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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王的搓澡工-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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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邕楝只是命人在嗜妖宗身上撕开了一道血口子,那些早有觊觎之心的门派就蜂拥而上,丝毫不管什么江湖道义,要不怎么说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都是充满了血腥的呢?对于一些刚起步的小门派来说,只要能从庞大的嗜妖宗身上啃下一块肉来,就足够他们帮派壮大的了,更何况,贩卖妖兽这档生意几乎可以算是暴利,只有玄天宗这样自持身份的大宗门才会不屑一顾,其他门派想插手还挤不进去呢。
现在好了,有摄政王殿下暗中安排的人给他们浑水摸鱼的机会,又有青狐城狐族公开表示要和嗜妖宗不死不休,那还管什么?撸起袖子上啊!
短短半个月,嗜妖宗就像是一个被剥开了糖纸丢在蚂蚁窝里的糖块一样,浑身都被舔秃噜一层皮。更有之前和嗜妖宗竞争贩卖妖兽这个肥缺的宗门趁机打击报复,等到摄政王殿下准备收网的时候,几乎已经没他什么事儿了。
虽然被别的修真门派啃走了不少,但是,嗜妖宗毕竟家大业大,还是被他趁乱接手了不少产业,当然了,摄政王殿下深知余春来对于妖贩子的深恶痛绝,选的都是那些既赚钱又不涉及妖兽贩卖的生意,还大方地给余春来留了一部分。
“其他的我就不给你了,给你你也用不上,”唐邕楝笑眯眯地拍了拍手下的木盒,“我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接下来,嗜妖宗大乱,势必会有别的势力接手他们的生意,不过,这些新势力底子薄,想来应该不是你们的对手了,往后怎么走……”
“那自然就不劳您费心了,我自有打算。”余春来揉了揉酸软的腰肢,决定回头就把这笔钱都花出去,虽然大荒山的妖兽不能随意猎杀外面的修士,可当初妖神订立契约的时候,可没说他们不能“**”吧?那些凡人修士之所以默认嗜妖宗的存在,不就是想钻这个空子吗?
他们能钻空子,他为什么不可以?
摄政王殿下带来的“战利品”里,除了有两个钱庄之外,还有几处值钱的灵石矿藏,这些都是花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反正他们在大荒山暂时也用不上这些钱,倒不如拿出来,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就不信了,这么多钱砸下去,就为了买嗜妖宗那些驯妖修士的脑袋,会没人来赚这个银子?
唔!为了防止被人猜到他的目的,就对外宣称,说是被嗜妖宗曾经害死过的那些人的家属买凶报仇好了。
反正,只要这些能驯养妖兽的修士死了,他倒要看看那些想掺和到贩卖妖兽生意里去的门派怎么买卖妖兽,话说,抓回来的妖兽没办法驯养,杀了可惜,养着费钱,这种“养出来的猪砸在手里”的感觉,想必会非常肉痛吧?
第129章 种瓜鱼1
嗜妖宗的事情, 说实话, 余春来还从来都没有放在眼里。只有在他们那个时代生活过的人才会明白, 这种“富可敌国”的人究竟有多么危险, 身怀巨富而又为富不仁, 多的是人想“替天行道”,又或者是“劫富济贫”, 墙倒众人推,推的从来就是这些自恃家大业大、却从来不修福报的人渣。
更绝妙的是,即便被狠狠推倒、再踩上一万只脚,嗜妖宗也没有在修真界赢得哪怕一个声援的同情者。话说回来, 谁会同情一个靠贩卖人口发家致富的妖贩子呢?更何况,嗜妖宗赚了那么多钱, 可没有分给他们半文钱, 这个,貌似才是大家不肯声援的主要原因来着……
将嗜妖宗这块人人垂涎的大肥肉丢到了狼窝里,摄政王殿下拍拍手,带着搜刮来的许多好东西, 回大荒山接媳妇儿去了。至于回过神来的嗜妖宗会不会和朝廷掐起来?
呵!掐起来才好呢, 也好叫小皇帝知道知道, 这个朝廷, 也不是缺了谁都能转的起来的……顶好嗜妖宗的残余势力能和小皇帝的人掐成狗,一嘴毛。不是嫌老子杵在朝堂上碍眼吗?行啊,老子这就不回去了,有什么事儿, 你们自己扛着去吧!
余春来当然知道他这位便宜姨父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否则的话,他一个辅政亲王,日理万机的比皇帝还忙,会有这闲工夫陪一个侧妃回娘家探亲,还一探就探了一个多月?目测还要继续探下去的样子?
不过是消极怠工罢了。
就像在他们那个时空,你哪怕加一万次班,也不如偶尔一次病倒缺岗更让老板心惊肉跳的,尤其是你的岗位非常重要的情况下,讲真,老板估计恨不得他自己帮你住院……他家这位便宜姨父,大概就是这么个心理吧?
不过,这些事情都不是他能干涉的,收好了自己的那一份,余春来想了想,还是将自己在玄天宗的时候抽空画的那些坎儿井的构造图和简易示范图拿了出来。
“这是何物?”
“这叫坎儿井,或者也可以说叫地下渠灌溉河道什么的,总之,它的原理就是在一些干旱且地面土壤无法涵养水份的地方,寻找到地下暗河的流向,然后,再根据暗河的流向和水位高低,在地面一定间隔打一深浅不等的竖井,然后再依地势高下在井底修通暗渠,沟通各井,不需要人工打水,只要借助山势的落差,引水流入暗渠,再通过竖井将水源引到地面的明渠,就可以拿来灌溉或者供人畜饮用了。”
“最重要的是,这种暗渠不惧风沙也不怕酷暑严寒,只要造成了,几乎一年四季都能引水,地下暗河有厚厚的土层覆盖,冬暖夏凉,和井水一样,却比井水更方便使用,我想着,不如先在我们大荒山做个试点,先挖一批暗渠出来,打通了试试,若是果真可用,西北那么多荒原,只要慢慢的将地下暗渠都连接起来,往后千百年可都是万亩良田了。”
余春来越说,唐邕楝的眼睛就越亮,到后来,几乎是下意识地按住了那几张薄薄的构造图纸不肯松手了。
他当然知道这几张纸对于他的重要性,简直比他现在辅政亲王的位置还要重!
那可以千秋万代、利国利民的大功德啊!做好了,西北数十万百姓,只怕世世代代都要给他开祠堂塑神像了,到时候,什么小皇帝,你就是个老皇帝,不服也得给爷憋着!
只是——
“小鱼,这地下暗渠的工程构造图,你是打算捐给朝廷吗?”
“怎么可能?!”财迷鱼老板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摄政王殿下,“虽然您娶了我姨母,但是也不能随意侵占姨母娘家侄子的财产吧?这图纸我可是预备拿来大赚一笔的,最起码,也要赚够给咱们大荒山修筑地下暗渠的第一期工程款!”
唐邕楝:“……”他早该知道,这小子就是个死要钱的!
“你想要多少?”
“那就要看摄政王殿下,您觉得这地下暗渠工程能值多少了……”千秋万代的好名声,可不是随便拿钱就能买到的。
“小鱼,这地下暗渠的工程构造图虽然精巧,但最大的花费还是在人工上,所以,你知道的,我不可能给你太高的价钱……等等!”看到余春来卷起图纸准备塞回储物袋里,唐邕楝立刻一把按住图纸一角,“我又没说不给!二十万!怎么样?”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辅政亲王虽然权倾朝野、产业遍地,但手底下也要养很多人啊,再加上白灵自从“醒悟”了之后,虽然跟他不闹了,但花钱败家的水平也是与日俱增,摄政王殿下最近也觉得手头有些紧了,否则也不至于去打嗜妖宗的主意不是?
“三十万两白银,而且必须是皇家银库里那种成色最好的银锭子,差的我不要!少一文钱,我就把这图纸卖给西北的藩王们,想必,有了这地下暗渠工程,他们就能自立为王了吧?有水源就有良田,有良田就有粮食,有粮有兵,他们还怕个球的朝廷!”
余春来冷笑一声,他这个钱赚的可不是唐邕楝的,而是小皇帝那个朝廷的,他怕个球?别跟他说什么为了天下百姓!他们大荒山的妖族就不是百姓了吗?凭什么就要让他们无底线地牺牲?以前是以前,现在,大荒山可是他的家了,谁敢欺负他家里人,他就敢削得他们怀疑人生!
“好好好!我说不过你,三十万就三十万吧,不过,你在大荒山修筑地下暗渠的时候,我的人必须要跟着看看,这个没问题吧?”
“没问题啊,人越多越好!”余春来收起谈判时候的冷酷无情,瞬间变得春风拂面,对待摄政王殿下好像对待大客户一样的热情,“最好您能派上几千名工匠过来,全程参与整个地下暗渠工程的修筑,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帮朝廷培养了一支可以直接去西北修筑地下暗渠的工程队了嘛~多省事!”
“我看你是想多弄点免费的苦力来使唤吧?”唐邕楝终于忍不住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他觉得白灵让他多照应着点这小子,这句话简直说反了,就这脸皮和搂钱的本事,十个他捆起来都比不过,谁照顾谁啊?
“嘿嘿~双赢!这绝对是双赢!我有了免费的壮劳力,您也能趁机往修筑暗渠的技术团队里塞一些自己人嘛~”余春来心情正好,冲着摄政王殿下眨眨眼。
这件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买暗渠构造图、雇佣工人出钱的是朝廷,可谁说摄政王殿下不能趁机夹带私货、往里面塞一些自己人呢?尤其是一些关键的技术部门,余春来觉得,只要唐邕楝脑子没被恋爱冲昏头脑,就绝不会放弃这样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如果能趁机把整个西北的势力都掌控在自己手里,余春来想,唐邕楝大概就再也不怕朝廷上的小皇帝敢对他怎么样了,你敢架空老子,信不信老子分分钟带着队伍杀回西北、自立为王?
再说了,小皇帝但凡脑子没被门给夹了,就不会做出寒了天下人心的事儿,唐邕楝为西北百姓带去了这样一份大功德,为整个国家创造了这样一个巨大的粮仓,你转头就把人家给削成了白板冷藏了?遣散费都不给发的?
这样刻薄寡恩的皇帝,谁还敢跟着他混?
说白了,大家做官不都为了权势又或者财富?哦,帮你扛苦力,干完活就让人家卷铺盖滚蛋,连工资都不给发,这样的渣老板,傻子才会跟着他干呢。
花了半天时间画的图纸,一转头就卖了三十万两白银,还收获了一大批免费劳动力,余春来心情一整天都很美丽,看着妖王殿下的脸色也好了许多,某人自然打蛇随棍上,厚着脸皮又蹭到了自家蠢奴的炕上。
只不过,这几天余春来那啥啥的需求不是很强烈,因此,晚上就只是盖棉被纯聊天,即便如此,妖王殿下也已经很满足了,只要不让他滚回自己的猫窝睡自己,纯聊天也行啊。
“阿湛,明天咱们就要带着妖,赶紧把学堂那边山上的葫芦架子搭起来了,等人手到齐了,就要准备开挖地下暗渠了,到时候就真没时间了。”
虽然不能太亲近,但这样头靠着头躺在一个被窝里聊天感觉也挺好,妖王殿下呼吸着被窝里属于蠢奴的气息,心不在焉地听着蠢奴在那儿说话,好在余春来也不是真想和他商量,妖王殿下的特长在逞凶斗狠上面,种地可不是他的专长。
不过,有时候也不一定——
“忙不过来,就让狐狸洞的狐狸们都来帮忙!”
“啊?”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妖王殿下提到墓地那边的狐狸精,余春来心里莫名的就有些不爽,觊觎老子的男人神马的,找死请排队!
“最近才突然想起来,那些狐狸在我地盘上住了这么久,竟然都没有付过房租,万妖墓场那边可是狐狸们修炼的好地方,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们!明天我就让阿黄去通知他们,全族都过来帮忙搭葫芦架,敢不来就统统赶出去!不然就把这些年欠的房租都补上!”
咳咳!这个……余春来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真是白难过了,他家毛团子殿下,根本就不是那种怜香惜玉的性格好吧?
倒是跟他在一起时间久了,被他带出了一副财迷性子……
“话说,那些狐狸,究竟在万妖墓场住了多久啊?”
“少说也有一千多年了吧,一文钱房租都没有给过!”妖王殿下越想越亏,简直都要睡不着觉了,再一联想到那些狐狸生财有道,几乎每个去万妖墓场埋葬亲人的妖都会被他们敲诈一番,这么会赚钱,竟然还敢赖他的房租?
第130章 种瓜鱼2
第二天, 余春来吃完早饭, 就带着所有家里能劳动的妖, 全部到学堂那边帮忙搭葫芦架子。
葫芦这种作物, 一定要搭架子才能长得好, 否则藤蔓拖在地上影响挂果不说,小葫芦还很容易烂掉或者被虫子吃掉。
搭架子的树枝已经砍回来放在一边阴干了, 这会儿拿出来正好用,正忙着呢,山脚下,乌央乌央地来了一群妖, 打头的正是大黄猫,余春来暗笑一声, 心里想着这群狐狸也不知道多憋屈呢。
原本妖王殿下是从来没想过要让这些狐狸来做工抵债的, 甚至一千多年了连房租都没找他们要过,而且这些狐狸住在妖王殿下的地盘里,大荒山一般的大妖根本不敢欺负他们,将这些狐狸养得油光水滑, 一千多年不知道繁衍了多少窝小狐狸, 小狐狸又生小狐狸……咳咳!一次看到这么多狐狸精, 鱼哥表示自己真是特别佩服狐族的繁殖能力!
他这么直愣愣地看着狐狸精们, 妖王殿下立刻就不高兴了。
蠢奴你还看?都看了这么久了!该死的!难怪大家都说狐族善于魅惑人心,这蠢奴一定是看到这些狐狸精太漂亮了才挪不开眼的!
“那个谁,带着你的狐狸,去后山那边搭架子去!”妖王殿下抿抿嘴, 满脸不高兴地把满山的狐狸轰走了,后山因为比向阳的一面土壤更容易蓄水,大部分种的都是没有南瓜耐旱的葫芦,余春来不疑有他,还以为是妖王殿下不喜欢这群狐狸呢,因此也就摆摆手,让几个妖帮忙去教狐狸们怎么给葫芦搭架子。
幸亏他自己没有亲自去,不然,只怕这些狐狸是活不到明天早上了……
咳咳!
看到妖王殿下这小心眼又护食的样子,白灵忍不住就是一阵头疼,再看看旁边狭长双眼已经快要喷火的小白,突然感觉头更疼了。
自家外甥(虽然不是她姐姐亲生的)和一个男妖成亲了,虽然和她预想的不一样,但是,在大荒山,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白灵倒也不是很别扭,而且,她有三个儿女(虽然有一个也不是她亲生的),往后若是余春来真的一辈子都不想要幼崽了,她还可以过继一个给他继承香火嘛。
那啥,虽然大荒山的妖对于继承香火这回事也完全不当回事,但是,万一有一天死了,总得有个后代帮忙埋葬,逢年过节上个坟什么的吧?
原本在白灵心里,她想要过继给余春来的就是小白,倒不是说因为小白不是她亲生的所以才想过继给别人的,相反,正因为小白从小就没有亲人,白灵能看得出小白对余春来的依恋和孺慕,这才想着不如把小白过继给余春来,哪怕不是当儿子而是当弟弟呢,好歹有个亲人在,那孩子应该也会高兴的吧?
现在看来,她还是太单纯了……
小白这样子,哪里是孺慕?这分明是嫉妒!
嫉妒妖王殿下可以光明正大地牵着余春来的手,嫉妒妖王殿下想怎么打发情敌就怎么打发情敌……没办法,人家才是余春来的“正室”啊!
看了看几乎快要被嫉妒淹没的小白,白灵叹息一声,孩子长大了,想要的,就不仅仅是吃饱穿暖了。作为狼族幼崽,以小白的年龄来计算的话,再过几年,就是可以让母妖怀上幼崽的成年妖了……
“小白,这次姨母回去,你能陪我一起吗?”白灵想了想,决定还是先将小白带走好了,倒不是说她担心小白会做出什么,她主要担心妖王殿下会对小白做出什么……看样子就知道,如果说一般人是醋缸的话,妖王殿下这个性格,起码也是个酿醋作坊,谁敢跟他抢男人,就等着被咬死吧!
小白毕竟是自己亲手养大的,而且当初她被人抓走的那段时间,如果不是有小白的话,她亲生的两个幼崽,只怕等不到她回来,就会在大荒山残酷的生存竞争中消失了,对于白灵而言,小白不仅是自己的养子,更是自己的恩人,她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他走上歪路,而且,那还是一条致命的歪路!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万一妖王殿下知道小白心里对小鱼的那种心思,哪怕是白灵自己再捆绑个摄政王殿下,都没有办法护得住小白,论修为,妖王殿下在大荒山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对手,以前是因为武力值本身就很高,再加上最近跟小鱼混在一起,学了一肚子凡人们的阴谋诡计,咳咳!现在可是越发的难对付了!
余白静静地看着白灵,直到白灵差点被看的想打人,这才低下头,轻轻笑了一声——
“好的娘亲,可是,弟弟妹妹……”
“他们在这里有你大表哥照顾,而且学堂里教的也不错,咳!我的意思不是不让你上学,只是,这里的师傅教的不太适合你,所以我想,不如让你跟着我回王府去,王府的师傅们可是全天下最好的。”
“我知道了。”小白点点头,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帮忙递东西捆葫芦架子。
白灵看到他这样,又忍不住有点心疼。
说实话,如果没有妖王殿下的话,其实小鱼和小白在一起也挺好的,一来,小白的品行她是知道的,狼族大多专情,一旦喜欢上一个妖,可以说是生死相随、不离不弃,小鱼的性格她也清楚,别看在大荒山妖缘很好,实际上却是个最冷情的性子,如果能有小白这样的性格中和一下,其实正好。
况且,虽然小白年龄比小鱼差了那么十几岁,但妖族的年龄观念其实并不那么强,有的别说相差十几岁了,几百岁也很正常啊,就像她自己,咳咳!从实际年龄来说,比摄政王殿下可大了好几百岁,没办法,谁让妖族的壮年期特别漫长呢?她虽然已经快一千岁了,但人形看起来比摄政王殿下还要年轻,也难怪那些凡人嫉妒妖族嫉妒得恨不得他们去死了。
可是,万事没有如果。小鱼已经和妖王殿下成亲了,而且看样子,他们夫夫俩相处得还不错,这个时候如果任由小白在中间捣乱的话,不说妖王殿下那个脾气,就是小白,也有可能被嫉妒蒙蔽了双眼,万一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那可就糟糕了……闲着无聊每天在王府听小戏班子唱戏的白侧妃,瞬间就脑补出了一整本的恩怨情仇大戏。
那啥,为了小白的生命安全,为了小鱼和妖王殿下的夫夫河蟹,她还是把小白带走吧。再说了,山下凡间那么多或温顺或清灵或贤惠的女妖,万一小白能看上别的女妖呢?
作为本朝权势滔天的辅政亲王,摄政王府内自然也有不少各地进献的女妖侍婢,白灵以侧妃身份进入王府之后,这些女妖就被安排到了她的院子里服侍她,白灵也乐于利用自己在王府的身份和地位,庇护这些可怜的被驯化的女妖。
现在想想,好人有好报,说的就是这样吧。她因为这份好心收留了这些可怜的女妖,说不定,倒是能从里面收获一个儿媳妇,就算不成亲,只要能让小白转移一下注意力,不要总想着绿了妖王殿下,那也不错啊。
妖多力量大,有了狐狸洞的狐狸精们的加入,不到半天时间,整座山上的葫芦藤都被牵引到了新架设好的葫芦架上。
虽然妖王殿下说可以拿做工来抵狐狸们欠了他一千多年的房租,不过,余春来到底没好意思让这些狐狸们白跑一趟,临走的时候,每个妖给了两瓶他们自己做的肉丁辣椒酱,这玩意儿现在可是大荒山的硬通货,就没有妖不喜欢的,一般的小妖有钱都买不到,限量嘛。
因此,得到了两罐辣酱的报酬,狐狸精们都很开心地离开了,胆大的还跑过来说,往后再有这样需要妖帮忙干活的,尽管找他们好了,只要能给他们辣酱就行。
“这些狐狸还不错啊,不像外面传的那么坏嘛。”余春来感慨道。
才相处了不到半天就觉得人家不错?
妖王殿下在心里呵呵了两声,决定回头就随便找个理由,让这群狐狸从自己的地盘上滚出去!
还好,鱼哥的神来一笔,拯救了差点被妖王殿下这个霸道房东赶出去的狐族——
“阿湛,你有没有觉得狐族好像特别适合跟凡人打交道?年后我打算在山下开个商业街,专门卖咱们大荒山的各种土特产,你说,如果我让狐族的人去帮忙看店,他们会不会愿意呢?”
“不愿意就咬死他们!”妖王殿下在心里狠狠道,不过,他现在已经摸准了鱼哥的脾气,当然不肯在他面前表现出强横霸道不讲理的一面,勉强压下内心对狐媚子们的不满,妖王殿下微微笑着道——
“怎么会不愿意呢?我去跟他们说一下好了。”
“嗯,一定要好好说,告诉他们,我给的月钱绝对不会亏待他们,做的好还有奖金拿哦。”在鱼哥眼里,自家毛团子殿下现在越来越好,他说会和狐族好好说,那就一定会好好说的。
狐狸洞众妖:“……”
是的大王!好的大王!我们一定努力替妖后娘娘打工绝不偷懒!
敢提出反对意见就要被无情无耻的房东赶走,敢反抗就咬死神马的,大荒山的房东,可比凡间那些动辄涨价的房东可怕多了……
第131章 幼崽鱼1
“那里有一条!快!”
“这里这里, 我要这个带鱼籽的!”
又是一场大暴雨, 余春来和妖王殿下带着一群妖, 堵在一条山沟里捞鱼吃。
咳咳!虽然他自己也是一条鱼妖了, 可是, 鱼妖也要吃鱼啊,对于抓那些没有产生灵智的普通鱼虾果腹这件事, 余春来接受得毫无芥蒂。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大荒山的雨水特别多,很多原本不长草的地方都开始冒出绿芽了,据狼妖红私下猜测, 也有可能是去年开山门的时候,很多大妖靠着跟妖王殿下当业余绑匪大赚了一笔, 今年也懒得再出来打猎, 都采买了大批米粮躲在洞府里修炼,没妖破坏植被,那些残存在土壤里的草根什么的,总算有了一条活路, 咳!
不仅如此, 每次大暴雨过后, 河沟里雨水暴涨, 将地下暗河里的鱼虾也冲了出来,倒是让余春来他们捡了个大便宜,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新鲜的鱼虾可吃。
尤其是妖王殿下,别看他老人家已经几千岁了, 一跳到水里简直比幼崽还疯,四处扑腾,专挑肥美的大鱼下手。
再看看他旁边的狼妖灰,就比较理智了,他们家幼崽小花妹妹喜欢吃柔嫩的鱼丸,做这种鱼丸最好是刚长大的成鱼,肉质细嫩,因此,抓鱼的时候,灰专挑从妖王殿下手里溜出去的中等大小的鱼,这些鱼也是真倒霉,本以为顺利从妖王殿下的手里逃脱了,没想到惊喜还没褪去,就被狼妖灰一把抓住,丢到了背篓里……
一帮妖正抓得欢呢,冷不防被大妖挤到角落里的一只小妖突然大喊一声:“快来看啊,这里有一只小鱼妖!”
咦?地下暗河里的鱼妖?
众妖立刻停下跑去围观,主要是刚才那一通乱抓,大家都已经抓了很多鱼了,像是妖王殿下,因为想要在自家男人面前表现一番,已经抓了好几个背篓的鱼了,足够他们吃好几天的了,这会儿都有心情跑过来看热闹来了。
要知道,大荒山地下暗河里有水族的妖,这个很多妖都知道,而且,大家还知道的是,水族妖因为化形困难,但生下了有天赋的小鱼妖,都会牢牢看着,直到成年之后才会彻底放手,在那之前,几乎每个幼崽鱼妖都是和爹娘住在一起的,有的娇气点的,据说成年后,只要还没找到伴侣,还依然会和爹娘住在一起,简直是妖界的妈宝男/女。
因此,现在突然在外面遇到了一只小鱼妖,大家都很好奇。
“不要抓我!我是来找我哥的!”那小鱼妖一下子被这么多大妖给围住了,简直快要吓哭了,不过,他是勇敢的鱼宝宝,才不会被吓尿这么怂呢。
“你哥是谁?也是鱼吗?”众妖,尤其是狼妖灰这种和鱼哥关系亲密的,突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
“我哥就是鱼老板啊!”
小家伙年纪不大记性倒是不错,上次不过是误打误撞来了一次,就记住了这里还有母亲之前生的一个幼崽,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点亮了越狱技能,竟然又从家里偷偷溜了出来,跑到外面找他哥来了。
“咦?这不是那个……小鱼蛋吗?”狼妖红一把将躲在岩石缝隙里的小鱼妖抱起来,她记性不错,很快就认出来这小东西就是上次那个小鱼妖,因为母亲要生小妹妹就离家出走什么的,脾气还挺大。
“我叫墨疍,不叫小鱼蛋!”小家伙个头小小脾气挺大,最讨厌别人叫他鱼蛋了,蛋什么蛋?小爷已经化形了!
“小东西天赋不错!”妖王殿下从狼妖红怀里接过自家小舅子,抱在怀里肉墩墩的,一看平时的伙食就很好,哪里像是被虐待的样子?一定是被爹娘宠坏了!
不过,这么小就能化形,天赋在鱼妖里面应该算是顶尖的了,也难怪,毕竟他娘亲余莲华曾经也是仙界瑶池里的鱼妖,天赋自然比凡间的鱼妖要高出许多。
“小鱼蛋!不是,墨疍啊,你怎么又偷偷跑出来啦?”余春来终于挤过来了,从妖王殿下手里接过自己的同母弟弟,这么一看,化形后的墨疍,除了皮肤黑一点之外,和自己真的还挺像的呢,或许儿子都像母亲多一点,他们俩都继承了莲华上仙那清丽的五官,放在男人身上就不叫清丽了,应该叫清秀俊雅。
只不过,这份清秀俊雅,放在三头身的鱼妖墨疍身上,咳咳,就带了一份婴儿肥的可爱和幼稚。
“娘亲每天陪着妹妹,爹爹不是出去打猎就是陪娘亲,都没有人陪我玩~呜呜~~(》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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