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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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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恍惚地走向洛西南特,老马起初惊慌地踢着蹄子,在轻轻地抚摸下,才慢慢平静。

“我们离开吧。”福兰叹息,他跨上马,将头埋在坐骑的鬐毛中,直到这时,他的身体才无法抑制地剧烈颤抖起来,头昏得厉害,恶心呕吐的感觉在胸腔和喉间翻滚不息。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第一次在没有法庭、审判席的情况下,宣判死罪,亲手执行。

“人啊……”他的声音带着点哭腔,不知为强盗,还是为自己。

第六章 明星(一)

黎明堡是费都朝西约三百里路程的一座城镇,之所以名字里有堡字,来源于当地领主修建的大型防御城堡,战乱之年,流民、失业者聚集到堡垒附近,以便在危险时,进入城堡避难。

领主不会让流民在城堡里长期居住,人们在城堡附近,逐渐形成了一个居住区,而商人、手工艺人,慢慢地沿道路修建房屋店铺,久而久之,当和平到来时,镇子的规模也初见雏形。

这也是拜伦大多数城镇的起源,贵族直接治理的封地、庄园,与向王室纳税,由王室指派官员的城市,构成了拜伦社会的基础。

镇子与领主的堡垒正好隔着一条宽阔的河流,因为临近海,河水是咸的,所以镇子上最醒目的标志,是每条街上汲取地下淡水的井。

几十年前,领主的城堡大概威武雄伟,但现在,笔立的城墙上已经爬满青苔,木头搭建的箭垛已经年久失修,几人高的栅栏门估计早就生锈,旁人只能从铁门下方,另开的小侧门进出。

继承爵位的贵族,已离开了这种乡下地方,每年派人来自己的庄园收税,现在已不是在国王的令御下,领主召集战士,汇集在皇家的旗帜下战斗的骑士年代了。

军队,只能由国家来掌握。

福兰在镇外,就已经受到人们好奇地目光,克莱兹代尔驮马身材高大,但在这个巨人的胯下,仿佛是只瘦小的骡子。

而巨人身上,明显小了一圈的衣服,让他既像个落魄的流浪汉,又像个滑稽的小丑,福兰在马上拉了拉有些紧的领口,决定进镇后,马上找家裁缝馆,如他的个头,很难买到能直接穿上的成衣。

小提箱装满了钱,害得他没准备好变身的衣服。

以后,至少得预备几套衣服,带在身边随时替换,以及,买个大点的行李箱。

镇子并没有修筑城墙,两万的人口,规模已接近了一些小城市,和费都一样,在一条条整齐的石板路上,临街的房子几乎都改成了店铺,商业与贸易,已经是这个时代的主题。

在一些店铺,能看到丝绸、茶叶之类的高档货,不过价钱都要比费都高上不少,但锅碗瓢盆之类的生活用品,却便宜许多。

福兰穿过三条十字路,越靠近镇子中心,越是繁华,在警察局旁,差不多是和前者共用一栋楼房的法院,福兰望着法院门前惯有的穆图雕像,默默祈祷着。

离着半条街的地方,就是镇子的简易小教堂,福兰不信神,当人需要被拯救时,神灵又在哪里?

裁缝店在另一条街,从橱窗里,能看到一件件精美的样品,款式也挺时髦,福兰推门进去,店子不大,天顶很低,二楼大概就是老板一家的住房。

他的模样让正拿着尺子量着布匹的老板吃惊了下,不过看到很不合身的衣服,老板立即意识到买卖来了。

“我需要两套衣服。”福兰说,“不需要太好,一般的布就够了。”

“好的,您需要什么款式?”老板高兴地问,像这人的身材,所需要的布匹,相当于做了两笔买卖。

“普通的夹衣和外套,再加上帆布裤子。”福兰想了想,“还有一双鞋子。”

他正穿着长筒靴,有弹性的牛皮让靴子没遇到和衣服一样的遭遇,但已经裂开了几条口子,也绷得脚难受。

老板用皮尺代福兰量了量,计算了下,“一共需要四十六银币。”

“预付么?”

“先付三分之一,衣服两天后取,但鞋子得三天。”

“能再快点吗?”福兰问,他还不知道,红雀具体在这里逗留几天。

“多付十个银币,我能多雇个临时裁缝赶工。”

福兰将预付款给清,然后询问,“这几天有剧团来到镇上吗?”

“昨天刚到,好像叫什么红鸟。”老板说,“朝左拐,经过两条街,有家旅馆,她们就住在那里。”

“谢谢。”福兰有些奇怪,芭蕊团长一直精打细算,平时,都是在镇子边搭建营地,什么时候舍得住旅馆了。

旅馆很好找,三层楼的建筑在镇子里蛮显眼,薄铁皮招牌上,用油漆涂着“镀金玫瑰”的名字,不过一旁院子里的花圃有些名不符实,看不到花卉,而是种植着一些甜菜和大葱。剧团的大篷车,正停放在旅馆右边的墙壁边。

木门半掩,好像有人在哼着小曲,幽幽的调子传了出来。

现在还没到黎明堡每个季节持续半月的集市日,大厅里没什么人,虽然天气还有些冷,出于节省的目的,壁炉里没点上火,十来张橡木桌子都空荡荡的。

角落里,芭蕊团长正喝着果子酒,半趴在桌面上,一边用手指扒拉着酒杯,一边含糊哼着家乡的小调,看模样已是半醉。

“团长,抱歉迟来了几天。”福兰拉了张椅子,坐到她对面。

“哦,是卡……卡西莫多啊。”芭蕊揉揉迷离的醉眼,口齿不清楚地说,“你……你来啦。”

“春季的集市日快到了,怎么还不去办理手续?”福兰问。

去镇议院办理手续,申请空地,搭帐篷,都得花时间,而三天后,就是集市日。

“不开……了。”芭蕊吃吃地笑,“剧团要……要散了。”她站起来,从小腰包里掏着钱,夹着一枚金恺撒,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福兰身边,把钱塞到他手心里。

“你的工钱。”团长站不稳,半靠在福兰身上,“恩娜被大团子挖走了,仙迪攒够了钱不想干了,帕丽斯病了,烧得厉害,剧团开不下去了。”

人手本来就不够的小巡回剧团,现在没办法再维持了。

“呀,大个子。”红头发的妮可正好从楼梯下来,“团长都喝了一上午酒了,怎么劝都不听。”

“帕丽斯怎么样啦?”

“烧退了点。”妮可过来扶起芭蕊,喝醉摊倒的女人重得可怕,姑娘差点搂着她一起摔到地上。

“我来吧,房间是几号?”福兰把团长扛在肩膀上。

“2楼左边的三间房都是。”妮可嘟着嘴,“他们真不像话,当初团长是多么照顾他们,现在连杂工都跑了。”

“不怪她们,做巡回演员,能吃几年饭?”芭蕊似乎觉得不舒服,在福兰肩膀上扭来扭去,“小妮可,你也要自谋出路了。”

“那可没准,大不了我一晚上多找几个客人,红雀能撑下去。放心好了。”妮可跟在后面说。

“笨蛋。”芭蕊挣扎着昂起身体,朝她脑袋上敲了下,正在上楼梯,这动作几乎让福兰重心不稳,失去平衡。

“我是想办个真正的巡回剧团,有朝一日,能在大城市的歌剧院演出。”她苦笑着,嘴角的苦涩,浓得像最咸的海水,“又不是巡回妓院。”

醉后吐真言,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梦想。

打开房门,把芭蕊放到床上,福兰对她说,“我来想想办法。”

“少……安慰人了。”因为【~文~】酒精,芭蕊脸【~人~】颊绯红,不停喘【~书~】着香甜的【~屋~】口气,她拉着福兰的衬衣,“丑八怪,哪里弄的衣服?真难看,快脱了,现在你还是红雀的人,要注意点品位,维护剧团的形象。”

喝醉的女人同样不讲道理,在门外,妮可瞧见,团长张牙舞爪地在拉扯大个子的衣服,而福兰,正哭笑不得地躲让。

“哼哼,我猜得没错,他们两个,肯定有八卦。”红发姑娘偷偷把房门关上,“祝你们愉快。”她狡猾地轻笑。

第六章 明星(二)

“你是怎么勾搭上团长的?”姑娘像某种昆虫,在福兰面前不停晃来晃去。

“妮可小姐,请别再让芭蕊难堪了。”福兰好不容易摆脱,幸亏伐木工用帆布制造的衣服还算牢固。

“当然不会给团长难堪,所以现在才来问你。”妮可揉着鼻子,挺拔的鼻梁上有着红印,她刚才躲在门外偷听,满以为马上能听到剧烈地震动与欢好地呻吟,但没两分钟,突然打开的门,撞得她眼泪都出来了。

“帕丽斯现在情况好么?请医生了吗?”福兰问。

“还在低烧,医生说要放血来降低体温。”妮可气愤地说,“花了两个恺撒咧,可庸医只会放血。”

“那牧师呢?”

“这种小地方,哪里会有懂得神术的牧师。”

“先去看看她吧。”

“帕丽斯太可怜了,她身体一向不好。”妮可同情地说,半晌,她突然尖叫,“卡西莫多,大个子,你居然岔开话题。太狡猾了。”

帕丽斯房间的壁炉烧得正旺,姑娘闭着眼睛,还处于半昏半醒的状态,满脸潮红,冒着虚汗,福兰冰凉的手放在她额头上,让姑娘感到很舒服,无意识地随着手掌转动脑袋。

将她伸出被子外的胳膊握住,福兰想将它放回被子,但,他发现了挺奇怪的事情,握着帕丽斯的手仔细观察。

然后福兰的脑袋,被硬物敲了下,妮可瞪着眼睛,握着做门栓用的长木条,“色鬼,刚占了团长的便宜,又来占帕丽斯的。”

“去买点胡椒和大葱,大葱旅馆应该有,胡椒去镇里的商店买。”福兰吩咐,“记得是黑胡椒。”

“咦?你饿了?”妮可正盘算着是不是再来一下,“肚子饿了就滚去大厅吃,胡椒?这种调味品老贵,你还真舍得。”

“不,用胡椒、大葱熬清汤,对发烧有帮助。”福兰把团长给他的恺撒扔给妮可,而姑娘手忙脚乱地丢下门栓,接过钱,结果是木头砸在地上的声音,让帕丽斯痛苦地喃喃抱怨了一句。

妮可把帕丽斯的胳膊从福兰手里抢过来,塞回被子,细心将被子边缘盖平,然后,她将福兰推出房间,说,“在我回来前,你老实待在一楼大厅里。”

“如果能消除你的多疑,我愿意。”福兰说。

“是个好姑娘。”福兰看着妮可风风火火的背影说。随后他又考虑起刚才见的奇怪现象。

一般从手,就能看出这个人属于哪个阶级。

像芭蕊团长、妮可,手掌都能看到一层薄薄的茧,皮肤也略微粗糙。这是穷人家庭出身的标记,从小,她们就得帮助家里干些重活,就算现在当了剧团演员,遗留的老茧还尚未脱落。

但帕丽斯的手心,很细腻,没有劳动过的痕迹,这一般只出现在有钱人的家庭成员。

她比福兰早两年加入剧团,一直扮演女主角侍女的角色,在剧团,帕丽斯年龄最小,大概才十五岁,一直是受人照顾的小妹妹,很少干粗活。

“她,有个好出身?却沦落到巡回剧团?”福兰猜想,但线索还是太少了,芭蕊团长的嘴巴很严,除非姑娘自己愿意说,否则,没办法得知。

半个钟头后,妮可回来了,看她满头大汗的模样,显然是用跑的,“一个恺撒,就买了这么点。”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羊皮纸包。

“够了。”福兰将一颗颗的胡椒用手指捻碎,倒进碗里,又向旅馆借用了厨房,弄了点姜葱。“可惜没有紫苏或者罗勒,这些东方植物对发烧更有疗效。”

一碗黑呼呼地,闻起来辛辣,又夹杂着奇异香味的汤很快就做好了。

“如果帕丽斯喝了这奇怪的东西,没有好转,反而病情加重,我不会放过你。”

“请放心。”

※※※※

隔天清晨。

全团享用着煎鸡蛋做早点,帕丽斯烧退了,身体还有点虚弱,但能自己下楼吃早餐了。

酒醒的芭蕊团长明显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情,她皱着眉头,望着福兰身上的衣服,“太不合体了,好多地方都被撕破,你不会是跑去和熊打了一架吧。”

妮可忍着笑,考虑了半天,决定不把那只熊是谁对团长说出来。

芭蕊已经恢复了精打细算的本色,她向福兰宣布,“以后,你来演男主角。”

妮可差点被嘴里含着的鸡蛋呛死,有时候,幽默太多,也是种折磨。

“大家听我说。”团长劝服,“一直演男角色的恩娜走了,剧团人手严重不够,妮可得演女角,帕丽斯身高不够,只有卡西莫多能演这个角色,直到咱们能找到更合适的。”

“但大个子的相貌……这种模样的王子还是骑士,肯定不受欢迎。”妮可反驳,“观众没代入感,YY度也不够。”

“我会想个好点的剧本来弥补。”

福兰很高兴团长又恢复了斗志,“那么,红雀还能继续办下去?”

“当然,遇到一点小挫折,就这么放弃理想,太可惜了。”芭蕊用手指擦拭嘴角的蛋黄,然后放到唇边,用舌头舔了舔,这种倦懒带点粗俗的动作,她做起来很迷人。

“妮可,你去镇议院登记,交税,我等会去找几个工人,把帐篷搭好,还有两天,就是集市日了。”

“那我呢?”福兰问,以前这些杂事都是他干的。

“你,等会去我的房间,有很多东西得学习。”芭蕊说,“发音,舞台动作,在两天里,你起码要初步掌握。”

第六章 明星(三)

平音、假音,台词韵调和谐,肢体动作,如何表达剧中人物的情绪,培养一位专业演员,得经过漫长的学习。

红雀这种野班子,倒不需要很专业,能基本上演出点剧中角色的神韵就够了。

“你的发音很好,但缺乏感情,干巴巴的。”

“动作更合拍点,根据音乐的节奏来决定肢体语言是激烈还是平淡。”

芭蕊指导着福兰,她准备改编以前很流行的一个剧本,很简单的复仇记,但在前面加上了一段剧情,英俊的骑士被邪恶的巫师诅咒,变成了丑陋的怪人,来符合福兰的仪容。

福兰的记忆力很好,台词两遍后就记熟了,这节省了很多事,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来练习表演。

当天下午手续就办好,而妮可一个媚眼就打听到,集市那几天,除了刚来的一个马戏团,没有别的剧团来竞争。

这意味着是赚钱的好机会,只要福兰能演好角色;只要观众能接受一个丑人来当主演。

连夜搭好帐篷,第二天,红雀全团人进行排演,上午将整部戏排了一遍,下午,则挑关键剧情高潮部分,反复练习。

结局是骑士倒在血泊中,被爱人抱起,深情地亲吻,然后,骑士在吻中苏醒,妮可再没抱怨福兰身体好重、这么丑的脸还要吻下去,她们都知道,这个剧团能不能再生存、发展下去,就看明天的了。

福兰刚开始还不适应,但他很快理解到,表演,其实和他在审判厅,用狡猾的计谋和表情,来挖下陷阱,让犯人落入一样,在法庭,他要骗过律师和嫌疑人;在舞台,他要骗过观众。

他记得,曾经,他经常用夸张的语言和表情,来迷惑住所有人,让罪犯放松警惕,而不久前,他还装成贵族公子哥,从仇人手里骗了一大笔钱,让仇人身败名裂。

仔细归纳,这都是演技。

整整一天,他们都处于种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不停商量如何弥补演出时的错误和漏洞。

“剧本结尾,骑士因为爱人纯洁的吻,变回原形。但我们怎么办?还是怪人,观众不会接受。”

“嗯,用烟幕,记得我们还有几个用于舞台效果的彩色烟幕弹,结尾就制造得朦胧点。”

“没适合福兰的服装。他个子太大。”

“把剧本改下,骑士因为容貌,一直披着大斗篷,现在去做个斗篷还来得急。”

到晚上,所有人都疲惫不堪,甚至吃饭时都没力气聊天,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

黎明堡的集市日,当然无法和费都的狂欢节相比,四周庄园的伙计、居民,纷纷将些土特产带到市集,而采购的商人,也乘着马车来到此处。

没时间打广告,发传单,红雀惟有在第一天免费,第一天往往是最不赚钱的,只有人们谈好了买卖,处理好事儿,才有闲心来观赏戏剧,所以,最后三天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第一日的口碑很重要,如果反响不好,后几天根本没人来看。

免费还是有吸引力,大帐篷里的人很多,甚至在附近摆摊的小贩子,见暂时没顾客上门,也挤到门口观看。

“您要去黎明堡集市吗?

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代我向那儿的一位姑娘问好,

她曾经是我的爱人……”

这是很流传的诗歌,在这里巧妙的改动了下,将诗中的地名变成黎明堡,来讨好当地的镇民。

当看到从幕后出来的,是个丑八怪时,观众很惊讶,原先,他们以为这是剧团猎奇用的报幕员,但没多久,人们哗然起来,居然是主角,而且扮演着骑士角色。

福兰站在台上,有点紧张,时刻注意着台下的反应。

妮可的上场让议论平静了下,漂亮的姑娘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但福兰又出场后,讨论又开始了。

“这剧团怎么搞的?”

“两人不相配啊,骑士是这德性,我也能去演了。”

福兰里面穿的衬衣湿透了,掌心冒着汗,“冷静,再怎么样,也把戏演完。”妮可看出了他的不妥,暗示他。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乱哄哄的声音里,福兰将杂念压制住,认真表演,那位骑士,经历了最恐怖的磨难,仍然坚持着美德,在充满荆棘的路上前行,如那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微弱、但绝不熄灭的光辉。

他完全进入了角色,耳朵里再也没有观众的嘘声,没有初次担任主角的彷徨,他迷醉在了故事里。

“我已疲于叹息,被悲伤所侵袭,身陷敌人的谋略之中,仇敌逼迫我的灵魂,想把我驱逐到黑暗之中,主啊,求你使他们恐惧,让他们知道自已不过是人。”他喃喃念颂的台词,那些仇敌的样子,浮现着,居高临下,朝着他讽刺地笑着。

“让他们知道,自己不过是人。”福兰仰望着佩姬、黑帮头子、闪耀的金雀花,“……你们,不过是人。”

当妮可狠狠掐了他一下,福兰才惊醒过来,幻觉消失了,而整个帐篷里,鸦雀无声,起初是一个人,然后是两个、三个,所有人都拍着掌,有些女士,还哭了。

他们忘了那个蹩脚和丑陋的主演,只看到,一位苦痛与坚强的骑士。

第一幕谢幕时,妮可不停问,“你是毁容的吗?你毁容前,是不是专门学习过戏剧与表演,太真实了。”

“完美,我想我发掘了个大明星。”团长也惊叹着鼓励他,“但别把剧本弄成悲剧,要轻快些。”

“我刚才做了个梦。”福兰轻轻地自言自语,然后,他直起身体,将手伸给妮可,“女士,下一幕要开始了。”

严格来说,福兰的表演,在真正的行家眼中,很幼稚,假如这里是更大点的城市,观众是群经常观赏名家戏剧的人,那他肯定演砸了,幸亏这里是黎明堡,是个没有剧院的小镇子。

他让他们,着迷了。

结局时,掌声与欢呼,几乎震破了帐篷。

“呼,剧团保住了。”芭蕊在后台,兴奋得颤抖。

第六章 明星(四)

受人关注,并不符合我的计划。福兰想,他没料到自己能受到欢迎,三天的演出,剧团的帐篷里每天都坐满了人,人们爱看他的表演,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不是那种小丑演的滑稽剧,而是喜欢看到听到,一个丑汉悲怆的腔调。

剧团每个人,都如同生活在梦中,绝无仅有的事儿,妮可老盯着福兰使劲瞧,然后说,“真奇怪,难道人类的审美观变异了?”

无论如何,现实中真有奇迹诞生了。

红雀每天得演三场,有时还会再加演一场,到第四天,他们甚至演了五场,连结尾的烟幕弹都不需要了,黎明堡已经接受了福兰的容貌,每次谢幕时,全场起立,欢呼声让大帐篷的架子都在微微晃动。

镇外的旷野与河边,生长着挺拔的小白桦和淡黄的小花,但这几天,花被拔得一干二净,那些花瓣,被人们在帐篷里抛洒,以至于,每天收班时,不得不请了几个临时工,清洗如铺着一层花瓣毯子般的地面。

芭蕊神采熠熠地抱怨,每天的零碎票子,让她数得手指抽筋。

扩展剧团规模的话老挂在她的嘴边,而另一个竞争不过,收入惨淡的小马戏团,她已经开始接触,看能不能合并,当然,分成时,红雀得占大头。

集市结束的前夜,一位年轻人来到镀金玫瑰,他面容白净,头发梳理得整洁,衣服有些陈旧,但显得得体,是那种受到过良好教育,但没什么富余财产的中下等阶级的人。

“我是个剧作家。”他开门见山对芭蕊团长说。

“噢,先生,我们这种巡回剧团,可请不起剧作家。”

“这几天,红雀剧团可是轰动一时。”

“当然,我们的卡西莫多,演得棒极了。”芭蕊得意洋洋。

“但这种势头能坚持多久呢?”

团长有点不高兴了,“先生,乌鸦嘴的预言家,可是会被烧死的。”

“女士,这是实话。”那人仔细分析,“一连六天,贵团都是演着同一出戏剧,虽然改编得不错,但最大的功劳,还是得益于原作的精妙,一个成功的剧团,不能缺少自己的原创剧本。”

“请说下去。”团长有了点兴趣。

“人们捧场你们的戏剧,是因为新奇,从戏剧诞生起,从来没有个丑人,能正儿八经过地担当主演,那些人,一般只能作为剧中滑稽的点缀,卡西莫多的出现,满足了观众小人物的心理,他们能带着种优越感,来欣赏剧情,‘哦,连他都能拯救公主,对抗黑暗,那我应该也能’,观众的优越感能更好的满足自己的想象力,为卡西莫多先生欢呼,也是为小人物渴望创造奇迹的梦想而欢呼。”

“你这么说,是指卡西莫多其实演得并不好?”芭蕊气恼,如果这里不是旅馆而是红雀的营地,她早就把这乌鸦嘴赶出去了。

“是的。”乌鸦嘴继续说,“他没受到过专业训练,表演技巧其实很幼稚。但,这都不是主要问题。”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人们有种从众心理,当每个城市都能为卡西莫多欢呼时,那,容貌、演技都不是问题,一位被众人恭敬的明星,哪怕是在舞台上犯错,都会被崇拜者认为是个人风格,那样,红雀将是在大都会的大剧院来演出,而不是窝在乡下地方。”

显然“在大都会的大剧院来演出”打动了芭蕊,她关切地问,“按你的想法,我们该怎么办?”

“量身打造剧本,将卡西莫多塑造成黑暗中的英雄。任何搞笑剧、荒诞剧都别让他演。”剧作家说,“其实,他的样子倒是个绝好的口碑,当所有主演都帅得让人吃惊时,一位丑陋的主演,本身就是最大的广告。

先从小地方开始巡演,让他有机会磨练演技,然后去大城市,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连最挑剔的皇城坦丁大剧院,也能有我们的一席之地。”

沉默了半天,芭蕊佩服地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彪悍的求职者,说说看,你对薪水的要求。”

“分成,如果是我的剧本,每次演出,我分得收入的一成。”

“那可不行,太高了。而且我还没看过你的作品。”

“可以先试用,如果受到欢迎,再开始给钱。”

……

福兰并不知道,楼下的大厅,两人正决定着他的前途。

他正考虑,在集市结束后就辞职。

找个不起眼的工作,慢慢来完善他复仇的计划。

※※※※

集市日的最后一天,剧团多了位成员。

演出前,芭蕊团长给大伙介绍,“这位是劳伦先生,以后就是红雀的专职剧作家。”

“咱们能有自己的剧作家了?”妮可欣喜地嚷着。

福兰对劳伦点点头,既然他已打定主意离开,那么,只能单纯地祝福剧团能有更好的发展。

但他没料到,就是这天的演出,让他无法离开了。

那是第三场演出,临近黄昏,观众等待着剧中的骑士,再一次战胜邪恶,与爱人拥抱亲吻时,向舞台抛出鲜花。

人们聚精会神地看着,伴随着剧情,不时发出感叹或者微笑。

如当初在法庭上,福兰调动着,支配着,所有人的情绪。

所以当有人揭开帐篷门前的帷幔时,没人在意。

那是个白金头发的姑娘,穿着庄穆的骑士服,她站在舞台下,直愣愣地盯着福兰,苍白的火焰,在她身体上若隐若现。

姑娘一时愤怒,一时疑惑,手慢慢移到腰间的剑柄上。

身材相似,脸上的,是一道道伤疤而不是缝合的痕迹,两只手,一般大小,和记忆里,下水道中的缝合怪,很像,但又有些不同。

“天国啊,我沐浴在您至高的光辉之下,请指引,是它吗?是那个魔鬼吗?”

她念颂,她祈祷,她拔出剑。

第七章 龙脉对龙脉(一)

观众们着魔了,鼓掌、喊叫、蕴着泪水,剧的火一般的热情使得所有的心都燃烧起来,花瓣与彩纸屑在飞舞,那点点的淡黄与深红,在帐篷中盘旋,缓缓落下。

福兰站在台上,朗诵着最后的台词,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圣武士姑娘,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篷顶的灯光,恰时熄灭,帐篷里陷入了黑暗,人们依然呼喊着,等待着灯再度明亮,所有演员出来谢幕。

起初,是微微萤火笼罩下的人型,姑娘用坚定的步伐,谨慎地朝舞台上走去,她的剑,遥遥指向福兰。

然后是一道光,“鉴定邪恶”,姑娘轻声说,黑暗中,福兰的身体遍布光晕,然后,沸腾般,火焰般的鲜红,没有一丝杂色,姑娘略有些吃惊,她望着那善良的红光,持剑的手臂在发抖。

福兰屹立,他凝视,心脏狂跳,嘴里发干,脑袋不停地想,该怎么办。

观众席先是一阵寂静,顷刻,一阵狂乱的声浪几乎将耳膜都震破,所有人都以为,这是加演的新剧码,“特技效果太棒了!”他们喊。

福兰走下舞台,来到姑娘身边,“救赎,这是天国的使者!”他用舞台剧的腔调高喊,观众更兴奋了,认定新剧情出来了。

他对着姑娘耳语,“你是谁,现在正在演出,如果想送我鲜花,请结束后到后台来。”还装着奇怪地打量身体上的光晕,“这是什么?”

“你……是人?”

“小姐,我当然是人。”福兰笑,他得打赌,当初在下水道,圣武士并没有看清楚他的模样,法师的药剂,虽然没什么用,但至少掩盖了几个非人的特征。

姑娘忽然解脱地笑了,“你没法骗我,那种感觉,和水道中一样,冰冷却安详,只有不死生物,才会是这种味道。”

福兰不知道,圣武士都有种奇妙的感官,能观测出不死、不洁之事物的存在,他变身时,强大的奥术掩盖了这点,但现在,他瞒不过去了。

“主说,只有存在一个义人,就不毁灭,我们终得拯救。”福兰转身,向着观众喊到,而人们热情地回应他,“义人、拯救。”

这句子和剧情非常吻合,重获光明的骑士、突然出现的天国使者,比先前的结尾还好,主题得到了升华,大家都非常满意。

“魔鬼,你不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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