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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十年-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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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毕竟人数少一些,其精锐的战斗力在攻城战中被削弱到了最小,是故几次攻城未果之后,便意识到了阿里者卫也不也是什么好啃的骨头,是以干脆便是不攻城,只是驱使汉人奴兵和掠夺来的奴隶在城外修建长壕,营寨,死死将其围困其中,使得阿里者卫之中的十几万明军固然侥幸存活,却也是坐以待毙。
而女真只是留一万兵力盯住城中的明军,其它的部队则是四面出击,到处攻城略地,已经是攻克了位于北方的兀者左卫,兀得罕所,真河卫,纳木河卫等地,甚至兵锋一度到达位于福余卫更往北,几乎靠近瓦剌蒙古诸部所在的阿伦卫、密陈卫,木里吉卫,再加上原先就被他们占据的嘉河卫和五屯河卫,也是已经占据了辽北将军辖地大约三成的地面,形成了一个东南—西北走向,长度达到千余里的一个狭长势力地带。
最可怜的就要数大明边军了。
在小城镇和乡村的斗争中,可以说白莲教已经是完全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而明军则是全面收缩,固守于城中,地盘只剩下了兀者卫,兀者后卫、兀者右卫、塔山卫等大城,不过虽然地盘儿小了,但是兵力却还是那些,更是因为需要防护的区域小了,使得他们的战斗力其实更是飙升。
所以三方之中,白莲教地盘儿虽然最大,却是战力最差,而明军次之,最强的自然乃是女真人。
若不是女真人牵制了明军太多的兵力,白莲教也不可能蔓延的这么厉害。
所以对于赵无极来说,拿下兀者脱温所,势在必行。
这一日,百户郑锜正自在兀者脱温所的西城墙上巡逻。
他本来并不是这里的军官,而是隶属于屯河卫南镇,一个千户所所在地的军官,屯河卫陷落之后,白莲教势如破竹一般的不断南下,把官兵们给打的稀里哗啦,郑锜一看情势不妙,赶紧便带着自己手底下的百十来号儿人一路南撤,路过灵鹤堡的时候都没敢进去,又是往南跑了七八十里地,弟兄们都快累瘫了。眼见得再往下跑,自家兄弟都能把自个儿给打死,这才是入了城。
进了城,倒也没受什么刁难,这会儿城中已经有了七八千号儿人,而这兀者脱温所原先的编制不过是一千一百二十人而已,其他的部队,都是从各地逃出来的。
这兀者脱温所的镇守千户陈宜也是个极有野心的人物,意识到这白莲教造反固然乃是一桩大劫难,但若是运作得好的话,那也是难得的机遇。而当务之急,自然就是要扩大势力,是以但凡是来投的,一律是来者不拒,并且给他们委以职差,自封为指挥使,统领全军。
此处乃是要地,而且周围地区都是大平原,百姓众多,颇为的富庶,陈宜乃是个极精明的,见机的早,白莲教刚一造反,他就派兵镇压了下去,然后四处抢粮食,抢完粮食之后放火烧屋,把百姓往四下里乱撵,免得他们放火烧屋。
他的手段也是够狠,果然,白莲教起事一直都没有波及到他这里,也给了他足够的时间用来壮大势力。
“给老子滚起来,正儿八经的守着!”郑锜一脚把一个靠在城墙垛口上打盹儿的士兵给踹了起来,那士兵赶紧讪讪一笑,装作正儿八经的样子老老实实的站着。
郑锜却是吁了口气,靠在城墙上,目光有些焦虑。
他在思考自己的前路。
郑锜今年已经三十五了,乃是军户人家的子弟,他爹当初就是屯河卫的百户,他承袭他爹的位置,一路浑浑噩噩的,就走到了现在。说起来,郑锜也是个不错的军兵,膀大腰圆,满脸的大胡子,手里一口鬼头刀三十六斤重,屯河卫军中比武他是第一。等闲十来个明军根本不是她的对手,长的极为威猛,手底下也是很硬扎的。
他不想逃,但是没办法,没亲眼见过白莲教大军涌来的人,是根本想象不到那种令人窒息的壮观,以及面对他们时候从心里透出来的那股子绝望的!
无边无际,人山人海,漫山遍野,这是一个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你给淹死。
根本就挡不住,无法抵挡!
他要是不逃,他手底下的弟兄自己逃了,他一个人,更是没什么用。
“一路逃逃逃,还能逃到哪儿去呢?再往后逃的话,就只有兀者卫了吧?可是听说杨大将军下了死命令,各地将官死守城池,不得丢失寸土,无论是面对女真还是白莲乱贼,再有逃得,一概诛族!这回去也是个死,可要是在这儿,白莲教材迟早不得打过来啊?”
想想郑锜就是愁眉苦脸一肚子的难受。
这时候,忽然下面传来了声音:“见过指挥使大人。”
然后一个威严的声音便是哼了哼,郑锜一个激灵,赶紧站直了身子,打眼儿瞧去,便是看到一个四十来岁,又高又瘦,面色有些阴沉的中年人走了上来,正是自封为指挥使的陈宜。
他知道陈宜生平最恨别人对他不敬,赶紧跪地磕头道:“标下见过指挥使大人。”
“起来吧!”
陈宜摆摆手,着郑锜站起身来,问道:“可有什么异常?”
郑锜道:“回大人的话,并无什么异常,以一个时辰前有一小队难免在城下哭喊想要进城,被咱们给乱箭射死几个,跑了。”
陈宜向城下探头望去,果然看见几具衣衫褴褛的尸体横陈在那儿,点点头,派派郑锜的肩膀:“干得不错。”
溜达了一圈儿,正要回去,忽然便听到一个士卒指着远处大喊道:“大人,那是咱们的人。”
陈宜和郑锜两人赶紧定睛看去,然后便是看到不远处烟尘滚滚,大约有两三百人其中大约有二十来个骑马的,向着这边狼奔豕突而来。等离得近了一些,就能看到,那些人都是穿的大红胖袄,显然乃是明军,不过身上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不少人身上衣服上脸上都是沾染着血迹,还有的走路一瘸一拐的,身上还绷着布,显然是受伤了。
那些骑马的,则是穿着甲的居多,还有一个胖大汉子穿着山字文甲,显然还是有官职在身的。
整个队伍,向着这边儿狼狈而逃,一边逃一边还向后张望,跟身后有狗撵也似,就四个字儿——狼狈不堪。
那队伍到了城下之后,方才是松了口气,立刻就有不少军兵直接瘫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那胖大汉子等气儿喘匀了,大声喊道:“开门呐!开门呐!”
陈宜沉声道:“本官乃是此处指挥使陈宜,不知下面乃是哪位当面?”
“陈大人,您不是千户么?怎么成了指挥使了?难不成是升官儿了?啊哈,恭喜恭喜啊!”那胖子先是一愣,然后便是挤出一丝笑意道:“下官这次逃出来的急,身家全都丢在灵鹤堡了,只得以后再为陈大人补上了。”
陈宜不由得哭笑不得,心道这都什么时候还有这闲心呐。
只是他接着就是脸色大变:“你是灵鹤堡逃出来的?灵鹤堡陷落了?”
“您还不知道啊?”那胖子哭丧着脸道:“昨儿个让那些该死的白莲逆贼给打下来的,可怜兄弟我东躲西藏了一晚上,又生怕走错了路,好不容易挨到今儿个赶紧就来投奔您来了。”
“快开门,让他们进来说话!”陈宜面沉如水,赶紧吩咐道。
对于他来说,灵鹤堡陷落可不是什么好消息,那就代表着,白莲教距离自己这儿,也是不远了。
这让他心中很是惶急,以至于都忘了要盘问这胖子的姓名官位以及眼看关防印信了。
下面的坚固大门轧轧的打开,那胖大汉子眼中却是闪过一丝诡谲。
一众溃兵一看到城门打开,立刻是争先恐后的窜了进去,气的那胖大汉子跳着脚骂却是毫无作用。
等到最后一个溃兵进去的时候,那守城的军兵正要关大门,忽然那胖大汉子虎吼一声:“杀!”
“杀!”
“杀!”
这些溃兵齐齐吼了一声,脸上顿时变得凶狠狰狞起来,哪里还有半分之前惫懒的样子?都是拔出兵刃来,向着身边的明军狠狠的砍了进去,猝不及防之下,城门洞子里面防御的明军顿时是被杀光。
鲜血飞溅,骨肉四射。
然后那胖大汉子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吩咐道:“留五十个人在此固守,剩下的跟我杀上城墙去,刚才说话那人是个大官儿,捉住了他,重重有赏!”
众人一听有赏,都是两眼放光,轰然应是,他们都是赵无极这一香之中最为精锐的骨干,也是先锋营的骨干力量,被牛大章编成了一个千户,作为箭头力量。
在下面传来厮杀声的时候,陈宜便是面色一变,大叫道:“关城门,他们是奸细!”
只是已经来不及了,牛大章已经是带着手下如狼似虎的从马道上窜了上来,而在远处的树林中,喊杀声震天,黑压压潮水一般的白莲教徒向着这边涌了过来,不知道几千几万。在这些教徒的最前面,乃是大约数千名手里拿着长矛腰刀,看着甚是精锐的军兵。
陈宜的一颗心已经深深的沉了下去。
正德五十三年三月初一,白莲教赵无极所部攻克兀者脱温所,杀明军六百余人,自身折损五百,指挥使陈宜,百户郑锜等军官率领明军五千余人投降。
这是白莲教起义爆发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明军投降以及高级将领投降发生。
第六二四章 红虎
脑温江的两岸,有着全天下最为丰茂肥美的草场。
宽阔的脑温江也就是后世所称的嫩江在大地上流过,无数的直流滋润了周围的土地,使得这里土地极为的肥沃,到了夏天,牧草疯长,甚至人骑着马,都能被长草给淹没。只有当风吹草低的时候,才能看到踪迹。
这片地区,在数百年后,会有一个响亮的名字——科尔沁大草原,科尔沁草原上的那一粒明珠,改变了一个王朝的命运。
而现在,这里乃是福余卫的草场。
这会儿已经是阴历的三月了,若是换做后世的阳历,已经是过了四月的中旬,整个大地,都是已经开始展露出春天的迹象。
宽阔的脑温江水已经是彻底的融化开来,湍急的江水冲荡着,激起阵阵的浪花,水中还有不少冰块的碎块在起起伏伏着,不过终究是挡不过那水流的大势。
东北的严寒使得每年的冬天都是雨雪覆盖,也正因为此,每当开春之后,积雪消融,这里的河流水量也就变得格外的充沛。
由于脑温江及其支流的滋润,已经溶化后的雨雪的侵润,整个脑温江两岸的大草原,也似乎比别的地方更早的焕发了生机与活力,一眼望去,这片原野上已经是一片淡淡的毛茸茸的绿,再配上那湛蓝色的蓝天白云,给人一种空气格外剔透,天空格外晶莹的清新感。
似乎吸一口气,胸肺间充实的满满的都是青草的气息。
这片曾经被连子宁一把火烧得精光的福余卫老营,这会儿已经是重新的兴建起来,或许这个词儿用的不那么贴切,毕竟这所谓的老营也不过就是一大片的营帐聚集于此而已。
上万顶雪白的营帐又是如同雨后春笋一般的绽放开来,铺陈开足足有十几二十里长,似乎这片老营的规模,比之当初,更大了一些,看这架势,怕是足足有十几万人,上百万头牲畜的规模。
在帐篷与帐篷之间,圈养着无数的牛羊,不时的传出一阵哞哞的叫声,五大三粗,脸庞黑红的妇女们从自家营帐里面取出冬天到来之前存储下的干草,扔到圈里面去,然后那些牛羊便是纷纷争抢着吃。
这些牧民们每每视线扫过外面的大草原,眼中便是一阵难言的悸动,里面混杂着期盼和渴望。
对于他们来说,最难熬的日子很快就要过去了,再登上一段时间,就可以让这牛羊自由的在大草原上啃食着新鲜的青草,那也是扩大一个家庭财产的重要时刻。
在大营的西侧大约两里地开外,则是一座和草原风情截然不同的板升城,里面房屋鳞次栉比,看上去和一个中原的县城没什么区别。
而在板升城的西侧和南侧,则是大片大片已经开垦好了的耕地,许多农夫正在上面忙着翻垦土地。
受到武毅军的影响,福余卫曾经向武毅军买入了大量的玉米,这也使得他们今年开始耕种玉米,这种产量更高的作物。而距离下种的日子,已经是没多长时间了。
庆格尔泰深深的吸了口气,感觉到那股四溢的青草香气,脸上露出迷醉的笑容,深深的叹了口气:“你们感受到了么?春天到了。”
他旁边的伙伴便是一轰而笑,一个汉子笑道:“庆格尔泰,我看你不应该手里拿着刀剑杀人,而是应该去当一个拿着马头琴和火不思的诗人,在一个部落和部落之间流浪,用你的歌喉和烈酒换取晚上一席睡眠之地和一口烈酒喝。”
庆格尔泰睁开眼睛,盯着那个说话的伙伴正色道:“嘎鲁,哪怕我是一个诗人,当自己的家人被杀害的时候,也会扔掉手中的马头琴和火不思,拿着锋利的弯刀和强硬的长弓,向那些杀死我的家人的凶徒讨回公道。”
嘎鲁脸上浮现出讪讪之色,低头道:“对不起,庆格尔泰,我失言了。”
庆格尔泰摆摆手:“没关系,我不会怪罪于你,你是我最好的安达,只是嘎鲁,当我要向那些该死的汉人报仇的时候,你一定要在我身边。”
“那是当然,我们是最好的安达。”
嘎鲁嘿嘿一笑,拳头重重的砸在了庆格尔泰的胸口。
“还有我!”
“还有我!”
“还有我们!庆格尔泰,我们都是你的安达。”
庆格尔泰哈哈大笑,笑容中带着快意。
这时候,一个带着十二三岁的变声期男孩儿特有的尖锐嗓音也响了起来:“还有我,庆格尔泰,你也是我的安达。”
众人的眼光都向声音的出处看去,说话的是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儿,虽然说是男孩儿,但是草原民族本来就发育成熟的早,再加上这位估计也是营养很好,体型跟一个成年人也没太大区别,甚至下巴上已经是长出了一层青青的胡子。如果不是那尖锐的嗓子和略带稚气的面孔,怕是说他是十七八也是大有人信的。
他的眼珠子骨溜溜的转着,显得很是精明,而一双眉毛往中间汇聚,眉角斜往上挑,肤色却是有着草原民族少有的白皙,使得整个人看上去有些阴柔的样子。
“不,高贵的乌兰巴日,尊敬的哈不出大汗的子嗣,您是白银家族的血脉,高贵的就像那天上翱翔的雄鹰一样。我可不敢跟您称兄道弟,被别人知道的话,一定会嘲笑我不自量力的。”庆格尔泰赶紧手摁胸膛,微微弯了弯腰,谦卑的道。
其他人也是抚胸弯腰行礼。
他们这一行人,大约有二十来个,全部都是马上的骑士。
而他们的装备,则是只能用精良,甚至是极为精良来形容。
他们之中的所有人,都是穿着黑色的重型钢铠,极为的厚重,露出来的那铠甲的边角就足有一个巴掌的厚度,他们的武器则是大斧,青铜大锤等重型兵器,有的已经把头盔摘了下来放在左手的臂弯里,有的则是还戴在头上。那头盔也是精铁铸成的,前面有面罩,头顶还有两个尖锐的铁铸牛角,闪现着锋锐的光芒。必要的时候,这玩意儿也是相当可怕的杀人利器。
他们胯下骑乘的战马,都是最好的蒙古马,有着悠长的耐力,什么都吃存活力极强的坚韧,以及蒙古马中难得一见的大块头。
甚至就连战马的身上,也是披着战甲,不过乃是皮甲,只不过外面覆盖了一层厚重的铁叶子,防护力也是惊人的强悍。
他们是不折不扣的重骑兵,而如果是福余卫的人见到他们,脑海中立刻就能反映出来——近卫军。
没错儿,他们就是近卫军。
福余卫大汗哈不出的近卫军,整个福余卫中,这样的军队,也不过是只有一千人而已。其地位,即相当于是的拐子马之于女真一样。这一千人的近卫军,战斗力极为的强悍,尤其是搭配以轻骑兵作为战术,以重骑兵冲阵,大量装备有强弓硬箭的轻骑兵箭雨突袭,紧随其后,撕裂对手防线。
如果用一句后世的话来说,那就是这些重骑兵,乃是战略性武器。
而这一群近卫军重装骑士之中,很显然庆格尔泰是头领。
这是一个身材很高很壮,但是却偏偏给人一种灵活细挑感觉的大汉,将力量与速度结合为一,怎么说呢,就像是一条很强壮的蛇一样。
庆格尔泰在福余卫,至少是在这脑温江两岸方圆五百里的范围内,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他是福余卫十余万牧民之中公认的第一勇士。
他天生神力,十岁的时候就能搬动一百二十斤重的石锁,一手一个,挥舞的虎虎生风,名声鹊起,族人们都认为他是神灵座前的护法转世。
在他十三岁的时候,则是能够驾驭草原上最为桀骜不驯的马王,在他跨上了那头爆裂的马王的背上,然后马王一声狂暴的嘶鸣带着他消失在天边以后,族人们甚至以为他再也回不来了,结果他在五天之后不但安然回来,而且已经将马王驯服。
而大汗哈不出听说了这件事之后,还特意召见了他,赏赐给了他一把铁胎弓,这把铁胎弓足足有手臂粗细,乃是福余卫中流传的宝物之一,想要拉开这把硬弓,至少需要双臂八石以上的力气。而他在席间就将这把大弓拉开,并且射中了二百步之外的靶心,哈不出赞其为‘第一勇士’。
作为回报,他孤身一人出去狩猎了十天,带回来了一头皮毛完整,从眼睛处被射死的老虎,作为贺礼献给大汗。而因为损坏了一点儿皮毛就被他随手扔到一边的老虎,足有五头之多。
现在那张完整的虎皮,就铺在哈不住的椅子上。
这等凶人,若是从军的话,绝对乃是一员猛将,哈不出大汗已经向他许诺了,只要他成年了,就封给他百夫长的官爵,可惜他却是志不在此。这个第一勇士却是酷爱音乐,他喜欢那种天籁一样的音乐带给心灵的纯净的感受。
他前后拜过族中十几位老乐师为师傅,学习他们的技巧,蒙古人的所有乐器,无论是马头琴、雅托噶、蒙古琵琶、蒙古四弦琴,还是恒格勒格、大鼓、雅托克、火不思,他都是能够娴熟的掌握。但凡是当过他师傅的人都说,庆格尔泰以后会是大草原上最出色的乐师。
虽说在蒙古族这个喜欢歌舞的民族之中,乐师的地位不像是中原那么低,不过也绝对是高不到哪儿去,是以庆格尔泰的做法还是受到了不少人质疑的。不过哈不出倒是很开明,还封了他做宫廷乐师,也算是抬举了。
只是他的梦想,在连子宁率军突袭福余卫老营之后,便是彻底的覆灭了。
那一夜的血火,整个老营被付之一炬,而庆格尔泰的家人,则是死在了烈焰之中。
庆格尔泰在蒙语中的意思是欢乐,而他在那一晚,几乎要哭的昏了过去。
他固执的认为,这是上天对他前半辈子肆意妄为的惩罚,他一个人的随性和欢乐,使得他的亲人遭受了劫难。
他砸碎了马头琴,埋葬了火不思,砸烂了家中所有的乐器,拿起了刀枪,找到了哈不出,要求从军。
哈不出自然是欣然同意,直接就委了他近卫军百夫长的差事,而这个福余卫‘第一勇士’的职责,则是保护那个少年。
在这一群之中,唯一一个没有穿铠甲的就是那个适才说话的少年。
他穿了一身紧身的皮袍子,收住了袖口,皮袍子敞开着,露出了里面的绸缎衣服,而他的头顶上,则是戴着一顶名贵的雪狐皮帽子,雪狐长长的狐尾耷拉到了后面,天然成了装饰。
蒙古漠北不比中原,在这儿能穿得起绸缎的人,非富即贵,甚至很大可能性是即富且贵。
庆格尔泰刚才的话已经是暴露了他的身份——乌兰巴日。
哈不出大汗的次子。
乌兰巴日在蒙语中是红虎的意思,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自然是因为庆格尔泰希望这个儿子像是红虎一样的凶猛强悍。
而这个儿子也没有让他失望,他的一身好武艺,就算是在蒙古族人之中也算得上是中等以上,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来说,这已经是颇为的难得。
而且他很聪明。
他师从军师梁砚秋,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的言行举止中带着汉人上层那种东方贵族式的文雅和知礼,和他接触的人,都很喜欢这个没什么架子,没什么傲气,为人很随和的王子。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他写的一手的好书法,这在蒙古人中是极为罕见的,更是为蒙古贵族上层所推许。
但是尽管他这么优秀,如果不出意外的,无论他再怎么出色,大汗的位子,也是不可能落在他的脑袋上的。
他的上面,还有一个大的九岁的哥哥——哈不出的长子,海日查盖。
海日查盖在蒙语中是雄鹰的意思,哈不出的这位长子不但继承了雄鹰的凶猛,更是有着比雄鹰更恶劣的暴躁脾气。
十一岁的时候,青春期萌动的海日查盖干了一件蠢事儿,像是他这个年纪,若是一般的孩子或许还什么都不懂,而就算是后世那些性早熟的孩子,撑死也就是对着电脑撸撸管儿而已。而他的特殊身份和高贵的地位使得他可以轻易的干出一些蠢事儿——别如说试图强奸一个侍女然后在那个侍女激烈反抗并且似乎一脚踹疼了他之后,恼羞成怒的他下令把那个侍女活生生的用鞭子抽死。
他喜欢喝酒,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经常把违逆他的意志的下属给打死或者是贬为奴隶。
他还好色,他的大帐中,有几十个年轻貌美的女奴,都是在历次作战中俘虏来的,这个数量,甚至超过了他的父亲哈不出大汗。
他还喜欢口出狂言,说话肆无忌惮,得罪了很多人。
如果这是在中原王朝的话,这样的王子早就不知道被文官们弹劾了多少遍,说不定早就被废为庶人然后给扔到凤阳宫或者是明孝陵周围圈禁起来了。
但是这是在福余卫,蒙古福余卫。
是在这个崇尚强者,几乎每天都有战争发生的马上民族。
海日查盖的那些毛病,在族人的眼中都是微不足道的小缺点。
他的优势可以掩盖他的一切缺点——他非常的骁勇善战,而且打起仗来不要命,极为凶猛。
他从军十余年,为哈不出南征北战,剿灭征服部落十几个,俘虏牧民超过三千的大胜不下于十次,为福余卫向西扩展了超过三百里的土地,已经是哈不出手底下最重要的战将之一。
有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在许多贵族的心目中,他满足了一个大汗所需的所有因素。
而且,海日查盖还有一个相比于乌兰巴日最大的优势——年龄。
当乌兰白日还在姗姗学步的时候,他就已经随同哈不出驰骋疆场,屡立战功,而现在乌兰巴日还只是一个没有任何爵位和势力的王子,而他,则已经是堂堂的骑兵万户,手下有一万精锐轻骑兵。在脑温江的下游二百六十里之外,有一片肥美的草原是属于他的封地,上面生活着超过两万的牧民。
跟他的大哥想必,乌兰巴日毫无胜算,但是看来,他似乎并不在意这个。
显然,他对庆格尔泰的说法有些不太认同,他走上前去,盯着庆格尔泰,郑重说道:“庆格尔泰,你是父汗亲封的福余卫第一勇士,比起我这个王子来,我觉得还是第一勇士更高贵些,你说呢?”
庆格尔泰先是一愣,然后便是感觉浑身一阵舒坦,心里也是涌出一阵感动,被人尊敬的感觉本来就不错,而被一个身份尊贵的人尊重的感觉那就更好了。
他右拳击在自己的胸膛,俯身郑重道:“尊敬的乌兰巴日,你说的不错,你,也是我的安达。”
乌兰巴日哈哈笑道:“这就对了么!”
一行人簇拥着乌兰巴日向着不远处缓缓策马而行,他们看上去更像是在郊游,事实也正是如此,乌兰巴日今天做完了师父布置的功课,便想出来走动走动,作为他的护卫长,庆格尔泰自然是义不容辞。
一路上,不断有巡逻队伍路过,向他们打招呼行礼。这些巡逻队本来是没有的,自从老营被连子宁率兵突袭损失惨重之后,哈不出就在老营周围五十里之内布置了数以百计的巡逻队,十人一队,足以把视线布满左近,就算是敌人快速突袭,也可以保证老营有半个时辰的缓冲时间,以防不测。
他们来到了脑温江岸边,而这时候,也许是受到了马蹄声的惊吓,从江边的乱石滩中窜出来一群黄羊。
大约有十六七只,经过了一个残酷冬天的洗礼,这些生灵似乎变得更瘦了些,但是身形依旧矫健。
看见这些骑士,它们立刻向着远处逃跑。
而庆格尔泰已经取下了背上的大弓。
那是一把让人一眼瞧见脑海中就能浮现出‘凶器’二字的大弓,那弓身足有一人多高,手臂粗细,闪烁着黑沉沉的光芒,竟似是金铁铸就!那大箭也不似寻常,足有五尺多长,光是箭簇就有一尺多长,闪烁着寒芒。一般这么大小的硬箭,大明是用在守城巨弩上的。
这曾经是哈不出大汗珍藏的一副铁胎弓,据说乃是前朝传下来的,乃是前朝某位跟随成吉思汗征战四方的猛将使用的武器,后来明朝崛起,将那大将的后人俘虏,这把弓便是变成了宫廷的珍藏,而后来朵颜三卫设立之初,永乐皇帝将这把弓上次给了哈不出的先祖。
弓身用铁条混合着硬木制成,弓弦用异兽兽筋混合着金银铜丝绞成,足足有八石的弓力!
八石,已经是超过了一千五百斤的力气,古往今来数千年,史书明确有载能拉开这么大劲儿巨弓的,也只有岳飞岳武穆一人而已。当然,估计像是西楚霸王,飞将军李广,程咬金李元霸这等人也是没问题的,个顶个儿的都是绝世凶人!
一般人就算是能拉开一点儿,也要当下手指头让弓弦给削下去!
庆格尔泰手上戴着一个血红的玉扳指,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双臂只是一举,便将那铁胎大弓拉了一个圆满!这和英格兰长弓一般大小,但是力道不知道比英格兰长弓大多长的大弓,竟是被他拉成了一个满月!
手指一松,长箭破空而出。
极为凄厉的破空声响起。
长箭破空,狠狠的射中了一头高大的黄羊脑袋,竟然是直接把那黄羊坚硬的头骨给钉穿了,那黄羊一声悲惨的嘶鸣,而千斤之力,余势未衰,竟是带着这头黄羊的尸体又是扎进了另外一头黄羊的肚腹,这还不算完,锋锐的箭尖透体而出,将第三头黄羊的后腿扎穿,钉在了石质地面上。
如此一箭,石破惊天!
众人齐声叫好,乌兰巴日瞧着他,眼中有光芒闪动,大交道:“我的安达,你是好样的,果然不愧是草原上的第一勇士。”
第六二五章 兄弟
庆格尔泰得意的哈哈大笑,众人也是纷纷张弓搭箭,那一群黄羊只跑了两只而已,其他的都给射死。
众人收拾了猎物,眼看着时日也不早了,便是纷纷回去。
他们的兴致都很高,一个个兴高采烈的,这些黄羊拿回家去,家人们能吃好几天的肉了,而且黄羊的肉比起家养的畜生来要鲜美许多。
他们刚到大营门口,便是看到不远处的板升城方向,一骑飞快的过来,后面还有一些随从跟着,很快到了近前,原来马上那人乃是个四十来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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