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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周-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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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了?”
  “唔,没什么……”
  筷子他倒不是没用过,偶尔上仙界,也会吃一些东西,用的就是筷子,只是次数实在太少,他用得不甚熟练,怕在李朗和二毛面前露了馅。
  他这副模样落在李朗和二毛眼里,还以为他是不好意思动筷,李朗夹起一块肉进他碗中,二毛直道:“多吃点多吃点,别跟我们客气。”
  应周应了一声,便学着李朗握筷子的方式,颤颤巍巍地夹起了这一块肉,送进嘴中。这肉不过是寻常的木须炒肉片,以李朗等人来看,炒得太老了,肉质干柴,嚼之无味弃之可惜,不过是果腹之物。应周却眼睛一亮,只觉仙身都圆满了,这咸香味与天上那些寡淡的仙果仙草全然不同,人间的食物怎么能这么好吃?哎,怪不得天上的仙人们总说人间好,真得是太好了啊——就冲这一口,此行不虚!
  旁边李朗与二毛见他神色激动,瞪大了眼睛惊讶的样子,摸不准他为何如此,只当是饿得狠了,便多给他夹了几筷子菜,催促他吃。也是神奇,路上偶遇这样一个极品货色,竟然一顿饭就得手了,可见运气来了,真是挡也挡不住。
  应周饿了五天,前胸贴后背,就差没把筷子也吞下去,两人又一直给他夹菜,一顿饭吃得他十分满足,饭也添了两碗。舔掉最后一粒米,应周放下筷子,神色诚恳,对两兄弟道:“我欠你们一份恩情,你们放心,我定会报答的。”
  身旁小白趴在长条椅子上甩着尾巴,好不悠闲,应周戳了戳他,他便敷衍地“咪”了两声。虽然李朗与二毛听不懂,但不知不觉中,已经得了一位山君和一只大妖的承诺。可惜二人都不知,与他们即将得到的钱银比起来,这份承诺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二毛道:“出门在外,互相帮助是应该的,算不上什么恩啊情的,再说早上是我娘给你添了麻烦,应大哥别客气就是!”
  他又问:“应大哥是哪里人,去京城做什么?”
  应周道:“唔,我是北边的人,去京城找人的。”他一边说,一边想,二毛可千万别问他具体是北边哪里,又是要去找谁才好,他全答不上来。
  幸好二毛对这两样都不感兴趣,“说起来,我一直管你叫大哥,也不知你今年到底几岁,说不定是我更大一些呢?”
  应周眨了眨眼,他今年两千来岁,具体是两千多少他也没数过,总不能和凡人说实话,只能道:“我今年二十。”
  “这么巧,我也刚好二十,丙申年的,你是几月生的?我是八月里。”
  二毛生得矮小,是则看起来显得年纪也小,其实前几日刚过了二十岁生辰。应周则是实在看不出年纪,你要说他的脸,瞧着青嫩,说是十六也有人信。但你看他周身淡然气质,尤其那一笑之间的从容与豁达,又似乎是经过时间切磋的。偏偏他对外头的事情全不熟悉,不然也不至于对他们毫无防备之心,有点像是养在家里足不出户的大姑娘,好不容易出趟门,一边因为教养端着仪态,一边却情不自禁地对周遭的事情表露好奇,稳重中有几分活泼,这种矛盾在他身上,挺奇妙的,竟叫你完全猜不出他的年纪来。
  几年生的他都不记得,更别说月份了,应周心想,不周山上终日下雪,就姑且算是冬天生的罢,于是道了一个十二月。
  二毛乐道:“原来我比你还大几个月,那以后我还是叫你的名字罢,你也叫我毛子就是。”
  三人用过饭,二毛给他母亲打了饭菜上楼,李朗说等她吃过就出发,应周想到早上的经历,不禁有些担心,问李朗:“要是夫人见到我,还把我当坏人该如何是好?”
  李朗忙道:“不会的,姨姆记性不好,记不住你。况且只要毛子在,她就不会发病。说你是我朋友就是,你与我一同叫她一声姨罢,我们不过寻常人家,叫‘夫人’反倒奇怪。”
  虽是被这样宽慰,应周也不敢完全放下心来。至半个时辰后,李朗去客栈后头牵来车,二毛扶着他娘下楼梯,应周紧张地咽了一口口水,心想万一妇人记起他来,不知会不会又要一番鸡飞蛋打。
  谁知那妇人看到应周,竟是痴痴笑了一下,与早上撒泼的模样全然不同,还挺温和的,她对李朗道:“阿朗的朋友就是不一样,模样生得真好。”
  李朗示意应周上前与她招呼,唤她春姨,妇人看起来挺高兴的,要拉着应周与他一同坐进马车,让李朗和二毛赶去外头驱车,应周看着手上的口子,心有戚戚,忙拒绝了,同李朗一起坐在车辕上,看李朗扬起手中皮鞭,扬声喝“驾”,枣子马打了个响鼻,拉着马车缓缓跑了起来。
  应周撸了一把小白的毛,二毛给的衣服有些小,毛球塞不进怀里去,应周便把他放在他和李朗中间,小白趴着甩甩尾巴,倒也惬意。
  李朗问:“这猫叫什么名字?”
  应周说叫小白,李朗笑了笑,说这名字取得真贴切,简单好记。
  他对这猫额头上那生硬的“王”字在意了许久,便想伸手摸一摸瞧瞧到底是天生的,还是真的是画上去的,谁知他的手刚靠近一点,小白扭头,冲着他龇牙咧嘴,浑身猫毛炸起,狠狠地叫了一声。
  李朗一愣,收回了手,应周赶紧把小白捞回来,轻掐了掐他的肚皮,对李朗抱歉地说:“对不住啊,他不大不喜欢别人摸。”
  李朗只得笑了笑,“都说猫养不熟,我看也不见得,你这只就挺好,认主。”
  他们走得是官道,偶尔也能遇到来往的车辆马匹,道路两旁是茂密树林,正是夏末时节,花红叶绿,有百鸟啼歌,昆虫争鸣,好不热闹。
  许是吃饱了,昨日看来还寡淡无味的风景如今竟然显得俏皮可爱起来,两相对比,不周山实在是冷冷清清。应周饶有趣味地看着,心想等这一趟走完回了山中,不如也在山头辟出一片林子来,多种些花花草草,点缀一下山头,添点情趣。
  不过再好看的东西,看得多了也就那个样。马车摇摇晃晃,相比起小白一日千里的速度,走得是真的慢,晃得应周昏昏欲睡。他这具身体初下凡时还未察觉有什么异样,然被劈了那一下从天上掉下来后,身体里残留的法力就开始渐渐褪去,第一感觉是痛,第二感觉是热,在山林之中走了一夜,好不容易找到城镇,身上的法力已经消散了大半,变得与凡人别无二致,饿,困,累,真是各种滋味,齐上心头。
  “李大哥,离京城还有多少路呀?”
  李朗瞧他眼皮打架的样子,便道:“这儿离京城已经不远,今晚咱们马不停蹄,明早就能进城。你要是困了就去里面睡会儿,睡醒了就到了。”
  这时二毛掀开帘子出来,道:“朗哥,应周,娘叫我和你们换,外头太阳晒,你们进去喝口水罢,别中了暑热。”
  李朗道:“没事儿,才过去这点路。应周先进去罢,里面窄,三个人坐起来也不舒服,不如外头敞亮。”
  应周本来一手抱着小白,另一手支在膝盖上听着,二毛把他拉起来,塞进车厢里,自己坐在了车辕上。
  春姨不发病时倒是挺好相处的,给应周水囊,又往他手里塞了几块点心,包在一张素净的手绢里,“路上要是饿了,就垫垫肚子。”
  应周点头,道谢,把点心塞进袖子中。马车就这样摇晃着,应周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反正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春姨和二毛一人一边睡着一边,二毛打着不轻不重的呼噜,仰面朝上,翘着一条腿,好不惬意。
  马车还在跑,应周把小白撸醒,抱着他掀了车帘,李朗闻声转头,“睡醒了啊?”
  应周应了一声,坐在车辕上,道:“你要不要也去睡一会,我可以赶车。”
  李朗惊奇:“你会赶车?”
  他和二毛都觉得应周应该是大户人家里跑出来的小公子,十指不沾阳春水,四体不勤的那种。
  应周点头,道:“你放心就是,没问题。”
  虽然他不会,但可以让小白对着这匹马吼一声,保证它卯足了劲跑到明天早上。
  李朗却道:“那你认路?从这里过去京城,还有好几个岔路口,万一跑错,可就差十万八千里了。”
  应周只好作罢,从袖子里掏出春姨给的那几块点心,被压得有点碎了,应周挑了最完整的一块递给李朗,“那你吃点东西罢,”想了想,又道:“要喝水吗?我去里面拿。”
  李朗看他一眼,应周的手半抬在空中,干净白皙的指尖上拿着一块碎了一个小角的粗制点心,怀中白猫悠闲地晃着下垂的长尾,月光打在他的脸上身上,温柔惬意。李朗不禁觉得心头有些鼓噪,他忙接过点心吞下,扭过头前看着前头的路,含糊道:“不用,你不睡了吗?”
  “睡不着了,” 应周往自己嘴里也扔了一块,甜的,很快就碎成了粉末,糊了一嘴,他把牙齿上粘着的也舔掉,一点不剩全咽了下去,“夜里终于凉快了些,白天可真是热得厉害。”
  李朗道:“再过几日就是立秋,下几场雨就凉快了。”
  应周不禁期待起来,四季交替是只有人间才有的景象,万物生长自有其规律,春耕秋收,夏播冬养,比起一年四季都舒适的仙界,别有一番趣味。
  李朗偏头,用余光看他,就见应周唇角翘起,那双眼睛亮晶晶的,比这晴天夜里的星光还亮,明明迎面吹着夜里的凉风,他的脸也开始隐隐发烫起来。
  他有些不自在,便无话找话,问:“应周,还没有问你,你去京城是要找什么人?知道住所吗?”
  应周支吾一声,这个问题可真是难以回答,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要找的人叫什么,多大了,住在哪,只能实话答道:“这个,其实我也不大清楚……”
  李朗问:“名字呢?也不知道吗?”
  应周摇头,“不知道,但如果能见到的话,我应该能认出他来。”
  “京城有十几万人,这要如何找?那你去了京城,可有地方落脚?”
  这些问题真是一个比一个难答,应周支着脑袋陷入沉思,经过这几日的流浪,他已经大致摸清楚了状况,至少已经知道,在人间,无论吃住行,都是需要银子的,而他……身无分文。
  李朗见他面露难色,便猜到他恐怕一点计划也没有,脑子里过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不如邀请他去自己家住,然而再转念一想,又想起他们的计划来——
  等到了城里,找个由头把药一喂,直接驱车进青石街的后巷里,他们与那里的馆子做了许多趟生意,老板是个干脆的,对于好货色,开价从来都不小气,现银结算,大家都方便。到时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人以后会怎么样,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发什么愁,替他操什么心呢?
  应周想得却是,他已经麻烦了李朗等人许多,等进了京城,还是和他们分开走罢。虽说世事复杂难料,但车到山前必有路,总会有办法的。不过分开之前,还是要把恩情报了才行,应周道:“李大哥,春姨的病严重吗?明日天亮了,我给她看一看罢,或许有办法能治好。”
  李朗又是一愣,春姨当然没有病,只是演戏罢了,应周不会是看出春姨的装疯卖傻来了,在试探他罢?不怪他心眼多,实在是做这行,万事都得小心,方驶得万年船,李朗问:“你会医术?”
  医术他是不会的,只是南灵给的法宝应当还是靠谱的,不过这话和他的年龄一样,都不能直说,应周道:“算是会一点。”
  这个会一点,究竟是会多少,李朗心中有些打鼓,又想到他们准备的药不过是最寻常不过的蒙汗药,应周会医术,要是叫他闻出味道来了该怎么办? 
  “春姨是受了姨夫去世的刺激才会变成这样,不严重,平日里都好好的,你……”他想说不用看了,但若这么说,岂非更可疑,遂改口道:“等到了京城安顿下来,再烦你给她看看罢。既然你暂时无处可去,不如去我家凑合一段时间?”
  应周道:“那便等进京了,我再给春姨看看。至于住所,我已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实在不该再叨扰你们,会自寻住处的。”
  李朗敷衍道好,心中却有了另一番计较,“你帮我看一会车,我进去拿点东西。”
  应周点头,李朗从车辕上起身,钻进车厢里头,果然就听到了翻找东西的声音,春姨醒过来,问李朗找什么,李朗答说找醒神的药。
  里头细细嗦嗦一阵,毛子也醒了过来,打了个响亮的哈欠,忽听得李朗叫道:“应周。”
  应周身体后靠,用后背推开帘子,半个身体进入车厢里,偏头问:“怎么了?”
  车厢里黑乎乎的看不清楚,突然之间,一股奇异的味道忽然钻入口鼻,甜甜的,还有点腻,像是花香,又调和了什么别的。应周有些想打喷嚏,没憋住多吸了一口,就觉得意识有点飘远了,有点像是魂魄脱窍时的感觉,眼前的一切都被笼罩了一层白气。
  “这……”是什么?
  一息后,天旋地转,他的眼前一黑,身体不受控制向后倒去,晕了。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又傻还馋,但挺好养活的……


第5章 第五章
  昭京有一条巷子,名字取得简单粗暴,因以青色石板铺成,便以此为名了。
  青石街,乍一听觉得有些土,再仔细一品,又似乎有些返璞归真的韵味,倒像是文人墨客爱扎堆的地方。事实上来这条街上的文人墨客也确实不少,只是作出的文章,诵出的诗句,都沾着粘腻的香粉脂气,唱得皆是风花雪月,靡靡之音。
  入夜,小贩们收摊,商铺也打烊关门,街上却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夏日炎热,人们便转而夜间出门,或与好友相约酌一杯小酒,或饭后走动消食。昭京出了名的繁华,至夜里,万家灯火悉数点亮,照彻朱雀一条长街,竖贯昭京南北,连通城门与皇宫正门,璀璨光辉。
  朱雀街上的灯火彻夜不息,与之接壤的青石街更是灯火通明,人头攒动。
  巷子不过八尺六宽,人一多,就摩肩接踵,拥挤不堪,马车更是难以通过。因此这儿便有了个不成文的规矩,无论步行还是驱车,都得东头进西头出,就算走错了,也不许回头。须得朝前走完这二里路,再回头从东头进来,重来一遭。
  偶尔见到一个倒着走的,那一定是外地人,在这天上掉个饼都能砸死两个大人物的京城里,哪怕你穿金戴银,脸上写满“我有钱”三字,也没有姑娘或者小倌愿意上前招呼你,只因你坏了规矩,是乡巴佬,有钱人多得去,搭理你是平白掉了自己的档次。
  说到这条街,能说的实在太多了。
  但凡是京里人,不管男女老少,张口都说出几段故事来,且都说的津津有味。作为一个地道昭京人,你可以不知道那什么皇帝题过词的庙在哪个山头,也可以不知道某位三朝肱骨家的宅子在哪颗百年柳树下,就算是找不着去皇宫的路也没什么打紧,但你要是不知道青石街,那你也就忒丢人了。
  一条街不过二里,两侧却林立数十家红粉绿瓦楼,从东头走进去,脂粉气扑面而来,迎来送往的有动人心弦的姑娘,竟也不乏身姿纤纤的少年郎。但本着街上不走回头路的规矩,所有人一律都只送到店门口,多一步确是不能再走了。
  这会天不过刚黑,送客的少,多半是站在门口迎客的。自然是有人搔首弄姿,但这些往往都上不得台面,店铺也通常开在街口。会为这些姿色绊住脚步的人,只能说没见过世面,绝对不是常客。真正懂行的人就知道,这青石街的妙处啊,还需得往里走,越往里走,就越是妙不可言。当然了,越里头,价格也越高。
  待走到了二里路的最尽头,有那么两家不甚起眼的门面,开在街最深处,两相对门,顶上各悬一盏昏暗的竹灯笼照亮不远处的出口,除此之外,连块像样的牌匾也没有,冷冷清清,寂寂寥寥,生生衬托出了一个谁比谁更惨的气氛来。
  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哒哒驶来,马蹄子在青石板铺成的路上踩出清脆的节奏,驾车人显然十分熟悉此地,驻马的位置恰恰好,就在门前。车夫欲搬小马扎来,里头的人却先他一步,直接掀开帘子跳了下来。
  这是一名白衫公子,身量并不高大,却生了一副好颜色,眉眼之间有股灵动之气,只一眼,便叫人觉得这一定不是位安生好伺候的主子。他朝车夫摆摆手,复回头一挑帘子,招呼里头的人,“走走走,快下车,被我哥关了这许久,今儿可算叫我跑出来了!”
  于是里头又出来一位绿衫公子,身量比前头一位还小一些,也是清秀的模样,只是面露胆怯,白衫公子扶着他的手臂叫他下车来,他左右打量了一番,颤巍巍地道:“郡……”
  白衫公子那双好看的眼睛一瞪,他立刻改了声:“公子……咱们真的要进去啊?”
  “你都跟我来了多少回了,还怕?”白衫公子抱着手臂一扬眉毛,脸上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这不是世……大少爷说,您要是再来这种地方,就,就……”
  “就打断我的狗腿啊?”白衫公子嗤笑了一声,“这话也就吓吓三岁时候的我了。”
  言罢他随手扔给车夫一锭银元宝,道:“行了,你出了巷子自寻个去处待着。躲好一点,别叫家里的人瞧见了,过两个时辰去后门接我。”
  车夫可就识相多了,得了钱银,立刻赶着车走了,白衫公子掸了掸袖子衣摆,拽上身后的人,直接走进了左边那家店中。
  甫一入店,仿佛触动了什么机关,耳畔一阵清脆风铃轻响,悦耳惬意,接着是一股淡淡的竹叶香气钻入口鼻,将人从头到脚涤荡一遍,心旷神怡。
  他虽入了店,却在这声风铃声响后便驻足停下,静待人来。
  “徐公子,许久不见了呀。”片刻后,内里走出来一名青年男子,一袭水袖衣衫,额间束一条雪色缎带,墨发披在身后,再看那五官,与他的打扮相得益彰,全无攻击性,十分温和,美得令人舒适。
  “松珞,今日是你迎客啊?”白衫男子见他,笑眯眯地从怀中掏出一支通体碧绿的玉簪来,道:“我这几日去了外地遇见这一支,第一眼便觉得这簪子与你的气质合衬,温文尔雅,玲珑剔透。你看看可还喜欢?”
  但凡是有点脑子的,就知道这话信不得,但松珞闻言还是笑开了去,“徐公子还是这么讨人喜欢,叫人拒绝不了呀。”
  徐公子把簪子塞进松珞手中,“我也不是谁都讨好的,好松珞,你也知道我来一趟不容易,快告诉我,今晚竹澜可有约了?”
  若是换了寻常小倌,听完这一句只怕是要娇嗔两句客人的,但这琊晏阁里的小倌若是与别处一样,是决计担不起“青石双璧”的称号的。说这“青石双璧”,指得就是青石街最里头这两家店,一家此处南风琊晏阁,另一家便是对面铜雀锁朱台。
  松珞抿唇一笑,落落大方收下了簪子,引着人往里走,“徐公子来得巧,今晚竹澜恰好是有空的,我带您上楼寻他。”
  三人绕过横在门口的素面屏风,绕至后头,进入一间不算宽敞的大厅,墙壁、家具多以竹子制成,简洁却不简单,处处可见细微的用心。
  譬如门口的屏风,瞧着普通寻常,那缎面却是用奇妙的织法绣成,你从外头看,上头什么也没有,但你进入店中再看反面,便会发现上头绣着一幅惊心动魄的泼墨山水画,据说是竹澜之前的上一任头牌亲手所绘,请了昭京里最好的绣娘绣成。而进门时闻到的那一股竹香,也非熏制而成,而是家具与墙面上的竹子每几个时辰便以露水擦拭,自然而然散发出的清雅味道。从一楼看不出什么来,但上了二楼以后,楼梯扶手上每隔几段,便嵌一纯金环,用以连接竹节,金环上均雕刻草木百花,精致至极。
  踩着台阶上行,发出“咚咚”的响声,徐公子奇道:“怎么,最近生意不好?竹澜竟然也有得空的时候。”
  他平日里来没个定性,连身份也是胡编乱造的,除了撒出去的真金白银外,全然没有作证身份的办法,是以连事先预约的资格都没有,十次来十次都是见不到竹澜的,今日倒是奇了。
  松珞替他挑开楼梯口的帘子,请他入内,“您许久没来自然是不知道的。阁里最近来了个新人,别说客人们,那脸连我见了都有三分心动。今日恰好是新人开脸的日子,大家都聚到三楼去了,竹澜才能得了这个空闲。”
  “哦?有这般好看?”
  “您也想去瞧瞧吗?”
  白衫公子略一思索,在美人与可能更美的人身上挣扎了不到一息,欣然点头道:“既然来得这么巧,自然是要去凑个热闹的。你先带我上去,再同我向竹澜递句话,今夜我包他,叫他莫接别的客人了。”
  松珞道好,又问:“您每回说是包夜,还不就是听首曲子就走了?今晚呢,可是要留下来?”
  徐公子摸了摸鼻子,悻悻道:“还是要回去的,我家中管得严。”
  松珞又是一笑,神色颇有几分了然。做他们这一行,若连这点眼色也没有,如何在这琊晏阁中滚爬?他不再多言,请着这位“徐公子”上了三楼。
  与其他需要造声势的地方不同,琊晏阁的一楼本身没有任何作用,且所有客人进了门,都需在屏风外等着,若不请自入,管你是什么身份,琊晏阁一律不接待。这也是为了保护客人的身份,想想万一哪天两位朝中大员在一楼撞了个正着,是多么尴尬的一件事。所以客人们对这个规矩也欣然接受,愿意遵守。
  上了二楼是供客人们闲谈的茶室,有时候相熟的朋友之间也会约来这里品一盏茶,听一听曲,再聊几句隐晦的话题。琊晏阁的规矩是出了名的严,无论哪个小倌听到了什么话,全都得烂死在肚子里。在这京中,论风评,竟也找不出几处比这里更叫人放心的场所。
  三楼则是正儿八经的大厅,富丽堂皇,四周开窗,凉风习习,吹翻薄纱,设数桌椅。愿意露脸的客人自然可以在这里坐,这里的价格比二楼低,自然比四楼小倌们的房间更低许多,只是能来琊晏阁的,非富即贵,寻常谁会愿意省几个银子,坐在这任人观赏?后来这三楼几乎就是闲置了,只有偶尔如今日这般,有新人入阁,公开露脸的时候,便搭起屏风,圈出场子来。每一桌之间都间隔开足够宽的距离,屏风的摆放也有讲究,既要遮挡住周围的视线,又要确保每一桌的客人都能看到台上的景象,是以座位不多,寥寥十桌。不过琊晏阁也不需要数量,这里的一个客人,便抵得上其他馆子里的十桌了。
  松珞引着人,走一条专门辟出来的路,确保沿途不会有其他客人看到他的脸,入座后,立刻有小厮送上茶水点心,松珞道:“您在这里稍等,再过一会儿就要开始了。我会遣人去楼上与竹澜知会一声。”
  “行,你忙你的去便是,多谢啦。”白衫公子摆了摆手,随手抓起瓜子磕了起来。
  这一片坐得不止他这一桌,周遭屏风上隐约可见人影,但无人大声喧哗,偶有窃窃私语,也听不真切。
  不得不说,就算是瓜子,琊晏阁的都炒得比别处好,不油腻,味道爽口,竟叫人在嗑瓜子这种市井行为中都能嗑出一种清高的情怀出来。他兴致勃勃地嗑了几十颗,又喝了一壶茶,有人登上了前头的舞台。
  说是舞台,也不过就是临时搭起来的小台子,比他们坐得地方稍高一阶。上台的是兰濉,同松珞那男子的温柔不同,兰濉的美更柔,更雌雄莫辨。一身有些宽松的白裳,偏偏腰间束紧一道封腰,衬得腰肢不盈一握,却因为其余地方都遮得严实,丝毫没有卖弄风情的意味。
  琊晏阁里小倌不过十数人,虽说竹澜如今正当红,但其余的都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特色,根本没办法实打实比出个高下。加上琊晏阁里规矩严,严禁一切私下里的勾心斗角,还会请专门的老师来给小倌们上课,读四书五经培养品行,因此据说阁里的小倌们关系都还不错,也没见闹出过什么矛盾来。
  兰濉与众人打了招呼,便有客人鼓掌了。
  从台上也是能看到客人脸的,兰濉朝着鼓掌的那一桌抿唇一笑,看来应当是熟客。接着他道:“大家都知道咱们阁主眼光挑,许久都未招新人了,准备起来也花了些时间,劳烦大家等了许久,这便开始罢。还是以前的规矩,新人自己提一个要求,若有客人瞧得上他愿意给的,便为他开脸赐名,以后他便是我们琊晏阁的一份子了,还望诸位多多照顾呀。”
  兰濉的性子比松珞也跳脱一些,言语之间还朝台下眨了好几下眼,有些调皮,配合那张比女人还漂亮的脸,娇俏可人。
  琊晏阁与别处不同,不仅是对客人上的不同,对待小倌上,也实在有意思。
  别人家新人的初夜,总要搞个热热闹闹的拍卖会,价高者得。只有琊晏阁,初夜要不要给,要给谁,全看小倌自己。你可以向在座的客人提出一个要求,任凭你什么要求,只有客人能够满足,才算是拔筹。也算是追求个两情相愿了,拔了筹的客人除了春风一夜,还可以为小倌赐名。
  白衫公子饶有兴致,压低声音同身旁的绿衣小厮道:“琊晏阁两年多没招新人了,我听说上一回还是梅引,提的要求是什么来着……哦,对,为他抚琴一曲!”
  绿衣小厮心想,这算什么要求啊?要换做是他,要么金山银山,要么为他赎身,总要落到实处才行。这些人是怎么想的,抚琴一曲能当饭吃吗?
  白衫公子全然没有去理会小厮的脸色,拍了拍大腿愉快道:“今儿也不知道能见到个什么样的妙人,冒险出来这一趟真是太值了!”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对这种红灯区一条街的设定莫名情有独钟(???)
于是写了一整章废话……


第6章 第六章
  另一头,应周倒抽一口气,龇牙咧嘴:“嘶……轻点,你轻点!”
  身后的人冷哼一声,“这就受不了了?”
  言罢反而更用力了,疼得应周就想往前蹿,然而被按住逮了回去,那人斥道:“深呼吸!”
  应周连忙狠狠提气,身后的人眼疾手快,立刻收紧了腰封,结结实实缠了两周扎好,给他扯了扯衣摆,又绕着他走了几圈,确定没问题后道:“行了。”
  应周只觉这一件衣服穿下来,自己的半条命已经交代了,剩下的半条命,恐怕也保不住多久,因为他现在是真的,无、法、呼、吸。
  “那个,能不能……”他可怜兮兮地转头望向身后的人,脸都憋红了,才憋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松一点……”
  然后被一个眼刀子无情拒绝。
  这时兰濉推门进来,“梅引,准备好了吗?该他上去了。”
  梅引便取来最后一件外袍与应周穿上,又将他把头发拨出来打理整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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