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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之型男天师-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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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场飞来横祸毕竟伤到了根本的缘故,她的声音听起来还很虚弱,缺乏中气。
不过白凤雏一向性格要强,即便醒来后得知自己下半生失去了自由行走的能力之后,也没有露出半分颓唐或是怨愤的神色,而是十分坦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表示这不算什么,只要她的能力足以撑起白家家业,能不能走路又有什么影响?
“瘦多了,你这些天有好好吃饭吗?”
萧潇坐到白凤雏病床旁,用老朋友的熟稔语气问道。
“前些天胃口不太好,吃得有点少,不过现在好多了。”
其实她何止是瘦多了,经了一场大祸之后,她已经瘦得皮包骨头,手腕伶仃得像是一捏就要折断一般。
萧潇捧过他带来的一个大纸袋,从里面端出一个三层的华丽食盒来,盒子里头装满了中西合璧的各色糕点面食,全是阮暮灯一早起来新鲜做好的。
白凤雏看着食盒里精致的点心,勾唇笑了,很赏脸的捡出一块她最喜欢的桃花酥,立刻就吃了起来。
吃完糕点之后,她看到阮暮灯抱着个花瓶进来,瓶子里头插着萧潇他们带来的大朵大朵的白郁金香。
白凤雏眼中波光一闪,招招手,示意青年把花瓶端过来。
阮暮灯不明所以,但仍然照做了。
白凤雏从瓶子里头抽出一朵郁金香,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儿,垂下眼,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将花放到萧潇手里,语气郑重的说道:“有件事,我想拜托你帮个忙……”
过午之后,A市又下起了雨。
萧潇和阮暮灯两人共撑着一把伞,沿着白色碎砂石铺成的阶梯,缓缓穿过沿着山坡修筑的一排排整齐的墓碑。
这里是A市郊外最大的一处公众墓园,以阴宅的价位来说,能在死后“定居”此处的,都是有些钱财地位的人。
非年非节的工作日里,墓地里十分冷清,一眼看过去,除了师徒二人之外,根本看不到还有其他任何一个来祭扫的人。
萧潇手里捏着一朵白色的郁金香,一路顺着阶梯,爬到了墓碑群视野最开阔的顶层,停在了最外侧的一块墓碑前。
墓碑是大理石材质的,只有方方正正简简单单的一块,既没有繁复的雕花,也没有镶嵌照片,上头的红漆字迹很新,内容却极简单,只有四个字——萧宁之墓——没有立碑人落款,甚至连生卒年月日都没有。
只是墓碑前却摆着一束花,虽然被雨水打了个湿透,但花朵仍然很新鲜饱满,明显是才刚放在这儿没多久的。
“有人比我们来得早。”
萧潇看着墓碑前的花束,轻声笑了起来。
“我想这花大概是周涵带来的。”
阮暮灯想了想,叹了口气,“还惦记着今天是‘他’的七七的,怕也就只有周涵了。”
“是啊……”
萧潇伸手拍了拍墓碑,“当时也是周涵那小子坚持要把‘他’的骨灰葬在这里的。”
他说着,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光洁的大理石墓碑,感受着从指尖传来的冰凉而湿润的坚硬触感,似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那个早就不存在于三界六道之中的故人说道:
“你真是……何德何能,有那么一个傻小子喜欢你……”
遭天雷轰顶的人,不止身体,连三魂七魄都会被烧得灰飞烟灭,不能轮回,无法超度,天地之中再也不存在任何一点儿痕迹。
对于魂飞魄散的人,甚至连给他寻处安息的阴宅都没有必要。因此葬在这块墓地里的,不过是“白意鸣”仅剩的一只手掌烧化后的一小撮骨灰,同时也是周涵心中对曾经所爱之人的最后一点儿执念而已。
看到萧潇的视线变得空茫,心神似乎又不知陷入了哪一段回忆里头,阮暮灯伸手拉住自家师傅空着的那只手,用力握了一下。
萧潇回神,转头对阮暮灯笑了笑,然后将那朵白色的郁金香放在了墓碑上。
“这是凤雏让我带给你的。”
萧潇面朝虚空,对他那早就不复存在了的师兄说道:“她说,一切纠葛,就此两清了。”
说完,萧潇转过身,不再看萧宁的墓,牵着阮暮灯的手,沿着来时的阶梯,一步一步朝坡下走去。
“这个地方,我以后不会再来……也没有必要再来了。”
他对阮暮灯说道。
“好。”
阮暮灯回握住萧潇的手,低声回答:
“故人,就让他留在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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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蒙蒙亮的时候,一列高铁停在了距离A市一千三百多公里的N市火车南站6号月台上。
一个穿着淡紫色灯芯绒连衣裙的年轻女孩,拉着一只半人高的巨大的行李箱,独自走下了火车。
那女孩约莫十七八岁,身材很瘦小,脸蛋倒挺漂亮,只是眼中有着与年纪全然不符的阴沉和算计之色。
出站时,闸口在姑娘的身后莫名其妙地卡了一下,像是碰到了什么东西似的,无法关上。
旁边有个车站工作人员听到闸口卡住的响声,好奇地探头看了一眼,却见姑娘的身后空无一物。
“大概是碰到箱子了。”
工作人员摇了摇头,不再关注那个身穿淡紫色连衣裙的漂亮姑娘。
他没有看到,有一条绝对不应该出现在火车站里的巨大黑狗,正亦步亦趋地,紧紧跟在年轻女孩身后……
————正文完————
第 130 章、番外一、归乡01
原本萧潇是打算等事情都结束之后; 就陪着阮暮灯一起回乡去的。
不过显然计划赶不上变化; 即使解决了萧宁,但随后需要他帮忙一起收拾的手尾实在太多了; 这一拖就拖到了十一月上旬; 萧潇和阮暮灯才终于赶在寒衣节前; 敲定了送阮暮灯大哥阮靛仪骨灰归乡的行程。
阮家村所在的位置,比当初他们相遇时的郗家村还要偏僻; 连村后头的国道都是这五、六年里才刚刚修起来的; 当然更不用指望有什么火车、客运直达。
萧潇和阮暮灯从A市出发,倒了两趟火车; 来到距离阮家村最近的一个小县城里; 又找到一家预定要在后天往阮家村送货的粮油店; 花了两百块,蹭店里的车一同回村。
进山以后的国道路况实在不怎么好,水泥铺成的路面上,到处是被杂草和小树顶开的裂缝; 不少路段甚至破出了一个个需要减速绕行的大坑。
萧潇和阮暮灯以及几十个大箱子一起挤在货车的后车斗里; 一路颠得像是锅子里的两粒炒豆子; 没有安全带可以固定身体,他们只能就近攀住车厢里任何可以抓的地方,好让自己不从座位上飞出去。
“啊,我觉得我的屁股一定已经撞得发青了。”
萧潇右手抓着固定货物用的铁架子,左手撑着自己的腰,皱眉哼哼唧唧可怜兮兮地抱怨道。
“其实跟以前比起来; 现在这条路已经好走多了。”
阮暮灯单手揽住东歪西倒的萧潇,让他靠过来一点,将身体的重量分一些到自己这边,权当多个缓冲。
“以前汽车开不进山里,我们要进出村子,都只能赶牛车或者坐拖拉机,从村子到县城,得花上整整一天的时间。”
萧潇将一边的肩膀抵在自家徒弟的肩窝里,勾着头看向阮暮灯的脸。
他的恋人长得实在太好了,脸型轮廓精致,眉目俊秀如画,配合身高和体型优势的加成,整个人就像精心雕琢的玉人一般,当真配得上“芝兰玉树”这四个字。
加上阮暮灯本来就很聪明,性格沉稳而且学习能力惊人,又在娱乐圈里磨炼了不短的一段时间,而且他从发型到衣着打扮乃至一些小配饰,都是弎子找专门的设计师给捯饬过的,所以无论是外貌还是言行举止,从阮暮灯身上,现在已经一点儿都看不出是个穷乡僻壤里出来的山娃子的痕迹了。
可是阮暮灯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的出身。
他依然喜欢着生他养他的那条偏僻冷清的小村子,喜欢村子里熟悉而友善的邻里乡亲,所以会想要送自家大哥魂归故里,也会想要带他最爱的人去看看家乡的故土。
萧潇笑着靠在了阮暮灯身上,扶着腰的手摸上了他的大腿,又暧昧地沿着结实的肌肉轮廓往上爬。
“没关系,反正今晚你替我揉揉就好。”
他的手指隔着牛仔裤粗糙的布料,不规矩地摩挲着阮暮灯的腰线,探头凑到对方耳边,刻意压低声线,黯哑的气音随着湿热的吐息吹进他的耳廓里。
“……而且,你平常凶起来的时候,也经常撞得我的屁股疼得要命……”
阮暮灯的耳朵刷一下红了,红晕像水中晕开的胭脂一样,一路蔓延到眼角和颈脖处。
要不是还在炒豆锅子似的货车后斗里,他简直想将萧潇这老不修现在就直接按倒了就地正法。
他抓住萧潇仍然胡乱撩着火的手,塞在两条大腿之间,绷紧肌肉死死夹住了,不让他继续瞎摸乱蹭,同时泄愤似地在脑海中脑补着萧狐狸十八吃的各种烹饪方法,并且下定决心,到家之后就一样一样地试吃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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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清晨出发,在国道上颠簸了七八个小时,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才终于进了村。
两人提着行李包,从货车上下来,一眼望过去,村子很小,只有百来户人家。一幢幢砖木梁瓦结构的小屋,依山势散落在较为平坦开阔的山脊里,隐在入秋后染成金红二色的山林间,百年的光阴都仿佛在这古朴的小村中停滞了下来。
沿路遇到的每一个村民,无论男女老幼,全都是阮暮灯的旧识,他们认出了迎面走来的那两个捯饬得洋气又体面的俊俏小伙儿,其中一个竟然是离家两年多的国栋家二娃之后,都纷纷围了上来,亲热地拉着阮暮灯问长问短一阵寒暄,其中还有些人看过他上电视,自家村里的帅小伙儿成了荧幕里的大明星,更是让乡亲们觉得与有荣焉。
入秋后天黑得早,村里人都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太阳下山就是饭点儿,这会儿村子里已经处处炊烟袅袅,各家各户都开始做起了晚饭。
“哎呀,已经这时候了!”
有位老太太牵着阮暮灯的手唠嗑了半天,远远瞅见从自家灶里升起的炊烟,才想起时间已经不早了,连忙把围在四周的一群人都轰散了,催促阮暮灯快回家去。
“你出门那么久,家里肯定乱套了,冷锅冷灶的也没法烧饭,呆会儿奶奶家送点儿饭菜过来,你们今晚先对付着。”
阮暮灯笑着道谢,接受了老太太的好意。
终于从村民们的围观和寒暄中脱身的阮暮灯和萧潇,沿着一条小河,朝着村子东面行去。
这条小河是阮家村主要的农作物灌溉水来源,村民们都十分珍惜,水质保护得很好,河水清澈见底,还能看到一些小鱼小虾游弋其中。
阮暮灯注意到,萧潇似乎对村里的道路并不陌生。
虽然自家师傅一路上都兴致勃勃地到处打量,但明显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了,在经过一颗巨大的落叶榕的时候,阮暮灯看到萧潇抬手拍了拍树干,小声嘀咕了一句,“已经长这么粗了……”
他想起在郗家村第一次见到萧潇的时候,当时他就觉得这人有些莫名的眼熟,却一直到今天都始终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他。
后来萧潇道破了他的出身,又忽悠他说自己是个专门研究民俗学的自由职业者,以前曾经走访过这一带的不少地方。虽然后来证明所谓的“研究民俗”是骗人的,但后面半句却应该是真的。不过阮暮灯自问记性一直很好,小村庄又极为封闭,若是村里来了陌生人,只要他曾经见过一面,应该都不会忘记才对。
……所以,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时候来过村子里的?
阮暮灯故意放慢脚步落在后面,让萧潇一个人走在前头,蹙起眉思考着。
……既然觉得眼熟,那就是我应该见过,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呢?
正想着,萧潇忽然来了个左拐,脚步轻快地跳上一条小桥,就要过河。
“萧潇。”
阮暮灯叫住他,“你怎么知道我家在河对岸的?”
萧潇回过头来,脸上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呆愣,简直如同一只翻柜子偷吃小鱼干的猫,被主人当场抓包了一样。
“不对吗?”
他一歪头,睁大眼睛,装傻充楞企图用卖萌蒙混过关,“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是这边。”
“对,没错。”
阮暮灯特别清楚这人的性格,所以没有打算立刻就拆穿他,只是点点头,轻轻揭了过去。
“我家就在前面,过了这桥马上就到了。”
果然,如同老太太说的那样,阮暮灯不过离家两年多,宅院就已经明显荒废了下来。
阮暮灯的家是一间独门独院的平房,是村子里最普通的木梁砖瓦房子,因为无人打理的缘故,已经显出了仿如废屋的颓败感来。
院子一圈篱笆墙东倒西歪,院中四处荒草萋萋,石板铺成的台阶上积了厚厚一层腐败落叶,主屋看上去倒是还完好,只是西侧一间储物室的屋顶被去年的大雪压塌了,一年的无遮无挡、日晒雨淋之后,里面放着的东西估计也都彻底报废了。
“咳,今晚先将就着住吧,我明天再收拾。”
阮暮灯推开摇摇晃晃的篱笆门,将萧潇迎进了他出生长大的宅院里。
萧潇倒是一点都不介意这简朴得甚至应该用“简陋”来形容的小房子,高高兴兴地跟着自家徒弟进了门。
阮暮灯把萧潇摁到一把椅子里坐好,以免他碍手碍脚,然后趁着天色还亮着,飞快地整理和擦拭了一下主屋,又检查了电路,确定电灯一类的日常必需电器都是好的,接着从柜子里翻出干净的床单被褥,在暖炕上铺好,最后出门一趟,在附近的水井打回来两桶干净的井水。
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沉,地平线上仅剩一抹血色的晚霞,陆续有邻居端着热气腾腾的大碗菜肉上门,说是知道他们刚到家还来不及开伙,这些都是送给阮暮灯和他家客人吃的。
阮暮灯一一谢过,也收下了他们送来的饭菜,两人的晚饭问题算是解决了。
山野村妇们烧出来的菜肴,味道只是普通,自然和阮暮灯被自家师傅精心调教过的厨艺无法相提并论,不过平日里极是注重口腹之欲的萧潇,这会儿倒是一点不挑剔,一口菜一口饭吃得很香。
吃饱喝足之后,阮暮灯收拾好东西,将装菜的盘子送回给各家之后,回来看时,萧潇已经脱了衣服爬到炕上,卷在被子里把自己团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琥珀色瞳孔的桃花眼来,冲着恋人狡黠地眨了眨眼。
“走,我带你去洗澡。”
阮暮灯无视了美人送来的秋波,掀开被子,拽住萧潇的胳膊,像拔萝卜似地将他拔了起来。
“怎么,你要和我一起洗吗?”
萧潇袒着膀子,露出一身雪白而紧实的漂亮皮肉来,舔了舔嘴唇,笑得颇有深意,“你就这么着急吗?”
“想什么呢?”
阮暮灯给他气得笑了,“我家灶里现在没柴禾,没法儿烧水,我们到村里的澡堂去洗。”
“哦……”
萧潇拖长声音应了,故意露出一副失望的表情来,“行吧,那就只好把夜间运动推迟一小时了……”
第 131 章、番外一、归乡02
萧潇和阮暮灯从澡堂里泡完澡回来; 直接就锁了屋门; 一边啃着彼此的嘴唇,一边互相较着劲儿滚到炕上; 做起了他们早就想了许久的夜间消食运动。
不知是因为回到了自幼生活的熟悉环境里头; 还是白天时被自家恋人撩得实在憋火; 今晚的阮暮灯格外卖力,翻来覆去来了好几趟; 把萧潇折腾了个又疼又爽、死去活来。
最后萧潇被搓揉得遍体酸疼; 不得不服软认输,护着真被撞出了淤青的屁股; 一边掉着眼泪一边哀哀求饶了许久; 才得以解脱; 带着浑身新种的草莓,以及股间粘腻的触感,两眼一闭就昏睡了过去。
也不知究竟睡了多久,萧潇在半梦半醒之间; 隐约听到外头传来锣鼓的声音; 还有喧哗的人声与杂乱的脚步声; 似乎有一群人正在村子里闹腾。
“……怎么了?”
萧潇揉了揉哭肿了的眼睛,不情愿地睁开一条缝,脑袋在阮暮灯胸前拱了拱,迷迷糊糊地问道:“天亮了吗?外头怎么那么吵?”
阮暮灯看了看床旁的手表,才不过半夜两点多,看这不寻常的热闹样子; 绝对是出了什么大事了。
“我去看看,你继续睡。”
说完阮暮灯起床披了件外套,就推门出去了。
约莫三分钟后,青年转回来,一边换衣服,一边对萧潇说道:
“隔壁有户人家丢了个七八岁的小孩,说是白天溜进山里玩以后,到现在还没回家,村里人说要进山找一找,我也去帮忙。”
“等等,我也一起去。”
萧潇撑着酸痛无力的腰爬起来,飞快地穿衣换鞋。
“山里的蹊跷东西太多,而且快到鬼头日了,我怕你们弄不过它们。”
阮暮灯看着萧潇弯腰套上裤子时,腰线两侧露出的斑驳指痕,脸上隐隐发烫,觉得有些心虚又有点心疼,“你现在走得动吗?”
“都是谁害的?”
萧潇用眼角凉凉地瞥了他一眼,“等会儿要是走不动的话,就让你背着好了。”
村子里大部分的青壮年都外出务工了,这会儿能聚拢起来的人手也不过十几人,村长听到阮暮灯和他带回来的俊俏朋友也要帮忙,自然很欢迎。
于是两人跟在大部队后面,沿着崎岖的山路,往孩子失踪的那片林子走去。
失踪的小孩名叫阮朝阳,上月刚满八岁。
白天时他和同村三个年纪差不多的小伙伴溜进山里捡栗子和松塔。几个小孩一直玩到傍晚,其他三人眼看天色不早,想要回家了,却发现找不到阮朝阳的踪迹,他们又喊又叫找了许久,直到天就要黑透了,才不得不撇下小伙伴回家去了。
“那三个孩子因为害怕父母责备的缘故,不敢把阮朝阳不见了的事说出来,直到丢了孩子的那家长辈找上门来,才告诉大人阮朝阳是在哪儿丢的。”
阮暮灯将事情的经过对自家师傅说明道。
“那片山林我小时候也常去,算是比较安全的区域了,所以也不好判断那小孩儿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儿……”
“唔,”萧潇点了点头,右手摸着下巴琢磨起来,“如果丢了的那孩子,不是发生了不小心摔进山沟里之类的意外的话,那么大白天的忽然找不到人,确实有些奇怪……”
他想了想,又追问道:
“那回家了的几个小孩,还有提到他们在玩耍时遇到些什么不寻常的事儿了吗?”
阮暮灯摇了摇头,“那三个孩子都吓坏了,被大人们一逼问就只知道哭哭啼啼的,根本什么事儿也说不清楚。”
这十多人打着手电,摸黑走了大约半个小时,终于来到一片林子里。
“大家分散来找,如果发现了小孩子就大声吆喝一下。”
村长朝众人吩咐道。
萧潇和阮暮灯朝着一个无人的方向走了一段距离,避开其他人的视线之后,就双双开了慧眼,又从随身的袋子里把罗盘摸了出来。
“真不愧是鬼头日将近的夜间山林,阴气真够重的。”
萧潇看着朝阴极偏转的罗盘指针,眉头皱起,朝着指针所指的方向走去。
那是一条下坡的小径,很窄而且很不平整,又被周围的荒草遮盖了个七七八八,显然不是人工开出来的,更像是一些小动物们时常在这儿出没后踩出来的兽径。
萧潇走了几步,忽然停了下来,抬头朝两旁看了看,忽然睁大眼睛,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怎么了?”阮暮灯停在自家师傅身边,蹙眉问道。
“你看,两株对称的槐树。”
萧潇抬起手,朝小径两旁指了指。
阮暮灯抬头看去,果然如同萧潇说的那样,在小路的一左一右各有一棵槐树,无论是树干的粗细,还是树冠的高度,都十分接近。即便在这样的深秋中,两棵树也依然未曾落尽树叶,枝条在小径上方交织成伞盖似的穹顶,简直如同两个持枪守门的卫兵一般。
“这是阴阳门。”
萧潇将这两棵槐树的玄机指点给自家徒弟。
“但凡看到这样的双生树与双生树下的小径,就证明了这儿不止可以走阳间之人,还可以走阴间之物,彼此虽然同在一条道上,却互不干扰,各行其道……”
他顿了顿,“但是,只要知道方法,那么阳间之人,也可以走上阴间之道,也就是俗称的‘走鬼路’了。”
“你是觉得,失踪了的阮朝阳,是走进了阴间路里?”
阮暮灯想了想,问道:“可是他小孩子,怎么可能知道走阴间之路的方法?”
“不,我想,那小孩不是自己走进去的,而是有什么东西,专门将他‘引’了进去。”
萧潇一边回答,一边用手电筒仔细地照着两颗槐树附近的地面,很快的,就在一处潮湿的泥土边缘,发现了小半只鞋印——那是属于孩童尺寸的小脚丫子。
“你瞧,他果然是往这儿走了。”
虽然平常萧潇总是一副吊儿郎当,十分不靠谱的样子,但对于自家师傅的判断,阮暮灯还是非常相信的。
“那么我们追过去看看吧。”
他们脚下的这条羊肠小径,从两株槐树下穿过之后,一直延伸到黑暗的山林深处。即使是开着慧眼,但隔着阴阳屏障,阮暮灯也不可能看清它到底通向何方。“你有进入阴间路的方法吗?”
“嗯。”
萧潇答应着,在随身的包包里扒拉了一阵,掏出一根蜡烛来,右手两指捏了个起火诀,将它点燃了。
与一般常见的标准尺寸的白蜡烛不同,这根蜡烛明显要粗一些也短一些,而且它点燃后的火焰,呈现出了一种十分奇特的,介于青绿色和荧蓝色之间的,飘渺而诡异的颜色。
“这种蜡烛,我这回只带了这么一根。”
萧潇把蜡烛固定在一个黄铜小灯托上,端在手里,“所以我们要速战速决,在蜡烛烧完之前,把失踪的小孩子带回来。”
第 132 章、番外一、归乡03
萧潇关掉手电筒; 只靠着手里的蜡烛烛光; 带着阮暮灯,沿着崎岖的小径朝前走去。
蓝幽幽的烛光中; 阮暮灯觉得; 不过就是蜡烛光和手电光的区别; 但他脚下蜿蜒曲折的山间小径,却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截然不同的一个空间。
阮暮灯看到了一些来来往往的“人”。
和他用慧眼分辨阴阳时; 凭目标身体周遭笼罩的气晕来判断是人是鬼是妖是仙不同; 他现在所见的来来往往的“人”,都能清楚辨认出外貌。
这些人之中; 有些穿着寿衣; 形体发虚; 呈现一种毛玻璃似的半透明感;有些则虽然保持着人形,但长相却很奇怪,宽额突眼塌鼻阔口的什么样子都有;另外一些甚至完全就是非人的存在,比如长着四条蜘蛛腿的春凳、豁口的大酱缸什么的。
阮暮灯想到一个词:百鬼夜行。
明明是这么狭窄的一条山间小道; 竟然能让这许多的鬼怪通行……
“阴间道与阳间路不同。”
萧潇拉住阮暮灯的手; 凑到他耳边轻声解释道:“人世间有许多阴间道的入口; 是鬼怪阴魂出入阴阳的通道。只要走进了阴间道,阳世间的空间、时间规则就不再具有意义。”
他想了想,打了个浅显易懂的比方:
“就比如说我们现在吧,如果不沿着原路返回刚才那两颗槐树的入口,而是在半小时后重新找一个出口离开这里的话,那么我们很可能会发现自己出现在几十公里外的县城里; 而时间已经是第二天天亮了。”
阮暮灯看的杂书很多,自然也看过不少类似的民间乡野怪谈。
例如某人夜闯坟地遭遇鬼打墙,怎么都走不出去,正惊惧难当的时候,忽然前头出现了个提着个灯笼的人影,依稀像是他已经往生的爷爷,某人立刻跟在人影后面,被那飘飘忽忽的灯笼光领着走了一段路,等他回过神来时,才赫然发现,他现在已经不仅已走出了那篇让他迷路的坟地,还一夜间走了上百里,人已经站在邻村村口了。
“原来这就是‘走鬼路’。”
阮暮灯点点头,轻声感叹道。
萧潇抬眼瞥了瞥自家徒弟,“其实,你以前也走过一次阴间道来着。”
“什么时候?”阮暮灯惊讶地睁大眼。
“你大概不记得了。”
萧潇哈哈笑了起来,但为了不惊动旁边擦身而过的鬼怪们,他把笑声压得很低。
“当初我们在郗家村的时候……就我变成了狐狸那次,弎子开车来接我们下山,他中途走的,就是阴间道。不过你那时候昏睡过去了,所以才没有看到一路上的异象罢了。”
经自家师傅这么一提点,阮暮灯立刻想起,那日弎子确实问过“白意鸣”要不要抄近路,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他把车灯光转成了一种诡异的蓝色,随即将车子开进了一条他从来没见过的狭窄的山间小道中。
“不过,在这儿盲头苍蝇似地瞎逛也不行。”
萧潇说着,指了指面前的一条分叉路,“这蜡烛大概只能再烧半小时,得赶紧将小孩子找到才行。”
“可是,我们要怎么找?”阮暮灯问道。
“除了我们之外,这条阴间道里,阳气最盛的,应该就是那个实打实还是童子身的小男孩了。”
萧潇笑了笑,用符纸折了两个小包,里面包上坟头土,又将小符包别在了两人胸前,遮掩住他们两个大男人身上的阳气。随后他咬破手指,将左手无名指的指尖血,小心翼翼地擦拭在了罗盘的指针上。
“好了,这样就行了。”
这擦拭指针的一招,名叫“描眉”。
平常在阳间使用的罗盘,一旦到了阴间路,就会因为阴气过重,超过了罗盘阴极的上限,而变得无法使用。所以,萧潇用自己的血,像画眉毛一样,涂抹在了罗盘指针上。
经过“描眉”这一步骤处理的罗盘,人血中的阳气覆盖在了指针上头,抵消了周遭环境中过剩的阴气,就能让它重新具有辨识阴阳的能力。不过“眉”过的指针,即便之后抹掉上头的血迹,但其对阴阳极的感知已经被打乱了,这罗盘也就算是报废了,变成了彻彻底底的一次性用品,就只能用上这么一回。
“跟着罗盘走,它会帮我们找到失踪的小孩儿的。”
萧潇伸出舌头,舔掉手指上残留的血迹,“希望拐带小孩的‘那东西’,还没有把人带出去太远。”
两人盯着罗盘,一路疾行,眼看着指针颤动的幅度越来越大,证明他们已经越来越接近鲜明的阳气来源。阮暮灯和萧潇干脆小跑起来,只凭着一簇幽蓝飘忽的烛火照明,在漆黑的小路间追赶前头不知是什么的东西。
“在那儿!”
阮暮灯一直睁着慧眼,远远就看到小径的前头,有一小团模模糊糊的黄中偏橘的光晕——那是属于阳气正旺盛的童子身的小孩儿特有的气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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