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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难养-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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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还没有看过大海,眼就特么瞎了只能看着一个人。
“你要告白自己去,委托别人递字条的男人是有多怂。”叶宇气到嗓子都出血了,怎么就摊上这么一大堆不靠谱的奇葩,他真是一只脚都要踏入棺材里。将余霖狠狠推回笼子里,然后就脚步急促地往前走,身后是余霖刚刚回神的赞叹,“好诗,真是好诗……”
每经过一个笼子,就是怨声载道的诅咒。
“朝闽你不得好死。”
“我一定杀了你,做鬼了也不会放过你。”
“你以为能一手遮天吗?迟早自取灭亡,暴君。”
“……”听到心都累了。
叶宇穿过石场,终于见到前方一扇大门关着,毫不犹豫用力推开,顿时篝火的光亮袭来,前面出现一个大笼子,里面几十个孩子畏畏缩缩地蹲着哭泣。
笼子旁边还站着一堆人,戴着面具穿着黑衣,禽兽都是禽兽。
叶宇不管不顾地抽出剑,脖颈青筋都暴突着,他没有内力却还有蛮力,就如同一头被点燃怒火的公牛就冲着某个点过去。那些面具人似乎有所顾忌,都站着不愿动弹。
叶宇一剑没有任何余力地往铁笼上的锁头砍下去,却被反弹回来,震得手心发麻出血。
再次抬手落剑,半途一只白皙修长的手却拦截住他的剑,叶宇愤怒地抬头,就看到是朝闽抓着他的手,一脸怜惜。
“怎么不好好休息,这里脏乱。”朝闽的笑容真诚无比,与平时无疑。就好像他现在跟叶宇所在的地方是风花雪月之处,足以让他一脸浪漫地依偎着叶宇。
叶宇一时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手里的剑却被朝闽夺走,他拿着青竹轻轻一划,铁笼突然裂开成两半,里面的孩子只是尖叫哭泣着,却没有人敢乱跑。
“我来就好。”朝闽握着他的手,担心他被余震伤到。
叶宇被朝闽这个态度真是堵到发作不得,他是该气朝闽不拿人命当人命,还是该气他一意孤行跟整个江湖作对,迟早将自己作死的白痴行径?
叶宇实在是被这一路奇葩给弄到精疲力尽,只能无奈地叹息说:“都放了吧,朝闽,将那些人都放了。”
朝闽沉默了一会,才温和地说:“好,我放了他们。”
叶宇,……
他还以为朝闽不会听话,因为能看得出来外面那群人多难收集。
“只要你想要的,我都给你。”朝闽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话杀伤力有多大,他凝视着叶宇,那眼神说不出的缠人。
什么情诗都拼不过心上人来这么一句,叶宇面部表情当机。
朝闽摸摸他出血的手掌,眉眼温柔地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种句子以前倒是不曾听你说过。”
叶宇真是气都气不起来,就是心里一阵悲凉酸涩阵阵上涌,最后只是认真地对他说:“如果要这么多人命来让我活下去,我宁愿活不下去,这不是因为我是大好人,而是因为我害怕。只要一想到自己活下去都是靠人血堆起来的,我迟早抑郁发疯。朝闽,我跟你不同。你心狠,够强。而我胆怯,不是个混江湖的料,我们本来就不该凑一对。”
朝闽狠攥住他的手指,连将叶宇手上的血都掐出来都不管,眼里的阴暗随同红色渲染而出。
“所以,跟我一起变胆小吧。”叶宇没有痛觉似的,眼里带着一股决然看着朝闽。“总有别的法子能让我折腾着活下去,我就是变成药罐子病痨子也跟你一起过日子,与子偕老,与子偕老,我不要武功也不要健康了,我要你就行。所以你别再当杀人狂,你仇家够多的,都快填满一江湖。我怕我们退隐后,会被你那些仇人弄死。”
朝闽的阴狠慢慢隐去,他突然轻声说:“我只是想让你活下去。”明明是那么平静的话语,却无端生出一丝不被认同的委屈。
叶宇被他打败了,只能拉着他往外走,边走边说:“孩子就送回他们家人手里,剩下的武林高手,邪魔歪道作奸犯科的该怎么弄死怎么弄,至于剩下的那个和尚跟余霖之类,如果人家没有杀人放火过,你也就行行好不要再滥杀好人。”
叶宇算是怕了朝闽了,他都不知道怎么就对这样一个三观歪到地狱的男人动心。
如果要那么多人给他续命,他真是造不起这个杀孽。
朝闽没有任何异议,“好。”
就好像叶宇让他去死,他也会说,好。
第69章 永远在一起
“我还能活几年?”
从那条黑漆漆的密道里走出来后,叶宇实在受不了一直萦绕不去的血腥味,直接出了房间吹风,站在梨树下抬头往上看,树上的梨果小得可怜地藏在郁郁葱葱的绿叶中,等待几个月后的成熟。
而在密道里跟随他出来的朝闽站在门口,披散着长发,白袍在阴影下晦涩不明,连带衬得他眉眼也多出一丝戾气。
“我是问,将种子掏出来后,如果我就剩下那棵花能撑多久?”叶宇本以为吃了天池圣物后,怎么着也能安枕无忧,没想到这玩意只不过是吊命用,或者还有别的好处,例如誓言符被压制到想发作也没法发作。
等了大半天,也没听朝闽的回答,叶宇刚回头,一根白如雪色的手指已经点在他的胸口。
叶宇一时还没有危机感,他只是愣愣看着朝闽,看他面色冷峻,眉眼阴郁。
突然他又一笑,温柔得不可思议,“我能活多久,你就得活多久。”
这句话平平淡淡,却带着压迫式的命令。
叶宇只感觉胸口一阵灼热,浑身发麻,就倒在朝闽身上。朝闽将他抱起来,白色的衣袍上还带着血腥味,也不知道他杀人那么血腥残忍,怎么能让自己的衣服滴血不沾。
朝闽走回房间里,将叶宇放回床上,又放下帐幔,隐去了外面的光亮。
床上顿时阴暗起来,叶宇试着抬手,也不知道朝闽对他干了什么,身体根本动不起来。
“这个世界,很无聊。”朝闽伸出手,一寸一寸地抚摸着叶宇没有血色的脸孔,他垂眸时,眼里有一抹光色流转。
叶宇眼珠子转了转,黑漆漆地倒影着朝闽的身影。他不懂朝闽怎么突然变成一个四十五度角忧伤明媚的中二少年,一句七个字的,并且毫无意义的话都能断成两截来说。
“我很小很小的时候,还在一个女人的肚子里。”朝闽说的明明是过往的事情,脸上却毫无回忆的表情。
“他们说我很厉害,天资一流,天生就是‘无’属性的人。”他轻轻地笑起来,带着某种奇异的纯真,明明都三十岁的老男人了,笑起来依旧让人心里一颤。
叶宇一口郁闷之气还堵在胸口,可是却被朝闽勾起了好奇之心,“你在肚子里,就能听到别人的话?”
“是啊,我很厉害的。”朝闽笑脸竟然一下就灿烂起来,眼角微微上勾,多情柔软。
这完全不科学,就算听得到,也不可能还记得住。难不成朝闽大脑发育异常,还没有出生脑袋就有平时婴儿的两倍大了?叶宇眼神诧异地盯着他的头,也没有瞧出这头型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比平常人好看倒是真的。
叶宇又搜搜这身体原主人留下的破碎记忆,属性是什么玩意?
一搜才断断续续地知道,这个坑爹的武侠世界竟然还有所谓先天后天体系,记忆资料乱得跟碎掉的拼图一样,不废话地说就是,先天都是习武最佳的体质,跟后天那些路人甲完全不同,什么丹田经脉或者悟性都牛到爆。先天者还分出一小撮的顶级习武体质,也就是说先天还自带属性。
什么火水土木,还有更加坑爹非主流属性,例如佛性魔性……“无”是个什么玩意?
没有属性就没有属性,需要简化成无吗?
“然后我出生了,接着就是冰冷,无止境的冰冷。他们将我放在冰潭里冻起来,割开的我的四肢经脉,流干我的血液,再开始将我的皮肤翻过来,刻上花纹,那花纹很痛,一直都在痛,后来我不怕痛了。他们将我从吊起来晾干,我还记得所有人都很开心,因为他们觉得,我很厉害。”
“流干你的血?”叶宇听懵了,一出生就放在冰水里,不冻死了,冻死就算了,还放干血,割断手脚筋,往血肉里刻花纹,晾干?
这不是制作鱼干吧。
哪里厉害了,这个鬼故事完全没有逻辑感。
“因为这样才能制作出,我这样的怪物啊……”朝闽微笑不变,眼神却深沉起来,他低下头在叶宇耳边吹拂一下,略带凉意的呼吸让叶宇的耳后敏感处立刻泛红。
叶宇又觉得血气上涌,转眼就看到朝闽那张勾魂脸近在咫尺,什么怪物,就是一妖精。
“后来,他们一直给我换东西,换经脉,换皮肤,换血肉……我不怎么痛,只是觉得有点冷,可其实也不怎么冷,就是难受……”朝闽话语突然急促起来,他脸上竟然出现一种兴奋的微颤,“对,难受,可是我不知道自己在难受什么。”
你在兴奋个什么劲?
叶宇一脸面瘫,一副你讲什么鬼故事我都不怕的模样。
不是他不想感同身受,而是朝闽讲的这些玩意实在太超出他的想象力了,眼看朝闽还在这里活泼乱跳的,怎么可能被人放干血,剥皮换肉,那分分钟会死人。
朝闽又不是真的怪物,还能是不死之身不成?
“直到有一天,我将手插到一个男人的心脏里,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他身体里的温度跟我不同,很热,我感到快要被烫伤了。”
叶宇嘴巴扭曲一下,想问什么,可是看着朝闽一副自聊自嗨的样子,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不过朝闽将他撂倒,放在床上只是为了给他讲床头故事?
“后来,他们让我开始杀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杀。”朝闽的情绪有些落寞,他对叶宇轻声地抱怨,“杀太多人了,我不喜欢。”
一下就变成小孩,身体又没有逆成长,完全不可爱。
“为什么要让你杀人?”叶宇实在是没事做,只能跟着朝闽编故事玩。
“一统江湖。”
“一统江湖?”这什么烂梗?
“我是最好的杀人武器,我可以杀死任何人。”朝闽的手指已经解开叶宇的上衣,他眼里没有一丝欲望,只有清澈的水光。“可是他们又觉得不满意,将我重新囚禁起来,可能是我不听话,因为我谁都杀,只要是人无论敌我都杀。”
越听越不对劲,叶宇困惑地看着他,看不到他脸上的悲伤,愤怒,仇恨,连一点动容都没有。
就好像他就是在讲一个无关紧要的故事,仅仅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我开始感觉到无聊,从洞窟里走出来将他们都杀了。”
这是变态进化史?充满了番茄酱的渲染效果。
“杀光所有人后,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感到好奇,所以我独自一个人走遍江湖,去拜师学艺。可是每个看到我身上花纹的老头子,都想杀了我。”
“你不是在讲故事?”叶宇突然问,他心里已经隐隐有些猜测,连声音都不稳定地抖了一下,可是前期那些换东西的经历实在太挑战他的常识。
朝闽很有耐心地说:“是真的。”
是真的……
叶宇突然想起朝闽先前,在月光下那个破碎的样子。
那一切都是被人割下来,又换上去的吗?
眼眶转瞬一热,叶宇眨了眨眼,“他们,他们是谁?”
是什么丧心病狂的疯子,才会对刚出生的朝闽下那种死手。叶宇感到自己额头上的青筋都在暴跳,僵硬麻木的手指气得颤抖不止。
“照世俗的称呼,父亲,母亲,叔叔,表哥,或者还有祖父祖母之类的。”
朝闽好心地笑了笑,“没事,他们都不在了。”
卧槽你个大爷,得拉出鞭尸才能泄他心头之愤,一群畜生。
朝闽伸手安抚地顺了顺叶宇起伏的胸口,“我对什么都感到好奇,什么都想学习,后来一个厉害的老头骂我,无心无情,孤独一生,永受诅咒。他说我是一个死不掉的怪物,会不断再生,手被人剁掉只要养一些时间就能长出来,皮肤被割开,也很快就能好了,只不过心脏被人捏爆我就会死。”
什么玩意?这根本不是人吧。
叶宇眼里的震惊完全无法压抑下去,朝闽难不成是外星人?这是武侠变玄幻,玄幻完了还觉得不过瘾又要成科幻是不?
“我学习了很多,经历了很多,时间过得越是久走过的路就越是长,看过的风景就越是荒凉,认识的人都怕我。我开始觉得很无聊,无聊到又开始想杀人。”朝闽的表情有一种空白的茫然,但是慢慢的,他想到什么,虚无的眼神放在叶宇的脸上。
他脸上的空白鲜活起来,连眼睛都带上温暖的光,“直到遇到你,你对我很好,好到成为我的心魔。”
叶宇还在愤怒着,听到朝闽的形容,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复,心魔完全不是一个好词。
“我想要与你纠缠一辈子。”
纠缠也不是什么好词,叶宇觉得朝闽的中文课该去上上。
“可是你又不接受,我抓来的那些人。”朝闽有些可惜地说。
叶宇苦着脸,看样子朝闽还不死心想说服他,将那些人全砍了给他做药吃。“我们找别的法子吧。”
朝闽的手指已经滑到他的衣服下面,手指的冰凉让叶宇感受到战栗,最后终于停留在下腹的地方。“别的法子,生怕你受不了。”
“死人不?”这个还是问清楚点,免得到时候好几条冤魂吊在身后,叶宇睡觉都不安生。
“不死人。”朝闽笑着说,“有点痛。”
叶宇豁出去了,“忍忍就行。”一个大男人还怕那点痛。
“可能有点冷。”朝闽又想了想,才轻声说,说不出的贤良淑德。
“衣服多穿点就行。”叶宇连痛都不怕,还怕个毛冷。
朝闽凝视着叶宇,最终还是低头在他唇上留下一个冰冷的吻。“那么,我会将你浸入寒潭,割开你的四肢,重新换经脉,然后在割开你的肚子,将种子拿出来后,换一个新的丹田给你。还有血液也要换掉,跟我一样的,只要熬过那段时间,你就跟我一模一样了。”
叶宇,……
朝闽摸着他的脸,眼里都是浓浓的爱意。“多好啊,叶宇,我们能永远在一起,我是怪物,你也是。我寿命比先天体质的习武者还要高很多,你也会是。我不会放开你,你也别想放开我。我活着,你更不准一个人死去。”
叶宇大脑当机,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直到朝闽再次吻住他,他才听到朝闽轻声的喃语,如枷锁又如欣喜的宣告。
“真好,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
第70章 分二为一
永远在一起。
叶宇再也无法正视这么可怕的一句话,因为说完这句话后朝闽就上了他。激烈的喘息与交缠,第一次让叶宇没有感受到温暖,而是窒息的冰冷,这种冷意一丝一丝地紧扣着骨头,在四肢里游动。
朝闽动情时,眉梢眼角都是浅色的红,黑色瞳孔如同掉入血湖里般,慢慢被浸染上一层炙热的色彩。
这样的他美得令人忍不住屏住呼吸,担心一不小心就吹散了他眼里的情动与嘴角精致的笑痕。
叶宇能感受到朝闽体内那种濒临崩溃的失衡,种子的力量开始苏醒,与天池圣物交缠搏斗。种子迫切得想要回到朝闽身体里,大量的黑色的力量借着交合的机会拼命地重回朝闽的身体里。
到最后,叶宇疼得受不了。他奇怪地看着朝闽,终于忍不住喘着粗气说:“你发什么疯?”他才发现朝闽正处于暴怒中,明明一张温和的面瘫脸,结果动作粗暴到要跟要肢解他差不多。
朝闽只是一言不发深深地看着他,四肢与他交缠,肌肤相贴,呼吸近在咫尺。
“你对我感到失望?”朝闽的声音空起来,空如覆雪的荒原,“你刚才走入地下囚牢的时候,看我的眼神特别失望。”
叶宇沉默起来,他是气昏了头,但与其说是对朝闽失望,不如说是对自己失望。
他对自己恨铁不成钢。当看到那笼孩子的时候,这种恨烧红了理智,踢崩了他脑子里一直岌岌可危的冷静。他脑子里一时间充满的念头竟然是,他为什么不够强。如果他强悍到就算种子离身也能活下去,那么就不需要朝闽去冒险,不需要他更加丧心病狂地去制造杀戮,制造仇恨。
朝闽这个男人已经够黑了,可是叶宇不希望自己是抹黑他的一个原因。他恨自己为什么要让朝闽去操心,去谋杀,去构思阴谋诡计,仅仅只是为了他活着。
弱到只能踩着自己爱人的血往上走,叶宇愤怒到几乎想用剑捅死自己一了百了。
“你放开我吧,朝闽。”叶宇无力地动了动自己的手指,朝闽这个男人就有这种本事,好好的两情相愿他总能搞得跟强x犯一样。
朝闽的眼里闪过一丝惊惧的颤动,他似乎在惧怕叶宇会说出离开他的话。
有钱有势还长得跟天仙一样,怎么那么没有安全感?叶宇觉得自己不表个态,这家伙能让他残废一辈子,一定是打小缺爱才这么变态的。
“我有些怕冷,也蛮怕疼的,而且不太能熬得住寂寞,所以你在抽我的筋剥我皮割我的肉的时候,能轻点就轻点。我不需要变得像你这样天下无敌,天下第二就行了,所以过程能简约就简约,还有你换经脉换丹田总要有东西给我换吧,别告诉我你又要去随便拉个人,来给我当货源。”
朝闽的呼吸渐渐加重,他的目光是那么深沉,又是那么压抑,似乎在审视叶宇的话的真实度。
叶宇皱着眉头,脸色不太好看,因为下身黏糊糊一片,他很想清理一下。
“用我的。”朝闽轻声说,却又再次重复,“全部用我的。我将自己的经脉抽出来给你,我的血肉给你换,我把丹田一分为二,你身体里的一切都会是我给的。”
这是何等的惨绝人寰,叶宇听到朝闽去抓人来给他当药,以为自己已经能淡定地面对任何坑爹的事情了,没想到还有更坑爹的等着他。
叶宇喉咙颤抖一下,想要阻止朝闽这种完全不靠谱的互分血肉的想法。
“我能生出来,我能再生。”朝闽似乎是怕叶宇会拒绝,语气有些急切。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不知哪里就戳到叶宇泪点。他嗓子有些酸涩,最终脸上的挣扎终于化为平静,甚至他还试着苦笑地调侃朝闽,“分给我后,你就不是天下第一了吧。”
一分为二的丹田,血肉经脉能再生,丹田却不可以。所以朝闽这是放弃自己的内力,自己的武功,来成全他活下去的机缘。
“你跟我在一起,我们还是天下第一。”朝闽慢慢地俯下身体,将头贴在叶宇的胸口,他听到叶宇的心跳沉闷地跳动着。浓密的长发蔓延在这个青年白皙的身体上,仿佛锁链,想要将这具完美的身体永远囚困在自己身边。
朝闽能听到叶宇身体里的生机如花开荼蘼,快到了极限,只等着凋谢。
第71章 你貌美如花
叶宇觉得自己要淡定,必须淡定,不淡定不行。不过就是做一个小手术,而且还给全麻,割割肉,换换筋,再切除一个坏死的丹田什么的,听起来不就跟阑尾炎一样无风险。
当朝闽牵着他走到那条黑漆漆的山洞小道时,叶宇发现自己开始腿软,这地方跟他梦里一模一样。他嗅了嗅空气,连那种腥冷腥冷的味道都没有变。
有那么几秒,叶宇都以为自己在做梦。
“这是什么地方?”叶宇觉得自己还是问清楚好点,朝闽领着他来的时候,只是说要做手术。
其实叶宇是考虑了很久的,毕竟要拿朝闽的肉、筋、皮、丹田啊,零零碎碎的往自己身上安装,就算朝闽再会生听起来也疼得让人头皮发麻。他觉得就是两个人决定一起过日子,也没有这么剥削另一个人的,可是眼睁睁看着朝闽去杀一堆人来给自己续命,更是糟心得可以。
叶宇时时刻刻都觉得自己站在悬崖高桥上,摇摇欲坠得胆战心惊。
朝闽似乎是察觉到他的犹豫,用力地握紧他的手,手指的冰凉更甚,也不知道是谁的温度降下来。
“这是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山洞里的寒潭能让你快速恢复身体。”朝闽面色平静,语气还带着点雀跃,似乎将自己的一切分给叶宇,是一件让他心潮澎湃的幸事。
“我梦过这个地方。”叶宇思来想去,还是将自己做的梦告诉朝闽。
例如他被人吊起来抽筋剥皮,或者是他在这个洞里面当变态肢解狂,顺便也将那个莫名其妙的老头描述了一遍。无论那个老头是不是幻觉,叶宇还是觉得跟朝闽说一下比较好,免得将来朝闽会被暗算。
朝闽目光阴沉地看着山洞小道最蜿蜒黑暗的地方,他嘴角的微笑不变,连听到叶宇说起那个跟只苍蝇一样的糟老头,也无动于衷,只是领着叶宇一直往前走,走进最深沉之地,宛如踏入地狱中。
“那只是梦而已。”朝闽笑着说,他的声音奇异地与山洞里的阴寒和谐地融为一体,有种入骨入髓的阴凉。
叶宇并没有觉得朝闽的语气有什么不对,他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接下来的手术上。为了使他术前安心,朝闽已经将那些笼子里的人放了,据说有几个罪大恶极的,也顺手宰掉。
叶宇听后心情沉重,不是为了那几个死掉的坏人,而是朝闽本来就是最大的恶人,不知道哪个时候就被人抓住顺手宰掉,就跟他杀的那些人一样。
有时候多年来的三观竟然动摇起来,叶宇抬头看着先行几步的朝闽的背部,袍子的弧度很顺畅,可以隐约看到他走路的时候,衣袍上隐隐出现的背部轮廓。
如果有人要来报复,叶宇觉得自己会护住的人只有一个朝闽吧。
不管来杀他的人是坏人,还是好人。是有目的,还是有仇的。
一时间,叶宇竟然发现自己变得薄凉,兜兜转转一圈下来,满脑子竟然就剩下一个男人。
小路走到尽头,出现一个洞口,黑暗逐渐褪去,出现一层朦胧的白光。朝闽领着叶宇走进去,出现的场景熟悉得可怕。依旧是那个散发着寒气的水潭,水潭的水清冽暗蓝,深不见底,水潭上方有光从石头缝隙里投射而进,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叶宇敏锐地看到水潭旁边的石头上,有陈年血迹。他嗅觉里那种血腥味更加浓郁,明明潭子里全部都是水,叶宇却觉得以前这里全部都是血。
朝闽没有松开叶宇的手,他直接就走入水潭里,水潭中央下面有一道石梯,脚踩上去水漫过脚踝处,叶宇踩过潭水,鞋子顿时湿透了,一股尖锐的寒意从脚底板钻出来,他立刻打了个哆嗦。
朝闽似乎是立刻就感受到他的不舒服,回身拦腰一抱,将他横抱到自己怀里。
叶宇老脸一红,都什么年纪了,还被公主抱,没等抗议什么,朝闽已经脚步如飞,旋身上了水潭中间的石台上。将叶宇放上石台后,朝闽顺手将他的鞋子给脱开。
“冷吗?”朝闽低头伸手去触摸叶宇的脚踝,长发垂落在肩下,眼眸低垂的时候竟然能在他眉间看到温柔般的雾气。
叶宇不知怎么就觉得这个男人真是好看,墨发白衣,连朦胧的光线都只掉落在他身上。
看愣了一会,才有些尴尬地说:“我没有那么娇弱。”其实有时候朝闽还真把他当成瓷器了,刮蹭一下就急上心头,皱在眉间,他糙活了这么些年,连他上天堂的父母都没有这么娇生惯养他的。
朝闽温和地笑了笑,就从自己的袖口里拿出一套工具来,是手术刀。
看着他摊开布条,上面别着崭新锋利的刀子,叶宇感到自己的皮肉在疼。
朝闽似乎要安他的心,他拿出第一把小刀子说:“一点都不痛,我会先让你沉睡,再将你放入寒潭里,水会冻住你的知觉,在割除种子的时候,必须保证你的筋脉顺通,所以第一道工序是换脉。”
叶宇的身体已经拖太久了,久到各处经脉都在崩溃。朝闽不可能在他的身体这么糟糕的情况下,将种子拿出来。
叶宇拧着眉头看着那些可怕的刀子,见朝闽脸完全没有异色,突然问:“那你痛不痛?”
朝闽好像没想过他会这么问,手指一滞,上面的刀子隐约出现他的脸,他听到自己理所当然的回答:“我不怕痛。”痛这种感觉,反而是他最不敏感的。
叶宇看到他这种鬼样子,就跟心脏被人捅刀子一样,闷疼到抽筋。
“手术多久?”
朝闽认真想了想,“如果不出意外,从换脉到将种子离身,最后换上丹田的过程是三天。三天后你还必须在这个地方睡一个月,才能真正痊愈。”
叶宇用手指扣着石台的地面,不小心指甲就刮下一层血迹来。他在下一个巨大的决心,指甲每刮一下那些血迹,他自己的血就先冷一分。
一个月三天,听起来就是睡一觉而已。
不痛,什么也不用管,睡醒了这个男人身上的一部分就成为自己的。
那朝闽自己呢,问他得到的答案是——我不怕痛。
谁不怕痛,怕痛是每个人的本能。不怕痛的人,不是死人就是有病。
叶宇突然伸出没有穿鞋的脚,去探了探潭水,刺骨的冷从他的脚趾瞬间窜上头顶,让他立刻打了一个哆嗦。不仅痛还冷得让人受不了,朝闽就打算让他睡觉,让他全麻一个多月,然后他自己痛不欲生个三天,再寂寞个一个月吗?
就是娶个老婆也没有这么贤惠的。叶宇觉得自己不是男人,都决定娶他了怎么还怕冷怕痛怕吃苦呢?
什么难事都让朝闽自己做,这不是妥妥的渣男即视感?
叶宇边唾弃自己边下水,水潭非常深,脚根本踩不到底。朝闽伸手揪住叶宇的衣袍,他坐在石台上,袍衣逶迤一地,低垂着头对叶宇说:“我先让你沉睡。”
叶宇整个人已经浸入水里,而朝闽还拉着他的袖子不放,叶宇皮肤全部起鸡皮疙瘩,他看到自己张口就是大雾,冻得受不了。也不知道朝闽出生就被人扔到这里,怎么还没有死。
叶宇下定决心要杜绝自己那种怕吃苦受累的坏毛病,现在不比以前他还在家里宅的日子,那时候单身一个人有存款有爱好还有一辆自行车,日子过得潇洒无比。
现在已经拖家带口了,再这么娇娇弱弱不堪重负的,将来怎么面对江湖险恶,怎么养家糊口,怎么让朝闽过上好日子。
要是满江湖都要追杀朝闽,他难不成还要躲着不成。
叶宇抬头的时候,刚好能看到朝闽低头的凝视,他暗沉的眼眸里红光隐隐,脸色洁白如玉,眼尾微微上勾出一抹精致的弧度,在大片黑暗中,唯独眼前这个男人会发光似的,光雾都围绕在他四周,美如幻境。
叶宇突然伸出手,湿漉漉地触摸到朝闽的脸,一寸一寸珍惜地抚摸过他的脸部皮肤,似乎想在上面寻找到上次看过的那些裂痕。
“别让我睡觉,朝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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