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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之型男天师-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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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着,目光在阮暮灯身上仔仔细细扫视了两圈。
  “至于你嘛,原本我猜想你究竟是那布阵之人,还是和我一样被困在这里了,不过……”
  萧潇轻笑着,身体忽然前倾,鼻尖贴上阮暮灯的脖颈,用力嗅了嗅。
  “你身上有股我觉得非常熟悉的味道,简直就像另一个我似的……”
  他湿滑的长发垂到自家徒弟的锁骨上,和吹拂在颈间的温热鼻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阮暮灯不由得全身一颤,攥紧萧潇的手掌,打了个哆嗦。
  “所以,我猜,你不是布阵者,也不是受困者,而是专程来找我,要带我出去的,对吧?”
  阮暮灯的喉结翻滚了一下,控制不住地伸出手,将面前的人猛的圈进了怀里。
  湿透的身体入怀,很快就濡湿了青年身上薄薄的夏季T恤,两人的体温透过湿衣互相熨烫着,让阮暮灯明知道此时是在梦境里,依然难以克制那直击灵魂的强烈战栗感。
  “……先回屋里去,你得换件衣服。”
  抱了许久之后,阮暮灯松开一脸茫然的萧潇,努力克制着亲吻对方嘴唇的冲动,只低头用脸颊在他滴水的额角蹭了蹭。
  “等会儿我会将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你。”
  &&& &&& &&&
  萧潇这些日子住的小茅屋,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也一点儿不夸张。
  大约只有十来平米的屋里,中间用一扇歪歪扭扭的竹屏风隔出里外两个空间,靠门的一侧放了一张原木色的粗糙桌子并一张瘸脚椅子;靠窗的一侧则放着一张窄窄的矮榻,榻上铺一张凉席,一床薄毯没有叠起,就那么胡乱团在床尾;除此之外,门边墙角还放着两只箱子并一个装水的大陶罐,就是这间屋子里全部的家什了。
  看样子,这些天来,萧潇过得不仅寂寞,还非常清苦,但瞧他神情淡然自若的表情,似乎对此毫不在意,反而十分怡然洒脱的模样。
  他在竹屏风后把身上那套湿透的中衣脱了下来,换了件同样颜色款式的干衣服,连衣袋也懒得系规矩,就那么松松的在腰间绑了个活结。
  然后他把那瘸腿的椅子拖到床榻边上,示意阮暮灯坐下,还特地提醒了一句不太稳得轻一点,然后自己大爷似的往榻上一歪,一双长腿交叠起来,朝青年笑笑,示意对方可以开始说了。
  于是阮暮灯捡着重点,将自己是他记名弟子的身份,还有他现在还魂到了本体肉身之上,却因为缺了一魄,一直沉睡不醒的事情解释了一遍。
  “唔,所以你的意思是,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处在魂不附体的状态,而你这是进了我的识海之中,直接在和我的神魂对话啰?”
  尽管萧潇似乎不仅不记得阮暮灯,甚至连关于师门和萧宁的记忆都十分模糊混乱,但以前学过的知识还是在的,而且理解能力和推理能力依然和从前一样优秀。
  “不过识海是神魂驱使之中枢,没有一定修为的人,连自身识海都难以掌控,就别说主动与另一人意识相通了。”
  萧潇说着,用充满玩味的眼神,缓缓扫视这自称他徒弟的青年俊美如玉的一张俏脸。
  “我看你也不像练过‘天眼通’一类的能力,所以,你是怎么进来‘这里’的?”
  这个问题,萧潇在回屋的路上已经问过一次了。
  阮暮灯认识了他这么久,自问已经相当了解他的性格——其实他的师傅心里门儿清,从来都很不好糊弄,有些时候他不刨根究底,是因为他对你信任,所以才不深究罢了。
  因此面对萧潇的再次追问的时候,阮暮灯也没打算隐瞒,老老实实的就全交代了。
  “我是用游仙枕进来的。”
  他回答,看向榻上翘腿半躺着的萧潇。
  这人头发还湿着,散乱地披在肩上,全身只穿了一件白色中衣,衣带系得快要松开,里头连条亵裤也不穿,一双雪白修长的大腿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晾着,坦然得一点不像对他这个来历不明的陌生人有分毫戒备的样子。
  “虽然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但你的收藏里面,有一个游仙枕,据说‘枕之寝,则十洲、三岛、四海、五湖尽在梦中所见’,我以前也用过……”
  一抹嫣红的血色顺着他的耳廓爬上脸颊,阮暮灯像是回忆起什么似的,语句不自然的打了个结,停顿片刻,才继续说道:“确实是有令人神魂在梦中游弋仙境的能力。”
  

  第 104 章、十一、心宅05

  “嗯; 我知道游仙枕是什么东西; 不过这和你能进来我的识海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你要告诉我,我不过只是你的梦境之物?”
  萧潇朝阮暮灯挑挑眉; 似乎对这个自称他徒弟的家伙; 竟然用这种讲古教书似的语气跟他说话感到很是有趣; 忍不住调侃道:“我不是你师傅吗?你平常跟我说话的时候,也是这么没大没小的?”
  阮暮灯没管他这打岔; 轻咳一声清了清嗓子; 继续解释下去。
  “我在《上清纂异录》里,看到一段唐代玄宗年间关于游仙枕的记录; 大约是说; 有宋州睢阳郡夫妻; 丈夫是个贩卖南北杂货的行脚商,妻子则每日做炊饼补贴家用。有一次这货郎外出回家,收了一只做工精巧的孩儿枕,宽足可容两人同枕; 于是夫妻两当晚就用了。结果当天晚上; 货郎梦见自己成了个立了大功的名将; 身处长安宫宴之中,身穿锦袍头戴高冠,吃着御赐珍馐美味,赏着台下轻歌曼舞,一时间风光无限。”
  不知萧潇是没看过还是忘了,像是并不知道这个故事的样子; 听得很是认真,也没有开口打断阮暮灯的讲述。
  “在就他吃得酒酣耳热之时,御座上的玄宗忽然开口,说指一位公主给他当妻子,随即就有一盛装云鬓的女子,绕过屏风后款款行来——他定睛一看,那满头珠翠的华服公主,竟然就是他每日在家和面炊饼的妻子。”
  “哦?”
  萧潇津津有味地摸了摸下巴,两腿无意识地从交叠换成侧弯,衣摆又不受控制的两侧滑开了一截。
  “然后呢?”
  阮暮灯很想拉过榻尾的毯子帮他给盖上。
  “之后那货郎就醒了,他没有变成高官厚禄的大将军,睡在身边的妻子,也不是什么金枝玉叶的公主。不过……”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这时他的妻子也醒了,睡眼惺忪地看了卖货郎一眼,抱怨说她刚才梦见自己当了公主,还要嫁给个大将军,结果到头来,那所谓的将军,竟然还是他这镇日里不着家的卖货郎!”
  萧潇的手指在下颌处摩挲了两下,“这么说来,这两夫妻是进入了同一个梦境里头咯?”
  “正是这样。”
  阮暮灯点点头,“所以,我就想试试,看用同样的方法能不能成功与你的意识见面。”
  他说着,伸出手,露出掌心里一个朱红色的符咒。
  “当然,我没有把握光靠游仙枕到底能不能成功,所以还从古书里找了个据说能通达神魂的‘灵犀符’,依样画葫芦描在我们两人的手心里,所以,我也不敢说到底是哪一样举措起效了。”
  萧潇见了阮暮灯手心里的灵犀符,立刻摊手去看自己掌心,果然看到一个与自家徒弟那个极其相似,却恰好互为镜像的咒符,看似用细狼毫沾着朱砂写成的,用手指搓揉却蹭不掉,而且这东西,他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分明还没有出现。
  “灵犀符顾名思义,正反两符互为表里,必须要在紧密契合的时候,才能通灵犀连神魂。”
  萧潇握了握手,将那火红的符咒掩进拳心。
  “所以,照你的意思……现实中的我们,是睡在同一个枕头上,而且画了灵犀符的手还紧紧扣在一起?”
  说到这里,他停了话头,来了个意味深长的停顿。
  “你确定咱俩现在睡的地方,不会有其他人闯进来吧?”
  萧潇挑起眉,琥珀色的眼珠从狭长的眼尾处睨了阮暮灯一眼,“要不然,你好好一个帅小伙儿,肯定非得落下个分桃断袖的名声,以后也别指望能娶得上媳妇儿了。”
  虽然知道他面前的这个萧潇,不仅魂魄不全,而且还记忆不清,但听到对方用“娶媳妇”来调侃自己,阮暮灯还是觉得胸口隐隐有些酸涩。
  他心想,自己对这人的心意,别说弎子、周涵这些相熟的亲友,这几天下来,怕是就连黄伯两夫妻和拾壹那只小刺猬,都早就粉白墙上贴告示,一清二楚了。
  看到自家徒弟没有接他的打趣,反而不知道为什么,露出一丝不甚明显的落寞难过来,萧潇就也不再提这茬儿,话锋一转,问了另外一个非常关键的事情。
  “你既然能进来,那么有没有方法,能把‘我’也一起带出去?”
  他指了指自己。
  所谓“离魂”状态,指的便是灵肉分离,以至于三魂七魄无法正常指挥身体行动,而使得人被动处在要么疯疯癫癫、要么高热谬语、要么昏睡不醒的状态。
  而灵肉分离的时候,有些人是俗话里所说的“出窍”,即魂魄游离在体外,无法回到肉身之中;而有些人则像萧潇现在的情况一样,虽然三魂六魄都在体内,却因为少了一魄而被困在识海深处这片狭小的空间里,无法脱离到能够操控肉身的浅层意识世界中。
  “既然你也说了,我少的那一魄俯矢显然不是最近这一次移魂时才丢失的,也就是说以前的我一直都是用少了一魄的状态活得好好的咯?”
  萧潇想了想,“所以,只要我能从这儿‘出去’,应该就能醒过来吧?”
  其实阮暮灯在没有见到这个被困在识海里的萧潇之前,对他那游仙枕和灵犀符的计划,其实并没有多少把握,只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姑且一试而已。可现在确确实实成功了之后,要怎么将萧潇的三魂六魄从这个深层空间解放出去,反而成了目前最迫切也最困难的问题了。
  “我还没想到办法。”
  阮暮灯握住萧潇支在床沿的手,垂下眼歉疚地回答。
  “不过,我保证,一定会尽快想到方法,将你带出去的。”
  听到阮暮灯还没有能令他离开这个空间的腹案,萧潇倒没有露出半点儿焦急的神色,无所谓地耸耸肩,捋了捋已经晾得半干的长发,随手扯了条发带系了个马尾,从榻上跳起来,拽上椅子上的徒弟,挟着胳膊就往屋外走去。
  “阿阮啊,我看你骨骼清奇、天赋异禀,不仅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而且想必……”
  他将人拉到屋后,站定在一张简陋的灶台前,非常认真地盯着对方的眼睛,“而且想必,也一定很会做饭烧菜的吧?”
  于是阮暮灯竟然就在一个梦境里面,兢兢业业地当起了家政夫,给已经许久没有吃过自家徒弟手艺的萧潇做起了晚饭。
  “你在这个空间里,是怎么生活的?”
  阮暮灯一边淘着米,一边问蹲在旁边,当真打算袖手旁观的萧潇。
  “唔,虽然我在这里不吃不喝好像也无所谓的样子,不过嘛……”
  萧潇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
  “可是不吃不喝多寂寞啊,就算身体不会感到饥饿或者口渴,但心里还是总是会想吃到美味的饭菜的。”
  说着他指了指蒸饭的锅子边上明显焦黑的一角,十分诚恳地继续说道:“不过你应该知道,我的厨艺实在很不咋样,所以这些天一直都没吃过什么能称得上‘好吃的’就是了。”
  阮暮灯淘洗着米的手指一顿,“那你不是什么都记得了吗,怎么知道我会做饭的?”
  “毕竟你可是我收的记名弟子啊!”
  萧潇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整齐的小白牙,“以我看人的眼光,怎么会收一个连做饭都不会的笨蛋当徒弟呢?”
  虽然萧潇说他自己不擅长厨艺,不过就算是被困在了深层识海之中,能去的地方只有他们肉眼可及的山坡、竹林和山下的小河这些极为有限的区域,然而身为一个正统吃货,哪怕穿衣居住再随便,他从来都不会在吃喝上委屈自己。
  他在后院里挖了个小池塘,里面蓄着半池清水,养着一竹篓活虾;灶旁的大筐里搁着些新鲜的韭菜、土豆、竹笋、蘑菇和野苋;萧潇还从箩筐后面摸出个大篮子,里面放着一只割断了喉管的野山鸡,底下还有七八只大大小小的禽鸟蛋,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里掏来的。
  “我想吃红烧肉,烩得油汪汪的,筷子一夹肉块还会微微颤抖的那种!”
  萧潇看着阮暮灯切笋丁的利落刀工,不无遗憾地叹息道:“可惜翻遍了林子都找不到一只野猪……”
  很快阮暮灯就将两人份的晚饭做好了。
  一盘蘑菇炖山鸡、一盘香菇油焖笋、还有一盘韭菜炒河虾,外加一大碗蛋花苋菜汤,配上软硬适中的白米饭,无论是色香味都甩出了屋主这些天自己倒腾出来的那些玩意儿九条街开外。
  显然就算是梦中的魂魄状态,萧潇的口味还是和以前没有区别的。阮暮灯做出的味道,恰恰是正对他胃口的那种,他吃得非常高兴,一连添了三碗饭,直到把饭锅吃空了才肯罢休。
  吃饱喝足之后,萧潇筷子一搁,大大咧咧地往床榻上一躺,心满意足地揉着肚子,看样子是不打算再动了。
  “时间差不多了,我大概快要醒了……”
  阮暮灯替萧潇点了一盏油灯,搁在桌子上,抬头看向洞开的屋门外那已然黑透的天色,默默计算着两个时空流逝过的时间。
  “没关系,反正你明天还会过来的吧?”
  萧潇翻了个身,趴在床上,单手托腮,朝徒弟笑了笑,一双凤眼弯起,朦胧的光照下,看上去竟然真像狐狸化人似的,眉梢眼角都带着说不出的魅惑。
  “我知道,你明天一定还会来的。”

  第 105 章、十一、心宅06

  第二天; 阮暮灯是被黄伯拍着肩膀; 从梦中叫醒的。
  受游仙枕的影响,他果然睡得很沉。一直到日上三竿; 黄伯两夫妻商量着觉得不对劲儿; 生怕他是生病了; 忍不住进来看他,才将人从美梦中唤了起来。
  简单洗漱完毕; 又胡乱地吃了些东西之后; 阮暮灯分别给林医生和白凤雏打了电话,将他昨晚梦中的所见所闻; 挑要紧的部分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
  “如果真像你们猜测的那样; 既然萧潇本身的神识是清醒的; 只是无法摆脱深层识海的桎梏脱离出来,回归本体的话,那么我觉得,确实没必要继续去找他丢失的那一魄了。”
  电话那头的林医生沉吟片刻; 说出了自己的意见。
  “这几天我会帮你找找; 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将人的神识引归肉身的办法; 你就等我的消息吧。”
  听筒中传来黑长直美人那把标志性的,清冷而仿佛不带多少感情的声线,在这时听起来却格外令人安心。
  白凤雏的猜测也和林医生差不多,也答应了会尽量帮阮暮灯打听神魂归位的方法。
  当然了,单单指望着别人的帮助,显然不符合阮暮灯的性格; 他在挂断电话之后,立刻投身到藏书阁中那几千卷的陈年故纸堆里,一本一本地翻阅查找起来。
  如此又过了三天。
  这几天阮暮灯除了照顾萧潇昏迷不醒的肉身,还有查阅藏书典籍之外,每个晚上都会抱着师傅睡在一张床上,两人同挤一个枕头,画着灵犀符的那两只手还十指交叠紧扣在一起,姿态极为亲密。
  而每晚入睡之后,他果然会回到那片山坡上的小院里,给萧潇洗衣做饭,陪他消磨在这个空寂枯燥的时空中的几个小时。
  如此到了第四日早上,也就是他们在知了观里呆的第八天,阮暮灯终于接到了林医生的回电,告诉了他一个“或许”可行的办法。
  “你是说,婚、婚礼?”
  阮暮灯难得的说话磕绊了一下,他生怕自己是听错了,忍不住再向对方确定了一次,“你的意思是,让我和萧潇举行婚礼仪式?”
  “对。”
  林医生像是完全没察觉到青年的窘迫一般,回答得很是干脆。
  “你肯定听说过‘冲喜’一说吧?”
  她问到。
  阮暮灯当然知道这种鼎鼎大名的风俗。
  所谓“冲喜”,指的是让一个久病不愈的病人和健康人结婚,用这件喜事的气运,抵消掉盘踞在病人身上的病气或者厄运,已期患者能凭此病痛痊愈、恢复健康。
  后来这个风俗逐渐从病人本身进行婚配,发展到若是家里父母重病,也可以由子女嫁娶替高堂“冲喜”的,甚至有人诸事不顺、灾厄连年的时候,都会想到用嫁娶婚配来给家宅“冲喜”。
  “我知道冲喜的意思,可是……这和萧潇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呢?”
  阮暮灯表示自己实在很茫然。
  “我查过古籍,其实所谓的‘冲喜’,早先来自于闽粤一带,是一种类似于土巫的仪式。”
  林医生耐心的解释着她找到的方法。
  “当时有种理论认为,人在重疾缠身、病入膏肓的时候,三魂七魄也会日渐变得虚弱,处于容易离体的状态,好方便阴差上门勾魂时容易拘走。”
  她像一个真正的医生在给她的患者作着病情告知似的,缓缓地继续说道:
  “所以,若是想要帮病人固魂,就会选一个身强体健的年轻人,通过古礼缔结婚姻关系,使两人灵肉交融、二位一体,从而令病人的三魂七魄在另一方的庇护之下,就不那么容易被病气夺走了。”
  “我明白了。”
  阮暮灯何等聪明的一个人,林医生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怎么可能还会不明白。
  “你是想让我也遵循当地古礼和萧潇举行婚礼,然后试着引导他魂魄归位,是这样吧?”
  电话那头传来林医生“嗯”的回答。
  “本来,仪式双方应该换过庚贴,确定彼此属相和合、八字兴旺才行。”
  林医生补充道:
  “不过一是我们谁都不知道、也算不出萧潇那家伙的八字,二是你们两人之间,一直以来都似乎有种超乎师徒关系的羁绊在里面……”
  她顿了顿,轻轻叹了一口气。
  “那种感觉,我也说不清楚,只是隐约这么觉得……不会再有谁会拥有比你和萧潇之间永远更紧密的联系了……非要形容的话,应该就是所谓的‘灵魂伴侣’了吧……”
  &&& &&& &&&
  接受了林医生的提议之后,阮暮灯立刻开始着手准备仪式需要的东西。
  鉴于萧潇现在所处的环境,物质条件实在匮乏非常——天知道这人为什么非要给自己脑补一个那么空虚寂寞冷的深层识海世界,以至于一旦被困住,连想吃口红烧肉都见不着根猪毛的——反正,是别指望他能拿出礼服盖头、红烛罗帐之类的物什来的。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和实验,阮暮灯发现,只要他穿戴在身上的东西,在梦中时就依然会在自己的身上,但却没办法留在那个空间里,就算他想要“放下”,等他一醒,东西也依然会跟着他一起回来。
  不过婚礼只要能在他和萧潇相处的几个小时内完成,那就可以了。
  阮暮灯决定钻一钻这个梦境规则的空子,把婚礼仪式中的必需品都穿戴好“偷渡”过去。
  只是知了观别管有没有香客信众,但好歹是道门清修之地,自然不可能备着拜堂成亲用的东西,还得他下山一趟,亲自到城镇里采买。
  于是阮暮灯带着死乞白赖非要跟着一起去的小拾壹,在附近镇子里跑了一天,买好了龙凤双烛、八股红线和两尺红绸,新娘子的胭脂水粉和全套镶翠金饰,还有新郎官的大红团花,以及一小管林医生特地交代要用上的赤金色珠光唇膏。
  然而新郎穿的九品官服,还能在婚纱影楼里找到改改就凑合能用的,可翻遍全镇,也找不出一套能挤得进一个一米八五的大男人的对襟大袖来。
  好在小拾壹说黄伯的夫人针线活儿了得,是女红的一把好手,于是他们干脆选了红底绣金的布料回去,求管家太太给赶制一套。
  自此,婚礼用得上而萧潇那儿又肯定拿不出来的东西,都差不多有着落了,只除了一样——桃树枝制成的,用来挑新娘红盖头的喜称杆。
  桃树为五木之精,既能辟邪退凶、扶助正气,本身又有兴旺姻缘、纳福延寿之意,只是桃树枝好找,要一甲子以上树龄,还雕成秤杆式样的却实在罕见。
  正苦恼的时候,阮暮灯想到了上次跟着萧潇回来时,在梦境里碰到过的那位卖他们蜜渍小桃,还送了他一根发簪的“陶翁”。
  如果他猜得没错的话,那位老人家,本身应该就是位修炼得道的桃树精,若是本体还在的话,树龄肯定早就是六十年的好几倍了。
  于是第二天,阮暮灯又翻山越岭到了上次去过的舞云台,顺着他亲手复通的山溪一路往下游找去,果然在半山腰上发现了一小片野生的桃林,当中一株看上去最为显眼,树身足有一人环抱粗,浓绿的树冠间,错落缀着许多指头大小的青色小毛桃儿。
  阮暮灯朝着最大的那株桃树长揖到底,口中尊尊敬敬地叫了一声“陶翁”。
  直起身以后,他摸着这颗老桃树虬结苍劲的枝干,轻声说了萧潇的近况,然后又用恳切的语气,对看不见的树灵求道:
  “我想找您要一根桃树枝,用来削成称杆子,好去救我家师傅,您看可以吗?”
  四野寂静无声,那姓陶的老翁既没有现身,也没有回答。
  阮暮灯就那么静静地站在树下,等了一会儿。
  这时,一阵山岚打着旋儿吹抚而过,撩起他因久未修剪已经有些挡眼的刘海。
  只听脆生生的“咔嚓”一响,阮暮灯头顶的一根树枝,竟然应声而断,扑簌簌掉落在他脚边。
  阮暮灯大喜,连忙捡起脚边的桃枝。
  这根树枝足有指头粗,长约三十厘米,生得十分笔直,削去多余的枝叶后,的确是能制成称杆子的好材料。
  阮暮灯欢天喜地的谢过不愿现身却悄悄帮了他大忙的陶翁,带着那根断落的桃树回去了。
  那之后又过了三天,黄伯家巧手的夫人终于把新娘子穿的喜服赶制出来了。
  喜服是一件真红色大袖衣外加一条大红色褶裙,虽然是赶工下的产物,布料也不十分讲究,不过针脚平整对称,式样也合符礼数,最重要的是,阮暮灯这高大的身材也能毫无压力地套进去,实在没有半点可以挑剔的了。
  万事俱备,他当晚就先在身上套了新郎的九品官服,又穿上新娘喜服,胸口挂了朵大红花,又将凤冠并一干珠宝首饰胡乱穿戴在身上,腰带里缠上龙凤红烛、胭脂水粉和那管小小的金红色口红,称杆子往衣襟里一插,最后罩上一方大红盖头。
  打扮好后,阮暮灯满身叮铃桄榔的琐碎玩意儿,衣服堆叠成团,无比臃肿地爬到床上,小心翼翼地抱住萧潇,十指紧扣,头挨着头,一块儿枕在了游仙枕上。
  随后他闭上眼,怀着极其忐忑的心情,很快坠入了梦乡之中。

  第 106 章、十一、心宅07

  阮暮灯睁开眼睛时; 发现自己正躺在萧潇识海中那间茅屋的唯一的矮榻上。
  床榻靠着的那面墙上挖空了四四方方的一块区域; 应该是充作“窗户”的,不过连窗框窗棱都没有; 就更别说糊上油纸什么的了。阮暮灯隔着脸上红盖头薄薄的一层红绸看向窗外; 天色昏昏暗暗的; 分不清是日暮将近还是阴云蔽日,但有细碎的雨点儿从窗户中飘进来; 落在他的脖子上; 沁凉沁凉的。
  “我想来想去……”
  因为睡榻被人占了,萧潇就坐在那张瘸腿的椅子上; 抱着胳膊看着床上穿红戴绿的徒弟。
  “你今天打扮成这样跑到我这儿来; 应该不是打算给我唱段《龙凤呈祥》; 或者干脆来个二人转逗我开心的吧?”
  “……不是!”
  阮暮灯脸上一红,连忙掀下歪掉的盖头,一咕噜爬了起来,头上的凤冠连同耳铛项圈手镯皆一阵叮咣乱响; 金光颤动; 配上青年严肃正气的表情; 还有身上鼓鼓囊囊的超大码喜服,当真充满了搞笑反串剧般的违和感。
  “哈哈哈哈哈!!!”
  萧潇靠着瘸腿椅,笑得左摇右晃,身体摇摆幅度之大,简直像是随时都要重心不稳翻落下来一般。
  阮暮灯红着脸,连说了两回“别笑了”; 可惜萧潇根本不管他。于是他只能羞恼交加地爬下床,一件件将身上的行头卸下来,林林总总摆了一床。
  “别啊,你别脱啊!”
  萧潇一边笑着,一边去拉要把九品官服脱下来的自家徒弟的手。
  “哎呀,里头居然还有一件!又是官袍又是凤冠霞帔的,你这是要先唱《状元及第》,再唱《龙凤呈祥》吧?”
  “不是,你别笑了,认真听我说!这是我们要穿的!”
  阮暮灯简直窘得快要哭了。
  “我干嘛要穿这个?”
  萧潇捏起新娘喜服的两肩,摊开来搁在身前比划了一下,明显对那过于宽大的尺寸很不满意。
  “所以,你到底是要干嘛?”
  见自家那坏心眼的师傅总算肯听他说正事了,阮暮灯默默地松了口气,连忙解释道:“这是别人教给我的方法,说是可以将你从这片识海空间里带出去……”
  …… ……
  ……
  “所以,你的意思是,要和我举行婚礼,在这里?”
  萧潇听完阮暮灯复述的,林医生告诉他的那套理论和具体方法之后,眉毛挑起,唇角勾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眼神充满玩味地盯着对方的脸看。
  “虽然吧,我觉得你说的这个方法,可行性确实挺高的。但是……”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将身体前倾,凑近了一些,两人之间的距离,被拉近到不过半臂长短。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现在可是三魂七魄……当然我这儿还少着一魄呢,反正,我们现在可是以魂魄的形态,在识海中直接交谈互动来着。”
  萧潇说着,伸手点了点青年脱剩下一件薄背心的胸膛,“以这种形式缔结的婚姻关系,可就是要连魂魄都被束缚住的,可不像凡间的普通夫妻那样,花九块钱办俩离婚证就能解除婚姻关系的。”
  阮暮灯脸颊泛起明显的绯红,眼睫低垂,挡住眸间闪烁的情绪,“我知道,可是……可是,也没别的办法了,不是吗?”
  “你老实告诉我。”
  萧潇的手指沿着阮暮灯的胸口,一路向上,划到他的喉结处,然后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来。
  “咱俩之间的关系,真的就只是师徒吗?”
  可怜阮暮灯被萧潇扣着下颌,没法别开头,视线飘忽了一下,又被迫对上师傅灼灼的目光,他喉头紧张地翻滚了一下,挤出了一个低低的“嗯”字。
  “哦?”
  萧潇唇边的笑意更加明显了,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以居高临下的视角,弯腰凑近坐在矮榻沿上的徒弟,距离近到说话时的吐息,能隐约吹到对方脸上,他一字一句地问道:
  “这么说,你是喜欢我啰?”
  听到这个问题,阮暮灯整个人像是中了定身咒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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