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烟西台记事-第4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颜姬欠聂彦一条命,从此脱离了妖身,进修为灵,而她若想彻底成灵,还得将这一条命还给聂彦。
  颜姬与聂彦之间,也注定不止一场相遇,她要还给聂彦的,直到还清了,她的劫数才能过去。
  颜姬与聂将军之间能否有感情,决定了白衣的来生,而白衣的出现,也奠定了颜姬的劫难为何。
  那是一场生死之劫,关乎于颜姬,也关乎于白衣。
  昨夜,白衣见徐竟炎喝了酒回来,被刘宪拉住,刘宪问他天香花是否送了,徐竟炎回送了,刘宪又问:“那秦姑娘可答应与你成婚?”
  徐竟炎踹了刘宪一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人家姑娘与我又非何关系,凭甚嫁给我?”
  刘宪道:“凭那朵她用来救命的花儿啊!你该不会还未开口吧?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对秦姑娘还挺感兴趣的,若是喜欢,不如拿下。”
  “你少放屁!”徐竟炎居然说了句脏话,惊得刘宪一时无言,张大了嘴像是看妖怪一般看着他,道:“竟炎,你被鬼附身啦?”
  徐竟炎摇了摇头,感叹自己话不过脑,干脆勾着刘宪的肩膀,道:“陪兄弟喝酒去吧,什么女人不女人的,还是好好守住这北漠,守住天赐的江山,建功立业才是好男儿。”
  两人勾肩搭背走了,白衣才知道,原来秦鹿已经得到天香花了,今夜风大,不宜赶路,想必次日,秦鹿与梁妄便会离开七夜城了。
  所以白衣才会找到客栈来,蹲在梁妄的门前等了会儿,等到梁妄起身察觉到他,然后出门。
  白衣将怀中捧着的天香花递给梁妄道:“道仙与秦姑奶奶跋山涉水来北漠,就是为了找这花儿,却将天香花放在门外歪躺了一夜,险些死了。”
  梁妄瞥了一眼那酒坛子里的花儿,接了过来。
  白衣道:“秦姑奶奶还没起吗?”
  梁妄摇头。
  白衣有些惋惜:“我想在这儿等秦姑奶奶醒,也想与她好好作别的,谢她能听我一路聒噪,还愿冒着风险出门寻我,这世上恐怕再没有一人能如她这般对我好了。只是……我与颜姬约好,今早要一同去见聂将军,我怕去迟了,就生变数了。”
  于白衣而言,再得一次的投胎机会太难得,他眼见着聂将军的眼里渐渐有了颜姬,当真害怕错过。
  梁妄道:“见不见面,作不作别,没那么重要。”
  白衣一愣,梁妄又说:“你本就是半途搭上了本王的车,如今半途下车,再正常不过。你这一生的车程还未开始,本王与秦鹿还有下一个要去的地方,她等不了你,你也等不了她,既然都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多一面不会情深,少一面不会遗憾。”
  白衣一怔,觉得他说得对,可又说得不对,故而壮着胆子问了句:“道仙为人……一直都是这般冷淡吗?”
  像是生命中所遇之人于他而言,皆无意义,反正没谁能陪他走完全程,好似是男是女,是近是远,是生是死,他都毫不在意。
  梁妄却笑:“除一人外,本王对谁都这般冷淡。”
  白衣像是突然明白了,于是拱了拱手,毕恭毕敬行了礼后,说道:“白衣这便走了,多谢道仙赐名。”
  人生无常,如白衣苍狗,福祸相依,多转变,唯有坚定本心,从福祸中,找到自己求活的意义。
  白衣明白了。
  世间繁华多娇,正美好,他想以一个人的身份,好好看看。
  梁妄让客栈小二烧水送上二楼来,小二送了水后,又捧了一瓶花进来。
  小二还挺高兴,笑道:“前几日风沙大,将客栈满院子的花儿都给压得半死,偏偏靠近柴房边上的一盆松红梅没事儿,今早还开了许多花,我剪了两枝送给客官,见了也赏心悦目些。”
  梁妄看向一枝上八、九朵小花儿的松红梅,浅笑着,与小二道:“将马厩里的马牵出来,与马车连上吧。”
  小二一愣,问:“客官这是要走?”
  梁妄点头。
  小二有些可惜:“前些时候天气不好,还频频打仗您留下来了,这会儿天气好了,也打胜仗了,难得热闹,您却要走。”
  梁妄拨弄着松红梅,瞥了一眼屏风上挂着的一截墨绿色腰带,不禁扯着嘴角笑道:“离家久了,想回去看看。”
  “客栈哪儿的人?”小二问。
  梁妄想了想,他算是哪儿的呢?
  生于燕京烟西台,之后隔几年,流离一处,后来便一直居无定所,十年左右搬一次家,好像偌大世界,无他能长久之所。
  索性,有长久之人。
  挥了挥手,小二知道自己问的话多了,能在战乱时候来北漠的,大约就是燕京人,于是小二退下,替梁妄整理马车去。
  小二才离开房间没多久,床榻处便传来了声音,秦鹿还没坐起,先翻了个身,于床上伸了个懒腰,嗓子有些哑道:“哎哟,怎么这么疼啊……”
  话音刚落,裹着被子的人像是渐渐回味过来发生过何事了,突然静止不动。
  梁妄捧着松红梅,越过屏风走到了床边,看了一眼挂下半边床的被褥,两根手指掀开了床幔,丹凤眼别有意味地朝床上看去,而后与睁圆了双眼的秦鹿对上视线。
  一瞬像是时间静止,直到秦鹿闻到松红梅淡淡的香味,她才耸着肩,用被子遮住自己的半张脸,露出的眉眼直至额头都是红彤彤的。
  “想赖着不起?”梁妄问她。
  秦鹿摇了摇头,没说话,只是那一双眼,直直地朝梁妄看着,眨也不眨。
  梁妄又问她:“哪儿疼呢?”
  秦鹿继续摇头,不疼,不疼,哪儿也不疼了。
  梁妄轻轻笑了笑,手指点在了她的鼻尖,秦鹿顺着他的指尖看过去,两只黑眼珠子斗到了一起,滑稽可爱。
  梁妄道:“起了,若起得快,本王送你花儿。”
  他晃了晃怀中的松红梅,秦鹿见状,点了点头,依旧不做声,梁妄转身准备离开,袖袍又被人拉住。
  就见被褥底下,秦鹿伸出了一截手臂,两根手指扯着他的袖边,晃了晃,梁妄回头朝她望去,问:“要本王抱你起?”
  秦鹿连忙摇头,后来眨眼,发觉自己摇头摇得太快,转念一想,梁妄抱自己起来似乎也不错,这想法迅速被她挥开,于是扯着梁妄袖袍的手指向一处,她肚兜还放在了屏风后的椅子上。
  秦鹿道:“王爷将我衣服拿来。”
  梁妄把衣服给了秦鹿,自己回到了桌旁,两人之间隔着屏风,秦鹿坐在床边慢吞吞地穿衣服,偶尔还能瞧见自己身上落下的一些痕迹,昨夜的孟浪,一个片段一个片段地侵袭着她的大脑。
  穿好衣服后,秦鹿梳头,嘀咕了句:“为何在我喝多了时……我记得都不太清。”
  梁妄听觉好,自然听见了秦鹿这句牢骚,于是拨弄着梅花瓣,道:“那下回选你清醒时,本王再抱你一回吧。”
  刚将银簪簪好的秦鹿脸上一红,回头望去,便见梁妄挑眉,微微抬着下巴看她,于是秦鹿不甘示弱,也昂首挺胸,道了句:“好啊!等、等我清醒时,我、我们再……再来一次!”
  这不甘示弱,面红耳赤,口齿不清,相较于梁妄的坦然自若,面不红心不跳地挑弄,显得毫无底气。
  离了七夜城,前两日都是梁妄赶路,后来梁王爷觉得赶路太苦,便甩手不干了,半途中花了重金请了个马夫,自己拉着秦鹿窝在马车内看书,还要秦鹿背下《道者阴阳》。
  七夜城客栈小二送的松红梅只开了三日就全败了,倒是养在酒坛子里的天香花一路开到了卓城。秦鹿与梁妄颠簸一路,也没有休息,赶回来时,欢意茶楼的伙计正在喂谢尽欢梁妄留下来的最后一粒丹药。
  梁妄施法,又用天香花化了水喂谢尽欢服下,对伙计道:“他明日就醒,等谢尽欢醒了后,叮嘱他一句切莫再作死,下回本王可不救了。”
  欢意茶楼的伙计倒也听话,梁妄与秦鹿离开茶楼时,他还给两人磕了个头,毕竟谢尽欢算是伙计的恩人,如今免死,自然得好好拜谢的。
  卓城里的风气半点没改,反而愈演愈烈,秦鹿与梁妄离开茶楼,上了马车时,还能瞧见大街上有男子搂着娼,招摇过市为那女人买胭脂水粉,秦鹿见那女人眼熟,后来离开了卓城走了小半途了她才想起来。
  那女人她打过的,曾坐在欢意茶楼门前闹过。
  只可惜,煜州本是书香之地,也本是文人秀才们舞文弄墨的地方,却渐渐成了花街柳巷,秦楼楚馆的酒色笙箫处。
  秦鹿与梁妄回到了无有斋后,瞧见无有斋门前的花儿开了大半,此番出门,也一月有余。
  山丁子树上满是绿叶,有些枝丫上已经隐隐能看见几朵白色的小花苞了,而靠近厨房门前的两株石榴树,红花倒是开了一片,如火一般,煞是漂亮。
  才入院子,便有四、五只蝴蝶从花丛中飞出,直朝秦鹿与梁妄这边扑过来,有一只白蝶落在了梁妄的肩上,衬着他银发蓝袍,宛若一朵白茶花仙,白蝶被梁妄眯眼嫌弃,伸手挥去,秦鹿觉得,比起花仙,他更像花妖。
  收拾半日,谢尽欢的信被肥鸽子送来了。
  梁妄与秦鹿走了之后的第二日,谢尽欢就醒了,只是一个月没吃喝,身体过于虚弱,好好食补了几日,才能握笔给秦鹿与梁妄写了一封信,信上废话没多少,倒是让秦鹿与梁妄不要过于惩罚贪贪姑娘。
  秦鹿心中奇怪,在梁妄靠在床上看书,半打瞌睡时,偷偷出门将贪贪放了出来。
  一经问话,秦鹿才知道。
  原来不是谢尽欢知晓自己时日无多,怕死前不能一尝贪贪芳泽,请贪贪对自己施展媚术,而是谢尽欢对贪贪剖白了真心,愿与贪贪一直相敬如宾,好以此证明,这世上并非所有爱她之人,皆因她貌美,他想做那第一个开解贪贪心结之人,也希望贪贪放下自己容貌的执念。
  结果贪贪反而被其所扰,不信谢尽欢的话,施展媚术,意图与谢尽欢行鱼水之欢,被几次拒绝了之后,谢尽欢最终入了媚术梦境,才得了这险些生死擦肩的祸。
  秦鹿问贪贪:“这回你信他的话了吗?”
  贪贪摇头,依旧坚定:“不信,他只是更加道貌岸然,隐藏极深。”
  执念,之所以成为执念,便是到死也不能化解,或许等到谢尽欢真的步入死亡,贪贪才会信,情与欲,是可以分割的。情使欲,可欲不能使情,情比欲贵了一处,便是情懂克制,而欲是放纵。
  收了贪贪,秦鹿准备回房,却见梁妄的房门被打开,他就穿着里衣,站在门口,一阵风吹过,袖口飘飘。
  秦鹿站在自己房门前,双手还放在门上,问了句:“王爷……有事?”
  “陪我睡。”梁妄就说了这三个字,转身回房了。
  秦鹿嘿了一句,让她过去就过去?!
  身穿绿裙的女子,也摆了一次傲娇的脸,然后脚尖落地,蹦蹦跳跳,乐颠颠地跑进梁妄的房里。
  晚间窝在梁妄怀中,秦鹿替梁妄用银发扎小辫儿,她问梁妄:“王爷之前明明是不碰我的,为何突然想通了?”
  梁妄瞥了一眼自己的小银辫,道:“不是想通,只是没忍。”
  秦鹿眨了眨眼,显然不懂。
  梁妄看着她道:“欲是笼中之兽,生来便要啖肉,你觉得一只被关的猛兽,是肉扔进笼中吃,它觉得更美味,还是等它自己挣脱牢笼,捕上一块肉吃更美味?”
  秦鹿回:“自然是挣脱牢笼后,自己捕来的更好吃。”
  梁妄点头,道:“本王就是在等,那只野兽脱笼。”
  “你怎么知道它跑出来了?”秦鹿看着他的眼,心跳紊乱,仿佛又回到了酒醉的那一晚。
  梁妄低声回她:“忍无可忍,想至疯魔时,它就已经跑出来了。”
  翻身压下,一吻封之。
  门外蝴蝶,扑上了无有斋院子前挂上的一盏灯笼,于夜里投了双影,那灯笼上四面,一面春燕,一面花枝,一面飞雪,一面朱果,皆有落款,为瑞卿。
  作者有话要说:  还剩下最后一个单元,既然都走到这儿了,就追到底吧,然后可能会有一些小小甜甜的番外。
  新文正在酝酿中,不知道究竟要写一个正剧好,还是轻松一点儿的甜文好……


第112章 遥归烟西:一
  轰隆一夜雷霆, 骤雨倾下,噼里啪啦打坏了许多窗花纸。
  守夜的人眼下一片青黑, 靠坐在门边,一把黄油纸伞遮在了头顶上,勉强避了一些风雨,只是于这萧瑟寒冷的冬夜里,再厚的袄子也裹不住暖意。
  冰冷的夜雨,落在毫无温度的身体上, 巷子里的人已经死了两日没人收拾,再迟些,就该臭了。
  雨水淋着, 将那人身上的皮肤都泡得发白、发皱,大寒的天里, 那人身上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身上厚实些的衣服已经被别人偷走, 衣不蔽体,死无尊严。
  直至天将明, 远方泛起了浅浅的青灰色,而不是无边无际的墨色后, 守夜的人才长舒一口气。
  身后的屋子里,一家老小,又过了安全的一日。
  他一家六口,上有二老,下有二小, 已经连夜赶路两日,昨夜突逢这场大雨,加上孩子又困又累,实在无法才在这镇子中找了一间看上去还算不错的屋子,可谁也不敢松懈,如若所有人都睡过去了,危险降临时,他们便都是死路一条。
  男人身为一家之主,守在门前看着路,一夜过去,眼睛都不敢多眨几次,更别说是睡过去了。
  这天下……已经乱了。
  从五年前,北漠打赢了一场仗,逼退了羊国,压制着邑国,招揽了几个部落之后,天赐王朝的人便在平安喜乐中,度过了短暂的安稳。
  然而邑国取天赐王朝之心不死,花了一年的时间,以船只派遣使者,游走海面,招联了六个国家,其中大到说着叫人听不懂的鸟语的海昌国,小到曾经依附于天赐的倭国,在四年前的六月初三,同时于各方攻打天赐王朝。
  七国围攻,天赐迎来了开国百年以来,最大的困境。
  因为天赐的好,反而成了天赐的祸。
  七国之中,除了邑国联合一些剩下的部落牵制着天赐的北漠将士,叫北漠的聂将军**无暇,困在北漠之中。
  其余六国,四国都在天赐的最南边,与倭国靠近,曾经风光一时,形色各异的人围聚于此的金珠城,成了首个被尸体与鲜血铺成的攻国之路,也成了南方诸城中的首个牺牲品。
  战争来得措手不及,靠近金珠城的众人四散逃亡,天赐本着敞开国门与人为善与人交友的原则,将南方海岸边的所有城池都减少了防卫,一是欢迎各国来访,二是体现大国气度,却没想到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被攻城池四十余座,被杀百姓数十万起。
  诸国来犯,所经之地,烧杀掠夺,**掳掠无一恶事不做。
  等天赐反应过来,军队赶至,再做防御抵抗,早就已经迟了,数十万人的性命不能挽回,被人攻去的城池也夺不回,与此同时北漠再度迎上战事,前后夹击,两面围困,天赐的地界再大,人口再多,也敌不过七国同犯。
  四年的时间内,从金珠城越过州,九州损其三,一国成两半,五个小国在了天赐之外,占领原先的天赐土地、城池,奴役天赐的百姓,酒池肉林之余,将所有人性里的恶,全都施加在了天赐的百姓身上。
  毫无怜悯,毫无良知。
  就在今年十月,护国的将士们,已经退到了煜州前,守着煜州的防线,他们在州水城,身后便是曾经风华无边的卓城与轩城。
  文人之地,书墨之乡,成了后来的声色之所。
  战争迎来时,走得最快的,便是青楼里的女人们,那些还有些家底的人,早早地就北上去南都城、良川等地方,没谁还敢留在煜州境内。
  明江两岸,秦楼楚馆直至夜里,也难见几人会去吟诗作画,再谈风月了。
  天赐的难民奔走多日,迎来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雨,这场雨,就在州水城外的田粮镇里,断送了数人的性命。
  守夜的男人是从卢阳关来的,护着一家老小,一路奔逃,逃了三年多,停停走走,原也是富裕家庭,却因为这一路上来诸多钱庄被抢,银票无处兑换,现银始终有限,走到这里,居然连个能容身的地方都难找。
  雨势渐渐小了,镇子尽头起了薄薄一层雾,男人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正准备进屋叫醒妻儿老小,他们只要再走一天,就能到州水城了,过了州水城,越过卓城,离开煜州,等去了燕京,天子脚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至少……会比现在好上许多。
  男人站起,蹲坐着一夜的腿不禁发麻,他打了个抖又重新摔了下去,扶着门边勉强站稳,男人抬头,忽而瞧见薄雾中有道人影。
  男人心惊,以为是来探路的异国兵,又见那身影很矮,晃晃悠悠,不像训练有素的兵将,于是眯着双眼去看。
  不一会儿,薄雾中走出了个少女,那小姑娘大约只有十一、二岁大小,扎了两个歪歪的双环垂髻,一边戴着红绳编的花儿,一边头发有些散乱。
  少女双目如死灰,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于寒冬中,居然只披了件麻布长外衣便在街上走,她双脚光着,身上满是淤青伤痕,嘴角还在流血,瑟瑟发抖却静静地望着一处,漫无目的地走着。
  男人见状,心有不忍,可又想起自身难保,还是进了屋中。
  男人一家老小昨夜睡得并不安稳,一早就醒了,男人才刚进屋,他夫人便里屋出来,给他披了件被窝里暖着的衣服,才披上衣服,妇人便瞧见门外走着的小姑娘,于是道:“天啊,这是谁家的姑娘,这样可怜,这种天里,她这般走到不了州水城就是要死的。”
  妇人说完,想了想,又将披在男人身上的衣服扯下,提着黄油纸伞冲出门,她走到了少女跟前,见少女满身是伤,眉心紧皱。
  她的女儿,也不过就这般大,那是掌心里捧着的宝贝,妇人见了,眼眶都红了。
  她替少女撑着伞,道:“小姑娘快进房间,我给你换身干净的衣裳,等会儿你便与我们一道去州水城,过了州水城,噩梦就过去了。”
  少女愣愣地望着妇人,她的瞳孔里倒映不出妇人的样貌,可那双水汪汪的眼,却满是绝望。
  她动了动嘴,眼神木讷,说:“噩梦过不去了……”
  忽而,少女惊惧地睁大双眼,她望着妇人道:“走!快走!你们都走!离开这里,逃命去吧……都逃命去吧!!!”
  妇人见她如此,便知晓在她身上必然发生过可怕之事,都是那些丧尽天良的异国人所为,妇人将衣服盖在少女的肩上,手指松开,衣服落地。
  还带着温度的长衣于水中很快淋湿,妇人惊讶地望着眼前的少女,她颤巍巍地伸出手,却触碰不到对方。
  “夫人!快走!”男子的声音喊道。
  妇人侧过身,便见薄雾中,大片人影如黑云压过,那些人说着叫人听不懂的异国话,笑声不断,走过一处,便要摧毁一处。
  那些异国人听见这处有人说话,带着小跑过来查看。
  黄油纸伞落在了他们临时落脚的门前,一家老小,六口人,还未跑出这条街,便被人以箭矢射中,重伤倒地。
  妇人将怀中的一儿一女紧紧护着,背上已经中了两箭,大雨冲刷着血水,妇人眼见穿着白色衣服的倭国人站在自己跟前,那倭国人蹲下,捏着妇人的脸,嫌弃地推到一旁,却又看见妇人护着的十二岁的女儿。
  少女的尖叫声于街上不断响起,撕心裂肺,满是绝望。
  “娘!爹!娘!救我!不要……不要!!!救我,谁来救救我……”
  被割了舌头的妇人满眼是泪,几乎要泣下血来,她十指抓地,指甲全裂,小儿子见自己的姐姐被人当街奸污,疯了一般将自己身上的箭拔出,朝那正在行凶的男人过去,却被一同按倒在地。
  围绕着姐弟俩的人越来越多,他们都带着笑,那种漫不经心,对待玩物的笑,一如他们是人,而他们跟前的,全是蝼蚁,生命不平,地位不等。
  妇人见公婆已死,丈夫被人开肠破肚正躺在血泊中发着微弱呼吸,她捂着满嘴的血,体会到了真正的绝望寒冬。
  妇人不断尖叫,想要挣脱,她听见了自己女儿与儿子恐惧的求救声,无助的呐喊声,可是没用……
  妇人忽而瞧见,不远处的街巷里还有其他人,他们也是天赐的人,只是他们都很惧怕,惊恐地看着这处凶场,甚至不敢发出声音。
  痛恨与绝望,叫妇人恨不得杀了所有人。
  所有入侵天赐王朝领土的人!所有残害无辜的人!所有贼寇、恶徒!
  少女的惊叫声,如同恶鬼之泣,妇人的七窍俱流血,悲惨地看向了一处,便见黄油纸伞旁,坐在地上环抱着自己的那个人,发髻歪下,散乱一团,她的双眼猩红一片,凡是落在她周围的雨水,都变成了红色。
  她尖叫着,哀嚎着,仿佛自己正在经受着一切。
  而后红光闪过,雨成了血,遍布田粮镇的街道。
  倭人一个个倒下,镇子里的人,也一个都没能活着离开。
  州水城中的将士站在城门前,看向城门下站着的一百多号难民,那些都是在上一座城池勉强保全性命,活下来的人。
  其中也许混着他国藏入的奸细,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回发生了,守城将军的意思,是一个也别放进来,可以城外施粥施米,但不能叫任何一个奸细入城。
  城外的一百多号难民前几日还算安分,后来有些带头挑事的,拍着城门要入城,口口声声喊着自己是天赐王朝的百姓,应当被天赐庇护,他们不想在城外餐风露宿,想回天赐,回到家里去。
  守城的将军依旧每日派放米粮,就是不开城门,五日之后,再度挑事的,被城上将士射杀,剩余的全都放入城中,但都不允许留在州水城内。
  州水城内,全是将士,显少有留下来的百姓,这些过城的难民出了州水城,便听说了,州水城后的卓城内有个大善人,原是开茶楼的,茶楼名字起得好,叫‘欢意’,后来战事不断,打到了煜州边境前,茶楼的老板便给兵队捐银了。
  一个小小的茶楼老板,居然能捐出五十万两白银,而卓城首富,也只是跟着捐了十万两,且早早举家搬离,现下恐怕已经在燕京安心住下了。
  周遭的人都说,那卓城欢意茶楼的老板是个实打实的善心人,若是病重求药,药费他出,若是肚饿,他一日两次派粥,三日一次派米,比朝廷的人做得都好。
  有人问:“他这样做,就不怕难民刁难,每日蹲点要他喂养?”
  也有人回:“我可是亲耳听见那欢意茶楼的老板说的,若真有如此不怕死,不及时逃的人,多喂几日也无妨,就当是送他一顿饱饭。唉……这仗啊,恐怕几年内都停不了了,州水城能抵挡多久也不知晓,等到他国攻入,将卓城的一切都占为己有,倒不如……倒不如自己挥霍,留个空城壳子,也好过给人糟蹋。”
  刚入卓城的难民听见这两人的话,抱着怀中还没长牙的孩子,问道:“敢问二位,欢意茶楼怎么走?又是何时派米施粥?我家孩子饿得紧,我真怕他病了!”
  “就在前头那条街,朝左走一刻钟就是,不过你得赶快了,去迟了,怕是吃不到的。”好心人回。
  “多谢!多谢!”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了,看了文案觉得感兴趣的,可以点个关注,谢谢!


第113章 遥归烟西:二
  欢意茶楼门前, 难民的人数排出了半条街,入冬的天里, 其中还有不少人就穿了两件衣服,瑟瑟发抖挤在人群中,意图寻求半丝暖意。
  欢意茶楼的伙计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袄,一只手提着铁勺,手被风吹了许多天,指节冻疮, 但对比前来讨吃食的人来说,他已经过得很好了。
  伙计对于谢尽欢的做法,也没什么不满的, 谢尽欢已经将他与剩下几个茶楼里做事的人的银钱全都提前发了十年份的,他们想走就走, 想留就留,唱书的闫先生就已经走了, 伙计之所以留下来,也是因为谢尽欢没走。
  自几年前谢尽欢大病一场, 在床上躺了许久,还要秦鹿与梁妄二人去北漠为他寻药醒来后, 就过上了养老一般的生活了。
  其实到了年龄,容易想开。
  谢尽欢跟在梁妄身后,因为有个求千金,也占了不少做生意的光,早些年在金珠城内买下的茶楼挣了许多银钱, 如今人老了,银子花不出去,也不想浪费了,干脆便在有生之年剩下的最后日子里,有意义地挥霍去。
  今日,又有几百个越过州水城的难民,入了卓城来了。施粥派米这件事儿,恐怕又要延迟半个时辰才能做完。
  欢意茶楼的伙计如今就剩下三个人,比起以前生意好的时候,天差地别。
  天赐的国土尚未被人觊觎,天赐百年大庆之时,煜州可以算得上九州之内,最为繁华之地,比起皇城也没逊色多少,只是风光不同。
  那时的卓城白天黑夜里满街都是人,欢意茶楼的大堂内,一楼说书先生坐镇,闲散没事儿的老板姓便坐在里头喝茶听故事,二楼名人雅士居多,选个喜欢的雅间,无需看见,听着闫先生唱书,咿呀小曲儿也很动听。
  那些风光,早就随着物换星移,化为乌有。
  今日午间的最后一碗粥都派出去了之后,伙计终于得以松一口气,为了给这些难民派粥,他们自己都顾不上吃饭。
  谢尽欢的身体不太好,加上如今天冷,他就一直在二楼坐着,腿上盖着厚厚的毯子,几年前一摔,胯骨摔坏了之后,这些年阴雨天里还阵阵作痛,故而他路都少走了。
  谢尽欢的桌面上放着的是几日前收到的信,秦鹿写给他的,早些时候战事屡屡受挫,败退到煜州的时候,秦鹿便多次写信让他北上,去南都城避避,谢尽欢那时婉拒了,这回信上写的,不是让他去,而是他们来。
  按照时间来算,这两天应该就要到了。
  谢尽欢不想走,是因为他在卓城的欢意茶楼住了大半辈子,总有些落叶归根的想法,反正都要死,他不想死得太累,说不定再等两年,异国还没攻下煜州,他就没了呢。
  伙计忙了半天,这才将自己要吃的饭菜端上桌,门前就走来了个男人,男人怀中抱着个大约两岁左右的小孩儿,话还说不全,两个人都很落魄,小孩儿将手塞在嘴里,吃得满嘴的口水。
  那男人见门口的粥摊已经被撤了,满眼失望,伙计瞧他衣衫褴褛,放下筷子问了句:“你有事?”
  男人看了眼已经没了底的粥锅,吞咽口水,不必开口,伙计也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道:“你还是晚间再来吧,后厨没有多余的粥了。”
  二楼谢尽欢听见这话,扬着声音道:“匀他点儿,我们自个儿不是还有吃的吗?”
  伙计听见这话,有些不满,但还是给那男人盛饭去了。
  他们忙了一整日都没能吃上一口热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