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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形-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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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著那公鸡:“要是连一只鸡都不敢惹,那还有甚么可干的?”

黄堂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说根本没有必要去惹它。”

黄堂一早就大喝要我“小心”,这时又如此说,我心中一动,问:“是不是你曾惹过它,吃过苦头?”

我虽然在和黄堂说话,但是仍然盯著那只鸡,绝不放松。因为我感到这只公鸡在和我过了一招之后,并不肯就此干休,随时可以扑起来向我进攻,以报我刚才“一抓之仇”!

黄堂喘了几口气:“我倒没有,但是有几个警员,见它神高马大,想抓住它看看;又有的看中了它的尾翎,非但没能抓到它,还被抓得……受了伤,其中一个,且眇了一目!”

我听了黄堂的话,不禁有心惊肉跳之感,失声道:“那还容它活著?”

黄堂道:“警员老想去抓它,此是侵犯私人财物,是警员的不对。当时,何可人护著它,说是谁要是杀了它的鸡,非把事情闹大不可,所以只好吃了个哑巴亏。当时,我就觉得这鸡场充满了妖气。”

我再吸了一口气,此时,那鸡离我约有三公尺远近,看来神定气闲,大有高手风范。我心念电转,心想,它有双爪一喙,我只有双手。除非是想把它打死,不然,想活捉它,颇有困难。因为我很难在同时,用双手抓住它的一喙双爪,只要它有一喙一爪可以活动,即使我抓住了它,在近距离,它就可以向我攻击。

自然,若要杀死它,那就容易得多了。

我吸了一口气,沉声道:“且看我活捉它!”

黄堂道:“你跟一只鸡呕甚么气,我们有事在身,别节外生枝了。”

我道:“你不是说它积年成精了吗?我倒要看看它有如何厉害!”

我一面说,一面已抽出了腰间的皮带来。

为了对付一只鸡,我卫斯理居然要出动武器,真是胜之不武之极了。可是这鸡一直盯著我的目光,极其妖异,使我觉得它凶心甚盛,非给它吃点苦头不可。

黄堂道:“你要小心,这鸡不但伤人,还可能杀过人。”

我一怔:“此言何意?”

黄堂道:“何正汉老人死于喉间受伤,气管断裂,可是法医一直不能肯定凶手是用甚么凶器成凶的,我看了伤口之后  ”

他说到这里,略顿了一顿。我只感到了一股寒意冒上来,失声道:“你以为是给鸡啄死的?”

黄堂道:“是,可是我连提都不敢提。”

这一点,我倒可以了解。黄堂是赫赫的特别工作室主任,要是追查命案,说死者是被鸡啄死的,只怕立刻会被人说他是神经病!

我沉声道:“你也不来和我商量一下。”

黄堂苦笑:“这等小事,怎敢来劳你的大驾。”

我怒视他一眼:“那你既然有怀疑,至少也应该抓住它,看看是不是和伤口吻合,以证明自己的设想!”

黄堂也有点恼怒:“这种想法,想过就算了,如何能来真的!”

我冷笑:“别推搪了,你根本抓不住它。”

黄堂也有了怒意:“好,看你的了,古人说杀鸡焉用牛刀,现在是‘抓鸡要看卫斯理’!”

我一声断喝:“就看我的!”

说著,我以皮带作鞭,直上直下,一下就向那公鸡挥击了过去。

“唰”地一声过处,那公鸡一跃而起,闪避了过去。

畜生毕竟是畜生,我要的就是它这一避!

这一来,它双脚离地,我就可以下手了。当下,我手腕一转,皮带已向它双足缠去  只要一缠中,一抖一拉,再伸手抓住它的脖子,它再凶,也难以逞恶了。

我出手极快,可是忽略了一点。

我忽略了鸡本来是飞禽,虽然被蓄养年久,飞行本领已经退化了许多,但是它毕竟是会飞的!

就在我皮带挥出之时,只听得那公鸡“喔喔喔”一声长啼,双翅展开,腾空而起,飞起了五公尺高下的空中。只见它在半空之中,益见巨大,彩尾飘飘,颈毛抖动,好看之极。就算是传说中的凤凰,飞在空中,也至多不过如此而已。

它一腾空,我这一击,自然落空。

像这样的公鸡,腾空飞翔的景象,并不多见,所以一时之间,我也不再出手,只是盯著它看。

它在半空中一个盘旋,又腾高了五六公尺左右,这才斜斜落下地,却不再向我攻击,而是远远地落了开去,落地之后,又是一声长啼。

我只感到,它一定在这一声长啼之中,想表达些甚么,但我当然无法了解它的意思。

它既然有那么高强的飞翔能力,我再要抓它,自然不是易事,除非令它受伤,但我又不想如此做。

正当我在踌躇间,黄堂道:“你不感到,它不想和你再打下去!”

我奇道:“何以见得?”

黄堂道:“它刚才在半空之中,并未向你凌空下击,只是飞了开去。”

这时,那一群母鸡又已向它围了过去,它昂首阔步,带著母鸡们离去,竟不再理会我。

我呆了片刻,在刹那之间,我体会到了黄堂刚才所说,“感到了一股强烈的妖气”是甚么意思,确然真有这样的感觉!

我和黄堂看著那群鸡进去,这才离开了鸡场。一上了车,黄堂又把那一夹子资料给了我。

我手按在夹子上,迟疑道:“你会怀疑到那鸡啄死人,也真是匪夷所思之至了。”

黄堂道:“现在看来,不单那只公鸡有问题,连别的鸡也有问题。”

我骇然:“有何根据?”

黄堂道:“何可人坚持要把所有的鸡全找回来,一只也不能少,就大有古怪。”

我点头:“是,何可人知道一切。”

黄堂也道:“是,可是她不肯说。”

我伸手在夹子上敲了一下:“她不说,我们自己查!”

黄堂大是高兴:“有你参加,说不定三年前的疑案也能破了。”

我苦笑:“别期望太多,别忘记,我连一只鸡都对付不了。”

黄堂忽然大生感慨:“人本来只有在对付自己同类的时候,最有办法;对付其他生物,即使小如蚊子也束手无策,比起历史上的人类大屠杀来,逊色多矣。

我也不禁默然半晌,才道:“你去密切留意何可人的动态  我估计,那只三六五号的鸡,多半找不到了,且看她有甚么剧烈反应。我去看资料,同时也和白素商量一下。”

黄堂没有异议,在医院门口我们分手,我驾自己的车回家,白素却不在。

我到鸡场去,全是由于白素的坚持,这时她却又不知去忙甚么了。

我定了定神,就开始看三年前,在何氏鸡场发生的那件命案。

花了约莫两小时左右,才把所有资料看完,当然也明白了何以一桩命案,会到了黄堂这个特别工作室主任手中的原因。

命案确然有特异之处。

首先,是死者陈尸的地点。

死者被发现时,是在鸡场附近的一个排水渠的建筑工地上。

那工地上堆著大量巨大的水泥趸柱,每一个都有两公尺高,一公尺见方,自然其重无比。

每五个或六个水泥柱堆在一起,每堆之间,留有十分狭窄的空隙,人要侧著身才能挤进去,身子稍胖一点,只怕也难以通过。

在那工地上,总共有数十堆这样的水泥柱,所以,也形成了一个极窄的“迷宫”。平时,工人都是在水泥柱的顶上走来走去,从来没有人挤进柱堆中的通道过。

何正汉的尸体,就在这一大堆水泥柱的中心部分被发现。

由于尸体被发现的地点如此特别,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死者何正汉一定是自己挤进去的。

资料中有水泥堆的照片,也有自上而下拍摄的,可以清楚看到那些水泥柱堆中窄窄的“通道”,只有三十公分阔左右。

不论从哪一边进去,要到达陈尸之所,至少要侧著身子,挤著行进五十公尺左右。何正汉行动不便,看来至少要四十分钟的时间。

于是有了疑问之一,他费那么大的劲,挤到水泥柱堆的中心部分去,是干甚么去了?

警方肯定发现尸体之处,正是凶杀现场,是由于若是他死在他处,根本没有可能把他的尸体搬进那么狭窄的通道,到达陈尸地点。

人死了之后,身子变得僵硬,还会有些微发胀,所以尸体被发现之后,要大费周章把水泥柱移开,足足两天之后,才能把尸体弄了出来。

起初,在尸体还未搬出来之前,派了一个身形瘦削的警方人员,挤进去看过,肯定人已死了,但是却未曾发现死因。所以,最早的猜测是,何正汉不知是由于甚么原因,挤进了窄缝,却由于行动不便,挤在里面,出不来了。所以,是饿死在里面,或是焦急之下,心脏病发死在里面的。因为事先,警方曾接获过何正汉的失踪报告。

报告何王汉失踪的人,是鸡场的经理,和何正汉一起经营鸡场的何可人。

何可人是在一次出市区到市场送鸡之后回来,发现何正汉不在鸡场之中,由于何正汉久已行动不便,根本不可能离开,所以何可人立即报警,警方也立即受理,作了调查。

调查并没有结果,鸡场之中,绝无劫掠过的迹象,就是老人不见了。

在调查失踪的过程中,警方已深入地了解了何正汉和何可人之间的关系,资料上全记录了下来。

我在看这部分资料的时候,心中一直有一团寒意在打著转。

因为那何姓老人,跟在床上一面吃著我为他煮的面,一面唠唠叨叨跟我说话的,一模一样。

由此可知,我见到的那何姓老人,正是三年前离奇死去的何正汉!

(活见鬼!)

也有一些资料,是我所不知道的,重要的一点是,在何正汉死前一年,他已立了遗嘱:在他死后,他的一切全归何可人所有。

处于偏僻郊区的一个鸡场,本来也值不了多少钱,但是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少女来说,却是可以安身立命之所,重要之至。

所以,即使是在调查失踪期间,警方也对何可人有所怀疑。

由于鸡场只有他们两人,何可人的话,也就是唯一的资料了。

尸体是失踪五天之后被工地的工人发现的。

好不容易,把尸体移出来之后,立时发现何正汉老人不是饿死的  死因一看就明,在他的咽喉处和太阳穴处,有两个明显的伤口。

咽喉处的那个伤口,穿透了气管;太阳穴上的那个,更不必说了,那是致命的所在。

法医检验的结果是,伤口由一个尖利的锥形物体所造成,两处伤口的深度,都是三公分。咽喉处的那个伤口较深些,太阳穴的那个穿了头骨,简直是匪夷所思。

大家都知道,人的头骨坚硬无比,医学上,为了要解开人的头骨,不知经历过多少的研究。

当然,若是用利器硬要在头骨上穿一个洞,也可以做得到,但必须要有很大的力道,譬如说,一根凿子,再加上一柄锤,用力在头骨上敲进去就可以达成。

但是,在陈尸地点的那个空间之中,根本没有供凶手发力的空间,人挤在里面,连转个身都难,如何扬起手来发力伤人。

当然,若有一柄手枪,要在人的头骨上开一个孔,也是轻而易举之事,可是检查的结果,那个小孔是利器所形成的,绝非子弹孔。

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案子才转到了黄堂主持的特别工作室来。

黄堂的调查堪称全面。他又找来了法医,重新检验,仍然确定伤口是由“某种利器”所造成。而且估计,要在人的头骨上,造成这样深度的一个伤口,至少要有一百公斤左右的撞击力,才能达成。

就算是一个壮汉,挥动大铁锤要发出一百公斤力道,也不是容易的事,何况是在一个根本无法发力的狭窄空间之中。

于是,黄堂又设想,何正汉是在他处被谋命,再移尸到水泥柱去的。

可是经过了严密的环境调查,发觉无此可能,因为堆放水泥柱的空地上,并没有任何搬运尸体的痕迹留下来。相反地,找到的几个脚印都是何正汉的,可知何正汉是自己走进去的。

死人当然不会走路,也由此可以证明,何正汉是在水泥柱的窄缝被杀的。

除了脚印之外,还有何正汉使用的手杖,点在地上留下来的痕迹。

从那些痕迹看来,何正汉当时并不是以正常的步伐向前走。

他是相当急促地在赶路  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有甚么必要急急地赶著,挤进水泥柱中的窄缝中去呢?

那根手杖一直握在何正汉的手中,握得很紧,尸体移出来之后,要费一番工夫,才能从他的手中取下来。

所谓手杖,是自己用树枝制造的,很是普通,可是在手杖前半端,却有好几处新近才砸伤的痕迹,像是用手杖敲击在甚么硬物上造成的。

这一点,也很快地查明,因为在那堆水泥柱的外缘,有一堆水泥柱上,沾有手杖的木屑  由此可知,黄堂的工作,做得如何仔细。

这个发现,可以知道,何正汉在来到水泥堆前时,曾举起手杖来,猛烈地敲击著水泥柱。以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能令手杖的木质受损,那一定是倾了他的全力。

他为甚么要那么做呢?

黄堂提出了问题,但是没有答案。

然后,资料之中,就提到了何可人。

由于有何王汉的这份遗嘱,所以何可人有了嫌疑,但何可人有充分不在现场的证据  何正汉失踪那天,她一整天都在市区,而且,现场也根本没有她的脚印。对于何可人,黄堂有一点私人意见。

八、入魔

黄堂的私人意见,并不算是正式的档案,只是他以现任特别工作室主任的身分,对案件的看法,并没有甚么作用,但却可以供后来对这案件有兴趣的人参考。

他的私人意见,分为两点。

其一,他认为这件案子,不可解释的因素太多,但若撇开所有不了解的因素不提,视那些全是障眼的迷雾,只把它当普通案件来看,那么,嫌疑最大的,还是何可人,因为只有她有动机杀死何正汉。

其二,黄堂对何可人的印象,不是很好,他一再说明,何可人给警方的口供,虽说没有说谎,但只是冰山一角。以他的办案经验来看,还有许多事何可人绝口不提,隐瞒著。所以,他以为何可人虽然年轻貌美,但却是一个极难对付的人。

对于黄堂的第二点意见,我也有同感。目前的情形就是如此,何可人坚持要找回所有的鸡只,彷彿少了一只,就会大祸临头。但究竟是甚么原因,她却一个字也不肯透露,行径可恶得很。

黄堂又在私人意见中表示,那许多不可解释的现象,可以提供丰富的想像力,例如行凶是人类以外的某种生物等等。

我知道他在写下一些意见时,已经想到了“鸡杀人”的可能性。

但是由于这种想法实在太怪诞,所以即使是在私人意见之中,他也不敢随便明写出来,唯恐给人家作笑柄。

我看了他这个意见,倒觉得黄堂的说法并不可笑,反而很值得进一步去探讨,死者的伤口,确实可以是鸡啄所造成的。

问题是,一只公鸡,就算是“九斤黄”,体型庞大,但要一下子在人的头骨上开一个孔,致人于死,也未免叫人难以接受。

我此时的困惑,比黄堂当时更甚百倍,因为不但这个案子是一团迷雾,我还见到了案中的死者,与之交谈,还煮了面给他吃。

这是奇上加奇,奇到了难以设想的地步!

这一天,余下来的时间中,我就一直在这奇上加奇的事上动脑筋,可是不得要领。

一直到了午夜时分,白素、红绫居然都未回来,连温宝裕也没有消息。

我并不为他们担心,只是难以想像他们干甚么去了。看看时间渐近午夜,我想到,何可人定下的找那最后一只鸡的时限已经到了,黄堂那里怎么也没有消息?

正想著,电话铃响起,我一接听,正是黄堂打来的,他语音急促:“何可人坚持要出院,现在,丁真正在和医院交涉。”

我沉声问:“理由是甚么?”

黄堂道:“没有理由,她吵得天翻地覆。我想,真正的理由是,限期到了,那三六五号的鸡,还没有找回来!”

我又问:“丁真的意思是  ”

黄堂道:“丁真同意她出院,医院不同意。”

我想了一想,一般在这样的情形下,若是病人坚决要走,医院最后也必然无可奈何。

所以我道:“她一走,就跟踪,二十四小时,密切监视她的一举一动。”

黄堂的声音大是迟疑,他问:“目的是甚么?”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这位姑娘的行为,很是异特,所以要监视,你别因目的不明而忽视,要动用最好的人和最先进的仪器。”

由于我说得很是严重,黄堂也不敢怠慢,连声答应,道:“我会用最好的设备和人员,设法拖延何可人返回鸡场,以便我可以先去布置。”

我忙道:“这样最好。”

当时,我也只不过是对黄堂的部署顺口赞许而已。那时,真想不到黄堂的布置,竟会如此精密,令得监视工作进行得无懈可击,当然对解开整个谜团,起了相当重大的作用。

事后,每当我提起这点,由衷地表示他能在那么短的时间之中,(不到一小时),作出这样的布置,真是了不起之际,他就回答:“当然,卫斯理下了进攻令,我这当小卒的,能不拚了命打冲锋吗?”

这是后话,表过不提。

且说当时,我放下了电话,心中在想,何可人不顾自己的伤势,坚持要回鸡场去,不知是为了甚么?她腿骨断折,若是手术之后的护理不善,很可能由于骨骼生长不好,而形成跛脚,那对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性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她竟连这一点都不顾,那是为了甚么?

我想了一会,不得要领,电话却又响了起来,接道,对方还没有出声,我就有这个直觉,知道那是白素打来的,所以我立时问:“你到哪里去了?”

果然是白素,她道:“我在小宝的大屋,有一些有趣的事,你快来。”

我道:“我这里发生的事更有趣,且怪异莫名。”

白素道:“好,来了一起说。”

在这两句话之间,我听到电话中有一些古怪的声音传来,可是,一时之间,又分辨不出那是甚么声音,白素已挂上了电话。

我一秒钟也不耽搁,立时飞车前往。一进了大屋的大厅,我就知道刚才在电话中听到的,难以辨认的【奇】是甚么声音了。那是一只母鸡【书】发出的声音,那只母鸡在【网】不断地急急走著,一面走,一面就发出那种声响。

白素正盯著那只母鸡看,不单有白素,还有温宝裕和红绫。

那母鸡的行为很古怪,它不住地在左冲右突,像是想冲出一个牢笼,可是在它的四周,却又没有甚么东西拦阻著它。

我正在疑惑间,红绫先叫了一声:“爸!”

随著她这一叫,我看明白了那只母鸡何以不断如此惶急不安地不住走动的原因了。

原来,红绫的那头鹰,正居高临下,停在头顶的一根构梁之上。

鹰是鸡的大敌,何况那鹰又是非同凡响的神鹰,所以它根本不必有任何动作,只要转动目光锐利的眼睛,望到哪里,那鸡就逃到哪里,但逃来逃去,都逃不出神鹰目光注视的范围。

神鹰的目光,所能笼罩之处,等于是一只无形的大牢笼。

这情形,一如令狐冲根本不必动手,只须目光注视,便令得武当派的两大高手不住左闪右避,腾挪跳跃,如大祸临头一样。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道:“用一只神鹰来欺负一只母鸡,太不公平了吧!”

红绫道:“爸,这母鸡狡猾极了!”

我向红绫望去,示意她进一步解释“狡猾”的意义。红绫道:“若不是神鹰,根本找不到它,也抓它不住。”

这时,我已留意到了那母鸡的一边翼尖上,有一个小小的标志牌,我“呵”地一声:“这是编号三百六十五的那只,是你们抓了来?”

温宝裕道:“我这主意不错吧,叫神鹰出马,去找一只走失了的鸡,那是万无一失的事。”

我道:“是在哪里找到的?”

红绫道:“在附近的一个山洞里,这鸡藏得极好,可是到底给神鹰抓了出来。”

我道:“先让它安静下来,这样不停地动,只怕它会力竭而死  至今为止,我们还不知道这……这些鸡有甚么古怪。”

温宝裕和红绫齐声问:“会有甚么古怪?”

白素则问:“鸡场之行如何?”

我只回答白素的问题,道:“鸡场之行,见到了一个三年前被谋杀的人。”

这句话一出,温宝裕和红绫也一起静了下来。

我把我的经历说了一遍,温宝裕一面听,一面大呼小叫,发表意见。

他的意见,倒和黄堂所说的差不多,说一定是鸡场有一股力量,影响了我脑部的活动。

被外来的力量影响脑部活动,从而有了根本不存在的经历,这种事,白素曾经历过,她也倾向于这个可能,温宝裕更发挥想像力:“飞禽的粪便,会使人产生幻觉。蝙蝠的粪便,就有这能力,甚至会使人发疯。”

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我没有发疯,蝙蝠也不是飞禽!”

温宝裕无话可说,知道自己举错了例子。

我道:“由于这只鸡没找回来,何可人坚持要回鸡场去,会发生甚么事,由黄堂负责监视。”

这时,也不知那神鹰用了甚么方法,那母鸡不再慌张地扑来扑去,伏在地上不动。

我向白素望去,白素不等我开口,就知道我要问甚么,她道:“我仔细看过了,看不出这只鸡有甚么特别之处来。”

就在这时,我突如其来地,想起了这个故事一开始时就提到过的问题,脱口道:“你看著它的时候,它是一只鸡,谁知道没有人看到它时,它是甚么?”

温宝裕骇然:“会是甚么?”

我摊了摊手:“我只是有这样的一个问题,并不代表我有答案。”

我一面说,一面向那只母鸡走过去,蹲下身子来,盯著它看。

母鸡却在这时闭上了眼睛  这令得我心中一动,白素在旁道:“看起来像是它不屑和人对望。”

我陡然道:“是不屑和人对望,还是不敢和人对望?”

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由于我和那只大公鸡,曾在鸡场之中,有过对望的经历。当时,和一只鸡对望,说起来是很无聊的事,但其实我却一点也不轻松,反倒有妖异之感。

由于曾和公鸡对望,所以此时母鸡闭上了眼,我产生了它不敢和人对望的感觉,因为我确知在鸡的眼神中,也会有一些甚么表达的。那公鸡在和我对望之际,就有著明显的敌意。

白素沉声道:“它怕被人看穿心意?”

我道:“或许是。”

在我和白素作出如此怪异的对话之际,红绫睁大了眼,好奇之至。温宝裕则不断打自己的头,表示对我们的话不能接受。

白素皱著眉:“不知道有甚么方法,使它至少可以睁开眼来。”

红绫道:“叫神鹰命令它!”

我和白素一起摇头:“不行。那样,在它的眼中,只会看到恐惧,看不到其他。”

温宝裕终于忍不住,大声叫了起来:“喂,你们  ”

我和白素都不理会他,我叹道:“要是公冶长在就好了  历史上,能通鸟语的人,好像只有他一个!”

我这样说的时候,斜睨向红绫。红绫一拍胸口:“神鹰说甚么,我就听得懂。”

白素知道我的意思,笑道:“要是鸟类也有共通的语言,那就好了!”

我苦笑:“你说甚么‘也有’,连人类都没有共通的语言,何况鸟类。”

白素扬眉:“人类未必比鸟类进步,至少鸟类会飞,人类就不会。”

在我和白素说话期间,红绫已向神鹰发出了一些古怪的声音,神鹰也回以同样古怪的声音,显然他们是在彼此交换意见。

红绫对我们道:“神鹰说,它只听得懂鸡只逃命时叫的话,以及母鸡下了蛋之后告诉别人的话。”

我不禁失笑:“那我也会听!”

红绫道:“不过神鹰说,就算它不会听,他知道母鸡会听他的话。”

我不禁大奇:“有这等事?”

我的奇怪,并不在于“鹰的语言”、“鸡的语言”这一方面  任何生物皆有自己的语言,甚至蚂蚁也有;有些生物的语言,甚至已进步到不必发出声音,只是一种无声的交流沟通。甚至连植物,也各自有它们自己独特的语言,鹰和鸡,自然会有语言。

我所奇怪的是,神鹰不是普通的鹰,它曾追随旷世奇人天工大王,见多识广,足可当那个“神”字而无愧。

奇自然,那也不能要求它懂得所有鸟类语言,它不识鸡语,不足为怪。可是,那只母鸡,只不过是一只鸡场中养大的鸡,自从蛋中孵化以来,只怕未曾离开过鸡场,它有甚么能耐?就算它是一个天生的语言天才,它又有甚么机会学会鹰的语言?

书这时,不但我心中大奇,连白素和温宝裕也想到了这一点。

我们都望向红绫,望她作进一步的解释。

红绫忙道:“我不知道,是神鹰说的,神鹰告诉我,这母鸡极狡猾,不是好东西,该把它送到市场去宰了,不应该留著!”

当我听到一半时,我已开始留意那母鸡,只见它曾迅速地睁开眼又闭上有两三次,这算甚么?是表示它的害怕?它又何以会害怕?它是听懂了红绫的话。

这母鸡,不但听懂鹰的语言,而且,还听得懂人的语言!

我一想到这一点,走过去,一伸手,抓住了那母鸡的双翅,把它提了起来  用手抓住鸡只的双翅近身体部分,这是标准的抓鸡方法。

在我出手的时候,我已准备它反抗  在经过了鸡场之中,和那公鸡的一役之后,我再也不敢对区区一只鸡有任何轻视。

我一提起它来,那母鸡却一点反抗也没有,反常的是它双脚并不缩起,反倒软软地垂了下来。它仍然闭著眼,一声不出。

我冷笑一声:“你是豁出去,不怕死了?”

温宝裕忙道:“你别叫自己入了魔,它只不过是一只鸡。”

我听了之后,心中一凛  此时,我简直已把那母鸡当作是人,才会这样对它说话的。

我自己不觉得怎样,可是旁观者却已感到我的行为“入魔”了。

我吸了一口气,仍然盯著那只母鸡,对温宝裕道:“不是入魔,对付异常的事,就要用异常的办法!”

这时,被我提在手中的母鸡,一动也不动,闭眼垂脚,看来像死了一样。

我又道:“你看到了没有,它在装死。”

红绫、白素、温宝裕一起围了过来,白素沉声道:“这母鸡的情形,如同很多年前,我们遇到过的那只老猫。”

对于白素这个问题,我也想到过了  在卫斯理故事之中,《老猫》是一个很普遍为人知的,所以不必再作介绍了。

我摇头:“情形只怕不同,我不以为它的体内,有一个外星人的灵魂侵占著!”

我一面说,一面抖动了两下,通常在这样的情形下,被提在手中的鸡只,一定会挣扎几下,发出叫声的。可是此际,在我手中的那只,仍然一动不动。

我向各人望了一眼,各人也都诧异之至,红绫道:“神鹰早说过,这母鸡狡猾之至。”

我闷哼:“真的,一日之间,叫我遇见了两只怪鸡,公鸡凶猛无比,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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