,也正好与当时解放封建女性的思潮相呼应。
  
  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是旗袍的黄金时代,也是近代Z国女装最为光辉灿烂的时期。这时的旗袍造型偏向于欧洲的流行时装,局部被西化,出现了荷叶领、西式翻领等,样式也逐渐增多。改良后的旗袍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几乎成为Z国妇女的标准服装。
  
  五十年代之后,旗袍被象征劳动人民的“花衣裳”所取代,逐渐失去生存空间。
  
  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旗袍被说成“四旧”、“封、资、修”,尘封了二十年,几乎绝迹。
  
  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旗袍辉煌难再,仅有少数人在穿。而且,此时出现了一种具有职业象征意义的“制服旗袍”。为了宣传和促销等目的,礼仪小姐、迎宾小姐以及娱乐场合和宾馆餐厅的女性服务员都穿起了旗袍。做工粗糙、式样单一、色彩艳丽、妖媚低俗,大大降低了旗袍的档次和品位。
  
  改革开放后,随着思想的大解放,旗袍作为最能衬托Z国女性身材和气质的时装代表,再一次吸引了人们注意的目光,甚至在国际上流行,光荣复兴。
  
  可以说,旗袍是Z国整个近现代历史文化的缩影。它所遭受的命运反映着Z国当时的主流思潮。没有一定的内涵与气质,没有一定的文化与深度,没有袅娜窈窕的身姿身段,根本体现不出旗袍的魅力。
  
  二十五岁以下的女人有的还在校园天真的漫步,或者才刚步入社会稚气未脱,仍未被社会打磨。旗袍穿在她们的身上仅仅是一件漂亮的时装。也许青春,也许美丽。
  
  二十五岁以后的女人,思想渐渐的成熟,或许经历过一场痛彻心扉的背叛,或许遭遇过一次刻骨铭心的失败,现实的逼迫让她们看清理想的差距。旗袍穿在她们身上不仅仅再是一件单纯的衣服,而是一个女人步步透露的风华。也许沧桑,也许坚强。
  
  可是,当这件粉白色绣着樱花图案的旗袍出现在蓝烟身上的时候,梁月臣却没觉得有一丝的突兀,甚至有一种再适合不过的欣赏与感叹。娇嫩、水灵,浪漫、凄寂。
  
  蓝烟的骨架偏小,身子纤细,梁月臣一早就知道,他还记得小丫头刚苏醒的时候还嫌弃过自己的身体发育不良。只是,没想到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小丫头便变得玲珑有致了。虽不能说前凸后翘、性感丰满什么的,可是,却小巧亭亭,精致婀娜。
  
  她的身上有一种很矛盾的感觉。有时候你会觉得她像个小孩子,单纯、可爱。有时候你又会发现她其实藏了很多心事,哀伤、心疼。
  
  梁月臣喜欢看见她的笑容。她的笑,如临江照水,如月下拾花。不仅美丽,而且令人舒心满足。很多时候,他都会为了能让她露出笑容而费尽心神。他钦羡过蓝潜和刑文瑞,也想和这个好看的妹妹亲近点儿。
  
  他看见正在收拾箱子的女孩儿转过身,裙摆下的流苏划出美丽飘逸的弧度,逆着光,他看不大清楚她娇美的五官,只有那一双猫眼儿般剔透的眸子明媚炫丽。
  
  “月臣哥哥,有吃的吗?我饿了。”蓝烟将箱子关上,目光紧盯着梁月臣手里的保温桶,一副馋猫样儿。
  
  梁月臣走到茶几旁,将保温桶放下,“去洗洗手,今早有你爱吃的酒酿圆子。”
  
  “是徐记铺子的吗?”蓝烟边往洗手间走边问。B市就数徐记的酒酿圆子做得最好,干净、糯口,清香、微甘,虽然只是一道简单的小吃,但是却能令人回味无穷。
  
  “不是徐记的,是梁记的,你要吃么?”梁月臣唇角带笑,将酒酿圆子用一个精致莹白的瓷碗盛出来,冒着微微的热气,漫着淡淡的酒香。
  
  “月臣哥哥做的?当然要吃了——”蓝烟弯着眼睛,低下头深深的嗅了口气,“嗯——比徐记的还要香——”
  
  “吃你的吧。再放就凉了。”梁月臣将小碗递到蓝烟手里,小丫头味叼,为了这道酒酿圆子,他还专门跑去徐记偷师了一番。外面的再干净,他也觉得比不上自己做的放心。
  
  蓝烟坐到沙发上惬意的品尝着自己的早餐,一脸的享受。
  
  正当第一碗见底蓝烟准备吃第二碗的时候,病房门再次被打开,蓝正君穿着军装,似乎还带着阳光和风露的气息有些意外出现在蓝烟的视线里。
  
  “小叔——”蓝烟忙站起身,语气里明显的有着惊讶,“不是说下午才回家的吗?”
  
  蓝正君的眼睛里有着血丝。为了能在今早赶回来,他熬了一个通宵。可是,在听见蓝烟唤他的那一刻,他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等蓝正君走近的时候,蓝烟清楚的看到了他充血的眼睛,将蓝正君拉到沙发上坐下,“小叔,吃早饭了吗?这里有酒酿圆子,要不来一碗?”
  
  蓝正君点点头,确实还没来得及吃早饭。
  
  “那我重新给您拿个碗来。”蓝烟说着就要起身去给蓝正君取碗。
  
  “不用了,用这个就好。”蓝正君端起蓝烟用过的小碗,盛了一碗酒酿圆子在里面,就着碗口咕噜咕噜喝了起来。
  
  “那是我用过的,脏——”蓝烟有些不好意思的嘟囔着。
  
  一碗酒酿圆子下肚,蓝正君觉得胃里舒服多了。“小叔不嫌弃。你小时候我经常吃你剩下的。”
  
  可那是小时候。蓝烟想反驳,可看见蓝正君丝毫不介意的表情又住了口。这么些日子以来,她算是对蓝正君的性格有了初步的了解。别看在外人面前一板一眼的,在她这儿就是个二十四孝的典范,跟她老爸有的一拼。
  
  蓝烟下心里无奈的叹气,这种被人宠爱的感觉真是幸福。但愿永远都能这样。
  
  “月臣哥哥,有眼药水儿吗?”蓝正君前天才告诉她要今天下午才有空回来,现在他出现在这里想必是因为自己今天要出院吧,昨晚肯定忙到很晚。
  
  梁月臣点点头,他也注意到了蓝正君泛红的眼睛。“我去给你拿。”
  
  梁月臣走后,蓝烟坐到蓝正君身边,看着蓝正君将酒酿圆子吃完后便将保温桶和碗勺拿到卫生间收拾干净。
  
  “小叔不听话,没有好好休息。”蓝烟一手拿着梁月臣找来的眼药水儿,一手撑开蓝正君的眼皮,馨甜的气息呼在蓝正君的脸上,令蓝正君不自在的动了动脖子。
  
  “别乱动,没滴进去。眼睛红得这么厉害,待会儿回去后,小叔要好好的睡上一觉。”蓝烟将滴落在蓝正君脸上的一滴眼药水儿擦去,重新滴了一滴在他的眼眶里。
  
  等两只眼睛都滴好药水后,蓝烟直起身子,将瓶盖盖好。“闭上眼睛休息一下。八点半我们就回家。”
  
  老爷子在家里等着她,来接她出院的是刑文瑞,说好了八点半。
  
  八点二十的时候,刑文瑞出现在医院。
  
  见到蓝烟的那一刻,他跟梁月臣一样,也被狠狠的惊艳了一把。小丫头长大了。
  
  刑文瑞提着蓝烟的行李箱和蓝烟并排走在最后,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他俯身在蓝烟粉嫩的脸蛋上轻轻啄了一下,“周末我们去看电影吧。正要上映一部3D的故事片,我们公司投资的,好像还不错。”
  
  蓝烟伸手在刚才被刑文瑞亲吻过的地方摸了摸,“对不起,周末要陪爸爸。”
  
  “烟儿,我们是未婚夫妻,将来还会是夫妻,你对我可以不要这么冷淡么?”刑文瑞压下心底的恼怒,一手揽着蓝烟的肩膀,望着蓝烟的眼睛里闪过受伤,“我理解你失忆后对我的陌生。可是,你总要给我机会去亲近你啊。你能和月臣哥相处融洽,为何我就不行?我是个男人,看见你对别的男人比对我好,我会吃醋的。”
  
  蓝烟侧过头,看着刑文瑞的眼神清澈无辜,“我和爸爸早就说好了。”
  
  “那下个周末可以吗?”
  
  “下个周末要和小叔到部队上去。”
  
  “去部队上做什么?”刑文瑞神情微冷,眼里有着隐隐的不耐烦。
  
  “烧烤。”
  
  “嗤——你可真有兴致——”刑文瑞低笑一声,揽着蓝烟肩膀的手微微使力,看见看眼皱起眉头后凑近蓝烟的耳边呼了口热气,“我就不信你每个周末都有事。”
  
  蓝烟也不答话,只是将刑文瑞搁在她肩膀的手拂去,一个人向前走着。
  
  她身后的刑文瑞敛起脸上的笑容,眸光幽深,望着蓝烟纤窕的背影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小叔的亲,快出来冒泡。




☆、回家

  透过半升的车窗,蓝烟看见了那一汪碧波荡漾、涟漪潋滟的天然湖泊。
  
  空气中透着湿意,夹杂着淡淡的土腥味儿。在气候干燥的B市,这里无疑是个绝佳的避暑胜地。
  
  终楠海,以前只存在于蓝烟的听说范畴里。很少有人知道那里究竟是个怎样的地方。说起它,大部分Z国人都只知道,那里是Z国政府的最高象征,是权利的集中地,是一个充满神秘而又传奇的地方。
  
  蓝烟没有想到,有一天,她自己的家竟然就是在这里。
  
  没有她想象的金碧辉煌,比起故宫的奢华厚重,它更加的简约时尚却又不失精致。楼宇错落、绿树纷呈,没有常见的都市里的喧嚣枯燥,只有清爽的宁静安然。
  
  车子经过金鳌玉埬桥,从福华门进入,绕过西花厅,最后驶进了一幢三层楼的别墅里。这一片是新建的住宿区域,全部都是式样统一的颇具东方建筑风格的三层小别墅,屋顶和围墙上都铺满了暗红色的琉璃瓦,尊贵而大气。墙头爬满了蔷薇,一朵朵嫩黄色的小花在蔓藤之间探头探脑,煞是可爱。
  
  进门是一个小花园,一米来宽的石子小路,只容得下单车通过。别墅自带地下车库,一楼是客厅、厨房和客房。二楼是卧室。三楼是书房、琴房。蓝烟的屋子在二楼右手边最里面一间。落地窗,淡紫色的飘纱蕾丝窗帘,还有个种满小花小草的小阳台。很有些小清新、小浪漫的味道。
  
  约四米宽的印着青花图案的整体衣柜几乎占据了一整面墙。蓝烟看了下里面放着的衣物,全部都是新买的。有牌子的她都认识,没牌子的看做工和用料也知道是特意订做的。衣服风格以淑女可爱为主,裙装居多。蓝烟熟悉了一下自己的屋子,将从医院里带回来的行礼整理好,又到三楼的琴房去看了看,在看到整齐的叠放在钢琴上的曲谱后,蓝烟第一次对前身的乐音天赋有了直观的认识。
  
  一共二十九首曲子,没有配词,基本上都是轻快纾缓的小调,只有一首有些悲伤。每一首曲子的下面都有着前身的签名,一个行楷字体的“烟”字,以及谱子创作的时间。时间最久的一首是在蓝烟十一岁时写的。
  
  花了两个小时,蓝烟将谱子一一翻阅,这是前身留下的最后一笔痕迹,她想永远的记忆。
  
  晚饭的时候除了明天才能到家的蓝正烨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的蓝潜,蓝烟总算是和家人吃了顿团圆饭。
  
  大伯蓝正安五官很刚毅,有些像老爷子,不怎么笑,看上去很严肃。蓝烟在医院里的时候只见过他两次,一般都是大伯母祝真茹来看她。
  
  一块红酒鸡翅落进蓝烟的碗里。
  
  “多吃点儿,烟儿太瘦了,得好好补补。”蓝正安早就发现小丫头对自己的偷偷打量了,家里就她一个女娃娃,又是个漂亮懂事的,哪个不喜欢?即使后来玉慕灵来到家里,可到底不是亲生的,怎么也比不上烟儿。儿子犯了错,他可以言辞激烈的批评教育甚至棍棒相加,可面对软乎乎的小侄女儿,他连说都不知道怎么说,最多板着脸,可就这样,他感觉烟儿还是有些怵自己的。
  
  蓝烟有些受宠若惊的看着蓝正安。
  
  “是不是不喜欢?吃个别的?”蓝正安有些疑惑,这道红酒鸡翅可是蓝烟以前最喜欢的菜肴之一。
  
  蓝烟摇摇头,对着蓝正安甜美的一笑,专心朝碗里的鸡翅进攻。除了爷爷,其他人似乎都别别扭扭的。不知道堂哥蓝潜是不是也这样。
  
  蓝正安满意的微微勾了勾唇角。目光扫过正在喝汤的干女儿玉慕灵的时候稍稍闪烁了一下。
  
  “慕灵就快毕业了吧?”在蓝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一说,每次家人团聚的时候,在饭桌上只要不是大声嚷嚷,唾沫横飞的,是允许开口说话的。老爷子的意思是,又不是外人,自家人干嘛弄那么多规矩,一家人都生疏了。
  
  玉慕灵咽下嘴里的汤,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是的,干爹。就这个月月底。”
  
  “嗯。把宏声那里的工作辞了,到你干妈的单位去。我跟你干妈商量了下,让她在办公室给你安个职位。跟在你干妈身边,我也放心些。”
  
  玉慕灵低垂着头沉默了一下,最终还是小幅度的点了下头。“我知道了,干爹。”
  
  蓝烟眼睫半掩,蓝正安对玉慕灵这个干女儿还是挺不错的。平常人家里的子女要进这样的单位非得挠破了头皮不可。工作轻松体面,福利待遇又好,比在外面打拼强多了。
  
  晚上九点,蓝正安的卧室里。
  
  祝真茹看着从浴室里出来的丈夫,赶紧放下手里的杂志,拿起一旁早就备好的毛巾给丈夫细细的擦起了头发。
  
  “老公,为什么要把慕灵调到我们单位里,她在宏声不是做得好好的吗?”祝真茹很不明白蓝正安今晚在饭桌上的举动,他说是跟她商量过了,可是蓝正安根本就没有对她提起过,她也是才知道的。
  
  “烟儿醒了,慕灵再跟文瑞一个公司,别人会说闲话。”
  
  “你是说慕灵跟文瑞两个——”祝真茹的手一顿,声音拔高,“他们怎么敢——”
  
  “没什么敢不敢的。”蓝正安拍拍妻子的手,示意妻子继续手上的动作,“我也是为了预防万一。没有当然最好。慕灵在你身边,你也把她看紧点儿。她父亲对我有恩,我们不能亏待她,可是,她也不能欺负我们烟儿。”
  
  “喔。我知道了。”祝真茹点头应道,“我看慕灵和文瑞不会那么糊涂的。你也别担心。”
  
  蓝正安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下午他回家的时候,刚巧碰见刑文瑞要离开。蓝烟送刑文瑞出门,刑文瑞顺势牵了蓝烟的手,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两人是未婚夫妻,恩恩爱爱的才是长辈们的希望。
  
  客厅里,玉慕灵坐在沙发上,望着两人携手出门时的黯然神伤还残留了一丝蕴在眼底,却刚好被走进来的蓝正安撞见。大多数人也许不会太在意,毕竟谁没有个伤心失落的时候。玉慕灵的情绪也不一定就是冲着刑文瑞去的。可是,蓝正安不一样。他能身居现在的高位,除了家族的关系外,靠的,还有一身过硬的本事。善于观察、思虑周密、未雨绸缪、果敢坚决,是他一向奉行的行事准则。
  
  虽然连一秒都不到,甚至蓝正安都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玉慕灵当时的神色,仅仅是一种可能,但蓝正安还是做了那样的决定。
  
  与此同时,相较于蓝家别墅的安静,与其隔仅六七百米的另一幢别墅里,正闹得鸡飞狗跳。
  
  “兔崽子,老子要你买金丝酥雀,金丝酥雀,不是金丝朱雀。金丝酥雀是点心,是吃的。你看你买的什么?这个能吃吗?啊?”杜老爷子拿起锦盒里一块巴掌大小朱雀造型的冰种金丝红翡,越看越气,说着就要把东西朝杜翌泽身上扔。
  
  “哎——别扔,爷爷——”杜翌泽赶忙把金丝朱雀从老爷子手里抢过来,“这可要二十多万啊,爷爷。”
  
  “老子当初就说不让你去什么M国,弄得现在连Z国话都听不懂。你不会问问吗?啊?买个这破玩意儿,我明天怎么去蓝家?拿什么给乖烟儿吃?”杜老爷子花白的胡子不停的抖动着,气得两眼圆睁。
  
  “不就是一个小丫头吗?何况她现在都不记得您老了——爷爷——我可是您亲孙子——”杜翌泽丝毫不顾及自己帅气的形象,毫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儿。他才刚回国没多久,蓝家的事也听说了,老爷子对蓝家小丫头的喜爱他的几个兄长都对他提到过。他十六岁出国,在国外呆了近十年,这次回家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到翡翠阁给老爷子买什么金丝酥雀,说是要送给蓝家小丫头的。
  
  他哪里知道翡翠阁在哪里,不过听名字应该是个珠宝店铺。跟几个哥们儿一打听,城北刚好开了一家珠宝店,店名就叫“翡翠阁”。其中有一个哥们儿倒是提起过城东有家很出名的点心铺子也叫“翡翠阁”,可他想到老爷子说是去送礼的,送礼哪有送点心的啊,便自动将那位哥们儿的话过滤了。巴巴的跑到城北的“翡翠阁”订做了这一款金丝朱雀的红翡摆件。
  
  谁想到,今天刚拿回来给老爷子一看,本来还想邀邀功的,却被老爷子一顿臭骂。什么金丝朱雀?是金丝酥雀!老爷子说是满汉全席里面的一道点心,蓝家的小丫头爱吃那个。老爷子也知道小丫头不记得自己了,准备拿食物去收买小丫头呢。杜翌泽在心里鄙视自家老爷子幼稚的行为,他就不该对老爷子抱多大的期望,期望老爷子能正常一回。在老爷子心里,你送他一个帝王绿恐怕都比不过一个韭菜包。他只会骂你奢侈浪费,绝不会理解你孝敬他的苦心。
  
  “亲孙子又咋了?亲孙子在老子的心里也比不上乖烟儿。你们几个兔崽子不在家里的时候,是乖烟儿陪着我这个老头子散步打拳,还给老头子我拉二胡听。要不是蓝老头拦着老子,老子早就到医院去了,还用等到明天才能去?你还是什么哈哈佛的博士?连这么个小事都办不好。丢人!丢老子的人!”
  
  “不是哈哈佛,跟您说了多少次了,爷爷,是哈佛。”杜翌泽无奈的叹口气,“这样吧,爷爷,我明天一早就到翡翠阁去买金丝酥雀,这个金丝朱雀我们也带上,听说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的东西,没准儿您的乖烟儿也会喜欢的呢?”
  
  “嗯。那就这么办吧。老子我要上去睡觉了。你记得明天一早就去买。”杜老爷子双手背在身后,哼着《定军山》摇头晃脑的上了楼。
  
  杜翌泽摇头苦笑,将红翡摆件用盒子装好。真不知道蓝家的小丫头有何魅力,能让老爷子如此宝贝?
                          
作者有话要说:好喜欢杜爷爷。哈哈。




☆、初见

  换了地方,蓝烟以为自己会失眠。可是,当天晚上她却意外的好眠。
  
  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七点了。洗漱打理好自己,蓝烟将窗户完全的拉开,淡淡的花香夹杂着青草泥土的气息扑面而来。走到阳台上深呼吸一口气,蓝烟微扬起下巴,偏过头,张开双手惬意的伸了个懒腰。
  
  嘴角噙着微笑,拿起透明的水壶挨着给精神头儿十足的小花小草洒了一些营养液。
  
  这不就是她一直都想要的生活吗?
  
  她其实很容易被满足。别人对她的好她都一一记在心里,也会慢慢回报。别人对她的不好,她一般会无视,过分时也会反击。骨子里,她其实个自私、骄傲的人。
  
  前世的经历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世界每个人的身上都贴着一张价格标签,只是数字因人而异。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对你好。想要被别人珍视,那你就得值那个价值。
  
  这一世,她没什么远大的目标。她唯一的愿望就是能被家人捧在手心里宠爱,宠到他们不忍心伤害她,不忍心拿她去做交易,不忍心将她抛弃。仅此而已。
  
  不要说什么亲情容不下别有用心。
  
  生活需要经营,而经营离不开算计。
  
  好好的体会,用心的感受。蓝烟,你会活得很快乐。
  
  “咯噔咯噔”楼地上传来节奏明快的轻响。蓝正君抬头望去,眼神在瞬间变的柔和,连嘴角也似乎翘了翘。
  
  “过来坐。”蓝正君将身边的椅子拉开,给蓝烟盛了碗荷叶绿豆粥。
  
  “早安,小叔。”蓝烟拢了拢裙摆,轻轻的坐下。她今天穿了一件孔雀蓝的碎花抹胸及膝雪纺裙,配搭一件白色的针织小披肩,青春靓丽,娇俏可人。
  
  “够了,小叔,会剩下的。”蓝烟看着碟子里堆得满满的吃食有些下不了筷,半个咸鸭蛋,一个水晶烧卖,一个生煎素包,一个鸡蛋卷。
  
  “不怕,吃不了小叔帮你。”蓝正君放下公筷,看着蓝烟仍然尖尖的下巴有些担心,“你骨架小,胖一点儿好看。”
  
  蓝烟冲蓝正君笑着点点头,她现在是还太瘦了些。取过咸鸭蛋,用勺子慢慢的挖着,时不时抬眼看一下蓝正君。蓝正君胃口不错,已经开始喝第三碗粥了,而蓝烟才刚刚将咸鸭蛋吃完。
  
  果然,半个咸鸭蛋吃完后蓝烟又再吃了一个生煎素包便觉得有些饱了,不肯再进食,蓝正君二话没说就将碟子里剩下的东西都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
  
  “爷爷呢?”整个早上蓝烟都没见着老爷子,不会还没有起床吧?
  
  “出去打拳去了。”老爷子越老越注重养生,生活习惯是好到不能再好,挑不出一点儿毛病。
  
  “我领你出去走走?顺便认认路?”他下午就要回部队了,下次见面又得等到一周之后,他想多陪陪蓝烟。
  
  “好啊。”蓝烟正打算出去走走,她对这里很陌生,必须要熟悉一番。跟在蓝正君身后,两人往院外走去。
  
  “小叔,下午三点可以陪我去机场吗?我想去给爸爸接机。”蓝烟几步上前牵住蓝正君的衣袖,眼里有着期待,脸上扬着笑意。
  
  蓝正君握住蓝烟的小手,入手的感觉一如既往的良好,他难得的笑笑,露出一对梨涡,“跟二哥说好了的?”
  
  “没有,还没跟爸爸说。我想给爸爸一个惊喜。”蓝烟摇摇头,她才刚出院,蓝正烨确实舍不得折腾自己的宝贝女儿。
  
  “好。”蓝正君应声,看来烟儿对二哥比以往亲近了些。他也得努力才行。
  
  “哟,这是要出去?”
  
  蓝烟和蓝正君才刚走出院门口便被一身中山装的杜老爷子给堵上了。
  
  “杜叔。”蓝正君恭敬的唤了声杜老爷子。杜老爷子全名叫杜谦,退休前是总参三部的一把手,军衔不比蓝老爷子低。
  
  “回去,回去。”杜老爷子摆摆手,理都不理蓝正君,径直走到蓝烟面前,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笑得跟朵菊花似的,“丫头啊,还记得你杜爷爷不?”
  
  蓝烟虽然不知道这位老人是谁,可也能猜到必是跟蓝家相识的,叫声爷爷总没错。只是,跟在杜老爷子身后的那个男人却令蓝烟感到有些不舒服。他打量的视线太露骨了。
  
  “杜爷爷。”蓝烟甜甜的唤了一声杜老爷子,“对不起,我前段时间生病了,忘了许多事,杜爷爷别生我气。”
  
  “不气,不气。”杜老爷子拉过蓝烟的手,看着蓝烟巴掌大的小脸不住的叹气,“我们乖烟儿受苦喽。快进来,杜爷爷给你带了好吃的。”
  
  “什么时候回来的?”杜老爷子和蓝烟走前面,蓝正君跟杜翌泽并排跟在后面。两人虽然都互相认识,可关系却并不怎么密切,只在普通朋友的程度上。
  
  “刚回来一个星期。”杜翌泽比蓝正君略矮一截,五官斯文俊秀,肤色白皙,很有些学者气质。“听说你升少将了?恭喜。”
  
  “多谢。”两人不熟,都是没话找话说的类型,蓝正君都当少将一年多了,根本不是什么新鲜话题。“比不上你自己当老板来得自在。”
  
  “我那是瞎整。随便玩玩儿。”杜翌泽谦虚的笑笑,在这里,几乎没有什么是可以保密的,哪一家不是根深树大、枝繁叶茂的,想知道件儿什么事情,容易得很。他这次回来打算注册一家传媒公司,需要准备的东西不少,动静也不小,圈子里大概都知道了。
  
  说起来,这件事儿跟蓝家还有一点儿关系呢。他虽然背景雄厚,可到底刚回国,脚根儿还没扎稳。据他所知,B市乃至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民间传媒组织就是宏声集团旗下的宏声传媒了。而刚好,宏声集团的二公子就是蓝家的准女婿。他现在跟宏声集团是合作关系。跟蓝烟的未婚夫刑文瑞也见过几面,算是有点儿交情。
  
  “你侄女儿看起来挺小的。”杜翌泽喜欢美人儿,可他喜欢的是成熟风韵的熟女,蓝烟虽然美丽,但太幼齿了些,在他看来也就是个小女娃。
  
  “烟儿还没满二十岁,当然小。”蓝正君一本正经的答道。
  
  杜翌泽低笑一声,十九岁和二十岁有区别吗?他们这个圈子其实很烂。这种烂不是说他们为非作歹、泯灭良知,而是说他们对于男女关系放得很开,但又仅限于圈子内部,其他人想进到他们这个圈子里实属艰难。这里出去的孩子都是会玩儿、能玩儿、玩儿得起的。要求都高,不是什么人都入得了他们眼里的。
  
  蓝家人是个特例。蓝家在圈子里很出名。家世能与蓝家相比的没几个。按理说,蓝家人应该玩得很疯才是。可恰恰相反,蓝家人很低调,作风也十分的保守。父亲那一辈就不说了,就说孙子这一辈儿吧。蓝潜虽然算是他们那个圈子里的人了,可在他看来也忒正经了些。大家虽然都说是好朋友,可其中发生过关系的不在少数。无关情爱,单纯寻求刺激而已。大家都知道婚姻大事他们做不了主,这得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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