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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媳妇有点辣-第2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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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看汤宏恩的笑话,也不能看她和晓兰的。
刘芬摸摸自己的头发和身上的衣服,她要把自己好好收拾一番。
念头通达了,刘芬整个人都有了微妙的变化,于奶奶就纳闷儿,扯着夏晓兰问:“你给你妈吃啥灵丹妙药了?”
夏晓兰郑重道谢,“是您潜移默化教的好,我妈这两年的变化,可不仅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于奶奶表情不太自然,“别给我灌迷魂汤,你妈要去参加季雅的婚礼,你没有啥打算?”
“把心态放稳当去,气得跳脚的恐怕是季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每次都学不乖。”
乔治就是在威尔逊家族里有点权力了,这管事权来的突兀又奇怪,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都说不好,季雅却又抖起来了。夏晓兰就像想不通有啥好抖的,乔治在身家上能把她压住,难道还能跳起来和汤宏恩掰手腕?
脑子有毛病呢。
在鹏城投资,以为汤宏恩会因为外商身份要跪舔乔治么。
明明是给汤市长送政绩,夏晓兰觉得乔治和季雅的行为十分不符合逻辑。
邀请汤宏恩参加婚礼,是为难恶心汤市长?
不就是忘记了脸疼是什么滋味,等着被打脸么。
于奶奶摸摸下巴,“那也不能输了阵势,季淮辛以为自己倾力培养出来的就会是大家千金,我看是绷着一张皮唬人,一点德行都没有。”
于奶奶让夏晓兰去打听个姓孙的裁缝,外号叫孙一剪:
“他现在人肯定不在了,不过手艺或许传下来,要能找到孙一剪的后人,肯定比什么瑞蚨祥的手艺强。”
瑞蚨祥说什么老字号,以前明明是是卖布的,现在摇身一变也帮人做衣服了。
孙一剪就不同了,以前是给紫禁城里的贵人们做衣服的,抓出来给阿芬订做两身衣服,谁说泥腿子没有翻身的时候呐?
于奶奶搞得阵仗十分大,夏晓兰哭笑不得,这是去参加季雅婚礼呢,还是她妈自己结婚呢?
不过听着于奶奶讲“孙一剪”的厉害,夏晓兰倒是心中一动。
那就找找呗,给她妈做两件衣服是阵势太大,没准陈锡良那里用得上。
老手艺人都是宝,挖到一个算一个,能被于奶奶推崇,夏晓兰倒是很期待。
【第三卷:海阔凭鱼跃】1100:夏总交待的任务(2更)
季雅的婚礼在国庆节后的第二天。
也没几天时间了。
鹏城气温高,就算到了10月依然能穿裙子。
于奶奶让夏晓兰去打听的“孙一剪”,历代都是给紫禁城里的贵人量体裁衣的,后来人民当家做主了,紫禁城里的贵人都从云端落下了,“孙一剪”是孙家最后一个进宫伺候过的裁缝……反正孙一剪给于奶奶做衣服时,于奶奶才双十年华呢!
那时候孙一剪都快50岁了,于奶奶笃定这人现在不会活着,但孙家应该有后人在:
“他们这样传了好几代的手艺,除非家里人都不在了,必然得有人继承祖上的手艺。”
传承就是这么一回事,一代又一代的传下去。
再说了裁缝这门手艺是能谋生的,孙家后代总有人需要一门吃饭的技艺吧?做生不如做熟,当裁缝多有经验呀。
夏晓兰将信将疑,“那可说不好,前些年那么乱,孙家祖上有这样的资历,说不定还会变成惹祸的缘由。”
一句话搞得于奶奶很低落。
那倒也是。
给紫禁城的贵人做过衣服的,到了民间很受追捧。哪怕紫禁城里没有了皇帝,孙一剪凭着名气和手艺还能给于奶奶这样的富商千金干活呢……于家也不是一般的富商,最鼎盛的时候,商都有一半的商铺和地皮都和于家有关系,商都现在一些见证了历史变迁的老人们还记得,建国前商都有个‘于半城’呢。
于奶奶就是传说中于半城家的闺女,都能有半座城了,于奶奶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还能这样推崇孙一剪的手艺,夏晓兰自然会十分好奇。
她照着于奶奶的吩咐去打听孙一剪,于奶奶只记得对方当年家在哪一片,具体住哪里不知道。
也是,她在京城求学的时候,于家在京城也有宅子,孙一剪都是自己上门给于奶奶量体裁衣的,时隔这么多年,让昔日的于大小姐将一个裁缝家的地址牢牢记住,也真是太为难人。
夏晓兰能说啥,只能说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她不该为了一千万沾沾自喜,贫穷还是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不过于奶奶至少提供了有用的线索。
夏晓兰自己要上学,雇人去打听就行,孙家也是有名有来历的,只要有这个人存在肯定就有痕迹。
蓝凤凰的秀水分店里有个女店员叫王琳,勤奋好学,同时间招的一批员工,夏晓兰对王琳印象非常深刻。一个服装店的店员,因为在秀水街分店上班,主动想学英文,这本来就是个上进的人。
上进的人夏晓兰愿意给对方机会。
分店越来越多,招不到合适的管理者,那就自己培养呗。
刘芬也觉得王琳勤快好学,母女俩都有提拔王琳的想法,夏晓兰干脆将寻找孙家人的任务交给了王琳:
“你最近英语学得怎么样?”
距离王琳说要学英语也有四五个月时间,夏晓兰想试一试,看这人是不是心眼多,故意投其所好说好听话来哄她的,所以夏晓兰张口就是英语。
王琳猛然被夏晓兰单独召见就比较紧张,夏晓兰这样一搞她就更慌了。
不过她也有点心理素质,秀水街经常有外宾出入,王琳没背几个单词的时候就敢比手画脚和外国客人和交流,夏晓兰总不会比外国人更难交流吧?
这样一想,她慢慢就冷静下来了,也用英语回答夏晓兰。
夏晓兰还挺满意:
“你这日常交流没问题了呀,还真是用心学了!”
夸得王琳有点不好意思:
“夏总,日常交流也不用多少生僻词汇,我还差的远呢。”
这是真话,几个月时间要能学成夏晓兰的水平,要不就是语言天才,要不王琳原来就水平很好,说自己不会是在扮猪吃老虎。
王琳的学习态度叫夏晓兰满意,她把孙一剪的事对王琳交待:
“尽量找到孙一剪的后人,只是有血缘还不行,要继承祖上手艺,会做衣服的!”
夏总家自己就开了几家服装店,王琳不知道夏晓兰为什么要找个裁缝,但这是夏晓兰第一次单独吩咐她的事,王琳自然是拍着胸脯保证要完成。
她自己白天要上班,回家后对家人一说,她妈就大叫:“老王,你瞅瞅这咋回事儿,王琳那个小老板叫她找人呢!王琳,找不到不扣工资吧?”
王琳傻眼,迟疑道:“夏总不是那样小气的人……”
但她反而会不好意思。
蓝凤凰的待遇太好了,在试用期满后,除了基本工资她们都有提成。
卖的多拿得多,王琳要努力学英语不就为这个么。秀水店里经常有外国客人光顾,她自己勤学死记,现在能和外国人日常交流,抓住了这部分顾客,业绩自然是店里最高的。
王琳底薪加提成后每个月拿的钱,比她父母工资加起来还高,随着推销技巧日渐提升,甚至还有越来越高的趋势。
这份工作对王琳来说太重要,对王家来说也太珍重。
谁也没想到,伍行长当初给的人情这样大,以王琳的学历,眼下也不可能再找到比这待遇更好的工作。王琳爸爸听了女儿的话,重重点头:“你安心上你班去,既然是你们老板要找的人,这个孙家只要还有后人在,哪怕躲在老鼠洞里,我们也要把孙一剪的后人翻出来!”
大家都有工作。
但长辈辛苦一辈子,不还是替孩子打算?要不咋有人早早退休叫家里孩子去顶班!
王琳这个工作不能丢,还得干得更好才行。王家发动全家去找人,就像当初服装的开业发传单的时候,别小看平头百姓的能量,老京城人在这座城市扎根多年,谁知道他们认识哪些人?
夏晓兰不知道王琳找人的过程,反正没过两天,王琳就说把人找到了。
“真的?那我亲自上门去请。”
王琳迷茫,“夏总,我都叫他明天自己过来了,是不是我做错啦?”
夏总多忙的人啊,还亲自去请孙家后人,王琳理所当然的认为该孙家后人要配合夏晓兰的时间。
这就是夏晓兰的惯性思维在作怪,于奶奶推崇孙一剪的裁衣技术,夏晓兰就认为孙家后人很牛逼……时移势迁,于半城家的大小姐都要扫大街,给与大小姐做衣服的孙一剪后人,要是运气差点,可能比于奶奶混的还不好呢,能有大老板找上门,也没啥好倨傲的。
【第三卷:海阔凭鱼跃】1101:有几分真传(3更)
南锣鼓巷。
一张大案桌摆在院子里。
桌子上放着皮尺和布料,还有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剪刀。
“就是这把剪刀!”
夏晓兰把人带到,于奶奶没说孙春生和祖辈长得像不像,但于奶奶认出了寒光闪闪的大剪刀。孙一剪的绰号就是根据这把剪刀来的,别人做衣服是比比划划,要拿笔在布料上做记号,沿着标记好的轮廓把布料裁剪出来。
孙一剪就是不同,量体裁衣一气呵成,每次量完尺寸听完要求,抓起随身携带的大剪刀就咔嚓咔嚓冲着布料下手。
孙一剪不是乱剪,他是对这本技艺太熟了,根本不需要做什么记号,该裁剪多少布他心中有数呢,绝对不会多一寸也不会少一寸,别人算来算去,都不如孙一剪这样省布料……达官贵人和富商是不需要省这点布料,但有人替自己省钱,总归是高兴的,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别人浪费乱糟蹋,同样做一件衣服,孙一剪要比别人省料子,次数多了,找孙一剪做衣服的人心中都有数!
于奶奶认出了孙一剪不离身的大剪刀,证明王琳没找错人。
孙春生有没有继承祖上的技艺,于奶奶自然有办法验证。
她让孙春生给夏晓兰裁一套衣服看看。
孙春生今年三十多岁,自称是孙一剪的长孙。
孙家自然没有住在原来的地方,不过也没搬太远,至少没有流落到京城以外的地方去嘛,要不王琳家人可打听不到。
就是夏晓兰挺奇怪,他是孙一剪的长孙,也是孙家技艺的继承人,被王琳找到时,孙春生在电影院当售票员!
这人也畏畏缩缩的,一点都不大方。
背始终弯着,瞧着没啥男子气概,还没什么主见,王琳去要他来见夏总,孙春生都不知道是哪个夏总,还是跟着就来了。这不是随和好说话,根本就是随波逐流!和佛系的财务主管应金川有异曲同工之妙,夏晓兰觉得自己脑壳痛,一个两个的,她都找的是些什么人!
所以夏晓兰是没报什么希望的。
于奶奶让孙春生做衣服,孙春生问要做啥,于奶奶指着夏晓兰:
“你给她做一身旗袍吧,年轻姑娘穿的,不要绷在身上太紧。”
夏晓兰那身材,配上脸简直是魅惑无双的,还是学生身份,那种特别显身材的旗袍的确不太适合。
孙春生听完要求就是量尺寸,肩膀多宽,手臂多长,胸围和臀围还有腰围,这些都是要量的。
拿起皮尺到时候孙春生还显得笨手笨脚,想到他是电影院的售票员,平时也应该没什么机会给人做衣服。
可能孙春生把布料铺开在桌上,拿起那把寒光闪闪的大剪刀时,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背还是有点驮,落剪却极为爽快果断。
咔嚓、咔嚓……孙春生剪完布料,夏晓兰没看出来什么名堂,于奶奶也没说话。院子里摆了一台缝纫机,孙春生摸着缝衣针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把布料拿到了缝纫机上。
夏晓兰注意孙春生的一双手,灵巧又干净,指甲修建的很整齐,没有污垢,也没有老茧。
一般女同志的手,也不一定保养的这么好。
“这是裁缝的手。”
于奶奶解惑:
“裁缝要靠手上功夫吃饭,越是好的裁缝,他们都对自己的手越看重。一生都在和布料打交道,指甲有倒刺,手上有老茧都会刮花布料。”
好的料子是丝,是绸,不是老百姓们穿的工人蓝,不是人造的纤维‘的确良’,天然织造的布料都很娇贵。
于奶奶好像对孙春生有点期待了,夏晓兰也搬了个凳子等着。
孙春生裁衣服快,用缝纫机也很利索。
这样一个人,就算干着售票员的活,也没有把祖上的手艺丢下。
他哒哒哒缝完了衣服,又用剩下的零碎布头做了盘扣。
一件旗袍很快就成型了,孙春生把衣服熨烫好,于奶奶让夏晓兰去试试。
夏晓兰也从善如流。
不管咋说,有手艺的人值得尊敬,莫名其妙把人家孙春生叫来,孙春生脾气好照着于奶奶的吩咐做好了衣服,夏晓兰连试都不试,那就太过分了!
夏总就是个小老百姓出身,和人民群众是能打成一片的。
到了屋里换上衣服,她立刻感受到了细微的差异。
这旗袍穿上身特别舒服!
她能穿所有的小码衣服,但小码和小码之间还是有差异,不同的服装厂生产的衣服,不同版型有不同的松紧。哪怕陈锡良找设计师按她尺寸修改了细节,当时穿的时候不觉得,孙春生做的旗袍一上身,她立刻感受到了两者间的差异。
旗袍的长度到脚踝上,
开叉的位置不影响她走路,却又不会暴露。
裙子有点宽松,却不影响版型,肩颈处真是十分舒服,她走路也要,抬手整理头发也罢,一点都不紧绷。
“孙师傅的手艺很好!”
夏晓兰马上暴露了她土鳖的真面目。
说到底,她根本没享受过真正的“高级定制”。
孙春生做的这个,绝对算高级定制了,比之前在商都给刘勇做衣服的老裁缝还强!
于奶奶看她转了两圈,也轻轻点头:
“是得了孙一剪的几分真传。”
孙春生的背就更弯了,面色还有几分羞色:“我爷去世的早,没能手把手教我两年。”
他好像本来也不觉得自己有多牛逼。
于奶奶的口气,配合她的年龄和气度,分明是从前孙一剪的老客人,也就是穿过孙一剪亲自做的衣服,孙春生自然很紧张。
夏晓兰看孙春生都要把头埋到地缝里去,连忙叫住他:
“孙师傅,这次冒昧请您来,是想让您替我家人做两身衣服,这是首要目的。但您的手艺出众,有没有考虑过做回孙家的老本行?”
不是要去鹏城参加季雅婚礼么,孙春生替她妈做好衣服,顺带把孙春生给陈锡良捎带过去。
夏晓兰觉得孙春生有大用。
luna要发展,陈锡良总是缺人的,孙春生这手艺能帮上忙。
别的不说,汪明明不是瞧不上luna这个初创的内地小牌子么,夏晓兰穿着孙春生做的旗袍浑身都舒坦,想来女明星也不至于比她更挑剔吧?夏晓兰这土鳖是被孙春生的技术给震慑住了。
孙春生抬头,“你让我当裁缝?”
他这个人大概没什么心思,满面都写着“你知不知道电影卖票的工作多紧俏”这样的想法,让夏晓兰不能直视——简单成这样,还想从夏晓兰手心了逃跑,怎么可能!
【第三卷:海阔凭鱼跃】1102:当反派可爽了(4更)
在80年代,看一场电影是很时髦的。
电影售票员的工作自然也是铁饭碗,时不时能替亲朋好友搞到两张不要钱的福利电影票,这份工作它根本不差啊!
夏晓兰张口就叫孙春生干回孙家的老本行,为了什么?
为了孙家那把寒光闪闪的大剪子,没生锈没变坏,还是磨的那么光亮,可见孙春生平时也有精心保养。
为了孙春生那双保养得当的裁缝手,和于奶奶口中“有几分真传”的技艺。
再好的技术不练习都会生疏,孙春生要不想当裁缝,他好好干着售票员的活儿呗,平时肯定没少私下里练习家传的老手艺。
夏晓兰都没怎么花功夫就说服了孙春生。
“我早就不想做了,辜负了单位的信任。”
孙春生低着头,很是羞涩。
他是真的不想干售票员的工作,孙家人就该摸剪刀,就该做衣服,但他没勇气辞职。
电影院的工作多稳定啊,他有勇气,家里人还不允许呢。
其他老字号传承人,胆子大的已经重新开门营业,孙春生比较怂,要他自己开个裁缝店自负盈亏他没胆子。
夏晓兰说要请他去做衣服,工资还不低,孙春生简直如蒙大赦,总算能摆脱不喜欢的工作,他能不高兴吗?
夏晓兰让孙春生给刘芬量体裁衣,料子让孙春生自己选,孙春生快活的要飞起来。
这人好像真的很喜欢做衣服。
难为他干了这么多年毫无兴趣的工作,平时替家里人做个衣服,还要被老婆骂没出息,说一个大男人整天围着针线打转。
可这世上订好的裁缝和设计师,还真是男性占了多数。
陈锡良是男的,他就是对设计衣服很着迷。
孙春生这个孙一剪的长孙,就是喜欢做衣服也没毛病。
夏晓兰本来想给她妈订两件衣服去参加季雅婚礼,没想到挖出个技术强人,从天而降的孙裁缝,不要白不要,赶紧捡起来给陈锡良送过去。一个喜欢当设计师有想法,另一个动手能力强悍,陈锡良一定会非常欢迎孙裁缝。
夏晓兰对孙春生的手艺满意的很。
于奶奶也很想念孙一剪,趁着孙春生没去羊城前,于奶奶还让孙春生替她裁剪了几件衣服呢。
刘芬的气质很贤良。
夏晓兰长得妩媚,刘芬人称‘刘老实’,没那么多机灵心思,人就显得很端庄。
和于奶奶生活了两年,潜移默化的也改变了气质和仪态。
刘芬也从根子里变得有自信,孙春生做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是相得益彰。
国庆节是和周末连在一起的,10月1日是周一,所以这个周末是3天假。去年才刚刚大阅兵过,今年的国庆节比较低调。按照学校的规定,季雅举行婚礼那天已经收假上课,季雅真是有面子,夏晓兰为这件事还请了假……要知道夏晓兰做生意都没耽误过上学,给季雅这么大的面子,总要从别人的地方找补回来。
季江源肯定要请假的,抚养账单是一回事,季雅的婚礼他要出席。
宁雪也要请假,甄文秀已经说好了要带宁雪去参加婚宴。
季雅还邀请了宁彦凡,被宁彦凡以年龄大身体不适的理由给推掉了。
还有季家一大家子人,都是要动身去鹏城的,季雅办个婚宴把所有人都折腾不轻。
这些人都是要一起去鹏城的。
但他们都不知道夏晓兰和刘芬要过去。
谁也没往那处想,季雅结婚怎么也不可能邀请夏晓兰母女嘛,季江源这个亲儿子和季林这个亲大哥,也想不到季雅会给汤宏恩发请柬,还让人家携带家属一同出席的神操作。
夏晓兰不是急着去给季雅的婚礼帮忙,恰逢周末,连带着国庆节一天假,时间难得充裕,她要把孙裁缝给陈锡良送去,顺便和陈锡良说一说luna的事。
但除了季江源,其他人并不知道她每周都准时往鹏城跑,经常和季江源乘坐同一航班往返啊。
在飞机上遇到夏晓兰时,季林和甄文秀等人的表情都很精彩。
“真巧啊!”
夏晓兰由衷感叹。
甄文秀有点磨牙。
季林却死死盯着刘芬。
上一回在全聚德,汤宏恩就是带着这个女人。
公开场合都不避嫌,汤宏恩是什么意思?
这一家的女人都很有心机,女儿夏晓兰牢牢巴上了周家,当妈的更不要脸,都多大年纪了还去勾引汤宏恩——季林这样的人心里有屎,看别人身上就全是屎,却闻不到自家人身上的臭。
刘芬要是都算不要脸,像他妹子季雅那样的,就该抓去关猪笼沉塘了!
“刘阿姨。”
季江源客客气气和刘芬打招呼,刘芬也很得体回应了。
季江源是夏晓兰同学,也是汤宏恩的儿子,上一辈的矛盾不该延续到季江源身上,刘芬这点还是分得清。
季江源不过和夏晓兰母女说了几句话,甄文秀不爽的很,同时也很有危机感。
季江源和夏晓兰太熟了,语气神态,一看就没少来往,熟悉的程度让甄文秀压低了声音,“夏晓兰不是和周家那谁在处对象吗,两人吹了?”
宁雪从来不管这种八卦,架不住别人要议论。
吹什么吹,就在半个月前,夏晓兰还带着周诚出现在华清食堂,宁雪摇头:“听说感情很好,妈您关心她的事做什么?”
要不是亲妈,宁雪肯定毫不客气的评价甄文秀太无聊。
甄文秀一噎,她在替谁操心啊!
不过没和周诚吹掉,巴巴的和季江源走的那么近做什么,真够不要脸的,难怪季雅提起夏晓兰就一副鄙视。
年纪轻轻不学好,和她家阿雪放在一起比较,都是侮辱了阿雪的努力!
夏晓兰鼻子有点痒,这一航班的人真是凑齐了,也不知道有几个会在心底暗暗骂她……想到这些人讨厌她、咬牙切齿恨她,偏偏拿她没办法,在季雅女士的婚礼上惊喜相见,想必场面会十分感人。
只要想一想,夏晓兰就高兴的要命。
不行,不能太飘飘然了,夏晓兰检讨了自己三秒钟。
根据她的总结,有一半的反派死于话多,另一半的反派死于得意洋洋。
看人家正派人士也得意,但人家憋在心底从来不说!
……要忍住啊,能忍的才能笑傲到最后一集,当正派角色实在没意思,夏晓兰还是喜欢当反派,啪啪啪抽耳光时可爽了!
【第三卷:海阔凭鱼跃】1103:奢华婚礼(加66)
有了话语权和只拿信托基金的待遇还是不一样。
哈罗德拍下的大片土地在整理中,杂物都清理的差不多了,季雅想要一个浪漫的草坪婚礼,这块地还是不太合格。
幸好旁边就是香蜜湖度假村,没有游人的时候,度假村是又大又清幽。
季雅的婚礼为什么会定在10月2日?
本来是定在国庆当天的。
但国庆当天提出包场,那是游客观光的高峰期,香蜜湖管理方根本不答应。
和出多少钱没关系,别人赶着国庆来旅游观光,度假村不开门迎客,那影响简直太恶劣。有钱了不起么?有钱也不能包场啊。
10月2号,还是协调了很久,看在乔治外商的身份上才同意。
这场婚礼真是花费不菲。
受邀到场的宾客,都能住在度假村里,大家算是亲眼见证着婚礼现场一点点搭建起来。
国庆当天度假村闭园后,就有人开始布置婚礼现场。
负责现场布置的人是从香港请来的,乔治买了装修公司,对香港的认可度比较高,这个自由港是和世界接轨的,不像华国内地这么土气。
鲜花扎成的拱门。
临时铺就的草坪。
长桌上铺着洁白的餐布,桌上摆着的每一个餐具擦洗的干干净净闪闪发光。
听说明天的婚礼现场,会是自助酒会,每一个桌上摆着的鲜花都是空运到鹏城的。
“这种婚礼……”
甄文秀作为季雅的好友,自然要陪季雅渡过婚前的一夜。这种事让季家的女眷作也行,季雅嫂子看见她就心慌气短,这活儿就落在了甄文秀头上。
甄文秀是宁家儿媳妇,按理说也不算没见过世面的人,这一场即将举行的婚礼烧的是真金白银的美元,用美元堆出来的场面还是让甄文秀大开眼界。
她和宁雪爸爸结婚的时候,结婚前一天两人都还在工作,结婚那天向单位请了假,穿了一件新衣服,胸前挂着大红绸花,那就是结婚了!
那时候是60年代,全国都在闹饥荒,能吃饱肚子的都不容易,结婚哪有那么多排场啊。
宁家的条件也远不如现在好。
甄文秀打量着房间里的一切,忍不住羡慕:
“婚纱都要几千美金,还有求婚的戒指是乔治家族传下来的大钻戒,再看看外面的布置……你找到了乔治,真是掉到了福窝里,总共得花多少钱啊!”
婚纱也是从国外买来的品牌成品,季雅本来都没有再婚的打算,婚期订的比较赶,她想自己设计婚纱也晚了。
大钻戒也是真的,钻戒是乔治奶奶结婚时用过的,那时候威尔逊家族已经挺有钱了,这颗钻石的主钻就有两克拉,品质很高,切割和镶嵌都是上乘。周围还有一圈碎钻烘托,大大的钻石戴在季雅修长漂亮的手指上,在灯光的照射下,的确耀眼万分。
国内还没流行钻戒,但这样的好东西,眼睛只要不瞎的都知道很值钱。
甄文秀的话说到了季雅心坎上。
乔治可能比不上哈罗德年轻英俊,分到的资产也不如哈罗德多。
但要说起对季雅的殷勤,自然是一等一的真诚。
季雅本来一直没松口同意结婚,她这样的女人怎么会感激别人的付出,乔治为她做的再多,她也能理所当然的笑纳。乔治还得感谢他叔罗哈德,毫不留情的戳破了季雅的指望,又有汤宏恩随后补刀,季雅在一天中连续丢了两次人,再自负的女人都不得不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
她和乔治吵架说分手,到底不是真分手。
她偏执发疯的场面乔治见得过了,没把她说的话当真。
季雅的发难,倒是激发了乔治的野心,恰好威尔逊家族内部发生了一些事,哈罗德赶着回美国处理。乔治旗帜鲜明的支持哈罗德,换到了鹏城高尔夫球场项目的管理权,颇有点中年男人后来居上的趋势。
这个时候,乔治意气风发又向季雅求婚,季雅连连被打击,竟也同意了。
连乔治都很意外。
一个抖m,忽然遇到女神同意下嫁这种事,乔治对这场婚礼的投入可想而知。
在1985年的华国,哪怕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也没有人办过这样的婚礼,包下香蜜湖度假村,空运鲜花布场,品牌婚纱……等等花销,加起来怕是有几十万美金。
季雅请来的宾客,连来回机票都是由乔治承担的。
幸好是包场,这个年代的消息传递不快,媒体记者不敏感,没有宾客发什么朋友圈,要不消息传出去,想必会引起一番讨论。
几十万美元花费在婚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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