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骁雄-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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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桑维翰
桑维翰认真地看着李风云,缓缓而道:“作为一名武将,最重要的是什么,李将军,你可知道?”
李风云一愣,答道:“自然是骁勇善战!”
“不对!”桑维翰摇摇头,道,“华夏人口亿万,从来都不缺骁勇善战的将军,缺的是没有私心,忠心为圣上效力的良将。”
李风云呆了一呆,心道:“石家不也一样靠着拳头大起来,如今夺了皇位,却开始说此话,当初干嘛去了?”
桑维翰叹道:“生逢乱世,礼乐崩坏,你又出身于荒野,受鲁国公的教诲也少,不明白这些道理,老夫也不奇怪。试问天下谁人无私心,忠君报国的忠臣良将又有几位?
李将军,你可想过我泱泱华夏,曾经经历过汉唐盛世,雄踞天下,为何到了今日,却被一个区区契丹逼得几乎陷入了绝境?这当中究竟是谁之过?”
李风云低头不语。
谁之过?若不是石敬瑭为了一己私利,卖国求荣,将燕云十六州割让给了契丹人,让河北之地再无天险可守,广阔天地,契丹人说来便来,说走便走,局势怎会变得如此局促?
不过这样的话,与疯和尚、白福通等人说说可以,与燕无双、野狐禅、醉道人说说也可以,却并不对桑维翰说,除非李风云不打算再率兵打仗,只想如燕无双般做一名落拓江湖的豪杰。
须不知,强如疯和尚、白福通等人,不也不得不依附于李风云,才能施展报国保民的夙愿?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向来是李风云的强项,李风云睁大眼睛,故作惊讶道:“究竟是何缘故?”
“武人之祸!”桑维翰叹道。
“武人之祸?桑大人,何出此言?”李风云大为惊诧。
这种说法李风云倒是第一次听到,这也难怪,他所接触到的人,要么就是江湖豪杰,要么便是军中将领,跟冯道、枯竹翁没有相处几天,哪里知道这些人对时局的看法。
“唐天宝年间,唐玄宗怠政,杨国忠擅权,引出了安史之乱,大唐一代盛世,由此走向衰落。平定安史之乱之后,军权渐渐旁落于武将之手。黄巢之乱后,这种情况更是愈演愈烈,各地藩镇割据,听调而不听宣,朝廷已不可制,无能为力。”
大头巾就是这样,数话喜欢调书袋子,桑维翰这段话,有的李风云知道,有的李风云全然不知,比如黄巢之乱,李风云是知道的,但什么“唐天宝年间,唐玄宗怠政,杨国忠擅权,引出了安史之乱,大唐一代盛世,由此走向衰落”之语,说的啥,李风云半点也不知。
“到了大唐末年,朱温篡位之后,原本蒙在武人脸上的那层薄纱彻底被撕烂。各地割据的诸侯突然发现,原来还可以这么做。
在武人眼里,真命天子忽然从神坛上掉落下了,原来只要手中实力足够强大,谁都可以做皇帝。既然如此,世上又有几人愿意当郭子仪?
在这种情况下,诸侯纷纷称王称帝,大唐大好河山四分五裂。于是几十年间,有了南吴,有了南平,有了南楚,有了前蜀,有了南汉,有了吴越,有了闽国。”
桑维翰沾着茶水随手在桌上画出了一副群雄并立的形势图。
“怎么没有南唐?”李风云有些奇怪,问道。他去过南唐数次,对南唐可以说是十分熟悉。
桑维翰呵呵笑道:“南唐就是过去的南吴,是后来的事,南唐的国主也不姓李,姓徐,谎称是大唐李氏的后人,改姓为李。开国国主叫徐知诰,曾经是南吴的重将与权臣,后来篡位自立为皇帝,南吴就变成了南唐。
实际上,这些割据的政权并不稳固,由武力得来的东西,也会因为武力而失去。
当初的那些分裂出去的诸侯,到现在好几个已经不在了。南吴是其一,被南唐所取代。南平、前蜀被后唐庄宗李存勖所灭,不过在后唐末年,孟知祥(注1)再次割据蜀地,重新建立蜀国,被称为后蜀。
如今南唐趁着契丹再次挑起战端,对南边的闽国发动了攻势,估计只怕也即将不保。南唐野心颇大,暗中勾结契丹,对南楚也虎视端端,闽国被灭,恐怕南楚也保不了几年了。
吴越为求自保,一向与中原朝廷交好。南唐怕触怒我大晋,暂时不大可能对吴越大举动兵。”
李风云呆了呆,这天下的形式,经过桑维翰这般一解说,他算是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以前他虽然听别人谈起过,却没说得像桑维翰这般清晰。
“那岂不是说,现在除开北面契丹和本朝之外,天下还有南唐、吴越、后汉和奄奄一息的闽国和苟延残喘的南楚?”
桑维翰点点头:“南边对我大晋威胁最大的就要数南唐了。不过,南唐虽然繁华富庶,却难出雄兵,中原再弱,南唐也不是我大晋的对手。只要我大晋缓过劲来,收拾南唐只是迟早的事情。”
李风云心中暗道:“瞅着如今的形势,中原内部矛盾重重,指不定什么时候什么人就扯旗造反,要缓过劲,天知道是什么时候。”
桑维翰道:“可是,北有契丹,南有南唐,我大晋要缓过劲来,却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本来,这一次阳城大捷是一次机会,抓住这次机会,重创契丹的筋骨,甚至诛杀贼酋耶律德光也不是没有可能。
如果真的能诛杀耶律德光,契丹国内必定大乱,趁着大胜之机,一股作气,拿回燕云十六州。那时北有雄关抵御契丹,我大晋就能放手收拾南唐、后蜀这些小国,一统宇内。
只可惜,杜大将军太过保守求稳,让贼酋从容北归,让我大晋错失了这次大好良机。”
说到这里,桑维翰长叹一声,脸上隐隐露出一股忧意。
李风云知道桑维翰在忧虑什么,连他都能看出的事情,没有理由眼前这只老狐狸看不出来。桑维翰怎么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当初公孙无忧对他的评价很高。
注1:孟知祥(874年-934年),字保胤,邢州龙冈(今河北邢台西南)人,五代十国时期后蜀开国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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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燕云十六州
“事情还不至于这么严重吧!”李风云哈哈笑道,“要收复燕云十六州,打过去便事,哪有那般麻烦?”
桑维翰摇摇头,道:“不成,至少现在不成。耶律德光雄才伟略,只要此贼还活着,我大晋想要收复燕云十六州,难,十分之难。”
“既然燕云十六州这般重要,当初为何又要将燕云十六州割让给契丹?”李风云好奇的问道。
提到燕云十六州,桑维翰脸上有些难堪,轻轻地咳嗽了几声,桑维翰解释道:“当初割让燕云十六州是老夫的提议。
李将军你应该知道,前朝后唐,与契丹素有恩怨,敌对已久。契丹对我中原朝廷向来有防范芥蒂之心,而燕云十六州无论是握在我大晋手中,还是握在契丹人手中,从大局上来看,都会占有主动权。
而当时,先帝还是河东节度使,篡位自立的伪帝李从珂,对先帝虎视端端,极为不放心。要将先帝的兵马南调,实际上是准备先毁去先帝的根基。
这种情况下,先帝不得不反抗,拨乱反正,还其正溯。
只可惜,那时先帝手追踪的力量太过薄弱,无法与伪帝李从珂相抗衡。那时,先帝能借助的也只有契丹了。而契丹帮助了先帝,等若是为他日后培养了一个对手,又岂肯放心?
不得已的情况之下,先帝不得不忍辱负重,委曲求全,暂时割让燕云十六州为代价,以安耶律德光之心。日后我大晋强大起来,自然会再收复这燕云十六州。
正是因为当时先帝的选择,这才换来中原和契丹这近十年的平静。直到鼠目寸光的武夫景延广将这种平静打破,致使中原形势崩坏,这些年来的休养生息毁于一旦。
可惜呀,若是在给我大晋十年时间,北收燕云十六州,南定天下,并非不可能。”
桑维翰又是一阵长吁短叹:“老夫早就知道景延广这武夫不能托付大事,可是先帝偏偏只看到了他的忠心,却……”
说到这里,桑维翰摇摇头,笑道:“老夫扯远了,刚才说到天下诸侯割据,听调不听宣。各地节度使各自私下蓄积兵力,只要给他们时机,他们有几个不想当皇帝?
后粱如此,后唐如此,到了我大晋,同样是如此。
实际上,中原大部分的实力,都耗损在这上面。各人有各人的心思,各人拉各人的车,有谁还真正关系我大晋的安危?”
李风云摇摇头,道:“我瞧不是这样,我遇到的很多将士都是愿意与契丹人拼命的。比如皇甫遇将军,王重胤将军,符彦卿将军。”
“不错,忠君爱国之人当然有,比如李大将军你!”桑维翰不失时机地送上一顶大帽子,“现在没有,不等于以后没有。而且很多人,之所以看不出他有谋逆之心,是因为他手中的实力不够,或是时机未到。
这些人,我们这些做臣子的,不能不为圣上考虑。
当然,李大将军拳拳赤子之心,是绝无可怀疑的。”
李风云知道桑维翰说的是谁,一时沉默无语。
难道在这乱世,官当大了,手上的兵多了,就只有谋朝篡位这一条路可走吗?这难道是一个无解的结?
李风云心中很不舒服。
他是一个没有多大野心的人,不想当皇帝,也不想当叱咤风云的大将军。但是桑维翰说得对,现在没有,不等于以后就没有。随着他的官越做越大,手中的兵马越来越多,功高盖主,赏无可赏之时,他会不会也像刘知远、杜重威、李守贞那般,一心只想自己登上金銮宝殿上的那把金交椅?
即使他不想,坐在那把金交椅上的那人,谁又能保证他不将李风云视为肉中刺、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谁又能保证身边的人心中就没有从龙之心?
若真走到了那一步,他该怎么做?
小皇帝石重贵现在欣赏他,重用他,说到底是因为他现在在朝堂上的威望和实力太弱,区区几千人马,还不足以引起小皇帝的戒心。
而且,为了拆解杜重威的实力,重用调离李风云也势在必行。
以后呢?
换一个角度去想,假若有一天杜重威做了皇帝,难道真的会心无芥蒂的信任他?不见得吧,无论是谁坐上那个位置,做出的选择恐怕都差不了多少。
也就是说,无论怎样,照着现在的势头发展下去,到最终为了自保,李风云都只有一条路可走。究其缘由,竟然是他立下的功劳太大,威望太高,军中的亲信故旧太多。
李风云觉得头皮有些发麻,不愿再想这些事情。
桑维翰见李风云低头沉思,心中微微一笑,行了,此来的目的已经达到。无论李风云接受不接受小皇帝石重贵的拉拢,李风云心头的那根刺他已经种下。疑虑的种子一旦种下,随着时间的推移,迟早会生根发芽。
杜重威最得力臂膀算是被他这一席话卸下了。
接下来,他还要去见王重胤、符彦卿和张彦泽,杜重威最倚重的三名手下。
谁说书生无能?书生杀人是见血的。
桑维翰告辞离去。
“臭小子,整天愁眉苦脸究竟在想啥?说出来给大和尚听听!”疯和尚蒲团样的大手拍在了李风云的肩头。
李风云迟疑了一下,觉着疯和尚无欲无求,可以信任,于是将心中的疑惑说了出来。
疯和尚听罢,哈哈大笑:“没想到你这小子,才当了这么点芝麻小的官就有这些忧愁。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担。想那么多做什么?说不定到了那天,你巴不得当皇帝呢!
千古一帝,可比在清平镇里当一家客栈的老板,一家杏花楼的老鸨要强多了,一个聚气坊的赌头要强多了。而且后宫三千粉黛,你这臭小子真心不想?”
“想倒是想,不过要老子有那个命才成啊!想起以后每天都要与人勾心斗角,不能舒舒服服,爽爽快快做人,我就发愁!”李风云一本正经地道。
疯和尚又一阵大笑:“你这小子想多了,还不一定轮得到你当皇帝呢!要是日后你真有这机会,登极成了真命天子,不乐意做了,来清平镇,换大头和尚去做。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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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长拳
“疯和尚,好久没打架了,打一架如何?”李风云忽然道,“不过,可不许用内力,我只想打架,不想被虐。”李风云忽生奇想,心中的憋屈,想要发泄一番。
疯和尚哈哈笑道:“如何不成?打就打,好久没揍你这臭小子了,大和尚手正痒痒。”
说罢,疯和尚大袖一卷,一拳挥出,正揍在李风云的胸口上,冷不丁将李风云揍了一个大跟头。
“好哇,你这六根不净的贼秃驴,居然突然袭击!”李风云从地上爬了起来,朝疯和尚冲了过去。
疯和尚毫不示弱,你一拳我一脚,打得好不热闹,转眼间两人你来我往便斗了一个多时辰。
不知几时,院中聚满了人,白福通、佘破财、玉堂春等人围到了四周观战。
玉堂春歪着头笑道:“没想到一段时间没见,李风云这小子的武功竟然进步这么快。单从招数上说,奴家都未必上他的对手。一招一式都带着一股说不出的韵味,这小子,了不得!”
白福通、佘破财深以为然,点头赞同。
李风云的招式中带着一股与天地合一的韵味,一举一动浑若天成。
不错,此时李风云已经放下了心头的烦心事,一心一意投入到武学的感悟之中,不知不觉中,又再次进入到了天人合一的状态。
只是这次,李风云天人合一的状态更为深入,如果说以前,李风云都只是在水面游泳,那么这一次,他潜入到了水中,畅游在那无尽的海洋中。
以前,李风云只是凭着本能闪避、抵挡,而这次不同,李风云能清晰地感受到各种力量在空中的波动,能会体会到各种运动的轨迹,知道该如何出拳,才能与这各种的力量的波动更为匹配,让招数威力更大,让出拳更快、更猛、更强。
李风云没有意识到,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动用了内力。
浩瀚的真元在他胸中涌动,每一掌劈出,每一拳打出,都带着一股风雷之声。
疯和尚显然知道李风云陷入了一种奇异的状态,并打断提醒他,只是带上一些内力与李风云相抗,既不太强,也不太弱,正好与李风云斗个旗鼓相当。
忽然,李风云骤然收手,呆呆地站在院中发呆。
疯和尚也停下了拳脚,拦住送上毛巾的丁猴,低声道:“莫要打扰他,现在这个时刻对他很重要,能不能抓住这次机遇,就看他自己的悟性了。”
丁猴听了,急忙安人将无关的人请离了院子。
院子中只留下疯和尚十多名高手,院外密布了亲卫,将李风云的院子团团围住。
好在李风云现在仍住正在阳城,离杜重威的大营还有十多里路,所以来拜访打扰他的人并不太多。
呆立大约半个时辰,李风云忽然一掌挥出,随手打出了一套长拳。
长拳是一种江湖中流传很广的拳法,流派很多,练习长拳的人很多,但练得好的却没有多少。
但这套拳法由李风云打出来,又有另外一种味道,又快又猛,一拳挥出,又急又快,周围半丈范围内气流涌动,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无数气旋。身在其中,实力稍弱,身体就会不由自主的被这些气旋扯动。
三十六路长拳打完,只过花了半盏茶的时间,但是李风云的头上已经升起了淡淡的白雾,似乎是在他头上笼上了一层薄纱。
看到李风云头上那淡淡的白雾,众人心中惊骇不已。
这是汗水被内力蒸发才有的现象,一般只能在一流高手身上才能看得见,因为只有一流高手才有那么深厚的内力,能将身上的汗水蒸发掉。在二流高手中有此深厚内力的很少。
从另外一方面考虑,能够将汗水蒸腾成白雾,说明内力极其精纯,二流高手中有如此精纯内力的从古至今,也只是凤毛麟角。
李风云的内力究竟有多高,功力有多精纯,居然也能将汗水蒸发为白雾?
要知道李风云的年纪并不大,不过是二十出头,如此年纪却有如此庞大而精纯的内力,堪堪可与初入一流境界的高手相提并论,简直惊世骇俗至极。
一套长拳打完,李风云又再次呆立不动,偶尔才会挥出一拳,拍出一掌。
又过了许久,李风云又动了起来,仍旧是打了那套长拳,而这次,那套长拳的威势明显小了一大截,气旋只能盘旋在李风云三尺开外。出手的招数又似乎与之前有些不同。
一套三十六路长拳打完,这次却花了一盏茶的工夫,李风云头上也没有像上次那样升起薄薄的白雾。
典奎奇道:“风云老弟怎么回事?这路长拳怎么越打越回去了,这次明显没有上次有威势。”
玉堂春“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解释道:“功夫可不是打给别人看的,打给别人看的那是花架子。你没发觉么,第一次李风云打出长拳,虽然又快又猛,气势十足,但实际上,破绽也很多,只知道一味的逞强进攻,碰上真正的高手,却很容易被对手克制住。
这次则不同,李风云的拳法明显有了节奏感,该快的时候快如迅雷,该慢的时候犹如古松。攻中有守,守中有攻。虽然没有上次那么好看,但实际上是因为威力内敛了。这样比之刚才,可要省内力得多。
难怪你练来练去总不见长进,原来这个简单的道理现在还未明白过来。典大哥,当初你的武功可是比小妹高的哦!”
典奎很早便与玉堂春相识,当初典奎担任千牛卫备身之时,玉堂春便是宫中的女侍卫,论武功,两人曾较量过几次,当时论的玉堂春还比不上典奎。
典奎呵呵一笑,不以为意,道:“当初武圣李苍穹前辈就说了,论天资,我是比不上玉姑娘的。能够凭着一股狠劲练到如此地步,典某已经很满足了。至于一流高手的境界,我这一生只怕是不敢想了。”
玉堂春摇摇头,道:“没志气!”
几人正说着话,李风云又第三次打起了三十六路长拳。
这次李风云打出的长拳,与前两次完全不一样,仿佛是两套不同的拳法,一招一式古朴无奇,一拳一掌挥出,轻飘飘似乎并无半点力气,带不起半点风声,再没有半点威势。
一套长拳打完,足足花了两盏茶的时间。
疯和尚赞道:“内力完全内敛,收发自如,这臭小子的武功总算是登堂入室,可称为一代武学宗师了。”
所谓武学宗师,是江湖中对武学达到一流境界的高手的一种尊称,武功没有达到一流境界而感自称为宗师的,一般只会徒遭人笑话。
………………………………
第二百九十三章 事了拂衣去
李风云现在的境界,仍旧不过是二流顶尖,还未踏足一流境界,但是疯和尚这般赞他,白福通、佘破财、玉堂春等却点头称是,似乎没有半点异议。可见李风云此时对武学已经有了他独特的理解。
“原来如此,哈哈哈哈,原来如此!”又过了不知多久,当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李风云忽然放声大笑起来。
就在那一刹那,李风云发现,以前萦绕在心头的种种疑惑和不解,忽然都迎刃而解。一时间,李风云只觉得心中一阵通明,眼前一片光亮。
随着李风云的笑声,一股摄人心魄的气机铺天盖地地朝众人涌来,典奎“蹬蹬蹬”连退了三步,直觉得气息不稳,胸中心跳得厉害。
好在那气机如昙花一现,稍纵即逝,立刻收敛了起来,典奎再看向李风云,觉得李风云似乎仍旧是原来的李风云,但又好像完全不同了。
典奎不知道,就在那刚才的那一刹那,李风云已经踏过了横亘他面前许久的那根线,终于踏入了一流境界。
就在那一瞬间,李风云感到他丹田内的那个巨大的气旋飞速的塌陷,凝聚成一颗滴溜溜乱转的小圆球,只有鸽蛋大小,李风云知道,这个鸽蛋大小的小圆球就是金丹。
凝聚成了金丹,就表示李风云道心浑圆,成为了一名一流高手。
天地间的灵气忽然间变的清晰可见,像江河一般从周身的毛孔灌入到他的体内,又汇集到他的丹田之中,经过丹田的精炼,化作了巨量精纯的真元,并融入到了那金丹之中。
“想通了吗?臭小子!”此时李风云已经从那种天人合一的状态中清醒过,突然听到疯和尚大声问道。
“想通了,怎么会想不通?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李风云也哈哈大笑起得来,道心浑圆并不是只针对武学,所谓一理通,万理明,武学想通了,对世界的看法也大为不同,自成一套体系。
“臭小子,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跨入了一流境界,不得了,不得了,大和尚还以为你要等几年才成。”疯和尚赞道,“武圣李苍穹的徒弟果然个个都了不起!如果大和尚没看错,十年之内,你必定能成为绝世高手,武学成就将远在我等之上。”
众人大惊失色,绝世高手可不是那么容易便能成就的,要不然,这世上也不会只有八位绝世高手,就连永固宫主,也还差那半步而不能晋入绝世高手的行列。
不过,在场的众人,论武学,论见识,又有谁能比得过疯和尚?既然疯和尚很有把握地这般说,那十有八九,李风云真的就有可能成为新的绝世高手。
想到即将见证一位新的绝世高手的产生,众人兴奋不已,纷纷叫嚷着要李风云摆酒庆贺。
天色已晚,李风云的肚子也饿得咕咕直叫唤。
李风云一摆手,立刻吩咐人找来阳城最好的厨子,备下酒宴,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大鱼大肉,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席间疯和尚问李风云去不去开封就职。
李风云哈哈笑道:“去,为何不去?杜帅的所作所为既然不合我的心意,我又何必非要跟着他不可?与其憋着一口气呆在一起,不如相忘于江湖。道不同,不相为谋。”
疯和尚拍手笑道:“想通了就好,想通了大和尚就不在担心了。臭小子,你既然想通了,大和尚就可以离开了。”
李风云有些依依不舍,挽留道:“何必要走,大家一起去开封,岂不快活?”
疯和尚摇头答道:“不去了,开封那些人,大和尚看着不顺眼,气闷得很。与其那样,倒还不如不要去看。还是回清平镇自在。”
又转过头去,问白福通等人:“你们走也不走?”
白福通等人答道:“仗都打完了,不走留下来做什么?”
是夜,众人彻夜酒宴,直喝得酩酊大醉。
次日清晨,李风云醒来时,得知疯和尚、白福通率领清平镇的那拨人已经走了,临走前只留下一封告辞的书信,说是怕送别时婆婆妈妈,太麻烦,所以才不辞而别。
这次大战,清平镇有五位二流高手不幸殒命疆场,白福通更是在危难之计,率领风云营和降军溃卒,及时补救了李风云的疏漏,挽救了晋军二十万大军的性命,功莫大焉。
但是白福通他们依如既往毫不居功,把功劳都推给了李风云。
李风云来到阳城的北城楼上,远处还依稀能看见拨人马,正在扬鞭急驰,北向而去,不由得心潮起伏,。
忽然间,李风云想起了杜如月教他的一首诗,轻声念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不知不觉中,李风云的声音越念越大,声音响彻整座阳城。
“我李风云为何而战?
不是为了哪一家哪一氏能够称王称霸,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留名青史,更不是为某一段刻骨难忘的感情,莫名其妙地向某个人效忠。
我李风云为华夏而战,为华夏故土上生活的那群豪爽坦荡的真汉子而战。
我要让华夏这块热土上的子子孙孙因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而骄傲自豪,不再受外来蛮夷的侵略与欺辱,不再因为汉人的身份而自卑,不再在自己的国土上,却被当成猪狗,外来的蛮夷,反而享受着特权。
我李风云要忠,也只会忠于华夏,忠于我李风云心中的理想。绝不会再向任何心怀野心的枭雄低头。
这世上,谁能做到这些,我就帮谁。
如果这一切,你们谁都做不到,那就让我来做,带着我的风云营来重铸华夏!”
对着苍天厚土,李风云放声大吼,心中豪情万丈。'。'
………………………………
第二百九十四章 莫轻行
杜重威率领二十万大军继续向北进发,收复那些被契丹人蹂躏过的土地。耶律德光已经彻底的撤出了中原,短时间内不可能会再履足河北。
而李风云则带着六千风云营将士朝着开封进发。
一个月后,风云营来到开封,扩编为风云卫。
李风云的结义大哥莫轻言、杜如月早早就等在路边,兄弟俩见面自然有一大筐子话要说。
杜如月如今也来了开封,就住在莫轻言的家中,李风云闻言大喜。
如今的莫轻言武功还是二流初期,仍然是大理寺的小捕快。每天累死累活,也只有苦劳,没有功劳。
在他们三人中,如今莫轻言的武功算是垫底的。这也难怪,杜如月与李风云各有各的奇遇,只有莫轻言资质一般,又没有好的师父,也没遇到什么机遇,要想提高实力,只能靠一天天苦练。
李风云心中一动,便将他那日改良过的那套长拳交给了莫轻言。
这套功夫经过李风云改良后,威力大增,算得上是一流武功,又正合莫轻言沉稳的性子,莫轻言练正好。
天罡门的绝世武功宵练刀法倒是很适合莫轻言的路数,只可惜本门武功不许外传,李风云虽然胆大,无所顾忌,但也不敢违背门规。
李风云曾经说过要将宵练宝刀送给莫轻言,只是后来知道宵练刀乃是天罡门根本所在,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莫轻言也并不在意。
不过李风云这两年征战不休,好的宝刀也得了几把,于是挑出一柄送给莫轻言,虽然比不上宵练宝刀,但也是上上乘的宝刃,莫轻言欢喜不已。
三人把酒小酌,彻夜长谈,直说到天光放白。
这时有宫中的太监传旨,说小皇帝在早朝之后便会召见他,李风云匆匆洗了把脸,便随太监进宫去了。
入京第二天,小皇帝石重贵便召见了他,拉着李风云说了足足一天的话,又是赐宴又是赐府邸,金银绸缎李风云也得了不少,一句话就是圣眷正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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