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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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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麦一般不公布。老麦身上有着一种女人喜爱,男人也信赖的稳重。稳重是男人身上的魅力的表征。说真的,稳重这种东西在我身上也是具备的,但我的稳重是悬浮的,无根性的,不及老麦的稳重。我把这归咎于我的阅历和年龄上。我有些崇拜老麦。
老麦对我仿佛格外的不同于别人。他信任我,他愿意跟我谈他的性生活和他的女人。
老麦从前谈女人谈性的时候,很含蓄。但这次,谈到雯的时候,他一点都不含蓄。老麦说:“你别看雯长得清纯,在床上简直就是另一番样子了。”女人在床上的另一番样子,通常是一个男人对自已的女人的最至高无上的赞美。老麦满脸的红光和骄傲,“这么多年来,可以说没有一个情人比得上象雯这样完美的了。”老麦讲他和雯的性生活时,像个性爱保健专家一样,用词准确,语气流畅自然,不有意夸张,也不故作正人君子的虚伪扭泥之态。专业,稳重,激动中依然保持着平静。比起其他男人谈女人谈性,老一点都不让我觉得低俗,一点也不让我感觉到下流无耻。心底下,我又开小差想起老麦曾说过的“两巴”的话来了。这是个在任何时候、任何心境下想起来都叫人快乐的浑话。老麦哲理吧!
我趁举杯喝啤酒的时候,朝吧台那边看了看。雯已经不在。我想再看看雯,或者说在再看雯的同时,想象一下她在床上的“另一番”样子。我甚至把我也想象进去了。情不自禁的。情不自禁的情况下想象出来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无耻和下流的。这是我突然总结出来的经验。
“你,不打算和雯结婚么?”我问。依老麦的个性,结婚的可能性无疑是行不通的,但我还是接下去说:“女孩跟咱们男人不一样,她们在任何地方的‘表现’都是为着婚姻来的。”意思是想提醒老麦。
随着与雯的接触增多,我注意到,雯不是小曼,我甚至于觉得雯也不是迎风那种型的。雯还是一个传统的女孩。向往找个有经济又有爱的男人结婚、生子,然后安静地守住自已的丈夫和儿子过平静的日子。雯的“另一番样子”只是她步入婚姻的轨道。雯的传统并不彻底。她不拒绝婚姻以外的某些“收获”,这收获只会被她看作是一次对自我的“犒赏”,一种“猎奇”,一种激情,一种心跳。
雯这样的女孩大有人在,我见多了,自然也就一看便可辨识。
“你就没想到要和一个女人结婚?”我不止一次地问老麦。
“你看我象是结婚的人么?!”果然,老麦说,诚实中带着浅淡的不屑与自嘲,又一副纯然的为她人着想的姿态,“我的爱情经不住时间的检阅。”
我相信老麦所说的是实话,心理话。老麦除了是个崇尚自由的自由主义者,还是个爱情主义者。爱情主义者都活在自已的想象当中,他(她)们始终相信有所谓“绝对的爱”存在。爱情主义者,尤其是男性爱情主义者,都害怕婚姻。婚姻是爱情漂白粉。老麦这辈子不会属于某一个女人的。但女人们愿意走近老麦。老麦的生活从未因为女人而变得不迎风静起来。当然,这跟老麦的出手大方不无关系。
“你看你活得多自在。除了婚姻之外,什么都有。”我打趣地说。然后看看吧台边雯的背影,又说道:“可是你没看到雯一直在等着和你结婚么?”
老麦摊开双手,做出无可耐合的样子。好象在说,她是个好女人,可是,这是他也没有办法的事儿,因为他本人无法说服自已。
我和老麦暂且不再提结婚提雯了。各喝各的酒或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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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一会儿,老麦故作诧异地问道:“咦?你今天怎么一个人?”
“以后总会是一个人了。”我沮丧地说。
“你把女友甩了的吧?”老麦斜睨着我,脸上露出一丝怀疑与遗憾,同时,老麦脸上还有些不屑一顾与难以理喻。这跟老麦从来就不缺女人不缺爱情有关。可以说,老麦从未有过失恋,即便是有,那也是心迎风理得的失恋。这样的失恋,通常建立在彼此倦怠和相互厌倦的基础之上。从来就没有体验过失恋痛苦的人,失恋的痛苦便会成为一种奢侈或奢望。
“甩谁和被谁甩有什么区别?!”我露出厌倦之色,不想谈这个。因为胆怯,因为心底的确是在乎这个区别的。从来只有我甩女孩的,我的男性的尊严受到了我的同性的伤害。我想我脸上的表情肯定不怎么好看。
老麦点点头,显得有些尴尬。当他把手搭在我肩上轻轻的拍两下儿时,我知道他接下来就会对我说一些温婉的话来:“失去你的女友的确挺可惜的。不过,也没办法儿的事儿,失去什么也不能够失去生活,对吧?!爱情不是生活的唯一。女人不是男人的唯一,男人也逐渐变得不再是女人的唯一。”老麦的话很有几分哲理。老麦又补充说:“当时见到你那个漂亮的女友时,我好几夜都失眠呢。那是个能叫人打动男人心的女人。对吧?!”
老麦的口头禅是说什么总喜欢带上“对吧”。
老麦拿起酒杯,自个儿在我的酒杯上轻轻的一碰,说:“没什么,老弟,来,把杯子拿起来,干杯。”他举着的杯子突然就停在半空中了,蹙着眉,一副思索的模样儿,没一会儿,眼睛亮起来了:“跟‘往事干杯’,咱是爷们儿,爷们就得把失恋当作恋爱一样洒脱,就象那英唱的那首叫《放爱一条生路》的歌一样,对吧?!”
老麦的话真的听着使人舒坦。老麦真他妈的能赖,一席简短的话就把我堵塞住的五经六脉给打通了。我举起杯朝他的杯沿上一碰,然后爽朗地吼了一声:“来,爷们儿就好好干一杯,跟他妈的‘往事干杯’。”
我和老麦有说有笑的谈论开了。也没谈什么,生活在现实中的男人除了谈女人,还能谈什么?
“我给你叫一位小姐怎么样?我请客。”老麦拍着胸脯说。
“得了吧,我才不要什么小姐呢。除非是你雯,其他的我一概不要。怎么样,你舍得么?”我呵呵地邪乎乎地冲他坏笑,半真半假的说道。
老麦当然不干。老麦是爱雯的。可是,老麦一向爱雯跟爱他从前的女人一样的爱。也就是说,老麦的爱始终是漂浮的。
老麦在我肩上用力的捏一把,然后笑嘻嘻的走开了。一会儿,一个二十几岁,看样子比我还大的女孩过来。她说,是老麦叫她过来陪我说说话的。
老麦这家伙,还真说到做到。这让我又情不自禁的想起老麦那句“俗而经典的句子”。
女孩长得不坏,性格也特开朗,见到我这个陌生的男人,一点也不拘谨。笑呵呵地对我问这问那,热情得不得了的样子。场面上的热情,职业上的微笑,都镶着真诚的花边。这类热情和微笑,适合春风得意和忘乎所以的男人。因为可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得意更上一个台阶。我淡淡的应答着,一点兴致都没有。可这女孩一点都不识相,一点都不识趣,对我滔滔不绝的讲这说那,还说了好几个浑段子给我听,想取乐于我。可是,见我并不买她的帐,便闭上了嘴。
两杯咖啡的工夫,我从钱包内抽出两张纸币,一张压在杯底下,另一张给老麦叫过来的女孩。女孩子拿着钞票,扫信地扭着屁股走了。
我常去老麦歌厅。我需要老麦歌厅里的那种气氛,从生理到心理。我将老麦歌厅当作我肉体和心灵停靠的港湾。有一天下午,当我走出老麦歌厅往回家的路上走。雯在我必经的一条路的拐角处出现了。她穿得很性感。也许胸罩穿得过紧的缘故,她的背部和侧面腋下被勒出一条肉痕来。她朝我的方向走来。
“有事?”我的直觉告诉我,雯有心事儿。
“啊。只是想和你聊聊。”雯问,“可有空?”
“时间现在对我来说,简直多得不知道怎样打发呢。”我笑道。
我们穿过天桥,到对面的广场,并排坐在一张石椅上。广场这会儿很安静。人们都回到各自的家里,享受来自家庭的整体的爱和温馨。这会儿的广场是整个时段中最为凄凉的。
“你,你有好久没碰过女人了吧?”雯说。女人真的是敏感的动物。
“什么?”我故意装作没听懂。
“啊,没什么。”雯诡秘地朝我笑。我觉得雯这是在嘲讽我。我还处在失恋的状态之中,神经容易动不动就敏感、多疑,脆弱。可是,我不想隐埋什么。
“对,你说的没错儿,我是有一段时间没有碰过女人了。”我如实地说。然后半真半假地说:“怎么,怀疑我那方面不行?”
“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雯露出抱歉神情。
“哦,跟你开玩笑的。”我使我的表情变得温和起来,“老麦还不错吧?他刚才还夸你呢。”
雯笑了笑,然后说,她是为老麦来的。这我能猜到一点儿。
她问我每天同老麦在一起时,老麦除了谈他俩关系不一般之外,还有没有谈别的。
“比如说?”我想弄清楚雯具体想了解什么,关心什么,对什么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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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他有没有跟你讲过想结婚……”雯声音越变越小了。
“和谁?”我问。
雯不语,始终低着头。雯长久的低头终于让我明白过来了。
雯想弄清楚老麦是不是跟我讲过要和她结婚。
想结婚的女人的眼神是别样的精致,尤其是看到小孩儿或恩爱甜蜜的小两口或老两口时,眼神特别温润,目光柔软似水。雯有好几次用这样的眼神躲在酒杯后面闪闪烁烁看窗外来往的人。雯想要和她爱的人结婚。雯爱老麦,爱得很不一般。
“没有,我们只是东扯西拉地乱谈呢。”我如实地说道。
雯小心翼翼的叹了一口气,但我能看出她很失望。她低着头,绞自已的衣襟,也不再做声了。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点上,“你们在一起有几年了吧?”
“比你从前第一次到歌厅时还早。”雯抬起头,苦笑道。
“一直?”我在心里算了算,可真不短,“至少六年了吧?”
“不,八年!”雯纠正道,然后说,“八年来,我只有老麦这一个男人。”
我开门见山地问道:“说说你找我到底什么事儿?看我能不能帮你什么。”
雯脸上露出勉强地笑来,想说什么,却又突然改变主意不答了。她扭过脸去看看逐渐擦黑的天气,声音明朗许多。这是明显的叉开话题避免回答我的问题,“哦,天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了吧?有空常来歌厅。”
“雯,你等等。”雯走出五十米左右后,我终于觉得我有必要把真实的话跟她说说。
雯用等待的眼神看我。
“老麦还说了一句话。”我停顿了一会儿,一时不知怎样说才好,“这句话我觉得或许对你的选择有所帮助。”
“是因为他不喜欢结婚的话,对吧?!”雯垂下眼睛,遮盖她的悲伤。
“你,知道了?!”我说。
“相处这么几年,我怎么会不知道?”雯说。
“从我到老麦歌厅之前还是之后?”我问。
“之前呢”,雯这时脸上露出一丝幸福来:“从十六岁的时候吧。你第一次到歌厅去的时候,我十七岁了。”
“可我那时并没发现你和老麦之间有什么过分的举动呀?”我回想起从前来,的确看不出雯和老麦之间相爱的痕迹来,“你俩搞挺神秘的。”
“我不愿意公开。”雯说,“因为他的女人很多。我不能确定他爱我有多深。但我愿意等,一直等到能成为他最后的一个女人为止。”
老麦身上不具备将他的最后的位置留给哪个女人。老麦是那种把最后留给自已的人。我不想这样当着雯的面挑开老麦,当着雯的面告诉她,她的等待也许是一场空。
“这么说,你真的不计较他自由自在的结交新的女人?”
“不可思议是吧?哈,女人为了她爱的男人,通常是不可思议的。”雯不屑地耸耸肩,向后退一步,顺势倚在一棵上。她的高跟鞋鞋跟又高又细,蓝色的,很好看,“做老麦的女人就要大度。心甘情愿的……你不懂女人爱上男人的时候是什么都可以牺牲和舍弃的……”雯直视着我,像直视一个处男一样,带着某种不屑的总味。这眼光能够带给人一种情绪,坏情绪。我隐藏起我的坏情绪,免得让雯这样精明敏感的女人更有把柄可想了:不成熟的人的标志就是情绪没完没了的滋长。成熟的人是长理智的。
我能感觉到雯爱老麦到际怎样的一种程度。我想起章言说的那句“爱情是一剂毒药”的话是真的。雯已被爱情这副毒药熏得醉兮兮的,一个典型的爱情奴隶。我不能不说点什么。尽管我知道我说什么都于雯来说,一点都不揍效。
“可是,既然你们不是同一路人,你为什么不放弃他重新选择适合你的男人呢?”我说:“世界上还有好多比老麦好的男人。”
雯干涩的笑笑,“是呀,世界上比老麦好的男人多的是!我也这么劝自已好多回了,可是,不管用呵。”雯又干涩而自嘲地笑道。
听雯这么一说,我真的是再也无话可说了。说什么呢?批评谁呢?爱情无对错之分,老麦的自由主义走到了任性的地步,还是雯的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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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久前失恋了吧?”雯盯着我,出其不意地问。她眼里是有答案的,我都看到了。
“老麦告诉你的吧?”我猜肯定是这样。
“你太低估女人的直觉了。”雯笑了,雯离开自已和老麦的感情的话题之后的笑,才象真正的笑。恰恰有许多的笑,因为笑得太真实了,反倒使人觉得其中的个味不乏酸涩和难过。我强作笑轻松愉快地说,“这么说,我猜中了!”
“没错儿。”她夸赞了一句:“你一点可不笨,心思挺细腻的,想必感情也一定细腻,一定有好多的女孩爱呢。”
被雯这么一夸,我有点洋洋得意了。人人都喜欢听别人赞美的话,即使明知有些话是恭维,听着一样叫人喜欢。此刻,我的心情轻松了许多:“能告诉我,你怎么看出来的吗?”
“啊,倒也不难。”雯脸又红通了,“在桌底下我给你……”
我笑了,适时的打断雯的话,“倒是要谢谢你了,为我解了‘燃眉之急’了。”
“真羡慕你,失恋还这么酒脱,”雯说。
我忽然变得听不出雯是夸赞我还是讽刺我,木讷讷地看着自已的脚尖儿,并掏出一支香烟自顾自的点上。
雯是个好女人,老麦不是不知道。也许正是因为老麦知道她的好,所以才不肯同她结婚。老麦的激情只限于婚姻之外,比如事业和爱情。
我对于家庭生活总是怀着无限的绝望和怀疑之心。我喜欢家但不等于我就喜欢家庭。家和家庭被老麦当作两种概念来看待了,也就是两种生活状态了。我记得老麦曾对我说过这样的话。我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听人这么细致的将家和家庭给分割开来的,这之前,家和家庭一直在我心里是同一种概念同一种意义。只是我不太理解这句话除了与老麦的生活经历有关之外,我就看不出那许多处于家庭生活中的人们生出这般厌倦的,并这样赤裸裸的说出来。
接连好几日都是雨天,一刻也没有停歇过,大雨过后,接下来又是绵绵细雨,就这样反复的相互交替着。我不喜欢雨天。虽然这夏季下雨是件令人渴盼的好事儿。
天一下雨,世界就露出原形了:空气里就弥漫着一股子霉乱、腥味儿,象由久病在床的人的屋子里传出来的气味儿,叫人难受。特别是下雨天,满地肆无忌惮地流淌着的污秽物,有地沟里泛起来的屎尿物、垃圾堆里淌出来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都有,从食物垃及到避孕套到女人用过的血淋淋的卫生巾,都象大杂烩似地交织在一起。看着恶心。
下雨天,如果没有特别要紧的事儿,我是尽量避免不出门的。
我猫在小旅馆里,等着雨停下来。我躺在床上看报、看书、看电视,到时间了下楼到餐厅里吃饭。实在无聊透顶了,我就把我的一顿饭吃了三个多小时,总共不过两菜一汤,二两小酒。边吃边喝边竖着耳朵听来往的食客讲故事。讲来讲去的,也没什么新内容,谈的是足球,赌博,女人、婚外情、失业、跳槽、股票、得意与失意、身体和天气情况……倘若认真将这些内容排个顺序的话,谈女人的话题总是占到第一的位置上。说真的,我倒很少有听人谈政治的。政治叫人心灰意冷,你瞧瞧,美国把政治玩成什么样儿的地步了?!
我听得实在烦腻了,干脆就不下楼吃饭了,买了点心打发日子。脑子也跟这雨似的,一刻也没停过。这么些日子来,也有三四个月了,从失业到失恋到失意,算是经历过人一辈子或大半辈子经历了的事儿。我从前向往和喜爱有丰富的人生阅历的人,现在才明白,许多的阅历也是叫人喘息的。
但也想通了。这么久以来,也该想通了。
雨一停下,我就再也呆不住了。退掉房间,拎了行礼,逃似地往外跑。
我直接去从前和迎风一起去的那个房屋中介所,我打算找间单门独户的、有浴室有卫生间、价格便宜一点的房间,好好将自已迎风顿下来。然后再找份能挣钱的工作。找个工作于我来说,不难。难的是找份自已喜欢的工作。我在宾馆里就已经想好了这样我自已了。
我说过,三五年之内,如果我身体健康、不乱花费的话,我的生活就不是问题。可是,总不做事也不行,心里空得厉害,年轻的精力、体力、思维能力与活力都得不到充分的调节。仿佛跟世界跟社会跟人失去了联系似的。而且,人也跟一台机器一样,长时间的停止运转是会生锈的。
我想,等我找到一间适合自已的房间把自已迎风顿下来之后,心里便象真正有了家似的踏实了许多。
第一天去房屋中介所,是星期一。星期一门是锁着的。房介所的人腾出星期一来休息。无处可去,只得回学校雪晴那儿。雪晴将她的寝室腾出来让给我。雪晴的男友欢喜得直挠后脑勺子。傻瓜也看出来他为什么那么高兴。这小子,机会来了。
我第二天又去了。接待我的是一个面相和善看起来也非常热情的中年女人,年龄大约四十五六岁上下。在我的观念里,四十五六岁通常被看作是一条定义或概念,它表面上是代表着“该是到了退出人生舞台的年纪”了。在中国的许多个城市里,四十五六岁的女人早就退休了。四十五六岁就退休,女人们当然不服,读书、生孩子、照看孩子的事儿总算盼到个头儿来好好为自已的工作着想、表现一下或全力显示一下自已的能力,可是,人生的舞台就再也没有自已的地儿了。这个年纪,实际上是被人肯定为生理或心理都在走向另一种阶段性的人。迈进在这种阶段里的,天真不再被人原谅,能够原谅的只有逐日干枯的青春岁月。早上的太阳已不适合三十岁的人用来抒发浪漫情怀了。但有时候我又觉得她没有这么老,总之我拿不准她的年龄具体是多少,她的年龄似乎在随着我的心情或她的心情而随时改变着。如今的女人,只要舍得在外貌上肯去花大把大把的金钱,多少是能购买得到一点青春的,“物有所值”!这样的女人多如牛毛,这算不上罪过,男人们也举双手赞成,他们相信女人是为着他们才会这样的。但是谁要当着一个女人的面问她的年龄就他妈的是件愚蠢的事儿。我还不够愚蠢。我从来就不大爱问别人的事,这不是因为态度的冷默,而是出于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文明保持着一种肃然起敬的姿态吧!
中年女人拿出一大堆的房屋门牌号码让我挑选,并讨好的向我一一介绍房屋的大小、结构、所处的地点等。结果,我一间也没有看中。
我想要个一室一厅的。这比较省钱。我朝太阳晒得最厉害的那个正在修补马路的民工群及工地说:中介所的女人自感到她的殷勤有点受到泯灭,于是讪讪地笑着对我说,你这小伙子可真是有点怪,好多来租房的人不是嫌房租贵了就是嫌房子小了……
“呵呵,只有我嫌房子大了,是吧?!可是,两室两厅就一个人住就未免有些浪费了。”我接过房介所女人的话,不恼不怒,也不含厌烦,一脸地不好不坏的笑意。
“也是,也是……难得有小伙子象你这样节省的精神。”中介所的女人恭维道。
“您过奖了,谈不上精神。精神早弄丢了呢,我不过是突然受到了启发才这么决定的”,我抬起手来顺势指向附近正在露天工地上修建的民工及简陋的棚屋,说,“您看,精神都被集中在这些外来打工者的身上了。”我说这话时,有些动情了,也动容了,我想再说点什么,突然就说不下去了。刚才来房介所时由那片工地路过时,看到他们青铜色的背脊被太阳晒得炸裂的细缝里,垮出一滩子黑汗来。我心里有股难受,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加快步伐从他们的睡棚边穿过来的。走过之后,我自嘲自已的心太软。因为我家贫穷过,我憎恨贫穷。因为这个原因,我甚至从不扔给街道两旁排成队的乞丐一个钢崩儿。
我现在怎么就容易心软容易产生同情呢?我一时闹不明白。后来我就我的这个心理上的变化认真的反思过,产生同情之心的人,也是要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处于贫穷中的人,拿什么来同情别人?!
房介所的这个女人一直都和和气气,并没有因为她的一番好耐性在我面前白费而不快的。这是经济社会下的经济把人的脾气改造的结果。
我也客客气气的说了感谢她的话,并把手机号码留给她,说倘若有适合我所需的房间的话,请再通知我。然后出门。
刚走出房介所十来步远,手机响了。
雪晴打来的:“洛科,那个女人找到你了没有?”
“哪个女的?”我对雪晴的话一时摸不着边际。
“哦,我昨天忘了告诉你,有个自称是迎风姐的朋友来找过你了。今天又来了,我看她好象有什么事儿要跟你讲,我问她,但她不说……我告诉她叫她到XX房介所找你。你还在那儿吧?!”
“我还在呢。再过两分钟差点儿就不在了。”我想不起是哪个女的找我:“她是谁你知道么?”
“我也不知道,从前也没见过。”雪晴这么一说,我更加猜不准是谁了。我的女性朋友,雪晴一般都是见过的。
“她什么时候从你那里出来的?”我看看表,十点多钟。太阳已经升入正空了,象个烧得红透的煤球。
“有半小时了,这会儿应当到了你那房介所。你往四周看看,穿降紫色的连衣裙……”雪晴没说完,我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穿降紫色连衣裙的女人站在中介所的楼口处,风将她的裙子吹起,远远看去,是一个幽雅的女人。她显然到房介所屋子里才向人打探过我,然后又在门口四处张望,撑起一把浅银色的遮阳伞,准备离开。
我站在房介所的大院门前的一棵大树荫下,等她。这是条通往外面的必经之路。
她从我身边走过去,风将她的遮阳伞吹向一边,她的注意力集中在把持住遮阳伞上了。
“请留步好么?”我跟随在她后面,轻声地说道。
“洛科,对吧?”她将手中的遮阳伞慢慢地摆放到垂直的位置,眼睛立即生辉,现出淡淡的喜气。
“我们,我们认识?”我吱吱唔唔、语气有点怯生生,两手在我和她之间不自觉的晃了几晃。我感觉我在哪儿见过她。尤其是那双眼睛,它不使我感到陌生。
“算是认识吧。”她幽雅地投以我一个淡然地微笑:“我是柳迎风的朋友。也就是你和柳迎风曾经同住在一起的那套公寓里的房主。”她略微倾斜着头,看着我,用眼神提示我是否想起来。我当然想起我和柳迎风同住一起的那套公寓。我怎么会忘记呢?我笑笑,点点头,心里在琢磨着她说的“算是认识”这样暧昧模糊玩味的话儿。在我的记忆中,我能准确无误地保证,我一次也没有见过她。
我表面装得漫不经心的样子,实则在不失时机的仔细打量着她。身材小巧、有点偏瘦,胸部平平的,屁股也不大,皮肤白晰,五官标致、宽额,一双眼睛躲在深色墨镜后面,叫人猜不出是眼睛的大小。说话时爱动眉头,一看就是表情丰富的型的女人,长发,挺正经的一副模样儿,言谈之中会不断的比划着她的手势,属于那种典型借着知识来把玩着风情万种的百魅女性。但还是带有少许的腼腆,矜持。总之,我面前的这个女人是那种能在外表上就能给异性带来好感的人。从身后看她,她的年龄并不象从前柳迎风跟我说过的那个数字——三十六、七岁,但我这样近地同她面对面的站着时,这个数字并不夸张。我的眼睛还在不断地注视着她,尤其是注重看她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相信这句话。我想透过她眼睛的这扇窗户来了解她的心灵。可是,她的眼睛隐藏在墨镜里,很深,很深。连眉毛也埋进去大半截了。她当然能看到我,我却看不到她。
我不知道她的姓名。但我认为我还是了解她的,多多少少的了解一点儿。
从前柳迎风说她的性格非常的孤僻,不怎么与外界打交道,也不怎么情愿与人打交道。我能从她说话时的细微的举动中发现,她是那种看到陌生人就感到不自在的女人。尤其泛指是男人,呵呵,即使是象幼稚园里的小小男人也会使她感到不安。也就是说,倘若我是个女人的话,她也许会显得非常的自在。这,我倒是看出一点来了。她刚刚同我说话时,有点紧张与局促,因为害怕有点乱了方寸之意,所以她尽量闭紧嘴唇不说什么。这是同外界打交道太少的缘故。而且,说完一个问题后,就要陷于短时间的沉默之中,之后,再才接着说下一个话题或进行下一个问题。从她的表情中,我的确能够感受到她有些冷傲、有些孤僻,或至少是习惯于孤独、拒绝喧闹喜欢宁静。当然,她身上保留着我从他人身上少见的单纯。
我越来越注重和尊重人具有的单纯的这种美。我谈不上喜欢她,也谈不上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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