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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妻的秘密-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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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开的时候,阴无生给了我两颗他私藏多年的丹药,一颗名九死还生丹,顾名思义,是关键时候用来保命的。一颗叫爆元丹,这是关键时候激发身体潜能,瞬间爆发出上限的丹药。但是有很严重的副作用,服用后,很可能是同归于尽的效果。
  除了丹药,还有一张符,是黄阶下品的正符,名为鬼打服,服用后我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请一个实力至少在宗师级别的鬼王上身,但是能请来的是十八层地狱的恶鬼,还是周边的野鬼,就是看运气了。
  得到这些东西,我开始觉的有些诡异,为什么呢?魔门的人在我身上投入也太大了,先是世上难得的魔丹,现在又是这些在玄市有有价无市的宝贝,这手笔也太大了。
  我只能说冷血衣和魔门宗主太看得起我了,事实上,我有多少斤两,心里很有数,指望一个实力尚没达到黑色宗师的人,去实现他们的一统的蓝图,着实荒谬。
  回到了住宅,我打开了阴无生留给我的线索,我刺杀的第二个人是个女人,没有名字,只有代号叫幽灵。
  万龙云是楚天高的谋臣军师,此人精通计谋,老谋深算,但是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好色。
  他一生御女无数,唯独栽在了幽灵的手里,两人之间有何具体的恩怨,上面不详,但幽灵是万龙云恨之入骨的大仇人,曾在猎人市场放下狠话,愿以三万金悬赏幽灵的头颅。
  这里的三万金,可不是美金,而是一种能在地府流通的冥金,地府在玄界也有一些办事机构,虽然跟人打交道极少,但也是需要物质来往的,而冥金则是一种能在阴阳两界共通的货币,市面上很难得,据说冥金价格远在黄金的十倍以上。
  玄界为数不多的冥金,全都掌控在世家大族的手上,他们利用这些冥金,在地府行贿,又或者是打点关系,这也是为什么当初黄公子拜的是地府的牛头。
  说白了,他们是底子不够硬,要是柳世昭,或许那天就真把牛头给请上来了,哪里还有我今日。
  但一年多来没有人能够抓到幽灵,因为她太狡猾了,而且身手极好,其中不少上榜高手出马,都没能找到她的行踪。
  看到资料的时候,我不得不佩服魔门能量之大,他们已经弄到了这个女人的地址,只待我出手了。
  也就是说,如果魔门的人想要贪图这点冥金,是完全能够办到的,这消息属于高度机密,知道的人应该是冷血衣、宗主。
  不管那么多了,眼下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南广市,华夏南方最繁华的城市,与京城、海市并称为三大豪城,同时也是国际大都市。
  在这座城市,掌控地下秩序的便是楚门了。


第三百一十一八章 难缠的胡小花
  楚门光是内门弟子就有上万,势力横跨南方六省,外围弟子更是不计其数,名下的产业,以及对南方的影响力,是绝对性的。
  换句话说,楚门门主就是南方的一把手,比京城某些大人物在南方说话还管事。
  楚门门主,是老一辈中为数不多依然在执掌牛耳的扛把子,如黄泉公皇甫松、昆仑老掌门云中子等建国时期的老人,大多死于门派内斗,又或者选择了退隐。
  还有一个原因,据说是楚老的儿子,南方第一高手楚人杰醉心于玄修,不愿接管楚门,而孙子辈楚天齐、楚天高又互相内斗,老爷子不敢撒手,只能这么硬撑着。
  不过有这么南天一柱镇守楚门,倒也不敢有人心生觊觎之心。魔门这时候派我南下,我琢磨着多半是嗅到了楚门快要分裂的气味,他们想要予以致命一击。
  这让我隐约有些担忧,毕竟楚门的人都是我为数不多的亲人,分裂在即,还有一种可能,老爷子快不行了。
  这时候最忌心乱,魔门既然安排好了,我也没有别的选择,唯有趁乱夺取楚门大权。
  一切就从这个叫幽灵的女人开始吧。
  到了南广市,我依然选择住在南广市老城区的老宅,老城区的青砖老宅,依然保留着旧时的特色,由于时代的发展,这座饱经沧桑的城市,已经快要被钢筋水泥所取代,所以这一带的大部分年轻人都搬出去了,只有为数不多的老人留守,倒也清净。
  晚上,我去楚门总坛摸了下底,楚门的总坛是在一个自建的城中村里,戒备森严,门口有穿着象征南方火的朱雀服守卫。
  或许是因为内乱在即,四周弥漫着火药味,时不时可以看到穿着黑色、白色两种颜色外套的弟子进出。
  每个弟子的胸前的朱雀标志,都是用一种特殊的材料制作的,栩栩如生,在进入总坛时,门口的机器会自动识别,经过重重检验,确定内门弟子的身份。外门弟子是没资格进入总坛的,这让我心底原本的一点侥幸也荡然无存。
  我原本打算弄一套楚门内门弟子的衣服混进去,现在看来是不成了,电脑是不会讲人情的,我不知道它的具体判别程序,稍有差池,就会暴露。
  唯一的方法还是去擒拿幽灵,获取万龙云的信任。
  没敢在总坛附近逗留太久,这里的眼线太多,待得时间太长,会引起四周密探的注意,要被盯上,对我行动不太方便。
  回到住宅,屋内的灯亮着,一阵饭菜的香味传了出来。
  我推开门一看,胡小花正用手撑在桌子边打瞌睡,迷迷瞪瞪的样子很是可爱。
  我暗叫头疼,这丫头还真是阴魂不散,凤山老早就给我断过,情丝难断,桃运半劫。女人缘太好,对我并没有什么好处。我与胡小花彼此熟络,何尝不知道她的心意。
  这丫头神通广大,脑子里有用不完的主意,背后又有狐族这个大靠山,有她助我原本是事半功倍,但我深知实在对她无男女之意,心中反而想刻意疏远她。
  经历了梨花的事,我深知桃花劫的可怕,女人是一种很感性的动物,一旦与她们决裂,后果是很严重的。
  “你怎么来了?”我坐了下来,冷冷问道。
  胡小花从精致的小荷包里摸出一枚精致的玉符递给我,“瞧你那样,我有那么招人讨厌吗?还不是你家那头死肥猪,非得托我给你送符来。”
  “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乖了?”我笑问。
  “人家可是玄悲大师的关门弟子,未来玄界的领袖,我能不听使唤吧。先吃饭吧,我想你肯定能用得着我,至少也能暖暖床不是?”她撇了撇嘴,旋即又刻意俯身在我跟前,胸前若隐若现的风光显露无疑。
  我摇头笑了笑,低头吃饭,她见我把她当空气,气的直咬牙跺脚,在一旁画圈圈诅咒我。
  “你们狐狸真有趣,以前你化作俞紫柔的时候,风情万种,是一个极品尤物,如今扮小学生也是有模有样,到底哪个是真实的你?”吃完饭,我一抹嘴,靠在椅子上问她。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现在,以前是为了生存,现在我都不吸那些男人、男鬼的气了,恶心。”
  “吃饱了,走,陪我出去消消食。”我转身往门外走去。
  我现在刚到南广,两眼一抹黑,尤其是对楚家的情报很是不了解,胡小花或许能知道一些。
  她挽着我的胳膊,在阴暗的小巷子里欢快的哼着小曲。
  “他去大悲寺了?”我问。
  胡小花道:“是啊,你可别小看那肥猪,三年内,玄界一定是他的。你也争不过他,他的潜力比你大,而且资源比你丰富。”
  我没有否认,天下玄功出少林,大悲寺作为佛法首寺,佛法、符咒,降妖除魔之法有历代菩萨、尊者遗留的古佛法,而武修则有达摩祖师留下的七十二绝学,更有易筋经这样的逆天神功。
  这里的易筋经跟武侠小说里的是有区别的,小说里的什么增加内功那只是皮毛,大悲寺传承的正法,能转移人体的奇经八脉与穴位,练到极致,能塑造八级金身,不惧风火雷电。
  而且能将任何正邪之气转化为元气为己用,配以斗战佛法,几乎是打不死的变态存在。
  没有人愿意跟一个和尚死磕,他们就是天生的“血盾”,元气绵延不绝,身体强悍,猪头有玄悲的亲自指点,又有大悲寺的大还丹等各种名丹补益,他的修为速度会急速增长,成为上榜高手是早晚的事情。
  狐族肯定也是有意与猪头联合,看好他的前程,是以胡小花对猪头也是另眼相看。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底欣喜之余有些许担忧,魔门绝非名门正派,而大悲寺又为天下正派之首,也就是说,我和猪头很有可能将来会成为对手,而不是朋友。
  人都是会变的,从韩光身上,我深深的看到了这一点。猪头本就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人,随着我在入魔的路上越走越远,我与他的关系迟早有分崩离析的一天。
  “如今玄界的大势如何?”或许是因为心里的积郁,我沉默走了很长一段路,这才开口问胡小花。
  她很享受的依偎着我的胳膊,我早已经习惯她的黏糊劲,也懒的计较。
  “皇甫松想要恢复玄界大会,重新选出玄界的盟主,黄泉如今虽然失去了统治玄界的能力,但明面上,他们依然是代表华夏官方。他们在积极的寻找一个可以重新让黄泉崛起,掌管玄界的人才。原本皇甫松定的是你,但现在魔门宗主捷足先登了,我想他很可能会选择另外一个人。”胡小花歪着头,仔细的分析道。
  狐族天生有很强的洞察能力,结合各种情报,她往往能给出最直观的判断。
  “这人会是谁呢?”我对皇甫松选不选我作传人一点兴趣都没有,自从领略到杨中华的霸道后,我对黄泉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不知道,也许是洪承祖,也许是司马空,也有可能是我,谁知道呢,他们这些人整天都在密谋这些事情。其实意义不大,就算有人当上了玄界的盟主,这种割据的局面也不会改变,除非有人能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玄界。但这是不可能的,玄界各大势力与地府密切相关,那些大人物不会坐视他们手下的供奉者为人所灭。”
  “你的生父,也就是江天师,号称天下第一高手,他就是因为得罪了地府的一位大人物,这才遭到了玄界各大势力的讨伐,任何人想动这块蛋糕,一旦地府的那位大人感觉到危急,他就会采取清剿行动,即使是玄界第一高手也不能免难。地府,远远比咱们想象的要复杂。”
  胡小花一针见血的分析道。


第三百一十九章 酒吧幽灵
  如此说来,玄界想要一统,几乎是不可能了?我皱眉问道。
  “可以啊,除非你有阎罗王那样的实力,那些地府的人自然会唯你是尊。”胡小花扬眉笑说。
  阎罗天子,那是阴阳两界为数不多能进云霄宝殿的神仙,我要有他那本事,自然是横行无忌,又何至于现在被魔门的人控制?
  看来我要想报仇血恨,唯有进入冥宗,才有机会一探地府的秘密。
  “好了,你这聪明的小脑瓜还是想想怎么对付幽灵吧。”我用手指点了点她可爱的小脑袋,笑问道。
  别人或许不知道幽灵的消息,但小狐狸出现在这里绝对不是偶然,她多半是按照狐族的指示来协助我的,从这一点来看,狐族与魔门,多半有着极深的联系。
  由于目前我对魔门的所知,尽皆是传闻,所以我对魔门并没有太大的偏见,在玄界混的越久,我对善恶之分越模糊,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未必就都是好人,而魔门这种邪门歪道也不一定就全是邪恶之辈。
  如阴无生,他算不上一个坏人,爱恨分明,表面如蛇蝎一般,让人谈而色变,实际上却是一个大善人。在魔门还有很多邪派中,这样的人大有存在。
  她摇晃着脑袋,竖起手指道:“这个简单,咱们先去探探底,据我所知,幽灵也是奉了某些组织的命令,在楚门行动,只是目前我们还猜不到,她是不是楚天齐的棋子。要知道楚天齐与他的弟弟现在正在争夺门主之位,而万云龙是楚家老二手下的智囊团首,杀了他,无疑斩断了楚天高的一条臂膀。”
  连小狐狸都不知道她的具体情报,看来幽灵还真是隐藏的够深,难怪万龙云都被她阴了一把,恨入骨髓。
  “不管她是为谁效力,我绝不会因为自己的计划受到干扰,非擒拿她不可。”我冷冷道。
  小狐狸沉默了片刻,幽幽叹息道:“其实你还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向楚天齐表明你的身份,你们表兄俩联手,对付楚天高的机会也会大很多。”
  “只是可惜了楚门门主之位只有一个,你肯定不会冒这个风险对吗?毕竟他们是亲兄弟,而你这个表哥属于外来人,楚家人是不会让楚门改姓的。”
  我嗯了一声,她说的对,楚门门主关系着整个南方的大势,我不会拿自己的性命盲目的来赌楚天高的人品。
  霓虹灯照亮了整个夜空,南广璀璨的夜生活,是江北无法比拟的。
  幽灵只在夜间活动,阴无生给我的线索很简单,幽灵最后一次出现在一家名叫乌托邦的酒吧,这个酒吧是一些狂热的摇滚乐青年男女汇聚之地,幽灵很可能就潜藏在其中,也许她的身份是一个摇滚歌手,也许只是一个调酒师。
  阴无生并没有说明这一切,也就是说,要想弄清楚她的真实身份找出她的真身,只能靠我自己去判断。
  走进乌托邦酒吧,里面震耳欲聋,狂躁的摇滚乐中,舞池中男男女女如张牙舞爪的魔鬼,我揉了揉太阳穴,大感头疼。
  我是个比较喜欢安静的人,平时对摇滚乐并不感冒,这种音乐就像是能撕裂我的理性,让我随时都有一种发狂的冲动。
  胡小花倒是玩的挺嗨皮,在舞池里跟着蹦蹦跳跳,我摇了摇头,在角落里找了个位置,要了一杯啤酒,双眼敏锐的在四周扫荡着任何可疑的目标。
  很遗憾,我并没有发现想要寻找的目标,我的魔气蔓延,期间遭到了一两个在酒吧里游玩的野鬼反抗,但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为魔气所摄,连忙滚出了酒吧。
  “你在这傻坐着,怎么去找幽灵,她可不会主动送上门来的。”胡小花走了过来,牵着我的手走进了舞池。
  她的手搭在我的肩上,又娇嗔笑道:“笨蛋,哪有你这么跳舞的。”说完,她把我的手搭在了她的腰上。
  我与她在舞池里游走着,胡小花偷偷说:“你知道怎么辨别幽灵吗?”
  我说不知道,用魔气外侵,一旦她心生恐惧,肯定会有元气的波动,这样我就能判断她的身份。
  胡小花摇头道:“你这法子对普通人来说或许可行,但别忘了,她是幽灵,连万龙云这样的老狐狸都玩不过的女人,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她早就被人杀了。”
  我一想也是,问她有什么法子。
  胡小花道:“你不懂,女人的身上都有气味,在这里的女人大多数都使用香水,而幽灵绝不会使用香水,因为这样会残留气味,让人追踪。而且以幽灵这样的性格,她肯定不是普通的胭脂俗粉,你不是情场老手吗?用你的风流细胞仔细感悟感悟。”
  我苦笑了一声:“我要是情场老手,还能甩不掉你个跟屁虫?”
  胡小花笑嘻嘻的依偎在我的怀里:“那我这辈子还就跟定你了,你走到哪我就黏到哪,黏到你离不开我为止。”
  我耸了耸肩,实在拿她没办法,她爱趴着就趴着吧,反正我心里有个度就好。
  就在这时候,我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气息从我的身后传来,那种感觉很熟悉,有点像当初我在封魔谷时,柳絮在一旁看着我相似。
  但这种目光显然更凌厉,不像是柳絮那般温柔如水。
  我顺着目光望去,好像是来自于乐队正在演唱的女主唱。她披散着柔顺的头发,穿着紧身的黑皮衣裤,鼓鼓的胸口,露出大半,用略带嘶哑的声音在吼唱着迪克牛仔版的《梦醒时分》。
  “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
  我从来不知道一首苦情歌用烟嗓摇滚唱出来会是这般的凄凉,那狂野的背后,仿似潜藏了无数的心碎,她的眼神就像是蒙了一层雾气,看穿了世间的情爱纷扰,只剩下无尽的苦涩,如苦酒一般在心头流淌。
  看着她的眼睛,我心里一阵发酸,我不知道是被她的歌声打动了,还是别的原因,那一刹那,我站在舞池内,凝望着她黑发下苍白的脸,竟然迷醉了。
  “张枫,喂喂!”胡小花很快发现我不对劲,用力在我的胳膊上掐了一把,“靠,你怀里抱着个大美人,你还走神,张枫,还说你不是情场老手……”
  “这女人有问题。”我被她这么一掐顿时清醒了过来,这时候,她已经唱完了,匆匆忙忙的就下了台,换上了一个男歌手,演唱《春天里》。
  我连忙飞身往酒吧后面追了过去,酒吧有一个后门,我用力耸吸了一下鼻子,是一种很清新的香味,这种香味我有些熟悉,但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
  入魔后,三尸神多少有些发挥了效力,我的感官与灵敏度大幅度提升,混沌之眼能洞若白昼的同时,鼻子也变的异常的灵敏,我根据蟒蛇传授的法诀,沙沙的吐着舌头,增加对香味的辨别。
  万幸这个点,后门的人并不多,在追到一条小巷子里时,那香气突然消失了。
  “你为何要跟踪我?”一个冰冷的声音从我的身后传了出来,我转过头,女人如夜色中的幽灵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经站在我身后了,她的双手拿着两把锋利的匕首,在夜色下散发着寒光,显然非是一般俗物。
  我现在带着面具,身份与以前有了很大的区别,声音、气质、体型,甚至气味都有了明显的变化,她即便是认识我的人,也未必能猜出我的真实身份。


第三百二十章 我是一只会吃人的绵羊
  她浑身散发着浓郁的杀气,如同深山中最狠毒的毒蛇,随时都能予以死亡一击。
  我迅速做出判断,这个女人是身手绝不在我之下,这是一台杀人机器。
  “是鬼窝里来的,还是万龙云的人?”她问我。
  鬼窝是阎罗殿的代称,也就是说这个女人不会是阎罗殿的刺客,她应该是别的势力。
  我轻轻的抚摸着面具,淡然道:“我只是喜欢你的歌声,刚刚听到你的歌声让我想到了一个人。”
  虽然带上了面具,但我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有一些过去的小习惯,如托腮,摸鼻梁。
  她的双目微微一凛,饶有兴趣的问道:“哦,你想到了谁?”
  “我的妻子,一个我很爱的女人,她与我永远像是在捉迷藏,有时候我触手可及,有时候却又心墙相隔,因为她我走上了现在这条路。你的眼睛很像她,也是这么的好看,仿佛永远隐藏着无尽的秘密。”我仰头望着天上的明月,有些伤感道。
  王玲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把我引到了这条路上,一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到底值不值得,有时候会很累,想放弃,因为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但为了一个承诺,我唯有咬牙坚持走下去。
  我不想让她失望,不想看到她的眼泪,我想赢回她,证明我张枫并非庸人,仅此而已。
  “你的妻子一定很爱你。”她突然道,浑身的杀气隐没,语气有些沙哑低沉。
  “我不知道。”我想了想,认真的回答她。
  “从你的眼中,我看到了懦弱与卑微,你缺乏仇恨,缺乏血气。你的妻子她是想让你成为一个强者,因为一头绵羊是注定无法守候天鹅的,你懂吗?”她语气森然道。
  我仔细的体会她的话,确实有些道理,试想王玲若是不和我离婚,以我那时候的状态,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而她本就身不由己,自然是不能遂了我的心愿,与我甘心做一个市井小民。
  我俩能在一起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成为绝对的强者,只有那样,我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与爱人笑傲江湖,笑看潮起潮落。
  “是啊,我是一只绵羊,一只会吃人的绵羊!”
  说话间,我动了,浑身魔气飞扬,乌黑的头发飞舞与黑铁骷髅面罩散发着死亡的森寒,我一出手便是幽冥破!
  她没想到我会说动手就动手,娇叱之余,手中的匕首一把刺向我的胸口,另一把横档在双胸之间的檀中穴。
  我冷笑一声,掌劲没有丝毫留手的贴在她的匕首上,而她的匕首也刺在了我的胸口上。
  我有天蚕甲,天蚕甲是魔丹内封存的一种气丝,这种气丝,是魔丹的上一个主人从天蚕奇遇所得,此丝以气成丝,看似无形无实,一旦被缠上,却难以挣脱。
  当年魔就是靠着天蚕甲纵横多年,最后为人联手所剿杀。
  匕首刺在我的胸口,劲气虽然透进去,让我胸口剧痛的一下,但却并没有遭受到重创。
  而幽灵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我的幽冥破本就是集全力于一发,天下间很少人能够如此完美的把劲气融为一个点发出,这就是混元一气法的奇特之处。
  我现在的修为,也只够连续发出两重幽冥破,不过两重同时用,对本体反噬太大,我相信一击足够震伤她。
  果然,我的劲气精准的隔着匕首重重的刺进了她的檀中穴,她面色大变,整个飞了出去,张嘴吐出一口血,跌落在墙角,已经失去了动弹之力。
  “你太小看我了,我是魔,天下之尊的魔。”我的手缩回到了披风里,慢慢的走向她。
  她捂着胸口,面若金纸,我这一下,集合魔气的吞噬属性,天下间与我修为相等的人,几乎没人能扛住我的幽冥破。
  这就是天下奇法的厉害之处,混元一气法与幽冥神功相辅相成,绝对是天下至高绝学,练到极致,我的祖先江斌纵横整个地府,无人能敌,连阎王爷都得让他七分。
  是以,此神功,即便是与大悲寺的易筋经相媲美也丝毫不差。
  她苦涩的笑了笑:“你错了,我不是小看你,我是看错了你。我以为你是我的一位朋友,但你不是他,我败在你手下,只因为我险些把你当成了他。”
  “现在我知道,你绝不是他,因为你比他卑鄙,比他阴损、毒辣。”
  我望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想你那位朋友肯定早死了,因为一只真正的绵羊,在这个世道是活不下去的。”
  “他死了又如何,至少他永远在我心里,而你这种无情无义之辈,注定了这辈子都不会得到真爱,我想你的妻子一定对你失望至极。因为你是一个肮脏、下贱、无耻的魔!”她咬牙切齿的看着我,脸上满是仇恨。
  其实以她的身手,上榜高手都抓不到她,足见她修身有术,隐匿之法极高。而且就在刚刚她如果要偷袭我,我恐怕现在未必能全乎站在这。
  但我不会对她有丝毫的同情,更不会傻到真把她当成王玲,她只是有一双与王玲某些点相似的眼睛罢了。
  我在跟她说话的时候,也是为了麻痹她。
  这就是生存,为了混进楚门,我必须对她予以致命一击。
  遭受了我的重击,她的肺腑受了重伤,经脉大乱,已经没有了还手之力,我用特质的绳索捆住她,她朝我啐了一口血水后,只是冷冷的看着我。
  怕有人发现,我单掌劈在她的脖子上,打晕了她。
  “枫哥!”我刚打晕幽灵,胡小花玲珑的身影就出现在巷子口了,这跟屁虫果然厉害,走到哪,她都能找到我。
  见地上躺着的女人,胡小花惊诧问我,搞定了?
  我点了点头,点了根香烟,望着已经昏迷的女人,淡淡的吸了一口。
  “这么厉害,你确定她就是幽灵吗?”胡小花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我这么快就把万龙云重金悬赏的杀手给抓住了。
  没错,她就是幽灵!你去联系万龙云,我要见他,明天白天,白老七涮锅店,我道。
  胡小花搂着我的脖子大喜道:“枫哥,你太厉害了,天啦,三万冥金,咱们要发大财了耶。”
  我笑道:“你这个小财迷,三万金就把你美成这样了,等以后去了地府,接到的任务会更多,到时候还会缺钱吗?”
  我现在其实是很缺钱的,冥金很稀有,而在玄市上,大部分东西都是用冥金交易,哪怕我贵为江北老大,没有冥金,用万千人民币,也买不来一张纸符。尤其是那些从地府流出来的宝物。
  经过胡小花这么一闹腾,我认真的思考了一下,看来还真是时候得多攒点冥金才行。
  我带着昏迷的幽灵回到了小屋,整个白天,她因为受伤过重,一直在吐血,怕她死了,我还刻意给她喂了丹药,因为我想交给万龙云一个活人,远比一具尸体更要让他高兴。
  至于幽灵会受到怎样的惩罚,那就不是我所能想的了,对我而言,我只想进入楚门,就这么简单。
  胡小花的能量果然很大,狐族作为情报界的大佬,在各地都有堂口,其中有两个堂口的狐仙法力还不小,通过狐族的关系,万龙云很快就与我搭上了线。
  听说抓到了幽灵,这位楚门实力派大人物欣喜万分,当即答应与我见面,就定在离我住处不远的白老七涮锅店。
  晚上七点,我望着镜子里那个冷酷、无情的自己,深深的叹了口气,心中默念,收起那些无畏的慈悲,专注于眼下。


第三百二十一章 失望的幽灵
  “为什么不杀了我,落到万龙云手里,我会生不如死,你若还是个男人,给我个痛快。”幽灵醒来了,她很清楚自己接下来的命运,万龙云一定会找这世上最肮脏的男人,也许是街边的乞丐,也许是更恶心的人,让那些男人玩弄她。
  她从进入组织的那一天就知道了早晚会死的结局,但一想到要落入那个恶魔手中,仍是不免一阵胆寒。
  原本她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不该犯下这样的错误,可是她刚刚尽然对一个魔忘情了,不是对他有好感,只是从他的身上,看到自己期盼的那个人的身影。
  她甚至以为他也许就是那人,但现实的残酷,让她彻底粉碎了。她做梦也没想到,竟然会栽在了这一丝丝不经意的情愫上。
  世上没有后悔药,她突然想到了那个男人,如果她知道了自己是因为想他,而为人所害,会是怎样的感受。
  自从分离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组织上甚至隔绝了有关于他的任何消息,她不知道那人到底怎样了,但不管如何,心中却一直牵挂,始终不曾忘怀。
  终究还是没能等到与你站在顶端,自由自在的相依在一起,我的爱人,别了。
  她的眼角,滑落了泪水,没想到终究还是落在了万龙云这个肮脏的男人手上,这次任务,最终还是失败了。
  “杀了你,就没有了任何价值,别怪我,道上的规矩你也懂,你应该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我冷漠的看着她,只有这样,我才能强忍住内心仁慈作祟,我怕一心软就放了她。
  因为我很清楚她即将的结局,那不是我的本意,但却别无选择。
  “算你狠!”她狠狠的从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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