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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媳妇有点辣-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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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彦凡笑了笑:“可是什么?你很关心夏晓兰的动向吧,你们做不了同门也是同学,想知道什么自己去问不就行了么。”
话虽如此,宁彦凡却知道孙女的性格,宁雪从来不会私下打听别人的八卦。
“夏晓兰在鹏城买了一块地皮,要自己开发住宅售卖,你不要瞪圆了眼睛看我,我也不知道她哪里来这么多钱。不过她能搞住宅开发,绝对离不开汤宏恩的支持,难怪季雅恨那丫头恨得眼珠子红。我知道你的想法,你觉得她又不务正业了,这次却有点不同。”
爷爷的话让宁雪很好奇,“有什么不同?难怪我听寝室里的同学说,这学期开学,夏晓兰每个周末都不在学校,我还以为她是回家住了。”
“不同就在,她现在拜了茅康山当老师,茅康山原本是不问世事的,为了夏晓兰把杭城省建院那边的工作都辞了,一心要替夏晓兰打算。茅康山的脾气多年如一日,难道你没有感受过吗?他是不会眼睁睁看着夏晓兰浪费天赋,也不会只图开发住宅售卖能获利,他肯付出这么多精力,应该是要让夏晓兰从实践中快速成长,茅康山在用这种方式,让夏晓兰追赶你。”
茅大炮的脾气谁不知道。
宁彦凡自认是个俗人,茅康山绝对是个脾气火爆的仙官——宁彦凡要替家人考虑,茅康山我行我素,才不会替儿女操劳,为了所谓的五斗米折腰。
夏晓兰别想用钱打动茅康山,能叫茅康山辛苦奔波的原因只有一个,要把夏晓兰操练成才!
茅康山不服天不服地,不受管束,也不服气任何建筑官方或民间组织的约束,就那怼天怼地的脾气,肯定要给夏晓兰树立一个假想敌。
想来想去,有资格当这个假想敌的,不正是他的孙女宁雪么?
一大把年龄了,康山同志还是那么争强好胜,宁彦凡无语归无语,也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和夏晓兰做不成挚友,让阿雪拥有一个竞争者也不错。
高山之巅巍峨壮丽,却也孤单寒冷。
有人一同攀那高峰,想必过程不会寂寞!
人与人的关系,也不必局限在某种固定的关系中。相互警惕,相互追赶,有时是不服气,有时又是欣赏……这样的关系,不也同样很有趣吗?
宁雪皱眉:
“所以夏晓兰圈地盖房,她自己能做主的地盘,自然想怎么设计都行?”
这倒是一个优势。
宁雪再有天赋,毕竟还是一个建筑系的本科生。
她能发论文,能参加研讨会,能用自己的设计去角逐国内的一些建筑设计比赛。
但她的设计,能不能变成真实的建筑物?
宁雪还是第一次感觉到压力,她对夏晓兰在鹏城的住宅开发充满兴趣,离开爷爷书房后,就瞧见她妈满脸是笑的走来:
“阿雪,你下个月陪妈妈去一趟鹏城好吧,你季阿姨的婚礼要在鹏城举行!”
【第三卷:海阔凭鱼跃】1096:为啥在鹏城举行婚礼?(3更)
“季阿姨要在鹏城举行婚礼?”
甄文秀喜气洋洋,宁雪却一下抓住了重点。
难道季雅换了一个结婚对象,要是和乔治的话,应该在京城举行婚礼才对,季家可是在京城定居几十年了!
甄文秀不甚在意,“在鹏城有什么奇怪,现在乔治主要在鹏城发展事业,他们的婚礼或许会请一些乔治的生意上的朋友。”
这样一说倒也有点道理,宁雪在这些人际关系上花的心思不多,也没过多纠结。
甄文秀兴致很高,要让宁雪一起去鹏城参加季雅的婚礼。
宁雪刚刚好对夏晓兰在鹏城的动作很好奇,也就答应了她妈。甄文秀将女儿从头打量到脚:“你平时穿衣服太素净了,去参加你季阿姨的婚礼,还是喜庆漂亮点好。”
“好的,我会抽空上街去买两件新衣服的。”
吃什么穿什么很重要吗?对宁雪来说都不太在意,有这空闲时间,还不如多学一会儿,世上哪有什么生而知之的天才,知识都是一点一滴积累的,非要说有不同,那就是像宁雪这样智商高的,同样的时间能记住更多的知识,理解的也更快。
宁雪的衣服大多是深色系,不用费心搭配,也更耐穿。
不过她妈说的也有道理,那毕竟是季阿姨的婚礼,宁雪对季雅的观感不如从前,到底宁、季两家是世交,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的。
甄文秀眉头一挑,“你自己去选衣服?别又选些素净的衣服回来,还是妈带你去买吧,也别挑时间了,现在就去。”
让宁雪自己去买,宁雪连街都懒得逛的人,主动去过的服装店大概只有‘蓝凤凰’。
想到宁雪要去照顾夏晓兰家的生意,甄文秀堵心的很。
她直接把宁雪带到了季雅在王府井的工作室。
季雅这个工作室投入了重金,虽然最近两三个月人季雅人都在外面,工作室还是在稳稳当当的发展。
季雅把握大方向,具体的活都交给别人去做,她也觉得有何不对,她付了薪水,请来的人自然要干活。除了国外请回来的设计师和助手,季雅在国内又招了三个服装设计师,这三人都是从羊城和沪市挖角过来的,季雅认为他们的水平不够,也只能依赖他们干点基础工作。
甄文秀带着宁雪来,工作室是热情招待,都知道甄文秀是季雅的好朋友,季雅不在京城,甄文秀经常替工作室带客户来。
“宁小姐的身形很好,什么衣服穿在她身上都会很好看。”
这倒不是全在拍马屁。
宁雪的长相一点都不甜美,她留着齐耳短发,个子非常高,这点是最难得的。
宁雪和夏晓兰这一批女生,其实是60年代出生的人,那个年代就算能吃饱肚子,也不可能像后世那样营养充沛,所以像宁雪和晓兰这样身高逼近170cm的年轻女孩儿本来也不多见,北方还要多些,南方就真的普遍很娇小了。
个子高,不虎背熊腰,不弯腰驼背伸脖子,有这样的先天条件,穿什么衣服都不会太难看。
设计师的话算是夸在甄文秀心上,她还谦虚了两句:
“要不是这丫头经常往外面跑,皮肤白点,也不用费心挑衣服颜色了。”
甄文秀一下子想起了夏晓兰,那身皮子就白的很,水灵灵的很勾人,难怪勾的那些男人神魂颠倒。呸呸呸,夏晓兰算个什么东西,哪能和她家阿雪比。
阿雪根本不用靠外表,她女儿是这样优秀。
甄文秀笑眯眯的,宁雪耐着性子等设计师记录了尺寸:
“妈,我下午还有课,我就先回学校了。”
甄文秀也拿宁雪没办法,“回去吧,让你穿衣打扮,对你来说就是各种别扭。”
宁雪一走,甄文秀还是拉着设计师讨论,“得选个适合她的颜色。”
季江源就算和季雅有矛盾,亲妈要结婚,难道他还能不出席?甄文秀还是想把宁雪和季江源撮合在一起,以前是觉得宁雪出国方便,现在甄文秀的想法也没变。
都说年轻女孩儿会情窦初开,到了年纪自然会对身边的异性产生好感,甄文秀观察了这么久,宁雪一心放在学业上,对身边任何人都不太关注。
唯一不同的,应该只有个季江源。
宁家对季江源知根知底,季江源不仅有当市长的亲生父亲,还有事业蒸蒸日上的继父,宁雪要是和季江源在一起,是两头都能靠上。
与其让宁雪被学校里那些不知道哪年才会发达的穷小子骗走,甄文秀还真就看准季江源了。
设计师拍着马屁,“宁小姐的肤色一点问题都没有,其实白种人还不喜欢自己太白,故意要把自己晒成小麦肤色,小麦肤色代表着一个人喜欢户外运动,必须要经常度假,有钱有闲才能办到。”
这人是从工作室里的外国设计师嘴里现学现卖的,马屁却拍的甄文秀甚是满意。
宁雪符合外国人的审美正好,季江源从小在国外长大,审美自然也和外国人一样。
……
宁雪很奇怪,季雅结婚为什么在鹏城举行。
季家同样有那个疑虑。
季家认识的人,多半都在京城。
季雅和汤宏恩的事,在圈子里很是闹了笑话,私下里不少人说季雅没眼光,当年要是肯跟着汤宏恩吃几年苦,季雅现在就是市长夫人。
就算季老离世,季家有汤市长这样的女婿,也不至于陡然下滑啊。
世事难料,不离婚也离了,季雅又没有复婚的意思,上回季林还亲眼看见汤宏恩带着刘芬在全聚德吃饭,这瞧着也是真没有复合的可能性。
既然这样,季雅和乔治结婚,季林也觉得不错。
特别是乔治所在的威尔逊家族,一口气在鹏城投资上亿美元后,季家人总算见识到了威尔逊家族的财力。
要不有权,要不有财。
女人找到这样的结婚对象总不会太差。
不找汤宏恩复合,季林也想叫人看看,他妹妹再嫁之人不差!
这场婚礼,理应在京城举办,让季家广邀宾客,也让季林吐出一口郁气。
偏偏,季雅质疑要在鹏城举办,乔治是完全听季雅意见的,让季林头痛万分。
季林老婆更是直言不讳:
“你妹妹到底想干什么,好好再婚不行,非要往鹏城凑,这么短的时间内,她已经忘了之前季家遇到的麻烦……一想到季雅,我就提心吊胆,晚上睡不好觉,你看看这一年里,我被季雅折腾成什么样?”
【第三卷:海阔凭鱼跃】1097:谁说老汤孤家寡人(4更)
要不说女人最了解女人呢。
季林思考的问题,和他妻子考虑的就完全不同。
他看着自己妻子的样子,心里涌上几分愧意,先是老爷子去世,再是季雅一口气惹得汤宏恩和周家发怒,双重压力下,他妻子夜不能寐,这一年里真是憔悴好多。
就是季林,气得最狠的时候,也恨不得将季雅赶出家门,给整个季家留一条生路!
过了那段压力重重的时间,兄妹亲情慢慢又占了上风。
季林的愧疚一闪而过,听到妻子这样评价他亲妹子,季林十分不快:
“老爷子走之前都放不下她,她都独身十几年了,现在愿意结婚就很不错,不在京城举办婚礼是有点意外,但南边的环境更开放点,乔治若是把婚礼场面搞得盛大,在京城也的确太扎眼了!”
季林很快就说服了自己。
在鹏城也不错,别人看不见,汤宏恩就不好装眼瞎了。
之前他在全聚德和汤宏恩主动打招呼,汤宏恩没搭理他,让季林在外宾和单位同事面前大大丢脸,这回也算扳回一局。
季林妻子捂着胸口:
“你别替她说话,她要在鹏城办婚礼,肯定是不服气……不管季雅嫁给谁,我也不指望沾这个小姑子的光,只求她别带累季家。季林,她是你妹妹,家里其他人难道全是大马路上捡回来的?你自己想想!”
季雅让她太闹心,季大太太根本不想去参加季雅的婚礼。
老爷子就是偏心,临走前还放心不下季雅。
独身十几年很了不起吗?
只是十几年没再婚,又不是单身十几年没找过对象,乔治都不知道是季雅在国外交的第几个男朋友了,幸好这回修成正果——好好过日子不行吗?嫁给乔治,生活定然十分优渥,她想不通季雅到底还能有什么不平的。
以前季大太太也很维护小姑子,自从看季雅不顺眼后,那真是各种恶感都翻上来了,不管季雅干什么都讨厌。
她觉得闹心的很,捂着胸口回房间去了,还把房门摔的响。
季家明明是要办喜事,他老婆反而找茬吵架,季林也不爽的很。季雅一直就很有主意,老爷子活着都管不住,他这个当大哥的自然更没办法。季雅在京城举办婚礼最好,现在要在鹏城举办婚礼,难道他还能让季雅改变主意不成!
幸好是在鹏城,要在美国举办,季林也得傻眼。
少不得还要花钱买机票,以娘家人的身份去给季雅撑场面。
“所以吵架有什么意思,到时候还是要去鹏城……”
季林只有一个期盼,这回炫耀完了,季雅出了那口气,以后就老老实实别折腾了!
…… 不折腾?
有一种人生来就习惯了别人的关注,叫她不折腾,除非一切都尘埃落定,她自己停止呼吸躺在了棺材里。
只要还活着,必然是要折腾的。
彭秘书捏着手上的请柬。
这他妈是不是有毛病!
听说外国人的男女关系很开放,分分合合的都算是个事儿,但这里毕竟是华国,彭秘书跟在汤宏恩身边当秘书,什么样的妖魔鬼怪都见过,像季雅这样的,彭秘书依然会很苦手——好歹还是黄皮肤、黑眼睛的华国人,国外的做派能不能别往国内带?
彭秘书也是第一次听说,再婚时候,给前夫发请柬的。
这是啥操作啊!
双方还有个儿子呢,能不能顾及下影响,考虑下领导的身份。
彭秘书捏着请柬在门口迟疑,汤宏恩抬头看他一眼:“你今天在门口转了三次,到底要说什么?”
不管了,硬着头皮上吧,彭秘书把请柬递过去:
“领导,这是季女士让人送来的,您看——”
汤宏恩打开一看,是一张边框烫金的请柬。
结婚的请柬啊。
诚邀汤宏恩于10月2日上午10点,出席季雅女士和乔治威尔逊先生的婚礼,希望汤宏恩能携同家人到场。
“这有什么不能给的,你就是想太多,把事情想的太复杂。”
彭秘书吃惊,领导居然一点都不生气?
只要是个男人,听到前妻结婚的消息都不会太舒服吧。前妻还邀请去参加婚宴,这么办事的难道不是挑衅?领导的境界就是比他高,彭秘书打从心里佩服汤宏恩稳如泰山。
其实彭秘书还漏掉了一个可能,除了大度,能叫汤宏恩有此反应的重要原因是不在意。
他完全从前一段失败的婚姻里走出来了,不在意季雅的想法,有什么好生气的?
季雅的确是在挑衅,不仅是邀请他去参加婚礼,还注明了携带家人出席。
汤宏恩和亲戚关系很疏远,哪有陪同他参加婚宴的家人。季雅是在讽刺他孤家寡人,就算当了市长也不值得羡慕。
他真的是孤家寡人吗?
从前的确是这样。
现在却不算是了吧。
汤宏恩让彭秘书离开办公室,看着时间合适,往京城打了个电话。
“阿芬,我想请你帮个忙,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
接到电话的刘芬一头雾水。
一直以来只有汤宏恩帮助她们的,她哪有能力帮汤宏恩呀!
以前给汤宏恩做病号饭和汤宏恩咨询她父子关系的事儿,刘芬早就忘了,比起汤宏恩对刘家的帮助,那些事真是微不足道。
“你说……”
汤宏恩一点也没客气:“有一个场合,我需要携带家人出席,你知道我这些年都打着光棍,哪有什么家人!为了不让别人恶意看我笑话,我只能请你和晓兰帮个忙了,给我撑撑场面行不?”
给汤宏恩撑场面?
又有谁敢笑话汤宏恩是孤家寡人。
心里这样想的,也不敢说出来吧。
刘芬也不是那么好骗的,以前老实木讷,再傻的人要做起直面客户的生意来,也不可能一直傻下去的啊!
她这样想着,就听见汤宏恩的声音有点沉重:
“是季雅的婚礼,她要在鹏城举行婚礼,请柬现在就摆在我的办公桌上。”
一股热血瞬间往刘芬脑子里往上涌,怎么能这样欺负人啊?都是离婚的身份,刘芬特别能感同身受,要是夏大军再婚邀请她去,肯定是满满的恶意。
汤宏恩语气沉重,刘芬也不知道哪里生出的勇气,隔着电话掷地有声:
“好,我一定陪你去!”
【第三卷:海阔凭鱼跃】1098:您瞧瞧镜子里的自己(加65)
汤宏恩点到即可,也没得寸进尺,刘芬答应了他就转移话题,没抓住这个问题不放,一定要让刘芬承认和他是一家人之类的……那不是废话么,成为一家人是早晚的事,这种事还得看行动,靠嘴巴叫嚣没用!
刘芬挂了电话都还在生气,像她这样的人很少说别人的坏话,但季雅真的是太嚣张了,就算刘芬和汤宏恩不在一起,也觉得季雅欺负人的行为毫无道理:
“您说她咋能这样?”
刘芬把季雅邀请汤宏恩出席婚礼的事说了,于奶奶翻个白眼:“因为季家太惯着她了,小时候挨打挨的太少,只顾自己高兴还不行,一定要给别人找不痛快,这就是季家没把闺女教好,自私自利!”
季淮辛连自己女儿都教不好,好意思当什么教育家。
于奶奶又把季淮辛暗暗鄙视一番。
不过汤市长也真是,逮着机会就要给阿芬下套子。
刘芬说汤宏恩语气低落,似乎别人笃定他是孤家寡人这事儿让他很伤感……这些话,于奶奶是一个字都不信的。
这就是男人骗取女人同情心的招数。
不仅是男人会怜惜女人,反过来也有女人怜惜男人的,汤宏恩这臭不要脸的,居然把这样的招数用在阿芬身上,可怜阿芬老实至此,怎么招架的住?
算了,不要戳穿了,要能被骗一辈子,也是阿芬的福气。
刘芬义愤填膺,就没注意到于奶奶面色古怪。
等夏晓兰从学校回家吃饭,刘芬把事情一说,夏晓兰和于奶奶是一个想法——居然扮可怜,把这些心理战术用到她妈身上,汤市长真是太不要脸了!
亲妈被哄骗,哪怕不是出于恶意,夏晓兰也特别想提醒。
可话到了嘴边,看着刘芬眉头不展,她又把那些话咽了下去。
如果她妈对汤市长毫无感觉,不管汤市长把自己说的再可怜,她妈都不会在意动容,甚至还会觉得卖惨的男人非常滑稽可笑。
夏晓兰也想到了汤宏恩家里的冷清。
她当时不也是脑袋一抽,有些同情汤宏恩孑然一身,才开口邀约汤宏恩去商都过年么?
夏晓兰能理解汤宏恩的意思,季雅咄咄逼人,故意要在鹏城举办婚礼是炫耀,汤宏恩大概忍无可忍,想真正公开和刘芬的关系。
那也就公布呗,指不定还有什么牛鬼蛇神的人物跳出来反对呢,早点看清汤宏恩身边有哪些反对力量,夏晓兰也能早点替亲妈打算。
谁伤害她妈都不行。
哪怕是那位宋老的家人。
季雅连结婚都要给人添堵,夏晓兰只能如她所愿,以汤市长“家人”的身份出席婚礼,想必季雅女士会很高兴咯!
谁给谁添堵还不一定呢。
夏晓兰想法变化,冲着刘芬笑:“汤叔叔是挺可怜,按理说都离婚十多年了,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彼此过自己的日子就行,季女士就是不放过他,屡次挑衅。她再婚的对象是外国人,可以不在乎国内的舆论环境,汤叔叔却是要在鹏城继续任职的,季雅的邀请,他若是不去,季雅肯定会得意洋洋,他要是去了,说他大度的人肯定也有……更多的恐怕会在背后看他笑话,形单影只去参加前妻的婚礼,岂不是真的很可怜么。”
刘芬点头,“是啊,他还要在鹏城上班——”
季雅和乔治无官无职,办了婚礼拍拍屁股就能走。
汤宏恩走不了。
在哪里上班要听从组织安排,想到婚礼过后汤宏恩要一直被别人议论,不管是嘲笑还是可怜同情,刘芬都很不舒服。
她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对不对。
汤宏恩要带她出席,两人关系也瞒不住了。
但她能不能替汤宏恩撑起面子?
刘芬唯一迟疑的就是这个,她可能需要一点支持,抬起头看女儿,夏晓兰仰着下巴一脸自信:
“妈,汤叔叔这么可怜,我们可不能让别人有机会嘲笑他,这个忙我们必须帮!您做的很对,等10月2号那天,我俩陪着汤叔叔一起出席。”
做的很对吗?
刘芬莫名就笑了。
“我就怕给他丢人。”
一想到这个,刘芬忽然紧张起来。
抛开季雅神经病的偏执来看,她和季雅的确差太多了。
季雅会的,她都不会。
她一个离异的农村妇女,跟在汤宏恩身边,真的是撑场面而不是丢人?
刘芬之前脑子一热鼓气的勇气,好像潮水一般退去。
自己太冲动了,不该答应汤宏恩,不自量力陪着汤宏恩出息那种场合,真的是……刘芬情绪低落,夏晓兰双手搭在她肩膀上:
“妈,您跟我来。”
刘芬被她推着,走到镜子面前。
“您仔细看看自己,您到底有多久没照镜子了,现在的您,和两年前的您,简直是两个人!”
两年前的刘芬,干瘪黑瘦,说她是个女人,身上连一点女人味都没有,分明是一头只知道干活的老黄牛才对!不不不,干活的牲畜都要被人喂饱,夏家巴不得刘芬能饿着肚子干活,拉磨的驴子都能休息,刘芬比驴子还惨。
物质上的贫困是其一,其二是长期被精神打压。
生不出儿子,是她的错。
和妯娌有矛盾,是她的错。
女儿没教好,也是她的错。
在家庭里没地位,好事轮不上,背锅就肯定是她。
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不仅是物质的穷困,从头到脚都被否定和忽略,夏晓兰刚刚“睁眼”时,瞧见的就是一个畏畏缩缩,忍气吞声,懦弱和麻木的女人。
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镜子里的刘芬,穿着得体的衣服,容貌上的大变样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精气神。
她的背挺直了。
她的眉眼间不再满是愁苦。
两年时间改变的不仅是刘芬的物质生活水平,她拥有了事业,这帮助她从精神上站起来了!
刘芬可能真的没有真正打量过自己,镜子里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和正值妙龄的女儿夏晓兰站在一起,刘芬也不输什么的。
不是说她真的像20岁的夏晓兰一般年轻貌美,而是她整个人的整体状态太棒了。
“您看见了吗?现在您,站在谁的身边,都会让对方感受到来自旁人的羡慕,没人会质问您的出身来历和家庭情况,看见您这样大方自信,别人会羡慕汤叔叔!”
【第三卷:海阔凭鱼跃】1099:脱胎换骨(1更)
畏畏缩缩的人才会被质疑。
自信大方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有人质疑。
人要是先瞧不起自己,就别怪别人也瞧不起你,是你自己浑身散发着“我好害怕,我很丢人,不要看我”等负能量,那引来别人的欺负,自然也不奇怪。
就像夏晓兰第一回去周家,落落大方没扭捏,周家人还不是要对她客客气气。
自信不是盲目,夏晓兰左思右想,她家母上也不该畏缩啊!
京城的几家服装店,夏晓兰只有开业造势时花过心思,后来她忙着学业,忙着鹏城的事,根本没时间打理,现在第三家分店都开了,平日里不全是刘芬在管理么。
一家店,旺季时每个月至少能做到2万的利润,这钱是谁赚到的?
是刘芬!
刘芬没有李凤梅能说会道。
可李凤梅在商都自己经营后,连开第二家分店都瞻前顾后。
在京城这边,开分店的进度是夏晓兰决定的,可开一家‘蓝凤凰’,刘芬把店管了起来,还兼顾着luna门店的事。
开两家分店,刘芬照样把店管着。
如果又开了第三家分店,刘芬是比之前忙了些,可也没见她出错啊!
夏晓兰觉得她妈这个水平,就算不管着家里的生意,要有不介意刘芬文凭的,去一般的公司当个经理已经没问题了。
手下管着小20人都没出啥岔子,几家服装店都照常运转,盈利也非常可观,这本事哪里差了呀。
夏晓兰能做到今天这一步,是有上辈子的积累。
刘芬一个文凭不高的农村妇女,花了两年时间有现在的本事,固然是夏晓兰好不吝惜的教刘芬,给刘芬实践成长的机会……也说明刘芬本来就很聪明。
夏晓兰早发现了,刘家三兄妹都不傻。
就算是瞧着最傻的小姨刘芳,那和一般的农村女人比,也不能叫傻吧?
刘芳傻?
刘芳要是傻,就不会一门心思嫁到城里去,能叫当年的梁秉安娶她,除了长得漂亮,刘芳是有心机本事的。
在踢到夏晓兰这块铁板前,刘芳这些年的日子都过得很滋润呢。
剩下的她妈和她舅,那就更不傻了,她舅不也把装修公司搞得蒸蒸日上么。
刘芬照着镜子在发怔。
如果不是夏晓兰硬拉着她照镜子,她大概也不会留意到自己的变化如此大。
夏晓兰进一步问她:“要是把您管着的店都拿走,让您回到两年前那种境况,您有没有信心把服装店重新开起来?”
刘芬迟疑了一会儿,如实点头。
她已经知道流程了。
让她去创新可能办不到,但叫她复制夏晓兰的成功,刘芬从头到尾全程参与,她知道在哪里拿货,对服装有了审美,学会了推销技巧,也知道如何控制成本……做别的行业不行,做服装的话,刘芬还是有几分自信心得。
夏晓兰摊手:
“那不就行了,让您白手起家,您也很快会重新成为万元户。经济上您又不依靠汤叔叔,要是以后和汤叔叔有了矛盾,您靠着自己的本事也能过得很好,那还有什么能让您不自信?”
什么东西都是假的,现在喜欢的要死要活,保不准哪天就变了心。
现在锦衣玉食,说不定何时就家道中落。
身边的环境会改变,属于自己的本事永远夺不走。
刘芬摸上镜子,所以她到底在怕什么呢?
如果汤宏恩认为她不够好,又何必要和她在一起。
一直是汤宏恩在表达好感,或许正该到了她需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汤宏恩也没要求她实质上付出什么,只需要她站在他身边,一起去应对前妻季雅恶意满满的婚礼邀请!
心里的各种纠结,一下子好像都变得无足轻重。
刘芬重重点头:“晓兰你说得对,是我想的太多,把简单的事想复杂了。”
老实人不说假话,刘芬也很讨厌趾高气昂不尊重别人的季雅,现在摆在刘芬面前的首要问题,是一定不能让季雅看笑话。
不能看汤宏恩的笑话,也不能看她和晓兰的。
刘芬摸摸自己的头发和身上的衣服,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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