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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里德勒-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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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赌博参与其中的必定不是一件好事。”兰切洛斯干脆拒绝了。


第170章 缪斯的诗歌骑士
  思诺森的思索毫无停顿,立即反驳:“照你这么说,在激流城郊外黎明镇兴起的赛马,也不是好的。因为激流城市政厅插手其中,还允许开设承接投注的赌盘。”
  兰切洛斯刚想点头同意,考虑到这个好友接下来必定出现的不知道从何处发起的反击,违心地摇摇头:“我可没有这么,赛马不一定不是好事,毕竟它让马场的主人都盈利了。”
  “有赌博参与的必定不是好事,这是你刚才说的,现在又说有赌注参与的赛马不一定不是好事。你看,你的逻辑被你吃掉了。”
  “那么依照你的看法,赌博是一件好事?”兰切洛斯不敢置信地反问。
  “任何事物,只要在可控范围之内,都有好和坏的两面。一件善行,如果落在无能者的手里,往往比一件坏事更糟糕。就像前不久,为激流城露宿街头的乞丐送旧衣服的前洛克希敦街区分教会的萨格拉牧师,没有派出足够的人手维持现场的秩序,导致乞丐、外城平民的哄抢,还引发了小规模的冲突斗殴,这件事情差点让教会蒙羞。而赛马的收益维持着各位马场主人的钱袋,还让激流城保持着一支庞大的相当不错的纯血马后备梯队。你能说赛马是坏事吗?”
  “可是有人因为赛马一贫如洗。”
  “那是某些人不能自控的原因,和马会又有什么关系。不是有一些谙熟马性的平民赚取了让人眼馋的奖金,有几个幸运儿还顺利进入市政厅的畜牧署任职吗?”
  “每次良好氛围的谈话都会被你不知道哪里找来的所谓事实砸进翻船的阴沟里。狡猾的诡辩术,不会是你自学成才吧。”
  “狡辩,或许吧。”思诺森的身体深深地陷在躺椅上,面对着熊熊燃烧的壁炉,闭上眼睛。
  窗外,姗姗来迟的春雨终于开始敲打激流城的大门,淅淅沥沥的声音,偶尔还有春天的雷鸣。
  连续几天的阴雨天气为城外庄园干旱了一个漫长冬天,以至于张开饥渴的嘴巴的田地再度恢复了喜人的绿色,早就挖好的排水渠里哗啦啦的流动着浸润土地后渗出的细流,从水位升高的塞冷河里经引水渠灌溉的丘陵梯田被清澈的河水环绕。辛勤的农夫们穿上防水的雨披在庄园的田地里忙活,他们必须抓紧时间,干完领主大人的公田的农活,才允许侍弄自己的私田。尤其是激流城周边的开垦领,农夫们烧荒耕种的新田都缺少人手打理,不得不种上牧草,防止抛荒。
  春天的雨水对农人来说格外宝贵,可是对居住在城里的由木板和壁纸装饰的公寓里的租客来说,连日阴霾和潮湿除了洗过的衣服不能尽快晒干,导致每天必须忍受异味穿着脏衣服过日子外,霉斑和受潮这两位恶客已赖在家里不肯离开。
  下雨天,哪里也不想去的兰切洛斯呆在壁炉前的保留位置,翻看着一本薄薄的莎草纸文卷,他的身边堆放着厚厚一叠已经翻动过的文卷。煤石燃烧发出的橘红色火光和高温驱散公寓的寒冷潮气,也让坐在厚厚软垫上的兰切洛斯有足够的光亮阅读他无意中发现的某位诗歌骑士的著作。
  楼下大门发出熟悉的跺脚声,随后有重物落地的沉闷声传来。
  思诺森回来了,随身还带了分量十足的……午餐吗?沉浸在文卷的世界里不能自拔,兰切洛斯的理性被咕咕叫的饿了一个上午的肠胃唤醒,他从舒适的枷锁里挣脱出来,准备去楼下迎接去市场采买的好友。
  还没等他穿好衣服,扛着小半袋收获的战利品的思诺森踩着沉重的脚步上楼,木质楼梯板发出嘎吱嘎吱令人听了牙酸的声音,兰切洛斯担心它们会随时断裂,可是直到思诺森走到壁炉前放下皮口袋,那条听起来很脆弱的楼梯还是老样子。
  湿漉漉的往下滴水的黑色头发贴在饱满的额头上,乱糟糟的鬓角不再柔顺,被风雨吹向后面,盖在耳朵上。思诺森把衣帽架抬起,放在壁炉前,随后将身上已经湿透的皮斗篷挂在架子上。
  不多会,湿冷的水汽缓缓升腾离开,思诺森从壁炉旁的麻袋里铲了几块个头硕大的煤石,放在火堆上面。
  兰切洛斯有些羞愧地不知道手脚放在哪里才合适,他穿好鞋子勤快地为好友找来锡碗和小汤勺,从自己的收藏里取出一些具有魔力的豆子粉末,用烧开的水冲泡后,又舀了一勺子比等重白银还贵的雪糖。
  “来,尝尝这个,我的私人珍藏,能让你迅速回复精力,驱走困倦和睡意的热汤,味道有些苦涩,不过添加了比蜂蜜还甜的雪糖,应该很容易入口。”
  思诺森用一条干燥的绒布包住头部,前后往复几次后,头发已经半干,苍白的脸色因为靠近热情的壁炉而涌出正常的健康的红晕,他笑着:“看你的样子,像口才一般的蹩脚的推销员,完全不知道客人想要什么?”
  看着思诺森接过锡碗,小口小口的啜饮,良久发出满足的声音,兰切洛斯疑惑地追问:“你现在最需要什么呢?”
  “整套干爽的换洗衣服,还有一条暖和的毛毯。”放下空荡荡的锡碗,思诺森又脱掉被雨水打湿的外套,他的皮斗篷几处地方开线,漏水的情况比较严重。
  兰切洛斯很快找来一条毯子,他先摊开放在壁炉前,又去思诺森的卧室,打开发霉的油漆剥落的衣柜,取出好友的衣服。
  “这天气,糟透了。”思诺森拉着热地有些发烫的毛毯盖在身上,悄声无息地把自己脱光,又换上新的干净的衣服。
  “收获怎么样?”兰切洛斯有些急切。
  “好运与我相伴。刚到市场,那些从郊外来的摊贩才开始营业,我买下一袋刚摘没多久的蔬菜,一罐温过的牛奶,足够我们吃三天的分量十足的大面包。”思诺森的左手搭在右肩膀上,揉捏着有些酸痛的关节,“还好你因为生病没有去,路面都是泥浆,我那双高筒靴子几乎毁了。”
  兰切洛斯立即装出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连续的阴雨天毁灭了我的健康,让我不幸患上了头痛、发烧、流鼻水等一系列并发症,我手脚无力、脑袋发晕,几乎迈不开脚步。”
  思诺森戏谑地打趣:“既然你说的那么严重,为什么还有精神看那些诗歌骑士不切合实际,一味主观地杜撰瞎造的文学作品。”
  “因为有你的精心照料,我终于恢复健康,从病魔的囚笼中脱困。”兰切洛斯开口解释后,语气一转,“我正在看冷水城几位追随缪斯的贵族骑士的著作,觉得挺好看的,那些事情简直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
  “噢,是这样吗?如果不介意,请容许我翻看他们中的佼佼者的大作。”思诺森做出一个伸手的动作,随后一大叠厚厚的文卷压在他手上。
  思诺森坐直身体,开始翻开那些莎草纸装订的诗歌骑士们的著作。
  “勒士拿·纳森,北地有名的诗歌骑士,擅长写冒险、游历。嗯!《与龙同行》,《精灵伴我回家》,《我在幽暗地域的日子》,写的很逼真,就像真的有那么一回事发生在他身上。”
  “怎么了?”
  “兰切洛斯。噢!亲爱的兰切洛斯,勒士拿·纳森可是一位从不离开家族城堡的继承部分家业的嫡子,你能相信他长途跋涉前往卡兰拉斯山与冰龙聊天,遇难流落海上孤岛幸运地在罕见的海精灵指引下回家,认识一大票灰矮人伙伴与亡灵作战夺回失落的铁炉堡?这完全是他根据前人的只言片语加入自己的臆想杜撰出来的骗人的玩意。”
  “你怎么知道不是他本人的经历?”
  “很多细节都不符合事实,一位没有出过城堡大门的贵族家庭的嫡子,用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事传播自己的名声,没有多少说服力。”思诺森耸了耸肩。
  兰切洛斯不吭声地保持沉默,对这位冒险生涯惊心动魄的诗歌骑士再也没有好感可言。
  “菲尔德·托提乌斯!”思诺森翻开一本莎草纸书页。
  “冷水城的罗纳·德里昂的化名,这个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兰切洛斯补充。
  思诺森快速翻看了一本:“托提乌斯先生显然出身宫廷,对各种隐秘的犯罪、阴谋诡计了如指掌,不过在他的笔下,每一个罪犯都把罪行刻画在了自己的脸上。”
  兰切洛斯好奇地问:“怎么回事?”
  “这个毛病,我相信不止是托提乌斯先生具有,其他写这种题材的书的作者,多多少少都会犯上。”思诺森顿了顿,“在托提乌斯的书里,杀人犯都是低前额、两眉下垂、下巴翘起;骗子都是两眼东张西望;强奸犯都是湿润的嘴唇、放荡的目光和似笑非笑的奸相。这些人一登场,从他们的外貌描写,我就知道他们的罪犯身份,同时也知道他们即将犯下的罪行。幸好,所有坏人最后都不会落下好收场,善良的人忍受委屈和苦难,最后总会扬眉吐气。”思诺森摇摇头,“可是,这些作者难道不知道,这种千篇一律的描写,能吸引读者的目光,会有多久?”


第171章 幻影显形
  “我们真能够跟那些作者学到不少东西。”
  “我每看一本书都可以在一开头,在作者还没有明确表态的时候,就去猜谁是本书的英雄,真正的主角,谁是邪恶的代言人,而且往往一猜就中。”
  “正面的出场人物的形象可以具有各种各样的、常常是可悲叹的品质,但他绝不是吝啬的、小心眼的、贪婪的、不老实的和狡猾的。他不一定总是有男性雕像的美,但绝不会是秃头的,斜眼的或者掉了牙齿的;万一有这些缺陷,那他一定有一个高高的前额和非凡的目光,斜眼和牙齿将只字不提。他不修边幅、穿着朴素、不赶时髦,但绝不会是肮脏的,邋遢的,流里流气的和神态萎缩的。”
  “而邪恶的代言人一开始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好品质,无论是智力还是体力,都能将身边的人玩弄地团团转,像棋盘上的比奇随意指使。他伪装的好人面孔甚至会赢得读者的好感,但后来,当作者让他发出刺耳的尖叫、阴冷的笑声,拧紧眉头瞧人一眼或者暴露出自己并不完全正派的文雅外表时,读者立即就会改变自己的观点。”
  “这种写作方法,把人物的外貌和邪恶的本质联在一起,甚至连菲尔德·托提乌斯也难以避免。你看他揭露玛曼森罪犯世家以金钱和女色为纽带勾结塔木斯克监狱的《盐湖》里那位谢侬·诺德兰典狱长的形象,按照菲尔德·托提乌斯的形容,谢侬是恶棍中的首领,罪恶世界的暴君。谢侬·诺德兰有一张无比刚毅而又使人感到厌恶的脸,哲学家的前额和好色之徒的下巴说明这个人既能行善,也能作恶。他那残忍而坚毅的眼睛、下垂的眼皮和恬不知耻的目光、凶狠的鹰钩鼻、前额深深的皱纹……这一系列天生的特征都证明谢侬·诺德兰是一个危险的家伙。”
  “实际上这就是一幅通缉令罪犯的画像,因为他天生有罪犯的特征。”
  被阴寒的雨水打湿而受冷的身体终于缓和过来,思诺森轻轻地放下锡碗,坐近壁炉的位置,又为炉火添加了几块煤石。
  “思诺森,你总是喜欢把姿态优雅的极乐鸟拔掉光彩夺目的仿佛初升朝霞的羽毛,然后用放大镜一点一点地寻找上面的斑点和瘢痕,然后指责它辜负了你的期待。为什么要这样苛刻对待它们?这完全不像你平时的为人。”兰切洛斯不满地发出抱怨。
  说了一大串暴风骤雨般的批评,思诺森的情绪有些低潮,他深呼吸了几次,吐出一口悠长的气息:“我只是不能容忍这些本该非常优秀的文学作品因为这些细节上的失误而留下瑕疵。我能看得出来,这些诗歌骑士非常用心地为大家创作精神的食粮。可是这些艺术上的瘢痕就像圆面包里混杂的砂石,不仅难以下咽,还让它的保质期大大缩短。我敢肯定,再过几十年,不,或许十几年,甚至就是几年,这些写在莎草纸上的著作就会被捆起来放在高高的阁楼上任凭灰尘在上面堆积。”
  兰切洛斯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尽管他隐隐地有些无法认同思诺森的观点,可是他的内心却已经被打动了。
  下雨,尤其是连绵数日的阴雨天气,让所有带着尘土的车辙和脚印混成无法辨识的泥泞。郊外的硬土地面浸透了雨水,被路过的农夫踩地蓬松发软,更多的泥巴被带进激流城里,就连负责清洁街道的雇工,也无法让路面恢复干爽和整洁。因此平时潜藏在各个角落里的地下世界的居民们趁着这个好时机,准备出来透透气,顺便大肆捕食填饱它们永远无法满足的胃口。
  松鼠路,与贝壳街隔了三个路口的一条直道,在这里居住的都是富有的商人,他们通常购下临街的数幢公寓以及后面的巷子,稍事修建后改成环形的堡垒式的建筑。
  最近一段时间,这里的居民经常看见有陌生人在附近游荡,随后就有一位资产丰厚的商人发现他的书房被撬开,为了保护现场,暂时还没有清点损失。
  因为政法署手头上迅速积累了厚厚一叠案件卷宗,商人不想等待那么久的时间,在好友的推荐和具名担保后,他找到了最近略有声名在外的思诺森。
  珠宝商人斯宾森一直很感激思诺森为他做的事,不仅追回他的损失,还为他谨守不能外传的家丑的秘密,作为回报,同时也出于来自同一个街区教会的教友,在听说好友的居所被盗后,立即拍着胸口向朋友推荐思诺森,还将自己的名字写在担保书上。
  思诺森得知这件事后,对斯宾森先生的看法很快有了改观,同样为了不让他失望,以及自己在耳口传闻中好不容易才积累的一点点的声望和名声,他决定要拿出自己的所有本领全力以赴。
  房间里乱得一塌糊涂,衣柜门前乱糟糟地放着一大堆衣服和头巾,地板上洒满了纸张,抽屉是空空的,一把椅子散了架,椅子腿不知道为什么放在窗台上,而在刷了油漆的写字台上,就像在手术台上一样躺着一个双手伸开、腹部被斜着剖开了的挺大的挺漂亮的玩具布偶。
  思诺森站在房间门口观察着,他什么都没动,什么也不着,他只是站在那儿观察。
  他在设想:他正在寻找的“那个人”,在这个房间里干了些什么。
  片刻间,思诺森把自己想想成那个人:从衣柜便窜到写字台旁,掰断一条椅子腿,把玩具布偶剖了腹……
  “停!”
  思诺森陷入沉思: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在这些非常奇怪的地方找东西?对了,一定是有什么很小,但很贵重的东西,多半……就是,珠宝!
  他合上眼睛,一会儿再睁开。房间恢复原样,思诺森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面目模糊的连性别都不清楚的幻影打开房门,从他身体穿过,匆忙地翻箱倒柜,任由文件纸张撒在地上,然后紧张地绷紧了脸,一个接一个地掰断椅子腿,找藏珠宝的密洞,一无所获后,他气急败坏地在房间里来回走动,将一个摆放在显眼位置的玩具布偶视如藏珍宝的盲区,放在写字台上,用一条椅子腿把它开了膛,伸手进去寻找,依旧……找到了,一个很坠手的纽扣大小的玩意……
  幻影消失了,思诺森用平常的声调对身后的见证人,珠宝商人斯宾森先生以及贵重物品被盗走的受害人说:“好的,我们可以开始了……”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即使是在巡视厅里与罪犯战斗了几年,谙熟各种犯罪手法,也无法让我看透别人的思想。但是我可以把自己设想成罪犯,这对侦查破案来说是极为有益的。”
  “假如我是一个新手,作案时恐怕会因为哆嗦的双手和身体留下许多痕迹和线索,而且新手的罪犯作案,往往遵循着一成不变的行为模式,几乎可以看出来他是从哪一位犯罪老手那里学成出师。”
  “假如我是一个老练的盗窃嫌犯,我会直奔主题,找到目标,直接下手。或许有足够的时间,我会抹掉自己的留下的痕迹,甚至故布疑阵,把侦查员的思路带进死胡同里。”
  “如果是前面的那种菜鸟,很容易对付。如果是后面的那种狡猾的对手,我会把自己放在作案者的位置上,首先弄清楚他的智力水准,然后想象我自己在类似的情况下会如何行动。”
  思诺森走进房间里,用莽撞的动作打开衣柜:“认为贵重的财物放在衣柜里,夹在衣服之间,这是一个新手的下意识的举动。他把里面的衣服都翻出来,甚至很认真地抖动和摸索,结果一无所获。他没有把衣柜恢复原状,去翻动房间里的木箱,里面同样是衣服和各种饰物,因为过冬换季而整理好的旧衣。”
  在房间里模仿着做了几个动作,思诺森的话吸引了珠宝商人斯宾森先生的注意,连被盗走贵重财物的梅特·菲利先生也首肯地点点头。
  “作案者开始打开写字台的抽屉,轮流将抽屉抽出,倾倒里面的文件纸张,没有找到目标物,他开始气急败坏。既紧张又失望后,嫌犯开始怀疑自己的直觉,他遵循犯罪教科书的教导,开始搜寻藏有珍宝的密洞,目标锁定在松木椅子上,这种木头并不值钱,是一些富人喜欢藏宝的好地方。掰断椅子腿,一条,接着一条,都没有发现,他真的着急了。”
  “房间里如果藏有贵重的财物,它会放在哪里?案犯也有自己的头脑,他认为藏在最安全的地方反而最危险,而最显眼的地方,或许就是让人忽视的真正安全之处,因此菲利先生个人原因喜欢的一个玩具,放在衣柜和木箱之间大耳狐布偶被犯人当做是真正的藏宝处,而惨遭毒手。看看这些凹缺的地方,都被仔细地搜寻,很可惜的是,他好像找到了要找的东西。”
  梅特·菲利先生把手伸进玩具布偶的腹部,羽绒填充物乱糟糟地撒出来,他点点头:“你说的很对,思诺森先生,嫌犯确实偷走了一样东西。”
  “很值钱吗?”
  “对我个人意义来说,那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好吧,其实没什么,只是一件继承祖先荣耀的传家宝,一个没有戒指面的指环。”
  思诺森点点头:“看来,那位嫌犯有些脑子犯昏,费了那么大劲,竟然只是偷走了一枚戒指的指环。菲利先生,这是一个新手,用百宝钥匙很熟练的甚至连撬棍都省了的锁匠,看来也应该没有留下案底,这有些难办,请给我一点时间。”
  梅特·菲利先生客气地擦了擦手,去掉沾附在手上的短碎羽绒:“这没什么。外面在下雨,那些脚印应该都消失了。”
  “你说的没错,菲利先生。”思诺森无奈地摊开手。在他不知情的时候,体内的那颗种子已茁壮成长,一抹淡淡的绿意在思诺森的眼睛里滋生。


第172章 半精灵
  梅特·菲利先生按照思诺森的要求,把书房整理收拾后,在一张白纸上用蘸水的鹅毛笔凭借记忆描绘被偷走的指环。
  这是一枚头戴蔷薇王冠的羽翼蛇蜿蜒游走咬住尾巴形成圆环的衔尾蛇形态的戒指,绿色的祖母绿宝石镶嵌在蛇眼里,尖利的蛇牙形成一个活扣,失落的戒面原本应该固定在这里。
  “誓言之戒!”斯宾森先生不愧是激流城有名的珠宝商人,一眼认出这枚戒指独特造型背后的寓意。
  “你说的不错,这的确是一枚很普通的见证爱的誓言的婚戒。”梅特·菲利先生谦虚地回应。
  思诺森接过失物的图纸,很简单也很独特的款式,搜寻的范围立即缩小了,他满意地点点头,将图纸上面的墨水吹干,轻柔地折叠好放进外套的内侧口袋里。
  “尊进的梅特·菲利先生,我会尽快找回你的家族失落的传家宝。”
  “非常感谢你刚才所做的一切,相当高明的不逊色政法署资深探长的侦查术让我这个普通的粮食商人大开眼界。丢失的只是一枚残缺的戒指,尽管有些年头,依然称不上古董,由普通白银打造,也不算珍贵。”梅特·菲利低下头抚摸着打了补丁的玩具布偶,“思诺森先生能找回来是好事,就算已经彻底失去下落,相应的报酬也会照样支付。东西是死的,人才是最宝贵的,想到思诺森先生会与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打交道,其实我也挺担心你的安全。”
  “请不必如此在意,与罪犯战斗是我的老本行。”思诺森微微点头,随后告辞离开。
  望着思诺森的身影渐渐远去,斯宾森先生小声地抱怨:“梅特,你为什么不告诉那个小家伙,这是你的祖先与精灵的订婚戒?”
  “为什么这样说?”
  “我在古代文献记载《翠玉闲庭》里翻阅著名的日精灵家族温格伦的历代谱系图时,依稀记得第二十三代的嫡子费格奥希顿与王室公主米露娜艾尔签订婚约,那一枚同样式样的戒指就画在他们的直系后代名字上,戒面是雾山,精灵文箴言:希望如旭日东升。这不仅仅是一枚婚戒那么简单,如果和戒面嵌合还原,将会是一件危险的魔法武器。”
  梅特·菲利讶异地望着自己认识多年的老友:“你说的完全正确,不过有一些细节有出入,那一枚戒指叫迷雾,复原后念出秘语,将会召唤出无可救药的具备精灵独特审美风格的箴言剑,一把剑身被镂空接近八成的以蔷薇为装饰的银刺剑。不过,没有精灵血统的人根本无法挥动那把呼唤迷雾的武器,就算是我……”梅特·菲利摘下自己的圆沿帽,解开系发的束带,露出淡金色头发遮掩的有些尖长的耳郭,“身为寿命悠长的半精灵,也无法挥动它。”
  听说过某些可怕的传闻,斯宾森先生担心自己目睹好友的真面目后,会被对方痛下杀手灭口,他的目光转向书房大门,脚步微微调整。
  “别用那种滑稽的动作惹我发笑,亲爱的斯宾森。我已经将信仰交给驯鹿之王殿下,即使在人前曝露真实的身份,也丝毫无损我的名誉和地位。”看着好友发抖颤动的身体依旧没有平复,梅特·菲利好笑地摇摇头,“你究竟在担心什么?有数百个路人看见你来到我的家里,还有一位与政法署密切联系的前便衣探长思诺森先生作为证人,如果你真的出事,我会逃得了嫌疑?所以你还是把身体放轻松,坐下来。难得我掀开伪装露出真容,很想找人倾诉吐露藏在我内心很久的小小的抱怨。”
  斯宾森的身体不再发抖,他呼出一口闷气,绷紧的抬头纹里即将满溢的紧张顿时一扫而空。
  “认识你十多年了,你也隐瞒了我这么久。你几乎摧毁了我对你的信任,那是一点一滴在生意来往和私人情谊方面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海滩上的沙堡。”
  “幸好它足够坚固和结实,抵御住善意的谎言的涨潮,依旧没有垮塌。”半精灵梅特·菲利伸手将三个抽屉依次打开,往外拉出到合适的位置,写字台某个暗格瞬间沉降,露出里面藏着的一瓶彗星年份的里奥雅和两个高脚水晶酒杯:“来,尝尝我多年的珍藏。”
  “在黑市被炒到一百金欧玛还没有货的里奥雅,而且还是罕见的彗星年份。驯鹿在上。”
  “这份友情真的无法用价钱衡量!”梅特·菲利熟练地打开软木塞,将宝石红的酒水倒入两个被好友斯宾森反复擦地发亮的水晶杯子里。
  “大概只有优雅的菲利家族才有足够的金钱和耐心储藏这些珍贵的佳酿。哦!抱歉,请原谅我,竟然擅自用佳酿形容彗星年的里奥雅。”斯宾森先生有些懊恼自己学识不足,以至于管不住舌头说出辱没身份以及这种美酒的说话,“装在瓶子里的阳光!轻轻嗅闻,我依稀能尝到彗星年收获月的阳光的味道,仿佛燃烧的热情。”
  “为了夏天的阳光,举杯!”梅特·菲利看到好友口舌无措的样子,没有丝毫嘲笑的意味。
  斯宾森小口啜饮散发宝石光芒的里奥雅,品味许久才缓缓吐出,“梅特,为什么现在要表露身份,既然你选择隐藏,应该继续下去才是正确的选择。”
  “那些已是覆盖过去的家族史的旧章,新的一页即将翻开。”梅特·菲利掀开左侧衣领,露出金色的鹿角徽章,“其实在数年前,我就选择信仰驯鹿之王殿下,不过时机没有成熟,一直隐忍下来直到前几天。”
  “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下定了决心。”斯宾森好奇地询问。
  “这个问题应该由我的小儿子德科拉告诉你。”梅特·菲利神秘地笑着,微微昂着头,眯起眼睛。
  知道这个下意识的动作是自控力极强的好友在得意忘形时才会露出的小毛病,斯宾森思索了一会还是没有头绪,他不解地追问:“难道德科拉和你一样,都把信仰交给驯鹿之王殿下,这种程度的改变根本没有引起质变。”
  不想继续制造悬念,梅特·菲利自己揭开底牌:“乌图斯山,白橡学院,入学通知书。”
  “哇喔!”被这个消息震撼地甚至有些拿不住酒杯,斯宾森又是心疼又是可惜的将溅落在手背上的酒液涓滴不剩地喝下,“差点浪费了这杯美酒。”他摇了摇头,“真要命!”
  梅特·菲利不清楚好友说的是美酒还是自己说的消息,好气又好笑地为他的酒杯斟到半满:“三天前,例行的餐前祈祷,从壁炉忽然高涨的火光中飞出来,落在德科拉面前的一封边缘有些烧焦的信函。这是一个神赐良机!以前我还认为白橡学院只在北地招收学生,尽管我也知道有几个人来自更远的地方,不过依旧没有抱有很大的期望,毕竟我们家族谱系里混入上层精灵的血脉。”深呼吸一口气,用力地吐出,“不过一切都已经过去了,熬过了漫长的寒冬,属于菲利家族的春天已经悄悄到来。”梅特·菲利的眼神望穿墙壁,“我深深地相信,我的儿子,德科拉·菲利将会带领家族走到一个更高的位置。”
  菲利家族的幸运让斯宾森感到喜悦的同时也略微尝到淡淡的苦涩,味道就像陈年的美酒,他一口喝下,“不经历伤口的痛苦、磨难的洗礼、时光的酝酿,哪有甘甜的回味?”
  不知道他说的是美酒,还是指学院通知书这件事,梅特·菲利轻轻拍了拍好友的手背,“不管有什么变化,我们都是朋友。”
  “朋友,嗯!对了!”斯宾森想起自己不成器的儿子,“梅特,亲爱的梅特,我知道你的家族最近经营着一座画廊,你看,能不能让我的小儿子去你的产业学点东西。”
  “他有这方面的天赋吗?你知道,不学无术的人很难在这个充斥行家的行业里站住脚。”
  “说到这件事真有些丢脸,最近他挪用我的储备金投资鲁伊·达维特的肖像画,没有亏本,反而小赚了一笔。”
  梅特·菲利沉思了片刻:“鲁伊·达维特,对这位画家我有些了解,他是一位有些狂妄的艺术家,那一幅著名的《海德恩斯二世》画像被现城主高价拿下,现在已经放在城主府的私人画室里。鲁珀·海德恩斯的举动吸引了许多贵族和富商的效仿,这也是他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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