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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几里得空间的杀人魔-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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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紧,给我一个小时就好。”
“那么司马小姐,你可以开始了。”
当西格德想坐回沙发时,司马伶却阻止他说:“在解释之前我想大家帮我一个忙呢。麻烦大家先到柜台后面的酒店员工室好吗?”她又对我打眼色,我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待所有人都移步到员工室后,我把房门关上,又拉下窗帘,让室内只有灯光照明。在场的人不知道司马伶想做什么,于是司马伶便开始解说:
“首先要说的是三月十八日晚上,亦即是四天前露沙小姐在酒吧被杀的案件。现在我要为大家示范凶手犯案的手法。”
司马伶随即把一张电脑椅放到员工室的中间,并指示其他人跟她一起手绕手地围圈。
除了轮椅上的莎拉和我之外,其余六人按照司马伶的意思围在电脑椅的外面。员工室的人链依顺时针方向是司马伶、阿曼达、丹尼、西格德、麦克斯、戴娜。
司马伶继续说:“当晚我们在酒吧就是这样绕手围着露沙小姐,然后一阵混乱,露沙小姐就在人链的圈内被杀。现场的所有人都证言他们没有离开人链,就算真的有人离开,身边的人应该会知道才对——”
啪!
我依从司马伶的剧本把员工室的灯关上,房内突然漆黑一片,众人亦开始喧嚷。这时候司马伶大叫:“没错,就是这样!大家要勾紧身旁两位的手臂,就如当晚在酒吧一般。”
其他人一时反应不及,有点不知所措,只好听从司马伶的话。不过员工室的隔光其实不太好,黑色的窗帘也有缝隙透光,众人的眼睛应该很快就适应黑暗环境,我只好把灯光再次亮起。
“怎么样?大家有捉紧你们身边的人吗?”恢复光明,大家只见到司马伶不知不觉间已经离开人链,悠闲地坐在链舞中央的电脑椅上说着。
“欸??”阿曼达第一个惊叹道:“司马小姐怎么会在那里?明明刚才还跟我绕着手的啊?”
阿曼达望向右边,惊觉跟自己绕手的居然换成戴娜了。换言之在关灯的一瞬间,司马伶像忍者的替身术般把戴娜换到自己的位置,于是司马伶就可以离开人链坐到中央。
可是究竟怎样办到?魔术吗?
“对,就是魔术。”司马伶望向我说:“游生你不是也看过同样的把戏吗?只不过是你第一天来法罗群岛的事情而已,这么快就忘记了?”
第一天的事情、法罗群岛、魔术……
“手链!”我大声叫,仿佛把心中莫名的郁闷大力吐出来。没错,居然是这么简单的把戏,可是我却没有察觉一。
但在场的其他人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尤其是阿曼达,她不明白为何在黑暗中一直捉紧的人会由司马伶换成为戴娜,于是不断追问我为什么。
我瞄看司马伶,她只是对我微笑点头,而我只好尝试把我第一天在机场旁边的咖啡馆所遇到的事情如实相告,特别是当日司马伶解释如何偷偷拆掉事主腕上手链的部分。
我记得司马伶说过那是拓朴学的魔术:先把回纹针夹在钞票边缘,然后拉扯钞票的两端,就能够将原本两个分开的回纹针扣在一起。那时候司马伶用头发代替钞票、钥匙圈代替回纹针,依然能够把手链中间断开的钥匙圈在空中重新连结,反之亦然。
阿曼达问:“难道你的意思是,当日在咖啡馆的‘手链’,跟四日前在酒吧的‘人链’一样,都用上了相同的魔术?”
“答对了。”司马伶鼓掌说:“当晚我们在酒吧里面手绕手,就跟用钥匙圈互相紧扣的手链一样,至少从拓朴学的角度来看是一样。然而咖啡馆的手链都有方法拆开,盲信案发当晚的人链是牢不可破也太过不智。”
司马伶再走到阿曼达和戴娜中间,示意再绕一次手,这回要把凶手的把戏亲自示范一次给大家看。
二人同意,于是分别勾着司马伶的左右手臂。司马伶便开始解释一切:
“这是一开始绕手的状态,其实空间相当宽裕,所以当突然停电时我偷偷地把双手缩开对方也不会立即察觉到。毕竟大家第一时间只会被停电吸引注意,自然没有留意有人在同一时间离开了链舞——
“话虽如此,只要旁边的人定过神来,难保他们会发现自己的手臂绕空,所以离开链舞的人一定要找一个替身来代替自己跟旁人绕手。
“这时候就是魔术的登场了。在一开始跳链舞时,凶手就偷偷地把脖子上的围巾套在旁边二人的手臂内?,接着当凶手离开链舞,只要把围巾的一端固定,再拉扯围巾的另一端,就能够把旁边原本分开的二人扣在一起,如同手链的钥匙圈一样。
“所以刚才关灯后我叫大家绕紧旁边的人的时候,实际上我已经离开了人链,并用围巾把阿曼达和戴娜重新扣在一起;声东击西是魔术师的惯用伎俩喔。”司马伶把围在颈上的围巾脱下说:
“换言之刚才漆黑中阿曼达你一直是跟戴娜绕手,正如当晚所有人都说身旁的人没有放手,却搞错了一直跟自己绕手的究竟是谁。”
我怀疑地问:“在漆黑中可以把围巾绕成那样子吗?”
“当然是事先把围巾绕成那样子,到关灯时再套上啊。”司马伶回答。
“可是伶你早就知道那个魔术,熟识得连用头发都能够表演,这样才有办法完成那神奇的把戏吧?要是换作其他普通人,例如我听完你的讲解都没有信心可以办到啊?”
“我想也是。本来魔术师就是一门专业,就算你知道手法也未必做得到,就算做得到结果也有高低。”司马伶又露出了招牌的奸笑,“所以在解释这一点之前,不得不提岛上发生的另一件案子。”
“另一个案件?”我问:“是博士和本杰明被杀?还是莎拉被推下灯塔?”
“都不对,是另一宗不起眼的案件,甚至连警察都懒得处理的案件。”司马伶用挑衅的语气瞄向西格德说:“是村内服装店的失窃案。”
“哦?就是那个橱窗的人体模型被偷走的案件。结果那些人体模型不知所终,是跟露沙的案件有关系?”
“游生你又在说什么呢?关于人体模型你应该比这里的警察更清楚啊。事实上我们更亲眼见过被偷的人体模型呢。”司马伶笑说:“人体模型在渡轮服务停驶期间失踪,然后停驶当晚有人目睹鬼怪事,你都忘记了吗?明明那是你的功劳。”
说是我的功劳,那就是关于餐厅老板娘给我的照片吧。她说因为见到没有头的人在深夜走到酒店,所以才尾随到酒店偷拍,并拍下那一张没有头的照片。
“啊丄
“没错,餐厅老板娘看到的,以及我们伴随公主看日出时在酒店五楼看到的,正正就是被偷走的人体模型。”司马伶说:“服装店的人体模型很多都没有头的吧?又不是卖眼镜。就算有头那模型的样子都是非常平凡,让客人容易代入;不过那间服装店的人体模型肯定是没有头的那种。”
“可是为什么有人要把人体模型偷到酒店去?”
“就是要练习啊。正如游生你之前所说,凶手即使知道杀人的魔术,实际上能够成功的机会也不大。好比专业的魔术师也要练习相同的魔术数百次,最后才能够在观众前表演而不露出马脚,所以凶手最需要的就是练习。”司马伶续道:“但凶手是单独犯案,无法找其他人练习,就只能跟人体模型练习了。”
“你肯定凶手是单独犯案吗?”
“至少只有一个现行犯。假如有两个人的话也无需动用那种戏法把旁人扣在一起,找共犯做替身就好。”司马伶说回正题,“总之凶手就碰巧看见服装店的主人离开了米基内斯,于是便趁深夜把店内的人体模型偷走。”
我附和道:“结果就被多管闲事的餐厅老板娘看到,还在五楼拍下照片作证呢。可是为什么是五楼?”
“凶手知道五楼一直空置,员工平日也很少会去打扫,是酒店里面最方便把人体模型收起来的地方吧。”
“但五楼平日有锁门啊?所以凶手有酒店的钥匙??”
“当然了,不只有房间的钥匙,更加有酒店后门的,所以才可以在凌晨把人体模型搬回酒店。”司马伶问:“其实说到这里,你应该要猜到谁是杀害露沙的凶手啊。”
我回答:“当日在咖啡馆听到你在解释拓朴魔术的人,除了我们,还有西格德、麦克斯……以及莎拉。”
司马伶再加一句:“而当中拥有酒店钥匙的人就只有莎拉,所以凶手就是莎拉小姐。把人链想成为手链,真是犯罪的天才呢,抑或是从来没有把人命当作一回事?”
在场所有人的焦点都望向坐在轮椅上的莎拉,但司马伶没有就这样放过她,更继续解释莎拉如何犯案:
“大家可以看看我助手画的案发现场平面图,当时莎拉的右边是阿曼达,左边就是我的助手游先生。接着突然停电,现场一片漆黑,于是莎拉就把一早绕成‘S’形的围巾分别套在游生和阿曼达的手上,如同刚才我跟大家示范的一样。”
“可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因为要完成魔术是需要在围巾的两端拉扯,但一个人难以完成,必须要用方法把圈巾在人链外面固定才行。当时人链附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辅助,而且链舞要围圈移步,就算是莎拉都不能预先估计停电时身处的位置,所以她只能靠自己带去的工具,那就是铁钉。”
“酒吧的木地板本来就较为残旧,而且刚好门口位置留下一个钉孔,正正就在阿曼达和莎拉之间。”司马伶举起食指说:“既然有了方法固定围巾的一端,莎拉便能摸黑走到人链圈内,拉扯围巾,把助手和阿曼达连在一起。换言之助手和阿曼达一直以为莎拉没有放手,但其实一直绕手的都不是莎拉;他们跟旁边的人一同移步,弥补了莎拉离开人链的空隙。音乐停下依然移步跳舞,这就是杜尔胡斯家的小艾玛所看到的画面。”
我回想起当晚的状况,叹道:“怪不得在停电的一刻我感到突然有人抓紧我的手臂。那时候我还以为是莎拉害怕才捉住我,但其实那是我被围巾拉扯时的感觉吧。”
“就像我之前所说,正常人百分之八十的感受都来自眼睛,因此一旦失去视觉,连同其他
①
用钉子在圈外固定围巾一端
向后退同时缩手
T
②
£
八八
阿曼达游思齐
@转身把围巾拿下并背向走到圈中@面对面把围巾套在二人手中
⑤⑥
的感官亦都会变得奇怪。再加上那时候莎拉大叫所有人站在原地手牵手,所以你和阿曼达被拉扯的时候才会以为那是莎拉在抓紧自己。”
“而且当晚我们都穿了长袖厚衣,就更容易产生误会。”
司马伶又补充说:“反正待莎拉把露沙杀死后,她便强行撞倒你和阿曼达,同时趁乱与你们重新绕手。当时她说在漆黑中被神秘人撞倒也只是谎言吧?酒吧大门从没打开,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神秘人。”
“我说的都是千真万确!”这时候,一直沉默的莎拉终于开口反驳:“假如我是说谎,刚才司马小姐所说的亦同样是片面之词。事实上你不可能有实质证据说明我是杀死露沙的凶手,你这样随意猜想很容易会伤害无辜的人。”
阿曼达
“对呢,我确实没有任何证据。”
还以为司马伶会在最高潮的部分拿出证据,可是她微笑否认后就再没有其他行动。单凭推理警察实在不能就此结案吧。
莎拉续问:“而且我为了什么原因要杀死露沙小姐?虽然我跟她之间确实有点争执,但我们做酒店的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蛮不讲理的客人,我当然不会就这样把客人杀死。”
“这个也没错。”司马伶说:“你的确跟露沙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因为你真正想杀的人是尼尔斯?赫茨森博士。”
员工室内一片哗然,所以司马伶不止说莎拉把露沙杀死,她更是两日后杀害博士的凶手?
司马伶对莎拉说:“你的真正目标是尼尔斯博士,而且一早计划好在日食当日杀死他。可是那个计划你不能单独完成,你需要同样想杀害博士的人帮忙。至于‘那个人’,原本之前曾经答应过你会一同杀死博士,可是到日食前几天开始准备的时候,‘那个人’的信念开始动摇了,毕竟要把杀人计划付诸实行任谁都会有抗拒。”
“而当你知道‘那个人’有反悔的意图,你便急着在日食之前再策画另一场杀人。可怜的露沙确实跟你无怨无仇,但错在她的腹中胎儿?,也许你真正想杀的不只是尼尔斯博士,而是赫茨森整个家族的血脉,所以露沙对你来说是死不足惜。”
“更不幸地,‘那个人’对于露沙的死同样没有意见。于是当‘那个人’听见你要杀死露沙时不但没有反对,甚至是赞成。结果你在酒吧杀死露沙,‘那个人’虽然没有参与其中,但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共犯;露沙的死顺理成章变成了你和‘那个人’之间的秘密。”
“这情况好比国际关系的‘相互保证毁灭原则’,你和‘那个人’各自掌握对方犯罪的痛脚,便难以单方面背叛对方。你们二人的关系在博弈论中就叫做拿殊平衡(Nash Equilibrium),之后你们就在这个基础上面继续合作,一同杀死尼尔斯博士。”
“慢着。”我打断司马伶的话,问道:“你说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一个因为遗产分配不公而憎恨博士的人。”司马伶回答说:“假如博士按照原本意思立下遗嘱,‘那个人’便会失去‘赫茨森科技’的控制权,所以不得不在遗嘱确立前,即在这趟旅行之中杀死他。”
我不期然望向戴娜,只见她神色哀伤地凝望地板没有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相信她会是冷血无情的杀人凶手。
“笨蛋游生,你在误会什么?我是说本杰明啊。”
“咦?怎会是本杰明?”我记得本杰明应该是遗产得益的一方啊?
“当然是本杰明。只有他才有憎恨尼尔斯博士的理由。而且他能够跟莎拉合作,这就说明二人本来就认识、关系匪浅。露沙以为自己把本杰明迷得神魂颤倒,谁不知本杰明风流成性,更加不会让露沙腹中的孩子绑住自己,最后弄得可悲的下场。”
这时候莎拉质问司马伶:“为何你会认为本杰明憎恨他的父亲?二人一直都没有什么不和的传闻,所有东西都只是你个人推测吧?至于遗产分配我们听回来也不是你所说的那样,你有什么资格肯定戴娜才是遗嘱的最大得益者?”
司马伶反问莎拉:“真的是这样吗?你如果觉得我乱说的话不妨再说一遍博士遗产的分配规则给我听听啊?好让我来指教你数学上的问题。”
面对司马伶的挑衅,莎拉并没有立即回应,而是静观其变避免落入司马伶的圈套。有鉴及此,我便代为回答,拿出侦探笔记宣读遗产分配的规则:
“博士把他名下两间公司共二百万的股份分作两份,本杰明和戴娜各得一百万股份。不过这一百万股份不能一次获得,而是分成两次转移;第一次分配是博士死后立即生效,而第二次分配是死后一年才生效。”
分配的规则不仅如此,我继续说。。“在两次的股份分配当中,本杰明同样获得较大比例的‘赫茨森科技’股份。既然二人两间公司合共所得都只有一百万股,当然获得较多‘赫茨森科技’股份的本杰明就是最大得益者啊。”
但司马伶左右摇食指说:“你前半部说得没错,但结论却错了。”
“为什么?难道‘赫茨森出版’的股份比起‘赫茨森科技’更加值钱吗?”
“不是这样。只不过依照博士原订的规则,你无法推论出本杰明分得较多‘赫茨森科技’股份的结论。事实上我相信博士倾向将‘赫茨森科技’交给戴娜小姐管理才对。”
换言之司马伶的意思是,虽然本杰明分得较大比例,但是实际所得还要比戴娜的少?司马伶看见我一头雾水,便解释说:
“给你一个实在的例子好了。假设在两次的分配里,本杰明所获得的赫茨森科技的股份分别是百分之四十和百分之八十,比起戴娜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七十五都要多。但这样就代表最终本杰明所得的比例同样比较多吗?
“假如两次分配都是同样股数的话,游生你这样想是没有错的。可是如果戴娜第一次只分得二十万股,第二次是八十万股,那情况就会逆转了。
“虽然戴娜两次所得的赫茨森科技的股份比例较少,但到最后她获得的比例反而比本杰明高。这就是统计学上的辛普森悖论(simps0nMparad0x)。不过仔细想的话这其实不能叫做悖论,本来‘比例的比较’在数学上就不具‘传递性’,在分组得势的结果可能反而是失势的一方?,正如剪刀、石头、布,你不能用‘石头赢剪刀’和‘剪刀赢布’来推论出‘石头赢布’的结果,这是武断而且错误的。”
我听完一大堆数字后大概明白她的意思,但我仍然有一个问题。
“既然依照博士开出的规则,视乎实际数字本杰明和戴娜同样可能分得较多的遗产,为何伶你会认为戴娜才是真正的受益人?”
“尼尔斯博士不可能不知道辛普森悖论,他为二人订出如此规则显然只是试探二人对于数字的敏感度,毕竟赫茨森科技是一间应用数学理论管理市场的投资公司。”司马伶摇头说:“可是本杰明居然没有察觉这认知陷阱,更四处跟别人说自己才是分得较多遗产的一方,让露沙信以为真。单凭这一点,本杰明就没有资格继承以数学理论创立的‘赫茨森科技’了。相反戴娜纵使修读艺术,但她的油画中透露了理性的美,包括能够用科学理论解释光影变化,以及黄金比例的构图等等。正是这个原因,我想尼尔斯博士同样认为戴娜比起本杰明更加适合领导‘赫茨森科技’吧。”
我叹道:“换言之博士的遗产分配暗地里其实是一个数学题,用作考验二人对数字的触觉。还真是数学家的想法。”
赫茨森科技 赫茨森出版:
第一次分配
本杰明 40% 60%
戴娜 25% 75%
第二次分配
本杰明 80% 20%
戴娜 75% 15%
两次分配合共所得
本杰明 ??%! V。%
戴娜1 ??% 11%
:赫茨森科技 __赫茨森出版 两间公司合共所得
第一次分配
本杰明 20万股(4〇%) 30万股(6〇%) 50万股
戴娜 5万股(25%) 15万股(75%) 20万股
第二次分配
本杰明 40万股(80%) 10万股(20%) 50万股
戴娜 60万股(75%) 20万股(25%) 80万股
两次分配合共所得
本杰明 60万股(60%) 40万股(40%)! 1 100万股
戴娜 65万股(65%) 35万股(35%) 100万股
“再者,戴娜小姐患有学者症候群,肯定有异于常人的天赋。唯一令博士担心的只是她不懂得与人相处,所以当博士听到戴娜与我们一起出游写生,他心里非常高兴呢。”司马伶又说:“相反本杰明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平日只喜欢花钱玩女人,他一定也有把遗产的事情告诉给莎拉知道吧。”
“根据你的推理以及露沙的证供……假如莎拉真的是本杰明的情妇,本杰明会在莎拉面前吹嘘自己的身家也不意外……”
司马伶叹气说:“男人就是这样笨才会被人利用。我想莎拉初次听见遗嘱一事,就已经看穿当中的辛普森悖论吧。于是她利用遗产分配问题挑拨离间,诱使本杰明答应一同杀害博士,继而伪造遗嘱。”
“等等……为什么莎拉能够看穿博士的辛普森悖论?”
“莎拉也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啊,最重要是她一直有接触数学,这个我之后再解释。”司马伶转了话题,“关于这趟旅行,虽说来法罗群岛旅游是戴娜的提议,到米基内斯是尼尔斯博士的主意,但我猜要来海鹦酒店住宿的应该就是本杰明提出。当然背后一切都是莎拉一手策划就是了,打从第一天赫茨森一家来到米基内斯的时候,莎拉满脑子就只有杀害他们的计划。”
故事的主人莎拉依旧没有回应,只是专注聆听着司马伶的主张。于是我问司马伶:
“但为何莎拉小姐要杀死博士一家呢?”
“这个同样稍后再谈,现在我先把一连串杀人的诡计解释一遍。”司马伶说:“总之莎拉最想杀死的是尼尔斯博士,这个博士自己也很清楚。所以他才会嗅到有死亡的气味,并决意立下遗嘱。很可惜博士最后依然无法避免接下来的密室被杀。”
“欸?酒吧的凶案已经解释完了?结果还是没有证据能够指证莎拉是犯人嘛?”
“对呢。其实在米基内斯这个偏僻小岛,要杀人并消灭证据的方法多得是,所以很不幸地凶手没有在酒吧留下什么有力的证供。但反过来看,第二宗凶杀案的事发地点就变成了凶手的最大败笔。”司马伶笑说:“密室杀人什么的根本只存在推理小说里面,正常的话把受害者带到偏远无人的角落杀掉更容易毁尸灭迹。可是凶手不但没有这样做,还故意寄短讯叫博士留在房内,然后制造一个酒店的密室杀人。这做法根本多此一举,除非酒店对于凶手来说有特别的意义。”
莎拉打从一开始,就把海鹦酒店弄成尼尔斯博士的葬身之地——司马伶如此冷酷地宣告。
“露沙可以随意死在无关痛痒的酒吧内,但博士不行。”
听见司马伶这样说,员工室内气氛非常沉重;所有人都凝神静听,原来这几天自己身处的酒店竟然是一个“处刑场”。
为打破沉默,我便尽助手的责任主动问司马伶:“那么博士房间的密室杀人是如何办到?”
“其实很简单,假如我在场的话应该更快识破,果然单靠助手就是不行啊。”接着司马伶又摇头叹息,“仿佛是命运弄人,莎拉杀害博士的手法跟博士尝试证明‘黎曼猜想’的方法同出一辙——即是空间的置换。”
“空间的置换……空间是指博士的房间?”
司马伶点头续道:“因为博士无法在欧几里得空间证明黎曼猜想,所以尝试先在自定义的空间找出证明方法,然后利用数式置换两个不同空间。莎拉杀害博士的方法大同小异,因为理论上她不可能在40 5号房实行密室杀人,所以就把40 5号房跟50 5号房互相交换。,博士死在405号房,但游生和戴娜目睹的尸体却出现在505号房。”
“欸?我不可能看错或者走错到五楼啊?”我猜说:“难道是莎拉特意把五楼装饰为四楼来误导我们?虽然这样听起来也不是不可能,毕竟酒店每一层楼都差不多,但我们的确是自己走上四楼这一点应该不会错……”
“你也察觉到问题所在吧?因为你们是搭电梯到五楼,而不是用走的。”
“所以就是在电梯上做手脚吗?”
“没有那么麻烦。”司马伶问:“你记不记得我们初来酒店时,接待柜台的阿曼达和莎拉均能够遥控电梯开门?据我所知某些电梯有外置的控制箱,能够远距离操作,我想海鹦酒店的就是这种。”
司马伶望着阿曼达,而阿曼达也不好意思地点头承认。于是司马伶继续解释:“只要待助手按下四楼后,莎拉便能在接待柜台取消四楼的指示并以五楼代替。因为电梯内没有楼层提示,你跟戴娜无法察觉到异样,于是糊里糊涂地就上了五楼。”
我恍然大悟:“所以莎拉没有第一时间跟我们走,就是要留在外面控制电梯吗?”
“不只这样。莎拉为了提防有其他人回来酒店发现五楼的秘密,还特意锁上大门不让外人入内,结果就把我挡在酒店外面。”司马伶又说:“后来莎拉懂得到五楼跟你们会合,某程度上也说明了她就是凶手呢。至于要把五楼伪装成为四楼,甚…M把50 5号房伪装成40 5号房也难不倒莎拉,因为她有酒店的全部钥匙,而且日食时酒店内就只有她和尼尔斯博士二人,绝对有充足的时间作准备。”
“你说只有二人不太正确嘛?我记得闭路电视还有拍到神秘男子趁日食一刻走进酒店……那个人就是你所主张的共犯本杰明吗?”
“对。只是从博士寄出第一封求救短讯的时间来看,也许日食发生的时候博士已经被莎拉杀死。本杰明终究没有勇气杀死自己父亲,他回来只是帮莎拉完成密室的布置而已。”
接下来都是司马伶的讲解时间。
“所谓密室杀人根本不可能存在,一切的密室杀人都只不过是骗人的把戏而已;正如博士的命案也是一样,密室根本不曾存在过。
“我由最初说起。首先是莎拉寄匿名短讯给博士,要求他在日食的时候留在房内见面。博士听了莎拉的话照做,但在房内等待时隐约感受到生命危险,于是就寄出第一封求救的短讯。
“可惜,博士终究难逃被杀的命运。莎拉在405号房杀死博士后,同样拿起博士的手机给戴娜寄出第二封求救短讯。不过这次短讯因为卫星信号出现干扰而延误,结果不只戴娜赶回酒店,就连游生也一同赶来,这是莎拉始料未及的。
“当然莎拉并不知道求救短讯会有迟延,所以等本杰明回到酒店后便继续他们的计划^a是把405号房跟505号房对调的密室设计。
“要完成密室布置需要两个条件。第一个是要有活人隐藏在505号房并反锁起来,装成密室。这个角色由本杰明担任,毕竟他的身形跟自己的父亲有几分相似,只要换上博士的衣服大概可以骗到其他人……如果不看面孔的话。
“但本杰明怎样化妆都不可能变成博士的样子,所以第二个条件就是博士的人头。换言之在莎拉杀死博士后,她当场就在405号房把尼尔斯博士的人头割了下来。工具应该早有准备吧,所以不会花很多时间。而本杰明之后只要捧着父亲的头颅和血到50 5号房就好,反正每间酒店房的地板下面都有暗格用来收藏电源线和插头等设备。
“而本杰明正是利用暗格等工具把自己的头藏到暗格内,就像刀锯美人的布置那样。”
我看见司马伶举起手上的图,便慨叹道:“原来博士的头是用来让本杰明装成自己父亲的尸体。既然本杰明就在房间里面,他自己把505号房反锁起来也能够解释密室的矛盾。”
“505号房的密室完成后,接下来莎拉就只需等待戴娜回来,担当自己不在场的证人。”
司马伶续说:“莎拉为何要用博士手机寄短讯给戴娜?主要因为她知道戴娜天生贫血。终究‘刀锯美人’的把戏有一定风险,但戴娜的话只要她见到浴血的尸体就会晕倒,便无法仔细观察。”
司马伶又失望地说:“只可惜连助手到场都没有
收藏电线的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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