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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唐门-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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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塔兰部沃尔人们都早就知道了内情,说不定以他们的直肠子,还真就当了回余部的替死鬼了,但是他们知道内情的呀,所以包括巴依农在内他们都把崇拜的目光投向了唐绝。
朗格完全愣住了,这个时候他才又想起来原来现场还有一个酷似天神的存在,但是━━那家伙不会真的是天神吧?
忽然不知道是哪个回余部的勇士,手中的石矛‘当啷’落在了地上,就好像是一首曲子的序章,跟着石矛、骨剑等等武器先后被丢落在地上,这让朗格彻底懵了,因为现场有武器的都是回余部勇士,可为什么他们会抛弃武器呢?
朗格把注意力从巴依农的身上挪开,望向了唐绝的方向,这一眼,直接让他的斗志瓦解了。
只见那长戟兽不知道什么时候把两根长戟垂了下来抵在了地面上,很‘卑躬屈膝’的任由唐绝踩着牠的躯体上到了头顶,那种服从的态度,简直堪比最柔顺的奴隶!
“我的神呐!”朗格原本稳健的大手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一不留神,手里的骨剑就脱手落到了地上。
“怪不得回余部的勇士都丢掉了武器呢!”朗格心想,他感觉喉咙很干,想说点什么却张不开嘴。
忽然朗格感觉自己好像变得很高大,他原本就很高大,但是从来没有高大到这种程度的感觉,朗格左右张望了一眼,顿时明白了过来,原来现在整片大地上就只有他是站着的,其他人不管是回余部还是塔兰部的都已经‘七体投地’了,朗格腿一软,‘噗嗵’就跪下了,心眼多的人从来就不会是什么宁死不屈的烈士。
这一刻,朗格的心里已经没有了什么雄心壮志,也不敢想去吞并塔兰部了,塔兰部可是有天神护佑着的啊,这个时候朗格才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怪不得自己带人来的时候感觉这一带的树林很奇怪,就好像是被烈风吹得东倒西歪,原来都是这长戟兽。
那个只有两只手臂的男人,一定就是天神了吧?除了天神,谁还能降服长戟兽?朗格的心中对巴依农充满了羡慕嫉妒恨,如果自己也有着天神的庇护,从此高枕无忧,还费尽心力想去统一什么沃尔人征服整个大陆啊?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的多了,回余部和塔兰部之间的战争状态解除,而朗格和巴依农都在唐绝的主持下召开了首领碰头会议。
塔兰部并不是回余部扩张的第一站,在此之前回余部已经吞并了‘塔塔部’、‘拉菲部’、‘阿里布达部’这三个比塔兰部实力还弱小的小部落,还支配了‘莱卡部’、‘风间部’这两个都有两百多人的部落,并和‘南澳部’、‘千鸟部’这两个和回余部实力相若的中等部落结盟,所以说其实现在的回余部是很强大的。
原本塔兰部该是和塔塔部拉菲部他们一样被朗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占,并成为回余部的一部分。但是现在朗格却是很谦恭的跟巴依农坐在一起讨论,完全没有底气,一切都只因为那个神一样的男人。
朗格悄悄瞥了一眼坐在上首的唐绝。唐绝正在习惯性的转动咬金,但是却摸了个空。
“巴依农,其实事情我想你是能够理解的,我希望沃尔人能够重新回归到一起,组成一个大部落,再次站到大陆的最高处,当然,也是为了能够组织起对抗虫兽的力量,我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朗格小心翼翼的说,他怕引起巴依农的反感,当然更主要的是怕唐绝。
“虫兽中已经进化出了智慧生命,牠们已经可以称之为和我们一样的人!”
听到朗格这么说,巴依农明显很意外:“不会吧?虫兽进化成人?”
“是的!”朗格很笃定的说道:“你们塔兰部和外界联系较少,不知道这消息也是情有可原,但是我真的听说过这件事了,而且阿里布达部就是因为这个才迁到我们这片森林里来的。阿里布达部原本是个比我们回余部还要强大的部落,上千的人口,就是因为遭遇到了虫兽人类的攻击,才不得不千里迢迢的逃到我们这片森林里来,来到的时候就已经只剩下了一百来人,那可是个原本有上千人口的大部落啊!”
“什么!”巴依农惊得张大嘴巴,这些事情他完全没有听说过,但是一个上千人口的大部落死亡百分之九十的人口,这也让人感到无比的震惊。
唐绝挑了挑眉毛,没有开口,但是朗格的话让他很感兴趣。虫兽进化成的人类,所谓的智慧生命,这些应该都和那些到自己的世界去作祟的怪虫有关吧?
“为什么会这样?既然虫兽进化成人,那也就是人,他们为什么还要攻击我们沃尔人?是不是阿里布达部招惹了他们?再说阿里布达部上千的人口最多可以爆出至少三百人以上的军队,为什么连一战的能力都没有?”巴依农很单纯很天真的质问着朗格。
朗格实在是懒得给巴依农做科普扫盲工作,但是有唐绝在,他就不得不耐心回答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唔,伟大的天神,我不是在说您……但是虫兽人类━━我们都称之为‘虫族’,虫族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成为人之后,却仍然对虫兽有着控制的能力,许多虫兽都为他们所控制,就算不被他们控制的高级虫兽,也不会去主动伤害他们,所以阿里布达部在和他们战斗的时候,遭遇了成百上千的虫兽攻击,这才是阿里布达部灭族的根本原因。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攻击我们,那是因为我们和他们有着本质的区别,虫兽天生就有掠夺一切资源的本能,所以牠们把我们赶出了家园,虫族也是一样,他们想要成为整个大陆的主宰,所以他们杀戮所有虫族以外的人类,我们沃尔族,还有阿萌族、库克族等等人类都在他们的杀戮名单上。
“如果我们继续这么分散下去,早晚会被他们一一击破,所以我们沃尔人需要统一,只有我们沃尔人统一起来,再联合阿萌族、库克族等所有大陆上的子民,一起去和虫族战斗,才有可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朗格忽然发现自己是不是有点卖弄了,连忙压低了声调低声下气的跟唐绝和巴依农说道:“对不起,是我的方法是有些不得当,我不该武力进攻塔兰部!”
“你做的没错。”一直没有开口的唐绝忽然冷冷的说道,这让巴依农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朗格更是欣喜的睁大眼睛。
“你不用这种方式的话,塔兰部是不会同意合并的,其他部落也不会同意。”唐绝扬起了剑眉:“沃尔族需要统一,正如你之前所说的,虫族是你们沃尔人和大陆上所有人共同的敌人,你们必须联合起来,共同对抗虫族!”
“天神在上!”朗格不禁欣喜若狂,他完全没想到唐绝竟然会支持自己的做法,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岂不是说自己的吞并计划将得到天神的支持了吗?那么━━哼哼哼!以后还有谁能挡在自己的前面?巴依农瞠目结舌,半晌说不出话来。
唐绝看了一眼巴依农:“你反对?”
“不敢!”巴依农连忙低下头,对于唐绝,他有着特殊的情感,他知道唐绝不是天神,但唐绝仍然是他最尊敬的朋友,如果没有唐绝,今天塔兰部也必然会被回余部吞并,但是没想到唐绝都这样说,他有一种很无力很委屈的感觉。
“去问问阿里布达部的人就知道了,真相是永远掩盖不住的。”唐绝站起身来,轻轻掸了掸衣角灰尘,对巴依农说道:“我相信你会做出属于你自己的选择。”
唐绝站起身也就代表了会议的结束,朗格连忙站起身来,恭恭敬敬的面对着唐绝,心里却不免窃喜。
抵御虫族是一方面,但实际上朗格最想是还是满足他自己的野心,能够以大义的旗号去满足自己的欲望,朗格打心眼里为自己骄傲。
“朗格,把所有你能够联系上的沃尔人部落首领以及其他种族部落首领都发布通知,十天之后就在这里举行部落联合大会,讨论联合起来共同抵御虫族侵略的大计,不来者,后果自负!”唐绝向朗格下了令,而后拂袖而去。
朗格登时就傻了眼,他陡然发现自己的计划被唐绝一句话就给完全破坏了,他打的主意,就是逐渐蚕食,各个击破,在成长为超级大部落之后再召开联合大会,到时候他已经成为最强大的部落了,其他部落不服从也不行,等联合之后,他就会以盟主之位来对其他部落蚕食,争取在讨伐过虫族之后沃尔族就彻底都在他的控制之下。
在统一了沃尔族之后,他将会再召开各种族大会,然后再以强大的优势来压制其他种族组成联盟,担当盟主,以此类推逐步来称霸大陆。
但是现在就召开联合大会的话,比他大的部落比比皆是,回余部到时候根本就无法争夺盟主之位,就算联合起来,回余部的地位就跟塔兰部没什么区别,到最后胜利果实还不知道被谁摘走呢,这不是替人做嫁衣吗?
可朗格又哪里敢去违逆唐绝?就算唐绝真的不是天神,那长戟兽可不是吃素的,一头暴怒的长戟兽足以把百里之内踏为齑粉。
第三百八十八章:输了
谭观月手持青龙偃月刀威风凛凛的站在帝国皇宫大门前,虽然她的身形现在只有一米七八,但是气势却比以往更盛,站在那里仿佛是不败的女战神,绝世强者!
在一个绝世强者的面前,多少卫兵其实都只是一个数字而已,就像一个人有钱到了世界首富的程度,再多的钱也无非就是个数字。
内务官战战兢兢的站在那里,以颤抖着的官腔道:“女皇陛下正在城堡的最顶端俯视着你,放下你的武器,否则你将成为帝国的公敌!”
“城堡的最顶端?”谭观月缓缓的扬起了头,她漂亮又含煞的丹凤眼眯起来盯着那高耸入云的城堡最顶端,单手持着的青龙偃月刀背在身后斜斜的指着地面,这让包括内务官在内的所有人都感觉稍微松了口气。
既然刀尖向下,应该是不打算动用武力了吧?至于‘女皇陛下在城堡的最顶端’这种消息让她知道了应该没什么吧,毕竟这可是高达八十一层的巨大城堡啊,内务官的心里这么想着,不知为何却总有种自己说错话了的感觉。
“轰!”谭观月忽然用力一脚踏下,登时地面上仿佛发生了小型爆炸一般,方圆十米之内的青石地板都碎裂开来,而谭观月的身体已经像是跳蚤一般弹出一道让人瞠目结舌目不暇接的弧线,一下子她那高大威猛的身材就变成了黑色的小点点,远到了目不能及的距离。
=文=“哒!哒!哒!”内务官拼命仰着头,脖子都要拧断了,眼睁睁的看着谭观月那小小的黑影在高大的城堡墙壁上两个起落之后就超越了城堡最顶端,然后……
=人=就没有然后了,内务官的视力算不得差,但那已经超越了他视线的极限,他完全被惊呆了,半晌才终于爆发出一声仿佛被掐住了脖子的尖叫声:“护驾!”
=书=他喊出这一嗓子的时候,谭观月已然和安吉丽娜碰面了,这一对情敌,或许从来都没有想过会以这样的方式,在这样的地点见面,只不过总算是让安吉丽娜稍微觉得舒服一点,她还记得很清楚,两人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天满星瑞星市。
=屋=当时的谭观月已然像现在一样,骄傲得像个天鹅,美艳绝伦,不可一世!而当时的安吉丽娜却像是个丑小鸭,她带着个小拖油瓶,穿着破烂的衣服,挤在人群里就像是个没有台词的路人甲。
那个时候安吉丽娜非常的自卑,她觉得自己完全和谭观月无法相比,甚至萌生出唐绝和谭观月才是天生一对的念头,而那个时候安吉丽娜对唐绝也完全不敢去想什么和感情相关的问题。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安吉丽娜已经是高高在上的女皇,整个帝国的第一人!她也不需要再夹在人群里,可怜兮兮的仰视着谭观月。
她穿着最华丽的皇袍,戴着最高贵的皇冠,举手投足都牵动着亿万人的目光,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尊贵的人,这个时候,安吉丽娜已然没有了自卑,她想要和眼前这个不可一世的女孩比一比,抢一抢!
所以安吉丽娜在看到谭观月的时候除了刚开始时候的稍微惊讶,之后便沉稳下来,甚至连站立的姿势都没有改变。
在被谭观月那如出鞘之剑的目光逼视着的时候,安吉丽娜只是优雅的对着身后摆了摆手,赶走了周围的女侍。
谭观月的眸子一缩,她知道安吉丽娜是谁,作为深爱着唐绝的人,对于唐绝身边的一切,其实她都很清楚。
但是在那之前她从来没把安吉丽娜当成过对手,直到现在,当她发现安吉丽娜原来也是如此明亮照人、仪态万千、雍容华贵的时候,谭观月都不得不承认,安吉丽娜拥有着她独特的绝代芳华,属于女皇的美丽。
以前在谭观月的面前,安吉丽娜确实就像是一只丑小鸭,但是现在的安吉丽娜已经涅磐重生成为了凤凰,当金碧辉煌的凤凰和洁白高贵的天鹅成为对手时,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谭观月的心中只是闪过一瞬这个念头就已然抛之脑后,她只是很平静的问:“唐绝在哪里?”
安吉丽娜脸色微变,旋即恢复如常,她不得不承认刚刚这见面第一次交锋就失败了,她还在为自己能够有资格和谭观月平分秋色而沾沾自喜,谭观月却是根本没有把她放在对手的位置上━━这是藐视还是自信?安吉丽娜不知道,但是她仍然保持着风度的把事情的始末简单扼要的讲述了一遍,因为她认为谭观月有资格知道这些事。
讲完之后安吉丽娜忽然鬼使神差的问出一句:“其实就算你知道了,又能如何?”说完这一句安吉丽娜的心里忽然平衡了许多,在此之前安吉丽娜的心里一直很压抑,她在愧疚,在自责,愧疚自责唐绝在为联邦和帝国的人民以身涉险,自己却不能为唐绝做什么,哪怕像以前那样跟在唐绝的身后。
但是现在安吉丽娜觉得,就算是和唐绝相恋的谭观月不也是如此吗?她又能如何?不也是只能和自己一样在这里苦苦等候?
可接下来谭观月的话却是瞬间打破了安吉丽娜的优雅,让她一下子面如土色,谭观月毫不犹豫的说:“请帮我安排下一次空间跳跃,越快越好,谢谢!”
安吉丽娜心如刀割,眼泪不由自主的滑落下来,她知道自己输了,不管自己现在多么的高贵,多么的美丽,多么的有权势,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里,自己都输了,输的如此彻底。
第三百八十九章:无人可以同行
小小的塔兰部驻地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热闹过,原本只能容纳一百多人居住的驻地现在一股脑涌进来几千人,这让作为主人的塔兰部和回余部联盟不得不夜以继日的砍伐树木搭建茅屋,来满足所需。
除了作为东道主的塔兰部和回余部以外,沃尔人其他的部落如‘南澳部’、‘千鸟部’、‘扎基部’、‘卡罗部’、‘那威部’等等中大型部落,还有‘阿萌族’、‘库克族’、‘巨木族’、‘赛尔族’等等其他种族部落,一时间让唐绝是大开眼界。
唐绝以为沃尔人就已经很惊爆眼球了,但是见识了其他种族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小巫见大巫。
阿萌族,居住在北方,他们无论男女都是浑身生满了尺把长的雪白绒毛,搭配着他们普遍肥胖的体形,这让唐绝第一眼看到他们的时候还以为是来了一群北极熊。
他们同样是有着三米多高,武器是双手持的木棍,与其说是木棍还不如说是整棵拔起的小树,只不过是把树叶树枝撇掉了而已。
库克族则是生长着三只眼,身高倒是和唐绝都差不多,但是他们的皮肤却像是黑夜一样漆黑,这让他们隐藏起来的时候几乎就看不到他们人在哪里,除非一张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
不要被他们的外形所迷惑,其实他们的动作很敏捷,在树林之中个个都是最杰出的猎人,而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弓箭,他们生长在额头正中的第三只眼,据说就是他们的准星,百步穿杨那是库克人的基本生存技能。
巨木族无比高大,平均身高都在六米以上,据说他们是唯一可以正面和虫兽单挑的种族,他们的皮肤就像是坚韧的树皮,粗糙而具有迷惑性的纹路,并且防御性极佳,即便是虫兽的骨刺都别想轻易刺破他们的皮肤,但是缺点就是行动缓慢,行军速度实在是让唐绝叹为观止,相匹配的就是他们的语速,同样能让人憋得满头大汗。
赛尔族则拥有着矫健匀称的身材,看起来每个人都像是只豹子,浑身充满了爆发力,他们的身高大约普遍在一米六左右,但是他们有一种让唐绝都自叹不如的天生技能━━就是变色!
这技能比起变色龙来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天生就擅长潜伏,他们的武器是短小精悍的骨匕,他们的捕猎手段和唐门子弟倒是颇有相似之处,可以说是天生的刺客。
而且他们也是长得最接近唐绝的审美观的土著人类了,严格的说他们在不变色的情况下和唐绝见过的白种人很相像,如果不是他们浑身布满了如同蜥蜴一样的角质鳞片的话。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赛尔族以外其他种族全都是长着两对手臂。赛尔族虽然没有两对手臂,却有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这尾巴就像猫一样能够维持平衡,让他们在高速运动中仍然保持着优雅自如。
这些种族、部落住的或远或近,但是十天的时间他们都是能够及时赶到,巨木族个个都是巨人,尽管他们的速度慢,可是一步迈出去就是三米远近,所以在十天之内还是赶到了。
赛尔族的行军速度是最快的,他们个个都身轻如燕,而库克族竟然也有着他们的坐骑,他们驯服了本土的巨型乌鸦,那是一种叫做‘巨黑鸦’的鸟类,牠们和唐绝认知中的乌鸦几乎一模一样,除了体形巨大而且生长了三只脚、四只翅膀以外。
所以说库克族是空军。是最先赶到的,而最晚赶到的是距离最近的阿萌族,可怜他们一个个都是大胖子,据说赶到这里让他们平均每人瘦了至少十公斤。
唐绝没有露面,但是作为他的象征,长戟兽一直据守在塔兰部的驻地,那小山般的巨大体型,似乎是在提醒着所有人都不要轻举妄动。
事实上,长戟兽起到了极大作用,不管是哪个种族哪个部落,来之前抱着什么样的想法,在亲眼见到长戟兽之后,全都老实了,因为不管他们哪个种族哪个部落。都不能抗衡强大的长戟兽,永远不能!
唐绝这几天都是深居简出的在他的茅屋里,一是修炼,二是给其他种族施加以无形的压力,天神的传说这几天在以燎原之势传遍了每个部落的营寨,几乎每个人都在揣度着这位从未露面的神一样的男人。
巴依农和朗格也都没有来打扰唐绝,有过那次教训之后,巴依农也再没有给唐绝茅屋里送过‘美女’,朗格尝试过一次。但是在长戟兽一个喷嚏将他的茅屋吹飞之后,朗格就立刻懂了,比起巴依农,朗格识相的多。
但是这天晚上,巴依农和朗格两人联袂来到了唐绝的茅屋里。
“伟大的天神,这是我们塔兰部精心特制出的‘狼十三香’,我们自己都舍不得吃的,特地送给您来品尝!”巴依农还是那么的不会说话,好在他的真诚是能够感受到的,只不过他已经不再敢把唐绝只当成朋友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自己就悄悄改了口。
他四只手一起托着打磨好的木盘,木盘上则是排列成一圈梅花状的古怪食物,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大美感了。
“狼十三香?”唐绝倒是头一次听到这种东西,他看了看那木盘里,是五块像是豆腐脑一样的东西,松松软软的,白花花的,却又有点像是凝固了的脑浆。
“是的,这是从刀狼的体内取出的特殊食材,香喷喷的肉,之所以叫狼十三香,是因为这种食材,至少是要杀死十三头刀狼才能得到,并不是每头刀狼的体内都会有的,所以很珍贵。吃了之后会让人充满力气,变得强壮!”
巴依农很朴实的介绍着,听起来确实不易,要得到这一块‘狼十三香’,就要至少杀死十三头狼,五块那就是将近六十头刀狼。
“多谢了。”唐绝对巴依农点头表示谢意。
“伟大的天神,这是我们回余部特地贡献给您的‘刺龙血’,请您一定赏脸品尝!”朗格也是四只手恭恭敬敬的奉上,却比巴依农会说话多了。
唐绝一看那刺龙血。就像是他原本世界的‘血豆腐’或者‘血旺’一样,但是颜色却是墨绿色,透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便问道:“这刺龙血又是什么?”
“伟大的天神,刺龙血是从虫兽刺龙的体内取出的特殊食材,和狼十三香一样,刺龙血也不是随便就能得到的,一百头刺龙里才可能有一头体内生长了刺龙血,十分珍贵!这是我们回余部的心意,希望伟大的天神不要客气。”
朗格低着头把托盘举过了头顶,小眼睛得意的瞟了巴依农一眼,他奉上的刺龙血虽然只有一块,但是珍贵程度却是远超巴依农的狼十三香。
刺龙就是唐绝在找到塔兰部之前遭遇到的那些在地下隐藏的虫兽,远比刀狼强大,其实朗格也是运气,原本以他们回余部的实力,根本就没能力去猎刺龙。但是最近他们找到大片刺龙的残骸,也不知道怎么会这么多刺龙死亡,非常幸运的就从刺龙残骸之中捡到了这块刺龙血。
朗格是把赌注都押在了唐绝的身上,所以这么珍贵的礼物都送上来了,气得巴依农鼻子都歪了,他们塔兰部准备出这五块狼十三香可是费力许久呢,本想讨好下唐绝,却被朗格直接抢了风头。
“好,我收下了。”唐绝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谢字,有些人真是不能平等对待的,事实上他已经逐渐发现,就算他想把别人当朋友,别人也不可能把他当朋友,当一个人站得太高的时候,就注定了他是孤独的,无人可以同行。
巴依农和朗格把狼十三香和刺龙血放到了唐绝的面前,才一起跪坐在那里对唐绝汇报情况。
“伟大的天神,我奉命通知了的种族和部落绝大部分都已经来了,但是唯有一个种族部落没有到。”朗格给唐绝介绍道,颇有点小人进谗言的感觉,这和他彪悍的体形十分不协调。
“飞亚人,他们是一种会飞的种族,他们每个都是骁勇善战,最善于空袭,因此他们狂傲自大,敢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不过他们确实有一定的本钱,最直接的就是他们种族人口众多,整整有一万人口,这可是个大部落的根本了。”
朗格说完巴依农也补充道:“伟大的天神,飞亚人是我们沃尔人的死敌,因为曾经在和虫兽的战斗中他们背叛了我们,所以我们沃尔人才会一败涂地。”
唐绝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并没有给他们直接的答案,而是挥了挥手示意他们没事可以退下了。
朗格狐疑的和巴依农一起退了出去,他其实打的主意就是怂恿唐绝和飞亚人宣战,如果能够战胜飞亚人是最好,这样他就可以逞口舌之利把唐绝玩弄于股掌之上,再强大的唐绝也只能被他当枪使,就算败了,唐绝死了之后他朗格也能够很快把沃尔人整合起来,这就是他自己创造的机会。
但是现在唐绝不给他任何回答,让朗格感觉有点不安,他总觉得自己是机智聪明,现在没能成功套住唐绝,让他觉得是不是自己用的计谋有点太复杂了。
可惜他完全想反了,就他这点智商,搁在唐绝那个时代都嫌太幼稚了,唐绝等他们出去之后,冷笑了一声,什么都没有说,跟自己玩心眼的人,至今还没有活口呢。
看了看木盘里的狼十三香和刺龙血,唐绝颇为好奇的捻起了一块狼十三香,这种小香肉每一块大约只有栗子大小,单从大小上来说就像是五颗剥好了的栗子摆在那里。
狼十三香捏在手里感觉滑滑腻腻的,有点像是湿润了的香皂,想要从手指间滑出去,唐绝把狼十三香凑到鼻端,顿时嗅到了淡淡的肉香,这种肉香并不是那种煮熟了的肉香,而是……无法形容的味道。
唐绝自然是不怕他们会来毒害,唐绝本身就是百毒不侵,什么毒能毒得倒他?试试吧,到这个世界来真是苦了自己的胃了,就没吃过什么像样的食物!唐绝便将那狼十三香塞入了嘴里,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狼十三香一入口即化,浓浓的香汁含了满口,让人神清气爽,仿佛醍醐灌顶。
“好吃!”连唐绝都忍不住赞了一句,这已经超脱了味觉上的享受,而是精神上的满足。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竟然感觉到了自己的修为有所增进,如果用最直观的方法来界定的话,内功有量和质之分。
量取决于修炼的时间长短,质取决于功法的优劣,当然,量其实也会受到功法优劣的影响,但是影响不大可以忽略。
从质上来讲,唐绝的御神功是一等一的功法,修炼出来的内功的质也是最佳,质的差别,就像是木头和铁的差别,差的质就等于木头,好的质就等于铁,甚至更好的可以比喻成精钢等等。
量的计算,其实不能简单以日月年这样的单位来计算,要知道勤奋和懒惰是不一样的,同样是一天,有人只修炼两三个小时就出去玩耍了,有人却是除了吃饭以外都在练功。
比如唐绝,他修炼的御神功就是睡觉、走路全都在练功,虽然睡觉走路时练功比专心练功的效率要差,大概只有百分之七十的量,但是积少成多啊。
如果说平均情况下普通习武之人每天修炼的时间是五个小时的量,那唐绝至少要有十五个小时的量!等于是别人的三倍!
所以唐绝虽然成就武林十大高手的时候只有二十四岁,其实他内功的量一点不比别人少,他四岁开始习武,二十年的苦修,折算下来是等于别人六十年的苦修的!这还是没有计算质的情况下,单以量来算,唐绝已经出类拔萃了。
成功的背后永远有着别人看不到的汗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唐绝出道江湖的璀璨夺目,就是他背地里刻苦到近乎于自虐的修炼结果。
唐绝自身有相当于别人平均情况下的六十年功力的修为,服用了佛门圣宝‘肉身成佛丹’,又凭空增加三十年功力,有此奇遇,现在的唐绝已经等于有了别人九十年的功力,功力淳厚。
第三百九十章:
而现在这个狼十三香,让唐绝竟然感觉到修为的增加,虽然增加的很少,却是实实在在的增加了,至少等于习武之人平均情况下的一年苦修!
唐绝心中不禁颇为惊异,尽管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一年功力算不得什么,但是这狼十三香能够增加他的功力已经很神奇了,因为这不是佛门秘法炼制出的丹药,而是天然生成未经加工的东西啊!
竟然还能有此奇遇,唐绝惊喜的又拿起来那刺龙血,刺龙血是从刺龙的身上得来的,刺龙是比刀狼高等的虫兽,而且平均十三头刀狼能够产出一颗狼十三香,上百头刺龙才能产出一方刺龙血,那么刺龙血的效果是不是还要超过狼十三香呢?
这是一方接近于方形的块状物体,墨绿色,像血豆腐,凝而不散,唐绝轻轻捏了下,弹性十足,其中更是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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