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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之异谭-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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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来,他们非拉我去定一下某个印章的款式,其实也没有多久,顶多十分钟,定好印章后我们一家人再次上了那个平台。平台上不知何时已经有了几桌客人,我定的茶桌还在,泡菊花茶的玻璃壶,两个玻璃杯,还有一碟葵花籽一碟南瓜子,都还在桌上。你小姑的那一桌已经坐上了别人,有一位客人对我说,小姑娘,这是你放在桌上的菊花茶吗?的确,那是刚才我和你小姑坐一桌时,留在她桌上的,你小姑不知去向,连同她的那杯龙井,那龙井不知道是被侍者收了,还是和她一起消失不见了。” 
  我似乎能理解她的话,又一时想不透,我问:“我小姑她在的那个地方,你刚才所说的另外的地方,还有家人吗?比如父母,比如我,她还能见到我吗?她一个人怎么生活呢?” 
  “她还是她,她有生活的能力,也许她有家人,也许没有,这要看她在那个地方生存的理由是什么?如果那个理由得到了你们的认同,哪怕是一点点认同,那么你们就可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生存在一个空间,就像这件旗袍,”薄云纱说,虽然我们以前从没有聊过这类话题,但聊起来竟一点不觉得陌生。 
  “你说,那是因为思念所引起的吗?我常常觉得我小姑,我是说我曾经的小姑,她好像因为痛苦而被迫遗忘了一些东西……” 
  “也许吧,我看到的那个她,应该是你小姑的分。身,如你所说,那是因为痛苦进行的割裂,另一部分在另一个空间存在着,幸福的结局是,所期许的东西也在另一个空间存在着。两个空间互不干扰。”薄云纱说。 
  “可是,为什么只有她自己?她为什么没有找到那个人?” 
  “你所说的这些,是关于爱情吧?”薄云纱用她特有的神情看着我,“如果真是那样,只能说明,那个人没有去。” 
  “那个人为什么没有去?是不是那个人去杭州之外的地方找她了?” 
  “不不,那个人不同于我,我是恰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和你小姑的分。身‘相遇’了,杭州并不是一个具体的范畴,怎么说呢,只要那个人在另一个空间存在,那么就势必存在,你小姑根本不必找。” 
  “我知道了。”我说。 
  那个人,小姑的那个所谓的他,根本就没有思念小姑,哪怕是一点点的思念都没有。他也许对小姑始终都没有动过什么感情,但是他开车接送她,并且许诺要离婚,还许诺来世,许诺在西湖边居住,他们还经历过所谓生死……我的小姑,她一直在找他,在极度痛苦之后,将自己割裂成两半,另一半穿了他喜欢的衣,去了他喜欢的地方,在日夜不停地找他,找他,找他…… 
  我曾经在那件事上,很支持我的小姑父,但是,也有一些恻隐之心,说不清,可能是少女的某种情怀作怪吧,曾经想象过那个人是什么样,如果小姑跟他结婚又会是什么样……我曾经为我的这些想法很不齿,甚至非常痛恨自己,但现在,我很感谢当时的自己,因为自己的这一点点恻隐之心,我相信,在那个地方,我也存在着。因为对这件荒唐事的一点点认同,我的一个分。身,也在那里存在着,最起码,那个分身,陪伴着那边的小姑。 
  “如果永远找不到那个人怎么办?”我问。 
  “不知道,关于这种固执的寻找,那个人在另一个空间也不可能感知不到,可能会通过梦里,或者第六感什么的来获得某种信息,甚至是,受到某种诅咒,”薄云纱一字一句地说,“如果有人做了很恶的事情,却获得了被害者善意的原谅……被害者的那一部分负性情绪不可能烟消云散,很有可能以另一种方式独立存在着,随时都有可能复仇。所以,任何事情都有因果,无一例外,无一幸免。” 
  我听了这些话,情绪非常复杂,既压抑又畅快。 
  小姑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尤其是手指非常有艺术感。小姑夫的画廊也经营得有声有色,很快在西城开了第二家店,这两家店的地理位置很是对称。对于我们古镜人来说,互为映衬,方是圆满。 
作者有话要说:  

  ☆、第22话:围炉夜话(5)

  第四个故事:
  《心跳》 
  ——Jake讲的故事
  我人生的第一把吉他,只有巴掌大小,桃花心木雕成半个葫芦的形状,没有音孔,生锈的细铁丝做成的弦,当然不能弹,更提不上制作工艺,它是我哥小学手工课上的作品,在我周岁那年做为“抓周”的对象之一,混在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里。 
  我哥比我大十岁,我连爬还不会的时候,他已经会炒青菜、熬粥、洗衣服,甚至缝补了。没错,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家那时候境况不好,桌椅都是我哥半夜从废品收购站里偷偷捡回来的,为此他还捱过收购站的人不止一顿打,有一次差点被打断了腿,却只偷捡回来了一块木头疙瘩,这块木头疙瘩就是我第一把吉他的前身。 
  从我有记忆的时候起,它就被摆在了我的枕边,成为了我唯一的玩具。我哥说我小时候很安静,不哭不闹,怀里抱着那把小吉他,在床上一躺就是一天,当然,长牙的时候也天天抱着它啃,鼻涕口水不知蹭了多少上去。 
  我哥只上完初中就辍学了,那个时候还是九年制义务教育。 
  他在工地上找了个搬砖的活儿干,好在那个工地离家里不算太远,虽然每天都是早出晚归,起码能在家里过夜。 
  我哥,就是我的吉他启蒙老师。 
  六岁那年,我哥用他第一年挣到的工资给我买了一把真正的吉他。纯桃花心木质地,相较于那些考究的、分部位采用不同木料的吉他来说,工艺最为简单,但完全秉承了桃花心木的特点,高音很亮,音色圆润温暖。 
  我问我哥桃花心木是什么木,他说就是和你那把小吉他一样的木头,它的树干很高,树冠强壮,它的种子长着翅膀,会像直升机螺旋桨一样旋转着飘落下来,很有意思。 
  我说,如果我学会了弹它,会不会也能长出翅膀?他说能。 
  我说,那我是不是就能飞了?能不能飞去天上找妈妈?他说能。 
  我说,那你是不是也能长出翅膀?陪着我一起飞,飞到任何一个地方?他说能,一定能。 
  然后我决定学吉他。 
  六岁的我还根本抱不住吉他,所以一开始都是他在弹,我在旁边听。那个时候家里没有电视,也没有收音机,我连一首儿歌都不会唱,现在回想起来,那时我可能甚至连歌都没听过。 
  所以当我哥用一把“破了洞的木头”弹奏出一连串“奇怪又好听的声音”的时候,我惊呆了,我问他这是什么声音,他说是他的心跳,我就贴到他胸口上去听,大概是真的相信了他说的话,又或者是小孩子容易陷入幻想什么的缘故,记忆里的当时,我好像真的听到音乐声从他的胸腔里发出来。 
  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音乐,每晚必须听着我哥弹吉他入睡,他躺在床上,我躺在他的胸口,他抱着我和吉他,弹《月光》,弹《雨滴》,弹《爱的罗曼史》。我有些拿不准,究竟是听着吉他的声音还是听着他胸腔里的声音睡去的,或者是这二者之间产生的共鸣,又或者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我幻想出来的,因为我根本不记得我哥究竟是什么时候学弹的吉他。 
  在我匮乏贫瘠的童年生活里,每晚听我哥弹吉他是唯一的享受和乐趣,以至于让我开始汲求上瘾,像吸了毒,戒不掉,停不了。有一天晚上,我哥的工地上要赶夜工,他没有回来,没了音乐听的我难以入睡,枕着吉他睁眼到天亮。 
  从这一次之后,我决定立刻就开始学弹吉他。因为人小手短,开始的时候只能拨琴颈的弦,我哥拨琴身的弦,没用多久竟然也能和他配合着完成一首简单的曲子了,等他再上夜班,我就自己抱着琴,只弹琴颈的弦,想像着他就在旁边,一手抱着我,一手抱着琴,配合着我拨弄琴身的弦。 
  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小孩子最怕寂寞,又或者脑补能力太过强大,总之,我时常这么想像着和我哥同弹一把吉他,同弹一首曲子,渐渐的,他不在的时候,我也能想像出一个具有实质感的他来,甚至这个想像出来的他还能冲着我笑,嘴里哼着谱子。 
  我八岁那年的生日,我哥送了我一本吉他曲谱,他不上夜班的时候,就教我识谱、哼唱。九岁那年,他给我买了一台磁带机,还有几盘吉他世界名曲的磁带,我已记不清那几盘磁带被我翻来覆去地听过了多少遍,但我记得有天晚上,我和他配合着弹完一首磁带上的曲子,我枕在他胸口上,告诉他说:磁带上弹的不如你弹的好听。 
  他很开心,说,“这世界上最动人的旋律就是心跳,当你的心跳和你的弦动产生共鸣,并且合而为一时,你就是个伟大的音乐家;当你的心跳和听者的心跳在弦动里产生共鸣,并且合而为一时,你就是个伟大的灵魂音乐家。” 
  我觉得他就是灵魂音乐家,每当他弹奏起吉他的时候,我都能感应到他的心跳,现在想来,这或许又是我的幻想。 
  我十岁那年,电视台举办了一个名为“梦想的翅膀”的全国吉他新星弹唱大赛,不是大奖赛,没有奖,但好处是可以和音乐制作公司签约。我怂恿我哥去报名参加,我知道他有多喜欢弹吉他,不是他亲口所说,而是我感应到了他每每接触吉他时的心跳。怎么说呢……就好比热恋中的男女吧,第一次相拥或是接吻时在心里产生的那种心灵悸动。 
  每一次,他每一次抱住吉他,我都能感应到他这样的悸动。我知道,他的毒瘾其实比我更深,他比我更喜欢弹吉他,更离不开吉他。 
  后来他真的去报名了,报名费是八百元,他一个月的工资。他没有多余的钱再去买吉他,就带着他送给我的那把旧吉他去参赛,通过了海选,初选,十六强,然后败下阵来。 
  我说不可能,你弹得这么好,比磁带上弹得还好。 
  他只是笑,把吉他还给了我,几天以后,他坐上了去外省打工的火车,过年都没回来过。 
  后来我从邻居们的闲聊中得知,那个大赛的前八强非富即贵,他们的父母用钱和权为他们铺设好了通往梦想的坦途。 
  谁说老天不公平?把才华和天赋给了你,就会把财富和权力给了别人。 
  所以每当有人问起我的梦想是什么,我都会告诉他:我没有梦想。梦想是他妈什么狗屁玩意儿?权富们的廉价消遣、穷逼们的□□意淫罢了。梦想不会让你生出翅膀,只会让你看清现实。 
  啰嗦了这么多无聊的内容,你们大概也没什么耐烦听,我尽快进入结尾吧。高考的第一志愿,我填的是水杉音乐学院,分数线倒是达标了,但还要经过严格的面试,面试不通过的话,照样没法被录取。 
  去面试的前一天,我给我哥打长途电话,我说:如果你能来看我面试就好了,就在学校的大礼堂,是公开的,面试学生的家长到时候都会去。 
  他没有说话,我当然知道他赶不回来,那地方太远了,坐火车要三十多个小时。 
  可我当时就是很生气,在电话里对他吼了一通,我说:你知道这个面试对我很重要,我这辈子都搭在这一次上了,如果考不上,很可能我就会像你一样彻底放弃,然后当个懦夫跑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 
  他还是没说话,我想我当时是因为压力太大了,一旦找到了一个宣泄口,就根本停不下来。我当时很暴躁,随手把枕边那只巴掌大的、他送给我的第一“把”吉他狠狠扔在了墙上,掉在地上时琴颈部分被摔断了,而我却只顾着在电话里冲他吼。 
  他终于开了口,问我面试时间是几点。我说明天早上八点半开始,而现在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 
  他说:我记得你买了一把新吉他,相思木的那个。 
  我说:是,用高一时参加全省中学生歌唱比赛得的奖金买的,可惜你没见过,因为你一直都没回来过。 
  他不理我语气里的嘲讽,只是说:明天你用老吉他吧,桃花心木的那个。 
  我说:你是不是想说“用那把老吉他就相当于你陪在我身边”了?对不起,这么多年来,吉他比你更像我哥,至少它一直都跟我在一起,我高兴我痛苦我快他妈的活不下去的时候一直都是它在安慰我!你呢?你那个时候在哪儿?你的吉他呢?你那个能长出翅膀的种子呢?早都沤成烂泥了吧?!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也许是在内疚,也许是在避我的锋芒,还也许,是被我伤得狠了,总之过了好半天他才重新开口,他说:相思木吉他的音色有些厚重,如果你是弹唱,现在的年龄还驾驭不了,桃花心木的吉他比较适合你现在的嗓音,而且你从六岁弹到了十六岁,最熟悉它了不是么?
  我冲着话筒吼:是啊!十年了!你知道它现在变成什么鸟样了吗?!你当然不知道!你走了就没回来过!它弦都崩了!琴体都受潮变形了!你就让我用这个去面试?! 
  他只是很平静地说:换上新弦就是了,铃兰琴行的老板就住在店里,你现在去敲他的门,他能给你换上。不用担心受潮的问题,我保证,那不会影响它的音质。 
  受潮不影响音质那是假的,当然,我说它受潮也是假的,事实上那把吉他我保管得很好,琴盒放在干燥的地方,里面还有干燥剂,琴弦早就崩了,并且我立刻就换上了新的。 
  只不过我对他避口不谈回家的事感到无比愤怒,所以我跟他说:你的保证我还能相信吗?不,我不会用那把吉他的,我只相信我自己,至少我不会抛弃自己。 
  然后我就挂断了电话,我可笑得像个琼瑶剧里的娘们儿一样以为他会打过来给我道歉,或者哪怕仍然不提回家的事,只是安慰我几句,鼓励我几句,但是没有,他没有再回电话,而我竟然就傻逼似的赌着气,一直在电话旁边等到了天亮。 
  再之后,我鬼使神差地拿了桃花心木的吉他去面试了。一千人的大礼堂座无虚席,都是面试学生的家长,看不清他们的面孔,只能看见黑压压的寄托。 
  面试者众多,千里挑一,每个人只有三分钟的表演时间。我记不清自己是第几个上去的,我走到舞台正中的时候,前一个面试者得到的掌声还没有褪去,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我抱紧吉他,低着头,闭上眼睛,告诉自己冷静。 
  冷静,深呼吸,调整情绪,放缓心跳。嘈杂的掌声和议论声中,我拨响了弦,闭着眼睛,仿佛回到了每一个没有灯光只有琴声的夜里,有一个怀抱拥着我,捉着我的手,轻轻地拨着弦。 
  观众席静下来,静得甚至能让我听见自己的心跳,跟着弦动,慢慢变成旋律。接着,我又听到一个心跳,熟悉得不能再熟悉,附和着我,伴随着我,然后合而为一,共鸣声响彻了胸腔,有力得几乎要撞破我的胸口。 
  我睁开眼,看见与我遥遥相对的礼堂门口,我哥就站在那里,偏着头倾听我的弹奏。我想起来,他从来没有听过我自己独立地弹吉他,这是第一次。 
  我弹得太过投入,竟然忘了唱。 
  于是我就成了唯一一个没有唱歌就被录取的新生。 
  后来我没有在台下找到他,就一路狂奔回家,迎接我的是几个居委会的人,手里拿着传真过来的死亡证明。 
  证明上的死亡日期是三天前,他从十五米高的桃花心木上摔下来,断了脖子。 
  因为路途远,遗体运不回来,我就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去了他打工的地方。 
  他在一个小作坊里给人做吉他,作坊后面是桃花心木林,他就是从那儿摔下来的,和铺天盖地的,长着翅膀的种子一起。 
  因为平时少言寡语,除了作坊的老板之外没人知道他是哪儿的人、家里的联系电话是多少,所以等那位老板出差回来才联系上了我们这边的居委会。 
  没有遗言,也没有遗志,他去得突然又自然,平常又平淡,像一切惊不起旁人注意和唏嘘的意外。 
  我带着他的骨灰回到家,办了后事,家里头一片狼籍。当我一点一点收拾起来的时候,发现少了一样东西。 
  我人生的第一把吉他,断了颈。 
作者有话要说:  

  ☆、第22话:围炉夜话(6)

  第五个故事:
  《石头记》 
  ——冯太太讲的故事
  我的这个故事,要是细细地讲,估计一整晚都不够用。 
  我先从一块石头讲起,这块石头的由来我也说不好,关于它的传说很多,反正它就是那么诞生了,山里挖出来的也好,从天上掉下来的也好,被什么公子王子含着出世的也好,“啪”的一声凭空变出来的也好,总之它就是那么诞生了。 
  在几百年前,这块石头被华美的绸缎包裹着,放进一个镶着黄玉的盒子里,由两位处子之身的女子小心翼翼地合捧着,以跪伏之姿进献给一位尊贵的公主。那是在一个古老的中东国家,在皇室公主的宫殿里,跪伏的女子高擎着珠宝盒,她们的头却低低的颔着,眼睛只能看见公主那深海珍珠编成的拖鞋,雪白的脚踝,以及长及脚踝的芳香的黑色卷发,她们听到公主打开盒子,窸窣地打开层层绸缎,那一瞬间,整个宫殿闪烁出了幽幽的蓝色光芒,那蓝色不断变幻着,简直有一千种蓝色在交相辉映,像是九月份尼罗河倒映的满月之光,带着粼粼水影,淌进了在场每个人的眼睛。 
  月光之河,公主赐予了名字,石头在这里有了名字。 
  不过,我还是习惯叫它石头,它不过就是一块石头,一块美丽的有着一千种蓝色的宝石。——“这些蓝色让我不安。”公主说,但她又深爱着这块石头,这一千种不断变幻的,流动的,跳跃的蓝色水光,——“那些深深诱惑你的东西,总会让你有些许不安。”进献宝石的人在宫殿外的地板上匍匐跪着,他的眼睛被蒙着,因为他没有资格看到公主的面孔。 
  进献宝石的人,谁也不知道他的身份,据说他是个渔夫,在海上得到了这块石头,也有人说他其实是世界上最大的珠宝商人,更有人说他是个大盗,只盗取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 
  渔夫,珠宝商,或者大盗说:“月光之河,只能用眼泪来清洗。” 
  公主说:“那很好供养。” 
  *——*——*——*——*
  渔夫,珠宝商,或者大盗离开了皇宫,去一个隐秘的地方找回他的破口袋,准备启程去他的下一站,然而,这次他没能离开,他被刺死在海边,被强盗们,或者假扮成强盗的平民或侍卫们。这些人在刺中他要害的时候,说:“不要怪我们,只能怪月光之河那夺目的光芒。” 
  进献宝石的那一晚,当公主打开绸缎,那蓝色光芒不仅照亮了公主的宫殿,还照亮了整个暗夜里的城,照亮了所有臣民未眠的双眼,以及他们沉沉的梦。 
  被刺死的人死前喃喃说着另一个国家的神秘语言,强盗们认为他是在诅咒,于是他们迅速结束了他的生命。 
  他们不知道他所说的话,那并非诅咒,而是一种无奈的忏悔:“我早该拒绝它,蓝妖,即使拱手相送也无法抵挡厄运的降临,蓝妖,谁都无法拒绝你的光芒,谁都无法抵挡厄运的降临。” 
  强盗们,不管他们究竟是谁,他们此刻就是一伙强盗,强盗们将死者的口袋打开,那个肮脏不堪的口袋,里面有法老王的镶金头骨,有罗马王后的绿宝石皇冠,还有拳头大的中国南海黑珍珠,以及内溶有百虫图的天然大琥珀…… 
  蓝妖,它现在的名字是月光之河,但我还是习惯叫它石头。 
  公主小心地呵护着石头,她命令侍卫们去全城搜集眼泪,把眼泪装进水晶瓶子,来清洗她的月光之河。 
  侍卫们为了获得更多的眼泪,他们燃烧一种辛辣味的草,用来熏人们的眼睛,让他们流泪;他们把盐水滴进人们的眼睛里,痛苦的蜇疼让他们大量流泪;他们毒打小孩子,令他们哇哇啼哭,眼泪就奔涌而出了。 
  公主的这些侍卫们所获得的眼泪并没有令石头更加光亮剔透,这些眼泪对于石头和普通的水没有分别,——“月光之河,它的蓝色在减少。”公主忧伤地说。——“公主殿下,这是一位老宫女的眼泪。”一位宫女手捧水晶瓶走来。 
  老宫女的眼泪令石头再次焕发出深浅明暗不同的蓝色,一千种蓝色,它们再次跳跃起来,照亮了整个宫殿。 
  “老宫女的小儿子战死在异国的战场上,老宫女流了一夜的泪。” 
  原来,石头需要的是人类真正伤心时流下的眼泪。 
  为了月光之河的光芒,侍卫们在全城进行了惨绝人寰的杀戮,他们杀死孩子,收集母亲的眼泪,杀死情侣中的一个,收集另一个人的眼泪,他们杀死家庭中的一员,收集其他人的眼泪,再杀死一员,继续收集眼泪。 
  终于,全城人的眼泪都流干了。 
  人们麻木地看着亲人倒在血泊里,而眼睛却是空洞的。 
  公主捧着她的月光之河,终日等待着眼泪的供奉。 
  因为城内的空虚,导致了外敌的入侵,他们很快占领了全城,杀死了年迈的国王,他们闯进公主的宫殿,大肆抢掠。 
  公主穿着她的珍珠拖鞋,披散着美丽芬芳的长发,手里紧紧握着她的月光之河,在侵略者的逼近下步步后退。 
  “名不虚传的月光之河,我们正是为它而来。”侵略者说。 
  在这个城中最后滋养石头的,是公主自己的眼泪。 
  *——*——*——*——*
  石头不知经历了几世几劫,辗转来到了中国。 
  石头到了一位大户人家的公子手里。 
  因为经历了太多的磨难,石头缩起它的身子,仅剩了鸡蛋大小,石头也收敛了它的光芒,只留下了一百种蓝色,它在夜里也只能照亮一个房间,但这对它和它的新主人来说,已经足够。告别了“月光之河”这个名字后,它又经历了几个主人,每一个主人都会赐予它一个新的名字。 
  “死神的情人?”公子把玩着这块拥有一百种蓝色的石头,“这名字不大吉利,而且,它到了我的手里,该我给它命名才是。” 
  公子将笔蘸饱了墨,在宣纸上写下“海音”两个字,公子的字是瘦金体,使得这两个字如同石头本身,低调清贵。 
  海音其实是这个大户人家府上一个丫鬟的名字,丫鬟与公子自小在一起,长大后渐渐知事,与公子渐生情愫,二人私定了终身。 
  但,正是这次石头的命名,令公子的母亲,府上的夫人得知了儿子与丫鬟海音的恋情,夫人又惊又恨,本想立即拆散二人,将海音直接打死或卖往远方,但母亲了解自己的儿子,这样做的后果可能会令事情更加糟糕,可是,出身名门的母亲,决不允许一个下贱胚子做自己的儿媳,于是,精明的夫人想出了一条计策。 
  一个深夜,被夫人买通的年轻家丁潜入公子房间,用夫人给的钥匙盗取了石头,然后怀揣石头,背着事先准备好的包袱偷偷进入了丫鬟海音的房间,之后,随着几声“捉贼!”的叫嚷,府内上下瞬间大乱。 
  当人们闯进海音的房间时,发现了披头散发的海音与背着包裹的家丁,家丁抱怨海音:“都怪你动作太慢,还整理那么多没用的东西做什么,只要那一颗宝石,咱们的下半辈子就吃穿不愁了!”然后,家丁跪倒在夫人面前,将石头主动交出,悔恨不已地说自己被海音引诱,两个人准备偷了石头然后远走高飞。 
  海音一时没有完全弄明白事情的原委,她刚才还在睡梦中被人捂住了嘴巴,她一直在挣扎,直到府内大乱有人开始砸门,那人才突然松开了她,并作出刚才的滑稽举动,海音在夫人身边看到了公子,公子也正在以探询的神情看着她。 
  海音明白了,此时所有的解释都是徒劳,她拿起针线包里的剪刀,戳进了自己的心脏,她对公子说:“我知道你是信我的,但事实面前,我们无法与众人交代,我们……本就无法与众人交代,这石头,你管不管它叫海音,都无妨。你的心,我早便知了。” 
  被买通的家丁吓得瘫软在地,石头也从他的颤抖的手中掉下,滚落到海音的血泊里,家丁想要把那沾血的石头从地上捡起来,但没有胆量和力气,他颤抖的手刚刚伸向石头,突然一股热热的红色液体喷过来,这液体来自另一个人的鲜血,家丁眼见着另一个人倒下,身体压在那块石头上,手伸过来攥住了丫鬟海音尚未冰冷的手…… 
  “孩儿!”“公子!” 
  海音望着同自己浴在血中的公子,他的胸前插着他那把防身匕首,她竭力令自己意识清醒,朦朦胧胧中听着他的声音,远若天边,近似枕旁:“傻妞儿,我自然是信你的。” 
  一对恋人终于得以携手同行了,虽然走的是黄泉路,但也此生无憾。 
  石头却还活在这世上,身上沁进恋人的鲜血,竟是再也洗不掉的了,自此石头变了样子,通体的蓝色几乎被一半的红色代替,那蓝红的交界处则是一抹亦贞亦邪的紫色。 
  *——*——*——*——*
  石头又不知经历了几世几劫,看尽人间悲喜,世事沧桑。 
  最后,石头落入了强盗的手里,强盗一共七个。 
  这七个强盗得到石头的同时,还得到了大量的财宝,他们已近中年,决定平分财宝,对于盗抢这类过命的行当,从此洗手不干。 
  财宝分了七份,单单剩下了这颗红蓝相间的宝石。 
  强盗们倒也义气,有的说该给大哥,大哥是他们的带头人,有的说该给老三,老三为了掩护大伙,丢了一条腿,还有人说该给七弟,七弟家中尚有年迈老母和两个没娘的孩子…… 
  最终,大哥发话了,七个人一条心,分给谁也不合适,平分最公正! 
  于是,他们找来一个珠宝商人,这个人擅长切割宝石。 
  “疯了吗?这么名贵的宝石要切成七块?这块宝石价值连城!”珠宝商人手捧石头,心疼万分,“我愿意倾家荡产,换取这块宝石!” 
  “我们不换,你只管切吧!”大哥说。 
  珠宝商人护着宝石,说自己根本下不去手。 
  “你如果不动手,我们就把你切成七块。”老三说。 
  于是,石头被切割了,或许因为珠宝商当时的心情复杂,那七块并不十分平均,但强盗没有怪罪珠宝商,因为这七块石头的切割角度和色彩分布都非常美,每一块都不亚于它们被分割前的样子。 
  七块石头分别到了七个强盗的手中,他们决定彻底洗手不干,并发誓从此各自天涯,永不见面。 
作者有话要说:  

  ☆、第22话:围炉夜话(7)

  七块石头,七个命运。 
  其中一个强盗用财宝置田置地,安分守己地过日子,非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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