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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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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时间,任榆的刀锋在脚下人脖子间一掠。
  “朗哥。”纪念之惊魂未定看着走过来的朗稔,眼中还有残留的恐惧。
  朗稔拍了拍她的肩,把她交给身后两个男人安慰。
  他自己则走向任榆,上下打量一番,眉眼含笑,一副轻佻样:“看起来还不错。”
  任榆有点迷茫:“这是怎么回事?”
  对着地上十多具尸体,朗稔耸肩说:“很简单,有人想要黑吃黑。”
  过了一会儿,纪念之走过来向任榆道谢,说起来,任榆这算是第二次救了她。
  任榆压根没理纪念之,只盯着朗稔:“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们身后是一个加油站,周围地上十多具尸体,有人的,也有丧尸的。
  任榆明明记得,他在天台……
  “嘿,小朋友,是咱们朗哥救了你。”苏术笑眯眯的替任榆解惑,他之前有点讨厌任榆的态度,不过这抹讨厌在任榆再次救了纪念之之后自然的消失了。
  说不定人家就是这性子呢。
  他霹雳啪啦向任榆说:“咱朗哥把你从天台上抱下来,跑遇丧尸,一手抱你一手杀丧尸,知道你爱干净,愣是没让一滴丧尸血溅你身上。你不知道,那场面老帅了。”
  “还有还有,咱朗哥特意洗劫一家服装店,给你找了好几件干净的衣服,还找了水帮你把头发洗干净。咱朗哥的承诺,说到做到。说赔你衣服就赔你衣服,说替你洗头发就替你洗头发!”
  朗稔:“你他妈给我闭嘴!”
  任榆:“你给我洗头发了?”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一个恼羞成怒,一个喜怒不辨。
  孟元白拉了下苏术,苏术默默随着他后退两步,然后去围着纪念之说安慰的话。
  嘤嘤嘤,朗哥凶起来好可怕。
  朗稔轻咳一声:“对了,还不知道你名字。”他伸出手,“我是朗稔。”
  他盯着那只手。
  朗稔恍然大悟的在身上擦了擦,再递出去。
  旁观的三人不忍直视的闭了闭眼睛。
  不擦还好,一擦,身上的血都蹭了上去。
  朗稔心中‘我日’一声。
  正要说句话,就见对面的少年忽的牵唇一笑,这一笑,融化对方身上若有似无的冷意,仿佛万物复苏似的,怎么看怎么舒爽。
  苏术捅了下孟元白:“完了,你看咱朗哥那模样,算是一头栽进去了。”
  孟元白默默擦枪,顿了大概有三秒的样子,才扬起声音:“朗哥喜欢男人?”
  苏术:“……”
  纪念之:“…………”
  听到的朗稔:“………………”
  任榆的笑容昙花一现,他没有伸出手,只道简短的吐出两个字:“任榆。”
  苏术举手,欢快的说:“小任榆,我是苏术,你可以叫我苏术哥哥。”
  朗稔一巴掌糊了上去。
  然后指着擦枪的男人:“孟元白。”
  手指移动,落在红眼眶的小个子女孩身上:“纪念之。”
  “你是一个人对吧?”朗稔问。
  任榆点头,萨比不算人,所以他回答的也对。
  朗稔眼睛一亮,就像狼看中猎物那样的目光:“你看,现在这么危险,咱们也算有缘分,搭伙一起走呗。”
  ——呸,你这是想泡人家吧BY队友心声。
  任榆不答反问:“你们要去哪?”
  朗稔指向北边:“去W市,现在能找的食物越来越少,听说W市建立了个基地,我们去凑凑热闹。”
  好歹弄点弹药。
  他们的弹药快要告罄。
  任榆想了想:“你的意思,到了基地吃的东西会多些?”
  朗稔总觉得这孩哪里有问题,单独落下他,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先把他忽悠过来再说,因此想也不想的说:“对。”
  任榆立刻应下来:“我跟你们一起。”
  朗稔啪一声拍在任榆肩膀,大笑:“哈哈,这才对嘛,跟着哥……”
  话说一半,感觉手背在灼痛,后知后觉的把手放开。
  任榆干净的肩上,一道血红的五指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  遇到任榆前,朗稔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遇到任榆后,恨不得把自己粘在任榆身上,一秒钟都不舍得下来。


第5章 一颗子弹
  朗稔他们换了辆车,是辆保姆车,当时这车上面,趴着两具残缺的尸体。
  其中一具,以前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
  经过朗稔的巧手改装,这辆坏了发动机的保姆车现在看起来相当结实,至少撞撞丧尸还是很给力哒。
  说来他们也幸运,保姆车上吃的还不少,都他妈是进口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上面的酒橱里找到十多瓶名酒。
  可乐坏了几个男人,唯一的女人纪念之则找到一板养乐多。
  这会儿,朗稔坐在座椅上,翻出最烈的伏加特,拧开盖子喝了口:“爽。”
  他把酒瓶往任榆跟前递:“要来一口不?”
  任榆找到一整块巧克力和一个真空装的奶油面包,巧克力他昨天吃完了,现在只剩一个奶油面包。
  他摇头拒绝朗稔的邀请。
  苏术在前座哈哈大笑:“朗哥,你明知道榆儿有洁癖,他咋可能喝你喝过的,你就别自找没趣啦。”
  他们五人已经相处三天,这三天,足够四人了解任榆。
  其中,最深刻的当属任榆的洁癖。
  本来吧,几人觉得任榆是个冷冰冰不好相处的家伙,但除了洁癖外,他其实很好相处。
  每天只要不弄脏他衣服,给他点吃的,或者给他准备干净的水和衣服,他就会在丧尸袭击的时候,挥着铁锹唰唰几下干掉所有丧尸。
  简直就是丧尸绞刑机。
  总之一句话,任榆这个小朋友,浑身都是宝。
  大家愉快的接受了他,从对他的称呼就可以看出来。
  “说了我叫任榆,不叫榆儿。”任榆第五十三次纠正苏术的称呼。
  他撕开面包包装,一股奶香味顿时传出来,任榆眼睛一亮,嗷一声咬掉一大口。
  再抬头,唇角沾上白色的奶油,配上那张漂亮的过分的脸蛋,有着致命的诱惑。
  偏偏他还不自觉,伸出粉嫩的舌尖舔掉奶油,再低头咬一口,奶油又沾上。
  朗稔咕咚一声,再次大喝一口酒。
  然后也不知怎么的,他的手不受控制放在任榆嘴角,赶在任榆舔掉之前轻轻一勾,把奶油勾下,塞进自己嘴里。
  车厢内顿时响起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我日!!”——苏术。
  “好苏啊!!”——纪念之。
  “……辣眼睛。”——孟元白。
  反倒是本人一点没有自己像流氓一样调戏良家妇女的自觉,咂巴砸巴嘴,一脸回味的说:“真甜。”
  任榆懒的理他。
  这三天,他算是认识这个光头青年的脸皮有多厚。
  理他就是给他拔高气焰的机会。
  不理他,让他自己个儿嘚瑟去吧。
  见任榆没有任何反应,其余三人暗戳戳的对视一眼。
  均从对方眼里看到一个意思。
  ——莫不是榆儿也喜欢他们朗哥?
  “这么好吃,小榆仔,给哥吃一口呗。”朗稔毫无脸皮的凑过去,笑眯眯的说。
  任榆把手挪开。
  朗稔伸手从纪念之手中抢过刚插|进吸管的养乐多,纪念之炸毛:“朗哥,这是最后一瓶!!”
  朗稔不理她,自顾的把养乐多递到任榆跟前:“一口面包换这个?”
  任榆盯着养乐多看,两秒后,果断把面包塞给朗稔,另一只手快如闪电般夺下朗稔手中的养乐多。
  这两天,他的目光一直在养乐多上转。
  只是,他一个大男人,纪念之是个女人,他实在不好意思抢女人的东西。
  车内顿时响起男人得意的笑声。
  “呯!”
  一声枪响将男人的笑声打断,悠闲的众人瞬间紧绷,武器拿在手里,车内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除了任榆。
  见朗稔不吃面包,迅速把面包抢回来,大口大口往嘴里塞,几下就把面包给啃了,末了还把养乐多喝光。
  他给了他时间吃,是他自己不吃,不怪他。
  等朗稔将目光从窗外收回时,便对上两手空空的任榆,任榆很平静的回视他。
  “面包呢?”
  任榆不说话。
  那模样,看起来无辜极了。
  朗稔心痒痒,大掌使劲揉了把任榆的头发。
  他老早就想这么干,手感真他妈爽。
  任榆眼睛一眯,刚要有所动作,脑内的萨比跳着脚:“有子弹射过来,快躲!”
  千钧一发之际,任榆大喊一声:“趴下!”
  同时他按住朗稔脑袋往下压,咻的一声,车窗玻璃破碎,任榆身后的座椅爆了个大坑。
  两人滚在座椅底下,淋了一头的碎屑。
  “是狙击手!”孟元白说。
  吃饱肚子的好心情消失,任榆摸了摸弄脏的头发以及脸上划伤的一条小口子,脸色彻底沉了下来。
  “给我枪。”他对朗稔说。
  两人呼吸相缠,朗稔这一刻却没有任何旖旎心思,看着任榆脸上的血痕,杀意自他眼中一闪而过。
  “小朋友不能玩枪。”他撸了把任榆的头发,忽的打开车门,朝路边的树林里跑了过去。
  任榆皱眉,他很不喜欢朗稔刚才的作法,感觉他成了弱者。
  萨比出声提醒:“树林里有大批量丧尸动物,好像还有几个人类,这些人类身上有干扰器,我不能确定。”
  任榆叹气,朝孟元白伸手:“我要枪。”
  孟元白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塞给他一把枪,任榆一□□,一手铁锹的蹿出车,朝朗稔追过去。
  剩下车内的三人面面相觑,苏术叹气道:“我觉得他们要在一起。”
  孟元白指着右侧钻出来的丧尸,面无表情:“先杀了丧尸再进行你的推理好吗?柯南先生。”
  任榆边跑边锁定狙击手的位置。
  萨比给了他精确的定位。
  他抬枪打去。
  可惜——
  枪这玩意儿,任榆认识它,它不认识任榆。
  他很快在一棵树后看到朗稔,迅速贴过去。
  见到他,朗稔一点也不意外。
  早在听到声后传来枪响起,他就知道,任榆来了。
  任榆指向十五米前的一棵大树上:“在那里。”
  对方隐藏技术很高明,朗稔能确定大概的方向,但不能精准定位。
  可任榆一来就给他指个精准位置,如何让他不惊讶。
  枪的射程达不到这么远,周围还有丧尸动物围了过来,发出嘶嘶吼声,极为恐怖。
  不过——
  朗稔眼中光芒一闪而过,他附在任榆耳边:“看着,哥给你来一场精彩的反杀秀。”
  这群人既然躲在树林里毫无理由的劫杀他们,那他也就不用客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小榆仔,叫哥。
  任榆:滚。
  朗稔往地下滚了圈,又滚回任榆跟前,蹭了蹭他裤腿:叫哥。
  任榆脸色忽红了下:……不要脸


第6章 击杀
  朗稔蹿了出去。
  他刚刚蹿出去,一颗子弹就迎了过来。
  朗稔利索的往前一滚,避开子弹,一刀子刺进袭过来的丧尸猫的脖子。
  紧接着他不做停留,继续往林间移动,速度之快,令人乍舌。
  除非那名狙击手能跟得上他的速度,否则,对他不再有威胁。
  对方有队友,子弹扫射过来,却没有一个击中朗稔。
  任榆站在树后看着朗稔矫健的动作。
  在他印象中,朗稔应该是他遇到过速度中最快的人类。
  哪怕是他,也比不上。
  有只丧尸凑了过来,张着血淋淋的牙齿,嗷嗷叫的想要咬他。
  任榆看着它,叹口气:“你选谁不好,偏偏选我。”
  丧尸可听不懂他的话,朝他扑了过来。
  任榆微微侧身,铁锹在丧尸脖子上一转,一颗脑袋掉了下来。
  身后有厉风,任榆反手将铁锹挥过去,那东西发出一声恐怖的嚎叫,掉在远处。
  任榆转头看去,是只个头挺大的猫头鹰。
  有密集枪声响起,任榆循着声音瞅过去,看不到朗稔的身影,倒是看到对方好几个人在冒头。
  任榆眉头轻皱。
  他提了提铁锹,对萨比说:“我在这儿等着好像不太好吧。”
  萨比翻了个身,没搭理他。
  任榆瞬间下了决定,又有几只丧尸动物围过来,没有难缠的。
  他的枪法虽然不好,近距离下,就算闭着眼睛开枪也能打中。
  解决掉几只丧尸动物,任榆朝林子深处行去,枪声渐渐变小。
  有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飘来一股浓郁的猩锈味,以及……肃杀味。
  枪声,彻底停了下来。
  任榆听到朗稔吊尔郎当的声音,不知从哪传来的,他竟然分辨不出他的方向:“出来呗,你队员都死光光了,你一个人留着不好看撒。”
  回答他的,只有丧尸的吼声。
  任榆把铁锹放在地上,手指在锹柄上转动,带动着整个铁锹也跟着转动。
  沉默只持续不到十秒。
  任榆突然将转动的铁锹往后狠狠一掷,身体往前一扑。
  一声剧烈的呯响,他刚刚所在的地方炸了个大坑,任榆不可避免的再次淋了一身泥。
  当然,偷袭他的人也没得到好处,一锹子击在他肩上,力道大的将他掀翻出去,同一时间,两声枪响如约而至。
  偷袭者的双腿,被朗稔的枪打穿。
  朗稔从一颗树后走出来,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光溜溜的脑袋顶着道血痕,被子弹擦的。
  他走到此人身边,用脚踢了踢对方的头:“不是挺横的么,起来呀,咱俩再斗会儿?”
  说着,微微侧头,对任榆做了个飞吻。
  任榆淡淡挑眉:“不是说给我看一场精彩的反杀秀吗?”还得劳烦他出手。
  朗稔脸上灿烂的笑容顿时僵住。
  所以说,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待任榆走近,朗稔试图挽回自己的形象:“其实我真的能全灭,但这群狗日的,拿个小娃娃当挡箭牌,这才让他有机会躲起来。”
  “小娃娃?”
  朗稔想起那个浑身是伤,发不出丝毫声音的小男孩,声音带了抹厌恶:“一个被割了舌头大概七八岁的小娃娃。”
  任榆脸色沉了下去。
  “他人呢?”
  朗稔看他:“你说呢?”
  任榆将目光转向躺在血泊中的男人,除了双腿被朗稔击中的两枪外,他的肩膀上还插着柄铁锹,除此之外,还没了只耳朵。
  整个人看起来很是凄惨。
  从他手中的枪以及他的穿着来看,这个人就是最先朝他们开枪的那个狙击手。
  男人自知自己活不了,一直咒骂任榆和朗稔,用词之恶毒,堪称经典。
  任榆弯腰捡起那把□□,再拔出自己的铁锹,转身就走。
  “诶,小榆仔,就这么走了?”朗稔踩着男人的脑袋踏过去,追上任榆说。
  “不然?”任榆有点不明白朗稔的意思。
  “你不问他为什么要枪击我们?”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
  “你就不好奇?”
  “好不好奇你都会说,我又何必再多问。”
  “……”
  任榆唇角弯了弯:“我们是好人,不杀人,留他在这里自生自灭就好。”
  朗稔看着远处慢悠悠晃过来的丧尸及丧尸动物,默了默,一秒后,伸出胳膊勾住任榆脖子:“小榆仔,我就喜欢你这性……”
  话还没说完,就被任榆狠狠送了一肘子,整个人顿时弓成只虾子。
  他扭曲着一张脸看着任榆绝情的背影,非旦没有怒火,反而诡异的充满兴奋。
  “我□□妈的,有本事你他妈杀了我,你们这对狗杂种……”地上的男人爆发出一声绝望的怒骂。
  在他看来,两人会杀死他。
  可他万万没想到,对方根本不打算杀他。
  这一刻,男人怕了。
  任榆和朗稔默契的把男人绝望的咒骂屏蔽,朗稔弯着腰,慢吞吞挪着。
  丧尸已经走近,身后响起狙击手的惨叫以及丧尸兴奋的吼叫,嘎吱嘎吱咀嚼的声音,听的人头皮发麻。
  任榆停下身形,转头看去。
  朗稔在他身旁站定:“心软了?”
  他算是对任榆的性子有一定了解,别看他一副生人勿近不好相处的样子,其实熟了之后,会发现,这傻小子心肠好得很。
  不然,也不会在不认识且还有过矛盾的情况下,连救他好几次。
  任榆奇怪的看了一眼朗稔:“我又不是圣母。”
  对于要杀他的人,任榆向来不手软。
  见朗稔捂着腹部一脸痛苦的样,大概是有点愧疚,任榆破天荒的解释一句:“我在想,刚才应该把他绑在树上,让丧尸吃掉他的腿,然后他再慢慢的丧尸化……”
  朗稔觉得,以后对任榆的脑回路,要有一个新的认识。
  两人回到公路,苏术三人还在苦战,战况不大好。
  收起其他心思,不再说话,二人加入战斗,不过一会儿,公路上的丧尸暂时清理干净。
  不过,更多的丧尸从树林两边冲了出来。
  几人来不急说明详细情况,飞快跳上车,启动车子离开。
  身后,从树林两侧涌出的丧尸顺着车的尾气开始追。
  任榆把之前喝光的养乐多瓶子扔出去,正好砸到一个丧尸手里,丧尸迷茫的拿着养乐多,往嘴里塞……
  “等到了基地,哥给你弄更多养乐多。”
  见状,朗稔豪爽道。
  任榆回他一个高冷的呵。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我装个13我容易吗我!
  任榆:装13是需要有本事的。
  朗稔:……


第7章 路遇
  一路往W市行去,路途自然不平坦。
  好在大家配合默契,倒也没出现什么危险。
  本以为就此能安全到达W市,但在离W市还有几十公里时,他们的车,没油了。
  此刻,他们在国段A13公路,四周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幸运的是,没有丧尸和丧尸动物出没。
  路上遇到的废弃车辆,没一辆有油的。
  纪念之摊开地图,说:“再走二十公里有一个小镇,但如果绕行走乡道的话,十公里处,有个小村落。不过村落里,丧尸和丧尸动物肯定多。然而,我们的油,根本开不到镇上。”
  说完,看向朗稔,得由他来决定怎么走。
  朗稔正逗着任榆,任榆在睡觉,他的睫毛卷而翘,比纪念之还长。
  朗稔玩的就是他的睫毛。
  这一路上,对于他撩拨任榆的各种手段,纪念之三人已经见怪不怪,反正他们老大又不敢在任榆醒着的时候做这些。
  私底下,三人偷偷叫他纸老虎。
  察觉到手下睫毛轻颤,有要醒的感觉,朗稔一脸正经的收回手。
  “自然是走乡道。”朗稔说。
  他们的食物也快没了,去到村子里,说不定能搜到一些吃的。
  于是,等任榆醒来时,发现车子变得颠簸,窗外的景色也变了。
  他有些迷茫的眨了眨眼睛,头发乱乱的耸在脑袋上,看起来特别呆萌。
  唯一的女性眼冒红光,差点控制不住自己把手撸上去。
  “喝点水,润润嗓。”朗稔递了瓶水过去,顺手在任榆脑袋上撸了把。
  任榆接过,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半,末了问:“这是走的乡道?”
  朗稔‘嗯’了一声:“快没油了,必须弄点油。”
  任榆更加迷茫:“没油为什么不跟我说,我有油呀。”
  滋一声,苏术踩了刹车,车身一抖,停了下来。
  四个人齐刷刷盯着他,朗稔问:“你有柴油?”
  任榆看着眼前四张脸,垂下睫毛,片刻后,斩钉截铁的说:“我有。”
  他手微微一挥,身前的空地突兀出现一个白色油桶,里面盛满柴油。
  四人:!!!!
  朗稔喉结滚了滚,冒出个‘你’。
  “不要问为什么,拿去用就是。”任榆说。
  四人对视一眼,默契的不再问什么。
  趁着加油,朗稔沉着脸把任榆拉到一边:“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在做什么?”
  自从任榆凭空变出一桶油后,朗稔的心情就很复杂。
  初始是感动,可到后来,他却越来越愤怒。
  “你了解我们吗?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你知道现在是个什么世道?你知不知道现在有许多人不是死在丧尸之口,而是死在同胞手里?劫杀夺宝的道理你到底懂不懂!”朗稔胸膛剧烈起伏,语气暗含怒意。
  任榆刚开始没有明白朗稔的意思,直到朗稔说完最后一个字,他才恍然大悟:“你是在告诉我,你们几个要杀了我再夺我的宝?”
  朗稔:“……”一口气卡在喉咙,差点没把他噎死。
  任榆见他这个样子,觉得好笑,也就真正的笑了起来:“放心,我的眼光不会差。”
  怒气冲冲的朗稔虽然看起来不像个好人,但任榆不傻,后者话语对他的关心他能感觉到,这让他心中对朗稔的感觉变得有些微妙。
  “喏,奖励你的。”任榆塞了个棒棒糖到朗稔手里。
  他自己也含了颗朝车走去。
  既然在他们面前暴露他能凭空变东西的事,那他的棒棒糖也终于能拿出来吃啦。
  萨比在他脑海里摊着身子,一脸的了无生趣,声音带着恨铁不成钢:“哪天你死了,不要让我替你收尸。”
  任榆:“放心,我有分寸。”
  萨比:“你有个屁,脑袋一根筋的家伙。”
  任榆:“好好说话,不要人参公鸡。”
  心情挺好的任榆看了看眼巴巴瞅着他手里棒棒糖的纪念之,迟疑一下,才不情不愿拿出一根棒棒糖,递给纪念之。
  纪念之满心欢喜的伸出手,然而,中途被一只大手截胡。
  纪念之眼睁睁看着这颗棒棒糖被朗稔抢过再放回任榆手心:“乖,不想给就不给,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
  纪念之:“……”这绝对不是她跟了好几个月的老大。
  任榆心安理得的把棒棒糖放衣兜里。
  反正他是给过哒!
  加好油,几人准备原路返回,继续走国道到W市。
  不过乡道狭窄,这里不易转向,得再往前开一点才好转向。
  然而,他们在前方两百米处,遇上了对向来车。
  对方开的是辆面包车,在看到保姆车后,迅速停下,车内闪出好几个带枪男人,为首穿着军装的壮汉对着任榆等人高声喊:“你们是什么人?”
  苏术看了一眼朗稔,朗稔朝他微微摇头。
  苏术明白。
  “普通的路过人。”他钻出半个脑袋,答。
  旁边的孟元白露了下枪,意在提醒对方,他们可不是软柿子,不要打他们的主意。
  对方显然注意到,神色变得警惕,不过态度倒是稍好一些。
  “朋友,别介意哈,我们也只是为了安全,你们是要去鸿沟村?”仍然是为首的军装男说话,他自我介绍说是叫李兴安。
  苏术摇头:“不,我们调头。”
  他没注意,在他说完调头时,这个军装男人眼睛眯了下。
  朗稔忽的打开门走下去,他突然的动作让两方的人都紧张起来。
  苏术更是低声骂了一句,不明白朗稔搞什么鬼。
  对方人多枪多,道路又窄,真要干起来,他们不一定占上风。
  朗稔下车后,走到车头的位置,微微倾身,将自己靠在车头,抬头,问:“你们是军人?”
  李兴安愣了有一秒,然后点头,笑嘻嘻的:“对。同志,你也是军人?”
  这一下,就连纪念之都感觉不对了。
  刚还是朋友,现在立刻变成同志。
  任榆鼻翼轻动,低声道:“有很大的血腥味。”
  “昂?” 三人对他的话有点不太明白。
  任榆不再说话,而是透过挡风玻璃朝前看去。
  他看到朗稔成功的和李兴安搭上话,两人不知说了什么,朗稔频频点头,脸上带着笑。
  然后,两人分开。
  朗稔上车。
  “朗哥,咋回事?”
  朗稔眯了眯眼睛,冷酷的光芒从眼底一闪而过:“跟上他们,去鸿沟村。”
  “啊?”
  朗稔一字一句的说:“我怀疑他们,杀了来救援的军人。”
  所有人,脸色均难看了起来。


第8章 谎言
  车大概行驶了十多分钟,他们到了鸿沟村。
  村子不大,大概末世来临,这本该是个山清水秀的村子,此刻已经变得残破不堪。
  墙角到处都是暗黑的血迹,有些地方还能看到碎屑的血肉与骨头渣子。
  村子很安静,安静的近乎有种不详的味道。
  四周没有看到丧尸,想来就算有,也应该被清理了。
  李安兴的车在一间酒厂前停了下来。
  所有人,下车。
  李安兴走过来,笑嘻嘻的:“这个酒厂挺大,现在不安全,幸存的村民们现在都住在这里面。”
  朗稔手里把玩着一个钢镚,这是在保姆车里搜出来的,保姆车上有一个精致的瓶子,里面全是钢镚。
  “W市建立了基地,你为什么不把他们送达到基地?”朗稔装作好奇的样子问。
  李安兴叹口气:“我倒也想,但这些村民们不想走,说这里是他们的根,就算死,也要死在根上。”
  这个理由,若是放在末世前,还有可信度。
  可要是放在现在,呵。
  朗稔假装没有听出问题,继续问:“那现在我们的同志还有多少?难道打算一直在这里保护他们吗?”
  李安兴从身后的几人中指出三个人:“现在就剩下我们四个,还没有你们多。”被指的三人,朝他们僵硬的笑了笑。
  他继续说:“我已经联系了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派军队过来。村民们不离开的原因,除了不想离开这个根外,也是不相信我们现在的能力,怕在半路就被丧尸吃了。”
  “前段时间,我们还遭遇过一次鸟潮,弹药都快用光,我的队友们在那次鸟潮中死了三个。现在正好遇上你们,这下,要带他们走就容易多了。”
  李安兴说这话的时候,凶壮的脸上硬是挤出温柔的笑,衬着那张脸,真有些惊悚。
  如此拙劣的谎言,是真的把他们当傻子吗?
  接下来双方互通名字,有两个男人从洒厂里走出来,看向任榆五人的目光带着打量。
  尤其是看到纪念之和任榆两人时,目光里,透露出隐晦的淫、秽。
  纪念之是个女孩,不漂亮,却娇小可爱,就算是在末世前,也是受欢迎的那一类。
  任榆,漂亮精致的少年,身上不沾一点尘土,干净的令人发指,这在末世,几乎是见不到的状态。很容易引起某些人的变态心思。
  末世降临,女人,以及漂亮的男人,没有能力自保的话,还不如被丧尸咬一口呢。
  任榆最讨厌这样的目光,他冷冷的朝两人扫视一眼,忽的出声问:“你的上级是谁?隶属哪支队伍?”
  李安兴愣了有两秒,才反应过来任榆是在问他。
  他眯了眯眼睛,对答如流:“冷锋少校,897希望特战队A区315救援队。
  ——之前收音机里说过,全国的军人合并组成一个希望特战队,至于为什么是897这个编号,只是因为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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