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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当自强_夷陵-第1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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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执拗的人,顾晓晓也知道以他的性格,恐怕很难接受和她共枕过一张床榻,也就不再勉强。
吃完喝完之后,顾晓晓困意上涌,放下了帷帐,只脱了鞋子上床开始休息。
阿飞将两条板凳并在了一起,摆在墙边,看了垂下的青色帷帐一眼,靠着墙抱着剑闭上了眼睛。
他眼睛虽然闭着,身上的肌肉却是紧绷的,金钱帮随时可能追上来,他要保护好林仙儿,不让她受伤害。
天已经大亮,金钱帮的人迟迟未归,两位堂主渺无音讯,上官金虹派荆无命亲自带人前去探看情况。
荆无命着村民带路,前往梅林中,引路的村民瞧见横七竖八躺倒在地上的尸体时,骇的肝胆俱裂扑通一声跌坐在地上。
金钱帮的人立马将刀子架在他的脖子上,吓得他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被吊在树上的三个人,饮了一夜风露四肢麻痹血液不通,被荆无命一剑割断绳索后,滚地葫芦一样掉了下来。
三人身上犹如被马车碾过,伤口处疼痛万分,但在冷漠无情的荆无命面前,没有一个人敢叫疼叫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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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二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1
木屋前一片狼藉,穿黄衫的人分散开来,将木门一一踹开,搜检之后向荆无命复命。
得知两人离开前,未曾留下任何线索,荆无命背着双手,死灰色的眼眸冷冷的看着三人,没有情感没有光彩,就像一会呼吸的石头。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充满了压迫感,他脸上有三条刀疤,其中一条特别长,从他的发髻直达唇角,让他的神情看起来更加诡秘可怕。
荆无命乃是上官金虹的左膀右臂,他就像一把剑,一把没有感情的剑,除了听从上官金虹的指挥外,没有多余的感情,他甚至不会害怕和恐惧,遇强则强身上永远有着充沛的战意。
如果在阿飞面前,三个与阎王擦肩而过的人只觉得恐惧的话,在荆无命面前,他们觉得自己半只脚已经踏入了鬼门关。
“是谁杀了燕无双和唐独。”
荆无命冷着脸,语气毫无起伏。
跪在地上的三人,忍着剧痛颤抖着答道:“主子恕罪,属下办事不周,那快剑阿飞着实厉害,两位堂主一时轻敌遭了他的暗算。”
另一个人急惶惶的补充:“大人,那阿飞心狠手辣,假日时日绝对是我帮心腹大患。”
他们极力吹捧阿飞,只为证明他们的确殊死抗争到了最后。
对于几人来说,被阿飞吊在树上等帮会中来人,本身就是半条死路。金钱帮对外人凶狠,对自己人也宽厚不到哪儿去。
荆无命眼神纹丝不动,异常的冷漠,三人匍匐在地战战兢兢,等待着他的判决。
风吹过梅林,草木摇动,荆无命的身形只微微晃了晃,紧接着又恢复了亘古不变的平静。
“走,留人处理尸体。”
他淡漠开口,先前匍匐在地的三人,已经倒向了不同的方向,喉咙上全都有一个血淋淋的洞。
他竟然在瞬息之间,同时杀了三个人。
但荆无命不知道,三人还有一句话没说,他们本想靠这句话活命,但他们没机会说出来。
没有人意外,哪怕死的人和他们一样都是金钱帮的弟子,哪怕前一刻他们还在毕恭毕敬的表达着忠心。
死了,就是死了,金钱帮在处理尸体上总是最为娴熟的。
荆无命大踏步朝山下走去,明明毫无线索,他却像胸有成竹一般。
他无所畏惧,对以一敌二杀了唐独和燕无双的阿飞,只有棋逢对手的兴奋,毫无惧怕之意。
荆无命是天生的剑客,他追求极致的快,只会杀人的剑,从不与人点到为止。
在某种程度上,他的剑和阿飞的剑最为相似,遇到相似的对手总是容易让人兴奋的。
荆无命不慌张,下山之后,他直接下令帮会中人绘制阿飞和林仙儿的肖像,掘地三尺也要将他们找出来。
荆无命没有下令留活口,因为他知道,那些人是杀不了阿飞的,他只吩咐帮中弟子,找到阿飞二人之后,第一时间禀报给他。
马车咿呀咿呀的晃着,道路两旁的树木叶子开始泛黄,秋日的萧条,从山上到山下一路绵延着。
顾晓晓歪着身子靠在引枕上意态慵懒,阿飞端坐在她的对面,眼神放空,不敢在她身上逗留。
自从上次在客栈歇脚之后,他们就没再找客栈落脚后,这几日,要么在赶路,要么就在找马车的路上。
这一路风餐露宿好不辛苦,但顾晓晓没叫过苦,阿飞好像从不知苦。
坐马车的日子恐怕不会多了,出门在外花钱如流水,两人带的银子并不够潇洒闯荡江湖,他们既做不出巧取豪夺的事儿,又不能天降横财,下一步只能暂时找个地方落脚了。
手头银钱越来越少,阿飞愈发困窘,在他心中林仙儿放弃了荣华富贵,跟着他过苦日子,他连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保障,着实太苦了她。
如今,林仙儿被金钱帮的人盯上,他只能带着她四处奔波,却无法替她扛下这一切,阿飞分外自责。
但以他一己之力,如何对抗金钱帮,阿飞目光落到了正在闭目养神的顾晓晓身上,心中丝丝缕缕的担忧逐渐平静了下来。
他在,剑在,就绝不让她受半点伤害。
顾晓晓当初随手指了东边,他们便一路东行,日夜兼程下,如今到了一个叫远山村的地方停了下来。
两人为了掩人耳目,扮作了一对逃荒的夫妻,暂时落脚在山上一家荒废的破庙中。
庙小屋破,到处都是斑驳蛛网,两人好生收拾,这才勉强有了栖身的地方。
他们将床上稻草整理之后,又铺上一层软毡就算是一张简易的床了。
就连这张简易的床,也只有顾晓晓能睡,阿飞直接将庙里废弃的桌案清理了一下,摆在前殿晚上栖身。
待整完之后,顾晓晓舒了口气,往稻草床上一坐,长舒了一口气:“好了,这些日子就先在这里安身吧,也不知这里盛产什么。”
阿飞瞧着她笑靥如花的模样,心下更觉不好受:“委屈你了。”
他眼神温柔,略带歉疚。
顾晓晓哈哈一笑,将包袱打开,取出两块烧饼,递给阿飞一块,眼神中晃悠悠的全是笑意:“委屈什么,都是我连累了你,才害得你跟我一起东躲西藏。要说委屈,也是你委屈了。”
她说的一点儿没错,不管是梅花盗,还是林仙儿之前招惹的风流债,以及她手下众多商铺,没有一个是好解决。
要不是阿飞,她除非在进入任务之后立马化身武林高手,否则早就被逼的无路可走。
林仙儿身边有许多爱慕者,他们要么贪恋她的美色,要么垂涎她的身体,要么是为了她的钱财,但没有几人是真心实意的爱她护她。
只有阿飞,即使知道林仙儿是邪恶的梅花盗,知道她不像他想象中那么美好,依然坚持和她在一起保护她。
从阿飞陪着顾晓晓交还梅花盗掠取的财物,到现在他陪着她一起逃亡,这大半年来,他从未有浮言****,对顾晓晓一直保持尊重。
君子不欺暗室,阿飞虽没读过多少书,但十分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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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三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2
阿飞真的很好,但他却总是一副亏欠她的模样,让顾晓晓于心不忍。
庙外又下起了雨,滴滴答答的从破损的屋檐中漏了下来,好在两人挑的地方都没漏。
只是下了雨,天气难免变凉了些,顾晓晓从殿后绕了过来走到门口,伸出白嫩的手掌接雨,略带怅然的说:“一层秋雨一层凉,很快冬天又要到了。”
阿飞见她抱着肩膀了,打开包袱,从里面拿出来了披风,从背后给顾晓晓披了上去。
他动作很轻非常谨慎,没有发生肢体接触,顾晓晓将披风拉紧,阿飞这才道:“下雨了,担心着凉。”
正是申时光景,马上就要天黑了,阿飞远眺雨幕,突然冲了出去。
顾晓晓哎了一声,他转头扬眉一笑,湿漉漉的脸上挂着天真的笑意:“我去弄些吃的,你在这里等着。”
一道惊雷劈空而过,阿飞身形很快消失在山林之中。
远处枫树火红似灿烂云霞蒸腾,顾晓晓站在门后眺望了好一会儿,这才转身收拾起破庙,找出杂乱堆在角落里的木柴,又在床下找到了破了一个角的瓦罐。
她解下披风,冒着雨到庙外不远处的小溪边将瓦罐洗刷干净,又在里面盛放了清水,这才回到庙中。
半个时辰过去了,阿飞还没回来,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顾晓晓不免有些担心。
正当她俯身将木柴聚在一起时,阿飞跺着脚跳了进来,笑吟吟的说:“我抓了两只呆山鸡。”
他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衣服紧贴着身子,左右手上各拎着一只山鸡,笑容灿烂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
山鸡长长的彩色翎羽淋雨之后蔫耷耷的垂着,被阿飞倒提着,绿豆大小的眼睛迷蒙着,看着好不可怜。
“都湿透了,把衣服换了烤一下吧。”
顾晓晓说着话,将火石拿了出来,熟稔的擦出火星来点燃了火折子,然后丢到了稻草木柴堆上。
火呼啦呼啦的燃烧了起来,阿飞提着山鸡晃了晃:“等我把这鸡给灾了清理下再换衣服。”
他提着山鸡出门,走到小溪边,一剑下去斩断了两只山鸡脑袋,然后开始拔毛。
阿飞力气大,拔毛时连肉也撕下去不少,热腾腾的鸡血直接流到消小溪里,偶尔还溅到他脸上几滴,但他毫不在意。
处理完山鸡之后,阿飞拎着两只光秃秃的瘦鸡进了门,顾晓晓也将火升旺,架起了一个简易的烤架。
阿飞灿然一笑,也不拘束用剑将两只鸡穿成一串,直接放到了架子上。
看着杀人的剑如今拿来烤鸡,顾晓晓倒有些讪讪的,只是荒郊野外,也顾不上计较那么多。
人到饿了的时候,规矩都是烦人的,饿狠了连茹毛饮血也是有的。
黄昏在雨声中悄然逝去,夜色浓时月夜停了。
半夜时,顾晓晓迷糊醒来,身上多盖了一层厚厚的衣裳,月光透过砖瓦的扃隙漏了进来,让简陋的庙宇变得祥和宁谧。
阿飞的呼吸声很浅,顾晓晓不侧耳细听时,甚至察觉不到。
天大地大,月光如水,有那么一刹那,顾晓晓仿佛感觉到了世界的尽头。
这世界竟是如此空旷,这人生充满了奇遇还有坎坷。
但千百年来,在不一样的时空,不一样的土地,不一样肤色不一样的瞳孔的人们,还是在认真的活着。
这就是人生,顾晓晓换了个姿势,眸光在黑暗中熠熠发光。
她真切的活着,无论是以谁的身份,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一切困难和坎坷,一切波折和困苦,只要活着都将被打倒,都将被抛在身后,化为让人感慨唏嘘的记忆。
破庙中的宁静连半个月都没能维持,一日顾晓晓正在练剑时,阿飞神色匆忙的冲了进来,顾不上避嫌抓着她的胳膊说:“山下有金钱帮的人,我们收拾一下,快些离开。”
阿飞罕见的慌张和郑重,让顾晓晓也跟着悬起了心,他们匆匆收好了行李,又毁掉了在此生活过的痕迹,奔向了下一个目的地。
一个他们两人也叫不出名字的地方,阿飞一个人时,从不怕死更不怕遭人伏击。敌人越多,越能唤起他心中的凛冽杀意,离他扬名天下又近了一步。
但现在有林仙儿在身边,他一向坚不可摧的自信,突然有了缝隙,就像破掉的铠甲。
阿飞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危,但林仙儿呢,他们只能逃,阿飞开始痛恨起自己的无能来,心中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如此强烈的杀意。
金钱帮上官金虹,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要对他们下如此命令。
林仙儿怀揣巨额财富,阿飞和林仙儿被金钱帮追捕的消息在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
金钱帮对两人势在必得,发出巨额悬赏,有人为了和金钱帮搭上关系,主动加入追捕两人的队列中。
形势愈发冷峻糟糕,阿飞和林仙儿愈发狼狈,他们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短。
江湖,这就是江湖,血染的江湖,当和阿飞一次次冲破众人围堵,当手中剑一次次饮血之后,顾晓晓心目中江湖如同血染过一般。
在逃亡中,在奔跑中,阿飞的剑越来越快,顾晓晓身上的杀气也愈发凝重。
兴云庄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狭窄晦暗,终年不见阳光。
在这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头卖着粗陋的小菜和酒,后面则是三五简简陋的客房,平时多一些布衣之流在此歇脚。
店主人在这里待了很多年,年纪大一些的人尚记得他来了大约有二三十年了,那些十几岁的年轻人们印象中,从他们出生开始,那个侏儒孙驼子就在这里呆着了。
他是那么的卑微,卑微的鲜少有人注意到他,也很少有人来寻他的晦气。又或许有人曾找过他麻烦,只是结局不容乐观,所以没人知道而已。
挣扎在底层的老百姓,努力活着都是一种运气。
谁也不知道,小店里,一个穿着破旧容颜憔悴的****买醉的中年人,就是名镇江湖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小李要出来了,诗音还会远么~)
☆、第六一四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3
油腻腻的桌子,油腻腻的袖子,李寻欢每日昏昏沉沉,只需几壶酒就是一天。无论何时有客人来,他总趴在角落里,要么在喝酒要么已经喝醉。
很少有人看到他的正面,他总是压低了声音咳嗽,咳起来好像连肺都要咳出来了,让人疑心他是得了不好的病,没有几个人敢近身。
这个客人实在太古怪,孙驼子忍不住记下了他,每天都是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喝完之后就到后面屋子歇下。
他这样破旧的店里,碰到这样长情的客人总归是一件稀奇事。
直到来往的客官谈起了最近江湖上发生的大事儿,唾沫横飞的说起了阿飞还有林仙儿金钱帮追杀追赶之事,一时兴起,恨不得自己就是江湖人参与其中。
趴在桌子上咳嗽的李寻欢身体突然僵住了,他慢吞吞的直起了腰,单手拎着酒壶,走到了高谈阔论的几人面前,用略带嘶哑的声音喊道:“店家,再上一壶酒,一碟牛肉干,我请客。”
他抬起头时,只是一个清俊消瘦神情略带忧郁的中年男子,几人面面相觑后,哈哈大笑后拱手相谢。
进这种粗陋的小店的人,平白得一碟牛肉干一壶酒,心情自然是极好的。
李寻欢看着他们挨个斟满了酒,神情恹恹的问到:“我听几位兄弟说,金钱帮如今正在追捕快剑阿飞和林仙儿,他二人销声匿迹已久,这又从何说起?”
他突然想起那夜分别时阿飞明亮的眼睛,还有他离开时愤怒的神色。
他终于还是选择了林仙儿,剑虽无情人却有情,他到底没能过这一关。
在阿飞转身离开那一刻,李寻欢其实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他只是没想到,阿飞会不告而别。
他总要和他说一声的,但李寻欢又明白,他是心中惭愧无颜与他见面。
但对李寻欢来说,阿飞不仅是他的朋友,更像一个单纯的孩子,他不忍苛责他,也难以放弃他。
如今听到阿飞和林仙儿有难,李寻欢心中生出了浓浓的担忧。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只记得旁人待他的好,从不去记别人的辜负和亏欠。
“老兄,你有所不知,这江湖第一美人绝色妖娆,无数裙下之臣拱手献上家产,她的身家可是连金钱帮都垂涎不已的。快剑阿飞与她私奔归隐,结果被人发现,如今岂不是招惹上了大麻烦。”
冷切牛肉端了上来,众人纷纷举筷,话匣子一打开,就再也收不住了。
“是也,是也,自古美人乡英雄冢,这阿飞带着一个弱女子能逃过金钱帮的追捕也是了得。”
“呵,老兄这话就落后了,听金钱帮底下办事的小卒子说,那林仙儿可也是一位蛇蝎美人,一把剑夺人心魄,和她的美貌一样毒辣哩。”
众人不敢深谈金钱帮下去,话题又转到了林仙儿的美貌上。
李寻欢得到了想要的消息后,神情有些委顿,他叫来店家结了账,鲜见的大白天走出店门。
孙驼子手里拿着铜钱,看着这一失意落寞的中年人走在尘土飞扬的弄堂里,忍不住道:“客官,您晚上还回来么,不知如何称呼?”
李寻欢身子顿了下,没转头,朝孙驼子摆了摆手:“老人家莫要担心,我只是出去一阵。”
他说着话,又咳了起来,单手握成拳头凑在下巴下,整个人看起来还是那么萧瑟萎靡,但背影中又流露出一种无比坚韧的气质。
有时候墙里墙外就是天上地下,有时候有的人做了几十年邻居,却不知隔壁人的样貌。
有时候,人人都听过有关小李飞刀的江湖传说,却有许多人相逢不相识。
孙驼子将擦桌布搭在了肩膀上,目光变得悠远深邃,一直看着那个挺拔的萧条的身影消失在巷口处。
他不需要再问他的姓名了,因为他已然猜出了他的身份。
快剑阿飞为人清冷,初入江湖艳惊四座,一把快剑留下许多成名已久的好汉性命。
但他除了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这个红颜知己,还有一个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义薄云天的探花郎李寻欢。
他竟然为了他的名字,孙驼子咧嘴一笑,遥望着兴云庄上琼楼玉宇中高高耸立的小楼。
刀在鞘中待的再久,待出鞘时仍然是一把锋利的锐不可挡的刀,孙驼子突然不担心离开的人了。
他会回来的,孙驼子笃定,也许还会带着闻名江湖的少年孤胆英雄。
到时候,他要请他吃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肉要堆起来,酒水要清亮,分文不取。
走出小巷的李寻欢有些茫然,触目所及屋舍俨然,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他许久没有走出过巷子了,他许久没有感受过外面的凉风和秋意了,自从那个飘雪的冬天。
要去哪里找阿飞和林仙儿,李寻欢又咳嗽了一声,苍白的脸色激起一层红晕。他在想着阿飞他们的下落,他的脚却迈向了兴云庄。
他每天都在喝酒,每天都在清醒中遗忘,在混沌中想起,在悲伤中落寞。
李寻欢不愿出门,更不愿来到兴云庄的门前,只会让他想起那个让人感慨,让人难以释怀的重归。
那一次,他废了最心爱女人孩子的功夫,那一次他的结拜兄弟与人联手加害于他。
但是李寻欢不恨也不愿,他默默的朝前走着,直到一座巨大的宅院出现在面前。
枯黄的落叶被秋风卷过,门前落满了凄凉的叶子,两扇朱漆斑驳大门从去年冬天开始,就鲜少打开了。
那扇门,那个宅院,就像这个秋天,秋虫寒泣鸟儿啁啾,爬山虎失去了鲜活的颜色,整个宅院多在凋零着。
门上的铜环生了锈,李寻欢站在台阶下远远望着,明明只有几十步的距离,只有十几个台阶。
对他来说像是隔着天堑,他在这里逗留着,他在这里荒唐着,但他却从不敢敲响这扇门。
如今他就要暂时离开了,这扇门该由谁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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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五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4
李寻欢长长舒了口气,手中酒壶晃了晃,里面的酒不多了。
人生如斯寂寞,那些年少时的快活风流,近在咫尺远在天边,他把酒壶别到了腰上,踉跄转身。
总要快些回来,在那深宅大院中,还有一个人孤灯一盏日月萧索。
李寻欢转身离去,他不知道,在那栋宅院里,在一栋楼上,一个年轻面容稚嫩的少年,用恶毒的目光狠狠的盯着他的背影。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他此刻已经遭人千刀万剐了。
恨是可以遗传的,龙小云对李寻欢的恨,大约遗传自血脉,他从素未谋面时就恨着他。
秋日的风霜到了尾声,冬日裹挟着风雪来了。
雪从燕山开始下,到长安城时已经到了十一月的光景。
顾晓晓和阿飞待人在洛阳一个小山村里,遥望长安新添许多愁绪。他们待的地方,若用一句诗来形容,便是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
当然,换一个角度来说,他们待的地方很荒凉,比他们先前隐居的地方要更偏僻。
山路上蛇虫虎豹偶有出没,半山上连座庙都没有,他们只能栖身在山洞里。
两人的日子是愈发不好过了,阿飞每日勤快打猎,尽量减少下山置换吃穿用度的次数。
山下还是初入冬的光景,偶尔有场小雪,也不见得多大。
山顶上已经是白雪覆盖,两人栖身的地方寒风凛冽,他们每日只能靠火焰取暖。
顾晓晓的武功长进很快,她在阿飞面前只显露了六分来,已经让他十分惊叹。
虽然阿飞执意不肯让顾晓晓去打猎,但她在阿飞离开之后,也常一个人出去打猎,收获比起阿飞来也不逞多让。
到了后来,阿飞无奈让她和自己一起去打猎,顾晓晓反而拒绝。
两人都是高手,一起出去打猎,她根本没有出手的机会。顾晓晓暗自和阿飞比较过,她的轻功似乎比他要强些,过招时防御能力也比他强。
出剑的速度阿飞更胜一筹,但招式上顾晓晓又精妙一些。
但顾晓晓如今不敢断言她与阿飞孰强孰弱,因为阿飞的剑是杀人的剑,他其实没什么招式,快准狠再加一个稳字足矣。
夜幕降临,冷风吹着远处的山谷发出呜呜的声音,寒鸦凄切,篝火架上正烤着两条巴掌宽的鲤鱼。
顾晓晓披着厚厚的披风,手捂在火上烤着,阿飞就坐在她对面,眸中好像有无数火焰在跳动。
月朗星稀,耿耿寒夜,全都融化在诱人的烤鱼香味中。
等鲜美的鲤鱼烤熟之后,顾晓晓吃鱼吐刺时,突然来了一句:“等金钱帮的人再追上来,我们不躲吧。”
正在认真吃鱼的阿飞只是愣了下,郑重点头:“嗯,不躲了。”
他坚毅的目光,棱角分明的脸庞,脱离了青涩和稚嫩,变得成熟有担当。
这一路上,他几乎是飞速成长着,从不谙世事如剑一样锐利,从不后退的少年,因为她的缘故,学会了退步学会了和人打交道。
阿飞身上多了一些人情味,但他如烈焰般燃烧的斗志从未变过。一个女子尚且愿意和金钱帮正面交锋,他又有何退却的理由。
浩荡的山风,吹的云开月明,吹的星辰寥落。
夜里的山洞,寒冷潮湿,在这里过夜称不上什么好体验。
在无数次奔波之中,顾晓晓早就明白了,安稳二字与她和阿飞无缘。金钱帮的人就像猎犬,他们前脚到,他们后脚就能跟上。
在山上停留的第三天,金钱帮的人再次出现了,顾晓晓和阿飞从山上俯瞰着山脚下身穿黄衫如蚂蚁般移动的身影,相视一笑。
不再跑路,不再逃避,顾晓晓举起了手中剑:“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阿飞抽出剑,很配合的和她的剑贴在一起,两人眸中全是笑意,好似即将到来的不是杀戮而是郊游。
他们从山上规划好路线,从小路抄了过去,硬碰硬也是要讲究谋略的,既然对方以多欺少来车轮战,他们就借天时地利来个奇袭。
杀人与被杀之间,只能选一样,大部分人恐怕都会做出同样的抉择。
金钱帮虽然都穿黄衫,但是堂主及以上的人黄衫上镶有金边,顾晓晓一眼就瞧见了这次来追袭他们的人里,有四个是衣裳上镶金边的。
看起来有些棘手,顾晓晓握紧手中剑,一步一步逼近蜿蜒上山的队伍。
他们大约有三十多个人,但除了走在最前面四人,其他人不足为惧。来的人会是谁?金钱帮的人在阿飞和顾晓晓手中折了不少,这次是衣服上镶金边的黄衫人来的最多的一次。
按照顾晓晓和阿飞的计划,她从队伍尾端开始偷袭,阿飞则是从队伍中部,一定要尽量遮掩行踪,避免暴露自己。
山道崎岖,虽是冬日,但仍有许多枯枝残叶可以掩匿行踪,尤其山路向上,旁边就是丛林陡坡,只要将人拖过来一击毙命之后尸体藏起就好。
顾晓晓从队尾拖人,难度和危险度都要比阿飞小上许多。
不过在两人合力解决了七八个人后,金钱帮的人终于发现不对,集中在了一起。
顾晓晓和阿飞也从密林中走了出来,他们所待的地方,正是一处较为广阔的缓坡,风呼呼的吹着,空气中弥漫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
天很冷,阿飞和林仙儿穿的却很单薄,人只要动起来身体就是热的,太厚的衣服却会让他们失去敏捷。
以对敌寡的情况下,慢和死亡通常是联系在一起的。
在数月逃亡之中,顾晓晓和阿飞对江湖事终于不再是一头雾水。他们瞧着眼前四个衣裳上镶金缎子的人,已然看出了他们的来历。
“你就是林仙儿,你就是阿飞。”
四人里年纪最轻皮肤白皙容貌秀气,态度斯文的年轻人率先开了口,他只看了阿飞一眼,目光就像粘在了顾晓晓身上一样,露出惊艳痴迷之色。
不等两人答话,黄衫少年背手看着顾晓晓意气风发的说:“我是上官飞,你若愿意跟我,我可保你平安。”
在他开口前,顾晓晓已经猜出了他的身份,如今见他心高气傲之态,还有其余三人面无表情的样子,窥出了金钱帮未必是铁板一块。
上官飞摆出如此姿态,最想动怒的却是阿飞,他抽出剑来笑着说:“金钱帮换帮主了么。”
这一路来,阿飞和顾晓晓形影不离一同逃命,江湖人早给他们打上了苦命鸳鸯的标签。
上官飞被阿飞这么一抢白,顿时怒火心生,从怀中拿出了一对子母钢环。
兵器讲究的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上官金虹的子母龙凤环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二,乃是险中之险。
这子母钢环最险要之处便是,只要出手就是招招抢攻的进手招式,要么伤人要么被伤,乃是以身犯险,所以武林中敢用这绝险武器的人并不多。
上官飞作为上官金虹的儿子,继承了他的子母钢环,也继承了他的武器不容小觑。
阿飞却是不怕,他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
就在上官飞出手之前,他旁边站着的荆无命出声了:“让我来会会他。”
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珠难得有了波动,他的手已经握上了剑,他的黄衫很短只到膝盖,袖口紧束着,手指细长有力。
阿飞的衣衫更短,自从逃亡以来每次换上衣服,他头一件事就是将袖口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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