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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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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这不是因为没有胆色!而是没有可以用的武将!呵呵,可以用的武将,早就被肃清一空,被缴了兵器,收了军权,绑着镣铐,谁还会替他们卖命,谁还会替他们打仗,没把边境拱手相让,已经是武将最大的忠诚了!”
多年来的积怨一夕喷薄而出,伯伯说得畅快,却根本不曾注意到曾祖父那青筋暴起的额头和因满是怒意而布满红血丝的双眼。
当时关林森只有两岁,他很喜欢趴曾祖父的书架,在两人发生激烈争吵的时候,他就蹲在书架的顶上,他居高临下,愣愣的看着这一切。
他看见曾祖父拔出一旁架子上的宝剑,向伯伯砍去,而伯伯机灵的让开,曾祖父一剑落空,有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突然出现,他的弯刀出鞘,雪练似的刀光在空中划出一条弧形,接着,到处都被喷上了红色的液体,腥腥的,咸咸的……
那个人收刀,抬头,看见了蹲在书架上的关林森,他向书架走过去,却被伯伯阻止:“他是我弟弟的独子,才两岁。”
“可是,他看见我了!”
“不要紧,他脑子有点问题,到现在都不会说话,快走吧,愿意与我一同离开的关家人都已经收拾好了,就在角门外等候。”
那个人最终还是收了刀,伯伯与他一同离开了,离开前,还回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曾祖父。
关家的族长就这么死了,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自家晚辈之手。
虽然爵位被削,但他毕竟也是多年老臣,皇家派人下来查问,关家人担心皇家会以谋逆罪,再次将关家置于死地,捏造了一个小偷闯入,盗窃不成杀人逃亡的故事。
皇帝信了,赐给关家许多东西。
曾祖父的葬礼办得风风光光,可是,到死,却都没有闭上眼睛。
第五十二章
在那之后,北燕与大恒之间真的曾经有过一战,所幸关家人知道自家那些人的能耐,早早就研究出反制他们能力的办法,然后将应对之法上书皇帝。
上书之路不容易,犯官之后,谁乐意替他上书,万一皇帝看着不高兴,连带着自己也遭殃了呢?
吃了多少个冷脸与白眼,最后关林森的父亲关雁北伤心失望的站在路边准备回家之时,却被人叫住,原来是户部尚书杜飞扬。
最终,由杜飞扬替他递了上去。
皇帝虽然对关家人提供的战法表示怀疑,但是他仍将这份上书转交给了三品辅国将军杨元信,后来北燕果然打过来,杨元信领旨出征,由于关家上书,大恒得到了战局的先机,最终北燕虽兵强马壮,仍未踏过长城一步。
杨元信奏凯还朝,向皇帝汇报战事之时,也大大夸赞了一番关家的上书,称若不是有那封上书,只怕赢得没有这么容易。
因为关家人在这一战的功劳,皇帝封赏了关家数名子弟官位。
真正上书的关林森父亲,被封为安平侯,世袭三代。
一时间,关家风头无两,曾经门前冷落车马稀,一朝天恩降临,顿时又是人来人往,十年间,关家由兴而衰,又由衰转盛,这世道从来都是锦上添花者多,雪中送炭者少。
看尽人情冷暖,关家人对重得权势富贵,无可无不可。
关家人就留下了一个念头:一定要把这个家族叛逆从北燕抓回来,在祠堂前杀了祭祖!
那一天书房里的真相只有关林森一个人知道,可是他不会说话,家里人问他是不是伯伯杀了曾祖父,他只能听懂“伯伯”,糊里糊涂地点了点头。
只是关家人虽多次派人潜入北燕王都呼日和城,却始终一无所获,那些归附左宁王的关家子弟,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无影无踪。
直到三岁半,关林森才能口齿清楚而流利的说话,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人再问他当初在书房里发生的事,有一天他把这件事告诉父亲,但是父亲根本不相信当时只有两岁的他还有什么记忆。
由于说话太迟,所有的人包括父母都认为关林森是个白痴,根本没有在他身上投入教育精力,他也认为自己这辈子就是这样了。
直到十岁那一年的元宵节,他被家人带着去逛花灯会,那一次花灯会,皇帝说要与民同乐,在偌大的花灯会上搭起了皇家灯棚,高高的立在花灯会最中间的空地上,周围挂着一圈造型新颖的花灯,关林森看得入迷,不知不觉,松开了家人的手,顺着人潮,往皇家灯棚去了。
在灯棚下,他抬起头,看见一个粉嫩可爱,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看着他,笑得一脸灿烂,手里还拿着一个小小的玉佩,向他扔过来。
再然后,有意图刺杀皇帝的几十名贼人冲入灯棚,顿时笑声转为尖叫与惊呼,到处都是被砍伤者飞溅的鲜血。
灯棚那用竹子扎着的围栏就这么松脱了,那个小姑娘从高高的台子上摔下来,就算不摔死,也会被下面混乱的人群踩死。
关林森拼尽全力,逆着向外涌出的人潮,赶到竹棚下,刚好,接住了她。
有人从楼上跃下,手持钢刀继续向她砍去,关林森那时只是学过一些粗浅的武功,又手无寸铁,只能勉强护着小姑娘,即要小心那些慌张的路人不要踩着她,又要躲开那杀意十足的刀刃。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在灯棚附近许许多多的禁军,此时都不见了踪影,他们都去哪里了,那个小姑娘受惊过度,放声大哭直至昏迷。
关林森苦苦坚持,身上不知道挨了多少刀,浑身浴血,无论往哪里跑,都有穿着黑衣的人向他逼近。
他手中紧紧抱着那个小姑娘,而他的背后,有一道从肩膀斜伸向腰际的可怖刀伤,正在向往流着血。
疼痛,已浑然无觉。
当黑衣人举刀向下劈的时候,他依旧保持着紧紧抱紧小姑娘的模样。
呼啸的箭枝破空而来,很快,穿着禁军服饰的人大量涌来,为首那人要将那个小姑娘从关林森的手中抱走,关林森死活不肯放,大叫着:“你们不要伤害她!”在场禁军害怕伤及大公主,一时竟不敢动手从关林森手中抢人。
直到一片暗龙纹的衣角出现在他眼中,那个面带笑容的疲惫男子告诉他:“她是朕的女儿,把她交给朕好不好?”他才松开手,让御医带走了凤歌。
好好的一场花灯会惨然收场,那天被砍伤者、被踩死者、被踏伤者无数,皇帝颇为内疚,本想与民同乐,没想到却召来了这样一场灾祸,从此深居简出,再不给五城兵马司和禁军找麻烦。
至今关林森仍记得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哭哑了嗓子靠着自己,而自己面对逼命的威胁,却只能逃,而无还手之力,这让他悔恨不已。
花灯会暗杀事件之后,他开始玩命似的习武,想要让自己变得更强,在得知皇家为储君选拔暗卫之后,他不顾母亲的反对,去报了名。
他在选拔时遇到无数厉害的对手,有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输定了,最后却凭着一口不服输的劲扭转战局。
当他站在凤歌面前,凤歌让他摘下面具的时候,他心中一阵喜悦,想过无数次与凤歌的重逢,却没想到,她的内心毫无波动,只是随便宣布了一下他赢了。
仅此而已吗?
她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关林森很想找机会告诉她,自己在六年前就曾经与她相识。
可是母亲的警告犹在他的耳边,不要多嘴,不要说话……
感受到背后灼人的目光,凤歌回头看着关林森:“怎么了?心事重重的样子。”
“没什么。”关林森决定将这段过往深藏在心底,自己与她的身份地位实在相差太远,说出来又有什么意义。
她若记得,不能相守。
她若不记得,徒增伤心。
凤歌又打量了他几眼:“要是不舒服的话,一定要说哦,万一生病就麻烦了。”
“真的没事。”关林森还是那副低眉垂目的模样,就好像一个冰块雕成的忠诚侍卫,脸上无悲也无喜。
虽然关林森嘴上说着没事,不过凤歌总觉得他的神情不对,好像心里有许多事,好像有话对她说,却都压在他如被冰封的唇间。
宁亲王府就在眼前,罢了,正事要紧,至于关林森这个男人,回去慢慢审他不迟。
门口的卫兵远远的就看见那个曾经让宁亲王开了正门,亲自相迎的女孩子,又莲步款款往这里来了。
今天天气很好,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白云,金色的阳光洒在青青的草地上,厨娘做的午饭也很好吃,李云清比平日多吃了一碗饭。
啊,风儿也很喧嚣……
“大王,大王!祸事到啦!!!一个毛脸雷公嘴和尚打进来啦!!”
李云清看着这个跌跌撞撞跑进来的小仆人温和一笑:“小雷,你是不是又一夜没睡看话本?早跟你说过不要沉迷这些不真实的故事……”
“王爷,戈姑娘来了。”另一个侍卫狂奔进来,生怕耽误了那位戈凤姑娘与自家王家的会面。
阳光顿时消失,天空被层层乌云挡得一点缝都没有,云中隐隐现出惊雷闪电,那位大恒储君大殿下,比毛脸雷公嘴和尚还要可怕好不好,上回她想进门而没成功,她那个叫关林森的侍卫越墙而入,站在他面前时,虽未见刀剑,但是他全身的凛冽杀气,吓得墙角那只蝈蝈都没敢吱一声。
“就说我不在!”从来都是谈笑自若的大夏宁亲王,跑得比往阵前推着小车卖东西的商贩还快,三两下就跳上了墙头,然后……
他又迅速的跳下墙头,狂奔向另一处墙头,飞身而上,然后……
默默的跃下,衣袂飘飘,翩然落地。
李云清闭着眼睛,神情沉痛,好像这个世界马上就要毁灭了。
许久,他才重重叹了口气,缓缓睁开眼睛:“还愣着干什么,快请戈姑娘进来。”
宁亲王府的大门再次洞开,微笑的李云清站在门的那头,向凤歌点头致意。
在门口排队者羡慕的眼神里,凤歌提着裙摆,一步一步走向李云清。
乌黑的正门再次关闭,只有那道倩影还留在门口那些人的脑海中。
“这姑娘到底是谁啊?”
“你不知道,上回我就看见她从正门进去的。”
“可是上回门口的侍卫都不认识她,把她的轿子都给劈了。”
“后来那个侍卫的下场你可知道?被开除啦!现在在西街的猪肉铺给林老三做学徒呢,那叫一个惨哟……”
“难道她是王爷的情人?”
“不能吧,这么小的小孩子,王爷怎么能下得了手?”
“万一王爷是养成系的?”
李云清自然是听不见外面的这些闲言碎语,他一路引着凤歌进门,坐定,刚想寒暄两句,就听见凤歌说:“时间宝贵,我就直说了,给我两百升烈火油。”
哎……姑娘,你能不能……我说你能不能矜持一点啊?李云清扶住额头,感到这个世界是不真实的。
深夜,大夏第一铁匠铺的后门外。
车轮碾着黄土地面,发出沉沉的“吱呀”声,缓缓停在门前,守门的小厮听见动静,从门里悄悄出来一看,不由愣住了,一辆没有任何标识的大车,被黑布遮了个严严实实,正停在铁匠铺的门口。
这车子的类型,别人看不出来,铁匠铺的伙计们可是认识。
那是专门用来运输烈火油的特种运输车。
烈火油由于极易引燃,一不小心就爆炸,因此,整个大夏境内所有运输烈火油的车,都是统一制式的特殊形状,防火隔热,拿着劲弩对着射,一时半会儿都射不穿那铁皮子。
大夏国的烈火油属于国家管制,能拿到烈火油的只有皇家直属的兵工厂,就算是大夏第一铁匠铺,那也是民营范围,这么多年来,伙计们也就只见过特种运油车往兵工厂里运油,从来没见过这运油车会停在自家门口。
“你这是……”守门的小厮走向车把式,车把式位置上跳下来一个人,斗笠遮住了他的半边脸,他对小厮说:“这是两百升烈火油,让你们家主人出来签收一下。”
“啊?”听见烈火油三个字,小厮都惊了,跳起来往主院跑去,对着守在门口的丫环急促道:“快,快告诉主人,烈火油到了。”
正抱着小妾在红绡帐里不着寸缕忙碌着的石岩,听见了屋外传来的呼唤,他皱着眉头:“什么人这么不长眼。”恨不得把搅他雅兴的丫环打死。
丫环虽然怕得要死,却仍坚持把话说完:“回老爷,门口来了一车烈火油,守门人不知如何处置,请主人明示。”
“什么?”石岩跳起来,抓了衣服,胡乱往身上披着就要跑,小妾忙起来叫道:“老爷,老爷,鞋,您还没穿鞋呢……”
到了门口,那车把式已经等得不耐烦,石岩这里也没有个正经的存油之处,从前他只得过半升烈火油,用来试制三棱破甲箭。
现在突然有两百升这么多,一时竟找不出可以存放的地方。
所谓急中生智,他召呼冶炼工坊的人将所有能有来盛烈火油的东西都搬了来,包括铁锅、花瓶、汤碗……有人想要搬澡盆来。
车把式的脸被斗笠挡住,看不见脸上的表情,但是从他向下挂着紧抿着的嘴唇来看,显然是很不欣赏这种乱七八糟对待烈火油的态度。
石岩命人取来五两银子,想做为赏钱给这位车把式,不料这人扫了一眼那锭银子:“我不过是办差而已,不敢领赏,还请快点,不要耽误时间。”
“是是是。”石岩见十几个人跑了一趟还没把烈火油搬完,心下着急,自己从房里拿了个脸盆,去接烈火油。
一群人往返三趟有余,才将车上两百升的烈火油全部卸完。
“告辞。”车把式急于下班的态度十分明显,跳上车,手中马鞭在空中抡了一圈,打出个炸音,马蹄轻响,少了两百升油,车厢轻了许多,车轮声音几乎不闻,无声无息的消失在茫茫黑夜的尽头。
石岩站在冶炼工坊中间,看着周围放着的形状各异,材料不一的容器,看着那一汪汪黑色烈火油,就好像做梦一样,他对凤歌提出要求的时候,只不过是随便说说,根本没想过那个看起来稚气未脱的小女孩,真的可以弄来这么多。
他一件一件的检视完,那股浓烈的气息已经在整个屋子里弥漫开,没错,这不是梦,这是真的!
当下,他激动的觉也不睡了,马上就自己点起了冶炼炉,红色的火焰从煤堆里升腾起来,接着火势越来越大,他取了一碗烈火油,抬手,倒入,火焰顿时由红转紫,蓝紫色的火焰,代表着大夏可以得到的最高温度,那是可以将沙石都融解的温度!
微凉的大夏夜晚,石岩浑身上下挂着亮晶晶的汗珠,将凤歌交给他修理的落月刀在火中镕化,又重新铸造,坚硬的铁锤在刀身上不断敲击,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响了一夜未息。
第五十三章
”“咦,已经修好了吗?”早上,凤歌本来只是想来问问是不是已经收到烈火油,石岩却笑眯眯地将那柄落月刀交给她。
凤歌将刀从鞘中抽出,刀身雪亮如镜,照出凤歌的脸庞,锋刃上闪动的光芒昭显着它无匹的锐利。
将轻轻薄薄的一张纸,搁在刀锋上,无声无息地变成两半,各自飘落在地。
一旁早有两个仆人抬来一块大石,石岩做了个“请”的姿势:“请试刀。”
凤歌看了看石头,又看了看薄薄的刀刃,笑道:“不用了吧,万一砍坏了,还得再修一次。”
“放心,砍不坏,若是砍坏了,我这大夏第一铁匠铺就归你。”石岩的语气中充满着对自己手艺的自豪和骄傲。
“不行不行,会砍坏的。”凤歌准备将落凤刀收起,石岩却抢上两步,将落凤刀再次拔出来,用刀对着石头挥下去:“放心,你看,根本就不会……”
“叮”的一声,刚刚修好的落凤刀……崩了口子,又断成两截。
石岩目瞪口呆:“不可能,怎么会这样!”
他仔细看了一眼那块石头,愤怒地咆哮:“谁让你们把天星铁搬来的!!!”
两个仆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着胆子说:“是主人让我们搬来的。”
“什么?我?几时?”石岩看着他俩。
“就是刚才。”
“我让你们搬的是试剑石!”
另有两个仆人小声的说:“主人,试剑石在这里,方才主人让我们去搬,刚刚搬来。”
地上有两块石头,一块是石质相对软一些的试剑石,一块是需要用烈火油才能镕成铁水的天星石,相距不远,一刀挥下去,是天差地别的结果。
“嗯,其实,我就是想跟你说,这刀啊,什么都好,就是含碳量太低,有点脆了,与其他坚强之物相交时,容易断开或是崩口,怕你不能理解具体是什么样的,所以特意给你演示演示。”石岩一脸的严肃认真,不容置疑。
凤歌心里憋笑憋得肠子都要绞在一起了,幸好经过临朝听政的考验,她还能绷得住,一张小脸兀自平静无波,笑得温婉而和善:“嗯,我已经看见了,那么,再修好要什么时候呢?”
“下午就可以。”石岩计算了一下时间,已经有过一次修理经验,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就可以熟练的掌握火侯和击打力度了,虽然这种得来经验的方式,并不符合他的愿望。
有些时候,就要揣着明白装糊涂,见父皇的多场表演,凤歌已经驾轻就熟。
“非常期待完成品。”凤歌微笑,客气有礼的模样,就好像接见外国使节团时的父皇。
直到走出石岩家的大门,穿过人来人往的大街,回到下榻的客栈中,关上门,关林森默默把着门口,不让别人闯入。
凤歌用被子捂着头,笑声接连不断的从被窝里涌出,连床都跟着“吱吱嘎嘎”的抖着。
楼下的客栈老板和伙计方才看着凤歌和关林森一起进门,还关上了,现在客栈大厅里没什么人,由于床脚与地板之间的微小缝隙不断间歇撞击而产生的声音清晰可闻,那个频率,与某种需要双人,通常是一男一女在床上进行的运动十分相近,因此……
客栈老板与伙计对视一眼,心中各自感叹道:“年轻人体力就是好。”
门再次打开,凤歌又恢复了端庄优雅,气质高贵的模样。
那两百升的烈火油不是随便好拿的,宁亲王顶着凤歌的微笑、关林森的杀气,坚持着大夏亲王最后的一点气节:
“擅动烈火油是重罪,就算我是亲王也不可免。”
凤歌笑道:“以宁亲王的富贵,想来不是想要钱,不知亲王殿下有什么要求?”
“要求不敢,只是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希望公主殿下可以成全。”李云清看着凤歌,一脸的诚恳,好像那真的只是一个小小的要求。
听起来,这个要求的确不是很麻烦:只不过是去京城外的燕雀湖边的药庐替他买一些药材回来。
之所以李云清或是大夏的任何一个人不去的原因是,他们去过了,都被拒了。
那个药庐的主人会向每个前去求药的人提出不同的要求,几乎每个要求都很奇怪,正常人做不到,李云清亲自前往,药庐主人提出的要求是做一桌不放盐、不放酱、好吃的、红烧羊肉。
不放酱上色还叫什么红烧?不放盐的东西,哪里能吃得,离“好吃的”这个形容词十万八千里,李云清找了许多御厨询问,整个王都之内,竟无人有办法破解这道难题,最后只得放弃。
后来李云清派出的人,也都陆续接下了各种莫名其妙的任务,没有一个人可以完成。
最后得出结论,药庐主人就是想为难他,不想卖,所以才提出这么多奇怪的要求。
李云清听说药庐主人是大恒国人氏,因此他才会提出让凤歌去买药,无论多少钱,他都认,只要能把药买回来。
此时已是五月间,春风和煦,阳光明媚,燕雀湖上碧波荡漾,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有一艘小船在轻轻的飘荡着,没有风帆,也无船桨,甚至连舵都没有,就这么静静地停在湖心当中。
“这船里,有人吗?”凤歌站在湖边,心下起疑,完全看不出有人的样子。
一阵风从湖面上刮过,那艘小船竟然一动也不动,关林森说:“有人。”
这下连凤歌也知道里面必然是有人的,而且应该是个武功不错的人,他用了极佳的坠身功夫,稳住了船身,否则这样的独木轻舟,被方才那样的风一吹,早就该离开原位了。
“请问,有人吗?”凤歌用双手拢在嘴边,清脆的声音在湖面上回荡。
没有人回应,也许是因为小船离得实在太远,听不见?
关林森运起内力,对着湖面大声叫道:“请问有人吗?”
还是没有任何的回应。
要么是弄错了,船里真没人,要么是里面的人就是不想搭理他们。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法买到药,凤歌微微皱着眉,心里想着解决的办法。
可是不管说什么,怎样的恳求,小船依旧一动不动,就好像里面真的没有人一样。
关林森不知何时手里已经握着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子,看那架势,是打算往船上丢,被凤歌阻止了:“别这样,我们是来求人办事的。”
“我听说,外国那个诸葛孔明肯出山,不是因为刘备在三顾茅庐的时候,显得多谦逊多求闲若渴,而是因为张飞在他的草庐后面放了一把火。”
“没想到,你还喜欢看野史。”凤歌看了几眼关林森,觉得他好像有些不太一样的地方,原来他的话很少,还以为他是个严肃认真的好少年,没想到,居然拿着八卦野史当日常行为的操作指南。
既然是主家要求,那也不好违背,关林森将手中的石子扔到地上,眺望着那艘不吃软,也不能给它吃硬的小船,心下有些着急:“那应该怎么办?”
凤歌其实也没有想到办法,只是想着不应该用这种邪乎的手段去做事,这有违她的做人准则。
“呜汪……”那条船边上忽然出现了一只黑狗,是虎子,它默默扒上船舷,把头伸进了船舱,只是叫了这么一声,然后聚精会神的看着船舱里。
“哪来的野狗!”静默许久的船舱里传出了气急败坏的男人骂声,一阵响动,虎子“扑通”跳入水中,奋力游到凤歌身边,很快,一个人从船舱里走出来,远远地只见他手臂一挥,凤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关林森迅速闪身挡在她的面前,抬手,接住了那人掷来的东西,低头往手里一看,是一只小小的茶杯。
看起来质料还不错,应该是大恒国有名的冰裂瓷。
小船忽然动起来了,那人就站在船头,烟灰色的长衫在风中飘飘摇摇,状若谪仙。
小船如离弦之箭,笔直向凤歌站着的岸边疾驰而来,在没有任何动力的情况下,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凤歌实在好奇的不行,关林森低声说:“也许他是练成了一门非常难练的至高轻功《大罗仙步》,听说学会大罗仙步的人可以踏雪无痕,自空中下降如踏无形之梯。”
“你会吗?”凤歌觉得这门功夫特别棒,如果能学会的话,下回参加大朝会,可以很酷炫的露这么一手,让那些总是说个没完没了的老臣们吓一跳,说不定被她这么吓一吓,想说的话都忘记了,然后就可以提早结束大朝会,早点回去吃饭。
可惜,关林森只是摇摇头:“我也只是听说有这么一门功夫,只说是在极西之域的山中老人门下子弟才会。”
“哦,极西之域,那不就是这里?”凤歌已经在盘算着大概需要多久才能学会了。
关林森再次打破了她的幻想:“山中老人所在的极西之域比这里还要远,需要跨过西夏再往西的八百里大漠,然后翻过一座高山,再走一个多月,才能到。”
“可是如果连你都知道这个功夫,那说不定它就真的曾经传到了这里呢?”凤歌对这个世界始终抱有最大的善意和希望。
小船靠岸,那个人从船上翩然而降,姿态优美非常,果然如同大罗神仙自天庭下降而来一般,凤歌此时坚信此人就是会“大罗仙步”的,她决定先替李云清问问怎么买药,要是不让买的话,就问问怎么才能跟他学这个功夫。
真是太好看了,以前曾经学过一个成语叫“邯郸学步”,她还曾经好奇,不就是走路吗,能美成什么样,有什么好学的,还能把自己原本的走路方式给忘记了?
现在看着这个人,她深深的信了。
“这只狗是你养的?”那人低头看着凤歌。
他好高,比关林森还要高出一个头,比大恒的成年男子还要高上许多。
凤歌认真的看着他的脸,呃……
方才那样的身姿,让凤歌以为他会是一个颜似宋玉,貌如潘安,走在街上怎么也得让万千少女芳心直跳的那种超级英俊的俊秀男子。
看着眼前的这张脸,大鼻头,小眼睛,眉毛前半截浓后半截淡,看起来就好像只有半截眉毛,脸盘圆圆的,很大,腮上都是肉,看起来倒是憨态可掬,身材倒是不错,若是不看脸的话,的确是一个绝世帅哥。
凤歌在心中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为他可惜。
那人看着凤歌没有说话,又问了一遍:“这只狗是你养的?”声音变得森冷非常,听起来好像要打她似的。
凤歌抱着虎子,小小的身子瑟瑟发抖,大大的眼睛里一下子溢满了泪水:“它是我养的小狗狗,它还小,不懂事,求您不要伤害它,我,我替它向您道歉。”
说话的声音里,竟带着哭音。
那人本是一心想要来找凤歌晦气,结果一看,眼前是个漂漂亮亮,如粉团子一般的小女孩,看她抱着狗可怜巴巴的样子,别说是下手真的把狗给杀了出气,就连说她一句重话,都怕吓着她。
“算了算了,管好你的狗,下不为例。”那人抬头看了看天色,就向药庐走去,嘴里自言自语:“真倒霉。”
刚走了几步,忽然感觉到衣角被人拉住,转头一看,凤歌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我想从你这里买风灵草。”
那人眉头陡然皱起:“谁让你来的?李云清?”
哎?看来只有这位宁亲王才要买,一说药名,都想不到别人,只能想到他。
凤歌连连点头如捣蒜,她紧张地抿着嘴唇,望着他的眼睛。
“你别这么看着我,哼,李云清,你这个不要脸的,竟然这么小的女孩子也利用上了,夏国皇室真是从上到下没有一个好东西。”
他转头看着凤歌:“我跟你说,不管那个姓李的许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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