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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青梅-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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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思终于领着人冲回来,一入酒园,也顾不上找沈朝元,先大声呼喝,指点护卫结阵反击。这次来盛天马场的护卫里,他临时代领护卫队总统领一职,刚才他不在,护卫群龙无首只好各自对敌,直到文思归来,迅速看出薄弱点,先打零散刺客,再将这群刺客围剿,几句话便使这些刺客慢慢被护卫包围在酒园中央,被压着打,又找不到逃走的方向。
而后他在带着精英冲入包围圈,随便选了几个活口踢倒,其余刺客乱刀砍死。
这场突兀的刺杀,暂告结束。
文思还要处理后事,沈朝元等王府千金却先被护送离开酒园,那里血气冲天,文思哪敢让她们留下受惊。何况,沈朝夏受了伤,需要治疗——她还算好运,作为被保护的几人里唯一被砍中的,她只有手臂和腿挨了几刀,并无致命伤,虽然血流如注看起来很吓人,其实伤势不重。
这个不重,是与这群刺客原意要将他们全部杀死的目的相比。
可惜他们低估了晋王对小辈的爱护,他们不仅携带护卫,连身边近仆侍女都是武功高手。
回程三辆马车,沈朝飒和沈朝滇被沈朝祎强硬地送入马车,延陵郡主不愿见血,安排沈朝夏进了第三辆,自己便提着裙子走进了第二辆。沈朝定只有五岁,谁也不敢把她和一个半身是血的人放在一块,即便她早慧。于是,作为长姐的沈朝元,便迷糊糊登上了最后一辆马车。
启程。
沈朝夏身边只有一位侍女,除了沈朝元和延陵郡主可以带两人,沈朝祎不限数量外,其余四人都只带着一位仆人。否则,若沈朝夏也像延陵郡主一样有两人保护,怎么也不可能挨这么多刀。她身边的侍女微微颤抖,沈朝夏是几位主人里唯一受伤的,她护主不力,还不知道是什么下场,但有沈朝元在这,她连求情的话也不敢说。
第三辆马车排在最后,因为行驶得最慢,即使速度下降到这种地步,但路途颠簸,沈朝夏依旧时不时痛哼一声。除此之外,她便保持安静,除了偶尔□□,连呼吸声都很轻。沈朝元很佩服她,自己脸受伤的时候,可是毫无顾忌哇哇大哭过,要她忍痛,难上加难。
她不想打扰沈朝夏忍痛,便一直沉默,直到马车驶回晋王府。
文思已经派出一人骑快马回府报讯,当沈朝元下马车时便见到大门口乌泱泱站着一大群人,比上次世子妃来接她更热闹。这次,她见到许多陌生面孔,除了晋王与世子不在,该来的都来了。
世子妃匆匆与沈朝元打了声招呼,便带人去扶沈朝夏,在马车上一直陪着沈朝夏的侍女,低着头跟随一人离开。一位穿着靛青色长裙的女人含着泪扑向沈朝夏,世子妃打了个眼色,身边人便忙让开,使此女能接近沈朝夏,她向世子妃道了一声谢,带着沈朝夏走上台阶,一辆坐轿停在门内,扶着沈朝夏上轿,一行人浩浩荡荡涌入晋王府。
沈朝元也跟去看了一会儿,沈朝夏被送回她住的院子,一位年轻太医拿着药箱正等着。这人让沈朝元生出一点眼熟的感觉,想了一会就想起他是曾经来过正月园,给郑婵做包扎那个。有人叫他梁太医,有人叫他晚清,沈朝元猜梁晚清就是他的名字。
而后就没法看了,治这伤得见血,大部分人被劝走,沈朝元也是其中之一。
她走出不远,听见院子里传出一声惨叫。
文思制服那群刺客后,给沈朝夏做过简单止血,回到府里肯定要重新包扎,可是回来这么久,伤口的血已经和包扎的布带凝结到一起,想取下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先回正月园。”她装没听见,对杨柳和青黛说。
返回自己的“家”,沈朝元才生出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她不是真的不知好歹,但她毕竟没事,直到听见沈朝夏那声尖叫,她才意识到自己是从什么境地逃生。于是,等她见到在正月园拱门那等她耳朵郑婵时,沈朝元便忽然觉得心口一热,忙快步走去狠狠抱住郑婵。
郑婵吓了一跳,“小姐,出什么事了?”
她已经习惯沈朝元冷心冷性的样子,这么热情的沈朝元,还是头回见。
沈朝元抱了她一会,松手,“回去再说。”
她没哭,就是心情激动想找个人抱抱。
郑婵迷迷糊糊地跟着她走,等沈朝元返回卧房的茶桌边坐定,才回过神,“小姐,奴婢听说你们在马场遭遇刺杀,三小姐还受伤了?究竟怎么回事?您有没有事?”
“有青黛呢。”沈朝元道,“多亏她保护我,还有杨柳。”
“她?”郑婵对前一句信,对后一句则不置可否。
杨柳略畏惧郑婵,不敢在她面前邀功,倒是青黛替她说话,“小姐说得没错,是杨柳帮我。”
“那你们都护主有功,等下我会报上去,届时一定好好嘉奖你们。”而后郑婵便让她们出去,她还要跟沈朝元仔细问问马场里发生的事。
杨柳和青黛便一起离开。
下了台阶,走到无人处,杨柳扭头问青黛:“你刚才为什么要送死?”
那刺客的攻击青黛挡不住,但就算挨一刀,也只是断臂,总比丢命要好。如果是打不过,被人砍死也就算了,她刚才分明是故意把自己的脖子送上去,如果她真是不想活了,怎么自己一上去帮忙,又突然有求生欲了?杨柳想不明白。
青黛本来不打算回答她,可是她忽然想起杨柳举起凳子帮自己抵挡左方刺客的事。
杨柳不会武功,很明显,但她还是来了。
“杨柳,你不是王府的人,不像我们从小学规矩。”她说。
杨柳撇撇嘴,“你就想说这个?”如果只是单纯嘲讽她的话,那她可不想听。
“所以你不知道。”青黛不在乎杨柳的神情,依旧说完了自己的话,“一旦我被砍去左臂,一定会晕倒,无法继续保护大小姐。如果大小姐真的被刺杀丧命,你和我,都不会有活路,就算我断臂后还活着,依旧是死路一条。为救主而战死和被砍伤晕倒的后果是不同的,如果再有这种事,你也别迟疑。”
别迟疑送死吗?
“你在说什么呀?”杨柳呆呆地说。
青黛摆摆手,“我今天太累,先回去休息。”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宿舍,青黛进了自己那间,关上门。
杨柳呆呆地站在原地,咽了口口水,“我这是跳坑里了?”
不过她没想到的是,还有一人,也在坑里。
……
“那群刺客,是我二叔的人?”屋内,沈朝元诧然失声。
☆、盛二少
“虽然还未调查,但殿下在朝中没有敌人,非要将你们斩尽杀绝的,只可能是他。”郑婵道。
“为什么?他是我二叔,也就是我父亲的弟弟,是世子的哥哥吧?”沈朝元道,她很疑惑,自己和延陵郡主等人是先世子与今世子的儿女,不都是这个二叔的晚辈吗?明明是一家人,为什么要打生打死?
“您不必叫他二叔,他早就被贬为庶人!如果他不是殿下的儿子,早就该凌迟处死!”
郑婵气愤地说。
即使已经过去十余年,她的怒火依旧不曾消失。
沈朝元赶紧拉她坐下,听这意思,郑婵似乎终于肯说“当年”的秘密了?
“这二叔……”
“他如今叫石璎!”
“好,这石璎。”沈朝元哄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可不想被杀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呸呸呸。”郑婵忙朝地上啐了几口,“您吉人天相,怎会被杀?”
“万一呢?要不是今天去马场,我都不知道有人想杀我。”沈朝元道。
郑婵被说动,点点头,“也是,奴婢当初不说是怕您担惊受怕,既然此人把手伸进了京城里,可见他胆大包天到了什么地步!好吧,奴婢便把这事跟您说清楚,将来您也好提防,您也该知道您的敌人,您的父母之仇是谁造成的!”她一说到这件事,便忍不住咬牙切齿。
“我父母也是这石璎派人杀的?”沈朝元目光一变。
“正是!”
郑婵心结既释,便不再迟疑,将当年的事娓娓道来。
当年,晋国还未曾被月国入侵,晋王有三个儿子:世子,沈时璎,沈时琰。世子便是沈朝元之父;沈时璎便是沈朝元的二叔,如今的石璎;沈时琰当初只是三公子,按照晋国长幼有序的规矩,就算世子死了,也要沈时璎一并去世,他才能继承世子之位。
世子体格健壮,很少生病,从未有人想过他会死。
虽然没人想到他会死,但有人很想让他死,此人正是沈时璎。晋王悉心栽培长子,从未给另外两个儿子一点机会,甚至没给过他们太多关注,以至于他竟然忽略了自己的次子渐渐性格扭曲,生出了想要夺取王位的念头。但,世子受到晋王的信任与宠爱,他能有什么办法能让晋王废了世子呢?
好像没办法。
不,有一个。
于是,沈时璎便谋划了那场丰城外的刺杀事件,他成功了,世子与世子妃身死,世子唯一的女儿也不知所踪。然而他却忽略了晋王,为了亲生子之死勃然大怒的晋王使用了所有手段去查,却查出谋杀长子的竟然是自己的次子。兄弟相残,这是何等耻辱?晋王终究不忍心杀他,他只剩下两个儿子了。
他将沈时璎贬为庶人,可他想不到,饶沈时璎的命不仅没换得他的愧疚与感激,反而让沈时璎更加疯狂——他是为了更大的权力而谋划杀局,为了世子之位,他连亲生兄长也敢杀,现在他的父亲却连王子也不让他做!既然哥哥都杀了,再杀一个父亲也无妨。
沈时璎用剩余势力迅速联络月国人,里应外合使晋国沦陷,如今自去沈姓与时字辈,改名易姓,自称石璎,在月国做官。月国本想将他扶持为新的晋王,作为傀儡,可是旧的晋王活着并返回了棠国京城,有棠国庇护,月国这占据晋国的举动便仍旧有些名不正言不顺。
“看来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将你们小辈杀绝,再杀了殿下和世子,他就是晋国唯一王子。”
沈朝元叹了口气,她这次回家,真是主动跳坑里。
石璎连她也不放过,倒在沈朝元意料之中,棠国历史上曾有女帝即位之事,就算石璎把晋国男丁杀光,如果她或延陵郡主等人还活着,那么棠皇依旧可以扶持她们暂代晋王之位,身为先世子与现世子的血脉,她们依旧比被晋王亲自贬为庶人的石璎更有正名。
“所以,他会一直派人来杀我们,直到我死为止?”
沈朝元没说杀光,毕竟,只要她死了,哪还能管别人有没有被杀光?顾不上啦。
“您放心,石璎用的肯定是月国人,棠国与月国正是战时,可月国的人竟然能够来到棠国的土地,甚至来到京城外!陛下一定会管!”盛天马场是什么地方?皇子偶尔也会去,虽然她们在这里琢磨这些刺客是石璎派来杀晋国人的,可是,他们毕竟是一群月国的刺客!如果他们看到棠国皇子,动手杀伤一两个,如何?
正如郑婵所猜测的,棠国皇帝勃然大怒。
就算不提月国的事,晋王的后人也是皇族血脉,却在京城外的盛天马场遭遇刺杀,兹事体大,晋王与世子不在王府,正是因为接到传召,进宫去了,除此之外,京兆尹,不良帅,几位驻军统领全部受诏入宫,谈到深夜。
宫中所论之事,沈朝元不知。
但她倒是多得了一个好处,酒园事件后,皇帝赐下圣旨,允准晋王恳求将她的封号发下,正是文思说的那个“涪陵”。杨柳听到这个封号又是好一阵笑,被郑婵扣了一半救主赏金才后悔不迭地闭嘴。
自此,正如其他人面见沈朝冉只能称郡主,对她的称呼也从“大小姐”更改为“县主”。
获得封号那天,郑婵比沈朝元更高兴。
“从此,您就是有封地的县主。”
一般来说,公主郡主县主分为有封号与兼有封地两种,只有封号的只能定期领钱,划一块地建府。而有封地的则好得多,能称得上有封地,治下起码有一座城。这座城内,人口,土地,税赋……全部属于她。
当然,土地不是凭空变出来的,晋国的郡主与县主只能分封晋国内的土地,如果他吝啬不肯给,皇帝也不可能主动将土地改给她。简而言之,她的涪陵与沈朝冉的延陵,都是晋王大方割爱送给她们的。
“可惜。”郑婵又说。
因为,涪陵也好,涪陵也罢,全部都在晋国境内,属于沦陷区。所以,她有封地很美好,却只是镜中花水中月,说起来好听而已。晋国一日被月国占据,她这县主就一日拿不回涪陵。她这封地,徒有其名,好在薪俸可以从公中拿,这个不会少她的。
封地不封地的,她也不在乎。
她不在乎封地——本来是这样,直到郑婵随口说有封地她就可以去封地住。
沈朝元也随口嘀咕,“我才不去封地,要是能离开,我就去丰城。”
咦?
郑婵问她:“去丰城?”
她问郑婵:“我什么时候能回封地?”
虽然是郑婵先问,但她还是选择先回答沈朝元的问题,“县主,回不去,涪陵在沦陷区。”
沈朝元想起来了,顿时蔫了。
说起少爷,她想他了,她在京城,他在哪呢?
……
被沈朝元挂念的男人,仍在丰城。
他答应她要去京城找她,可他依旧在家,哪也没去。
不,不是他没成功说服父母——是因为他根本没说。
不。
他没有毁诺。
盛家出了意外。
意外之喜。
那天他对沈朝元给出承诺,向李伤说出宏愿,决心回家后说服父母让他从军。有可能吗?作为沈家独苗,先说服谁更容易允准他上战场?盛森渊忐忑不安,面上却依旧维持着坚定,因为,如果连他都展露出不自信,谁也不会相信他上战场能活着回来。
可是,等他到家,却被一脸狂喜的盛老爷抓着冲回佛塔院。
“什,什么事啊?”盛森渊没见过父亲这么慌张又雀跃的样子。
盛老爷高兴得话都说不清楚,没法解释。
到了佛塔院,人人面带笑意,不断恭喜盛森渊——
盛夫人有喜了。
恭喜到一半,这群人想起来,如果是个弟弟,岂不是来跟哥哥抢家产的?盛大少能高兴?
能。
盛大少快高兴死了。
“弟弟我来见你啦!”盛森渊快步冲入佛塔院,直接给小孩盖章性别,比盛老爷还紧张。
他没敢提起自己准备从军的事,生怕气得母亲落胎。预想的计划全部推倒重来,他只向父母介绍了李伤,而后请李伤在府中暂住,向她学武。盛夫人专心养胎,旁事不问,盛老爷一心两用,但一用在事业,一用在夫人,盛府里没人再能管大少爷,他大大方方去学堂办理休学,回府潜心练武。
正如李伤判断,他确实是习武的苗子,即便他的天赋在李伤嘴中不如她自己,但依旧远胜过这世上许多人,他的进步可谓日新月异,每一天都能看出变化。他不再提起元娘,直到盛夫人怀胎九月,李伤写好推介信交给他,让他等盛夫人生产后找机会提出从军一事,拿着这封推介信去找她那个“故人之子”。
“他叫明铜镜,你去飞燕山,就能找到他。”李伤道。
“明铜镜?”盛森渊品着这个名字,若有所思。
“你知道飞燕山在哪吗?从此地出发向北,二十余天左右……”
“既然是一个方向,我暂时不去找他。”盛森渊收好这封信,打断李伤,“我要去一趟京城。”
作者有话要说: 丰城这段剧情本打算写成番外,不过,太短,索性直接插入正文中。
☆、乞索儿
京城。
四月初十。
立夏。
“真是奇了,两个月前我们还在京城。”杨柳感慨道,“这日子真是天翻地覆。”
在京城是做丫鬟,在丰城也是做丫鬟,但不一样,至少工钱不一样。
杨柳摸着腰间装满银果子的钱袋,很满足。在丰城时,她只见过铜子,没想到来京城竟然成了一座王府的一等侍女,不仅能拿银子,这银子还是特制的,压制过,有形状。虽然她暂时找不到地方能花钱,可是光捧在手里就够乐活,可能这就叫天生仓鼠吧。
沈朝元在摇椅上躺着,也摸出一颗果子形状的钱,但她玩的是金子。
这是她的薪俸,沈朝元以前在盛家算是做白工,这是第一次拿到真钱,她也不知该怎么花。
“挺好看的。”她研究着金果子的形状。
“当然好看了。”杨柳的角度不同,“这可是金子啊,县主。”
沈朝元想起话本讲的,问杨柳,“金子是不是能买东西?”
“太能了!”杨柳本坐在石凳上,听见这话就跳起来,“县主,我们出去玩好不好?”
“玩什么?”
“有钱什么不能玩?我们花钱去!”杨柳哪知道京城有什么好玩,她只想先把沈朝元诓出去。
虽然数钱很开心,但又不如买买买痛快,拿着银子不花简直是坐拥金山饿死,暴殄天物呀!
沈朝元很容易就被说服了,不是杨柳太能讲,只是因为她自己也真的想出去逛逛。
于是她去找郑婵。
郑婵听说她要出门,满脸不赞成,但她无法左右沈朝元的意见,只能不明确地向她提出建议,“石璎说不定还安排了其他刺客,您若是留在王府不会有事,王府的人大部分都是从晋国跟来的,许多人的亲人留在晋国,生死不明,都对石璎恨之入骨,不会被收买。但如果您离开王府去外面……”
“上次遇袭不是在马场吗?那是城外,我记得佘夫子说过京城与其他地方不同,这里是天子脚下,很安全。何况有了上次的事,听说京城里的巡逻加强了,不会像在酒园时遇袭半天才有人来救我们。我会带上青黛,带够保护我的人,您不用担心我会遇到危险。”沈朝元侃侃而谈。
郑婵沉默半晌,问她,“这话是杨柳教您的?”
“不是,是我自己想的。”沈朝元道。
郑婵也不说信不信,叹了口气,“那请让奴婢陪您一起去。”
沈朝元权衡了一会儿,猜她要是不肯,郑婵就会继续拖延,怕麻烦的她立刻知道该怎么选。
“行。”
这次不出城,不需要进马车,也不需要带上行李。她出王府,只需要命青宁去报备一声,就可以离开晋王府。如果之前她还是大小姐,肯定没有这么大的自由,但她如今已是涪陵县主,头上又没有父母,世子妃虽然是长辈却也不愿意做个严格管理惹人生厌之人,除了确认沈朝元身边有护卫外,没有多问其他。
沈朝元带上郑婵,杨柳和青黛,文思领着一队护卫,混入人群暗中跟随。
没人领路,沈朝元便走第一个,听哪里热闹就往哪里走,居然真被她找到了红榜大街。红榜大街位于外城,以往科举及第的进士们骑马游街必定要走这条大路,放榜时也在这条街的末尾。而在不考试的时候,这里则被小贩们包围,成为一个极其热闹的中心。
吃喝玩乐,此地都有,绝对安全。
沈朝元发现路边有许多小孩一起玩,人人脖子上都挂着个网兜,网兜里兜着个蛋。
在茶楼歇脚时她便趁机问郑婵这是怎么回事。
“今日立夏,这是立夏的风俗。”郑婵笑着说。
立夏吃蛋斗蛋,吃蛋好理解,所谓斗蛋,其实就是孩子们三五成群后一起玩游戏。首先,将丝线编织成蛋套,午时,在家中煮好囫囵鸡蛋或鸭蛋,装入蛋套,挂在小孩脖子上,有些长辈有闲心,还会在蛋上绘画图案,以作装饰。蛋分两端,尖者为头,圆者为尾,小孩相互比试称为斗蛋。斗蛋时用蛋头撞蛋头,蛋尾撞蛋尾,一个一个撞去,破则输,直至分出高低。
蛋头胜者为第一,蛋称大王;蛋尾胜者为第二,蛋称小王或二王。
有古谚语“立夏胸挂蛋,孩子不疰夏”,是人们美好的期望。
“这么有趣?”沈朝元听得跃跃欲试,也想去买个蛋挂脖子上。
郑婵忙说这都是小孩子的玩意,五岁挂个蛋也就罢了,她都十五了……
“长大了就不能玩吗?”沈朝元疑惑地问。
“大人当然不玩这个。”郑婵说,“您可以吃蛋。”
说话间,伙计真送上一盘囫囵蛋,沈朝元磕了一个,慢慢地剥。
“这是京城规矩吗?”沈朝元问斗蛋的事。
“不是,各地都有,略有区别罢了,比如我那……”郑婵的话戛然而止。
怎么突然不说了?
沈朝元抬头看了她一眼,便见郑婵握着蛋发怔,望着前方,呆呆的似乎想起来什么。
“你想起了什么?”她问。
郑婵回过神,道:“奴婢有些恍惚,让县主您挂心了。”
“我是问你想起什么了。”沈朝元剥不好蛋,很郁闷,“是不是想你的丈夫和儿子?”
她听说郑婵滚落山谷失忆后,被一个猎人所救,感激对方便下嫁,还生了个儿子。
可是郑婵在她面前从不提自己有个儿子,甚至不提她曾经出嫁,好像忘了这码事。
“谁在您面前胡说八道?这种话哪能随便乱说?”郑婵紧张地说。
沈朝元一怔,“难道你没有成亲?”
郑婵飞快地摇头,“没有!”她否认得飞快,似乎生怕迟疑一点,就会出天大的麻烦。
那么沈朝元也不能硬给她套一对父子,便点点头,“好的,以后我不说了。”
郑婵神情复杂,小声说道:“多谢您。”
“那你帮我把这个蛋剥了吧。”沈朝元把恩情现拿现用。
“是。”郑婵欣然答应,接过那个剥得乱七八糟的鸡蛋。
等郑婵剥蛋时,沈朝元便单手撑着下巴四处乱瞄,忽然她听到某处传来吵嚷的声音,循声望去,好像是茶楼大门那,茶楼的伙计正推搡着一人,被推搡的人满脸胡须,头发没有扎起来,十分凌乱地披在脑后,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旁边围观的人都面露不悦之色。
“今天这么冷,他为什么不穿厚点?”沈朝元好奇地说。
一言既出,旁边却忽然没了声音。
她疑惑地看向,四周,见杨柳和青黛都惊讶地看着她。
郑婵却没有惊讶,她叹了口气,对沈朝元说:“县主,这是乞索儿。”
“乞索儿?他姓乞?你认识,是你朋友?”沈朝元越发疑惑了。
“县主,乞索儿不是名字,是乞讨的人,你不知道吗?”杨柳无奈地说。
沈朝元木了片刻,眼珠飞快转动,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话了。
“我知道,刚才突然忘了。”她从郑婵手里抢走剥好的鸡蛋,低头吃。
“这种事也能忘吗?”杨柳迷惑不解。
郑婵笑道:“县主又没有见过乞索儿,她当然不清楚这是什么。”替沈朝元打了圆场。
“对。”沈朝元咽下一口鸡蛋,立刻附和。
两口吃完鸡蛋,那乞索儿被赶出了茶楼。
“他们怎么会吵起来?”她接着问。
郑婵回答道:“茶楼和客栈这种地方是不准乞索儿进门的,那人不懂规矩,可能是饿极了,不过为了不让乞索儿影响客人吃饭,伙计都得把他赶出去,要不这个伙计就得被掌柜的扫地出门了。”
“为什么?这里也可以吃饭,他饿了,就进来吃点东西,为什么要赶走?”沈朝元问,“难道这是京城的规矩吗?”
“哪里的规矩都是一样的,茶楼,客栈,酒楼……这些地方全是乞索儿不准入。”
“真是古怪。”沈朝元不解,“不吃饭,岂不是会饿死?那他怎么办?”
“乞索儿就是乞讨的人,四处乞讨,总有人肯给他们饭吃。”郑婵道。
沈朝元问:“万一没人愿意给他们饭吃,他们会死吗?”
郑婵迟疑半晌,终究无法违心地说谎:“唔……奴婢也不知道。”
“他们为什么会变成乞索儿?天生就是这样吗?”
“天生的很少,大多数是因为家里没钱,可能是父母双亡,也可能是一场大病用光了积攒的钱,总之,但凡有屋有钱,有一丁点指望,谁愿意做乞索儿呢?”郑婵也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想,她从小在世子妃家长大,虽然不是小姐,但衣食无缺,乞索儿的滋味,她怎能猜得出?
沈朝元静静地听郑婵说完,小声道:“听起来好惨。”
她绝不会因为听到一个冷酷的故事便流泪,但她的情绪也立即变差。
自己琢磨片刻,她问郑婵,“我能帮他们吗?”
☆、善行
“县主真是好心肠。”郑婵微微一笑,给出建议,“您可以布置粥棚,请乞索儿吃饭。”
一般,讲到这里时沈朝元说句可怜,拿出一点钱布置粥棚就够了,稍加宣传便是一桩佳话。
但沈朝元并非一时心软,她当即追问道:“粥棚可以吃多久?”
“呃。”
“如果我拿出所有的钱,能够让多少乞索儿吃饭,他们能吃几天?”
郑婵这才意识到沈朝元很认真,仔细思考一会儿才谨慎答道,“首先,您的薪俸得匀出一部分自用还有养正月园的所有侍女。剩余的钱,假设这些乞索儿在一百人上下的话,奴婢能保证他们可以得到长期供养,直到您停止付钱。粥的价格不贵,但要布置粥棚,需要支付一笔租金……”
“做慈善还要场地费?”杨柳忍不住问,“太黑心了吧?”
“奴婢可以去谈,您是做善事,肯定和其他商人给的钱不同,可能就意思一下,但维持粥棚还需要一些物资以及人力,煮粥的人,分粥的人,需要给一百人准备一日三餐,光两个人可做不好,这是长期的事,再努力他们也需要休息,得给他们放假,所以还需要替换的人。”
原来做善事也是如此复杂而辛苦的事,沈朝元若有所思。
“但是这有什么用呢?花掉县主所有的钱,养着一百人吃白饭?养他们一辈子?”杨柳道。
沈朝元既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又很担心,“可是,他们如果饿死了,不是很惨?”
总之死了最惨。
至于为何惨,她其实说不出所以然,她说这话,心里有七成在等杨柳反驳。
“您花了所有钱去白养一百个人,这又有什么好处?这对其他努力工作,赚钱自养的人是不是很不公平?当然,也有可能这些乞索儿受人歧视,想赚钱养自己也没法做到,又或者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怎么赚钱……婢子是这样想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还不如用这些钱帮助更小的乞索儿,教他们赚钱的手艺,等他们长大了就能自己养自己,做这种善事才适合您。”
当然,那些在饥荒年间布施的并不计算在内,救济乞索儿和救济灾民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是习惯乞讨的人,另一个则是骤失家园的人。现在没有灾民,杨柳觉得,与其救济那些只会伸手乞饭的乞索儿,还不如去教养小孩,起码那群小孩只会伸手讨吃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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