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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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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要去学习神术,研究如何运用圣物的恩惠?

先不论可不可行,光学会最低等的神术,就得好多年,法律天才,不代表是神学天才。

而且,掌握神术的前提,得拥有相当的虔诚,一个无神论者,能施展神术,本身就是个笑话。

“已经得到了新生,还有了近乎不死的身躯,人,不能太贪婪。”福兰笑着摇摇头,提起箱子,关上了房门。

※※※※

“真可惜,如果这剧团能多演几天,咱们能多赚点钱。”旅馆老板结账后,看着红雀的车队嘀咕。

“老板你没去看演出,实在太可惜了。”旅馆的杂工说,“那个主演,虽然长得吓人,但表演得极为出色,他肯定是在有名的大剧场待过。”

“行了,难道你去过大剧场?那里的半张门票,就顶得上你半年的收入。”老板不屑地说,“有瞎想的工夫,还不去把客房收拾干净。”

杂工在心底鄙视了几句,拿着抹布,走上二楼。

刚离开的客人们挺爱整洁,所以几个房间用不着多做打理,杂工很快就忙完了。

只是在某个客房,他望着一瓶娇艳欲滴,开得正旺盛的鲜花,奇怪地想,“咦,我没换过花呀?”

第八章 遗产(一)

“闲下来,挺无聊的。”妮可把头探出车厢的铁栏,感慨着,带着阳光味道的风,吹得她很舒服。

这是离开黎明堡的第三天,越往西,人烟越罕见,四周都是望得到地平线的原野,还得再顺着路,走上四天,才能到达拜伦西边繁荣地带的边缘。

“塞维亚、圣保罗……西部有不少可以大捞一笔的地方。”芭蕊团长信心满满,“先前在黎明堡的马戏团可惜了,要是能合并,咱们的人手就充沛了。”

“价钱谈不拢么?”

“嗯,他们要分一半的成,我们再多攒点钱,要是有落魄的小团子,就全部买下来而不是合并。”芭蕊拍拍钱箱,里面装满了零钱和银行的存款单据,眼睛里闪着金光,全然忘了,不久前,红雀也属于落魄的小团子之一。

“还有,车子也应该换个新的。”妮可插嘴。

红雀的篷车,是由辆大型拖车改建的,在拖车底部用铁皮包好,中间再加上一对轮子,车厢只有小半人高,在木板上焊接着铁栏组成的长方形框架,在框架顶部铺满帆布制造的软棚,气候好的时候,倒没什么,但温度一低,寒风倒灌,在车子里待上几分钟,就足够让人浑身僵硬。

“好篷车太贵,得以后再说。”芭蕊伸头看了看系在车尾的小拖车,她得随时检查绳索是否牢靠,搭剧团帐篷用的部件,可全装在上面。

马蒂达趴在团长怀里,打着哈欠,没几天,她就不怕生了,和几个姑娘混得很熟,就算是认为最讨厌的帕丽斯,在几颗糖果的礼物下,也抛弃了怨恨,已经成为了好朋友。

“小孩子的世界,还真是单纯。”芭蕊感叹。

“大人的世界,也没那么复杂。”妮可看了眼团长,偷偷想,“旅途上,你干嘛每天打扮得这么漂亮,还不时补妆,给谁看呀。”她向前瞧着驾御着马车的福兰,“大个子一整天都难得回次头。”

旅行的人,错过行程是常有的事情。

“条条大路通坦丁”,这是描绘拜伦公路繁多的俗语,但也无法保证,每条道路都那么舒适宽阔。

现在篷车进入的公路,年久失修,破损得尤其厉害。

颠簸了半日,吱嘎吱嘎的声音叫人担心,车子会不会在下一刻散架,每个人都流露出痛苦的表情,篷车里一半的空间,装满杂物,另一半,则装着团员,五个人象不怕被摔坏的货物,东倒西歪。

“大作家,别老往我身上压,你重死了,现在又不是在小帐篷里。”妮可推了推劳伦,随口说着很冷的粗俗笑话。

即使在马车上,劳伦还在坚持创作,他把箱子当成写字台,每次一颠簸,墨水笔就在纸上拉出一道黑线,等他终于放弃时,那张纸上的字,扭曲得谁也不认识。

劳伦无精打采地对妮可笑笑,表示抱歉,刚准备说话,一阵摩擦声和什么东西断了的炸裂声,从车底传出。

幸亏行驶的速度不快,才没让车翻倒。

福兰拉住马,篷车摇晃着,在路边停下来。

所有人跳下车子,芭蕊没忘记顺手抱下视若生命的钱箱。

“这种老古董,早该换了。”妮可埋怨道,她刚才弄疼了屁股,吸着冷气蹦来蹦去,仿佛正跳着奇怪的舞蹈。

“咯到块凸起的石头,轴轮断了一根。”劳伦半跪在地上,把手探到车下,不一会,拣出两截的木头。

福兰接过车轴,仔细辨认断裂的地方,寻思良久。

帕丽斯推推他,“你怎么在发呆?”

“没什么?”

不能指望在旷野,可以找到车辆修理行,“离这最近的居住区是哪里。”福兰问团长。

芭蕊仔细想着,“很久没来西部了,不过看路程,最近的小村子,也得大半天路。”

“一共六个人,三匹马,正好去村子。”福兰说。

“那车上的东西怎么办。”芭蕊痛惜地摸着大篷车,“也许我们在这里露营,随便派个人去城里找修理工人。”

福兰否决了她的提议,“晚上不安全,小心狼。”

“露营虽然麻烦,但以前又不是没干过,只要点上火,没有野兽敢接近我们。”芭蕊舍不得和她的家当分开。

“可以把篷车停在附近的树林里,用杂草盖住,值钱的物什,随身携带。”

“你真的这么认为?”

“是的,车坏了,又没马,没人可以弄走,其它帆布之类的,哪怕丢了,花点小钱就能再买。”

“那……好吧。”

劳伦吃惊地看到,那个他构想里要捧红的大明星,一个人将整辆篷车,拖到了几百米远的树林里,“噢,他是神话中的大力神么?”

“习惯就好。”妮可说。

将满林的树叶枯枝覆盖在车子上,路人远远经过时,很难发现,树丛中隐藏着一辆大篷车。

“还是有点不放心,我回去再加把草。”没走多远,芭蕊团长哭丧着脸,想掉转马头。

“我理解你的心情,请听我的。”福兰吼道。

为了不引起无谓的恐慌,有件事他没说,车轴上的断裂处,有被利器劈砍过的痕迹。

以前在第一庭,他对鉴定证物稍有涉猎,纯粹因为外力而折断的木头,不会出现一小段光滑的平面。

就算没有那块石头,马车也前进不了多远。

因为黎明堡的红火演出,被强盗盯上了吗?

但不像,如果是强盗,前两个晚上,他们就应该动手了。

有人故意搞破坏,想让红雀巡回剧团在路上耽搁。

到底是为什么呢?

在天黑前赶到村庄,人多的地方才安全。

太阳西斜,晚霞都如同仍在血脉中奔腾的鲜血般绚丽,大片的火烧云让天空仿佛正在滚滚燃烧。

两个人挤一匹马,等来到小庄园,人和马都累得要命。

这里很偏僻,不但旅馆,连一些商店的招牌都没有,杂乱没有规划的房屋让村间的路弯弯曲曲,都是普通的住家,家家户户的烟筒上,正冒着炊烟。

两个恺撒,就让其中一家人,准备好热气腾腾的饭菜,让出自己的屋子,户主眷养的狗朝着陌生人叫个不停。

“先生,我马上把狗牵开。”户主踢了踢狗,生怕金灿灿的恺撒飞走了,“别叫了。”

“没关系,可以把狗留下。”福兰示意,“这儿有木工吗?我们有辆马车得修理。”

“如果是简单的木工活,谁都能干。但马车这玩意,得专业工匠,只有镇子上才有。”

“镇子离这有多远?”

“朝西一天路,如果骑马就快得多。”

吃饭时,福兰说,“我连夜去镇上,估计天亮前能赶回来。”

“不用着急,反正已经耽误了时间。”芭蕊奇怪,“急匆匆的,都让我有些不安了。”

还不能确定是什么人制造了这次事故,福兰含糊地回答,“晚上锁好门就够了。”

夜,拉开了帷幔。浩瀚的星河在阴郁的夜空闪烁,如天上诸神的眼眸,鸟瞰着茫茫大地上的凡人。

福兰在屋子外喂着马,等会又得辛苦它了。

“爸爸。”马蒂达跑出来,炫耀着漂亮的小披肩,“帕丽斯送给我的,记得带件礼物回来,我也送给她。”

“嗯。”福兰点头,“希望只是多心了。”他想。

看着一人一马的身影,逐渐消失于夜幕,芭蕊叹了口气。

“是不是晚上又没夜袭的机会,失望了?”妮可取笑她。

“死丫头,非撕了你的嘴不可。”

第八章 遗产(二)

和西部大多数小镇一样,这里单调乏味得紧。

商家主要集中于镇中心的广场,除了通宵营业的酒吧,都已经关上了大门,没专卖店之类的铺子,所有商店都兼职着几种买卖,“马蹄铁与车,兼售肉干、黄油”,借着月光,福兰仔细辨识着阴影中的一幅幅招牌,转了大半圈,在广场南侧的第八家,找到了地方。

半夜被吵醒,任谁都不会愉快。

“有什么事?”看管店铺的人把门拉开小缝,语气里挺郁闷。

“我需要一根车轴。”

“喔,那您找对地方了。请等等。”商人重新把门合上,里面传来钥匙开锁以及铁链条在地上滑动的响声。

店内很小,但货齐全,“哪种型制的?”

“后轮用,两米。”

“我推荐这种。”商人指着墙壁边遍插着一排排长短不一的车轴说,“铜铸的,里面是空心,使得车子能更轻快的奔驰,或者拿这根榆木,两端包着铁軎筒。”

没有让商人多费口舌,福兰顺便买了几包做润滑剂的黄油,“请问,镇上有卖特殊玻璃器械的么?”

福兰想买一套药剂学用的实验器材,这门功课他已经丢下了好久。

店主的回答显然让他失望,假如普通的玻璃杯碗,还能买到,但研究用的弯曲试管、蒸馏器,就算在费都,也不一定没买齐全。

威廉大师的那一整套,据说是从遥远的玻璃之都:威迩,特别定制的。

高端的玻璃制取工艺,在那个城市,几乎是最至高的机密。

去趟威迩?福兰可没有空闲的时间。

而从萨拉黑市拍卖来的那本书,还没摸到头绪,找到一位懂得那些文字的兽人,无疑是比买到玻璃器械更困难的事情,和人类社会一样,黑大陆的野蛮人,也是分着阶级,部落首领的家族,才有资格学习他们原始的文化。

福兰想,“也许我找到了一个宝库的入口,但没有钥匙,就无法证实,门后面,是堆满财富,还是荒寂的石砾。”

在离村子有段距离时,福兰就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远处,不少跳动的火光,撕碎了混沌一片的夜色,刚到村口,芭蕊团长披散着头发,睡衣外只搭着件小外套,“不见了……赫本不见了。”她嚅嚅,那副绝望的神情,仿佛天塌了下来。

不少村民,举着松明火把,在村子四周查探,“夫人,找不到人。”回复的人都这么说。

芭蕊泫然抽泣,一颗颗泪珠顺着双颊慢慢往下淌,不停对福兰说着抱歉。

“冷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等芭蕊从惊慌失措中恢复理智,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福兰从她杂乱的话语与旁人的讲述中,知道了事情的全部过程。

……

马蒂达睁开眼眸,白天在篷车上她已经休息得太多,无法压抑住旺盛的精力。

她挪下床,推开窗户,从二楼朝外张望,寂静的夜晚,灰色的建筑,隐约有风划过,如叹息般的沙沙声悄悄响起,转瞬间又渐渐地溶入了夜色的深处。

“赫本,小甜心。”和她睡在一起的芭蕊,睡眼惺忪地轻喊,“快过来,别着凉。”

“我睡不着,等爸爸的礼物。”马蒂达将上半身匍匐在窗台上。

“那把衣服穿上。”芭蕊爬起来,旅途的疲劳和不够充分的睡眠,让她的肌肉酸痛,脖子硬邦邦的,“年纪大了,身体开始不中用了。”她幽怨着望着木制墙壁上,因为春天的湿气,生长出的斑驳霉菌,“就像块烂木头。”

芭蕊将一旁板凳上的外套和披肩,给马蒂达穿上。

“你的母亲,是怎样的人?”仔细抚平着披肩上的折皱。

“妈妈……不记得了。”马蒂达有点恍惚地摇摇头。

幼年丧母,被父亲含辛茹苦地养大,因为某种原因分开,现在又重逢。团长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悲喜剧场景。

年轻时不觉得,但眼瞅着都快三十三岁,岁月的衰老,眼角多出的一丝丝皱纹,让团长渴望有个归宿。

像她这样混迹过风尘的女子,也什么可挑剔的,只要对方能给她带来安稳的感觉。

卡西莫多,倒是个很好的选择。

但这个男人,总躲藏在神秘的雾中,看似亲切随和,但谁也无法和他交心。

“你的过去,到底是怎样的呢?”芭蕊望着姑娘,仿佛凝视着自己的青春,想啊想啊,直到痴了。

夜,总叫人伤愁。

马蒂达突然把头伸到窗户外,“好像爸爸回来了。”她欢呼,跑出卧室,飞快地窜下小楼梯。

村口有人正骑着马徘徊,看不清楚是谁,只有模糊的阴暗影憧,“卡西莫多?”芭蕊连忙翻出梳子,想把头发弄整齐,再去迎接。

但没过一会,马蒂达惊骇地叫声传来,狂奔下楼的团长,只看到,至少有三个骑士,聚集在村口的道路上,互相交谈,其中一人,正把姑娘拉到坐骑上。

马蒂达挣扎着,但她的力气始终没男人大。

“来人啊,绑架!”芭蕊心急撩火地呼喊,声音惊动了骑士,他们朝团长扔下某样东西,很快带着姑娘,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

“我们去镇上报警?这破烂地方连个治安队也没。”芭蕊焦急地对福兰说。

福兰捏捏手上的小钱袋,里面装满了金恺撒,这是绑架者扔给团长的。虏走马蒂达,还留下钱袋,不可能是肆虐的绑匪所为。对方仿佛暗示着:收下这些钱,别来寻找这姑娘。

“那些人,是什么打扮?”

“隔着段距离,夜晚视线也不是很好,但他们的马都是纯白色,而且训练有素,奔跑时不会像劣马那样嘶鸣。”劳伦说,他是紧跟着团长,从屋子里冲出来的人。

为什么三名骑士,会来绑架马蒂达?

福兰相信,能认出圣武士姑娘真实身份的,在拜伦不会超过十人。

而那些人,主要是安诺新派遣来教会分支机构的主教,如果是他们,根本不会如此行事。

按教廷的风格,那将是整编制的骑士团包围住这个小庄园。

除非……认错了人!

但红雀里,有谁值得他们这么做呢?

“马蒂达穿的什么衣服?”福兰问。

“和白天一样,但,多了件披肩。”芭蕊回忆。

“披肩?”福兰想起了,临走时,姑娘的话——“帕丽斯刚送给我的……”

那双没有老茧,宛若大小姐般娇嫩的手,浮现在福兰的脑海里。

而帕丽斯坐在角落里,显得很紧张,不安地把手搭在膝盖上,十指用力绞在一起,骨节处透着青白。

她似乎注意到了福兰的目光,很小的声音喃喃说,“我……我想,那些人,是来找我的。”

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黄的底色,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色。”

“家族?”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黄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母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身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肉,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滥交的日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高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麻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日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的男爵,将她和母亲,赶出了庄园。

第八章 遗产(三)

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黄的底色,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色。”

“家族?”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黄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母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身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肉,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滥交的日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高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麻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日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的男爵,将她和母亲,赶出了庄园。

母亲总是絮絮叨叨地诅咒,“一个恺撒都不值的东西,要是你长得再漂亮点,说不定老爷会发发慈悲,给我个身份……”然后她迷幻地描绘着,当初在城堡里,连地上的毯子,都比现在的床要干净,走廊的墙壁上,挂着她不懂,但昂贵得要命的艺术品,薄胎的东方花瓶,那纯粹的瓷玉,在阳光下仿佛缓慢地流动着,还有那金箔制成的胡桃花……

“你是胡桃花的后代。”直到死,母亲还唠叨地叮嘱,慎重地将当年男爵的礼物,一件黄底白条,在花边上绣着紫色胡桃花的披肩,放到女儿的手中,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到底谁是帕丽斯的父亲,但在幻想中,贵族家的小姐身份,总比某个清贫人家的丫头要好。

“后来,你就加入了红雀?”芭蕊怜悯地摸着帕丽斯的头发,她还记得,当初姑娘跟着巡回剧团的篷车跑,请求给一份工作。

相貌和身材,还有蹩脚的西部口音,不适合当个演员,团长只是良心发现,勉强收留了她。

那时候红雀混得蛮不错,是个中等规模的团子,连演员带杂工,足足有二十多人。

帕丽斯工作得很努力,也善于讨好他人,演员们换洗的衣服,即便在严冬,她仍然用有冻疮的手,仔仔细细地用凉水清洗,像仆人样,不偏不倚伺候着每一位演员。

很快,这个不起眼的丑丫头,就在众人心目中,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她们教姑娘化妆,教导她用粉笔和胭脂来弥补相貌的不足,教导她选择衣服颜色的搭配,教导她训练嗓音和舞台上如何微笑和运用眼神,没多久,姑娘就从杂工,升到了演配角的小演员。

半年时间,十三岁的帕丽斯,就在红雀站稳了脚跟。

连芭蕊团长也承认,有时候,努力,能战胜平庸的天赋。

“但为什么,达尔马克男爵,又要找回私生女呢?”劳伦问道,这也是大家正在奇怪的疑惑。

“我不知道?”帕丽斯摇头。

“既然知道了对方是什么人,那就好办了。”福兰语气镇定,“你们先去小镇租间屋子,暂时停留,我去达尔马克的采邑,探询下原因。”

“那不报警?”

“没意义,对方是很坦然地寻回失散的女儿,虽然他们连女儿长得什么样子都不清楚,只是靠披肩来证明身份。”福兰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否则不会如此急促。”

※※※※

达尔马克,以领主姓氏命名的土地,非常繁荣。

连绵的嶙峋丘陵和沙石让西部的土地贫瘠,不适合开垦耕田,但这里有最珍贵的宝物:金矿。

从第一座矿脉被发现开始,“黄金!黄金!”以前拿鞭子抽都赶不来西部的人,纷纷汇集于此。农民们典押田宅,拓荒者放弃开垦地,工人扔下工具,公务员离开写字台,甚至连传教士也抛弃了他们的布道所,荒蛮之地在几年内,繁荣得像有几百年历史的大都会,所有被册封在西部的贵族家族,都富得流油。

据说,拜伦每一任皇帝,都想收回西部封地的所有权,但贵族长老院的势力,永远是皇权的制约,哪怕领地内没有金矿的家族,也不愿见到贵族的权利和传统,被皇室法令破坏。

否则那将是一个不好的开端,今天是西部,谁又知道,明天会不会轮到其它地方。

最后妥协的结果,西部以每年开采量的七成,作为税金,缴纳给国库。

皇帝们从不相信,那七成,会是真实的开采量,也许,实际上连五成都不到,但没人能证实。

再清廉的税官和统计员,西部的贵族们,也有办法,将他们拖下水。

天上闪烁的星星好像黑色幕上缀着的宝石。

丘陵的缓坡之上,威风的城堡被厚实的城墙和高耸塔楼包围,西部没有上好的石料,修筑这些建筑的大理石,都是从遥远的地方运送而来,光运费,就超过了它本身的价值。

庄园、跑马场、磨房,星罗地点缀在堡垒周围。

穿着盔甲的骑士不停巡逻,甚至可以说,这私人住宅,颇有点军事要塞的味道。

在西部,子爵家的房子,已经比得上内地,某些走下坡路的伯爵。

黄金给他们带来财富,以及争斗。

希伯·达尔马克子爵在书房见到了自己的表妹,他今年四十出头,满脸络腮胡子,“在传闻中,我不记得,舅舅的女儿有这么漂亮。”他打量着马蒂达,有些怀疑。

姑娘苍白着脸,缩在鹅毛毯子里,一声也不吭。

子爵把玩着那件披肩,“除了这个,还有什么能证实她的身份?”

“没有了,阁下。”虏走马蒂达的骑士之一说,“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如果不是路过黎明堡,发现有个姑娘穿着这件披肩,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人海中,找到老阁下传言中的私生女。”

希伯子爵企图和自己的表妹沟通,但回答他的,是姑娘的牙齿和指甲,马蒂达像只受惊的小兽,不让任何人靠近。

“阁下,您的表妹,似乎脑子有问题。”骑士说,“和几岁大的孩子没有区别。”

“噢,这真让我难过。”希伯不在意,“该休息了,带她去卧室,如果继续哭闹,就给她吃点安眠药。”

等马蒂达在骑士脸上又留下几道血痕,尖叫着被拉出书房后,“表哥几年前,死在女人肚皮上后,舅舅后继无人了,唯一的私生女,还是个白痴。”他对一直站在书桌旁的管家说。

“这样不是很好?我们更容易控制。”管家恭敬地回答。

“但她真是舅舅的私生女?靠一件披肩,不能证明什么,也许抓错了人。”

“错不错倒没关系,关键是让皇帝殿下的御使承认:老达尔马克男爵还有继承人。”

“那位至尊的殿下,想方设法要收回矿脉的开采权,每位西部贵族,如果没有了直系继承人,他的采邑,将被国家收回。”希伯子爵为自己倒了杯酒,“只能是儿子或者女儿,连我这个侄子都不能继承。”

“西部最好的矿脉之一,就在老男爵的领地内。可惜他现在只剩半条命,指不准什么咽气。”

“黄金是属于达尔马克家族的,谁也无法夺走。赞美法典,即便皇帝,也无法公开违背律法的条例。那些,会让所有的贵族都感到恐惧,从而联合起来。”子爵说,“在舅舅去世前,我们得通过贵族法庭,迫使坦丁承认那位白痴表妹的继承权,当然,身为她的兄长,到时候,会派人协助她来治理领地。”

“您有这个把握?”管家参谋着,“毕竟,您只是个子爵,贵族法庭,会站在我们这一边吗?”

希伯胸有成足,“光凭达尔马克家族的力量当然不行,但,有人会帮助我们。”他拿起书桌上的信笺,信封上,烫着蜡封的印章,一朵尊贵的金雀花。

“莱因施曼家族的使者,已经在路上了。”子爵吩咐,“布置好客房,准备迎接我们的朋友。等她驾临,立即向贵族法庭申述。”

一条上等的金矿、繁华的采邑,都将由他在幕后操纵,希伯·达尔马克满怀希望地等候着那天的到来。

第九章 继承权(一)

卡尔·蒂文助理检控官正在离达尔马克一天路程的城市塞维亚度假,他满头茂密的灰发,嘴唇上蓄着小胡子,“西部没什么有趣的地方。”他刚下城市间的公共驿站马车,站在塞维亚的街头上,充满沙子的风让他的感觉很不好。

在拜伦的司法界,卡尔·蒂文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地方法庭、年收入二千恺撒,像他这样的人,简直多如牛毛。

他三十来岁,一直没有晋升的希望,在几个小庭子间调来调去,看着同年进入法庭的见习生们,现在都坐在法庭长或者正式检控官的职位上大捞一把时,他开始懊悔,当初是不是选错了职业。

半个月前,他刚接到去某个西部山区的巡回法庭当检控官的调令。

名义上是升职,但乡下巡回法庭的条件,远不如待在城市的地区法庭混日子。

据说一些巡回法庭,简陋得只有一辆马车,在当作交通工具的同时,还兼顾着住宿和审判厅的职责。

卡尔不敢想象,他得赶着马车,在小村子间来回奔波,调解些鸡毛蒜皮的事儿。

“要是有笔钱,我就能换个好地方。”卡尔想,这个想法也说明了司法界还是存在着黑洞。他出身一般,在法学院念书的四年,已经耗干了家中的余钱,开杂货店的父母挺为自己能有个当检控官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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