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嬑阁志异-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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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蛊惑的声音似暗夜鬼魅,一步一步引诱着南烛步入执念的牢笼,一脚踏入无边的深渊。
  然后,一道晴天霹雳陡然劈下。
  “凭什么?”南烛伸出手挑起了秦歌那张苍白的脸,上面布满了露珠般晶莹剔透的泪水,真可恨,这眼泪是为他人而落,“当初本座只说护你一世,这殷萼的生死与本座有何关系?嗯?”
  秦歌,你不是要救他吗?那你要拿什么来换?你舍得吗?
  南烛拂袖转身,城灵贵为半仙,只一个动作,便昭示了不容侵犯的高傲。
  秦歌仿佛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咬唇道:“救他,我知道你能救他的,只要你肯救他,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的,当牛做马,什么都可以的,都可以……”
  “好,这话可是你说的,我救他,不过我要你当牛做马。”南烛重又捏紧了他瘦削的下巴,手下加重了几分力道,似在泄愤一般,道:“我要什么,你是知道的。”
  南烛贴着秦歌的耳边吐着呼吸,一只手轻而易举挑开了他的衣襟,顺着衣领处摸了进去,后停在那处凸起处,慢慢捻抹起来,四目相对,道:“嗯?你是愿,还是不愿?”
  南烛觉得自己并不是什么君子,算了,本来就是一条冷血的蛇妖,只是想要一个人而已,是君子又如何,不是君子又如何,或许等做了那等亲密事之后,就不会再那么排斥了。
  他抚摸着身下那具属于男子的身体,不柔软,也不似温香软玉,可是却像是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教人恨不得揉碎了混进骨血里,恨不得藏起来不给任何人看。
  秦歌的眼色中散过恐慌,眼泪自眼角淌过。可是终归还是忍住了不再挣扎,闭上了眼睛,任身上人为所欲为。
  铺天盖地的吻落了下来,从眉心,鼻梁,嘴唇开始,到喉结,锁骨,小腹,再到……
  南烛仿佛已经不能自控,欲望与嫉妒早已袭漫入心。
  他无法,只能更加猛烈地占有与掠夺,暂时地耽于无比空虚的欢愉之中。
  痛得厉害的时候,秦歌也只能咬紧下唇,将声音和着血吞下去。
  “别咬。”南烛见了,伸出手指摸了摸他已出血的嘴唇,道:“咬这里。”
  那是南烛的肩膀。
  其实南烛是个好城灵,护着一方百姓现世安稳,免遭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的迫害。
  他也会是一个完美的良人,只可惜,在秦歌给出心后,他才出现,早些时候去了哪里呢?
  一旦错过,便是终生。
  那殷萼不过是这凡间一粟,却得了南烛思而不得的一颗真心,还真是有幸,不过,可惜的是,却是个不惜福的人,视秦歌为洪水猛兽般,避如蛇蝎。
  他人的弃之敝履,却是另一人的求而不得。
  世上这样的事还真不少。
  南烛是个守信用的,大费周折托了牛头马面寻回了殷萼的魂,又亲自在家设坛施法引魂入体,逆转生死。
  听说那殷萼醒了之后,活蹦乱跳,只是丧失了一些记忆,也没甚伤损。死心眼的秦歌不放心,日日偷偷地躲在殷家门外,像个痴子,等上一天,只为看上那人一眼。
  这凡人还真是死心眼,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那殷萼,与他并无缘分,只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
  以为偷偷地喜欢,可以放弃一切的喜欢,他终会回头看上自己一眼,可最后都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深陷其中的人何尝不知道之可悲,秦歌是,南烛是。
  爱而不得这种东西,谁先沾惹上了,摒弃不了了,便成了跗骨之蛆的可悲。
  一不小心,就会一脚踏入冰与火的深渊,一生围困其间,不得出路,除非死。
  秦歌是陵游城内小有名气的教书书生,写得一手的好字,笔墨横姿,有如行云流水,画得一手的好丹青,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他住在东边头巷子里最后一间,双亲早逝,孤身一人,后来城灵现身,便寄居在此。
  斜阳草树,暮云合璧,小小的院门门槛上坐着个引人频频注目的男子,尤其好看,只是这好看之中,又太过阴柔。
  那正是赖在秦歌家中不走的南烛。
  他窝在门槛上,微微低着头,见了大姑娘羞怯地拿眼瞟他的时候 ,便磨磨牙恶狠狠地瞪回去,然后复又低下头去。
  其实,他想,他这一城之灵,千年的半仙蛇妖,做得可真是窝囊至极,竟然连一个凡人也不如。
  那殷萼好歹有秦歌如此掏心相待,可真是情真意切,情深似海,教人惊叹,教人钦佩。
  呵,秦歌,不就是个凡人,还是个死心眼的愚蠢书生,真是死心眼,傻子。
  这个傻子从来也没有好好看过他,看过他南烛,哪怕只是轻柔地唤一声,哄一时开心也好,也从来没有给过一个好脸色,哪怕是在有事相求于的时候。
  南烛想:娘说得真对,千万不要对凡人动心,人心太可怕了。也不要先动情,先动了情的那个人,是最容易受伤害的。
  凉风吹皱一池水,卷起片片落叶。
  一晃,已经入秋了。
  院子里种得枫树,一片红叶似火,几只黑乌鸦停在上面,叫得嘶哑。
  南烛皱了皱眉,抛了几颗石子将那几只扰人的鸟赶得远远地。
  俗话说,乌鸦落房头,开口就是祸,大早上的,真不吉利。
  好的不灵坏的灵。
  晚间,秦歌教书回来,神色恍恍惚惚,屡屡出错,差点撞到门上,口中喃喃道:“他……他要……要……到底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
  不明所以,只是他眼中的清明散去,如同呆滞了般。南烛掐指一算,目光渐冷,似有痛色,原来是那殷萼三日后要娶亲以作冲喜,而要娶的自然是一个女子,是他的青梅竹马表妹。
  那女子素有佳名,温顺贤淑,有徳有貌,在闺阁中上敬双亲兄长,对下教导幼弟小妹,善待家仆,名声极好。
  好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
  看着秦歌为了一个快要成亲的男子这般颓然,心疼怒意骤然上涌,南烛恨铁不成钢道:“你这般模样 ,殷萼又瞧不见,何苦如此作践自己?我……我的心意,你是知道的,对吧?”
  他咽了咽口水,顿了顿,对上对方尚不清明的双目,道:“秦歌,你看看我,看看我,他有什么好,如今还要娶别人,你忘了他,好不好?”
  秦歌没有丝毫反应,半晌沉默不语,南烛努力地深吸了一口气,踱到窗户边上透透气。那三日,秦歌就这样呆呆的坐着,而城灵大人也守了他三日。
  殷府的锣鼓声声,响彻了整座陵游城,鞭炮噼里啪啦惊起树叶间的秋鸟。
  人人都道,少城主的新娘子的嫁衣可真好看,那颜色,那金线,那布料 。
  人人都道,新娘子长得可真美,天仙一般,配的上咱少城主。
  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穿过大道,十里的红妆,那昂首高高坐在白马上的新郎官,当真是鲜衣怒马。
  欢声顺着小巷子一路传到了居于最后地小院里。
  秦歌先开始怔了怔,一滴泪冷不丁地落下,甚为冰寒凉透。
  胸腔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脑子里反反复复地都是自己第一次见到殷萼时他说的话。
  像是烙印一般烙在了心里,自此之后,再也挥之不去 。
  尽管殷萼俨然不记得一个字。
  没关系,都结束了。
  他看了看守在一旁的南烛,心里莫名其妙蓦地一软,出声道:“我饿了。”
  谢天谢地,他终于知道饿了。南烛去了厨房亲自给他做了爱吃的东西。
  死心眼的凡人,总归是要开窍了。
  呆子书生,以后我会对你很好的,第一眼我就看上你了,一身青衫如竹。南烛边亲手煮粥边想。
  当时南烛初到陵游城,逛街市时,遇见一书画摊子,摊子上贩卖各式书画,山水画,花鸟虫鱼,还有人物画,仕女图,可卖的最紧俏的却是俊俏的世家公子图。
  南烛瞥了一眼,买了最受欢迎的一张画像,行至无人处,使了个幻形术,变作那画中人的模样,继续大摇大摆走街穿巷,不少大姑娘朝他扔花手绢、花骨朵儿,实在新鲜。
  后来不知从哪蹦出来个母夜叉,竟然追着朝他扔瓜果,个个足足有拳头大小。
  南烛只能拔腿以避之,然后,就在那湖边绿柳之下见到了那抹背影。
  一身青衫,苍翠如竹。
  那人就是秦歌。
  自此,彻底沉沦,陷之弥深。
  那日,南烛有心相交,便上前叹了几句,谁知这傻书生当即脸色大变,青了又白,白了又青,似乎是生气了。
  后来呢?
  哪里还有什么后来?
  “砰!”
  一地的白瓷碎片。
  白瓷碗落在房间栏槛上,发出尖锐的破碎声音。
  房梁之上,吊着位青衫长身的书生。
  南烛瞬时失了神,心烈烈地颤抖着,嘴唇上下一开一合,竟发不出一个音节。
  长袖一挥,吊着的男子稳稳地落入他的怀中,眉目舒展,似已经解脱一般。
  他最后说了一句话。
  他说,他曾说我着青衫,苍翠如竹,养眼的很。
  一道灵光乍然劈过天灵盖。
  这句话,是殷萼对秦歌说的。
  不,不是的。
  这句话明明就是南烛对秦歌说的,在柳条摇曳碧波漾漾的树下湖边。
  南烛揉了揉眼睛,眼泪却止不住地向外涌出,世人都说,妖无心,无情无义,无殇无泪,可这眼泪,与凡人的无异。
  秦歌,南烛,在一开始就已经错过了,纵使日日相见,也不会……
  这笔该死的阴差阳错,这笔剪不清理还乱的烂账,究竟要找何人算,又是谁的错?
  “这身青衫,穿在公子身上,苍翠如竹,好看的紧。”
  “哎,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交个朋友,好不好?”
  “哎,别走啊!”
  无人应,湖边依旧杨柳飘絮。
  再一春。
  秦歌死后,南烛向判官撂了挑子,独自回了修行的枫遗山,山上竹林成海,青翠苍郁,此后,再不复出,立誓永生永世守着一座坟。坟头立着一块墓碑,上面写着:
  吾妻…秦歌之墓。


第4章 寒鸦渡
  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习惯了一个人冷冷清清,愈发对这样伤春悲秋的寒酸句子沉溺。我是一只人妖结合所生的半妖,半人半妖,有心无情。
  情这种东西,还是早早丢手了好,免得日后讨不了好,倒把自己搭进去了。所幸我本来就天生凉薄,这天下何大,我爱的唯有自己一人而已。其实我想的很是通透,若是自己爱了别人,那这心岂不是要交给他人真是可怕,疯子,这样的人可真是疯子。
  “去年紫陌青门,今宵雨魄云魂。断送一生憔悴,只销几个黄昏。”隔壁的蝴蝶妖精今日怕是又为情所伤了,戏言唱的凄凉,所以说,这等风月场上的事,当个过客冷眼旁观而已。
  “花蝴蝶,不就一个男人而已,我怎么瞧着比你爹妈死的时候还要伤心。”蝴蝶精姓花,芳名陌陌,看着都是邻居,遂过来劝上一劝。
  “柳疯子,你不知道,他有多好。”花蝴蝶一副陷入美好幻想之中,脸颊酡红。
  这姑娘,当真是没救了。我暗自想着,耳边传来了花蝴蝶的嚎啕声,震得我耳膜都要破了。
  “停,不就一个男人唛,我定能让他乖乖上山入了你的洞穴。”我瞥了一瞥花蝴蝶,暗自庆幸当初声色俱厉的断了她要嫁给我的念想。
  花蝴蝶说,她中意的男子是那陵游城里云华楼唱旦角的高政宗,端的一副好相貌,戏文也唱的极好。
  这天地下,戏子最是薄性,唱着别人的风月,风尘之中见多了,何来几许真心
  云华楼里,我见到了那花蝴蝶口中的高政宗,台上的他,水袖微颤,步履轻移,眼波流转,亦嗔亦喜。
  幽思深深梨花淡,青衫隐隐意翩然。
  戏过三折,酒过三巡,这高政宗,戏唱的还真是好。
  戏散后,我去寻了他,未见着那个青衫旦官,倒是见着位色若春晓之花,清雅出尘如月的公子,看得我老脸发烫。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你是在寻我的吗?”那公子执起扇子,轻轻抬起我的下巴,眼波流转,亦嗔亦喜。
  “高政宗!”
  我的脑中冒出了这个名字,不自觉脱口而出。
  “啊,好痛!”高政宗执起扇柄当头敲了下,疼的我龇牙咧嘴。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牵起了我的手,朝着云华楼外走去。
  牵着,真的是牵着,挺温暖的。
  他将我领到了一处桃花十里的地,落英缤纷,莺飞蝶舞,倒是个隐居的好地界。
  “柳寒,你可当真凉薄的很,一走就是这么长时间,当真还未消气吗?”高政宗的拥抱来的很突然,让我猝不及防,可猛然间,心中却又什么在悄悄融化。
  他的吻落了下来,脖颈之上留下的全是他的炽热,像是火燎般,眼中酸酸涩涩的,竟无端流下泪来。
  政宗,政宗。。。。。。
  我喃喃的念着这个名字,记忆像是开了闸般汹涌而出,政宗,他却是我这一辈子永远逃脱不过的劫数,这几数光阴,这忘川的水,或许什么也算不上,那天杀的马面祭桐,生生诓了我千两黄金,那狗屁的忘川忘情之水
  不过,什么也不再重要,我只要眼前这个男人,若是有朝一日,失了心魄,为情所伤,那也是我柳寒心所甘情所愿之事,怨不得他人的。
  幕天为被,落英为席,他身体的火热处一次次进出我的身体,如此热烈疯狂,这世间,原来我要的只是一个他而已,眼波流转,亦嗔亦喜。
  我的洞穴旁住着一只花蝴蝶,她只是爱上了唱旦角之戏,平生唯一得意之事,便是拜了那云华楼的旦角高政宗为师,这师徒俩,我越来越有一种被人拐了的感觉。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花蝴蝶一大早便扰人清梦,而她的今日所唱的却是《春闺梦》的戏词,好一个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第5章 狐言
  那只被唤作桐溸的杂毛小狐狸走黄泉路过奈何桥的时候,死活不肯喝下那孟婆煮的忘川汤,还打烂了孟婆的那只价值连城的雨后天青色瓷碗。
  孟婆是位美艳的大姑娘,人长得好,脾气却冲的很,拎起那只杂毛狐狸的尾巴扔向了三生石旁的红芍药丛中,嘴上还说着不饶人的狠话。
  小狐狸桐溸万花丛中打了几个滚,化作了一位锦衣公子的模样,梗着脖子杵在那不动弹。
  奈何桥边聚了不少的孤魂野鬼,纷纷在那起哄着,牛头颠荻长得威猛强健,却是个天生的胆小鬼,头脑不大灵活,平日里惯会做的事,便是请那阎王来,今日倒是碰了个巧。
  阎王被人扰了清梦,拉着个脸珊珊来迟,一时间百鬼让道,皆噤若寒蝉。
  “你这只小狐狸,为何不喝孟婆汤,还要打碎碗,胆色倒是过人。”阎王端着架子,中气十足。
  小狐狸颤了颤身子,随即稳了身形,行了那三跪九叩之礼,“小妖有不能忘的人,应了言,下一世要去寻他,实不能饮那忘情之水。”再抬眼时,已是落雨梨花。
  “倒是个有情的狐妖,你且和我说上一说”阎王踱至那奈何桥,半坐于上,作出一派听故事的模样。
  小狐狸说的故事很凄美,其实阎王孟婆们这些故事看的多了,可还是心思微微一动。
  桐溸生前是位营中的军师,战前指点生死场,一场战争结束翩翩白玉郎。而他的挚爱,是那敌国千军万马的主将郗玄,用兵如神。他和他,本是对立,可到底是造化弄人。
  那日,桐溸上山观测地形,却碰上了一只受伤的杂毛狐狸,本欲带它回营好生整治,却未料狐狸遁入崖边,双双差点掉落悬崖,幸得郗玄相救。
  二人相谈甚欢,互引知己,郗玄看着桐溸的背影,心中像是着了魔一般的悸动。而后,纸终究包不住火,二人终归兵戎相见。两军对垒,刀剑无情,家、国、百姓,于他们而言,都是无上的东西,怎可抛却,可看着心爱之人成敌,却是比死还难受。
  这一生已然如此,世人所想不过如此,只能寄希望于来世,死后方可有来生,过往皆可抛,活了太长,最后所求的不过一个死而已。这桐溸与那郗玄,都逃不过凡人二字。
  悬崖峭壁,底下是深渊万丈,他和他,一个白衣儒雅,一个锦袍着身,跳得却是决绝。
  故事听完了,阎王抖了抖袍子,孟婆还擦了擦说是进了风沙的眼睛,二人行至那三生石旁一看,这郗玄桐溸二人的名字果然列做一对,既是三生石上的命格,定有妥帖之法相遇相知的。
  阎王对着小狐狸的耳朵说了几句话,那个自称桐溸的杂毛小妖,心甘情愿的饮下一碗孟婆汤,过了那奈何桥,自此,前尘往事皆作废,寤寐思之是戏言。
  孟婆深深望了一眼面带叹怜的阎王,半天没吱声,倒是阎王嗤嗤说了句:“倒是个有情有义的小狐妖,只可惜,把别人的故事当成了自己的。”


第6章 离树
  九重天上出现霞光万丈的时辰,那落败的离树下便会坐着一位翠绿衣衫的小离树仙,发如墨玉,肤若初雪,只是可惜了那双如月华般灵净的双眸。
  九重天上的仙人起先还会问上劝上几句,久之,也任他如此了,这世有痴人,天上难免有几位认死理的小仙,也不足怪。
  天上的时间冗长散漫,阵阵微风吹落了几片离树叶子,那小离树仙,名离沁,屈指一算,已经这般近千年了,听人说,他在等一个不回来的人,带他浪迹天涯。
  如今的小仙,最是情劫难撑,偏居一隅的艾承宫相泉长仙偶间听闻了这桩痴事,倒是有违的唏嘘一番,天火雷劫不过身受,可历了悲情,却是心哀。相泉长仙游离三界之外,但求活的自在,不惹红尘,徒的也不过是除却一身悲凉。
  那离沁还未登仙的时候,是那凡界陵游城内的一株离树,离树本就难得,后来修了人形,更是少有的可贵。
  九重天上霞光璀璨,青鸟盘旋,那树下的翠衫男子,双眼微闭,唇角稍弯,清浅满足。
  不远处罕少出宫的长仙见了他这般神态,灵台一片混沌,匆匆落荒而逃,那瑶池寒泉将将使之平复。
  梦中自己还是只离树妖的时候,树下才子佳人,树下江湖侠客,树下人间悲凉,形形□□,见了不少,也算是习得了些人情,日子说不上声色,也不无趣,直到那夜树上突然栖居了只落毛的赤鸟,自称自己是只凤凰。
  他看了看,着实看不出对方是一只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的神鸟。那只自称凤凰的,真是霸道无赖又流氓,可是也是他,会看着戏言中的悲欢离合落泪笑的肆意,会暗中出手守护自己,虽然一张毒舌不饶人,不过也只有他,将那赤红色穿的如此清风霁月。
  这只不守信用的老凤凰,果真是个骗子,说好的有朝一日与我看遍山川河海,生生世世观那万里烟霞,骗子,这个骗子,生生地骗走了我的心,徒留我一个人过。
  这只傻凤凰,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知归向何处,却唯独为了自己连命也不要。
  他只记得白光乍现,天雷滚滚,直劈自己的命门,而后醒来的时候,万物归于平静,一切尘埃落定,他已然是这九重天上一离树仙。
  妖欲入仙,必遭天雷之劫,九死一生。初时,他寻遍天上地下,黄泉碧落,可是,那只落毛的凤凰,连一只羽毛也没给自己留下,至此,再不复见。
  那只凤凰幻作人形时,极喜一身赤色,得名阡伽。
  阡伽,你若是再不出现,我就不等你了,真的不等了。离树下的离沁无力地浅声而言。
  那离树愈见落败,叶子掉了一地。
  后来,东海之滨妖神重现,九重天上人心惶惶,无所得法,遂请了这艾承宫早已不问事的相泉长仙相助。
  风云变色,提起那一战,众仙至今心有余悸。只是可惜,相泉长仙以身祭了那妖神。
  传说神仙羽化之时,会记起生平之事,只不过,听东海之滨的地仙说,那相泉长仙羽化之时,面露怆然之色,唤了离沁二字。
  这三界再无相泉长仙,那之后,九重天的那株离树一夕之间枯木逢春,树上结满了红艳艳的离果,像是一颗颗小红枣子,只不过,再也不见了那位翠绿衣衫的小离仙。
  “那只小离仙,好像是叫什么离沁的,离沁,离沁,好生熟悉。”
  九重天里,仙人来往,不知是谁问了这么一句。


第7章 马面祭桐
  这无间地狱除了黑白无常外,还有那么两位专门拘魂勾魄的鬼差——牛头与马面。
  这牛头颠荻此前已经说过,委实是个胆小如鼠的,遇上百鬼夜行也要绕着道走,人生有一准则:好死不如赖活,天塌下来还有个高的顶着。
  而这马面祭桐不似牛头颠荻是个天生的胆小鬼,虽然平素里爱说些诨话诓骗来往的小鬼们,行事倒也算是靠谱走心,各项职责不曾马虎应对,并没有什么大错大过。
  至于小鬼口中的风流之词,道其是个花间浪子,又得另当别论,这祭桐身为地府之中有名的美男子,生来便是一副好皮囊,勾魂如艳鬼,不知迷了多少冤死鬼,自然是有风流的资本。
  幸而平日里拘魂时带着马面头套,那些到了血霉的孤魂野鬼瞧不见他那祸害人的相貌,要不然的话,这地府之中,岂不是要鬼满为患,孤魂野鬼纷纷自动地从五湖四海三山六水云集会聚
  地府里,奈何桥前。
  孟婆身着一件桃红水袖裙,扭着水蛇腰,煮着一锅泛着紫气的汤水,时不时朝靠在桥墩子旁的马面抛两三支媚眼,娇嗔几句,只是这孟大姑娘实在是个顶泼辣的,这媚眼倒教她抛得变了味儿,要不是这祭桐早已司空见惯,一个趔趄后仰栽一个大跟头总是免不了的。
  祭桐桃花丛中滚了几遭后,逢场作戏玩得一手炉火纯青,收了这几个委实不太如丝的媚眼,匆匆遁了,领着那需拘魂的勾魂册晃晃悠悠出了鬼门关。
  鬼门关出口处多位于草野之间,几乎每一座城就近皆有一处,百鬼出行,拘魂入黄泉,走的都是这条道儿。
  肉眼凡胎是瞧不见的,要是真看见了,可是要坏大事出大乱子的。
  话说祭桐刚至阳世,月黑风高,黑鸦鬼叫,正是杀人放火的好时候。
  远处山林子里黑黢黢的,阴风阵阵,好不耍歉龃蠡钊思秸夥跋螅2蛔急幌诺靡幻睾糁苯雍崾背 
  祭桐眼角一勾,扫了扫那催魂入地府的勾魂册,心道这回又是哪个倒了八辈子霉的家伙。
  诡异血红色的扉页上赫然印着公良辞三个大字,正是祭桐口中的倒霉鬼。
  公良乃是如今世道的皇姓,冠以公良,此次要拘的必是皇族中人,天家血脉,万分尊崇又何如,还不是一样斗不过天,斗不过地,斗不过命。
  凡人呵!
  这繁华富贵不过过眼云烟,身份如此尊崇也注定要入黄泉路,过那奈何桥。
  祭桐是这么想的,万两黄金又如何,终归是命由天定。这公良辞,名字起得倒好,胎也投得好,只可惜,却是个短命鬼,尚未弱冠便要化作一抔黄土掩枯骨。
  不过既然是皇室中人,必然是知道不少风流韵事秘闻隐说的,兴许拘他回去的路上还能听他说道说道,聊以打发时间,应该也不至于太过无趣。
  入皇城,进王宫,阴风阵阵,一道黑影慢悠悠转进了一间素雅古朴的室内,竟无半分豪奢之处。
  室内放了一张案几,案上陈列着文房四宝,一旁置的书架上整整齐齐摆了一面的古籍,祭桐撩起眼皮扫了一眼,尽是些经卷史书。
  除了这,案几上还伏着一具早已死透的尸体,祭桐瞥了一眼,只觉得那人腕骨嶙峋,十分清瘦,死相着实惨了点,可也不难看出,这人生前必定是个唇红齿白的翩翩少年。
  卿本佳人,奈何做鬼?
  公良辞是一杯毒酒入了腑脏毒发身亡的,死的时候,七窍流血,血是先从眼睛里往外流,接着到耳朵,再到鼻子,嘴,血一开始是鲜红鲜红的,后来就成了黑红色,像枯死的月季花的颜色。
  他的魂魄站在尸体旁,足足站了三个时辰,祭桐在旁边也足足等了三个时辰。
  祭桐不知道自己为何会例外地陪他等,若是平常,人死如吹灯拔蜡,从此尘归尘,土归土,过往凡世尽如烟灭,说不得半分留连。
  只是一见到那张苍白落寞的脸,只觉得心疼,一切都是那般鬼使神差。
  出了皇宫,公良辞恳求再去母妃的坟上行最后一回拜祭,换做平常,祭桐定是不假辞色地拒绝,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坟去拜祭,可是法外不无人情,这个鬼,也怪可怜的。
  生来便是这天家的七皇子,转头来落得如此下场。
  祭桐看着走在前面身穿玄色衣裳的当朝七皇子的魂魄,形单影只,瘦癯却有清骨,那一袭玄色堪堪撑起。明明是天龙之子却沦落到被自己的亲皇帝哥哥一杯毒酒赐归黄泉,这样的一生,还不如他一鬼差活得肆意,不免让他这只老鬼唏嘘半天。
  那座小小的坟头前,立着一块已经风雨侵蚀的木碑,字迹模糊不清。公良辞屈膝叩首后,立于碑前,良久。
  祭桐站在身后,却觉得那颀长的身姿,甚是萧索,心中很不是滋味。明明素不相识,明明毫无联系,却有几分感同身受。
  马面祭桐晃了晃心神,动了动嘴唇,方出言道:“小鬼,走了,尘归尘,土归土,前尘往事如烟散了的,弃了吧!”
  “我是自愿死的,活着备受猜忌,还不如死了好,还能见着自己寤寐思之的人,我其实很开心的。”
  那玄衣男子转过身来,脸上挂着清浅的笑容,祭桐觉得,那样的浅笑比以往花魁娘子的要动人心弦的多,也绝色的多,一瞬间竟有几分恍惚,仿佛早已相识。
  公良辞,公良辞,我是在哪里见过你吗?祭桐摇了摇头,展开引魂幡,引着这小鬼入了鬼门关。
  公良辞跟着祭桐入了邻城的鬼门关,绕了几许路,一条道走了三遭,祭桐只是想这条路更长一点而已,再长一点。
  不过,终归会有个终点,他牵着公良辞的手,行过二十四桥的朵朵红药,走过曼珠沙华妖冶艳绝的黄泉路,却不得不在奈何桥前彼此分道扬镳,看着桥上的那一抹玄色,公良辞最后的回眸一笑清浅晏晏,只是那后来的无声口型,像极了“哥哥”二字。
  哥哥,哥哥。
  祭桐思绪间如惊雷过,曾经他去拘过一个皇帝后妃的魂魄,见一少年扶尸恸哭,那少年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唇红齿白,腕骨清瘦,祭桐心下不忍,现出真形柔声宽慰,而如今的公良辞,面容竟隐隐与那死去后妃有几分相似,慢慢地,竟和那少年重合到一起。
  那扶尸恸哭的少年,是不是眼前的公良辞?
  他说,他见到了寤寐思之的人。
  那个人,是谁?
  “阿辞,阿辞。。。。。。”祭桐不再以马面示之,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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