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同一时间,任榆的刀锋在脚下人脖子间一掠。
“朗哥。”纪念之惊魂未定看着走过来的朗稔,眼中还有残留的恐惧。
朗稔拍了拍她的肩,把她交给身后两个男人安慰。
他自己则走向任榆,上下打量一番,眉眼含笑,一副轻佻样:“看起来还不错。”
任榆有点迷茫:“这是怎么回事?”
对着地上十多具尸体,朗稔耸肩说:“很简单,有人想要黑吃黑。”
过了一会儿,纪念之走过来向任榆道谢,说起来,任榆这算是第二次救了她。
任榆压根没理纪念之,只盯着朗稔:“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们身后是一个加油站,周围地上十多具尸体,有人的,也有丧尸的。
任榆明明记得,他在天台……
“嘿,小朋友,是咱们朗哥救了你。”苏术笑眯眯的替任榆解惑,他之前有点讨厌任榆的态度,不过这抹讨厌在任榆再次救了纪念之之后自然的消失了。
说不定人家就是这性子呢。
他霹雳啪啦向任榆说:“咱朗哥把你从天台上抱下来,跑遇丧尸,一手抱你一手杀丧尸,知道你爱干净,愣是没让一滴丧尸血溅你身上。你不知道,那场面老帅了。”
“还有还有,咱朗哥特意洗劫一家服装店,给你找了好几件干净的衣服,还找了水帮你把头发洗干净。咱朗哥的承诺,说到做到。说赔你衣服就赔你衣服,说替你洗头发就替你洗头发!”
朗稔:“你他妈给我闭嘴!”
任榆:“你给我洗头发了?”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一个恼羞成怒,一个喜怒不辨。
孟元白拉了下苏术,苏术默默随着他后退两步,然后去围着纪念之说安慰的话。
嘤嘤嘤,朗哥凶起来好可怕。
朗稔轻咳一声:“对了,还不知道你名字。”他伸出手,“我是朗稔。”
他盯着那只手。
朗稔恍然大悟的在身上擦了擦,再递出去。
旁观的三人不忍直视的闭了闭眼睛。
不擦还好,一擦,身上的血都蹭了上去。
朗稔心中‘我日’一声。
正要说句话,就见对面的少年忽的牵唇一笑,这一笑,融化对方身上若有似无的冷意,仿佛万物复苏似的,怎么看怎么舒爽。
苏术捅了下孟元白:“完了,你看咱朗哥那模样,算是一头栽进去了。”
孟元白默默擦枪,顿了大概有三秒的样子,才扬起声音:“朗哥喜欢男人?”
苏术:“……”
纪念之:“…………”
听到的朗稔:“………………”
任榆的笑容昙花一现,他没有伸出手,只道简短的吐出两个字:“任榆。”
苏术举手,欢快的说:“小任榆,我是苏术,你可以叫我苏术哥哥。”
朗稔一巴掌糊了上去。
然后指着擦枪的男人:“孟元白。”
手指移动,落在红眼眶的小个子女孩身上:“纪念之。”
“你是一个人对吧?”朗稔问。
任榆点头,萨比不算人,所以他回答的也对。
朗稔眼睛一亮,就像狼看中猎物那样的目光:“你看,现在这么危险,咱们也算有缘分,搭伙一起走呗。”
——呸,你这是想泡人家吧BY队友心声。
任榆不答反问:“你们要去哪?”
朗稔指向北边:“去W市,现在能找的食物越来越少,听说W市建立了个基地,我们去凑凑热闹。”
好歹弄点弹药。
他们的弹药快要告罄。
任榆想了想:“你的意思,到了基地吃的东西会多些?”
朗稔总觉得这孩哪里有问题,单独落下他,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先把他忽悠过来再说,因此想也不想的说:“对。”
任榆立刻应下来:“我跟你们一起。”
朗稔啪一声拍在任榆肩膀,大笑:“哈哈,这才对嘛,跟着哥……”
话说一半,感觉手背在灼痛,后知后觉的把手放开。
任榆干净的肩上,一道血红的五指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 遇到任榆前,朗稔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遇到任榆后,恨不得把自己粘在任榆身上,一秒钟都不舍得下来。
第5章 一颗子弹
朗稔他们换了辆车,是辆保姆车,当时这车上面,趴着两具残缺的尸体。
其中一具,以前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
经过朗稔的巧手改装,这辆坏了发动机的保姆车现在看起来相当结实,至少撞撞丧尸还是很给力哒。
说来他们也幸运,保姆车上吃的还不少,都他妈是进口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上面的酒橱里找到十多瓶名酒。
可乐坏了几个男人,唯一的女人纪念之则找到一板养乐多。
这会儿,朗稔坐在座椅上,翻出最烈的伏加特,拧开盖子喝了口:“爽。”
他把酒瓶往任榆跟前递:“要来一口不?”
任榆找到一整块巧克力和一个真空装的奶油面包,巧克力他昨天吃完了,现在只剩一个奶油面包。
他摇头拒绝朗稔的邀请。
苏术在前座哈哈大笑:“朗哥,你明知道榆儿有洁癖,他咋可能喝你喝过的,你就别自找没趣啦。”
他们五人已经相处三天,这三天,足够四人了解任榆。
其中,最深刻的当属任榆的洁癖。
本来吧,几人觉得任榆是个冷冰冰不好相处的家伙,但除了洁癖外,他其实很好相处。
每天只要不弄脏他衣服,给他点吃的,或者给他准备干净的水和衣服,他就会在丧尸袭击的时候,挥着铁锹唰唰几下干掉所有丧尸。
简直就是丧尸绞刑机。
总之一句话,任榆这个小朋友,浑身都是宝。
大家愉快的接受了他,从对他的称呼就可以看出来。
“说了我叫任榆,不叫榆儿。”任榆第五十三次纠正苏术的称呼。
他撕开面包包装,一股奶香味顿时传出来,任榆眼睛一亮,嗷一声咬掉一大口。
再抬头,唇角沾上白色的奶油,配上那张漂亮的过分的脸蛋,有着致命的诱惑。
偏偏他还不自觉,伸出粉嫩的舌尖舔掉奶油,再低头咬一口,奶油又沾上。
朗稔咕咚一声,再次大喝一口酒。
然后也不知怎么的,他的手不受控制放在任榆嘴角,赶在任榆舔掉之前轻轻一勾,把奶油勾下,塞进自己嘴里。
车厢内顿时响起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我日!!”——苏术。
“好苏啊!!”——纪念之。
“……辣眼睛。”——孟元白。
反倒是本人一点没有自己像流氓一样调戏良家妇女的自觉,咂巴砸巴嘴,一脸回味的说:“真甜。”
任榆懒的理他。
这三天,他算是认识这个光头青年的脸皮有多厚。
理他就是给他拔高气焰的机会。
不理他,让他自己个儿嘚瑟去吧。
见任榆没有任何反应,其余三人暗戳戳的对视一眼。
均从对方眼里看到一个意思。
——莫不是榆儿也喜欢他们朗哥?
“这么好吃,小榆仔,给哥吃一口呗。”朗稔毫无脸皮的凑过去,笑眯眯的说。
任榆把手挪开。
朗稔伸手从纪念之手中抢过刚插|进吸管的养乐多,纪念之炸毛:“朗哥,这是最后一瓶!!”
朗稔不理她,自顾的把养乐多递到任榆跟前:“一口面包换这个?”
任榆盯着养乐多看,两秒后,果断把面包塞给朗稔,另一只手快如闪电般夺下朗稔手中的养乐多。
这两天,他的目光一直在养乐多上转。
只是,他一个大男人,纪念之是个女人,他实在不好意思抢女人的东西。
车内顿时响起男人得意的笑声。
“呯!”
一声枪响将男人的笑声打断,悠闲的众人瞬间紧绷,武器拿在手里,车内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除了任榆。
见朗稔不吃面包,迅速把面包抢回来,大口大口往嘴里塞,几下就把面包给啃了,末了还把养乐多喝光。
他给了他时间吃,是他自己不吃,不怪他。
等朗稔将目光从窗外收回时,便对上两手空空的任榆,任榆很平静的回视他。
“面包呢?”
任榆不说话。
那模样,看起来无辜极了。
朗稔心痒痒,大掌使劲揉了把任榆的头发。
他老早就想这么干,手感真他妈爽。
任榆眼睛一眯,刚要有所动作,脑内的萨比跳着脚:“有子弹射过来,快躲!”
千钧一发之际,任榆大喊一声:“趴下!”
同时他按住朗稔脑袋往下压,咻的一声,车窗玻璃破碎,任榆身后的座椅爆了个大坑。
两人滚在座椅底下,淋了一头的碎屑。
“是狙击手!”孟元白说。
吃饱肚子的好心情消失,任榆摸了摸弄脏的头发以及脸上划伤的一条小口子,脸色彻底沉了下来。
“给我枪。”他对朗稔说。
两人呼吸相缠,朗稔这一刻却没有任何旖旎心思,看着任榆脸上的血痕,杀意自他眼中一闪而过。
“小朋友不能玩枪。”他撸了把任榆的头发,忽的打开车门,朝路边的树林里跑了过去。
任榆皱眉,他很不喜欢朗稔刚才的作法,感觉他成了弱者。
萨比出声提醒:“树林里有大批量丧尸动物,好像还有几个人类,这些人类身上有干扰器,我不能确定。”
任榆叹气,朝孟元白伸手:“我要枪。”
孟元白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塞给他一把枪,任榆一□□,一手铁锹的蹿出车,朝朗稔追过去。
剩下车内的三人面面相觑,苏术叹气道:“我觉得他们要在一起。”
孟元白指着右侧钻出来的丧尸,面无表情:“先杀了丧尸再进行你的推理好吗?柯南先生。”
任榆边跑边锁定狙击手的位置。
萨比给了他精确的定位。
他抬枪打去。
可惜——
枪这玩意儿,任榆认识它,它不认识任榆。
他很快在一棵树后看到朗稔,迅速贴过去。
见到他,朗稔一点也不意外。
早在听到声后传来枪响起,他就知道,任榆来了。
任榆指向十五米前的一棵大树上:“在那里。”
对方隐藏技术很高明,朗稔能确定大概的方向,但不能精准定位。
可任榆一来就给他指个精准位置,如何让他不惊讶。
枪的射程达不到这么远,周围还有丧尸动物围了过来,发出嘶嘶吼声,极为恐怖。
不过——
朗稔眼中光芒一闪而过,他附在任榆耳边:“看着,哥给你来一场精彩的反杀秀。”
这群人既然躲在树林里毫无理由的劫杀他们,那他也就不用客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小榆仔,叫哥。
任榆:滚。
朗稔往地下滚了圈,又滚回任榆跟前,蹭了蹭他裤腿:叫哥。
任榆脸色忽红了下:……不要脸
第6章 击杀
朗稔蹿了出去。
他刚刚蹿出去,一颗子弹就迎了过来。
朗稔利索的往前一滚,避开子弹,一刀子刺进袭过来的丧尸猫的脖子。
紧接着他不做停留,继续往林间移动,速度之快,令人乍舌。
除非那名狙击手能跟得上他的速度,否则,对他不再有威胁。
对方有队友,子弹扫射过来,却没有一个击中朗稔。
任榆站在树后看着朗稔矫健的动作。
在他印象中,朗稔应该是他遇到过速度中最快的人类。
哪怕是他,也比不上。
有只丧尸凑了过来,张着血淋淋的牙齿,嗷嗷叫的想要咬他。
任榆看着它,叹口气:“你选谁不好,偏偏选我。”
丧尸可听不懂他的话,朝他扑了过来。
任榆微微侧身,铁锹在丧尸脖子上一转,一颗脑袋掉了下来。
身后有厉风,任榆反手将铁锹挥过去,那东西发出一声恐怖的嚎叫,掉在远处。
任榆转头看去,是只个头挺大的猫头鹰。
有密集枪声响起,任榆循着声音瞅过去,看不到朗稔的身影,倒是看到对方好几个人在冒头。
任榆眉头轻皱。
他提了提铁锹,对萨比说:“我在这儿等着好像不太好吧。”
萨比翻了个身,没搭理他。
任榆瞬间下了决定,又有几只丧尸动物围过来,没有难缠的。
他的枪法虽然不好,近距离下,就算闭着眼睛开枪也能打中。
解决掉几只丧尸动物,任榆朝林子深处行去,枪声渐渐变小。
有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飘来一股浓郁的猩锈味,以及……肃杀味。
枪声,彻底停了下来。
任榆听到朗稔吊尔郎当的声音,不知从哪传来的,他竟然分辨不出他的方向:“出来呗,你队员都死光光了,你一个人留着不好看撒。”
回答他的,只有丧尸的吼声。
任榆把铁锹放在地上,手指在锹柄上转动,带动着整个铁锹也跟着转动。
沉默只持续不到十秒。
任榆突然将转动的铁锹往后狠狠一掷,身体往前一扑。
一声剧烈的呯响,他刚刚所在的地方炸了个大坑,任榆不可避免的再次淋了一身泥。
当然,偷袭他的人也没得到好处,一锹子击在他肩上,力道大的将他掀翻出去,同一时间,两声枪响如约而至。
偷袭者的双腿,被朗稔的枪打穿。
朗稔从一颗树后走出来,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光溜溜的脑袋顶着道血痕,被子弹擦的。
他走到此人身边,用脚踢了踢对方的头:“不是挺横的么,起来呀,咱俩再斗会儿?”
说着,微微侧头,对任榆做了个飞吻。
任榆淡淡挑眉:“不是说给我看一场精彩的反杀秀吗?”还得劳烦他出手。
朗稔脸上灿烂的笑容顿时僵住。
所以说,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待任榆走近,朗稔试图挽回自己的形象:“其实我真的能全灭,但这群狗日的,拿个小娃娃当挡箭牌,这才让他有机会躲起来。”
“小娃娃?”
朗稔想起那个浑身是伤,发不出丝毫声音的小男孩,声音带了抹厌恶:“一个被割了舌头大概七八岁的小娃娃。”
任榆脸色沉了下去。
“他人呢?”
朗稔看他:“你说呢?”
任榆将目光转向躺在血泊中的男人,除了双腿被朗稔击中的两枪外,他的肩膀上还插着柄铁锹,除此之外,还没了只耳朵。
整个人看起来很是凄惨。
从他手中的枪以及他的穿着来看,这个人就是最先朝他们开枪的那个狙击手。
男人自知自己活不了,一直咒骂任榆和朗稔,用词之恶毒,堪称经典。
任榆弯腰捡起那把□□,再拔出自己的铁锹,转身就走。
“诶,小榆仔,就这么走了?”朗稔踩着男人的脑袋踏过去,追上任榆说。
“不然?”任榆有点不明白朗稔的意思。
“你不问他为什么要枪击我们?”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
“你就不好奇?”
“好不好奇你都会说,我又何必再多问。”
“……”
任榆唇角弯了弯:“我们是好人,不杀人,留他在这里自生自灭就好。”
朗稔看着远处慢悠悠晃过来的丧尸及丧尸动物,默了默,一秒后,伸出胳膊勾住任榆脖子:“小榆仔,我就喜欢你这性……”
话还没说完,就被任榆狠狠送了一肘子,整个人顿时弓成只虾子。
他扭曲着一张脸看着任榆绝情的背影,非旦没有怒火,反而诡异的充满兴奋。
“我□□妈的,有本事你他妈杀了我,你们这对狗杂种……”地上的男人爆发出一声绝望的怒骂。
在他看来,两人会杀死他。
可他万万没想到,对方根本不打算杀他。
这一刻,男人怕了。
任榆和朗稔默契的把男人绝望的咒骂屏蔽,朗稔弯着腰,慢吞吞挪着。
丧尸已经走近,身后响起狙击手的惨叫以及丧尸兴奋的吼叫,嘎吱嘎吱咀嚼的声音,听的人头皮发麻。
任榆停下身形,转头看去。
朗稔在他身旁站定:“心软了?”
他算是对任榆的性子有一定了解,别看他一副生人勿近不好相处的样子,其实熟了之后,会发现,这傻小子心肠好得很。
不然,也不会在不认识且还有过矛盾的情况下,连救他好几次。
任榆奇怪的看了一眼朗稔:“我又不是圣母。”
对于要杀他的人,任榆向来不手软。
见朗稔捂着腹部一脸痛苦的样,大概是有点愧疚,任榆破天荒的解释一句:“我在想,刚才应该把他绑在树上,让丧尸吃掉他的腿,然后他再慢慢的丧尸化……”
朗稔觉得,以后对任榆的脑回路,要有一个新的认识。
两人回到公路,苏术三人还在苦战,战况不大好。
收起其他心思,不再说话,二人加入战斗,不过一会儿,公路上的丧尸暂时清理干净。
不过,更多的丧尸从树林两边冲了出来。
几人来不急说明详细情况,飞快跳上车,启动车子离开。
身后,从树林两侧涌出的丧尸顺着车的尾气开始追。
任榆把之前喝光的养乐多瓶子扔出去,正好砸到一个丧尸手里,丧尸迷茫的拿着养乐多,往嘴里塞……
“等到了基地,哥给你弄更多养乐多。”
见状,朗稔豪爽道。
任榆回他一个高冷的呵。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我装个13我容易吗我!
任榆:装13是需要有本事的。
朗稔:……
第7章 路遇
一路往W市行去,路途自然不平坦。
好在大家配合默契,倒也没出现什么危险。
本以为就此能安全到达W市,但在离W市还有几十公里时,他们的车,没油了。
此刻,他们在国段A13公路,四周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幸运的是,没有丧尸和丧尸动物出没。
路上遇到的废弃车辆,没一辆有油的。
纪念之摊开地图,说:“再走二十公里有一个小镇,但如果绕行走乡道的话,十公里处,有个小村落。不过村落里,丧尸和丧尸动物肯定多。然而,我们的油,根本开不到镇上。”
说完,看向朗稔,得由他来决定怎么走。
朗稔正逗着任榆,任榆在睡觉,他的睫毛卷而翘,比纪念之还长。
朗稔玩的就是他的睫毛。
这一路上,对于他撩拨任榆的各种手段,纪念之三人已经见怪不怪,反正他们老大又不敢在任榆醒着的时候做这些。
私底下,三人偷偷叫他纸老虎。
察觉到手下睫毛轻颤,有要醒的感觉,朗稔一脸正经的收回手。
“自然是走乡道。”朗稔说。
他们的食物也快没了,去到村子里,说不定能搜到一些吃的。
于是,等任榆醒来时,发现车子变得颠簸,窗外的景色也变了。
他有些迷茫的眨了眨眼睛,头发乱乱的耸在脑袋上,看起来特别呆萌。
唯一的女性眼冒红光,差点控制不住自己把手撸上去。
“喝点水,润润嗓。”朗稔递了瓶水过去,顺手在任榆脑袋上撸了把。
任榆接过,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半,末了问:“这是走的乡道?”
朗稔‘嗯’了一声:“快没油了,必须弄点油。”
任榆更加迷茫:“没油为什么不跟我说,我有油呀。”
滋一声,苏术踩了刹车,车身一抖,停了下来。
四个人齐刷刷盯着他,朗稔问:“你有柴油?”
任榆看着眼前四张脸,垂下睫毛,片刻后,斩钉截铁的说:“我有。”
他手微微一挥,身前的空地突兀出现一个白色油桶,里面盛满柴油。
四人:!!!!
朗稔喉结滚了滚,冒出个‘你’。
“不要问为什么,拿去用就是。”任榆说。
四人对视一眼,默契的不再问什么。
趁着加油,朗稔沉着脸把任榆拉到一边:“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在做什么?”
自从任榆凭空变出一桶油后,朗稔的心情就很复杂。
初始是感动,可到后来,他却越来越愤怒。
“你了解我们吗?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你知道现在是个什么世道?你知不知道现在有许多人不是死在丧尸之口,而是死在同胞手里?劫杀夺宝的道理你到底懂不懂!”朗稔胸膛剧烈起伏,语气暗含怒意。
任榆刚开始没有明白朗稔的意思,直到朗稔说完最后一个字,他才恍然大悟:“你是在告诉我,你们几个要杀了我再夺我的宝?”
朗稔:“……”一口气卡在喉咙,差点没把他噎死。
任榆见他这个样子,觉得好笑,也就真正的笑了起来:“放心,我的眼光不会差。”
怒气冲冲的朗稔虽然看起来不像个好人,但任榆不傻,后者话语对他的关心他能感觉到,这让他心中对朗稔的感觉变得有些微妙。
“喏,奖励你的。”任榆塞了个棒棒糖到朗稔手里。
他自己也含了颗朝车走去。
既然在他们面前暴露他能凭空变东西的事,那他的棒棒糖也终于能拿出来吃啦。
萨比在他脑海里摊着身子,一脸的了无生趣,声音带着恨铁不成钢:“哪天你死了,不要让我替你收尸。”
任榆:“放心,我有分寸。”
萨比:“你有个屁,脑袋一根筋的家伙。”
任榆:“好好说话,不要人参公鸡。”
心情挺好的任榆看了看眼巴巴瞅着他手里棒棒糖的纪念之,迟疑一下,才不情不愿拿出一根棒棒糖,递给纪念之。
纪念之满心欢喜的伸出手,然而,中途被一只大手截胡。
纪念之眼睁睁看着这颗棒棒糖被朗稔抢过再放回任榆手心:“乖,不想给就不给,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
纪念之:“……”这绝对不是她跟了好几个月的老大。
任榆心安理得的把棒棒糖放衣兜里。
反正他是给过哒!
加好油,几人准备原路返回,继续走国道到W市。
不过乡道狭窄,这里不易转向,得再往前开一点才好转向。
然而,他们在前方两百米处,遇上了对向来车。
对方开的是辆面包车,在看到保姆车后,迅速停下,车内闪出好几个带枪男人,为首穿着军装的壮汉对着任榆等人高声喊:“你们是什么人?”
苏术看了一眼朗稔,朗稔朝他微微摇头。
苏术明白。
“普通的路过人。”他钻出半个脑袋,答。
旁边的孟元白露了下枪,意在提醒对方,他们可不是软柿子,不要打他们的主意。
对方显然注意到,神色变得警惕,不过态度倒是稍好一些。
“朋友,别介意哈,我们也只是为了安全,你们是要去鸿沟村?”仍然是为首的军装男说话,他自我介绍说是叫李兴安。
苏术摇头:“不,我们调头。”
他没注意,在他说完调头时,这个军装男人眼睛眯了下。
朗稔忽的打开门走下去,他突然的动作让两方的人都紧张起来。
苏术更是低声骂了一句,不明白朗稔搞什么鬼。
对方人多枪多,道路又窄,真要干起来,他们不一定占上风。
朗稔下车后,走到车头的位置,微微倾身,将自己靠在车头,抬头,问:“你们是军人?”
李兴安愣了有一秒,然后点头,笑嘻嘻的:“对。同志,你也是军人?”
这一下,就连纪念之都感觉不对了。
刚还是朋友,现在立刻变成同志。
任榆鼻翼轻动,低声道:“有很大的血腥味。”
“昂?” 三人对他的话有点不太明白。
任榆不再说话,而是透过挡风玻璃朝前看去。
他看到朗稔成功的和李兴安搭上话,两人不知说了什么,朗稔频频点头,脸上带着笑。
然后,两人分开。
朗稔上车。
“朗哥,咋回事?”
朗稔眯了眯眼睛,冷酷的光芒从眼底一闪而过:“跟上他们,去鸿沟村。”
“啊?”
朗稔一字一句的说:“我怀疑他们,杀了来救援的军人。”
所有人,脸色均难看了起来。
第8章 谎言
车大概行驶了十多分钟,他们到了鸿沟村。
村子不大,大概末世来临,这本该是个山清水秀的村子,此刻已经变得残破不堪。
墙角到处都是暗黑的血迹,有些地方还能看到碎屑的血肉与骨头渣子。
村子很安静,安静的近乎有种不详的味道。
四周没有看到丧尸,想来就算有,也应该被清理了。
李安兴的车在一间酒厂前停了下来。
所有人,下车。
李安兴走过来,笑嘻嘻的:“这个酒厂挺大,现在不安全,幸存的村民们现在都住在这里面。”
朗稔手里把玩着一个钢镚,这是在保姆车里搜出来的,保姆车上有一个精致的瓶子,里面全是钢镚。
“W市建立了基地,你为什么不把他们送达到基地?”朗稔装作好奇的样子问。
李安兴叹口气:“我倒也想,但这些村民们不想走,说这里是他们的根,就算死,也要死在根上。”
这个理由,若是放在末世前,还有可信度。
可要是放在现在,呵。
朗稔假装没有听出问题,继续问:“那现在我们的同志还有多少?难道打算一直在这里保护他们吗?”
李安兴从身后的几人中指出三个人:“现在就剩下我们四个,还没有你们多。”被指的三人,朝他们僵硬的笑了笑。
他继续说:“我已经联系了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派军队过来。村民们不离开的原因,除了不想离开这个根外,也是不相信我们现在的能力,怕在半路就被丧尸吃了。”
“前段时间,我们还遭遇过一次鸟潮,弹药都快用光,我的队友们在那次鸟潮中死了三个。现在正好遇上你们,这下,要带他们走就容易多了。”
李安兴说这话的时候,凶壮的脸上硬是挤出温柔的笑,衬着那张脸,真有些惊悚。
如此拙劣的谎言,是真的把他们当傻子吗?
接下来双方互通名字,有两个男人从洒厂里走出来,看向任榆五人的目光带着打量。
尤其是看到纪念之和任榆两人时,目光里,透露出隐晦的淫、秽。
纪念之是个女孩,不漂亮,却娇小可爱,就算是在末世前,也是受欢迎的那一类。
任榆,漂亮精致的少年,身上不沾一点尘土,干净的令人发指,这在末世,几乎是见不到的状态。很容易引起某些人的变态心思。
末世降临,女人,以及漂亮的男人,没有能力自保的话,还不如被丧尸咬一口呢。
任榆最讨厌这样的目光,他冷冷的朝两人扫视一眼,忽的出声问:“你的上级是谁?隶属哪支队伍?”
李安兴愣了有两秒,才反应过来任榆是在问他。
他眯了眯眼睛,对答如流:“冷锋少校,897希望特战队A区315救援队。
——之前收音机里说过,全国的军人合并组成一个希望特战队,至于为什么是897这个编号,只是因为897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