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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法师闹革命-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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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他当然不会在脸上表现出来。他很清楚,这种情况下,他要做的就是闷头挨骂,等克劳德骂够了骂爽了,自然就会放他回去了。这件事只会是一个小插曲,不会对他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
  然而,他猜中了过程,却没有猜中结果。
  在训话训够了之后,克劳德沉默片刻,忽然对着本杰明道:“你就是成天享福,从小都没吃过什么苦,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我已经和军队里的朋友联系过了,以后每天上午,你就跟着他们去训练,也省得你每天一大早就赖在床上不肯起来!”
  本杰明这下子懵了。
  什么情况?
  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就只见克劳德不由分说,叫了个仆人进来,正是上次带他关禁闭的那个女仆,好像叫杰西卡还是什么的来着。
  “你带着本杰明去城里的军营,就说是格雷将军安排的人,把本杰明交给他们。”克劳德这么吩咐着,最后还特意加了一句,“看好本杰明,别让他跑了!”
  那个女仆用一张没有丝毫表情堪比灭绝师太的扑克脸,回了一句:“知道了,老爷。”
  然后,她看向了本杰明。
  本杰明顿时汗毛倒竖。
  “那个……我好像还没吃早饭……”
  “少爷,这边请。”
  女仆毫不留情地打断了本杰明的话,押着本杰明离开了书房。
  克劳德则看着本杰明离开的背影,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
  就这样,刚起床没多久,整个人还迷迷蒙蒙的本杰明,被带往了驻扎在海文莱特的军营。
  在在押送的路上。
  “那个……你叫杰西卡是吧,我没记错吧。”
  女仆冷冰冰地答道:“是的,少爷。”
  “杰西卡,能不能停一会,让我去吃点东西?你放心,我绝对不是要逃跑,我真的刚起床,早饭都没来得及吃,现在已经饿得不行了。”本杰明这么说道。
  倒不是他真的想借口逃跑。要是他真的跑了,那克劳德得气成什么样,赶出家门都有可能。因此,虽然本杰明很想待在房间里自己修炼,但也不敢有什么异议。
  本杰明是真的想弄点什么东西,填填肚子。他现在这个情形,基本上算是要被送去军训了,谁知道这里的军训会给他准备什么节目?他可不敢掉以轻心,看克劳德的样子,明显是要来真的。
  军训也就罢了,他也不是没经历过,但饿着肚子去,这就有点不太人道了。
  要是来个一小时的军姿、两百个蛙跳、三百俯卧撑什么的,那他能怎么办?米歇尔的诅咒还没把他搞死,他就先饿死累死在那里了。
  因此,他提出的这个吃东西的要求,是他在这种情况最简单合理的一个要求了。
  杰西卡的回答也非常简单:
  “不可以。”
  “……”
  本杰明忍不住,在心里对着系统吐槽:
  “这女的简直比你还难沟通。”
  系统很不忿:“不要把我跟这种路人甲相提并论,你信不信再过个几章,根本不会有读者记得她的名字。你把我跟她放在一起,简直就是在侮辱我作为金手指的尊严!”
  “……对不起,我不该这么说。”本杰明更无语了,“跟你沟通比跟她沟通难多了,是我小看你了。”
  闻言,系统得意洋洋地说:“这还差不多。”
  本杰明吐血而亡。
  就这样,眼前是女仆,脑子里是系统,本杰明一点办法也没有,转眼间就被带到了军营。
  或许是因为王都经历过几次内乱,海文莱特驻扎军的位置就在内城区,离教会、贵族区、还有王宫都不远。而从战斗力上来讲,这支军队一直被喻为精锐中的精锐,不论在百姓还是贵族心目中,都享有崇高的地位。
  克劳德能把本杰明弄进来,虽然只是弄进来军训,也足见他跟那位“军队里的朋友”关系有多么铁了——要知道,军队向来是不买贵族的帐的。
  与军营门口的守卫兵交接之后,女仆完成了她的使命,离开了。本杰明则被一个全身笼罩在盔甲里、看不见真人的士兵带着,送到了一个营地。
  在此过程中,本杰明试图与押送他的士兵聊天,看看能不能弄到点吃的。结果士兵压根没理他,弄得系统又是一阵幸灾乐祸。
  最后达到目的地的时候,士兵才开口,说出了唯一一句话:
  “到了。”
  本杰明一听,这不就是个小孩吗?奶声奶气的,拽个毛啊……
  他刚想说点什么,士兵就毫不犹豫地转身,走了。
  “……”
  小屁孩士兵就这么离开了,而他的态度也让本杰明意识到,这军训的日子,恐怕是不会好过了。
  果然。
  “喂,那边那个东张西望的小子,叫你呢,给老子过来!”
  一个破锣一样的嗓子,马上传到了本杰明的耳边。本杰明转头,只见营地之中,一个穿着军服、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此刻,正一脸不耐烦地看着他。


第三十四章 教练,我也想写装逼打脸
  在中年男人的周围,一群看着年纪都不大的新兵蛋子,也转过头,齐刷刷地望着本杰明,而那眼神,可说不上有多么友善。
  本杰明立刻意识到不妙。
  那些小说里的情节,该不会真的要发生了吧。
  做了一个深呼吸,本杰明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你叫什么名字?”中年男子问道。
  本杰明想了想,刻意地把自己的姓氏省略掉,答:
  “我叫本杰明。”
  中年男人却不识趣,撇了撇嘴,说:“你是里瑟家族的小鬼,比较没用的那个,对吧?”
  人群中顿时传出一声笑声。
  本杰明可以感觉到,在“里瑟”这个单词出口的时候,周围人看他的眼神又变了,变成了那种带着羡慕、又充满了不屑的眼神。
  他只能在心里叹了口气。
  军队在霍里王国的地位是相当特殊的,他们不怕贵族,甚至不怕王室。他们虽然口里喊着效忠国家,但是实际上,教会是他们唯一效忠的对象。
  对于得罪贵族这种事情,他们是绝对不会害怕的——贵族与他们的生活没什么关联,很难给他们穿小鞋,而且他们头上的靠山也更大。
  不仅如此,从他们的价值观出发,贵族可以算是他们最瞧不起的人,甚至比平民还不如。在他们看来,平民好歹还每天干活养活自己,贵族就是一群蛀虫,啥也不干,啥用没有。
  因此,一个意外掉进军队里的贵族子弟,绝对是讨不到什么好的。
  本杰明一边这么在心里想着,一边也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这不是普通的营地,从他进来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普通的训练营地不会这么狭长,士兵们也不会穿着厚重到奇怪的军服,更不会在营地的一端摆放着一排靶子……
  他很快得出结论:
  这是一个枪火营。
  克劳德把自己送过来打枪?
  本杰明一头雾水。克劳德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城堡里的事情就是枪惹上的麻烦,克劳德的用意是让本杰明吃点苦头磨炼一些,别再给他搞事情。可是让本杰明学枪,这是嫌本杰明搞事情的能力还不够强吗?
  说不通啊!
  “行了,既然是上面的命令,我也没办法,以后,你就跟着我们训练吧。”中年男人可不管本杰明在想些什么,满不在乎地这么说道,末了还跟了几句,“你小子摸过枪吗?对了,你知道枪是个什么玩意吧?”
  人群中又是一阵哄笑。
  本杰明倒没在意。说真的,这种程度的嘲讽跟系统比起来实在太弱,他早就可以免疫了。
  倒是那句“上面的命令”,让本杰明忽然想到,让他来枪火营,恐怕不是克劳德的意思。
  是克劳德那位“在军队里的朋友”的意思。
  本杰明从小体弱多病,这在贵族圈子里是传开了的,军营里的人应该也有所耳闻。那位格雷将军恐怕是会错了克劳德的意,以为克劳德想让自己这个儿子学点东西,绞尽脑汁之下便把本杰明安排到了枪火营。既不会有太繁重的体力训练把人给累坏了,射击这种事情,体力不好的人也能干,本杰明也能学到点东西。
  他真该多多感谢这位格雷将军的“会错意”啊。
  能学学枪,本杰明感觉正和他意——这也算是一项战斗力了,而且是能正大光面拿出来的战斗力。他以后还要在王都行动,使用魔法肯定是要谨慎的。学一个能够放在明面上的战斗技能,不算浪费时间。
  况且,他自己也挺想学枪的。
  难道真会有谁不想学枪?
  因此,本杰明决定了,要好好在这里待一阵子。反正克劳德说的也是每天上午训练,他可以利用其他时间学魔法。
  就这样,把一切想清楚想明白了,面对人群的笑声,本杰明平静地答道:
  “枪啊,我当然摸过。”
  他当时在与迪克的扭打过程中,确实摸到过枪。这可不能算他在吹牛逼。
  更何况,岂止是摸过,他还被枪指着过!这里的人虽然都开过枪,但除了这个应该是教官的中年男人,其他人可未必被别人拿枪指过。看他们的样子,显然都是没上过战场的新兵。
  一个训练新兵的枪火营。为了给本杰明安排训练,这位格雷将军可真是费尽了心思。改天见到他,本杰明一定给他送脑白金。
  听了本杰明的回答,人群中的笑声慢慢停了下来。新兵们像是找到了新玩具,露出惊讶的表情,饶有兴致地看着本杰明。
  中年教官听了,也没说什么,笑了几声,忽然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扔向了本杰明。
  “既然你摸过,那开一枪给我看看吧。”他还是一付懒洋洋的样子,这么说道。
  教官扔枪的动作很突然,本杰明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接枪的动作可能有点不那么潇洒,引得人群中又发出了一阵笑声。
  枪身入手,一股冰凉的触感从手掌传到全身。
  本杰明听着笑声,耸了耸肩,说:“这枪有点沉,跟我摸过的枪不太一样。”
  人群中发出更大的笑声。
  “这小子挺逗的,跟那些贵族不太一样。”
  “他真的是个贵族吗?”
  “你没听别人说吗?这人有点傻,生下来就这样了。”
  “……”
  有的没的切切私语,传到本杰明的耳朵里。
  本杰明听若不闻。
  他只是握紧了手中的枪,抬手,用枪口对准了三十米开外的靶子。
  他本来想关个保险什么的,结果却发现这把枪居然没开保险。他对于中年男人的认知再次被刷新。敢把一把手枪不开保险地别在腰上,这人还真是不要命。
  这事的危险性,比把没有锁屏的手机放在口袋里可怕多了。手机出事,最多就是拿出来一看,你给你妈发了一条内容为:“吃屎的发生看到你发快速的犯傻比”的短信。手枪不小心走个火,那菊部地区可是要大出血的!
  “开枪啊,别磨叽了!”人群中,不知是谁突然喊道。
  “不好意思,走神了。”本杰明挑了挑眉,这么答道。
  他迟迟不开枪,倒不是在纠结保险栓的事,也不是害怕自己打不中。而是在他举枪的时候,忽然,眼前出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一个仿佛射击游戏的界面,突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距离、瞄准器、风速、手枪信息、子弹剩余数量、敌人血条……那感觉就像他戴上了一个vr,正在玩一个射击游戏——他眼前就是一个标准的射击游戏界面。
  是系统?
  “不关我的事。”本杰明还来不及问,系统就跳出来,解释道,“我也不知道这玩意怎么冒出来的,要怪就怪你自己以前乱下载东西,结果被强制安装了一堆网页游戏,删都删不掉。这个就是它们在作怪,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又没打算怪你。”本杰明想了想,在心中这么说道,“本来我还觉得你终于有用了一回,原来这事跟你没关系啊。”
  系统沉默了一会,忽然改口:“谁说的跟我没关系,都是我的功劳。要不是我硬盘够大,你哪里装得下这么多东西。”
  本杰明暗笑。
  就知道系统会这么说。
  就这样,被射击界面和系统一闹,本杰明握枪的手迟迟没有射击。于是,便有了刚才的那一声催促,和本杰明随口的回答。
  “开枪啊,别磨叽了!”
  “不好意思,走神了。”
  本杰明的话音刚落,人群中又一次传出了笑声,都有人忍不住开始鼓掌了,好像他们在剧院里正看到一个包袱被喜剧演员抖出来。
  “这人真搞笑,现在王都的贵族都变成这……”
  砰!
  一声枪响。
  笑声戛然而止,像嘎嘎乱叫的鸭子突然被人掐住脖子。
  只见三十开外的靶子上,涂红的圆心里,最中间的那个地方,此刻多了一个极为显眼的小洞。虽然因为距离的关系看上去有些模糊,可那个孔看在每个人的眼里,却像黑夜里的火把那样清晰。
  鸦雀无声。
  本杰明放下拿枪的手,擦了擦手里的枪,回头,看了一眼每个人脸上愕然的表情。忽然,他学着老夫人,也作出一付无辜的样子,用一种很小白的语气说:
  “那什么……我没打错靶子吧?”
  再也没人笑得出来了。
  所有人再看向他,仿佛在看一个怪物,眼神里的嘲讽早就荡然无存。
  这一刻,本杰明忽然明白过来,为什么那些网络小说里老是会出现这种情节:主角们都装得弱弱的,被别人各种看不起,然后在关键的时刻突然大显神威。
  装逼的感觉,还真挺爽的。


第三十五章 借我那把枪吧
  军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以实力为尊的。
  在亲身经历之后,本杰明对于这一点的体会更深了。
  借着系统不知道又怎么冒出来的射击界面,他一枪震慑了整个火枪营,这些新兵们对他的态度也是像过山车一样天差地别。他们的眼神里再也没有嘲讽,多了不少尊重和佩服,甚至偶然还有了那么点嫉妒的味道。
  对此,本杰明是有点心虚的。
  跟这些辛苦训练的人不同,他全凭外力,算不得光彩。如果不是突然出现的射击界面,他是要丢大人的,只不过他当时枪一上手,脑子一热就很想开一枪试试看,枪口举起来以后也没办法反悔了,只能赶鸭子上架。
  因此,在小小的装了一个逼之后,他很快夹起尾巴,低调做人。
  事实也证明,他这么做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很快,他就被虐了个半死。
  哪怕是枪火营,体力训练对于军人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管你是新兵老兵。这一个上午,除了最开始这一枪,到后面,本杰明就再也没有摸过枪了。中年男人把枪收了回去,让本杰明加入队伍,然后开始了训练。
  训练内容,就是尼玛的跑圈。
  “一群兔崽子,毛都没长齐还想摸枪?没听别人说过吗,枪这玩意,是能要人的命的!我这是为了你们好,到时候你们就知道要感谢我了!”
  这是那个中年男人——他们的教官的说辞。
  本杰明却忍不住在心里吐槽。最危险的明明就是你!把一把不开保险的枪别在腰上,不是崩蛋蛋,就是爆菊花。
  然而,也只有他这一个半吊子“新兵”这么想。看其他人的样子,都是教官的命令比天大,教官做什么都是对的。服从这个天职,他们也是执行得相当彻底。
  没办法,本杰明不是兵,他就是来军训的,也很难要求像真正的军人一样一心一意。他是个法师,如果没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质疑一切的精神,那他还不如现在就皈依教会算了。
  很快,他就被教官单揪了出来。
  “队伍最后那个,出来!”
  跑了十多圈,几近虚脱的本杰明走向了中年男人。
  “刚刚不是很厉害,那股劲到哪去了?最快的人都跑了二十圈了,你在后面磨蹭什么?”教官劈头盖脸地就是一阵训,“力气都用到哪去了?没吃饭啊?”
  本杰明扶着膝盖喘了一会,把气给回上来,然后说:“我真的没吃……”
  “跟上级说话前要先喊报告长官!”话还没说完,教官就立刻打断了他,“回去!过来!重新说一边!”
  “……”
  本杰明拖着蹒跚的脚步,先走回了跑步的队列,然后再走出来,重新来到教官的面前,用尽吃奶的力气,大喊:
  “报告长官!我真的没吃饭!”
  “……”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教官脸上的表情似乎有点绷不住,几经努力,他终于维持住了那个凶巴巴的脸孔,对着本杰明大吼道:“没吃饭就有理由了!敌人会因为你没吃饭就手下留情吗?回去!接着跑!跑不完一百圈别想吃饭!”
  最后,本杰明是躺着出的军营。
  一整个上午,本杰明感觉自己跑的歩比上半辈子跑得还要多。幸好,送他来的女仆中午也在军营门口叫了一辆马车,把本杰明接了回去,不然他也是要倒在回家的路上了。
  回到里瑟家族,他甚至没有力气去客厅跟其他人一起吃午饭,只能回到自己卧室,栽倒在床上再也起不来。他让杰瑞米给他带了几块面包,自己躺在床上解决掉了饥饿的问题。
  吃完面包,他又把杰瑞米赶去跑腿,自己一个待在卧室里,很想倒头就睡。
  不过他没有,他还是打起精神,进入意识空间,开始了今天的魔法修炼。
  这已经是绝不能断的日常功课了。
  在这段时间的冥想之下,三角字符几乎变了个样。它发出的光芒从淡蓝色变成了深蓝,仿佛蕴含着无限的魔力,有种令人目眩神迷的神秘感。而借由它召唤出的水球,已经比艾克斯·弗尔那个肥胖的脑袋还要大了。
  本杰明估计,如果把手中的水球压缩一下,砸出去,除非有厚厚的盔甲抵挡,否则完全可以砸晕一个强壮的成年男性。
  从给人洗脸到给人一拳,这招也算是初见规模了。
  不仅如此,在三角字符增强的同时,本杰明感觉到,自己对魔法的控制有在一点一点变强。召唤水球的速度越来越快,对水球的控制力也越来越强。
  他现在已经可以较为熟练地利用水球,在自己周围模拟出一个防御的水泡。当然了,水泡的防御力还远远不够,虽然不会一戳就破,但是如果随便拿个锋利的东西,还是可以很轻松打破它。
  本杰明对此是不满意的,他可是要用这东西去跟法师还有神官打架。连凡人刀剑都挡不住,谈何防御魔法?随便一个骑士都能破开,就不要说“清洗者”了。
  还得接着练啊!
  至于水球术的治疗效果,本杰明也研究了一阵子。他特意使用了二十多次的法术,终于召唤出几滴生命之水,用来观察生命之水和水球术的区别。
  经过观察,他发现生命之水当中的水元素,是以一种非常特殊的结构组合起来的,有点像一个奇怪的立方体。以这种结构的水元素组合群,会涌现出一股奇妙的生命力。正是这种生命力,带来了生命之水的治疗能力。
  把这一点用到水球术上,本杰明发现,在微观层面控制水元素非常困难。不过好在有三角字符的帮助,他还是成功地制造出了有治疗能力的水球。只是这种结构目前维持还比较困难,治疗能力的“保质期”很短,大概只有十秒钟。
  如何制造能长时间保存的治疗水球,只能等字符进一步增强再说了。
  就这样,从攻击再到防御再到治疗,虽然水平都不高,本杰明已经开始了全方位地成长,新的技能点也在前方不远处等待。这是属于他实力的一个高速成长期。
  他恨不得废寝忘食,把所有时间都放在继续修炼上面。
  如果没有以后的“军训”的话。
  虽然会占据不少时间,还过看在枪的面子上,本杰明并不抗拒军训。只是,从今天的训练来看,他离摸到枪还很远,不知道还要跑多少天的歩。
  不过往好处想,他的身体素质应该可以慢慢变好。
  “对了,这个世界的枪支大概发展到了什么地步?”想到这里,本杰明忽然向系统这么问道。
  系统想了想,答道:“一般吧,该怎么说呢……就是有手枪,有大炮,有步枪,手枪可以换弹,威力还行,不过不是很受重视。”
  本杰明皱眉:“感觉你说了跟没说似的。”
  系统马上不高兴了,理直气壮地反驳道:“这里又不能联网,我又不是百度百科,你当我什么都知道啊?”
  “……好吧。”本杰明只能无奈接受。
  他还想说能不能靠系统的资料,改进一下手枪,造把ak27什么的出来。
  不过倒也是,哪有人的电脑里会存那么多正好用的上的资料。他也很好奇,那些小说里的穿越主角,都是怎么记住那么多当代科学原理的。为什么人家穿越之后随随便便就推动科技进程,又是搞化学,又是造火炮,自己却连肥皂都做不出来一个。
  有个勤奋努力,愿意去搜百度查资料的作者就是好。
  羡慕。
  不过还好,系统可能也想证明自己的有用,所以接下来又介绍了一下这个世界中枪械的大概情况。
  听了系统的回答,他这才知道,原来枪的地位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高。
  按系统所说,作为一个具有超自然能力的世界,魔法和神术才是这里的主导,并不仅仅是在战争中释放,还有那些被附魔了的刀剑、被祝福了的盔甲。普通的子弹,连一件祝福过的衬衫都打不破,更别说神术的护盾了。神术也可以祝福子弹,但那样消耗太大,所以一般只会去祝福大炮的“子弹”。
  补充一句,神术或魔法附魔手枪是没用的,除非你用手枪去敲人。
  虽然很多国家在军队中也配备有枪火营,但是他们只是作为补充性的远距离手段使用,不算重视,地位还不如炮兵。
  因此,手枪,一般是一些敏捷型的佣兵在使用,另外就是被贵族富商们用作防身。像那天迪克拿的枪,应该就是他从自己家里偷出来的。
  这是手枪在一般人手里的情况,但是,放到本杰明这里就不一样了。
  他有那个从页游里变出来的射击系统,百发百中不是问题。至于威力,附魔什么的,他以后也可以学嘛。因此,射击对于他而言还是非常有用的。
  至少,在他的水球可以秒天秒地之前,开枪,仍旧是他最直接有效的攻击手段。
  当然了,这一切的前提是,他有枪。
  他还得找机会弄把枪来。
  国家对于枪支的贩卖是明面上禁止,但实际上无所谓的态度。每家贵族都会藏上一两把枪,里瑟家也不例外。本杰明有想过偷家里的枪,但枪不见了肯定会被发现,到时候又是一番麻烦,所以只能作罢。
  他需要的是一把只有自己知道的、可以一直藏在身边的枪。
  想来想去,最终,他决定去外城区买枪。
  海文莱特是大陆上最大的城市,外城区则占据了它四分之三的面积。尽管这里也是教会的大本营,但是这些年,教会一直把主要精力放在向外扩张上,因此,海文莱特的外城区,某些部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混乱。
  通过多次使唤杰瑞米,本杰明对外城区的了解增加不少。有一次杰瑞米回来后,就告诉本杰明,他无意看见了某个地方在买卖枪支。因此,本杰明去外城区,倒也不算是自己抓瞎摸黑。
  他倒不怕教会知道这一点。教会的人一直都有在他身边,虽然看得不紧,可如果他想去买枪,是不可能甩脱他们的。
  主教肯定会知道他去买了把枪,但这又如何呢?
  在主教看来,他就是个吓坏了的贵族。尤其在城堡里的事情发生之后,出于对女巫的恐惧和保护自己的想法,去黑市之类的地方偷偷买了一把枪,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要教会不知道他与魔法的关系,就不会对他起疑心。
  至于外城区可能的危险。只要他处于露天的环境下,不进到什么小房间里。有教会的人看着,他不信能发生什么危险。
  再加上教会给他的吊坠,此刻的他是有自保能力的。虽然还是有一定风险,但如果这点风险都不敢冒,他还算什么穿越者呢?毕竟,一把手枪对于他来说,还是蛮重要的。
  不过,出于保险起见,他还是打算先溜到克劳德的书房,凭借记忆,把克劳德藏着的手枪偷来,暂时借着用一用。等买到了自己的枪,就把它还回去。
  就这样,躺在床上修炼了一下午,身体的酸痛恢复了不少。晚饭过后,他顺利把书房里的枪偷到手,然后趁夜溜出了里瑟家族。
  他向着位于海文莱特的外城区中,那个据说买卖枪支的地方出发了。


第三十六章 外城区奇遇记
  与内城区不同,哪怕进入黑夜,海文莱特的外城区还是相当热闹。
  虽然这个世界还没有电灯,但是靠着油灯,依旧有不少居民在街上走来走去。大部分的店面还在营业,人来人往的,没有要关门的架势。就更不用说那些*了,就连普通的酒馆,都能传出十多米远的鼎沸人声。
  不过也是,教会的宵禁只在内城区进行。外城区由于面积太大,执行需要非常多的人力。教会不舍得,所以干脆就任其发展了。
  像弗尔家族,大部分收入也是靠着外城区的娱乐产业在支撑。有这样藕断丝连的关系在,外城区的夜晚更是虔诚不下来。像那些喜欢安静的忠实教徒,要么成为牧师,进入内城,要么聚集在外城的神佑区。那里是教会专门划出来的区域,虽然住满了人,但却比内城还要安静。
  除了神佑区,外城没有再刻意地划分其他的功能区。外城太大了,如果专门搞个娱乐区居民区的话,那居民想出门消遣就得花很久的时间。方便起见,除了宗教,外城的一切都混杂在了一起。
  此刻,本杰明就走在外城区西面的主干道上。
  他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警惕地向着杰瑞米说的那个地方走去。
  复杂的地形结构和人群构成,结果当然是治安的混乱,尤其是在西面这一块。国家也在安保上投入过不少人力物力,但最终结果也很一般。大家日子过得倒还算安生,就是民风会比较“剽悍”。
  本杰明的的身上可带了不少东西:攒了很久的零花钱、主教给他的十字架、自己从克劳德书房偷来的枪。万一来个小偷扒手,把东西给他摸走了,那他能上哪哭去。
  他可得小心,非常、非常小心才行。指不定什么时候,街边就会跑出一个不起眼的小鬼,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的家当给偷了。
  本杰明刚想到这,不远处,就有一个畏畏缩缩的小孩迎面走了过来。
  哦?
  他感觉自己真是料事如神。
  看吧,这不就来了。
  看这兔崽子那贼眉鼠眼的小样,待会肯定“不小心”撞到自己身上,摔个一跤然后一溜烟跑掉。到时候自己反应过来再一摸口袋,值钱的玩意早就不翼而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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