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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案焚香-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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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回声。
慕玉儿不安的又问了一遍,还是没有任何回声。
奇怪,她明明记得拜完堂后小兰和她留在了婚房里的,现在怎么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了?
“咯咯咯……玉儿姐姐不要怕,是我,绮烟。”
略带撒娇的的娃娃音甜腻的让人有些反感,尤其是那低低的笑声,激的人心里一阵阵的发毛。
慕玉儿红衣下的手颤抖的绞在一起,这个声音她太熟悉了,是她从小到大最好的姐妹罗绮烟。
可是,罗绮烟三年前就已经死了,溺水而亡的,慕玉儿亲眼看到过她肿胀变形的尸体。
“玉儿姐姐,你我一别三年,绮烟好生的想念你呢,今天是你和轩哥哥新婚大喜的日子,绮烟特意来为你贺喜的。”
透过喜帕下方的空隙,慕玉儿看到一双绣着金线描边黑色蝴蝶的鞋子,那是绮烟下葬时敛婆给她穿上的,慕玉儿知道,绮烟生前最爱蝴蝶,也是她建议在绮烟的葬鞋上绣上蝴蝶的。
“不要过来!”慕玉儿惊恐地大声喊着,瑟瑟发抖的朝着床里面的角落里躲去,胡乱抓起被子便捂在了头上,“你走,你走,你已经死了,这是假的,假的!我是在做梦!我是在做梦!”
绮烟甜甜的娃娃音欢快的笑道,“玉儿姐姐……这可不是梦哦……”
慕玉儿瑟缩的躲在被子几乎要哭出来了。
绮烟看到桌上琥珀色的交杯酒在烛火下闪着诱人的蜜色,她随手捻起一杯喝下,赞叹道,“轩哥哥还是那么疼玉儿姐姐,连交杯酒都用了你最喜欢的桂花酿。”
绮烟小心翼翼的挨个吹熄屋里所有的喜烛,娃娃音在黑暗里显得越发嗲气,“玉儿姐姐,绮烟还有一份大礼送给你呢,你一定会更喜欢的。”
月光透过窗户照在绮烟手上银光闪闪的匕首上,活像是镀上了一层水色,顷刻后,水色变成了殷红的血色。
厅堂里。
欢乐融融的宾客们还在围着新郎敬酒,当新房那边传来撕心裂肺的嘶嚎声时,所有人都面面相觑的停下了手中的杯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率先反应过来的是新郎司徒轩。
当他冲到新房时,慕玉儿的喉咙已经被割了一条深深的裂口,暗红的血液正咕嘟咕嘟的往外冒着血泡,她的脸上被刻上了一只拙劣的红色蝴蝶。
司徒轩麻木的抱起自己白天刚刚拜完堂的妻子,宾客们赶紧差人去报了官。
几日后,司徒轩独自在灵堂守着慕玉儿的棺材,夜深了,灵堂里的灯火忽然被风吹灭了,黑暗中,绮烟朦胧的身影从门外飘了进来。
司徒轩感觉到有刀子贴近了自己的喉咙。
绮烟的声音在黑暗里甜美似蜜,“轩哥哥,你这么喜欢玉儿姐姐,为了和她成亲不惜将我这个未婚妻溺死在湖里,我这就送你去陪玉儿姐姐,让你们永永远远做一对人人羡慕的鸳鸯好不好。”
血腥味充满了整个灵堂。
半个月后,暮歌湖的湖心,一个少女独自滑着竹筏停在那里。
那个少女是罗绮烟三年前死去时失踪的丫鬟翠翠,翠翠朝着水里洒下一片片的纸钱,她的声音在水声里飘渺如风。
“小姐,你安心的去吧,我替你报仇了……”
☆、第四章
【十四】《我爱你》
束子背着kitty包按响了自家的门铃,门开了,帅气的阿芥系着围巾手拿锅铲笑眯眯的迎接她,“回来了,今天在外面玩的很开心吧。”
束子上去给阿芥一个大大的拥抱,笑声如铃铛般悦耳,“那当然了,今天遇到了好多有意思的事情,还跟一个萝卜布偶人在公园玩了一下午的兔子呢,好香啊,阿芥你又做的什么菜?”
阿芥摘下束子的遮阳帽,揉揉束子闪动着均匀栗色光泽的头发,宠溺的说道,“你最喜欢的排骨莲藕汤,快去洗洗手吧,马上就做好了,可以吃了。”
束子一声欢呼。
开饭了,温柔的烛光、洁白的桌布、香气四溢的汤,束子吃的很开心,阿芥很温柔的给她添一些小小的配菜和调料。
束子不太喜欢阿芥做的那些配菜和调料,她总觉得,它们的味道有点怪怪的。尤其是,束子注意到,阿芥喝汤的时候从来不加那些配菜和调料。
可是阿芥做的那么辛苦,或许他是以为自己很喜欢吃吧,束子不想伤阿芥的心,就乖乖的吃完了。
“今天理发屋的小印说我的头发是他做的过的里面效果最好的,他还给我拍了照,说要留着作为宣传图呢……”束子絮絮的说着今天一天的开心事。
阿芥很少插话,只是偶尔附和束子几句。
滴答滴答,阿芥的手机响了。
束子感觉到,阿芥瞬间紧张起来了,他小心的把手机屏幕转到束子看不到方向,脸色不自然的说道,“我去接个电话。”
阿芥躲进了厨房里,接电话时小心翼翼压低了声音,束子坐在客厅里,心里很不是滋味。
阿芥接完电话,脸色颓然,他默默的将手机揣进兜里,一眼看到菜板边忘记收起来的药瓶,赶紧手忙脚乱把它藏在了储藏柜里最里层。
束子用完餐,感觉到困倦极了,没有帮着阿芥收拾东西就回床睡觉了。
次日醒来的时候,阿芥还正在睡着,束子悄悄的下床去了厨房,她难得起的这么早,平时都是阿芥给她做饭,今天她想给阿芥做一次饭。
翻翻堆满东西的储藏柜,一个小小的药瓶从里面滚了出来。束子疑惑的拿起药瓶,标签被撕掉了,里面白色的药丸她也认不出来是什么药。
“怎么会有药在这里?”束子呆呆的,心里莫名的感觉到不安起来,她数了数里面的药丸,又把瓶子原封不动的放回了原处,关上储藏柜,束子回了床上,等到阿芥醒了,她还在装睡。
吃完早饭,阿芥上班去,束子一个人在家里。等到阿芥走了,她把药瓶拿出来,数了数,少了一粒。
束子带着药瓶去找了熟识的林医生,林医生见她来,很是惊讶。林医生留下一粒药,说弄清楚了是什么药就打电话给束子。
束子回去了,林医生马上打了一个电话,是给阿芥的。
束子在家里等了很久,林医生终于打来了电话,告诉她,那是普通的钙片。
钙片,束子有点哭笑不得,不过她还是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束子心里藏着一个秘密,她曾经在精神上背叛过阿芥,有段时间,阿芥工作很忙,一连三个月都在外地出差,她很无聊,就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很谈的来的暧昧对象,他们几乎订下了在现实中见面的约定,可是束子最终还是在自责中放弃了,默默的删除了和那个人的一切聊天记录。
束子觉得,自己还是更爱阿芥些。她想,只要她不再继续和那个人联系,阿芥永远都不会发现的,她会永远藏着这个秘密。
阿芥晚上回来的时候,一切如常,他还是宠爱着束子。
几日后,台球厅里,阿芥和下班的林医生打了几杆就坐在一个角落里歇着。
“阿芥,你也太不小心了,束子的药怎么被她发现了,幸好她是去找的我,她要是去找了别人……”
阿芥脸色阴沉打断他:“走,打球去!”
晚上回到家里,束子已经睡着了,阿芥在阳台上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着烟,他回到房间坐在床边抚摸着束子脸庞,灯光下,束子曾被大火烧伤的肌肤凹凸不平、狰狞万分,这样一张脸,走在大街上,总会引来既好奇又恐惧目光。
栗色的假发半脱落在枕边,阿芥拿起梳子,打理好束子的假发,又小心的给她戴了回去。
五年前的事情,历历在目。
在外出差的阿芥有一天晚上很无聊,就想逗逗留在家里的束子。他用一个新的□□号认识了束子,原本只是玩笑,可是阿芥和束子早已恋爱很久,他对束子了如指掌,很容易的,他就引起了束子的在意。
他用这个身份,在网上和束子越来越亲密。
事情很快就发展到了网上的他要和束子见面,可他却是越来越矛盾,越来越觉得莫明的愤怒。
幸好这时候束子果断的断绝了网上的联系,束子并不知道那是他,他也心照不宣的不提。可日子越久,那件事就在心里扰的他不得安宁,终于有一天,他在和束子的拌嘴中愤怒把那件事情搬出来指责束子精神出轨,当然,他没提□□上的那个就是他本人。
束子很羞愧的逃出了家门,经过加油站的时候,恰好碰到了一个疯子在自焚,那个疯子连带着无辜的束子也着火了。
当阿芥赶到医院的时候,束子全身百分之七十都烧伤了,容貌全毁,一头秀发再也生长不出来。束子伤好后,面对着惨不忍睹的自己泣不成声,她不敢出门,不敢再见人,阿芥带着她到了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城市。
渐渐的,束子的精神似乎又好了起来,阿芥很开心,可慢慢的,阿芥又觉得不对劲,束子每天回来都说自己在外面在外面认识了许多人,和他们聊得很开心,一连一个多月束子都是这样说,阿芥不由得起了疑。
他悄悄跟着束子出了门,束子一路上跟很多人打招呼,可那些人见到她的样子多半都会吓得逃走,甚至还有人骂她神经病丑八怪,阿芥很心疼,他上前要带束子回家,可束子却笑眯眯的问他是谁?
阿芥当时就愣住了。
回到家里,束子又认出了他。阿芥知道,束子的精神可能真的出问题了,他找了跟他有点同学关系的林医生给束子看病,束子的脑子时好时坏,她有时认得出阿芥,有时候认不出,可她一直都记着回家的路。
束子很抗拒吃药,阿芥只能偷偷给她放在菜里。
束子出去,阿芥就假扮各种各样的不同的人陪她聊天、陪她玩,束子每天回来,都会告诉阿芥她今天玩的很开心,每当这时候,阿芥都只是默不作声的微笑。
在束子看不到的时候,阿芥总会悄悄的把那些不同身份的衣服小心的藏起来。
日子一直这样,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束子不用一直停留在痛苦之中,哪怕这一切只是她自己编织的幻境。
阿芥叹口气,关了灯,抱着束子,也沉沉的睡去了。
【十五】《堕落》
七三缩手缩脑的出了赌坊,去了酒肆。
今天输的很惨,不过七三已经感觉不到愤怒了,赢钱时,他也不会有多大欣喜。
酒是赊的,他常在这喝,有钱了就会还,老板对他很放心,也很鄙夷,酒肆的老板对每个嗜酒的人都是又爱又鄙夷。
今晚月色不错,七三在半醉里想起了万里之外的故乡,只是一瞬间,他就又把思绪转到了明天去哪里打点散工,赚点银子再去赌坊。
路边有几个人坐在木墩上聊着天,七三也坐了过去,他听到那几个人在说着各自的家乡,都是初来乍到的外乡人,萍水相逢,相互聊个天、解个闷。
“我从南枫来,那里可美了,四季风景如画。”
听到这几个人聊天的话题,头发花白却脸色红润无一丝皱纹的七三忍不住插了句嘴,话一出口,他自己已是偷偷的乐了。
众人被他满嘴的酒味熏得纷纷向后退了退,又见他衣衫破烂油脏,不知多少天没洗过了,散发着阵阵恶臭,心内早就立刻轻视了他。
七三已经离乡十年了,他很少跟人提及家乡以及自己的过往,可是今晚,他突然很想倾诉。
“我老家在南枫的桃花村,每年村子里桃花盛开的时候,整个村庄都笼罩在一片香甜的花海里,村口有条清澈的小溪,每年都有好多鱼从那里经过,站在小溪里,用手一抓,就能抓住一条大肥鱼……”
七三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脸上挂着少有的干净笑容,他的话越说越多、越说越快,最后几近是在自言自语,周围的几个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了,走远了,他们相互指着七三道,“这是个疯子吧?”
直到最后一个人也要走了,七三正说的兴奋的满脸通红,他拉着那个人的袖子,不肯让他走,“真的,你别走,你听我说,我家乡的桃花酒远近闻名,尤其是我邻居二娃家酿的,最好喝了,我们村里的女孩都会刺绣,她们的手艺可精致了,尤其是我娘的,有很多城镇里商铺老板,都会专门来找她订货……哎,你别走啊……”
七三失望的看着那个人远去,喃喃自语:“真的,我娘做的刺绣真的很好……”
七三正失神,忽然觉得有人拍了他的肩膀,“子畅?你是岳子畅吗?”
那人诧异的端详着七三的面容,不确定问着。
七三回头,眼前的人,正是他的同村的发小胡霏!
七三的眼中现出了一瞬间的狂热和欣喜,只一瞬间,他就黯淡了下去,急急的低着头,大口大口的灌着酒,嘟囔着别人听不懂的话离开了。
胡霏在原地站了很久,看着七三歪歪倒倒的身影,自言自语:“是子畅吗?应该不是吧,子畅那么潇洒清高的才子,怎么可能会变成这个样子?可是,他刚才的话,实在是……罢了罢了,也许只是个巧合吧。”
胡霏摇着头,只当自己认错人了,他是出门做生意的,偶然经过此地,明天还要接着赶路,索性回了住处歇息,忘了此事。
七三走了很远很远,他躲到一个平时喝醉酒时经常露宿的一个阴暗小巷里,拿着酒瓶,呜呜的哭了起来。
风流才子岳子畅,这是多么遥远的记忆,当初他和同乡一起进京赶考,自恃才高八斗定能夺冠的他,连个一官半职都没有得到,而同行的那几个平时远不如他的人,却有两三个人中了榜,心高气傲的他觉得颜面扫地,无颜再见江东父老,一气之下悄悄离开了同乡,一个人开始了漫长的漂泊。
踽踽而行,十载光阴尽逝,其中的孤独凄凉难以叙述,他早已是麻木了,忘却了岳子畅这个旧名,用着七三这个名字醉生梦死、不思后路、不想前事,过的一日便是一日,而今,他的脸依旧是年轻的,发,却是早已花白。
“自作自受……自作自受……”
七三念叨着渐渐的醉了。
夜色混沌,一切都模糊了……只剩下方才那一瞬间他乡遇发小的喜悦,七三对着面前的空气伸出了手,仿佛是拉住了对面的某个人。
“胡霏,你怎么在这,见到你好高兴,真的好高兴,我是子畅,是子畅,我们的家乡现在还是很美吧,我娘怎么样了,我爹呢?他们都很好吧,好,好,那我就放心了,放心了……”
七三在醉意里带着笑容睡去了,明天,太阳升起时,他的日子,依旧如昨日。
【十六】《西门小庆庆》
我,大名鼎鼎,西门庆,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信你翻水浒传,里面最为昭目的就是我的大名了,虽然我死的早,但是我的大名足以永垂史册、千古不朽。
近来几日我在地府的小日子过的颇不顺心,原因无他,主要就是我那金莲妹纸又犯起了思仇病,整日在我耳边哭诉当年死的惨。
我磨破了嘴皮的劝她我们都死掉几百年了,武松那丫的也早就来地府报到了,前几天我还见他跟那拨梁山贼子商量着反了阎王,这群丫的,真是死的不耐烦了……
可是金莲妹纸还是每日泣涕涟涟的跟我唠叨当年死的冤,唉,武大郎那矮子看着我哄金莲妹纸的怂样,每日开心的能多吃好几顿元宝烧饼,我这鼎鼎大名的天下第一淫贼怎么就沦落到了被他耻笑的地步了呢?
得空偷溜到白无常身边,趁着四下无鬼,元宝一奉,我哈着腰问道,“白大哥,我和金莲妹纸这都死了几百年了,到底啥时候能排上投胎的号?”
白无常舌头一吐,翻着白眼道,“还得个几百年呢,没看到投胎轮那里队伍长的看不到头吗…”
我无奈的正要回去继续听金莲妹纸的唠叨,白无常忽然把我拽到一个红光闪烁的大石头旁,神神秘秘的说道,“庆庆,别说兄弟不讲义气,趁着等投胎这功夫哥们给你个机会,你那卷宗阎王还没批到,知道这石头是做什么的吗?”
我摇头,这石头普通的很,地府一撞一大片。
白无常小声道,“这石头能让你再回去重生一次,只要在阎王批到你的卷宗之前回来,你就能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上再来一次,只要不出改变历史的岔子就行。”
于是,就这样,被白无常硬塞进那块大石头之后,我又重生了,重生在了我八岁那年刚刚学会调戏良家妇女的黄金年代。
当我翘着满口正在摇摇欲坠的小奶牙跟我爹说是我从地府回来的时候,我爹一言不发的打落了我那俩大门牙,还给我请了一拨大夫看脑子。
我在长吁短叹我那两颗大门牙之后,又毅然决然的带着我那帮狗腿子每日蹲街调戏良家妇女,可惜我那金莲妹纸才一两岁,除了会哭别的啥也不会,罢了罢了,过几年再去调戏也不迟。
这日,我刚上街就碰到我那N年之后不共戴天的仇人,武松!
正在我怒火上涌要群殴武松那丫的时候,忽然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武松这丫的小时候,长的好生水灵……长睫毛、大眼睛、翘鼻子、樱桃口……
我抹抹口水,小爪一挥,气昂昂道,“带回府里,晚上调戏。”
夜晚静悄悄,小武松五花大绑的被扔在了我床上,我撇着我那豁着两颗大门牙的小口,恐吓道,“让你丫的以后要杀了我跟你嫂子,看我今天不剥了你的衣……”
小武松眼泪汪汪直往下掉,道,“庆庆,你怎么就不明白我的心呢?若不是你将来视我不见,勾搭我嫂子,我怎么忍心杀你呢?”
我脑袋嗡的一声短路了,半晌才醒悟,“你也重生了?”
话音落,周围环境顿变,我又重新回到了地府中,身边站在正在擦汗的黑白无常,俩鬼差对视一眼之后,齐刷刷的互相责备起来了。
黑无常:“谁让你放庆庆回去的!”
白无常:“谁让你放松松回去的!”
武松,正在不远处含情脉脉的看着我。
我,惨兮兮的落荒而逃。
☆、第五章
【十七】《狐裘》
月色皎洁,书生柳含烟披着一件单衣站在院落中的桃花树下,他闭目闻着花香,恍惚间仿佛闻到了桃花酒的味道。
篱笆墙的角落里躲着一只银狐,它静悄悄的看着柳含烟,一双慧黠的眼睛痴迷的落在柳含烟身上。
人说世间绝色,莫过于眼前的人吧……
银色的小狐狸鬼使神差的走出了篱笆墙,柳含烟听到声响,诧异的回头,见一只狐狸朝着自己走来,不由得感觉到这小畜生有点好玩。
“怕是饿了吧?”柳含烟心想,他回屋里拿出一个自己舍不得吃的白馍,掰碎了放在小碟里端了出来放在地上。
小狐狸慢慢的凑了过去,嗅了嗅白馍。
“不要嫌弃,我只是一个穷书生,平日里都只能吃粗粮窝窝头,这个馒头还是隔壁的大婶送的,给你吃吧……”柳含烟蹲下来抚着小狐狸白色的毛发。
小狐狸小心的尝了两口白馍,味道还尚可,索性一边享受着书生的抚摸,一边慢悠悠的吃了起来。
柳含烟抚着小狐狸,猛地紧紧的掐住小狐狸的脖子,将它拎离了地面。
小狐狸痛苦的挣扎着,四肢在空中乱舞动着,眼睛里透出了惊恐恳求的神色,柳含烟心里有一丝动摇,下一个瞬间,他用了更大的力气。
小狐狸的毛发很好,剥下来,绝对是一张上好的狐皮,做成了狐裘手套,冬日里戴上,就不怕冻手了。
次年,柳含烟进京赶考,中了探花。
锦衣回乡之时,听闻京城百花楼出了一名绝色花魁,名叫酥玉,艳色无双。
柳含烟前生贫穷,从未去过烟花之地,此时他已是人上人,更觉自己不能负了风流才子四个字,他想结识下这个惊艳京城的名妓。
酥玉果然比他想像的更美,红罗帐内,佳人退去了衣衫,她的肌肤,透着淡淡的粉色,娇媚动人。
柳含烟拿出珍藏的狐裘手套,含笑道,“这是一张上好的狐皮做的,赠予美人。”
酥玉爱不释手的捧着狐裘手套,激动的几乎落泪。
柳含烟浅笑的看着酥玉。
酥玉放下狐裘手套,轻抚着柳含烟微微带笑的嘴角,眼神迷离的轻声道:“柳郎,那晚你就是这样一副温润的样子,吸引了我,是我太傻,不该贪恋你的美色。”
柳含烟凝眉,不明白她的意思。
酥玉的手指指甲暴涨,尖利如刀锋,游走在柳含烟身上,“柳郎,没有皮毛,去年冬天,我过的好苦啊,现在我取回了皮毛,不如你再多送我一套更温暖的皮毛吧,补偿我去年的苦难。”
【十八】《信里的秘密》
“当雨落下时,我将一颗金色的星星,埋在了石的中心,让它成了一块石的心脏,好让这块石头见到你时,露出微笑。生日快乐。”
这行诗是用了红色的笔芯写在信封里的一张卡片上的,青烟拿到这封信的时候,距离她应该收到的时间足足晚了十年。
十年前,青烟十五岁,现在,青烟二十五岁。
十年前的今天,是青烟十五岁的生日,十年后的今天,是青烟二十五岁的生日。
坐在椅子上的古桡局促不安,似乎不敢看青烟读信的表情,十年前,是他偷偷藏起了这封信,没有转交给青烟。
青烟的目光在卡片上稍作停留,就装回了信封,她看向古桡,露出了很平和的笑容。
“古桡,你不用这么愧疚,信里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我不会怪你私藏我的信件的,檀风以前总是喜欢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几乎都是些没什么意义的东西。”
古桡放松的舒了口气,他像从前一样抓抓耳边的头发,不好意思的说:“青烟,你不怪我就好,我一直以为没机会把这封信还给你了。还好中学班长组织了这次同学聚会,我才能见到你,了结了这个心事。我不敢给檀风,怕他十年前是跟你表白,我这么一插手让你们失之交臂了。自从那天同学聚会后,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交给你好了。”
青烟眨着眼睛,笑得神秘又贼兮的说:“怎么会失之交臂呢,我和檀风当年的确是谈过早恋,地下的,那时候老师家长管的严,没办法,只好瞒着,你也懂得的。”
古桡张大了嘴巴,表情惊讶又无奈,他叹了口气,说道,“我,我当年还想跟你表白呢,我就是怕檀风给你寄来信是表白的,所以才会在学校传达室拿走了信……”
“檀风搬家之前我们就分了,他离开本地之后我们就没有再通过信,没想到他后来居然还寄来了一封,”青烟摆摆手,开玩笑的说道,“你当时就算跟我表白,也不算第三者插足的。哈哈,听说你快要结婚了,恭喜啊。”
古桡腼腆的承认了,两人又坐了一会儿,就各自回家了。
夜幕降临,青烟拉上窗帘,坐在桌前的台灯下,手指轻轻的摩挲着檀风寄来的那张卡片,心底忍不住有种世事沧桑的感觉。
记得当初她和檀风谈恋爱的时候,两个人悄悄的写过很多信,檀风偶尔也会在信里夹上一张卡片,上面只有他写的几句诗。
青烟当年很喜欢这些卡片,每张上面都是淡雅精致的花纹,配着几句略显矫情的诗句,正是当初十四五岁的少女青烟最喜欢的东西。
十年过去了,青烟也在这期间谈过两三个男友,但都没什么结果,至今仍是孤身一人。
一张迟收的卡片,勾动着青烟怀念起了青葱岁月,她从布满灰尘的杂物间里找出了一整盒当年和檀风的通信。
信件摊满了桌面,青烟一个一个的打开读了起来,檀风的信纸有的是洁白的白纸,有的是印有图案的。
在一封信里,檀风居然还在结束处画了一个站在花圃间的带帽子的女孩,女孩笑的甜甜的,两只长长的袖子在风中飘扬,花圃间的裙子也随风飘起,信的最末处是落款人“小风”。
青烟看着这幅画,忍不住笑了,檀风的画技可真让人不敢恭维,两只袖子画的像两条长围巾似的,在空中波浪般的飘着,乍一看,好像胳膊也是波浪的。
读到和檀风的分手信时,青烟的心里钝钝的疼了一下,她和檀风其实也并没有谈多久的,在正常生活中他们总是装着只是普通朋友的样子,真正的恋爱基本都是在信里谈的,可是檀风的信有时候总是太自我,讲些什么足球啊、篮球啊,青烟对这些一点儿都不感兴趣。
只有在偶尔的几次信里,檀风才会温柔的和青烟聊些小女孩们喜欢的东西,青烟渐渐的觉得和檀风这样谈恋爱也没有什么意思,就在信里提出了分手,檀风也在信里同意了,可是后来檀风还是又给青烟来了信,他在信里没有提任何感情的事情,也不提男生喜欢的运动,口气倒更像是个小闺蜜一样,温柔又贴心。
青烟当初对檀风分手后来信并不反感,索性就以分手后还是朋友的借口继续和檀风通信,从心底讲,青烟也觉得自己更喜欢信里的檀风,在一部分信件里,他们两个实在太聊得来了,尤其是分手之后的通信,或许是因为他们真的比较适合做朋友,而不适合做恋人。
信一封封的看着,青烟慢慢的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规律,她喜欢的信件署名往往都是“小风”,而她不怎么喜欢的,署名都是“檀风”。
这个发现,让青烟有些吃惊。
仔细的对比字体,根本没有任何区别,分明就是檀风一个人写的。
青烟带着这个疑惑,继续读着信,在一张印有图案的信纸上,青烟注意到了左下角是一块裂开的石头,石头的裂缝就像一颗星星,这让青烟瞬间联想到了今天收到的那张卡片。
“当雨落下时,我将一颗金色的星星,埋在了石的中心,让它成了一块石的心脏,好让这块石头见到你时,露出微笑。”
巧合吗?
青烟把信纸拿到离台灯更近的地方,信是满满的写了一整张信纸,在印有石头那个地方,石头刚好占了四行字,星星一样的裂缝上分别是“我”、“不”、“是”三个字。
青烟真的紧张起来了。
她匆匆的将之前的几张卡片都找了出来,一张张的看着上面的诗句。
“当你站在阳光下,等着刚洗过的头发渐渐蓬松时,我会想象,你的头发在风中飞舞,是多么美的样子。”
“水流过花间,一只天鹅在花下沉睡,羞涩的花儿,偷偷的亲吻着它的额冠。”
“暴雨来临时,一朵小小的白云停留在我的窗前,恳求我的收留,我将棉花糖一样柔软的它,搂在了怀中。”
……
青烟迅速找着能和诗句匹配的上的信纸,不出所料,所有对应的信纸她都找到了,并且每一张的署名都无一例外的是“小风”,在诗句着重提示到的地方,比如头发、额冠、白云等处,果真都有着几句和上下文联系并不那么顺畅的句子,之前读信,她竟是完全都没有和卡片联系在一起过。
青烟暗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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