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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炫酷附身技能-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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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方红珍其实无比憎恨田欣,而有很多人都认为她是一个好婆婆。因为她从不像其他婆婆那样总是人前人后地数落儿媳妇不好,相反还总是夸儿媳妇如何如何能干,自己如何如何满意。而她每次去儿子家,帮他们打扫卫生,为他们做饭,也有意渲染得诸人皆知。一时间,人人都知道她是一个全心全意为儿子儿媳无私奉献的老好婆婆。
谁也不知道,这是方红珍在为自己找机会除掉讨厌的儿媳妇在施放烟…雾…弹。有着“老好婆婆”的形象作掩护,她找机会干掉田欣后就不会惹来他人的怀疑。
曾经有一度,方红珍想过放弃自己的杀人计划。因为她发现田欣怀孕了。
那一天,方红珍像往常那样去儿子家探访,也像往常那样为他们搞卫生做清洁。当她蹲在卫生间擦洗污垢处处的马桶时,下了班的田欣忽然冲进来,俯在洗脸台上干呕不止。
高然跟在后面一脸紧张地问:“老婆,你怎么了?早晨开始就想吐,到了下午还想吐,又一直吐不出来,是不是肠胃出问题了,要不我陪你去医院看医生吧。”
方红珍是过来人,自然一眼就看出了田欣干呕的原因所在。一阵狂喜涌上心头,令她满脸的皱纹都笑成了一朵怒放的菊花。
“高然,欣欣她可能是有喜了。”
年轻的夫妇双吃了一惊,田欣难以置信地说:“什么?不可能吧,我们每次都用了避孕套啊!”
“避孕套也不是万无一失的,还是有可能怀孕。看你这种吐法我觉得一定是有喜了,你们要是不相信,就去医院确认一下吧。”
高然和田欣一起去了医院,独自留在家里的方红珍兴奋得不能自已,笑容无法控制地在脸颊上一绽再绽。虽然她很不喜欢这个儿媳妇,满心希望她能人间蒸发。可是田欣现在怀上了未来的孙儿,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一想到十个月后自己就能当奶奶,可以抱上一个满身奶香的婴儿,她对儿媳妇的容忍度就无法不提升一大截。
方红珍自我开解地想:好吧,虽然田欣是不讨人喜欢,不过她年轻,难免不懂事。看在她肚子里的孩子的份上,我就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跟她一般计较了。
方红珍万万没有想到,田欣和高然一起从医院回来后,却给了她一个晴天霹雳似的消息——他们不打算生下这个孩子。
虽然确认是怀了孕,但是田欣决定打掉胎儿。理由之一是她现在还年轻,不想这么快生小孩,免得破坏体形身材,至少要等到三十五岁以后再说;理由之二是她刚刚晋升主管,正是事业上升期。时间精力有限,绝不能在这个关键时刻生一个孩子来拖后腿。所以,她在医院就和医生预约好了下个星期五去做人流手术,在此之前,她要先忙完手上的两单业务。
方红珍难以置信:“什么?你不打算要这个孩子?身材和事业再重要,能比你肚子里的孩子更重要吗?那可是你的亲骨肉啊,你忍心就这么扼杀孩子出生的权利吗?”
田欣不以为然:“更正一下,现在我肚子里的还不是孩子,只是一个受精卵而已,还没有任何权利可言。我不想要就可以不要,谁也不能勉强我。”
知道自己很难说服儿媳妇,方红珍寄希望予儿子能力挽狂澜。她扭过头看着一旁的高然说:“然然,孩子你也有份的,那可是你的骨肉呀!难道你也同意欣欣去做人流吗?
不等高然开口回答,田欣已经抢先说:“高然当然也是同意的,他也觉得我们现在应该以事业为重,先尽情享受二人世界。妈,孩子既然是我和高然的,就不用您来操心了。我们自己能处理好自己的事。”
田欣一番话说完后,高然没有再吭声,一如既往地一切全听老婆的,万事老婆说了算。失望像乌云一样浓浓密布在心头时,方红珍最后挣扎着说了一句话。
“欣欣,你是一个女人,做母亲是你的天职。现在孩子既然已经来了,你就不应该放弃。”
田欣不爱听婆婆这些话,故意跟她唱反调:“谁说女人就一定要做母亲啊?我从来不觉得那是我应该承担的天职。老实说,其实我一直觉得丁克家庭也很不错,不要小孩子,就夫妻俩一起过二人世界多好啊!高然,是吧?”
高然习惯性地附和老婆:“是啊,二人世界也挺好。”
田欣这番话,让方红珍心底一度熄灭的杀机再次卷土重来,而且还格外的来势汹汹。她可以努力让自己容忍一个自私自利只把自己当免费劳力使用的儿媳妇,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容忍一个不愿意生孩子的儿媳妇。人生行至暮年,在垂垂老去的所有老人心里,娇嫩可爱的小孙辈都是晚年生涯中的最大期盼与安慰。
而田欣居然想要剥夺自己的这一权利,这让方红珍再也容不下她了。
就在方红珍再次下定决心一定要送儿媳妇田欣去见死神的那一晚,邻街发生了樊佳宜遇害一案。
案件发生后,警方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宣布这是一宗连环袭击案,遇袭身亡的年轻女孩已经是第四位受害人。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提供相关线索的同时,也提醒年轻女性尽量在深夜避免独自出入,以免遭遇不测。
看了相关新闻报道后,方红珍意识到自己一直以来苦苦寻找的机会终于降临了。既然市里有一个专门针对年轻女性展开袭击的疯子在四处作案,那么她完全可以趁机混水摸鱼。用同样的手法砸死田欣,把所有罪名都归咎于那个连环袭击者。
方红珍深知机会难得,绝对不能错过,所以她立刻抓紧时机开始准备行动。她知道田欣每天下班回到家后休闲活动无非就是两种:要不宅在家里看电视;要不坐在麻将馆打麻将。周末晚上更是她雷打不动的麻将时间,每次都要打到午夜十二点才会收场。
打完麻将后,田欣要独自穿过一条不到五十米的小巷回家。而这条小巷子,就是方红珍动手的最佳地点。
那个周末的晚上,方红珍在十一点五十出了门。这片街区属于老城厢,东一栋西一栋的楼房都有些年头了,清一色的住宅楼。深夜里很多窗户都熄了灯,而不像繁华的闹市区那样彻夜灯火通明。路上行人十分稀少,小巷里更是没有一个人。
握着一块砖头,方红珍耐心地等在巷子的隐蔽位置,守株待兔地等着田欣经过。很快,田欣就哼着歌来了。这晚她打麻将赢了不少钱,心情特别舒畅。心满意足地往家走时,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就是自己人生的最后几分钟。
田欣走过方红珍隐身的墙角时,她把握时机用砖头一下子就把她砸倒在地。心头积蓄已久的仇恨让她发挥出了超乎寻常的力量,一下子就把田欣给砸死了。但是她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点,为了巩固效果,又蹲下去朝着儿媳妇的头部猛砸了几记。
发现田欣连哼都不哼一声,也已经不再动弹后,方红珍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了。她立刻转身撤离,用最快的速度一路小跑着回了家。半路上,她把那块砖头随手扔进了绿化带。
回到家后,方红珍才发现自己的衣服上和手套上都沾着血。刚才她用砖头猛砸田欣的头部时太用力,血液四溅,不可避免地溅上了她的身体。她一向最爱干净,沾了血的衣物——尤其还是讨厌的儿媳妇的血,她决定不要了,统统付之一炬。
方红珍虽然处理了染血的手套和衣服,却百密一疏地没有同时处理掉那双棉鞋。
因为那双真皮棉鞋是儿子高然花了五百多钱买给方红珍的,无论是心意和价格都让她舍不得扔。而且她在检查鞋面时并没有发现血迹,所以就以为鞋子是干净的,完全没有察觉到鞋底沾过血。
虽然头天晚上,高然就已经发现老婆被杀了,但是他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母亲。因为那时是半夜三更,他以为母亲一定已经睡下了,不想拿这个坏消息去惊吓老人家。毕竟老太太独居,要是听到噩耗出个什么意外就糟了。
所以,高然一直到次日上午才亲自跑去告诉母亲妻子遇害的事。方红珍假装深受震惊,然后抱着悲痛欲绝的儿子宽慰了他好久。表面惊骇伤心的神色下,她内心却是无比的快慰:那个可恶的女人总算完蛋了!以后,我要好好帮他物色一个好女人一起过日子。
当从雷霆口中得知,田欣之死居然是因为婆媳之间的问题时,池清清倒抽了一口冷气。
“居然是婆婆把儿媳妇给杀了,这——雷霆,你妈妈应该不会做这种事吧?”
面对池清清半真半假的玩笑话,雷霆啼笑皆非:“放心吧,我妈是绝对不会做这种事的。她连鸡都不敢杀,更别说杀人了。”
“那就好,这话真是令我深感安慰呀!”
雷霆再次强调:“你就放一百个心吧,我妈绝对是你打着双闪都找不着的中国好婆婆。”
“你妈妈平时也会有生气的时候吧,如果她生气了会怎么做?”
“我妈生气时不会像一般女人那样爱骂人或摔东西,而是不说话生闷气。那个时候就是我爸需要处处陪小心的时候了。如果我爸陪小心无效,就会出动我这个终极武器去哄我妈。而只要我一出马,就能百分百搞定摆平——我妈对我的撒娇卖萌毫无抵抗力。”
池清清听得扑嗤一笑:“看来你这个会撒娇卖萌的终极武器效果卓越哇!”
“那当然。对了,你妈妈平时生气时会干什么?交流一下经验心得,以后可以用来与妈妈们和平共处。”
“我妈妈的性格可不像你妈妈那么优雅温和,她不高兴时喜欢摔东西。不过,我妈过日子很实际,从不会乱摔一切有用的东西。她每次发脾气时都是冲进厕所摔肥皂,地上墙上门上,想往哪儿摔就往哪儿摔,反正摔不坏,撒完气后捡起来洗洗照样用。”
雷霆听得哈哈大笑:“必须要说,你妈这种撒气的办法真是实惠又实用啊!值得推广。”
“是啊,我也觉得这样很好。知道吗?我一个高中同学的妈妈发起脾气来就喜欢乱砸东西。碗碟、杯子,书、抽纸盒、花瓶……凡是一切顺手能抓到的东西,统统往地上砸。有一回还把家里的电视机给砸了,事后花了好几千块买新的。”
“这样不懂得控制情绪的人其实很不好。所以,相比之下,咱们的妈妈算是优良品种了。”
“是啊是啊,回头我就给我妈打个电话,好好表扬一下她。”
两个年轻人正凑在一起谈论着彼此的妈妈时,谢芳正好打来电话问儿子晚上有没有空回家吃饭。她在电话那端语气温柔地说:“你又很久没回家吃饭了,天天在单位吃营养不够的,回家来喝点家里煲的汤吧。”
谢芳并不擅厨艺,但是她喜欢对着菜谱研究如何煲一锅靓汤,然后指点保姆动手。而经过她的指点后,保姆煲汤的手艺突飞猛进。每次煲好的汤都能令人赞不绝口。
“好啊,妈,我手头上的一桩CASE已经解决了。今晚不用加班,一定回家吃饭。”
谢芳不忘叮嘱:“你看清清有没空,叫上她一起回家吃饭啊!”
雷霆朝着身旁的池清清眨眼一笑:“知道了,妈,清清现在就和我在一起呢。如果路上不堵车,我们六点半以前应该到家。”
听出谢芳在特别叮嘱雷霆要带上自己一起回家吃饭,池清清心里满是柔柔的感动。因为很多准婆婆并不会这么在意未来儿媳是否也能同行,儿子才是她们餐桌上最不可或缺的角色,其他人或有或无都不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 前几回的竞猜环节,不少筒子抱怨难度系数太高了。好吧,本导演这回来一个难度系数低一点的。明晚最新亮相的一位动物菌,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动物。怎么样?这个是不是容易多了?每人猜三个,看有木有人能猜中啊!感觉这回偶应该要多准备几个红包了。^0^
第84章
出于对未来婆婆的满怀感激; 电话一挂断; 池清清就立刻拉着雷霆去了市中心一家名叫City super的高端超市。
City super搜罗了来自世界各地的顶级商品; 为消费者提供高端的生活用品、精致的佳肴、上等的美酒、美味甜点、高级巧克力、优质咖啡和新鲜的烹饪材料,各类产品应有尽有。
这家超市有谢芳特别偏爱的新鲜生蚝,产地根据季节与地域的不同; 分别采购自澳洲或欧洲。虽然价格不菲,但新鲜美味的程度堪称爆表; 一向是雷家购买生蚝时的不二首选。
池清清在City super精挑细选了两打生蚝准备带过去孝敬未来婆婆。雷霆笑眯眯地在一旁说:“知道我妈爱吃这个,所以你特意跑过来买是吧?”
池清清实话实说:“是啊; 拍拍未来婆婆的马屁,贿赂一下她。让她以后能对我好一点更好一点再好一点。”
雷霆故作不满:“光拍我妈的马屁就行了; 怎么不拍我的马屁呢?难道你不希望我以后也对你好一点吗?”
“当然也想啊!”
“那你就应该也贿赂一下我呀!”
池清清煞有介事地说:“可是雷警官,你是公职人员,贿赂你我怕会被抓起来。”
雷霆一本正经地保证:“放心,只要我不说出去就没人知道,也就没人会来抓你。”
“这样啊; 那好吧。说说看,你想我怎么贿赂你呀?”
“嗯; 我个人比较中意美色贿赂。”
池清清拖着长音说:“哦……懂了。”
“懂了,那行动在哪儿呀?”
“Sorry,没有行动。我就不贿赂你,你能怎么样?”
“我能直接壁咚吗?”
“啊?!”
池清清还没有对雷霆这句话完全反应过来,他已经强势地一把将她推到一排商品货架前,一只手撑住架子; 另一只手握住她的下颔,俯下头吻住了她的唇。
高端超市不像普通超市那么拥挤,只是三三两两的客人悠闲地漫步其中。他们所在的这排货贺并无他人,就只有他们俩。
所以,雷霆久久没有结束这个吻,四瓣唇一直温柔地叠印在一起,如同春风与花朵的缠绵……
这天的晚餐桌上,雷家一家三口总算都凑齐了。加上池清清,算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合家宴。
鹦鹉小东西都注意到了这天的晚餐与平日不同,并感染到了大家的心情愉悦,一直在笼子里上蹿下跳地激动叫着。
“开心!开心!开心!开心!”
鹦鹉小东西最近又掌握了几个词语。有人陪它玩喂它好吃的时候,它会说“开心”;如果一直没人搭理它,它觉得闷了会说“不开心”;还有天黑后它会说“睡觉了”;都是谢芳无比耐心且因势利导的施教结果。
池清清为此更加喜爱这只小萌物了,每回去雷霆家都会乐此不疲地和它玩上好半天。而小东西也记住了这张频频在家出现的新面孔。每次只要一见到她,它就会兴奋地拍打着双翅大声喊。
“你好,欢迎。你好,欢迎。”
在小东西“开心”不止的叫声中,大家一起其乐融融地吃完晚餐。然后,保姆送上一大盘洗净切好的水果,还有四杯茶。
拈起一枚樱桃含入嘴里时,雷刚随口说了一句:“嗯,这樱桃很新鲜,很好吃。”
谢芳微笑着说:“是斯曼送的。今天我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水果店碰巧遇上她,她坚持帮我付了两斤樱桃的钱。”
“斯曼啊!很久没见过你这位得意门生了。”
“是啊,她的钢琴工作室很红火,每天的课时都排满了,忙得不可交。”
“她结婚也好几年了吧?还没要孩子吗?”
“没有,可能是暂时不打算生吧。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想太早生小孩。”
“嗯,年轻人想先把精力都投放在事业上也可以理解了。”
听到母亲提起斯曼这个名字时,雷霆就下意识地抬起头,认真听着父母接下来的相关对话。池清清注意到了他的反应,也很快就想起了他曾经对她“坦白交代”过的一段话。
“我没有前女友。不过,在我十四五岁的时候,我妈妈有位女学生经常来我家练习钢琴指法。她很漂亮也很有气质,成为了我青春期阶段的梦中人。我偷偷暗恋了她好久。”
而此时此刻雷霆自然流露的关注,让池清清不难猜出:看来,这个斯曼一定就是那个他少年时代暗恋过的那位女大学生吧?
从雷家告辞离开后,池清清看着负责送她回家的雷霆似笑非笑地问:“那个斯曼,是不是就是你的青春梦里人啊?”
雷霆知道女人问这种问题时,十有八…九心底正犯着酸,他故作怕怕状地问:“如果我说是,你会不会劈面就抽我一耳光啊?”
池清清笑靥如花地说:“你放心,我不会——因为那样手会疼的,所以我会先找个趁手的工具再来抽你。”
雷霆一脸哀怨的表情:“别这么狠心行不行?人家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一张帅脸,要是抽残了很可惜的。”
“如果不想挨抽,就赶紧老实交代。党和国家的基本政策你应该比我清楚,就不用我教你了吧。”
“明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交代,我全都交代。没错,斯曼的确就是我对你提过的那个女大学生姐姐。不过,你放一百二十个心,我对她已经没有那种感觉了。”
“但是对你来说,她还是一个比较特别的老朋友吧?”
雷霆小心翼翼地反问:“嗯……这个可以有吗?”
池清清扑哧一笑:“好吧,可以有。谁青春年少时会没有过一个让自己心动的异性朋友啊!如果连这点前尘旧事都容不下,也未免太小心眼了。算你运气好,我是一个大心眼的女朋友,不会跟你算这样那样的旧账了。”
雷霆如释重负地一笑:“太好了,看来你这个女朋友我真是找对了。”
最近这段时间,雷霆的刑警工作出现了难得的清闲模式。他们一支队主要负责侦办的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尤其是凶杀案都一起消停了。这样也好,他有了更多的时间来享受爱情的甜蜜。
正是春深时节,西郊一片樱花林开得繁花似锦,吸引了无数游人前来踏青赏花。星期六这天,雷霆特意调休一天,带上池清清一起去欣赏四月樱花。
郊外景色怡人,一册册的青山,一行行的绿水,都是春光写就的美丽篇章。最美是西郊漫山遍野密雪似的繁花,浅白殷红,皆是春风染上的迷人颜色。
漫步在樱花林中,看清风在细叶间的舞蹈,看蝴蝶在花丛中的嬉戏,看红红白白的樱花唯美如梦般地绽放在枝头,小小的红白花朵,像一个个小小的玛瑙或白玉酒盅,浅浅地盛着阳光的金酒,令人醺然欲醉。
池清清无法不感慨:“好美呀!真是太美了!是吧?”
“是啊,好美啊!”
清风拂过,拂落一阵樱花雨。伸出手掌接住了其中一朵后,池清清玩兴大发地把这朵粉红樱花别在鬓旁,看着雷霆问了一句文绉绉的话。
“问郎花好奴颜好?”
这种文绉绉的问题,估计也只有中文系精通诗词的女生才问得出来。看着她花瓣似的肌肤,星月般的眼眸,雷霆由衷地微笑着说:“当然是你更漂亮了——人比花娇。”
池清清情不自禁地嫣然一笑,然后点着雷霆的额头说:“回答正确,加十分。”
在他们的头顶,一簇簇樱花繁生着无数红白花朵,如一匹霞,一段虹。风一吹,乱红无数,拂得他们满头满身都是,宛如披了一袭花衣,更平添了一身花香。
深深花海;阵阵花雨;脉脉花香;这段春光极盛的花事中,两个年轻的身影越靠越近,直至四瓣唇完全的合二为一……
郊外踏青赏花,午餐时分,一对年轻情侣就选择在樱花树下野餐。
池清清为这次野餐准备了寿司、三明治、甜点、蔬菜沙拉、新鲜水果和一瓶葡萄酒。她在樱花树下铺开一块超大的方格棉布,琳琅满目地摆上各色食物,和雷霆一起吃着美食,品着美酒,赏着美景,心底的幸福感简直要爆棚。
野餐进行到尾声的时候,两个年轻人一起头挨着头,肩并着肩地躺在一株花树下。仰望着千百朵安静美丽的樱花在潋滟阳光下绽放,清香如蝶,四处蹁跹。觉得光刻在这一刻,有着镀金铄银似的璨然美好。
美景令人陶醉,美酒惹人沉醉,两杯葡萄美酒带来的微醺感,让池清清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在花荫下小憩了片刻。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混沌中,她忽然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轻盈无比,似乎飞上了半空。
下意识地睁开眼睛一看,池清清发现自己又一次难得地在白天上演了倩女离魂。而这一回她的附身对象,是一只嗡嗡飞舞在花丛中采蜜的小蜜蜂。
不远的花树下,雷霆还和池清清的身体一起并排躺着。原本他们在聊着天,但是池清清朦胧入睡后,他也就不再说话,同样闭上了眼睛,更深刻地去感受阳光的热烈,微风的轻柔与樱花的馨香。
“池蜜蜂”下意识地飞向雷霆,听到有嗡嗡的飞舞声接近自己,他马上警觉地睁开眼睛。发现是一只蜜蜂在靠近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挥手驱赶,以防被它螯上一口。
当发现遭受驱逐的蜜蜂并不即刻离开,反而一直围绕着自己嗡嗡飞舞,雷霆后知后觉地回过神来。他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身旁沉睡的池清清后,朝着小蜜蜂伸出一只手,唇角噙笑地轻声询问。
“小蜜蜂,你是不是被我女朋友附身了?”
“池蜜蜂”在雷霆的掌心中停住,朝着他直点头。情不自禁地再次扭头看了一眼躺在身旁的女朋友本尊后,他回过头来看着掌心里的小蜜蜂,一脸好笑又无奈的说:“看来,咱们今天这个约会的下半场又要不走寻常路了。”
“池蜜蜂”并没有在雷霆的掌心停留太久,因为她的蜜蜂小伙伴们在召唤她快点回去采蜜,不要游手好闲。
虽然是以人类的灵魂出现在这具蜜蜂的小小身躯中,但是蜜蜂之间的交流方式——舞蹈语言,池清清却能够无师自通地明了与懂得。应该是因为记忆细胞储存在大脑里的缘故。
在群体的召唤下,“池蜜蜂”离开雷霆的掌心飞进了花丛中。与无数只勤劳的小蜜蜂一起,开始在花蕊中采集花蜜。
蜜蜂的口器属于咀嚼式口器,下唇与下颚、舌头一起组成一根细长的小管,中间有一条长槽,有助于吸吮的功用。只要将这根小管深入花朵中,就可以源源不绝地吸取蜜汁。
在一朵怒放的樱花花蕊中,“池蜜蜂”吮吸的第一口花蜜,让她的味蕾简直无法不惊艳:天啊!新鲜花蜜的滋味真是超好吃啊!在我的动物生涯中,这可谓是最美味的一次进食过程。
天然纯粹的花蜜,让“池蜜蜂”大快朵颐吃得不亦乐乎。甚至还感觉做一只蜜蜂真是太幸福了!天天可以吃这么好吃的花蜜。比她以前在超市买的那些所谓蜂蜜不知道要美味多少倍。
采足了花蜜后,“池蜜蜂”和蜜蜂小伙伴们一起飞回蜂巢。它们将蜜囊中的花蜜吐出来,由小工蜂用长舌接住,再转存至蜜房,进行进一步的加工酿蜜。
工蜂们正在交接花蜜时,蜂巢入口负责守卫的蜜蜂忽然发出警报声——一种音高随着捕食者大小而增加的停止信号,让其他蜜蜂知道有危险发生。在外的工蜂听到这种信息会潜伏起来,暂时不回巢。而准备离开蜂巢外出采蜜的工蜂们会僵住,待在安全的巢穴中不再出来。
警报信号长时间的发出,显示出危险系数之高。“池蜜蜂”通过与其他蜜蜂的交流,弄明白了那是一只或者数只巨大的黄蜂正在对蜂巢发起攻击。
黄蜂也叫胡蜂,是世界上个头最大的蜂类,也是蜜蜂的天敌。它们最喜欢攻击蜜蜂,因为蜜蜂酿造的蜂蜜和蜜蜂的幼虫都是它们偏爱的美食。而且黄蜂的杀伤力十分恐怖,堪称屠杀专家。一只黄蜂能在一分钟内杀死最少四十只蜜蜂,它那强有力的下颚一口就能把蜜蜂的头咬掉。几十只黄蜂则能在短短两三个小时内屠杀掉几万只蜜蜂,彻底消灭掉一个蜂群。
这个蜂巢此刻就迎来了这样可怕的敌人。十几只黄蜂一起群体作战,试图将蜜蜂杀光,将蜂巢洗劫一空。尽管蜜蜂们在武力值方面完全不是黄蜂们的对手,但它们还是奋起反抗。一起飞到黄蜂周围形成一个球状,试图利用团结起来的身体热量杀死入侵者。
黄蜂们轻松迎战,一只又一只蜜蜂被它们轻松杀死。“池蜜蜂”也不例外,当她和蜜蜂小伙伴们为了保护蜂巢不得不飞出来一致抗敌时,一只体形巨大的黄蜂就一口咬掉了她的头。
“啊……我的头。”
樱花树下,池清清的身体惨叫着苏醒过来。双手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脖子,以确认脑袋这一重要编制还在。
雷霆一直守在女朋友身边,虽然“池蜜蜂”飞远时他有心想要跟随,但是转念一想灵魂出不了什么事,可这具**如果扔在这里不管了,大有可能被人劫财又劫色。所以他认为还是守着本尊更要紧。
此时此刻,听到池清清惨叫着醒来,雷霆不由地被吓了一大跳,赶紧一迭声地问:“什么了?头怎么了?头痛吗?但你怎么摸的是脖子呢?”
池清清回过神来,叹口气说:“我的蜜蜂生涯,刚才以被一只黄蜂咬掉头结束了。好痛啊!”
“啊!这么惨啊!我还以为,你这一次的附身经历一定会是一场甜蜜的回忆呢。没想到结果居然如此血腥暴力。”
池清清也忿忿然不已:“是啊,我一开始也想着这回附身小蜜蜂会是我最美好的一次附身经历。因为天然花蜜真是超好吃、巨美味,还因此觉得做蜜蜂是一件很好的事。谁想到结果却这么悲催,都怪那群大黄蜂。
一边说,池清清一边一骨碌爬起来,拉着雷霆说:“走,我们去找那群大黄蜂算账。还有,我的蜜蜂兄弟姐妹们现在有困难,你这位警察能不能想办法帮帮忙?”
雷霆无法不失笑:“你的意思是,要我这位人民警察,去处理一起自然界的入侵案件吗?”
池清清用力点头:“对,大黄蜂擅闯蜂巢,大开杀戒,你这位警察既然就在现场,就想办法管管吧。”
池清清带着雷霆一路小跑到樱花林附近的一处蜂巢前。
蜂巢建在一个树洞里,位置不是很高,以雷霆一米八七的身高,踮起脚尖就能看到正在蜂巢门口发现的那场大屠杀。十几只黄蜂们正在毫不留情地大开杀戒,蜜蜂们以十挡一也不是他们的对手,牺牲的工蜂已经不计其数。
雷霆进行“现场勘查”时,池清清在一旁拿着手机上网搜索对付黄蜂的办法。有专家表示可以用烟熏,也可以用杀虫剂来驱杀这类昆虫。
野外是找不到杀虫剂的,但是大可以捡一些枯枝干草来扎成火把,点燃后利用火光浓烟熏跑黄蜂。不过这种驱赶过程中,还是需要做足防范工作,否则怎么都要挨上黄蜂几记零星的叮咬。而黄蜂的毒刺相当厉害,一旦被叮上一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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