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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千金传奇-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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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似云来大酒店是临江市最豪华的酒店,周云为了显示她的身份,每年都会在这里举办生日宴,过大寿时,会摆上几十桌,平常的生日也会让东方家到齐,比如今天。

    东方明开着一辆进口奔驰,东方勤夫妇却简单的多,他们只开了一辆简单的桑塔纳,这些年,东方明的生意日益做大,连带着东方勤的生活也好了不少,虽没有大富大贵,却也过的十分富足,再加上儿子东方毅争气,如今在京城大学读书,两夫妻很是满足。

    众人一起来到定好的包间内,包间里,其他人已经到齐了。刚一进门,老二东方胜那不阴不阳的声音便响起:“哟!三弟来啦!就等你们了。”

    这话说的,好像东方勤故意晚来一样,周云这边一家子都住在一起,要来当然一起到了,而东方勤与东方明却住在南湖镇,路自然要远些。不过,他却不敢这么说东方明。东方胜话音刚落,周云的脸色便难看了一分,不过,东方明两兄弟根本就没在意。

    没人理会东方胜,众人相互打招呼。

    除了远在京城读书的东方毅,东方家其他人都到齐了。

    老爷子东方军一看到东方旭便笑开了脸,“小旭,过来爷爷这里!”

    东方旭迈开短腿,来到老爷子身边,东方军一下子将他抱起,坐到自己的腿上,“小旭最近学习怎么样?在学校有没有调皮?”

    东方旭小脑袋一扬,理直气壮道:“当然有了。”

    老爷子脸一唬,“什么?你怎么调皮了?”

    东方旭在老爷子怀里嘿嘿一笑,“爷爷,男孩子,哪有不调皮的,不过我保证,绝不影响成绩,我每次都考满分的。”

    “哈哈哈!好,考满分,记得将来再给爷爷考一个状元回来,那咱们东方家就有三个状元了。”

    “不对,不对,爷爷,不止三个,我姐这么厉害,过两年她中考,一定是状元,将来高考也是状元,还有我,中考和高考,我也要拿状元,这样加上大哥和三哥,咱家就六个状元,东方家是状元之家,专出状元。”

    “哈哈哈!好!好!都是状元!都是状元!”

    东方旭是东方老爷子最小的一个孙子,如今他几个孙子辈都渐渐长大,只有东方旭这个小家伙,又聪明伶俐,乖巧听话,老爷子是真心喜欢。

    东方辉当年是临江市的中考状元,高考也是前三名,后顺利进入青省最好的大学,青省大学,如今刚毕业。他的妹妹东方晴今年二十岁,只比东方颜大了月份,高考时没能考上大学,现在正在自家的厂子里上班,如今这年代,大学并不像后世那么普及,还处在精英教育的阶段,东方晴一个女孩子,有高中毕业的学历,还算不错。

    龙凤胎东方彬与东方颜初中毕业后便辍学了,如今无所事事,跟他们的父母一样。

    东方毅是东方家孙辈目前成绩最好的一个,初中毕业时是临江市的第二名,这样的成绩若是进入临江市一中,不仅学费全免,还有高额的奖学金可拿,不过后来却被东方明拍板决定,将他送到了位于青省省会城市青市的青市一中上学,青市一中是当时青省最好的高中,就连现在名满青省的贵族学院明阳中学影响力也不如它,东方毅和晨曦最是要好,小时候见自家妹妹那般博学,被狠狠的刺激到了,为了不被妹妹比下去,更是咬牙拼命学习,还跳过级,去年,年方十七岁的东方毅最后以青省理科状元的身份进入京城大学读书,当时在临江市狠狠的轰动了一把。

    而晨曦,虽没在学校上学,但每次的考试,成绩都是全市第一,只要保持这个成绩,中考状元根本手到擒来。

    后辈们一个个都这么有出息,东方老爷子当然开心。

    老爷子开心,东方家其他人就不见得都开心了,尤其是东方胜一家,几家中就属他们家最拿不出手,但偏偏,周云宠着。

    东方颜嫉妒又不屑的撇撇嘴,“考得上临江市一中再说吧!真以为考试和吃饭一样容易啊!大姐当时成绩也很好啊!中考的时候也没考到状元,高考时更是连大学都没考上,中考时意外很多,和平时考试可不一样,说不定,就考砸了呢!”

    一旁的东方晴瞪了她一眼,东方颜这话既夸了她又贬了她。

    东方旭看东方颜这么说自己姐姐,很不高兴,他到底还是个孩子,这时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看自家姐姐没有搭理东方颜的意思,他有些不甘心,他很不喜欢东方颜这个姐姐,自己没本事还总是喜欢挑人毛病,回嘴道:“我姐姐才不会考临江市一中呢!她要读全省最好的中学,将来还要读全国,哦不,全世界最好的大学,出国留学,考哈佛。”

    晨曦看着东方旭那宣示一般的小脸,莞尔一笑,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你就吹吧!还出国留学?哼!”东方颜不屑的哼了一声,出国留学她听懂了,那哈佛是什么东西?

    东方晴顿了一下,没说话。

    小辈们斗斗嘴,东方明是不会管的,反正他的儿女,从未吃过亏,他淡定的吃着饭。

    不过,东方兰可就没有东方明那觉悟了,她毫不留情的讽刺东方旭一个六岁的孩子,“哟!还出国留学,你以为国外的大学是你家开的啊?想去就去?你知道在国外一年要多少花费吗?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东方旭抿了抿唇,他听姐姐说过,国外的东西很贵,在那生活要花很多钱,但具体要花多少他也不知道,他们家又不缺钱,供姐姐上学难道还供不起?再说了,他就是看不惯这些人欺负他姐姐。

    “我们家不缺钱,只要姐姐想去,我们就供得起。”说着,东方旭摇了摇晨曦的手臂,“姐,你说对不对?你不是说国外的环境比我们这里好吗?那就去那里读书嘛!”

    东方旭到底还小,他不懂选择大学的意义与用途,他只知道,要给自家姐姐最好的。

    晨曦笑了笑,往东方旭面前的碗里夹了些菜,“不是哪里好,我们就要去哪儿,选择大学要选择对自己最有用的一所,我不会出国读书,那些大学读了对我也没什么用,我最多会去香港。”


第二十三章 让养家成为顺便

    她前世今生所学已经足够用了,去哪儿上大学都没什么影响,没必要专门为了读书去国外,去那儿发展事业还差不多,再说了,今生,表哥的事,她一定会阻止,到时候如果需要,她倒是可以去香港读书,不过还是要看事情到时候会发展成什么模样,以她目前的计划,她本人是不需要在香港待那么长时间的。

    东方旭听的不是很明白,不过姐姐的话,他向来都听的,“哦”了一声,就低下头吃饭去了。

    晨曦本是随意的一句话,却引来了东方兰极度的不满,她最看不惯东方明一家子,在她结婚后,就更厌恶了。东方旭和晨曦看不上临江市一中,还大言不惭的说要去这儿读去那儿读,她的火气立刻就上来了,她当年就是在临江市一中读的高中。

    “国外的大学读了没用?还最多会去香港?你真当那些大学都是大白菜,想选哪个就选哪个?先不说一年几十万的学费,就说生活费吧,国外那么高的消费,各种名牌,豪车,到时候看到国外那些富家子弟的生活花销,你能不学?你爸在临江市算是个有钱人,在省内根本排不上号,在国内那是连影子都没有,还想跟国外的富豪比?刚上初中就想着去青市上学,还最多会去香港,说的好像去香港是委屈了你似的,我说四哥,你这孩子是怎么教的?小小年纪就知道攀比,眼高手低,不知天高地厚,你宠孩子是不是宠过头了,我看啊!还是把晨曦送到学校去,这么大的孩子不上学像个什么样子?”

    东方兰顿了顿又接着道:“以前上小学没什么,那课程简单,上了初中可就不一样了,初中科目太多,基础要是打不好,将来考不上好的高中,考不上好高中想上大学,那可能性太小,不上大学上哪儿找工作,怎么养活自己,现在的女孩子要自立,没有生活来源连夫家都看不起,四哥,你总不能养她一辈子吧?”

    晨曦眨眨眼,有些好奇的看了东方兰一眼,她这个小姑八年前一巴掌差点儿要了她的命,当时东方明是怎么和东方家解决的她不知道,但当时好像并没有发生什么事,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但东方明的性格晨曦太清楚了,她当时受了那么大的委屈,他这个护短的老爸绝不会善罢甘休。东方兰以前对他们家只是简单的瞧不起,但自从她结婚以后好像就恨上了他们一家,东方兰自视甚高,以前讽刺他们时表情中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轻嘲,可现在却是带着一股子愤恨,她爸到底对东方兰做了什么?

    东方兰话音刚落,一旁她的丈夫高峰便出口呵斥道:“行了行了,你瞎说八道什么?小孩子心高些那叫志向远大,晨曦成绩这么好,将来还怕考不上大学?”

    “你……”

    东方兰气的满面通红,偏偏无可奈何,只在心里对东方明更恨了。

    周云也是气的磨牙,但却什么都没说,只恨恨的瞪着东方明。

    老爷子东方军和坐在他身边的东方辉垂眸,没说话。

    高峰举着酒杯对着东方明,笑容里似乎还带着一丝讨好,道“四哥,你别听她的,小孩子小时候应该多表扬,哪有她这么打击孩子的,来,我敬你一杯,算是赔罪。”

    东方明的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的嘲讽,极轻,他举杯和高峰干了一杯。

    晨曦更好奇了,这些年她跟着师父习武学医,又忙着学习各种知识和制定计划,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山上度过的,东方家的这些人与她的交集很少,有些事情她还真不知道。这小姑夫还真是个奇葩,按理说他是东方兰的丈夫,应该是周云那一头的人才对,但偏偏在东方兰针对他们一家的时候从未帮过东方兰,反而会毫不留情的在人面场上给东方兰难堪,他对她的爸爸倒是一副小心翼翼的讨好,啧啧啧!还真是耐人寻味呀……

    东方明的表情至始至终都没变过,似乎东方兰的话根本就未入他的耳,直到喝完了这杯酒,他才自信一笑,“小妹说的那些根本就不是问题,我虽然不是什么大富豪,供两个孩子读书还是供得起的,只要他们能考上,花那点钱算什么,作为一个父亲,我有责任给他们最好的成长环境,至于工作,那就更不用操心了,我东方明的女儿,将来如果沦落到为了生活而去工作,那她就不是我这么多年精心培养的女儿了。”

    一桌子的人都是一愣,东方明已经转过头对着自己的一双子女道:“你们两个,记住爸爸今天说的话,爸爸现在精心培养你们,让你们学那么多东西,是为了让你们掌握多重的生存能力和手段,爸爸希望,将来你们选择的工作,是因为喜欢而不是为了生活,你们要有能力选择你们最喜欢的事情去做,让养家成为顺便,懂吗?”

    晨曦静静的看着东方明,这就是她的爸爸,“爸,你放心,我一定能做到。”

    东方旭似懂非懂,只点头答:“记住了。”

    这样的人生,应该是所有人心中最理想的人生吧!

    这个世界上忙忙碌碌的人们,每天为了身份、地位、金钱绞尽脑汁,为了一份合约,一个订单可以和同事翻脸、结仇。孩子要你陪他玩,你说你忙,让他自己玩;朋友找你去旅游,你说你忙,要加班;同事找你喝咖啡,你说你忙,还要开个会……

    无休止的忙忙碌碌,有多少人会说因为喜欢,恐怕大多数的人还是因为生活而不得不忙吧!不上班加班,工资从哪儿来?绩效从哪儿来?奖金从哪儿来?没有这些,如何生存?

    用百分之六十的时间去做自己不喜欢但不得不做的事情,换来的报酬用来作为百分之十的时间内的生活花销,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的时间用来睡觉,这就是现实人们的悲哀!

    “说的好!”说话的人是东方辉,东方家长孙,老爷子精心培养的接班人,如今,周云坐在老爷子的左手边,而东方辉坐在老爷子的右手边,比他的爸爸东方浩还靠前,足以证明他在东方家的地位,现在的他,已经开始接手东方家的厂子,是位年轻的总经理。

    作为年轻人,谁没有自己的野心和目标,除了晨曦,在场的人,东方辉对东方明的话体会最深,他举起酒杯,“小叔说的太好了,来,晨曦,大哥敬你一杯,祝愿我们都能让养家成为顺便。”

    晨曦也笑着举杯,两人干了。

    话题就这么被东方辉茬了过去,桌上的气氛好了点,有东方辉在,众人不咸不淡的吃完了这顿饭。

    吃完饭,众人便离开了酒店。

    路过酒店大厅的时候,晨曦看到有两个人在争执,一个略显富态的中年男人,一个大约二十五、六的年轻男子,似乎是那年轻男子被开除了,那中年男人正赶他走,这种事很常见,东方家的人也没在意,而且,那两人争执的也不是很激烈。可晨曦却觉得,那个年轻些的男子有些眼熟……

    祝愿所有看到此文的妹子和汉纸,都能有一份自己喜欢的事业和工作,让养家成为顺便!


第二十四章 收服郑奇(二更求收!)

    那中年男人似乎有些无奈,“我说小郑啊!我也没办法,顶你的人是咱们副总的小舅子,我知道你学历高,但这种事情我也没办法不是,副总一句话,我就得照做,这是你这个月的工资,拿着吧!”

    那青年男子笑的有些讽刺,“副总的小舅子,呵!怪不得。”想他一个斯坦福大学的高材生,如今沦落到给一个小饭店当大堂经理,竟然还要被嫌弃的地步。男子摇头笑笑,无论是哪个国家,都离不开人脉。

    郑?

    晨曦一惊:

    嘶!

    是他!

    此人名叫郑奇,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研究生,是京城郑家的私生子。

    说起来,也不算是私生子,他是他父亲和母亲在恋爱期间一次醉酒后生下的孩子,后来,郑家不同意他的母亲进门,他的父亲和另一个大家族的小姐连了姻。郑奇的母亲出生普通,家中老人已经去世,算是孤身一人,和郑奇的父亲是大学同学,当时郑奇还未出生,郑家要求他的母亲将孩子打掉,他母亲舍不得,但郑家不想留下这个孩子,以免联姻的女方家里知道了不高兴,最后,郑母没有办法,怕郑家会对她的孩子动手,便带着自己仅有的一些积蓄逃到了国外。

    郑母大着肚子,又人生地不熟,在国外过的很是艰苦,还好郑母到底还有些文化,母子两在国外也总算生存下来。郑奇之所以姓郑,不是跟随父姓,是因为他的母亲也姓郑。

    晨曦知道这些,还是因为上辈子郑奇与京城郑家大闹了一番,后来的郑家外强中干,只有一个空盒子,而当时的郑奇却是国内有名的大富豪,郑家想认回郑奇,但郑奇不愿意,最后,郑家反而被郑奇搞的更加衰落。

    郑奇,争气!

    晨曦前世曾掌控景家,和郑奇合作过,这个人可是一个商业奇才,在管理方面很有一套,晨曦前世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国内最大连锁超市的董事长,产业涉及连锁超市,餐饮、酒店、体育器材等等,不过起步较晚,大概是因为年轻时没有资本的原因。

    郑奇一个人走在喧闹的大街上,他是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受过最精英的教育,本以为以他的学历,他可以在美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将来还可以回国大干一场。可惜,美国那地方,华人太受歧视,母亲又生了病,他们承担不起美国那高昂的医药费,他便只能带母亲回国。结果,国内的消费低些不假,可工作更加难找,现在,家里只有他身上这一百块钱的工资了,母亲的病并不是什么要命的病,只要有些钱,是能治好的,母亲为了养大他受尽了苦,他要是连这点医药费都拿不出来,怎么对得起她?

    怎么办?怎么办?

    “你需要一份工作吗?”

    一道清越的女音传入耳际,就像是山涧流淌的清泉,清越好听,让人不自觉的感到清凉舒适。

    郑奇转过身,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站在自己面前,精致的浅紫色外套,漂亮至极的脸庞,一双明亮的大眼,她就这么站在那里,像是春日的晨曦,温暖中带着清凉,看到她,世间的浮华与喧嚣似乎都停止了,剩下的是一片生机勃勃。

    “你需要一份工作对不对?我这里就有一份工作,你要不要来应聘?”晨曦再次问道。

    “你……”郑奇皱眉,这个女孩子虽然气度天成,比一般的孩子要沉稳的多,但一个孩子能给他什么工作?看她这身打扮,家世应该很好,难道是她爸爸?

    “你爸爸需要招聘?”郑奇试探的问道。

    晨曦笑笑,她一个孩子,确实不太容易让人相信,她没再说什么,而是将郑奇带到附近的一家茶楼,要了一个包间。

    碧螺春茶香气扑鼻,淡青色的茶水像是青山之间的一片碧湖,雾气缭绕,让郑奇越发看不透眼前的少女。

    晨曦看了郑奇一眼,自我介绍道:“我叫东方晨曦,南湖镇的东方明是我爸爸,临江市东方家的老爷子东方军是我爷爷。不过,我找你,不是因为我爸爸或者是东方家要聘用你,而是我个人。”

    东方家在临江市还是有些势力的,郑奇确实听过,不过,这个孩子要聘用他,这话怎么听怎么奇怪。

    “你确定是你要聘用我,不是你爸爸或是你家里人?”郑奇问道。

    “我很确定的告诉你,是我东方晨曦要聘用你,我在客似云来酒店看过了你的简历,你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研究生,精通英、日、法、德四国外语,客似云来酒店虽然是临江市最好的酒店,但放到大城市,那根本排不上号,你这样高的学历,在那种地方做大堂经理,太屈才了。”

    晨曦意味深长的看了郑奇一眼,“我有多到你想不到的零花钱,所以想创业,但我人太小,不能直接管理,需要找个人帮我,不要觉得我人小创业是无稽之谈,自古英雄出少年,商场如战场,只论成败不论年龄。”

    “……”

    郑奇不知道说什么好,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跟他说创业,还商场如战场,是他老了吗?现在的祖国花朵都成长到这个地步了?

    “你今年多大?”郑奇问。

    “十三岁。”

    “……”

    郑奇现在对晨曦倒是有些好奇,“你想让我做什么?”他笑着问道。

    晨曦瞥了他一眼,知道这家伙没认真,她也不生气,“做我的职业经理人,不要觉得我人小就做不成事情,我懂的东西并不比你少,有的时候,人的能力和眼光并不和年龄成正比,经营管理,商场上的各种手段,投机股票,我样样都懂,运作起来你未必比得过我,只不过,现在我不方便自己做这些事而已,更何况,你似乎听漏了一点,我有很多钱,只要你跟我签合约,那些钱是交给你打理的,我现在有没有能力不要紧,你有能力就行了。”

    晨曦这么说也是无奈之举,她的年龄太小,刚开始确实不容易取信于人,当初收服袁业的时候更小,她可是花了好大一番功夫。

    唉!谁让这家伙有才呢?要是很容易被收服,那就不是郑奇了,费点儿口舌就费点儿口舌吧!前世晨曦和郑奇接触过,这家伙品性还不错,商场上虽难免会使些手段,但那各凭本事,晨曦一点儿也不担心郑奇会背叛她,凭着商业上的能力,晨曦就不怕他,现在,她是奇门江湖的人,郑奇将来要是敢背叛她,不严重还好,要是情节严重,她有无数种方法收拾他。

    郑奇一愣,心中似有什么地方被打开了。

    二更来啦!二更来啦!各位亲爱的读者,千万不要客气,一定要把我的收藏养的肥肥的,哈哈哈!我最喜欢白白胖胖肥肥的!


第二十五章 古墓鬼修 一 (首推求收!)

    “你想让我做什么?”考虑了一会儿,郑奇决定试一试。

    晨曦看他露出了认真的表情,微微一笑,“你在国外生活过,听说过超市吧?”

    郑奇一愣,“超市?Supermarket?”

    “没错,我要在华夏开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将来和美国的沃尔玛并驾齐驱,华夏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多,市场大,这种情况下零售业的生存空间会很大,你的工作,就是这家超市的执行总裁,负责超市日常事务的处理,我只负责大的方向,听着,你没有多少时间,华夏的市场越来越开放,我相信要不了几年,沃尔玛,欧洲的Carrefour,还有其它的一些超市集团都会看上华夏这块肥肉,如果你不能在他们到来之前在国内站稳脚跟,甚至一家独大,等他们都来了,想超过沃尔玛可就难了,美洲有沃尔玛,欧洲有Carrefour,亚洲,就由我们来占领,怎么样?敢不敢干?”

    郑奇从未想过,在华夏如今的年代,会有人跟他说出这样的话,而且还是个少女。现在是1993年,以华夏如今的发展情况,很多人都还在争做万元户吧?而这个少女,东方晨曦,却嚷嚷着要开超市和美国最大的零售业集团并驾齐驱,是真的英雄出少年,还是年轻气盛,不知天高地厚?

    不管是什么?郑奇只知道,他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被狠狠的撞了一下,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无关这想法现不现实,不管这目标能不能实现,单单因为这个少女的这份朝气,这份野心,他就被深深的震撼,深深的折服,激起了浑身所有的热情。

    “好,我做,你有多少资金?”

    晨曦眉一挑,甩出几个字,“五百万人民币,这只是第一家超市的投资。”

    “……”

    郑奇总算明白晨曦说的那句话:我有多到你想不到的零花钱。

    他确实没想到。

    五百万,还只是第一家超市的投入。

    听这丫头的意思,她不止这么多钱?

    东方家什么时候这么富了?

    郑奇皱着眉头,这丫头哪儿来这么多钱?

    晨曦看他那模样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小眉头轻轻皱了下,心中暗暗叹道:唉!人太小,起步的时候就是麻烦!

    “钱的事你不用想太多,我花这些钱我爸是知道的。”

    郑奇的眉头果然平了不少。

    晨曦撇撇嘴,掏出两千块钱给他,“我知道你母亲病了,这钱会从你工资里扣,先拿去安顿你母亲,想好了就打这个电话找我。”晨曦将袁业的电话号码递给郑奇,“这是我一个朋友的号码,我不想太高调,这件事情不要让其他人知道,你要是不愿意,今天的事就当没发生,还有,关于你的酬劳,到时候我们见面谈,你放心,只要你有能力,钱不是问题。”

    “……”

    晨曦显然是个行动派,这一句话不长,却说清楚了很多事,郑奇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方的少女,钱不是问题,他知道有钱就可以任性,但也不带这么任性的吧?

    遇到郑奇,晨曦还是很高兴的,她相信,只要郑奇够聪明,他一定会答应的,现在让他向袁业那样信服自己那是不可能的,不过,晨曦不担心,来日方长。

    东方明他们早就回去了,晨曦一个人回南湖镇,她决定徒步回去,走小路,顺便练练自己的速度。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对于武者,速度至关重要。如果你的速度没有别人快,那么不管多么厉害的招式,打不到别人,一切都是白搭。再说了,速度快,打不过,跑起来也比较方便嘛!

    晨曦一路狂奔,却在半路上感觉到了空气中的一丝异样的波动,这丝波动很细微,晨曦停下了静静感觉了一会儿,顺着波动来源的方向看去,远处有座山,那山在傍晚的天空下显的有些暗沉,透着丝丝阴森之气。晨曦皱了皱眉,那是临江市古墓群的方向。

    临江市历史悠久,是座古老的城市,出土过几座大型的墓葬群,不过都不是什么有名人的墓地,只是些比较普通的富贵人家集中下葬的地方,而且早就被盗墓贼光顾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没出土什么文物,就这么荒废在那儿,并没有受到保护。那阴森之气震动的方向就有一座墓葬群,还是最大的一座。

    晨曦决定去看看,那地方很远,晨曦一路狂奔,也花了近半个小时。一路上各种荒地,矮小的植被,甚至荆棘丛生的树林,晨曦健步如飞,进过八年的调养和锻炼,她的身体已经比常人好太多,如此大的体力活动,是上辈子的晨曦怎么也不敢想象的。

    八年来她每天都会泡药浴调理身子强化骨骼,虽然小时候伤了根本,但如今那些隐患都已经隐藏到了筋骨最深处,只要她没受到大伤牵引,她的身体素质普通人完全不能匹敌。其实在八年前,陈景年以为晨曦的伤有个两三年就能康复,可是随着晨曦渐渐长大,修为渐渐高深他才发现,晨曦的身体好像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变化,那些原本的隐患只要用药材温养即可,但是越到后来,那些药材对晨曦的身体似乎都渐渐失去了效力,想要把那些病症从晨曦的身体里彻底清除,需要的药材那是越来越高端,好在晨曦的身体还是在慢慢的恢复,而且整体素质也变的越来越好,陈景年便也放了心。

    来到古墓群的外围,这里的天空更加暗沉,外界的时间明明才是傍晚,这里却感觉已经要天黑了,晨曦小心翼翼的从入口进入,古墓修的很像地下宫殿,但没有达官显贵之家的富贵华丽,这里修建的只富不贵,应该只是个富商之家的家族墓葬,可惜被盗墓贼洗劫一空,如今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壳子。前世在临江市富裕了之后,还修缮包装宣传了一下这里,引来了一些游客,晨曦就曾来玩过,只不过那时的古墓作为景点,灯火明亮,可不像现在眼前这阴森森的模样。

    晨曦早已从空间中拿出一件黑袍套上,冰峰也拿在手中,越往里走邪气波动越明显,千万不要把这里想像成小龙女居住的古墓,这里是荒废了不知多少年的地下宫殿,只要深入一点儿就伸手不见五指,若不是晨曦有修为可以用灵气加持眼睛,普通人进来根本看不见任何东西。

    地面上有些地方有积水,不时有几只老鼠爬过,那悉悉索索的声音在黑暗静谧的地宫里听着便让人头皮发麻。

    一阵阴森森的声音传来,“嘎嘎嘎嘎……,可恶的人类,乖乖受死吧!哈哈哈哈……”光是听到这声音,晨曦就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收敛好自己所有的气息,晨曦通过前方的拐弯处向里看去……

    昨天的收藏很给力,今天各位亲爱的妹子要继续给力哟!一更奉上,这一章里隐藏了一条很重要的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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