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欧几里得空间的杀人魔-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司马伶又失望地说:“只可惜连助手到场都没有
  收藏电线的暗格
  识破空间置换的魔术,反而更变成密室杀人的强力见证者,实在是助手失格,浪费了你天生的嫌疑犯体质。”
  “抱歉。因为当时见到戴娜晕倒,我一心只是想保护她就…:二
  “嘛,反正戴娜晕倒后,你和莎拉都离开了现场,于是本杰明就趁这空档把505号房和4 05号房的东西对调还原,包括那道被你用铁锤砸烂的房门。”司马伶又补充道:“另外博士伏尸在地毯上也是布局的一部分,好让本杰明把50 5号房的地毯连同血迹一并带走,让该房间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毕竟酒店房间的地毯不是铺满地板那种,要一个人带走应该没有问题。”
  我问:“但把木门拆下对调又怎样?听起来好像要花很多功夫。”
  “至少门框没有损坏,毕竟你们破门而入也太过儿戏。”司马伶解释:“正常来说真的要破门而入必定需要很大气力,但不要忘记原本莎拉只是叫戴娜上来作见证,想必所谓密室的门栓锁事前也必定做了手脚,因此才被你简单敲几下就打开门了。”
  至于房门,终究酒店内每道门都一样,门框位置相同也应是能够事前准备的。再加上是计划杀人,工具方面更无需担心。如是者随着司马伶的解释,一切看似真相大白。这时候莎拉终于忍不住回应:
  “司马小姐的推理似乎说得通,除了一点是不合乎逻辑的,就是博士的死亡遗言。”莎拉指责说:“博士临死之前用血写下‘505’的讯息,但司马小姐主张他是在40 5号房被杀死,然后凶手才开始布置50 5号房的密室。换言之50 5号房的布置是在博士‘死后’才发生,那么博士怎可能在‘死前’写下密室布置的提示?我想司马小姐只不过是因为看到博士的遗言所以才凭空创作出所谓空间置换的布局吧?”
  我尝试回答:“也许博士生前听到有关计划,所以临死之前能够写下提示?”
  莎拉却反驳道:“假如连杀人布置都知道得这么详尽,博士没可能会一个人待在房内等死的。”
  “又或者血字不是博士留下,而是你或者本杰明写下来扰乱调查的?”
  “假如我是凶手要扰乱调查,我可以写上其他人的名字,但一定不会把杀人的布置写下来。”
  同样道理,我也有想过50 5的血字是用来诱导我到50 5号房,替本杰明的死做代罪羔羊。不过这风险相当大,假如被我提早撞破的话更会暴露了凶手的身份。另一方面,若果凶手真的要冤枉我,也不会在我被囚禁的时候再弄出一宗灯塔的伤人案。
  莎拉忽然低声说:“不过尼尔斯先生的死我确实也要负上责任……我认为案发现场根本没有什么空间对调,405号房之所以是一间密室是因为我们破门而入时,杀人凶手还躲在房内。只不过我们没有详细调查,以致错过当场逮捕凶手的机会。”
  我听完莎拉这样说,发觉她的解释也没有任何矛盾的地方。毕竟司马伶的主张同样只是假设,没有实质证据支持;再加上505血字的矛盾更令人难以说服。
  这时候司马伶也是面有难色,摇头喃喃道:“莎拉小姐说得不错,假如我无法合理地解释505血字的意思,我的推理就是不合逻辑……”
  尽管如此,我是唯一一个能够从司马伶脸上看到那奸险笑容的人。所以我无奈地苦笑,继续等待司马伶的表演。
  5
  “看来大家好像误会了什么。”司马伶果然露出狐狸尾巴,并笑说:“博士写下的血字,并不是‘五零五’,而是‘五百零五’;这是一个数目,不是数字的符号,更不是房间号码。”
  接下来司马伶开始解释:“通常的血字遗书应该写下凶手名字才合理。只不过直接写出姓名,假如给凶手发现就会被抹去吧?所以要用某种暗示或者将留言加密处理,这是侦探小说的常识。
  “于是我就推想,既然尼尔斯博士是一位出色的数学家,他的死前留言应该跟数学有关才对,甚至乎是一条数学题也不奇怪。毕竟博士连分配遗产也是数学题,我相信他有如此的倾向。”
  说到中途,司马伶突然望向我微笑道:“其实我能够破解博士最后的数学题也是助手的功劳呢。昨晚你在房内拿出一部《圣经》,唤起我三日前在博士房里交流数学时的情景;当时我们也有提及《圣经》的话题,尤其我说过《启示录》里面隐藏了一条数学题。”
  “现在回想起来,博士的死前留言应该是写给我看的吧……尼尔斯博士是一个虔诚的信徒,而且很早就开始信教了,这个从他两位子女的名字就大概猜到。”司马伶说:“博士的子女本杰明和戴娜,其实跟《创世纪》里面,雅各cac0b)的子女便雅悯(Benjamin)和底拿(Dinah)同名。我猜博士对《圣经》的名字有一定的研究,所以他应该同样清楚《启示录》里面的数学题。”
  他又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在这里有智慧。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
  ………《启示录?第十三章十六至十八节》
  司马伶继续解释:“留意《圣经》原文,666读作‘六百六十六’,是一个‘可以计算’的数目,也是一个‘代表人’的数目,《圣经》称之为兽名数目。
  “计算兽名数目的原理非常简单,只需要考虑《圣经》成书的背景就可以。我们知道最初的《圣经》用希伯来文写成,而当时希伯来人有用字母代表数字的习惯,就如同我们现在见到的罗马数字一样。
  “如此一来,每个人的名字如果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话,同一时间我们亦能够计算出那个名字的数值。现时关于兽名数目其中一个最有力的说法就是,666代表了当时罗马帝国的暴君‘尼禄。凯萨’。因为尼禄。凯萨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话就是‘NRWN QSR(〃Jll PDJ)’,同时‘N(5°) +R(200) +W(6 )+N(50) +Q(一〇〇) +S(60) +R(200) =666’。”
  司马伶又拿出一叠数学笔记说:“有鉴于此,我昨晚就把所有住在酒店的人名用希伯来字母写一遍,并计算每个名字所代表的数值。”
  我一边听,一边慨叹司马伶除了懂得多国语言之外,还对希伯来语有研究呢。可是司马伶很快就否认了,并道:
  “我只是与一众《圣经》人物的名字作比对而已,因为很巧合地我们酒店还住了一位跟《圣经》人物同名的人,那是雅各的祖母,亚伯拉罕(Abraham)的妻子撒拉(Sarah)。撒拉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话是‘SRH(t0;0’,同时‘S(300)+R(200)+H(5)
  =505,。(尼禄。凯萨的“S”跟撒拉的“S”其实是两个不同的希伯来字母“0”和“,”,额外标注的罗马字母只是方便理解。)
  “博士会知道莎拉的名字正是因为每个酒店职员胸前的名牌吧,毕竟Sara、Saara等等相同发音的名字,假如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数值可能有所偏差。”接着司马伶闭目默祷一会,并总结道:“博士在临终前还是拼了最后一口气计算出代表凶手的数字,并留下讯息,对于伟大数学家这称呼确实当之无愧。可惜我理解得太迟了,辜负了博士的期望。”
  一听见司马伶把50 5说成自己的名字,莎拉便立刻反驳道:“这个只是你自己对博士遗言的个人解读。我数学不及你,但你只要有心的话肯定有一万种方法把50 5解释作任何意思吧?说到底都是你的个人臆测,根本没有方法证明真伪。”
  “嘛,你说的也有道理,我的确没有方法证明博士临终前的想法,极其量也只算在解释其中一个可能性罢了。但这种假设能够合理地解释一切事情,在哲学上我们称之为‘最佳说明推理’(Inference t0 the best explanati0n)。”司马伶得意洋洋地说:“而我这个最佳说明推理不单止能够说明博士遗言的意思,更能够推演出本杰明后续的死的原因。”
  莎拉质问司马伶:“你的意思是本杰明因为50 5这三个字而被杀?”
  “没错,但把杀人的罪名推给助手实在太可恶了,我不能原谅你。”
  此刻司马伶与莎拉互相对峙,剑拔弩张。看起来莎拉亦终于开始认真地要为自己辩护。
  “本杰明的死跟之前两个案件不一样。”司马伶说:“第一个受害人露沙小姐,她在众目睽睽下被凶手布下的诡计杀害而不留证据;第二个受害人尼尔斯博士,他的死也是凶手精心布置的密室杀人。偏偏本杰明只是在房内被开枪击毙,没有任何密室,也没有任何布局,这实在不像是同一凶手的作风……除非本杰明的死不在原本凶手的计划当中。”
  莎拉冷冷道:“司马小姐,你望着我也没有用。我不是凶手,不知道凶手的想法。”
  “那我代你回答吧。当你在现场发现尼尔斯的血字遗言‘505’,第一时间肯定会联想到5 05号房,以及密室杀人的布置。可是博士根本不可能知道房间对调之事,如此一来唯一能够写下血字的人就只有本杰明。”
  司马伶继续说:“于是你认为本杰明到最后关头为了自保而选择背叛,在调包405和505号房的时候顺便留下密室提示用来威胁自己,因此你就约他到505号房滩牌。”
  “说到底你们二人只不过是利害一致而互助利用。我想本杰明看到地毯上的血字时,同样会认为是你写来要胁自己的吧;简直就是拿殊平衡崩溃的一瞬间,你和本杰明就因为博士的血字而变得互相猜忌,于是在50 5号房见面时终于起了争执。”
  “然而在争执期间,你惊觉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于是就把心一横便开枪杀死本杰明——”
  “什么叫绝好的机会?”莎拉立即反驳道:“最近本杰明为了未婚妻的身后事经常早出晚归,单独在外的时间多得是!假如我是凶手为什么要特意选择在自己的酒店杀人?”
  “不是在酒店内杀死本杰明,而是在50 5号房,这个才是重点。”司马伶回想起前天发生的事情,“在本杰明遇害当日我曾经返回现场,发觉505号房隐约有一阵漂白水的气味;这实在奇怪,明明五楼一直没有人住。我问过阿曼达最近也没有打扫五楼,那为何会有漂白水的气味?答案很简单,因为博士的血字警察难免会到50 5号房搜证,所以凶手不得不用漂白水彻底清洁房间。也许是推理小说的知识,但你肯定知道漂白水能够扰乱血迹鉴证。
  “可是无论如何努力清洗,你还是不能放心?,万一被警察知道50 5号房有博士的血迹,那么整个密室杀人的布局就会作废。因此你和本杰明在50 5号房起争执的时候,你灵机一动就想出隐藏博士血迹的最佳方法——就是在房内制造另一具尸体,用本杰明的血来掩饰博士的血作保险。
  “这真是残酷的方法,但不要紧,反正本杰明早晚都会被你背叛。回想起来,整个杀害博士的布局其实有两个目的:一是要替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二是当发生什么意外都可以把责任推到本杰明身上。
  “因为你憎恨赫茨森一家,而本杰明更是你的污点。为了报仇居然要接近一个讨厌的人,对你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吧。所以杀死本杰明的一刻你大概是充满快感。”
  “你胡说!”莎拉骂道:“我没有杀害赫茨森一家的必要,而且赫茨森前来度假也不是我能够控制得到,怎能布局杀害他们丨?”
  司马伶却非常肯定地回答:“你为了杀害博士借故亲近本杰明,便能够怂恿本杰明提议博士在海鹦酒店住宿,好让你能够布局杀害博士!”
  “没证据的别含血喷人!”
  紧接莎拉的话,一直沉默的戴娜居然开口帮莎拉说:“其实来海鹦酒店住宿是父亲的主意,这个我可以做证。”
  “看吧?”莎拉冷嘲道:“相反你跟游先生才是偷情嘛?整天出双入对。我看你只是为了帮小情人开脱罪名所以才诬陷我杀人之罪。”
  司马伶面色一沉,连忙摇头说:“也许在本杰明游说之前刚好博士决定入住海鹦酒店而已,这不能掩饰你之后杀死本杰明的事!”司马伶续说。。“依助手的证言,案发当日他曾经独自在50 5号房调查一遍,然后隔了几分钟重临505号房则突然发现本杰明伏尸在房内。换言之短短几分钟凶手把本杰明带到酒店房杀死并逃之夭夭,虽然难以令人信服,但事实就是这样。”
  接着司马伶解释,在杀死尼尔斯博士后本杰明主要负责清理证据,包括将博士的人头弃置到酒店外面。完事后,本杰明理应需要跟莎拉交换情报,不过酒店大厅和电梯都有闭路电视,因此本杰明只能从后门进入酒店,并跟随莎拉上楼梯到50 5号房商讨。
  听起来,在我第一次搭电梯离开五楼时便刚好与梯间的莎拉以及本杰明错过了。然后在5 05号房所发生的事情正如司马伶之前所说一样,莎拉把505的血字告诉本杰明,二人发生争执,莎拉最后将本杰明击毙。整个过程不用几分钟,也就是我在电梯内折返回五楼的时间。
  “只不过游生的嫌疑犯体质实在太过奇妙了,只要有人被杀,就有他的身影。正是这样巧合,莎拉在杀人后听见走廊外传来电梯开门的声音,她知道无处可逃,狗急跳墙,只好选择打破玻璃窗爬到外面。这也都能够解释为何玻璃窗会被打烂,而且现场找不到凶器同样因为是凶手把凶器一同带走。”
  莎拉听着司马伶的指控,再次驳道:“我并没有这么好身手能够从窗外逃脱。”
  “我想也是,不然你也不会失手并跌断了双腿和几根骨头。”
  换言之莎拉的断骨不是在灯塔被人推跌?只见司马伶她们的语气越来越具挑衅性,二人都想把对方置诸死地。
  7
  “你别乱说!”莎拉大发雷霆道:“我跌断脚是因为晚上被人推下灯塔,白天根本没有发生过你所说的事。再者中午我与丹尼一起在酒店当值,他可以做证我没有说谎。”
  “这个我知道。”司马伶说:“在本杰明死后我在酒店大厅见过你们二人,但这件事对我的假设没有影响。”
  “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连丹尼都要诬陷说是帮凶吗?”
  “不对。恐怕丹尼先生对真相毫不知情,不是这一连串杀人的共犯。可是丹尼先生曾经见过本杰明性骚扰你,再加上你也知道丹尼一直暗恋自己吧?于是你就利用丹尼先生的同情心,骗他说本杰明想在50 5号房强暴自己,结果情急之下一时错手杀死了本杰明。当时丹尼先生看见你跌断双腿应该更觉可怜,帮你一同圆谎也并非不可能。”
  “我才不是这种卑鄙的人!”莎拉越来越生气,“正是因为我四肢健全,晚上才会独自走往灯塔上面,更被神秘人推了下来。反而要是如你所说我白天时断了脚,那我怎样、又为什么要走到西边小岛?莫说之后还要爬上灯塔的瞭望台,根本都不合常理。”
  “这个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决心。”司马伶回答:“你为了要掩饰自己从酒店五楼跌下来的骨折,不惜待到晚上人烟稀疏才往灯塔假装被推下。灯塔刚好也是五层楼高呢,这样就算要检查伤势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司马伶继续解释:“至于如何登上西边灯塔的小岛?驾全地形车就好。当然断脚会让你非常狼狈,但全地形车有一个好处,至少油门杆和煞车杆都在手把上,无需用脚操控。换言之只要丹尼先生帮忙把你固定在车上,单靠双手你仍然能够控制全地形车。纵使驾驶全地形车对身体的负担非常大,要掌握平衡以及转弯也需要全身配合,但我相信只要你低速行驶要一个人驾驭也没有问题。
  “而且就算你在灯塔被发现时骨折严重,但那个应该跟你延误治疗以及负伤强行驾车有关。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驾全地形车一定非常痛楚吧?连我都仿佛听到骨头一根一根断裂的声音,相信丹尼先生也不会愿意见到你这样。毕竟在他眼中你只不过因为自卫而过失杀人,没有必要连性命都不顾走到灯塔装伤。可是你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半死,好让他人不会怀疑这是自导自演的闹剧?,所以你无法把之后的计划告诉丹尼先生,只能吩咐他在凌晨左右往灯塔找自己。毕竟就算是半小时的车程,以你当时状态来说可能花上一倍以上的时间。
  “经历了千辛万苦,当你驾车来到灯塔后已是遍体鳞伤,根本没有需要爬上灯塔的瞭望台假装被推下。接着你要做的只不过是把自己撞晕,藉以增加被袭击的可信度罢了。不过这样做你便失去知觉,无法之后跟丹尼先生互相串通。于是你唯有在事前写好便条,留言说自己在瞭望台散心时被人推下,好让丹尼发现你的时候编造口供。
  “丹尼先生还真可怜,一直被蒙在鼓里,最后看见便条只能按照你的意思去做,糊里糊涂地成为了你的帮凶。”司马伶胸有成竹地总结道。
  “荒谬!”莎拉马上驳斥:“丹尼是在晚上驾全地形车找我的,这是他亲口跟警察说的证供,你有什么证据指控他说谎?难道你找到所谓我写给丹尼的便条吗?”
  “便条当场就被烧掉吧。丹尼先生有吸烟的习惯,打火机不是问题。”司马伶突然望向我说:“但我还有别的证据可以证明丹尼先生说谎,助手该是你出场的时间了。”
  “游先生?”不止莎拉,在场所有人的焦点都集中在我的身上。但这算是该死的心有灵犀吗?我居然知道司马伶的心意。
  我拿出手机,把手机萤幕接骏到电视上,并展示出戴娜的油画说:“这幅画正是灯塔意外当晚所画,作画人是戴娜小姐,当时她正在米基内斯的码头绘画晚上的灯塔。”
  莎拉质问:“这幅画能够证明什么?”
  我回答说:“大家看,下天上的星轨,有三条线的尽头是等边三角形的三点。这时间在夜空唯一能够看到的等边三角形是冬季大三角,而星轨没有沉没在海平线之下,换言之戴娜的作画时间是冬季大三角落幕之前,亦即是晚上的十一点前。
  “大家再留意在画中桥上掠过的红光,那时候在桥上发光的很明显就是全地形车的车灯。因此这幅画正好记录了在晚上十一点之前,刚好有一架全地形车驶到西边的灯塔……对比起丹尼先生的证供,他说自己在晚上十二点驾车往灯塔确实出现了矛盾。全地形车真正的驾驶者应该是莎拉小姐才对。”
  莎拉驳斥道:“只能说你们的想像力太过丰富了吧?这个岛上又不只有一架全地形车,凭什么一口咬定这就是丹尼的?”
  司马伶反问莎拉:“这么晚还会有什么人会驾车到灯塔的无人岛?要是曾经有游客来过,你没理由不知道又不告诉警察才对,而那个游客亦无需要隐瞒警方。”
  “可能那正是凶手驾车来到灯塔想杀死我的画面呢。要是那神秘人故意不作声响,即使我看漏了也不意外啊?”
  司马伶摇头否认,“这不可能。你没看见戴娜小姐的油画只有一颗红光在桥上掠过吗?正如天上星轨一样,戴娜的油画准确地记录了她作画时所发生的一切?,然而桥上只有一束光,就是说明她只看过单程的车灯驶往小岛,并没有回来。所以不可能是凶手所为,因为凶手把你推下灯塔后理所当然要驾车离开。”
  “那点光算是什么证据?再者全地形车的车灯不是红色,画上的红点根本不知所谓。”
  “车灯是白色吧?戴娜喜欢印象派的画作,而印象派正好是着重以科学知识重组出更真实的光线与色彩,当然不会犯下如此错误。画中车灯之所以是红光,在物理学上这是叫做‘红移’的现象,简单来说如果光线正在远离观测者的话就会变得偏红色。”司马伶说:“虽然红移现象不可能那么明显,但绘画的目的并非要把所有东西完整还原,这样用相机拍摄就好。因此戴娜在画中特别夸张了红移现象,使得整幅油画更富层次。”
  印象派,真是令人怀念。我记得司马伶曾经问过我如何从画中分辨日出和日落,结果戴娜在自己的油画用上带有科幻色彩的手法表达出光线移动的方向。这时候我望向戴娜,看来她没有意图否定司马伶对其油画的理解。
  于是司马伶便对莎拉说:“换言之整个灯塔意外都是你的自导自演!”
  莎拉嘲讽回应:“就因为一幅油画而认定我在说谎吗?你也承认油画不会把东西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根本不能成为证据。再者你所说的一切皆是个人的所谓‘推理’,和凭空创作没有分别啊。”
  司马伶却不在乎对方的反论,“呵,我确实没有物证,但不代表我没有人证。”司马伶望向丹尼,又说:“丹尼先生,你是唯一能够指证莎拉说谎的人。坦白说就连我本人也无法确定自己的推理,不过你是当事人,你必定知道我和莎拉哪一个说的才是真话吧?”
  莎拉插话道:“丹尼别听她乱说!你我认识了这么多年,难道我的心意你还不清楚吗?”
  “丹尼先生!莎拉先是利用本杰明对她的迷恋而杀害尼尔斯博士,现在则利用你对她的爱慕来掩饰自己丑陋的罪行。你根本没有必要再替莎拉圆谎!”
  “你这小妮子闭嘴!我明白丹尼对我是真心,我更没有欺骗他的意思,你这外人又知道什么?”
  “^^了。”丹尼大声喝止了二人的对骂,然后低声对司马伶说:“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我对你说过什么吗?”
  司马伶睁大双眼,似乎知道丹尼的暗示。
  ‘真是小孩的想法,当你长大后就会明白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知道真相还比较好。’
  丹尼告诉西格德警官:“司马小姐说的话我是摸不着头脑。当日中午我没有见到莎拉受伤,莎拉亦没有说过自己杀死了本杰明。晚上我驾车到灯塔发现莎拉倒在灯塔下也是事实,我不懂得为何戴娜的油画会是那样,但我可以发誓自己没有半句虚言。”
  说毕,莎拉一副胜利的表情看着司马伶,并对在场的人说:“大家也听见了吧?我是无辜的。我不知道为何司马小姐硬要把所有罪名推到我身上,明明没有证据,却编出一堆无稽之谈来诬蔑我。”
  只见司马伶紧握拳头,咬着嘴唇发抖;砰一声她怒气冲冲地就推门走出了员工室,我想阻止也来不及。,
  “伶……”
  正当我以为司马伶就此作罢的时候,她却眼泛泪光地跑回员工室内,而且手中抓着一只布偶。我认得那就是一直放在酒店柜台的吉祥物,同时也是司马伶最喜欢的北极海鹦布偶。
  可是司马伶突然发了疯似的,环望四周找到目标后便冲向工作桌拾起一把剪刀——刀光一闪,她手起刀落就猛地把剪刀插进布偶的头!
  “伶你冷静一点啊!”我立即跑上前想抱着她,但她竟抢先一步在我和众人面前把布偶撕碎^^着所有人都吓呆了,布偶里面居然藏着一个人头骨!
  我惊道:“这……这是博士的?不对,已经变成头骨……应该很有历史……”
  “这是朱斯菲娜的头骨。”司马伶冷酷无情地宣告:“这就是在此地自杀的,并消失了二十年的,朱斯菲娜的头骨。”
  阿曼达听见后掩面跪下,“这是姐姐的?怎会在布偶内……姐姐这二十年来就在里面
  “这个布偶你也认得出是酒店的吧。”司马伶望向同样花容失色的莎拉说:“别怪我,这是你的选择。但从二十年前你割下朱斯菲娜的头颅开始,你就应该知道肯定会有被揭发的今天。没错,酒店一连串的杀人计划确实很完美,我没有足够的理据证明你是凶手;但在你酒店找到朱斯菲娜的头骨这个你没有方法逃避责任吧?”
  西格德和麦克斯警官一听到是二十年前的头骨都不敢相信,同问究竟发生什么事。
  司马伶回答说:“是否朱斯菲娜的头骨,你们回去科学鉴别就好。”同时又对莎拉说:“不过既然我知道藏在布偶内的秘密,你也无需奢望能够掩饰下去了。不论是今天的真相,抑或是二十年前的真相,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
  莎拉听见后整个人都脱了力,只是呆呆地垂在轮椅上,看似放弃了挣扎的念头。
  “司马小姐,”西格德问:“麻烦你把所有知道的事情都解释给我们知道好吗?”
  司马伶点头说:“嗯。这件事情,所有人都有知道的权利?,不止阿曼达,也不止米基内斯的村民,而是整个世界。”
  ——这是一个关于数学的悲剧。
  司马伶很后悔,其实她应该更早察觉到一切事情都跟克卜勒猜想有关。二十年前朱斯菲娜在米基内斯自杀,在她自杀的一年多前克卜勒猜想被尼尔斯博士证明,然后二十多年后尼尔斯博士在临死之前收到克卜勒猜想的短讯……
  时间回到九〇年代初,尼尔斯还没有成名的那段日子。当时他在丹麦的大学担任助教,而教授的科目当然是数学。在他的学生里面有一位天资聪颖的,可是不爱城市生活,所以那位学生在毕业后便回家乡担任中学教师。
  尽管如此,在偏远小岛教书没有减退她对数学的热诚。她最喜欢钻研的是拓朴学,尤其是绳结理论,更不时把这个范畴的论文公开上传到学术平台上。
  即使尼尔斯的专长不是拓朴学,但他在网上看到那位学生的论文也一定会认同她的天赋。于是两人在离开校园后依然继续书信来往,变成了数学上的知己良朋。
  说到尼尔斯最擅长的领域莫过于是数学与金融经济的结合。可惜这方面的研究,尤其是涉及金融投资的,需要大量资金才能够有成果。碍于当时尼尔斯缺乏名气,根本没有人愿意投资在这位所谓的大学助教身上,这让怀才不遇的尼尔斯非常沮丧。
  这世界的资源分配原本就是如此不公平,有能力的人没有资金是无法成功。也许尼尔斯非常羡慕他的那位学生能够搬到孤岛上依然继续研究数学的这份热诚吧,甚至她的热诚对于尼尔斯来说是太过耀眼,让他不敢直视;羡慕的感情亦开始变质,渐渐变成妒忌。
  直至有一天,他收到那位学生的信中透露自己完成了一个伟大的研究,这亦驱使尼尔斯犯上一个令他内疚一生的罪孽。他就跟那位学生说,希望在她发表论文之前能够亲自过目给予意见。毕竟尼尔斯是那位学生的恩师,能够得到恩师的赞赏是她一生里面最高兴的一刻,也许是这个原因她很爽快就答应了尼尔斯的请求。
  结果可以猜得到,尼尔斯把他的学生的研究成果据为己有,并发表了一篇震惊数学界的伟大论文,那就是克卜勒猜想的证明。
  而那位学生,因为身处偏远的法罗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