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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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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魔法材料日见枯竭的时代,背债的才是大爷。

“让他帮我点小忙,否则,别想从我这里,拿回半克精金。”伯瑞厚着脸皮地想。

他信心十足,没人能抗拒,两位法师联手的威力。

第二十二章 初秋的谋杀

夜色像墨水一般在黄昏的余辉画卷上泅染开来,盏盏华灯次第亮起,整个城市笼罩在金银红绿的璀璨灯火下。坦丁城的夜生活就在喧哗中正式拉开了序幕。

公牛广场附近的青石大道,是都城最繁华的夜市街之一,在白天宽阔整洁的街道,一到天边出现隐约的星星时,就如雨后湿润的林地,冒出蘑菇般,由帆布和铁皮搭成的简易小亭子,占满了道路两侧。

款式符合当前时尚,做工却不甚精致的服装、一些模样喜人,看起来手艺还算不错的工艺品、由麻布编制成的薄地毯、号称是百分百小牛皮制造的鞋子,应有尽有。

囊中羞涩的普通市民,追求潮流但弄不到更多零花钱的年轻人,比起那些标签上写着许多零的精品商铺,更热衷流连于廉价的夜市。

最吸引人的还是散发着各种香气的小食摊,鱼杂碎汤、肉丸子、蜜糖炒栗子、葡萄干、奶酪火腿,没什么比端着一盒小食,在夜风徐徐的街上游荡采购,更打磨光阴的了。

漆成深紫色的马车在夜市附近缓缓穿行,受过良好训练的纯血马,优雅沉静地跺着小步。

佩姬将头微微探出车窗,眼神怅惘地望向簇拥的人群,倾听着喧闹沸腾的声音,手指抚摸着包在窗台上的柔软毛皮。

某种奇异的负面情绪在大小姐心底骚动。

那是种无精打采的脱力感,纯粹心灵上而并非肉体的倦怠。

只剩下一个月,她就得变成包装精美的礼物,躺到床上,接受一个小男人,成为自己的夫婿。

“我下车走走吧。”她吩咐车夫。

“储妃殿下,这里是平民聚集的地方,并不适合您的身份。”驶车的皇家骑士兼保镖,面露难色地劝阻。

佩姬扬了扬眉毛,将叱喝的话语咽了回去,她突然没精神责备骑士的冒犯,推开车门,直接从行驶得很慢的马车上跳了下去。

这举止让车夫惊惶失措了一阵子,他慌忙地从驭座上下来,暗示着便衣随从们紧紧跟过去。

身为储妃,保障她的安全,是头等大事。而且这位准皇室成员,不肯乖乖待在守卫森严的行宫里,坚持着在婚礼前,继续司法厅的工作。

但佩姬讨厌连出门溜次狗,都得被十几个全副武装的骑士围着的感觉。

所以他们只好脱下盔甲,穿着便装,将人数精简到五人,离着好几米,遥遥护卫。

这种夜幕下,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的场所,是最麻烦和危险的,而且是主人临时起意,骑士没办法清场和盘查可疑分子。

金雀花家的大小姐,漫无目的地在人群间穿梭,偶尔在售货的摊位旁停下,随意翻看下商品,夜市的便宜饰品与衣服,自然入不了她的眼,也没胃口品尝下没那么卫生,但味道蛮不错的庶民小吃。

不远处的声音吸引了佩姬的注意。

卖蓝莓蒸糕的摊子前,一个衣着简朴的中年男人,正为难地数了数包中的铜板,那些大概是明天的菜钱,男人蹲下身子,小声劝女儿,“不是说好了不买东西,只是出来逛逛么?”

他几岁大的女儿,望着冒着热气的蒸糕,吞了吞口水,依依不舍地移开目光,“爸,那我不吃了。”

拉着女儿的手,男人刚走了几步,下定决定似地,又转了回来,拨拉出衣兜里的大半铜子,买了整整一块。

佩姬出神地看着这寻常的一幕,小姑娘像只小动物,抱着父亲的脖子,轻轻咬了一小口,又把蒸糕递到他的嘴边,“你也吃。”

“乖女儿,爸爸不饿。”

她的视线追随着父女俩,直到他们消失在人潮中。

这种朴素的亲情,自己曾经体会过吗?

似乎在遥远的童年,她曾无比崇拜过父亲,觉得他就是天地间最伟大的神邸。

这子女对父亲出自本能的崇敬感,在童年还没结束时,就已逝去。

在金雀花的精英教育中,亲情,属于软弱与幼稚的。

你需要的是,效忠于整个家族,在它的麾下,奉献自己的一切。

维护家族成员之间的纽带,是共同的利益。毕竟情感这玩意,廉价而且容易背叛。

但佩姬仍记得一件事,那是她九岁那年,母亲去世了。

虽然那是个性格苍白,没有多少头脑,只对贵妇人间的交际、购买服装首饰感兴趣的女人,出身于另一个显赫的公爵家族,嫁给父亲,也单纯是政治上的联姻。

在记忆里,她的脸是模糊的,每次回忆起,反而是不同颜色款式的豪华礼服与脖子上明晃晃的珠宝更加鲜明。

但佩姬还是很伤心,趴在床上,哭到累得睡着。

朦胧中,她感觉到,有人坐到了床头,用手轻轻抚摩着自己的头发,从掌心传来的热力,让她很安心。

那应该是父亲的手吧,姑娘迷迷糊糊想着,逐渐停止了抽泣。

……

秋季是个潮湿多水,让人情绪低落的季节。

暴雨总是来得不是时候,劈里啪啦的雨点,忽然急促起来的晚风,让路人朝路边建筑的屋檐下避去,商贩们不满地埋怨着妨碍赚钱的鬼天气,手忙脚乱地将厚实的帆布盖到铺面上。

佩姬将滑落到手肘处的丝织披肩提了提,返身,用惯有的步伐节奏,往几百步远的马车走去。

她为方才浮现出的软弱感到羞愧,无论是受过的教育,还是现实中的磨炼,都明白无误地告诉她,人,准许偶尔有点低潮期,但绝不能沉陷于其中。

临面而来,一个慌慌张张躲雨的男人,撞得她差点摔倒。

佩姬望见,逡巡于不远处的便衣卫兵们,脸上露出的惊惧表情。

他们张大嘴,仿佛在竭力呼唤,朝自己奔来。可能是风声太大,环境嘈杂,佩姬没听清楚在说什么。

“大惊小怪。”她不耐烦地想继续前行,却猛然发现双腿软绵绵地,腰间传来一阵剧烈的痛楚,视线已开始模糊。

她疑惑地摸了摸,一股暖融融的液体,溅污衣裳,将手掌染得彻红。

“刺客?”佩姬喘息着,瘫倒在地上,冰凉的雨水落到脸上,让她觉得很冷。

“控制住广场……别过于紧张……以免引起公众的不安……活捉……”她虚弱而冷静地下达了几个命令,然后意识沉入了黑暗无光的旋涡中。

……

许多震惊诸国的大事,往往由不知名的小人物一手促成。

布斯塔是个粗通武艺的混混,每天的工作就是跟着道上的大佬耀武扬威,晚上去小酒吧找相好的鬼混一番,或者到赌馆来上几把。

如果不是欠了一屁股赌债,相好的又瞧上了一件漂亮首饰,天天缠着他要,布斯塔绝对不会老远从蒂罗莱跑来坦丁来。

“上头有件任务,得去坦丁除掉某个小剧团的四个人,报酬是一千恺撒。”那天晚上,相熟的一个伙计找到他,“这笔买卖你接不?”

“这可是大买卖,还要去都城,太过危险。”布斯塔不情愿,“事后跑路,一千根本不够。”

“这样得了,一千六百块,而且,又没必要完全照着来。”那伙计诡笑着,“稍微弄出点事就成。”

布斯塔明白了,肯定是某个有钱,但与黑道又没多深关系的老板,找到了大佬。

如果说谋杀,是真正刺客的天职,那么坑蒙拐骗,就是混混们的拿手好戏。

那个白痴又不懂得内幕的老板,将刺客组织与收保护费为生的普通黑道帮派混为一谈。

上头想弄到票子,又不愿帮不相干的外人,做出能引起当局格外重视的大案。

这么一想,一千四百块完全划得来,只要他到了坦丁,找到目标,制造点车祸之类的意外事故,上头就有理由对送钱的老板说,“已经尽力了,瞧,那人的遭遇,就是我们干的,但他运气够好罢了。如果不满意,再拿笔钱来,我派人再去试一次。”

再试一次,当然,又是将上回的勾当,重新耍一遍。

……

直到抵达了坦丁,调查一番后,布斯塔才发觉有些不妙。

谁说目标是小剧团的小人物?

红雀剧团的席拉娜团长、绮莉女演员、劳伦剧作家、伯骑士勋爵,各个都是声名鹊起的当地名流。

“妈的,老子受骗了,这一千来块可不好赚。”布斯塔骑虎难下,预付的款子,他离开蒂罗莱前,就花得干净。

黑河饭店地处繁华要道,人来人往,他根本没机会下手。

布斯塔只好把目光投到了伯骑士勋爵的私人府邸,盘算着在门口放把火。

就在计划妥当,避开灰佬们的眼线,准备动手时,从院子里出来的马车,引起了他的注意。

隔得老远,布斯塔只瞧见一张女人的脸,在倘开的车窗处,闪动了一下。

“席拉娜还是绮莉?”他正想着,发现街道另边,有两个警察巡逻过来,连忙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开。

巡警怀疑地打量着他的背影,蛇般地视线让布斯塔背脊发凉。

直到拐过街角,布斯塔才松了口气。“今晚没机会了。”他暗想。

半小时后,沮丧地在夜市逛街时,他又看到了那辆表面上很普通的马车。

混混当然没眼力察觉到,马车的车身是由最贵重的紫松木镶嵌而成,车轴是地道的,只供应给军队的合金钢管,外厢的角落里,那朵巧妙隐蔽在装饰花纹中,羽状复叶的红黄色花,背后蕴藏的涵义。

从勋爵家出来的女人,刚跳下车子,朝夜市街走去。

“是个漂亮妞,大概是那个勋爵的情人吧,有钱人就是会享受。”布斯塔轻轻吹了声口哨,他衣服的内兜里,正放着把抹了毒的匕首。

一个用光了酬金,却完不成大佬交代任务的混混,可不能指望他懂得怜香惜玉。

“管它的,这也是和目标相关的人,给她一刀,趁乱立即出城,谁也查不到我。等回到了蒂罗莱,也好有由头交差。”布斯塔决定。

大概是老天爷也在帮他,突如其来的暴雨,给了兼职杀手机会。

布斯塔没发现伪装良好的便衣守卫,而骑士们,也没可能,在喧闹着躲雨的拥挤人流中,立即警觉到一个陌生人的杀意。

兼职杀手将匕首藏在衣袖里,朝恍惚地陷入回忆中的佩姬走去……

※※※※

福兰在第二天,得到了储妃殿下遇刺,生命垂危的消息。

因为伤势严重,无法承受马车的颠簸,佩姬被就近送入了附近的一家小型私人医院。

皇室卫队,封锁了医院所在的整条街,清空了所有居民。

从睡梦中被惊醒的皇太子殿下,供奉于宫廷的御医,紧张得不行,以为这是起关乎政治谋杀的高官们,几大车最先进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以及闻讯而至,被堵在外街的报刊记者,更远处窃窃私语,充满好奇的市民,汇集于此。

“先生,请停下。”福兰刚抵达现场,就被卫兵阻止。

“我是储妃殿下的私人顾问,请问,她目前的现状如何?”

“无可奉告,请您离开。”检查了福兰的证件后,卫兵的语气和缓了几分,但依然坚持职守。

福兰踌躇地回到马车,心乱如麻。

他没足够的身份与原由,得到最新的情况。

但目前的局势,让他猜测到,佩姬的状况很糟糕。

“不,你是我的,就算死,也得由我来结束。”低沉的咆哮在复仇者的心底狂乱地吼叫。

这时候,他听到耳边,传来一个苍老男人的声音,“福兰·弗莱尔,我的老友,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但你的表情,却告诉我截然相反的情绪。”

第二十三章 魔药大师(一)

福兰·弗莱尔,这是个深深埋葬在心底,属于亡者的名字。

几年前,在黄金角海湾的要城费都,发生过一桩残忍的凶案,一位就职过检控官的公民,全家三口惨遭谋杀,而且那位前检控官,与他的妻子,至今连尸首都没寻找到。

费都的莱姆探长,发誓要将凶手送上绞刑架,为自己的朋友伸张正义,却一直寻觅不到线索,甚至受到过上头施加的压力,最终,只能悲愤叹息。

随着岁月的流逝,弗莱尔灭门案,这桩轰动一时,成为人们口中谈资的案件,已悄然被记忆淡忘,只存在于巡警厅的档案室,一叠叠布满灰尘与蛛网的案卷最底层。

无论是罪犯与帮凶、当年调查过此案的探员,还是曾抱着猎奇心理,分析过原由的无聊闲客,都无法想到,本死去的人,已重返凡世,正用自己的方式,用那幽翳无光的正义,惩戒着昔日的仇家。

连最亲密的人,都无法知晓,他的过去。

所以,当听到这个名字在耳边响起时,瞬间,福兰觉得惊惧万分。

那是种正行走于黑暗中,突然光亮四起,自己最隐讳的秘密,在白昼下暴露无疑的慌乱。

福兰浑身的肌肉绷得很紧,以至于,骨骼在蓬勃的巨力下,咯吱咯吱地发出微响。转头望去前,他心底掠过无数的可能性,但马上,他惊讶地睁大眼睛,语调也变得兴奋起来,“天,是你!”

不知何时,马车的软垫上出现了一位干瘦的中年人,头发乱蓬蓬的如同鸟窝,嘴唇上的小胡子,许久没有打理了,有点像颓废的野草,身上那套白色丝绸的长套衫,皱巴巴的,显然是前夜,被他当成了睡袍。

在套衫外,披着一件带兜帽的淡灰色斗篷,斗篷上用细密的金线银丝,以及掺了神奇物质的涂料,勾画出繁复的花纹。

用当年在法师塔当兼职助手时学到的知识,福兰能认出,那些是由充满魔力的符纹,组成的法阵。

这件充满神秘氛围的法师斗篷,与那身从款式上来说,只有商铺经理或者小官僚才会穿的套衫,搭配起来,却显得滑稽可笑,不过,这位老朋友本就是以不修边幅著称。

魔法的探索,日夜不休的炼金实验,的确是极为耗费精力的事情,比起数年前,他老了许多,眼角蔓生出细碎的皱纹,声音也苍老了不少。

“威廉……”福兰的嘴唇抖动着,老友重逢的喜悦,让他忘记了自己正在马车中,刚激动地站直身体,头却撞到车厢顶上。

“从伯瑞那个老骗子的描叙中,我就猜到了是你,果然没错!”威廉法师也同样兴奋不已,不停搓着手,直嚷嚷,“就算酒精会耽误一整天的冥想,我们也一定去喝上几杯。”

“当然,我家里有几瓶地道的白兰地。”福兰说,但喜悦之情没有冲淡他的警惕,“伯瑞?他是谁?”

“还能是谁,一个人品差到极点的骗子,当年真是交友不慎。如果不是最近的实验材料中,正好缺少了重要的精金,市场上又采购不到,我才不会千里迢迢来到坦丁……”一提到伯瑞,威廉立即露出受害者的表情,他滔滔不绝地控诉道。

“全名是伯瑞·罗希?深受皇帝陛下信任的宫廷大法师?”

“对,不过管他受谁的信任,人品不好就是不好,我猜皇帝国库里收藏的珍宝与魔力材料,都被老骗子洗劫一空。”

“他向你提起过我?”福兰的眉毛微微跳了下,他关上车窗,“去我的宅子吧,先来上一杯,在谈其它的。”

马车缓缓驶动,绕过被戒严的地方,由公牛广场的另一侧,朝毗邻白银大道的富豪区驶去。

一路上,威廉喋喋不休地述说着自己最近的经历,他在南部靠近边境,一个地图上找不到的小镇附近,买了片森林中的土地,隐居起来,研究变型术。

他甚至还遇见了一位已很稀有的德鲁依,共同探讨过将自然变身,奥术化的可能性。

不过那传说中的变形巨龙,或者牛头怪蝎尾狮,依旧是镜花水月。

“不过我倒在炼金上取得了突破。”法师指着身上的斗篷,“无限次的变身成老鼠,不需要额外再记忆复原术,而且,在转变体形时,它还能将随身的衣物,转化为老鼠的皮毛,这样就省去了还原时,赤身裸体的尴尬。”

他拍拍胸口,保证道,“等拿到了精金,我帮你把戒指重新打造一番,嗯,按那些科学工程师的说辞,这叫系统升级……咦,你的戒指呢?”威廉这时候才发觉,福兰的十指上光秃秃的,没有魔法戒指的踪影。

福兰带着笑容,看着像正在倾听法师的话语,但思绪已经飘到了别的地方,直到威廉又问了几遍,才回过神来。

“我曾遇到过一次袭击,似乎戒指和身子熔为了一体。”他感到了马车停止了前行,“到家了,等会我详细地解释给你听。”

马车夫吃惊地揉揉眼睛,从车上居然下来了两个人。

他完全不记得,还有位打扮怪异的乘客。

不过出于职业上的谨慎,他只在心里嘀咕了一番,在收过车钱后,疑惑地离开了。

家里没人,一大早出门时,福兰就顺便把塞西莉亚送回了黑河饭店,今天剧团没有演出,芭蕊要带着全团人,出城野炊,舒缓下紧张繁忙的日常节奏。

福兰从橱柜中取出一瓶年头与口感,均属上佳的白酒,又找来一些下酒的小食,干了一杯后,他抚摸着左手中指上,隆起的老茧,选择性地讲述了离开法师岛后,自己的历程。

……

快到中午时,福兰才停了下来。

“狂信徒,的确是让人费解的生物。”威廉摇摇头,“幸好最终脱险为夷。魔法器具,因此与肉体融为一体,这真是令人匪夷所思,不过目前看来,并没有不良的后果。”他突然想到了什么,“难怪,老伯瑞从你身上,察觉到了奥法的气息。”

“那位宫廷法师阁下,发现了什么?”福兰不动声色地问,这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法师解释道,“经验丰富的渔夫,能从海潮的流向与气候的变化中,追踪到鱼群的踪迹,法师也是如此。我们能感知到魔力的存在,这也是我没有考虑妥当的地方,大概伯瑞从那枚变身戒指留在体内的奥术中,发觉了你与普通人的不同。”

福兰暗自惊心,他想起了半周前,在安全厅时,那阵被人窥视的离奇感觉,难道当时,就是伯瑞·罗希在运用法术,观察自己?

第二十三章 魔药大师(二)

对于世俗的谋略,福兰能防备而且精明的利用,但对超自然的事物,却防不胜防。他担忧地询问,“他知道了我的秘密?”

“怎可能,如果不是当初运用读心术,看到了你的记忆,我都不会相信,世上会有如此离奇,让人愤怒的遭遇。”

“那他有什么目的呢?”

“好奇,这是法师们难以磨灭的天性。”威廉挤了挤眼睛,“请放心,我当然会帮你隐瞒事实。一位法师学徒,具备着奥术气息,拥有几件魔法装备,自然是最合理的解释,也能打消他无聊的好奇。”

福兰立即明白到了威廉的用意,“我就是那位师从于威廉法师的学徒?”

“这也是事实,难道忘了,我们曾一同参与过的那些炼金实验吗?”

福兰的心中暖洋洋的,这位亦师亦友的相知,总是出现在最危急的关头,慷慨地予以帮助。

在以怪物之身,逃出下水道,谋寻返回世俗社会的方法时,是他倾尽全部精力,为自己整容,并制造了能转换形体的戒指。而现在,又是他,避免了自己在无所不能的奥法面前,暴露身份。

他握着酒樽,在大厅里来回踱着步,衡量这件事,给自己带来的利弊。

半刻钟后,福兰做出了决定。

他走到正在贪杯的法师面前,问道,“能帮我约见伯瑞·罗希大师么?”

“没问题,我正要讨回精金呢。不过,没必要见他,以免被发觉疑点。”

“不,既然已被发现,就坦然点。”福兰将大半杯酒,倒入嘴中,感受着辛辣的液体,划过喉间的刺激,“正好我能卖个人情给皇室与莱因施曼家族,并且,让一个人活下来。”

在审判日的风暴到来前,那朵傲慢的金雀花,必须继续活着。

圣德慈善医院,建在一栋科摩四世时期的双层老宅楼里,门前有木篱笆围起来的一小圈前院,黄绿的灌木与花草中,一条洁白的鹅卵石铺垫的两人宽小道,直接通向正门的三级石头台阶。

台阶被涂抹成红蓝白三种颜色,这是一种由现代医学理念沿生出的传统,红色代表动脉、蓝色代表静脉,白色则代表绷带。

在古代的年代,当神术正处于黄金时期时,人们依靠着教廷的神官们救死扶伤,但在这天父的恩赐之术逐渐衰败的近世纪,药物、急救以及仍处于摸索阶段的外科解剖学,成为了健康的守护者。

医院内部是全木制结构,整个一楼被完全打通成宽敞的大厅,两排能同时容纳十个人的连体椅,面对面的摆放在墙边,以便患者在等待着医师的诊疗时就座,陈旧的木窗框在前不久刚喷过清漆,质地一般的玻璃窗也擦拭得明亮。

二楼分为六个小单间,提供给需要留院看护的重患。

在两层楼之间的楼梯边墙上,悬挂着每家医院都有的誓言:“凭良心和尊严从事医业,在医者眼中,惟有职责和病人,而无任何宗教,国籍,种族,政见或地位之别。”

这间收费便宜,面向普通市民的简易诊疗所,此时挤满了声名显赫的大人物,室内的空气中,孕育着一股紧张压抑的气氛。

皇太子朱利尔斯,正在被悲伤所侵袭。他半秒钟也无法安座,时而像只暴怒的狮子,看什么都不顺眼,指责着医院设施的简陋,时而叱呵走廊上的官员,认为他们的喧哗,影响了医生的救治。

但片刻后,他又瘫痪似地半靠在墙边,低声抽泣,举止几近疯癫。自从半小时前,一位内廷的管事,上前安慰殿下应稳住情绪,被他推倒在地,当场革职后,没人再敢去自碰霉头。

这一幕,显然令在场的内阁重臣与地位不凡的大公侯爵们暗自摇头,毕竟一国之储君,就算在最危急的时刻,也应当表现出足够的冷静与威严。

身为离御座只有一步之遥的人,永远应将实际的利益,摆在软弱的感性之前。

佩姬的处境很危险,刺客的匕首,造成了大量内出血,脏器也{‘文’}不同程度的开{‘人’}始坏死,而抹{‘书’}在凶器上的{‘屋’}毒药,被查明是一种由月籽藤提炼的汁液,毒性猛烈凶残,因为毒素已进入了血液循环,中和毒性的解药起不了作用,医生们也没法用放血疗法,将致命物质全部排出来。

目前人们唯一的希望,就是由圣城安诺前来,参加婚典的罗兰大主教。

楼梯处传来了嘎吱的响声,朱利尔斯第一个迎了过去,可那位号称精通治疗神术的主教阁下,面色灰败,精疲力竭,由随从搀扶着,慢慢地走下来。

“主教阁下,希望是个好消息。”皇太子似乎预感到了不幸,他声音震颤地询问道。

“连续施展了四个治疗术,稳定了现况。”罗兰的话立即引起了一阵解脱似的欢呼,但随后而来的言辞,又让气氛重新归于沉寂。

“储妃殿下只是暂时安全了,仍然处于危险期,如果是单纯的内出血或者中毒,都好办,但这两者结合起来,就……”

“你只需要说,假如我们再找不到更好的治疗方法,她还能活多久?”朱利尔斯这时候反而恢复了镇定,他打断主教的话,平静地说道。但眼眸中彷徨不安的光芒,暴露出,他只是在勉强支持。

“最多六小时,压制伤势的神术就会失效。”罗兰回答。所谓的精通治疗神术,只是单纯的宣传手段,毕竟一位拯救伤患的圣者形象,更利于教会吸引信徒。他只擅长于戒律系的神术,最多施展几次轻微治疗术,对严重的伤势无可奈何。

如果是教宗陛下,或者暗殿的几位长老主教,显然能完美的治愈,但最快的马车,也无法在伤势重新爆发前,让他们从千里之外,赶来坦丁。

朱利尔斯愁惨地笑着,那是种令人心碎的笑容,就算最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因此黯然叹息。

但更多的人,想到了象征着皇帝党与老人党,在利益分配上各退一步,缓和矛盾的联姻,看来尚未开始,就已结束。

日后的政治局势,又将是个未知数。

第二十三章 魔药大师(三)

大门被猛地推开,与地板发出尖锐的摩擦声,敲碎了厅里近乎凝固的空气,宫廷法师的出现,让人们觉得诧异。

伯瑞·罗希厌恶地瞟了眼罗兰主教,奥法与神术,本就是互相看不顺眼的对立学派,前者讲究个人的资质,认为魔力,是由人来指挥操控的工具;而后者,则将一切摆放于虔诚的信仰,神圣的光环之下。

他从众人的表情中,猜测到事态没有好转,于是快步走到朱利尔斯身边,小声问道,“储妃殿下还没脱离危险?神术没起作用么?”

朱利尔斯苍白着脸,良久,才绝望地点点头。

“的确,神恩在治疗领域,比起奥法,颇具优势,但并不代表,它就是万能。”伯瑞用恰好能让旁人听得到的声音,郑重其事地说道,“不知主教阁下,是否听说过魔药学。”

罗兰在胸前划着十字,眉关紧皱,“萨满巫师的魔药?那是几百年前,就以失传的学派,肮脏,而且亵渎。”

“在教廷的眼中,圣城安诺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是亵渎不洁的。”伯瑞揶揄似地耸了耸肩膀,“魔药学,从根本上而言,隶属于炼金的分支,可以由塑能系和附魔系的理念来解释。”

“但您为何提起它?”罗兰显然不愿继续争执下去。

“两小时前,我正式结识了一位对魔药学颇有研究的先生,在神恩与医术均无法奏效的情况下,我觉得应该试试魔药的疗效。”

“请容许我冒昧地问一句。”安全厅的高德佛里厅长,似乎因为储妃遇刺的压力,显得杯弓蛇影,而且众所周知,不久前,他曾与储妃发生过一点不愉快的小事,很有可能,会因此成为替罪羔羊,被政敌趁机踢出政界。他谨慎地问道,“正如主教阁下所说,那是门失传百年的学派,很难相信,当我们束手无策之际,它又恰好出现在面前,指不准,这是起骗局……”

“那位先生的导师,是一位与我相熟的炼金大师,容不得虚假。而且”,伯瑞环顾四周,“在场的许多人,都认识他。”

朱利尔斯的眼眸中,重新燃起了希望的火花,“他是谁?”

“卡西莫多·伯骑士勋爵。”宫廷法师回答,“他正在准备药剂,随后即到。”

……

那是一只细腻精致的东方薄胎瓷瓶,宛若半透明的青玉,轻轻泛着温润的光泽。瓶壁薄得如同蝇虫的翅膀,仿佛放在手中,只要微微用力,就会破裂开来。连堵口的瓶塞,都是由最上等的翡翠镂刻而成。

在光线下,能隐约看到,里面盛着小半瓶淡青色的粘稠膏剂。

“这就是能起死回生的魔药?”朱利尔斯颤抖地接过瓶子,他虽然不懂得什么魔药学,但光从这价值千金的容器上,就凭空增添了几分信心。

“正如以前讲述过的,我曾以冒险家的身份,在东方游历过数个年头,这瓶药,就是在一次奇遇中得到的。”福兰回答,“想必伯瑞·罗希大师,方才赞赏过我精通于炼制魔药,但人必须忠诚,对于魔药学,我只是个入门汉。”

“你能确保它的效用吗?”

福兰的语气很沉重,“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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