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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婚恋:宠妻百分百-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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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了一杯,你还捧着杯子干嘛?打算再来一杯吗?你昨天晚上几点回家的?今早几点出门的?华宸,你要是吃醋,你就痛痛快快地发泄出来,何必折腾自己,一句话也不说就和我冷战,早出晚归折腾自己的身体害谁心疼呀?”

    文初晓是很心疼华宸,但也很生气。

    他要吃醋,要怪她,甚至骂她,她都可以接受,但他这样折腾自己,她就生气。

    人都瘦了一圈,是忙的。

    精神状态也不好,他以为他华宸是铁打的?铁打的还会生锈呢。

    “初晓,我没有。”

    “你还说你没有,你说,从我把电瓶车还给沈烨后,你都做了什么?你吃醋,你怪我,你认为我还想着沈烨,还想和他一起是不是?你话也不多说两句就回了公司,之后一直早出晚归,早出晚归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避开我,与我打冷战吗?”

    文初晓的委屈,心疼,愤怒就如同火山爆发一般,一下子喷出来。

    华宸数次想张嘴解释,都被她愤怒地打断了。

    知道爱妻误会了,华宸心里急,张嘴还没有说话就先被爱妻打断,他更是着急,最后干脆把初晓用力地勒入了怀里,再低头吻上她的唇。

    初晓正在气头上呢,他亲过来,她就咬他。

    他被咬得痛了,也不肯放开她,紧紧地勒住她,不让她挣扎,唇上急切地掠夺属于她的芬芳,他的嘴巴被她咬伤,流着血,他就和着他的血加深这个吻,她嘴里有他的血,他嘴里也有。

    文初晓挣扎不了,又尝到了血腥的味道,瞪着近在咫尺的脸,她终是心软地松齿,不再咬他,改而热切地回应他的吻。

    察觉到她的回应,华宸的霸道变得温柔。

    一吻之后,华宸捧着初晓的脸,以额抵着她的额,微喘着气,柔声解释:“老婆,你听我解释,我没有和你冷战,我也不是在气你和沈烨见面。我承认我当时是吃醋,甚至因为吃醋变得有点无理取闹,不过我很快就看开了。你和沈烨毕竟有着多年的感情,你们之间有太多美好的回忆,我不能逼着你一下子就忘记他的。我也觉得我不必再嫉妒他,你现在是我华宸的妻子,该是沈烨嫉妒我才对。”

    “你学着平静面对沈烨,我是很开心的,你能平静地面对他,说明你对他的爱越来越淡薄,没有了爱也就没有了恨。这些都是我乐见其成的,我怎么可能会因此而和你冷战。”

    “那你说说,你干嘛早出晚归?我已经一个星期看不到你了,两个孩子也想你。”文初晓软化,她主动地偎在他的胸膛上,两只手缠着他的腰肢,一副害怕会失去他的样子。

    华宸的唇舌移到她的耳边,柔声说道:“你不是说你想看雪吗?A市是很少下雪的,而且现在的A市即将进入夏天,只会越来越热,哪有雪看?我查看了各地的天气预报,知道北方的H市在下个星期气温会下降,有几天还是雪天。我便想着带你去H市看雪。但我工作很忙,我便想着在去H市之前先把未来一个星期要处理的事情,提前处理好,这样我就能安心地陪着去H市看雪。”

    听着他的解释,文初晓石化了。

    她是想看雪,那天不过是心血来潮说的话,而他居然记在了心里,还在默默地安排着,准备带她去北方看雪。

    不是吃醋,不是冷战。

    他只想带她去看雪,满足她的愿望。

    华宸爱怜地摸着初晓的脸,歉意地说道:“老婆,我真的不是在吃醋,更不是在和你冷战,三年的相敬如冰,早就把我冷了个透,我哪里还想冷战。老婆,对不起,是我不好,我嘴巴不会说,总喜欢用做的,结果让你误会了。”

    “你是不好。”

    文初晓总算回魂,她幽怨地瞪着华宸,“嘴巴长在你身上,你不用它还要来干嘛?也不跟我说一声,就知道闷不吭声的,你知道我这一个星期是怎么过的吗?”

    “是我不好,我以后有什么计划,我绝对提前跟你说,不会再让你生出这样的误会来。”华宸连连道歉,他是喜欢做多过说。

    像他对她的爱意,默默地爱了八年,他都不曾表白过,只知道对她好,包容她。直到上次初晓跟他说了那个梦,他才表白。

    但是他这种性格,行事方式,很容易让人误会,特别是他恰好吃过沈烨的酸醋,然后就开始早出晚归,现在想想换成了他,他也会误会的。

 第170章 吃肉?(二更)

    初晓想离开他的怀抱。

    华宸吓得赶紧施力把她搂住,不让她离开。

    初晓娇嗔着他:“我又不是要走,你这么紧张干嘛。”

    “我喜欢你在我怀里的感觉。”这是以前做梦都在想的事。

    初晓摸摸他的嘴唇,被她咬破了,她心疼地问:“痛吗?傻瓜一个,被咬得痛了怎么也不放开?”她要是不心软,用力地咬,能把他的嘴皮子都咬下来。

    “我怕我一放开你,你就跑了。”华宸老实地说,所以他宁愿被咬破嘴唇,也不敢放手。

    特别是她在恼火当头,他更加不能放手,他嘴巴又笨,数次要解释都被她打断,他唯有利用自己的先天优势先把她的恼火吞噬,待她慢慢平静下来了,他才能解释。

    初晓嗔瞪着他,华宸害怕地说:“老婆,虽然咱们结婚三年多了,还有两个孩子,可是两个孩子怎么来的,你当初是多么的不想生下他们,婚后三年多我们如何相处的,你是知道的。这一个月来,我尝到了甜头,就特别的害怕一切都是一场梦。”

    初晓:……

    “我怕梦醒了,你还是恨着我,怨着我,与我相敬如冰,逼我和你离婚,我……”

    初晓用手捂住他的嘴巴。

    她知道他害怕她会离开他,平时他都是表现在行动上,极少会当面向她说出来。

    华宸垂眸深深地凝视着她。

    忽然,他腰上吃痛。

    他错愕地看着文初晓。

    “痛吗?”文初晓问他。

    华宸点头。

    “既然会痛就代表不是做梦。”

    华宸抿唇。

    文初晓放软了声音,“老公,我现在是不能跟你说我爱上了你,但我已经在爱你的路上,只要你不跑,我很快就会追上你的。”

    不管前世还是今生,她和沈烨之间已经成为过去式。

    在沈烨把她送给华宸开始,他们之间就完了。

    上辈子的她还那么爱沈烨,知道真相后都跑了,并没有原谅沈烨,更是带着对沈烨的恨意重生。重生后的她对沈烨只有恨,她会学着平静面对沈烨,那是想让华宸放心,因为她对沈烨的恨会让华宸觉得她是爱之深才会恨之切。

    既然如此那她就平静面对,以后与沈烨相见如陌路。

    “初晓,你会爱上我吗?”这是华宸最在乎的事。

    如他所说,现在的初晓让他尝到了甜头,尝到了幸福,他贪恋更多,是无法再压抑着感情,变回那个冷漠如冰,从不向她言爱的华宸。

    文初晓捏捏他的脸,故意逗着他:“怎么不会?你高大俊美,年轻多金,对我又好又大方,这样的男人提着灯笼都难找呢,我要是不爱,别人就会来爱,还排着队来。”

    “老婆。”

    华宸可怜兮兮地叫着。

    文初晓:……她能不能抖一抖,很不习惯华宸可怜兮兮的样子。

    “逗你啦,我不图你的身份地位财富,只图你对我的那颗真心,明白了吗?”文初晓拉起他的大手,与他掌心对着掌心,说道:“很古老的情话,执你之手与你偕老。”

    华宸深深地看着她,看出她说的都是真心话,悬着的心放下,不用再担心她会离他而去了。

    夫妻俩误会解释清楚,卿卿我我说了一会儿的情话,文初晓便把华宸拉进了他的休息室里,把他推倒在大床上。

    华宸两眼亮晶晶的。

    他老婆是打算化被动为主动,来一个女上男下?

    “好好地睡一觉。”

    华宸视线炽烈,灼灼地看着初晓,等着她的下一句及下一个动作。

    见他灼灼地看着自己,初晓便把他拉起来,动手脱他的外套。

    华宸眼睛更亮,果然,他老婆也是很大胆的,敢帮他脱衣服了。

    初晓只帮他脱了外套,然后是他的鞋子,之后再把他推躺回床上,扯过被子帮他盖上,她站在床边命令着他:“闭上眼睛睡觉!”

    华宸:……没有肉吃呀?

    他为了带她去看雪,早出晚归一个星期,每天晚上归家时,她早就进入了梦乡,他想折腾她都舍不得,怕打扰她的美梦。

    吃惯了大鱼大肉,让他吃青菜豆腐,真的挺难过的。

    “还睁着眼睛干嘛?好好地睡一觉。”初晓看看时间,“睡两个小时起来,我们就回家吃饭,你的工作,特别特别重要的,可以带回家里处理,要是不忙的就留着等咱们从H市回来了再处理,不准你再这样没日没夜地忙着。”

    她会心疼他的。

    “老婆。”华宸哑声地叫着。

    “怎么了?”

    “你不陪我?”

    “我又不困,你快点睡,我帮你收拾一下办公室。”

    初晓说着转身就要走。

    华宸忍不住低叫:“老婆,能不能赏顿肉吃?我饿极了。”

    文初晓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转过身来说道:“你早上没有吃早餐?那你先睡一会儿,我出去帮你买吃的,你想吃什么肉?鸡鸭鱼猪牛羊兔肉,只要你想吃,我都能买回来给你吃。”

    华宸:……我就想吃你。

    见他还是灼灼地看着自己,似欲言又止的样子,文初晓眨眨眼,难道……她反应过来,俏脸当即泛红,嗔着他:“没休息好,休想!”

    华宸:……老婆这是在怀疑他的体力吗?

    那,他休息好了是不是可以饱吃一顿?

    文初晓受不了他那深情又可怜兮兮的样子,赶紧“落荒而逃”。

    华宸“大受打击”,抱着被子,还咬了被子一下,最后因为太累太困,无奈地找周公诉苦去。

    初晓在外面帮他收拾办公室,其实他的办公室很整洁,不需要她怎么收拾。过了几分钟后,她折回到房里,见华宸已经睡着了,她没有近前去打扰他。

    一颗心却揪痛揪痛的,他太累了。

    而他的累都是为了她。

    知道原因那一刻,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她一句话,一个念头,他都记在心头,默默地安排着,只为了满足她。

    这样对她掏心掏肺的男人,她上辈子真的是瞎了眼,才会看不到他的好,总以为他包容她,替她收拾残局,是因为她是他的妻,却不知道那是他爱她的表现。

    甩甩头,初晓告诉自己,不要老想着上辈子的事,她重生了,就要看今生,看未来。示来则掌握在她的双手,她会好好地经营她与华宸的婚姻。

    初晓还打了一通电话回家,是玉姨接的电话。

    “太太。”

    “玉姨,中午多做点菜,要做先生喜欢吃的,不要老是做我爱吃的。还有,熬点骨头汤给先生补补,他最近累坏了。”

    玉姨恭敬地应着:“太太,先生说过的,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以太太为主,厨房里每天做的菜,必须是太太喜欢吃的,熬的汤必须是太太喜欢喝的。”

    除非是容小姐占据了厨房,那样容小姐做的都是先生喜欢吃的。

    文初晓的喉咙又像被什么堵住了一样。

    她留意到,只要她在家里吃饭,所有菜都是她喜欢吃的,汤也是她喜欢喝的,却不知道是华宸给佣人们立的规矩,凡事以她为中心。

    “今天听我的,先生这里有我,不会让他怪到你们头上去。”

    玉姨欢喜:“好,我现在就去做饭。”方姨走后,她们几个都是轮着进厨房做饭,当初华宸请她们进来的时候,要求她们都会做菜,还需要考核,确定她们做的饭菜可口,华宸才会聘用她们。

    说华宸给佣人们好福利,高工资,那都是有原因的。

    “太太,万一先生中午不回来吃饭呢?”玉姨想到了一个现实问题,最近先生都没有回家里吃饭的,太太一片好心,先生不赏脸,那太太岂不是很难过?

    玉姨就像华宸一样,小心翼翼地侍候着文初晓,就怕文初晓难过,更怕文初晓变回以前那个样子。

    他们更喜欢现在这个太太,不喜欢以前那个太太。

    “他会回去的,我现在公司里。”初晓简单地解释了一句。

    闻言,玉姨放下心来,她是知道太太把两个孩子送到了大宅里,然后太太开着车出去。最初她不知道太太去哪里,现在她知道了。

    原来太太亲自去公司找先生。

    “好的,太太,我现在就开始准备午餐。”

    “谢谢玉姨。”

    玉姨连忙说:“太太,这是我们的工作,太太不必客气。”真有点受宠若惊呀,以前太太没少骂他们,要不是先生私底下替太太向他们道歉,又帮他们加工资,他们说不定都走光了。

    文初晓没有再说什么,结束了与玉姨的通话,她想起了自己曾经承诺过的,说要跟华宸提提,帮所有佣人都加工资的。

    嗯,最近事多,她都忘记了。

    一会儿等华宸醒来,她再跟华宸提提。

    华宸是说过,这个家,她作主,不过他是她的夫,是这个家的天,她跟他说一声,是对他的尊重。

    想必,他会很开心的。

    其实他想要的并不多,求的不过是夫妻和美,她对他好,他既欢喜,又害怕。那是她给予的太少,少到只要她对他好,他就像在做梦一般,然后害怕梦醒,害怕一场空。

    走进休息室,坐在床沿边上,文初晓弯下腰去,轻轻地亲了亲华宸被她咬破的唇瓣,低柔地说道:“华宸,这辈子,你不离,我不弃!”

 第171章 回忆(三更)

    租房里,雨桐坐在沙发上,捧着程灵灵的笔记本电脑看小说,看得津津有味的。

    程灵灵从厨房里把她刚做好的南瓜饼端出来,摆放到雨桐面前的茶几上,她跟着坐到雨桐的身边,凑近前问:“看什么小说?”

    “言情小说。”

    “好看吗?”

    “我觉得我和女主有些地方挺像的。”

    程灵灵好奇,“你与女主挺像的?该不会是你写的吗?”

    海雨桐笑,“我可写不出来。这本小说的女主也是打小就和男主一起长大,她和男主还是名义上的兄妹,因为她妈妈带着她改嫁给了男主的父亲。”

    “哦,后来呢,怎么就和你很像了?”

    程灵灵拿起一个自己亲手做的南瓜饼吃着,还拿了一个给雨桐,“卖相不好,你将就一下。”

    “男主很宠女主,但也很霸道,而他宠女主是因为他把女主当成妻子来养,但是他也做过很多让女主害怕的事,最后因为他当着女主的面打断了女主学长的双腿,彻底把女主吓坏了,女主在佣人的帮助下逃走了,一走多年,男主发疯地到处找她。”

    程灵灵听着点点头,“嗯,是有一点地方和你经历过的相似,你不就是被你那个未婚夫伤害,视他为恶魔才会逃离他的吗,你也是在佣人的帮助逃跑的,他现在也发疯地到处找你。”

    “这本小说叫什么名字?”

    雨桐让她看书名,《杠上恶魔少爷》。

    “怎么取了这样的名字,活像女主是男主的女佣似的。”

    雨桐解释:“别被书名骗了,这个所谓的恶魔少爷其实是男二,真正的男主就是与女主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恶魔,那恶魔霸道至极,但又深爱女主,从见到女主开始,就把她当成妻子来养,养大了,女主却被他吓跑,他差点疯掉。”

    “真正的男主不出现在简介上,也不在书名里,只在文中,而且第一卷基本上看不到男主,只知道男主在寻找女主。结局挺出人意料的,骗倒了一班读者吧。”

    程灵灵:……

    “最后女主和恶魔在一起了吗?”

    雨桐放下笔记本电脑,“小说嘛,结局自是皆大欢喜,但我们活在现实里,现实残酷呀。”

    她不知道她和他,最后会如何?

    连续被他看到了两次,这个周末她都不敢外出了。

    程灵灵也被吓到,这周末很老实地陪着她在家里看看小说,做做美食。

    “雨桐,吃南瓜饼,别想那些让自己难过的事。”

    雨桐的过去可是比小说里的女主要痛苦。

    “好,不想了。”

    “就是嘛,咱们该想开心的事。”

    雨桐吃着南瓜饼的动作顿了顿,开心的事?她最开心的那几年都是和他一起的。她三岁进他家门,被他家里当成他的妻子来养,但他和她都毫不知情,他当她是妹妹,她当他是哥哥,他带着她玩,宠着她。

    二十岁,她逃离他的身边。

    在他身边生活了十七年,有七年是愉快的,有十年是尝尽醋甜苦辣的。

    她十岁时,他十七岁,不少的女孩子追求他,爷爷怕他在外面惹下风流债,有一天便郑重其事地对他们说,她是他的童养媳。

    那时,她才十岁,对情爱完全无知,但他十七岁了,他懂,她记得他当时错愕地看着她,不敢相信她是他的童养媳。

    之后,他和爷爷吵架,怪爷爷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塞了一个小未婚妻给他。

    从那一年开始,他对她就变了,不再是一味地宠,而是时冷时热的,更该死的是,她知道她是他的童养媳后,在十四五岁情窦初开时,深深地爱上了他。

    可是他对她的态度已经改变,她爱他,就成了那个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人。

    外面的人知道她是他的小小未婚妻时,都拿她来打趣他,每次他被人打趣后,就冲她发脾气。

    她十四岁那一年,有一次他被爷爷逼着带她去参加一个宴会,宴会上他又被他的朋友们调侃,他虽然没有当众发飙,却斜睨着她刚刚发育的身子,搂着一位性感又丰满的女孩子,讽刺道:“就她这样的小身板,哪能满足我?不过是家里老爷子可怜她孤苦怜丁,看在老友的面上,收留她挂在我名下罢了,真以为挂在我名下就是我的妻了?”

    当时围在他们身边的人都笑了起来,她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是他的童养媳,是他的小小未婚妻,哪怕他对她极尽嘲讽,在外人面前他对她也很不好,但她挂着他未婚妻之名,便成了那些想嫁给他的女人们眼中钉。

    在那个宴会上,她被人推进了鱼池里,吓得够呛的,更是狼狈万分,可他却骂她,骂她害他在别人面前丢脸,因为她是他的童养媳,她丢脸,他便丢脸。

    看到他眼里的怒容,听着他的指责,雨桐现在想起来,还会脸色煞白,仿佛重回到那个晚上一样。

    别人的窃窃私语,指指点点都比不上他对她的指责。

    要知道那时候已经是深秋了,她浑身湿透,很快便冷得颤抖,他就像看不到一样。

    直到,她流血。

    也不是流血,是她很倒霉地在那个晚上来了初潮。

    看到她流血时,他的指责才骤然停止,然后慌里慌张地抱着她往医院里赶,一路上,他紧紧地抱着她,嘴里不停地说着:“丫头,对不起,是我不好,你可千万不能有事,丫头,你撑住,我不会让你有事的,你是我的妻子,我不让你死,阎罗王也不能把你带走!”

    当时她也被吓坏,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流血。

    她哭着揪住他的衣衫,哭问他:“越哥哥,我会死吗?”

    “不会的,你不会死的,我不让你死。”

    他害怕地堵住她的嘴,是用他的嘴。

    所以她的初吻,在十四岁的时候被他夺走。

    可能,他当时也不是想吻她的,只是想堵住她的嘴不让她说出她会死的那些话,但在他碰上她的唇后,她感觉到他在变化,在她错愕之时,他很迅速地霸占她的芬芳领地。

    她傻了。

    从那个晚上开始,他每次发脾气都喜欢吻她,每次都把她吻得喘不过气来。

    他说他不爱她,不会承认她未婚妻的身份,更不会娶她为妻的,可他为什么老是对她做那些亲密的事?

    送她到医院后,知道她不是受伤,而是来了初潮,她羞得不敢看他,但他看却盯着她看,那眼神古怪又让她害怕。

    因为落水,他又不及时送她回家换衣服,她当晚就发起高烧,高烧过后又咳嗽,看了不少医生都不见效果。

    爷爷知道宴会上发生的事情后,痛骂了他一顿,以往爷爷骂他,他都会和爷爷顶嘴,把爷爷气得半死。唯独那件事后,爷爷怎么骂他,他都不出声。

    他,是不是知道他错了?

    是不是觉得他那晚真的太过份?

    在她生病的时候,他似是变回了以前那个他,对她特别的好。就是他反复无常,一时对她冷漠无情,一时又对她关怀备至,让她放不下他,对他的爱越来越深,离开他多年,至今想起他,雨桐依旧心悸。

    五年的岁月,并未能让她忘记他。

    程灵灵问她是否还爱着他?

    是还爱着。

    但她不打算再回到他的身边。

    爱一个人也不一定就要跟他过一辈子,反正他不想娶她为妻,只要他不把她捉回去,肯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她愿意与他解除婚约,从此之后她不再是他的未婚妻。

    “怎么,我做的南瓜饼不好吃吗?”

    灵灵见雨桐拿着一块南瓜饼,久久都不吃,打趣地问着,“要是觉得我做的不好吃,下次你来做。”程灵灵的厨艺比不上雨桐,雨桐做的家常菜最好吃,雨桐还会做很多点心。

    不过,灵灵还是最喜欢吃她做的家常菜。

    雨桐自回忆中回过神来,便把手里拿着的南瓜饼放进嘴里咬了一口,“味道挺好的呀。晚餐由我来准备,行了吧。”

    灵灵笑嘻嘻的:“我求之不得。”很快,她又不笑了,说道:“雨桐,我们的冰箱里没什么吃的了,咱们得出去买点吃的回来,不走远,就在我们租房附近的商场买,我想你不至于那么倒霉吧,在我们还能遇到他不成?”

    “你可以自己去买,我在家里等着。”

    雨桐不敢冒这个险。

    过去五年都没有遇到,最近却接二连三地遇上,她真怕了。

    灵灵老劝她不要怕他,如果她当初不是被他锁住,她是逃出来的,她也不会那样怕他,他反复无常,被他抓到了,以他那反复无常的性格,说不定会打造一个铁笼把她关进铁笼里呢。

    他,也说过那样的话。

    因为被他锁在他的房里,并不止一次。

    “好吧,我自己去买,你在家里继续看你的小说。”程灵灵没有勉强雨桐,“你们幼儿园组织去旅游,什么时候去?”

    雨桐反问她:“你想跟着一起去?”

    “我跟着去,你帮我交钱,别心疼你那点小钱,我跟着你去又不是占你的好处,是想着万一你遇到你的恶魔未婚夫,我好歹会几招三脚猫的功夫,能帮你挡住他,上次不就是我帮你挡住了他吗。”程灵灵为自己找着蹭旅游的借口。

 第172章 试探

    雨桐眼神有点飘缈,轻轻地说道:“其实,他也练过拳脚功夫的。真正交手,你未必是他对手。”

    程灵灵哼着:“我家是开武馆的,我从四岁开始就被我老爸老哥逼着跟他们一起练功,姐厉害得很。”

    雨桐顿时两眼亮闪闪的,“灵灵,原来你家是开武馆的呀。”

    认识五年,程灵灵从来不肯说她家里的事,雨桐想着大家都是有故事的人,既然灵灵不肯说,她也不问了,就像灵灵问她和恶魔未婚夫的事,她不会细说一样。

    程灵灵愣了一下,随即说道:“我去买食材,你在家里看着。”然后就赶紧回她的房里拿钱包,很快就出去了。

    雨桐见她提及自己的家世时,就赶紧找借口避开,猜测着程灵灵大概是离家出走,或者是和家里人发生过矛盾的吧。

    程灵灵走出租房后,整个人似是松了一口气,还好雨桐没有追问下去,她也害怕提及自己的家。

    程家的确是开武馆的,灵灵也是打小便跟着父兄练武,少女时代还跟着哥哥代表他们家的武馆去参加武术比武大赛呢。

    只是他们家乡很多武馆,同行相忌,明争暗斗也多,她们家的武馆和另一家武馆斗争最为激烈,有一年的比武大赛,他们家的武馆就因为她的原因导致失败……

    程灵灵深受打击,觉得对不起父兄,对不起武馆里那么多的师兄弟妹们,所以她离开了武馆,来到A市打工,继而结识了雨桐。

    人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雨桐的故事是悲剧,灵灵的故事是愧疚。

    她在A市混得还不错,至少她的收入挺高的,雨桐每个月的收入只有几千元,她已经过万元了,不过她花销大,是个月光族。

    程灵灵走出租房后,没有开她那辆QQ车,而是选择了步行去附近的商场买东西。她们租住这里离菜市场很远,离大商场更远,唯一稍具有规模的那间商场老板瞄准了商机,在商场里面劈出了一半的空地来销售蔬菜,肉类。

    附近的住户,租客们懒得跑菜市场,全都在那间商场里买日常用品,食材等,商场的生意特别的火爆。

    刚走出到大街道,程灵灵便看到墨越骑着一辆上了牌的摩托车从她的面前驶过,墨越的车速特别慢,视线如鹰一般到处搜索。

    程灵灵这个人记忆力挺强的,见过墨越一次后,很容易就认出他。

    反倒是墨越没有记住程灵灵的样子,上周遇到的时候,程灵灵是突然用衣服砸向墨越,遮挡住了墨越的视线,让墨越看不清楚她的样子,再加上墨越眼里只有雨桐,根本就没有留意到程灵灵。

    此刻,墨越从程灵灵眼前骑着车而过,他的视线也掠过了程灵灵的面部,但他没有停车,并且很快就把视线移开

    程灵灵本来还有点害怕的,差点就想扭头跑,见墨越一副没有认出她的样子,她才打消转身跑的念头,若无其事地往左边走,墨越是往她右边走,两个人一左一右就不会有交集。

    不过程灵灵还是吓出一身冷汗。

    幸好雨桐没有跟着出来,否则准会被墨越发现。

    墨越今天不再开着车,而是选择了骑摩托车,如果发现了雨桐,他骑着摩托车追赶轻便很多。

    还有,他怎么会找到这里来?

    难道是他查到了雨桐就住在附近?

    程灵灵在心里猜测着:这个男人能混成华氏集团的总特助,真不是盖的,厉害得很。

    “这位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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