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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之型男天师-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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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两人踱了一圈。
“当然是山庄里养的啊!”
萧潇瞥了徒弟一眼,蹲下来在猫咪背上没啥技巧地胡乱撸了两把,“这家伙,可是我的老朋友了。”
说着,萧潇干脆席地而坐,朝阮暮灯招招手,示意他凑过来,将那只大橘猫抱到膝盖上,圆滚滚的猫屁屁朝外,然后撩起它的尾巴,露出粗长的大尾巴底下一小节毛茸茸的粗短突起。
“你觉得这是什么?”萧潇笑着问道。
阮暮灯伸出手,试探着碰了碰,看到那只大猫只是回过头,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并没有要拒绝的意思,才又仔细地摸了一下,发现那居然是一截断掉的尾巴。
“这只猫,竟然是只猫又?”
“对。”
萧潇点点头,一边动作轻柔地给胖橘猫顺着毛,一边向青年解释这只大猫的来历。
“这只猫是以前山庄主人的外婆还在世时就饲养在身边的宠物,当时就已经不知道活了到底多少岁了,后来老人过世之后,就被山庄主人收养,因为他的家里人都觉得这猫活得太久有些邪门,不太愿意养在自己家里,于是主人就将它送到这山庄里了。”
传说中猫妖修炼,只要活过了第三十个年头,就可以长出第二条尾巴,此后每三十年就会再长一条尾巴,等长满第十条尾巴的时候,就算是功德圆满,得以渡劫成为一方大妖了。
而所谓的“猫又”,就是刚刚长出第二条尾巴的猫,又名“猫股”,是猫妖最初始的一个修炼阶段。
不过萧潇曾经告诉过阮暮灯,因为现世的灵气已经远较百年前来得稀薄许多,而且人类已经占用了太多太多的资源,挤占得其他动物、植物几乎快要失去生存的空间了,所以现在由动植物修炼化形而来的精怪已经越来越少,甚至都“建国以后不得成精”了,而且这些妖怪还或多或少的都不得不用种种形式参与到人类社会之中,以“入世”的方式来修行。
今时今日,除去真正能够耐得住寂寞,隐居在深山老林里不为人所知的那一部分精怪,全国登记在册的能成些气候的大妖怪,一个巴掌就能数过来,而且别说一些相对少见的妖修本体,现在已经连最出名也最常见的“胡黄白柳灰”传统五大家都凑不全了,就更别提这区区一只猫又了。
“可是,既然是猫又的话……”
阮暮灯的手指探到正常的尾巴下面,仔细摸索着那又粗又短的明显的截断面,“那这条尾巴,为什么会这样?感觉不像是还没长好的样子,反而像是被什么锐器硬是砍断了一样。”
“嗯,它这尾巴,是为了保护主人才被砍掉的。”
萧潇点点头。
“断了新生一尾的猫又,就跟失了本体花木的草木精怪一样,从此绝了修炼之路,但猫妖主动断尾,却能替人挡灾消劫,所以如果不是对主人家情深义重的,谁又愿意做出像它这样的牺牲呢?”
他把猫咪横抱在怀里,让它趴得更舒服一些,
“你还记得我之前跟我说过,这山庄主人曾经找我看过事儿吗?那事情,就跟这只傻猫有关……”
五六年前,萧潇曾经接过一个委托,是这座温泉度假山庄的主人,遇到的一件怪事。
山庄的主人姓杨,当时正和东南亚的商团合作一个颇大的进出口贸易项目,于是经常要到暹罗、大马、星洲等地出差。
有一次他在暹罗谈生意的时候,有个当地的华裔商人,态度热情得甚至有些强硬的“送”了他一尊纯金的佛像,并且告诉他,这佛像能预言吉凶,可以保他生意兴隆。
当时山庄主人并不把这事情放在心上,把佛像请回国之后,刚巧当时这座温泉度假山庄也刚刚落成、风光营业,正需要个能“镇”得住场子的招财开运之物,于是老杨先生就把佛像供奉在了这座度假山庄的前台处,随后彻底将祂的存在抛诸于脑后。
可是,很快的,当时被安排留守在山庄里负责日常营运的杨家长子,就开始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
在他的梦中,他看到一个身穿土褐色长袍,白纱罩头,只看得清一个尖尖的下巴的瘦削女人,站在自己的面前,对他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但偏偏他醒来以后,那陌生女人说过的话,每一个字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而且仔细琢磨着,竟然还能品鉴出那么一点儿不清不楚、难以言明的暗示意味。
当时老杨先生的长子在好奇心作祟之下,按照梦中女人那似是而非的提示,买了某只他当时一直犹豫了许久的股票,没想到三天之后,竟然连续大涨到停板,他为此捞了一笔意外之财。
那之后,他又梦到了那褐袍白纱的女人数次,每次都会给他带来些生意上或者生活上的暗示,只要参透了梦中的提示,然后按照女人给他的预言来做,就会万事顺遂,简直如有神助一般。
老杨先生的这个长子,跟家里人关系很好,而且大大咧咧没啥心眼,很快就在家族聚会之时,将他最近常常会做一些匪夷所思的预知梦的事情,告诉了他的父母和两个兄弟。
当时除了山庄的主人之外,其他人都只是把这事儿当个玩笑话来听,谁也没有当真。
可老杨先生毕竟曾经将那纯金佛像从暹罗国里亲手抱回来,好歹还对当时送他佛像的华裔商人说过的话儿有那么一点儿印象,特别是“能够预言吉凶”这几个关键字,当时他并没有当一回事儿,现在回忆起来,却似乎暗暗和自家长子的情况契合。
身为一个成功的商人,老杨先生对风水玄学一类的事情,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顾忌的。
而且凭着他多年在商场上摸爬滚打的敏锐直觉,山庄的主人总觉得,如果那尊纯金佛像真的能预言吉凶、保人富贵的话,那暹罗国的华裔商人,根本没有道理会将这么个人人求之不得的好东西送给他。
然而就在老杨先生犹豫着要怎么处理那佛像的时候,自家长子却忽然出了事——他儿子某天晚上在山庄里溜达闲逛的时候,身旁一堵石墙忽然坍塌,碎石断砖砸在了身上,当场就把人砸了个脑内出血,整个人都陷入了深度昏迷之中。
突然来了一出飞来横祸,差那么一点儿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老杨先生都快急疯了,当时就连夜直接从老家飞来山庄所在地,就近照顾还躺在重症监护里的长子。
老杨先生在山庄里住下的那日晚上,长子的妻子就哭哭啼啼地告诉公公,她丈夫出事当日,曾经心神不宁地对她提起过,自己昨晚做了个梦,梦中有个女人告诉他,最近他可能会遇到生命危险。
听到儿媳妇告诉他的这个消息,老杨先生立刻就觉得大事不妙,马上辗转托人寻找能帮他“看事儿”的靠谱的高人。
供奉在前台神龛里的那尊纯金神像他不敢随意销毁,就让工作人员将祂给撤了下来,层层包好塞进箱子里,藏进了一间储物室的柜子最深处。
然而,即便如此,山庄的主人老杨先生当晚依然做了个奇怪的梦。
梦中他看到一个身穿褐袍,头罩白纱的消瘦女人,站在他面前,纤纤玉指朝他一指,被阴影掩住大半的鼻梁下,檀红双唇翕张,声音低沉而沙哑:
“汝将利刃穿身,魂归黄泉。”
醒来之后,老杨先生回忆梦中点滴细节,简直吓得心脏病都要犯了——若是预言是真的,那么简直不需要费心做什么解读,分明说的就是他最近就会被人捅刀子死翘翘了!
赶巧这会儿山庄主人托人联系的高人也找到了,正是当年的萧潇。
只是那会儿萧潇正好身在外地,即便立刻赶来,也要第二天才能到。他在电话里听了老杨先生家的情况之后,想了想,劝说他最好今天一天都呆在家里,把自己反锁在安全的区域,不要让任何人接近,身边也不要有任何利器。
只要不让预言有一点儿能够实现的可能,老杨先生全须全尾地撑到明天,等到他赶到,那么萧潇拍着胸口保证,说自己有十分的把握,能替他将这事儿给圆满解决掉。
“那之后呢?”
阮暮灯听故事听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间也坐了下来,两人就这么在别墅的玄关里盘腿对坐,萧潇膝盖上还趴着一只胖成球的大橘猫,画面看起来莫名的有些滑稽。
“其实我那时候确实失算了……”
萧潇抚摸着大猫的一身姜黄色长毛,摇了摇头。
“我以为,那就是暹罗国极为常见的‘养小鬼’一类的邪法。那些封在神像、佛像或者佛牌里的‘东西’,如果能力足够强大的话,一开始会给主家带来好运和金钱,有些甚至会以‘预言’的形式,提醒主家准确抓住转运的契机。但是时间长了,这些所谓的‘运势’,其实只是这家人提前透支的下半辈子甚至下一代人的气运,消耗完了,自然就要倒霉了。”
萧潇顿了顿,继续说道:
“而且那些‘东西’吃的供奉多了,胃口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养越大,一旦到了无法满足的地步,往往会心生怨恨继而反噬饲主,若是又刚好恰逢主家运道耗尽、时运不济之时,它们口中的‘预言’,往往就会逆转成为‘诅咒’,让一家人不得安生,小则倾家荡产,大则血光之灾,甚至还非要搞到家破人亡不可。”
阮暮灯知道,此类术法,其实就是从降术的“役鬼”一支里演变而来的,只是后来传到东南亚之后,又融合了一些当地传统巫魇之术的特征,早已经自成一派、蓬勃发展,甚至变成了某种不可说的产业链了。
“所以,你说的‘失算’,又是在哪里?”
阮暮灯问道。
“我当时没有料到,山庄主人梦到的女人所说的话,并不是单纯的‘诅咒’,光靠躲避,是没办法逃过的。”
萧潇摸着胖猫柔软的皮毛,从后脖子一路撸到那条蓬松的大尾巴上。
“结果,那女人,竟然是个‘言灵’。”
从古至今,无论中外,在世界各地众多的文化体系之中,人们都相信语言具有灵性,中文中有“一语成谶”,英文里则有“soul of language”,话说出口了,就会变成一种束缚,使其具有成真的可能。
而萧潇所说的这种“言灵”,则更接近于一种通过言语的力量对周遭之人产生影响的阴魂。
这些阴魂生前便具有较普通人更强韧的精神力,再由某种特殊的手法拘魂后炼制而成。炼出来的言灵,会附身在法器之上,像耳报神一样,能预知未来、断人吉凶,通常会天价卖给商界或政界的有钱人,满足他们事业上“未卜先知”的需求。
然而“言灵”供养得久了,每一次它们的话语应验之后,都会逐渐变成阴魂积累的力量,时间一长,“让预言成真”就变成了它们赖以存在的唯一执念,甚至不惜任何手段也要令其实现……
“那天晚上,老杨先生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头,一直撑到凌晨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萧潇继续将这个故事的后半段讲完。
“然而睡梦之中,他梦到那褐袍白纱的女人站在他的床边,又对他重复了一次相同的话,然后,那女人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朝着他胸口就直直刺了过去……”
“你是说,为了令自己的预言应验,附在佛像上的阴魂,竟然亲自动手了?”
阮暮灯万万没有想到事情竟然是这样的发展。
“嗯,幸好当时还有它在。”
萧潇点了点头,然后把因为顺毛被顺得很爽,正扒在他胸口蹭来蹭去的大猫抱起来,转了个向,让它面朝阮暮灯。
“当时这只猫刚刚长出第二条尾巴不久,得知饲主有难,就从窗户跳进来,在关键时刻替山庄主人挡了那一刀。”
他说着,摸了摸橘色大猫藏在屁股毛发中的断尾。
“这条尾巴,就是那时候替老杨先生断的,也算是以断绝未来的修炼之路作为代价,给原本会就此死去的主人换了一命了。”
“原来如此……”
阮暮灯伸手摸了摸橘色大猫毛茸茸的脑袋。
“当初那将佛像送给山庄主人的华裔商人,怕也是领教到了‘言灵’的可怕之后,受人指点,才会想要用‘嫁祸’的方法,将那么一个危险的东西送到老杨先生手里吧。”
他怜爱地揉着大猫的耳朵,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明明无怨无仇,却为了转嫁祸害,差点害得另一个家庭家破人亡。”
阮暮灯低声感叹道:
“人心,真是太可怕了……”
第 139 章、番外三、二重身01
时至七月; A市如期入夏; 连续数日的大晴天之后,白日里气温已经超过了三十度; 萧潇和阮暮灯住的小区; 主干道两侧的雪白栀子花开了一路; 两人每回走过林荫道的时候,都能闻到它们独有的浓郁而幽雅的香味。
这天阮暮灯在外头赶了一日的通告; 傍晚到家的时候; 发现玄关的柜子上多了一个已经拆封的大纸盒,盒子外装是端庄的黑色; 烫银的花体字和LOGO都设计得相当贵重而且精致; 里面的衬布和支架显示; 这应该是用来装什么高级服装的。
萧潇人不在客厅里,阮暮灯估摸着他约莫又是怕热,躲到楼上看书或者干脆睡觉去了,于是径直上了楼; 果然看到主卧的房门虚掩着; 里面透出了橘黄色的灯光; 还能听到一些窸窸窣窣的动静。
“萧潇,你在里头干嘛?”
阮暮灯推开门,走进房间。
“啊,你回来啦。”
萧潇回头,朝阮暮灯招招手。
他身上穿着的,是一套阮暮灯从来没有见过的; 崭新的西装。
里头打底的是一件绸面的漆黑衬衣,外头的西装则是银灰色的笔挺布料,隐隐泛着些柔润的光泽,剪裁得极为合体,配上同色系的条纹领带,一看就是全套量身定做的手工高级货,要价估计也很可观。
另外,除了一身西装之外,萧潇还将平常随便耷拉着的刘海整整齐齐地全梳在了脑后,露出光滑白皙的额头来,鼻梁上还架了副细细的银丝边框眼镜,整个模样气质都跟换了个人似的。
这是阮暮灯第一次见萧潇穿西装的样子。
以前虽然这人面对自己的时候,总是又慵懒又随意,甚至偶尔还有点儿不修边幅,但在外头时,却总会把自己捯饬得十分体面。但他选择的服饰,都是休闲款的,用萧潇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这样显得年轻,谁都看不出来我其实已经快四百岁了”。
他像现在这般正儿八经地全套西装革履,还戴了眼镜的模样,一下子就从时髦潮男变成了人模人样的斯文学者范儿,让阮暮灯在意外又惊艳之余,还有几分隐隐的兴奋感。
阮暮灯伸手摘下萧潇的银色边眼镜,自己试着戴了一下,立刻笑了起来:“平光镜?你这是要改变形象了?”
“哎,你别捣乱啊。”
萧潇立刻将他的重要道具夺了回来,重新戴回到脸上,又托了托镜框,挑唇问道:“怎么样,我这身打扮可还行?”
“好看。”
阮暮灯认真地点了点头,拉过萧潇的手,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好几次,简直像是要将他这个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子深深印在脑海中一般。
“真的很好看。”他郑重地又强调了一遍。
他看到萧潇露出一副被夸得很满意的表情,忍不住低头在他光洁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不过你打扮成这样,到底是要干嘛?”
萧潇略一探头,飞快地在自家徒弟的嘴唇上回敬了一下。
“我后天要去一趟春城的西山龙门,担任一场重要考试的主考官,这身行头是为了第一天的开幕式准备的。”
“什么考试?你要去多久?”
阮暮灯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事,脸上的表情从刚才的柔情蜜意变成了意外吃惊。
“大概半个月左右吧。”
萧潇掐指算了算日期。
“还不是之前‘白意鸣’那场乱子捅出来的祸害么……”
他撇了撇嘴,朝自家徒弟解释道:
“他那事儿影响太恶劣了,加上还是知名度那么高的影帝级人物,‘上头’的人意见很大,一直就敦促着老爷子那边要整改要规范什么的,讨论来讨论去的扯皮了一年,今年终于搞出个‘特种工作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凡是没证的人,一律不予承认资格,也不得在处理事件时享受官方提供的资源和情报来源,要想像以前那样继续吃皇粮,就只能乖乖去考试拿个编制了。”
“所以,你是考官?”
阮暮灯问道,“既然有资格做考官,那就是你已经拿到证件了?”
萧潇回身,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抽出一个紫红色封面的小本本来,搁在脸颊边上晃了晃,笑得一脸骄傲。
“那是当然的,有资格考我的,今时今日还真没几个人了,这证自然是直接发到我手上的。”
阮暮灯取过那小本本一看,里头的内容和一般的资格证没什么两样,只是资格名称和发证机构都显得十分可疑,而证件编号居然是A10005,这么看来,果然不是他家师傅黄婆卖瓜自卖自夸,而是在术法方面,确确实实能排在萧潇前头的人,约莫真的就只有一只手能够数得过来的人物。
“这个资格证,我也要去考的吧?”
阮暮灯合上小本本,将它放回到抽屉里,手臂松松地环着萧潇的胳膊,“毕竟,我可是你的关门弟子,可不能丢你的脸啊。”
“这玩意儿又不是一锤子买卖的,它两年考一次,你急着赶这匆匆忙忙、什么事儿都没准备停当的第一趟乱子干什么?”
萧潇一歪头,银丝边平光镜下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弯弯地眯起。
“而且,就算是你去考试,也肯定不是由我负责的,基于那什么‘师徒回避原则’,八成是茅山那边的人来考你,到时候万一没考过去,我不是照样要丢脸嘛。”
“你觉得我考不过吗?”
阮暮灯皱了皱眉,表情有些委屈。
萧潇被自家徒弟“一切尽在不言中”的小模样瞅得有些心虚,连忙改口道:“唔,你的水平绝对比茅山那群小辈厉害,真要考的话,确实没什么问题啦!”
他想了想,又说道:
“不过你明天不是要去外地拍戏吗?肯定赶不上今年的考试啦……”
阮暮灯想起自己早就预定好的拍摄行程,知道这次考试他确实是没戏了,只能悻悻地放开萧潇,替他收拾出远门要带的大包小包去了。
如果不是那套西装三天后还要穿,肯定赶不上送干洗的话,萧潇其实很想用自己这个新形象,和将要分别整整一月的爱徒先爽上一爽,不过现在看来,他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先就这样光穿着衬衣、戴着眼镜凑合凑合,姑且感受一下变装PLAY的气氛了。
两人闹腾到半夜,直到筋疲力尽才鸣金收兵,挪进被窝里,相拥着睡了过去。
&&& &&& &&&
次日大早,弎子就开车来接阮暮灯,准备送他去机场。
阮暮灯比萧潇早出门一天,他和弎子将要飞到G市,从那儿换乘两小时高铁,然后再坐三小时汽车,到当地一个小村子里,用那条村庄的旧屋老房当做外景,拍一个七十年代为背景的推理悬疑惊悚电影。
这电影被业界笑称“小鲜肉扎堆刷脸”的流量片,暂且先不论片子拍出来到底质量如何,光是主演名单里那七八个当红小花小生的名字,就能看出这片子的定位——首先就要有粉丝噱头。
弎子原本并不想给阮暮灯接早就打上了“流量”标签的片子,但后来他还是改变了主意,给自家艺人接下了这个工作。
因为他看过剧本,发现故事情节居然比他想象中的要好得多,而且预备要给阮暮灯的角色文戏不少,对他一路以来的打星形象来说,也算是个突破;加上拍摄时间不长,以阮暮灯的戏份,大约一个月就可以杀青,而且共演者里头还有周涵这个大熟人,以后宣传时又可以CP营业发糖一波,怎么算都不是个亏本买卖。
“弎子,你不需要去参加那什么资格考试吗?”
阮暮灯坐在副驾驶席上,想到这个要紧的事儿。
“我就算不带助理,一个人去拍电影也没问题的。”
“我?”
刚好遇到红灯,弎子在车流最末停下车子,哈哈笑着摆了摆手。
“我就算了吧,我完全就不是修炼的料子,活了这么些年头什么都没学会,还是别凑热闹去丢人现眼了。”
他笑着解释道:
“我们这一代,资质最好的就是小拾壹,虽然他天生残疾而且体弱多病,但要论领悟力和感知力,却是甩了其他兄弟姐妹们一大截的。当初白太奶奶把拾壹交给萧潇,藏在他师门里潜心修炼,一个是为了不让他被寄住在大宅里的众多精怪鬼物影响了,一个也是为了让他少和我们这些入世的兄弟打交道,以免被世俗间的纷扰琐碎事儿给干扰了心智。”
弎子说着,指了指自己,朝阮暮灯哈哈一笑。
“至于我嘛,虽然不算是兄弟姐妹里最差劲的,但确实没什么潜力。天赋如此,就算再怎么折腾,也不可能有啥厉害的长进,所以嘛,我只希望当个特别像人的妖精,跟普通人一样,在人世间好好活完这两三百岁的寿命,这就很足够了。”
阮暮灯见弎子说得轻松,一点儿也不似有什么勉强的样子,当下也就不再纠结这个话题,转而向弎子探听这次所谓资格考试的细节,两人一路聊着,半个小时之后就到了机场。
他们时间卡得刚刚好,办妥手续之后,就正好登上了飞往G市的飞机。
第 140 章、番外三、二重身02
阮暮灯和弎子这次的外景目的地; 是珠三角平原沿海的一个村庄。
虽说是座村庄; 但和阮暮灯的老家不同,这儿位于经济发达区域; 资源丰富交通便利; 距离村庄不到十公里的海边还建了一溜风力发电场; 村民们大都收入不菲,活得很是滋润; 自然家家户户都建起了崭新又漂亮的小洋房儿。
但奇怪的是; 这些新房子几乎都是绕着村子周遭朝外围扩建,中心区域却依然还有许多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历史的老房子; 绝大部分都空置了下来; 连老人们都不愿意住了; 乍看上去要多残破有多残破,有些危房甚至肉眼可见的墙面上都是大大小小的裂缝,感觉光是稍用点力气拍一拍都怕要塌。
阮暮灯到的第一天,晚上没什么事儿; 就跟着弎子在村子里逛; 边走边瞧着那些破破烂烂的老屋院; 忍不住问道:“为什么那些房子明明那么老旧了,村民们却不愿意拆了以后在原址重建,情愿绕着外圈重新起新的房子呢?”
“因为这些都是村民们的祖宅。”
弎子解释道:“如果擅自拆毁重建了,万一以后家里发生了什么不顺的事儿,都会被怪罪到拆迁主屋坏了风水的事儿上面,一家子谁也不愿意担这个风险; 反正他们家族里大部分人都不差钱,自然情愿花些钱在村里另外规划一块地皮起一套新房,也好过乱动这些老房子了。”
阮暮灯点点头,表示他懂了。
“现在老房子闲着也是闲着,所以时常会就租给剧组、纪录片摄制组或者摄影师什么的,用来拍外景用,反正外观甚至里面的家具都是现成的,取景特别方便。”
弎子一边解释着,阮暮灯也一边听着,在村子里绕了半天,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这次剧组来的人不少,光是几个主演连带着手下一堆助理经纪人之类,就有三四十人,若是一气儿全到村子里来了,这儿唯一的招待所根本住不下。
于是剧组只能错开时间,分批安排有戏份的演员住在村里,其他还没拍到的,要么就是干脆还没入组,要么就住到镇子上,等着剧组来通知。
周涵比阮暮灯早来一个月,事实上他拿到的剧本就是个串场的回忆人物,戏份已经快要拍完了,还硬是耽搁到阮暮灯入组,为了也是顺便和老熟人打个招呼。
“哎,你俩逛完回来啦。”
阮暮灯和弎子上楼的时候,正好看到周涵一个人趴在走廊栏杆上抽烟,看到他们迎面走来,立刻挥了挥手,想了想,又笑着补充道:“哦,我刚刚在楼下见到舒耀了,你们有空也去打个招呼呗。”
舒耀是男子偶像组合LEMON…S…BOY的一员,当初曾经跟阮暮灯和周涵一起拍过真人秀。
虽然确实一点称不上熟络,而且当年即便阮暮灯曾经救过溺水的舒耀一命,对方事后也没有任何表示。不过娱乐圈这种地方,说小不小,但说大也确实不大,尤其是年龄相仿的一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是说不准就在哪一场通告里碰上了,哪怕你看某人再不顺眼,必要程度上的友好关系,却还是要维持着的。
而且主动去打招呼也是为了堵旁人口舌,所谓 “礼多人不怪”,应有的姿态做足了,别人就寻不出你的错处来。
“听说舒耀原来所在的组合已经解散了。”
周涵的信息来源比较灵通,压低嗓子八卦道:
“几个月前他加入了他们经纪公司的另一个新组合,自己也从队伍核心变成后排伴舞的了。这部剧的男主是他们队里强推的新TOP,舒耀这回也就是个贴边蹭流量的,刚才我碰到他的时候,人看着瘦得厉害,脸色也挺憔悴的,估计是混得不怎么顺心吧……”
阮暮灯对没甚交情的人的八卦并不关心,只当完成任务一般,和弎子去跟舒耀打了招呼。
舒耀也住在招待所里,他的房间比阮暮灯和周涵要低一层,在四楼走廊尽头的拐角处。
果然如同周涵所说,舒耀比两年前参加真人秀那会儿瘦多了,一眼看上去简直就只剩下一把骨头,脸颊凹陷,脖子薄薄一层皮下青筋血管条分缕析,从T恤袖口处露出的手臂骨节支棱,体重怕是连普通同等身高的妹子都不如。
因为舒耀脸上肉太少,外加削骨削得厉害的缘故,他一对戴着美瞳的眼睛大得有些不成比例,泪沟鼻沟也过深了,唯有苹果肌处注射了玻尿酸填充而异常饱满,两眼下还有刻意化妆成卧蚕的眼袋,虽然他还是走洋娃娃般精致唯美的中性路线,但总觉得仿佛跟个做工不到家的假人偶似的,长相说不出来的奇怪。
和舒耀打招呼的时候,阮暮灯还特意注意了一下对方的嘴角——当年因积下的口业太多而长出的大片水泡都已经消退了,而且他粉底打得太厚,在晚上光线不太好的时候,也看不出到底有没有留下疤痕。
不过即便成片的燎泡已经好了,但舒耀看上去确实很是憔悴,简直像是个常年嗑药耗空身体的瘾君子似的,说话时眼神涣散、气息短促、笑容勉强,一点儿都不像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该有的精气神。
阮暮灯心中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也并没有多说些什么,很普通平常地客套两句,就告辞回自己房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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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开机很早,时间才刚过七点,剧组就要准备上工。
几间被租来当做外景地的老房子内外都闹哄哄的,一众剧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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