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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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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楼里若是有事,该找谁呢?”
翠喜道:“楼里能有什么事,谁还敢在笼烟楼闹事不成,若是临时有一些需要拿主意的,或是拿银子的事情,找冯爷。”
“带我去见他。”
凤歌在三楼见到了被称为“冯爷”的男人,本以为他也会是像黄雕那样的人,没想到,就是一个看起来本本份份,一脸老实相的男人,别说他是笼烟楼管事的,就算他只是来玩一夜的,也充满了与这个地方不相合的感觉。
他这个人,怎么看,都应该是在大树底下,摇着蒲扇,手里端着粗瓷大碗,吹掉上面落的树叶,大口喝着里面凉茶,然后再对身旁围坐着的小孩子讲鬼故事的乡村教书先生。
凤歌还没开口,他便满脸堆笑的迎上来:“哟,这位姑娘,你找谁呀?”
翠喜忙说:“冯爷,这位姑娘是柳妈妈的旧识,是来找柳妈妈的。”
“哦,这样。”冯爷挥挥手,“你先忙去吧。”
待进了门,冯爷请凤歌坐下,又为她倒上一杯茶:“不巧,拙荆出去礼佛了,有什么事,找我说也是一样。”
又是礼佛,这理由虽然听了好几遍,但为什么总觉得这么好笑呢。
凤歌笑道:“我的母亲与柳姨是二十多年前的好友,专程来见柳姨。她到底在何处,还望冯爷不吝相告。”
楼下闹哄哄的声音被厚重的木头挡住,房间里异常的安静,只有供在案头的一只小小的鼎,清香烟气的飘飘摇摇散在空气中,那是上好的沉云香。书香人家常在弹琴绘画习字之时,点上一炉香,以做清心静气。
但是从来也没见过有青楼红尘里的人点这个,这种地方要什么清心静气,要的就是躁起来,躁起来才会让人有掏钱的冲动和欲望。
这种地方,点上一炉香去供起文武财神,哪怕是管仲,都是合理的,但是,在这香鼎之后,却是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凤歌闻着那股香气,觉得有些熟悉,只觉得房间内有些闷,呼吸受滞,不多时,便觉得手足软而无力,眼皮沉重。难道是这几天太劳累了?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说这是个偷学武功的小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说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小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小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说说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说这是个偷学武功的小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说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小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小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说说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第一百零二章
“你又想偷偷摸摸的跑掉吗?”
关林森被这无端的指责弄得哭笑不得:“属下是暗卫,大殿下没有吩咐,属下自然是在暗中保护。”
“不必了,你被免职了。”
“啊?”
凤歌冷着一张小脸:“你就在我身边一直呆着,哪儿也不准去,也不要偷偷摸摸的藏着,我要是出了事,你再快,还得从躲藏的地方出来,再出手,耽误时间。”
没有给他任何反驳的机会,凤歌继续向县衙走,关林森如影随形跟了上去:“可是大殿下,属下与陛下的合约不是这么签的。”
“暗卫薪水又不是特别高,你干嘛就喜欢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凤歌很是不解。
关林森决定捍卫自己工种的尊严:“大殿下,暗卫不是偷偷摸摸,在暗中保护,对方容易失去戒心,保护的成功率也高一些。”
“你就在我身边,不是更高吗?有什么区别?在暗中什么的,那是我主动去招惹别人的时候,多埋点伏兵胜算大,我又不做这种事,有伏兵的意义是什么?”凤歌连珠炮似的将关林森的话给堵了回去,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关林森用什么借口,找什么理由,总之,在半夜三更走夜路的时候,就是不能让她一个人走!
关林森抓抓脑袋,看着她大步向前的样子,低声嘟囔了一句:“别是怕鬼吧。”
他这句话声音很低,只是夜晚实在太安静,凤歌的耳朵将这五个字尽数收音,她哼了一声:“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又没做亏心事,怕什么鬼。”
话音刚落,她无意识的看了一眼左边的墙头,惊呼一声,关林森一个箭步冲上前,挡在她面前:“怎么了?”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一双碧幽幽的眼睛正望着她,那是一只虎斑纹的野猫正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地,逛累了,跳上墙头歇口气,正好遇上了凤歌的目光。
“别怕,就是一只猫。”关林森轻声安慰道,墙头上的那只猫居高临下望着凤歌,“喵呜喵呜”的叫了两声,充分表达了它对这个胆小如鼠人类的不屑与鄙视,然后就“嗖”的一声,跳下了墙头,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被一只小猫吓到,这是从未有过的事,太丢脸了。
凤歌表情僵硬,也没有与关林森说话,自顾自的往前走,此时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关林森和她自己。
想当初在宫里,尚衣局那里闹黄鼠狼,她都兴高采烈的跟着那些太监们去送黄大仙,当时看着蹿出来的大个儿黄鼠狼,心中何曾有个怕字,还倒提着黄鼠狼的尾巴整个宫里乱跑着,招摇过市,吓唬弟弟妹妹各宫娘娘。
今儿这是怎么了!
说出去怕不是要被人笑死!
凤歌低着头只顾走路,连走过了县衙大门口都没注意到,还是站在门口的林翔宇叫住她,她才醒过神来。
“大殿下?您这是怎么了?”连标准版木讷直男林翔宇都看出凤歌这会儿魂不守舍,心神不宁的。
“没事。”凤歌木着一张脸,丢下两个硬梆梆的字。
更反常了,凤歌从来都不会这般冷着脸的。
大概也是觉得自己不太正常,凤歌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双手食指按在太阳穴上揉了揉,对一脸茫然的林翔宇丢出一个笑容:“真的没事,我先回房睡了。”
她过去了,跟在后面的关林森却被林翔宇一把抓住:“她今儿怎么了,气不顺?谁得罪她了?”
“我……”关林森默默继续跟着。
林翔宇看着这对少年男女,也猜出这两个人之间是什么情况,不由得心里一阵哼哼唧唧:“一股恋爱的酸臭味儿。”
此时,空中传来一阵扑楞楞的扇动翅膀声,一只灰白相间的信鸽从空中如炮弹一般落下来,林翔宇连忙赶上前几步,将它接住,信鸽触手之时,肌肤上便传来一阵粘稠的感觉,还有一股淡淡的血腥气萦绕不去。
林翔宇借着府门口的灯光,低头看着接住鸽子的手,手掌之上一片暗色的水渍,是血。
看那鸽子也已经是气息奄奄,林翔宇忙捧着信鸽,往书房奔去。
这只信鸽早就该来了,却一直也没有等到,林翔宇心里发焦,才会在门口徘徊,从京师方向来的信鸽,便是从正门这个方向来的。
那鸽子背上有一道被鹞子的利爪擦过的痕迹,好在这信鸽够机智,身子侧了一侧,没让它给抓着翅膀,飞得也够快,否则,这信,断然是送不来了。
林翔宇先将鸽子腿上绑着的小竹筒拆下,取出其中的竹芯纸,只见那一个小纸卷上,以蝇头小楷端端正正的写着:“律王与北燕暗中结盟,不日边境将有异动,传令玄铁营萧燕然提高警惕。”左下角缀着一个小小的“杜”字。
寥寥数字,却是看得林翔宇心惊肉跳,律王与北燕结盟,不发兵还好,若是发兵,那便是剑指京师的意思,而丰县,就是北燕铁蹄要踏平的第一处地方。若是已有铁证,陛下就可以直接拿下律王,可是很明显,所谓律王与北燕结盟,必然只有风声,并无实据,当今圣上若是想要拿下亲弟弟,也不是靠着莫须有,就可以做到的。
就算是北燕当真兴兵来犯,律王也可以假装与已无关,在丰县这地方,守城的都是律王府的府兵,只要他随便的那么一放水,就算是到时候将北燕人给打回老家,也无法对律王进行事后清算,毕竟打仗么,有输有赢,说他是故意输的,那证据也不好找。
林翔宇都快要愁死了,给信鸽上药的时候,不小心手重了些,信鸽发出凄惨的嘶叫,在寂静后花园的夜空中回荡,听起来分外的吓人。
“你在做什么?”被信鸽的惨叫声吸引而来的凤歌倚在门口,见林翔宇手上按着一只满身是血的鸽子,那只鸽子激烈的挣动着,看林翔宇的表情,好像是在与这鸽子发生激烈的厮杀。
“它被鹰之类的东西抓伤了,我想给它包扎一下。”林翔宇一脸无辜的举起手里的布条,以示自己说的是真话。
凤歌上前,轻轻接过那只鸽子:“让我来吧。”
看着她十分熟练的处理着那鸽子的伤,林翔宇颇有些意外:“大殿下怎么还会这个?”
“以前,各宫里的宠物受伤,都会有专人去治,我觉得好玩,就会在一旁看。看着看着,也就会了。”伤口处理完毕后,那只信鸽的精神恢复的非常好,在书桌上走来走去,时不时发出“咕咕咕”的声音。
“可惜后来实在太忙,也再没什么机会去看,好在这手艺还没丢下。”凤歌看着林翔宇:“这鸽子又传来了什么消息?”
话音刚落,只见林翔宇忽然撩袍跪在她面前,把凤歌吓了一跳:“这是做什么?”
“丰县即将有巨大的变故,只怕边境将有战事,请大殿下速速回京,以策万全。”林翔宇俯下身,一拜到底,且不说凤歌的国之储君身份若是有个好歹,整个大恒国都会因国本动摇而陷入慌乱,就算单纯以相处这么久的个人关系来说,林翔宇也完全不希望凤歌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上回劝她,根本就不听,这次杜书彦如此郑重的提醒,定然是兵祸迫在眉睫,无论如何,也要让她离开,林翔宇甚至已经想好了,若是她不走,他就拿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威胁她——文死谏!
还没见着菜刀,凤歌已经被他这阵势给惊到了,她结结巴巴的想要将林翔宇从地上拉起来:“你,你先起来说话。”
只是这么一个大男人,就算是个身材细瘦的文弱书生,那体重也不是凤歌能轻易拉得起来的,扯了几下没动静,凤歌也只得放手随他去了。
林翔宇又磕了几个头:“大殿下,算我求你了,快走吧。储君乃是国之根本,如果大殿下出了任何的事,不说陛下与皇后娘娘该有多么的着急难过,就算是我等官员百姓,也会惶恐不安。大殿下,你不为自己保全自己,也要为天下苍生、黎民百姓保全自己啊!你的命不是属于你自己的,而是属于整个大恒国的。”
哎呀,这个大帽子往头上一扣,凤歌只觉得心里被压得沉甸甸的,就好像如果自己不赶紧离开丰县的话,就会成为大恒国历史上的千古罪人,要用生铁铸成雕像,跪在京师大门口,让人来人往吐口水的那种。
都快成罪人了,还不赶紧表态?于是凤歌马上从善如流:
“我答应你,明天一早就走,好不好?”凤歌平生头一遭,真正感受到了一股“文死谏”的气势,硬生生的被完全压倒,一点帝王威严都拿不出来。
她不知道,林翔宇那会儿在翰林院里天天呆得无趣、无聊,感到人生毫无意义,闲时经常去翰林院隔壁的御史台转悠,看着里面的御史在练习如何慷慨激昂的劝谏上书,按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不同方式的进言,从最普通的谏言,到跪谏,力谏、泪谏,以及最高等级的死谏,都是不同的套路玩法。
天资聪慧的他将这些套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时不时还会被御史们拉去做陪练,到最后,他的水平反倒是御史台里最高的,御史中丞甚至一度提议要将他调进御史台,加入他们光荣的进谏队伍。
林翔宇觉得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情不太适合自己,这才将午饭后的散步路线改为从翰林院前往工部,一路过工部深似海,工部那些神妙奇异的机关术数与各种精妙的设计一下子吸引住了他,工部一个看门小厮做的人偶娃娃都会哭会笑的,那是他收集的第一个娃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凤歌知道林翔宇的过往,她一定会庆幸,这么一个隐藏的嘴炮之王,竟然就自断了经脉,决定去跟闷嘴葫芦理科宅男们一起混,不然,那可有得她受的。当一个讲究逻辑的理科男变成了文综帝,那威力要翻几倍。
总算听到凤歌答应第二天早上离开的许诺,林翔宇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送凤歌去休息之后,他还要去给萧燕然送信,让他重点关注北燕方向军队的情况,抓紧布防。
前几日,律王高调的出现在京师里,不在丰县,分明就是要告诉所有人,丰县出事的时候,他可是一无所知,隔那么远,他也鞭长莫及,出什么事,都不是他的错。
北燕人从来都不守信约,口头约定如同放屁,律王不管与他们谋划了些什么,必然是有一封盟书,记下誓约内容,到时候再一一履约,如果能找到盟书,那就能坐实律王里通北燕的造反之举。
谁都知道盟书重要,律王自然对盟书的安放更是加了百倍的小心,不会随手搁在书房里,想来定然是放在一个各种机关暗道、守卫森严的地方。
林翔宇将偌大一个丰县几乎要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至于律王府,杜书彦曾奉旨前来颁赐寿礼,在王府里住了有半个多月,将王府里里外外也是查了个透彻,以他的机关术数之能,找出了律王大公子藏的春宫图,二公子藏的坊间男女之事的话本,翻出了律王各位妾室们争宠用的扎针巫蛊小人、催春药、滑胎剂,以及管家娘子放的高利贷花帐,远超出亲王应有品级俸禄的地契与金银用具,甚至还有一套明显僭越身份的五爪金龙袍服。
却就是没有找到盟书。
没有找到盟书,私造的龙袍很容易就被处理掉,而为了地契与金银处理亲王,也够不着杀头之罪,不过抄一些,罚一些,根本动不着他的根本,反倒容易打草惊蛇。
因此,即使现在北燕人就要兵临城下了,也仍然动摇不了律王半分根本,人家在皇宫里被当今圣上好吃好喝的供着呢,遥遥地就等着看丰县这里的好戏了。
林翔宇下地道赶往边境去送信了,凤歌在房间里睡不着,她走出房间,坐在院中,抬头看着圆圆的月亮高高悬在头顶,她嘟着嘴:“一定是月亮太亮了,一点都不想睡觉。”
忽然,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舔她的腿,借着月亮低头一看,黑乎乎的一团狗,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抬头正望着她,嘴里还“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虎子?!”凤歌有些惊喜,也有些意外,那天虎子带着狼群被自己拒于山庄之外,天亮时就没了踪影,以为它从此与自己恩断义绝,再不会露面,没想到今天竟然又看见了它。
凤歌起身,想去厨房给它找些吃的,可是虎子却叼着她的裙摆,不让她走,凤歌蹲下身子,问道:“你要干什么呀?我是去给你拿好吃的。”
虎子没有松开,反倒是拉着她的裙摆,一步步的往林翔宇的卧室走。
“你到底要干什么呀?这个屋子的主人不在,我们不可以随便进别人房间的。”凤歌好声好气的说。
虎子完全不为所动,凤歌也不能因为一只狗……嗯,可能是狼,听不懂人话,就揍它,也不至于为了一只狗断裙摆,人家断袖可是为了美少年呢。
被力大无穷的虎子拖进了林翔宇的房间,虎子示意让她钻到床底下。
林翔宇的床底下,有一个地道,当初她与金璜进城的时候,就是从这个地道里进来的,莫非那地道里有什么玄机?
凤歌想了想,还是唤来关林森,与自己一同下了地道。
这条地道不长,走了没多久,便已出了城,未出地道,凤歌便觉出不对了。
外面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的脚步声,还有马蹄声,仔细听听,还有“哔剥”作响的火把声,以及不远处的号令声,那是北燕语!!!
第一百零三章
凤歌心中猛然一凛。
这片山林是丰县通往京师的,如果这里出现了北燕人,岂不是说明,北燕人已经将整个丰县团团围住?
若是想要回京师,林翔宇床下的地道已是能将人送出最远的范围,却还能听见北燕人的声音,那岂不是说明,丰县里的人已经是插翅难飞了。
如果北燕人已经到了这里……岂不是说明京师危矣?
凤歌越想越紧张,急急赶回城里,她心神不宁地等待林翔宇回来,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她的心中更是焦急万分,北燕人已经将整个丰县包围的事情他知道吗?萧燕然知道吗?
她思忖片刻,决定亲自往玄铁营去一趟,将这件事告诉萧燕然。
关林森站在她面前:“大殿下一夜没有休息了,我去一趟玄铁营。”
“不,他们不认识你,未必会相信你所说的话,一夜算什么,想我在宫中赶功课,三四夜不睡觉,也都玩儿似的。”凤歌摆摆手,“不过你还是陪着我一起去吧。”
说着,两人便从地道往玄铁营而去,地道的出口,离玄铁营还有几里路的距离,这会儿没马,凤歌此时别提多恨自己不会轻功了,若是有机会她一定得好好学学才是。
关林森见她心里着急,可是脚下的步子却着实不够快,便说:“不如属下背着……”
“好,就这么决定了。”凤歌对关林森的能力还是知之甚深的,当下也不客气,关林森蹲下背上她,默运真气,脚下生风,不多时,便到了玄铁营。
离营门口还有好远,就听见营门内传来的声音:“战备!战备!北燕人!是北燕人!”
原本黑暗的夜空,被无数举火燎天的火把映照成了不详的血色,一簇簇的火苗,如同地面上的星星,远而望之,如同天空中那颗不详的破军之星落在大地。隔着关防的高大城墙,双方手中的赤色火焰一般无二,只是双方却是你死我活的对峙。
一方为攻,北燕人久居关外的草原大漠之上,牛羊成群,人强马壮,却是靠天吃饭,终日游牧为生,牛羊进多少,便出多少,所谓积蓄,不过牛羊肉干并奶酪等物,若是寒风飞雪提前降临,连为家里的牲畜储备过冬的草料都来不及,一旦风云变色,气候不尽如人意,则全家老小失了生活来源,关内那片广阔而肥沃的土地深深吸引着他们。
听说那里水网丰沛,绝不会因为一时的干旱就面临无水可用,无水可饮的困顿。
听说那里的气候温润,冬天的风也温柔的如同情人轻抚着的手,即使年龄很大,也不会被如刀子一般的朔风在脸上刻下深深的痕迹。
听说那里有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银财宝,每个城市都有巨大的集市,在集市上,有穿上数套也不觉其重的神奇衣料,与厚厚一层的羊皮袄完全不同,还有美味而精致的食物,那是终日吃着牛羊肉蘸盐的北燕平民完全无法想象到的珍馐。
听说住在那里的人不需要一年搬两次家,因而房子里满是华贵的装饰,各种方便生活的器物,就算是天宫,也不过如此。
听说……那里的人,讲究的是以德服人,能嘴炮绝不动手,平日以读书识礼为要,不以武事为意,甚至还在数年前,将国内最强悍的寒山铁骑元帅满门抄斩,从此朝堂之上,武将地位全无,御阶之下,竟无几员武将。就算武将出征,也要文官监军,而那些文官,胆小如鼠,生怕旷日持久的战争,会让庞大的军费影响了国家收入,进而影响他们个人荣华富贵。
武将不能打,文官又怕死,想要拿下大恒,简直是轻而易举!
眼看着今年冬天来得比往年更早一些,草原又将一片封冻,何不南下过冬去?
对!南下过冬!在恒国的高屋中穿着华服,吃着美食拥着美姬,过冬!
北燕所有的人,都在这样的蛊惑之下躁动起来。
全民皆兵,所有十四岁以上的北燕男子,无须皇族说什么,他们放下了牧羊的皮鞭,告别了在家中织毛挤奶的母亲与妻子,握起了刀剑,随着南廷大王,从草原大漠一起涌向了大恒国的北部关口——丰县玄铁营。
一方为守,大恒国自古以来都是农耕社会,百姓只想在这片土地上安安份份过着自己的日子,只要不被压迫到实在生活无可继续,对于所有的不幸与意外,都愿意默默承守,一直到忍无可忍,退无可退为止。他们平生所愿只不过是国泰民安,天下太平而已。他们有自己的礼仪规矩,也有着自己的文化传统。
遇到天灾,想着的不是去劫掠别人,而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发展科技,为了抗旱做出水车,为了防洪建起河堤与人工河渠,如今大恒国某一地区稍有旱情或是水患,地方官员与百姓自己便可以处理,无须惊动京师之中的中枢六部,至皇帝知道灾情之时,往往已是处理完毕之后的事后情况汇报。
不劳而获的人在大恒国的民情之中是被唾弃与鄙视的,土匪与山贼从来都是人人喊打的对象,那片土地虽然富庶肥沃,但那都是百姓祖祖辈辈,靠着双手打拼出来的结果,而不是坐等着天上掉下来的好处。
这样的百姓,平时克已复礼,温良恭俭让,如果有人想要强占他们的劳动成果,反抗起来也是能杀红眼的。
也有不想打仗的人说,北燕人就算占了京师,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也只不过是皇城里换了一个皇帝坐,对于平民的生活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但是很快,关于北燕人的传说就在民间传播开,内容一个赛一个的血腥:
听说北燕人杀人不眨眼,若是所攻之城稍有抵抗,城破之后,便无人生还,尽数屠尽。若是北燕人刚到,毫无抵抗便开城投降,除城中身高在车轮之下的孩童不杀,其余男女一个不留。当投降与拼死抵抗一个结果时,大恒百姓自然不会选择束手就擒等人来屠。
听说北燕人占领了土地之后,首先做的便是将财宝劫掠一空,将文书典籍付之一炬,所过之处便是流着鲜血的焦土。
听说北燕人对待原土地上的孩子,如同对待牛羊畜牲,小小年纪就要担负起沉重的劳役,即使是那些身高不及车轮的投降之城的孩子,他们也往往不能活到成年。
大恒国百姓最重的是自家祖宗的香火延续,也看重本国文化传统的维持与稳定,北燕人如此野蛮,那便只有拼死一搏。放弃所有不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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