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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为僧(萧舒)-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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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慕禅每天都要去拜会一遍,到了她的练武场,她也练过一遍武功了,算是热了身,李慕禅一言不发,直接挥刀攻上,韩玉珠接招,两人打得热火朝天,好一番热闹。
李慕禅并不相让,该下狠手就下狠手,没有一点儿怜香惜玉的心思,往往都能取胜,有时候招式不够精妙,就以力胜,断岳刀法的刀意用了出来。
韩玉珠武功精妙有余,气力不足,李慕禅正好克制她,每次一用出刀意,刀上附着奇异的力量,便能败了韩玉珠。
韩玉珠每次输了之后,都一言不发,扭头便走,李慕禅也不追赶,第二天照样来。
就是这般软磨硬泡,一个月之后,韩玉珠终于答应了,传他易容之术,并反复告戒,易容术不足恃,遇上精明的根本骗不过人家。
精明之人看人,看的不是相貌,而是气质,气味,小动作,这些东西很难通过易容术改变,十几年的习惯怎么容易改掉?
所以易容术没什么大用,是用来变戏法,逗人一笑的,派不上大用场,反而害处不小,能不学便不学。
李慕禅坚持学,她最终答应,倾囊相传,李慕禅每次过来,都要化妆成另一个人,让韩玉珠挑毛病。
随着日子过去,韩玉珠能挑出来的毛病越来越少,李慕禅的易容术越来越强,终于在一个月后,再挑不出毛病了。
对于李慕禅的悟性,韩玉珠暗自赞叹,却不动声色,只是叮嘱易容术不足恃,不要抱太大希望,反而把自己陷进麻烦里。
李慕禅明白其苦心,笑着答应了,随后几天,他只装成一人,一个中年男子,鬓边染霜,面色憔悴,看上去是个郁郁不得志的潦倒文人。
对这个人物,他倾注了极大心血,模仿起来惟妙惟肖,韩玉珠看不出破绽来,啧啧赞叹。
不仅是容貌变化,更是气质,还有一些小动作,都透出其内心。
李慕禅暗忖,若是自己在现代社会,做一个演员,这般演技绰绰有余,对心态把握极准,以假乱真没有问题。
……
林平的行踪很容易打探,他每天傍晚会去探春楼,探春楼的花魁金巧巧国色天香,剑舞之技冠绝白云城,甚至整个南理。
很多人慕名前来白云城,就是为了观赏金巧巧的剑舞之技,一动风云变,再动寒光现,三动乾坤转,四动我不见,足见剑舞之高明。
林平对金巧巧的剑舞极痴迷,每天都要去看,不但想看剑舞,还想得到剑舞的人,却一直没能入愿。
金巧巧卖艺不卖身,乃是城守夫人的远亲,只苦于身为贱藉,不能随意赎身,才在探春楼卖艺,但有城守夫人这尊大神,无人敢强求。
如林平这般一时无两的人物,看上了金巧巧,也不敢强来,只能用诚心打动,想要娶回家做侧身。
金巧巧虽是城守夫人亲戚,毕竟是贱藉,不能为妻,只能为妾,即使为妾,也无人敢欺负。
不过,这位金姑娘乃是绝顶的人物,不仅姿色无双,风骨也极傲人,如今是带发修行,将来要进入佛门,与青灯古卷为伴。
林平想要将她娶进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故每天都要去探春楼,跟金巧巧说几句话,精诚为至,金石为开。
李慕禅听了这个消息,暗自摇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儿关,夏无风那般的俊杰人物,也拜倒在一个女人裙下,何况林平。
他也起了好奇之念,想看看这位金巧巧究竟有何过人处,能让林平神魂颠倒,这般执迷。
林平既然每天都要去探春楼,想杀他倒简单了,他周围一定有高手暗护,想杀他,就得调开这些高手。
自己周围可能也有高手暗护,却发觉不了,即使发觉了,也指挥不动他们,只能自己想办法。
况且,他也要见一见林平,看他究竟内力增至何等程度,若真的不能力敌,也不能白白送死。
……
暮色霭霭,华灯初上,位于大河北岸的探春楼灯火通明,莺莺燕燕之声此起彼伏,从高楼上传下来,荡人心魄。
探春楼高三层,雕梁画栋,飞檐吊角,其势直上云霄,傲立于夜空中,灯光耀映四方,如天上宫阙。
探春楼像是一个圆桶,中间空旷地搭了一个高台,人们可以在四周的楼上看到台上情形,一览无遗。
距离高台最近的是二楼,可以与高台平视,一楼需得俯视,但一楼并没有屋子,多是杂役仆人之流,二楼三楼才有房间。
二楼最佳,只要敞开房门,坐在屋内便能将高台上情形一览无余,甚至可以一边喝酒,一边吃菜,一边坐拥美人儿,悠然自在,最是享受不过。
三楼想看,则要出得房来,扶着栏杆观赏,但胜在俯视,角度不同,也别有一番景致,换一换风味。
李慕禅进了探春楼,在二楼叫了一间屋子,没有找姑娘,只是叫上酒菜,懒洋洋的捏着酒盅观看。
屋内布置得满是胭脂气息,粉色的缦帐,粉色的家具,甚至连地毯都是粉色的,空气中飘荡着淡淡香气,惹人心荡。
李慕禅摇摇头,这么一间屋子,一晚上需要十两银子,十两银子足够一户平常人家吃喝半年了。
这一桌酒席,需要二十两银子,在外面可能只需十两,宰人极狠,即使这样,来探春楼的也络绎不绝,往往抢不上位子。
李慕禅也是塞给龟公二两银子才能抢到一间。
他要了一壶酒,慢悠悠的喝着,想看看这金巧巧究竟是什么国色天香,令人如此的着迷。
他微眯着眼睛,捏着酒盅似是沉醉,却在打量四周,搜寻林平的身影,找了一圈,没什么发现,周围屋子不时传来腻声娇笑,充满了荡意。
他听觉敏锐,却无法从中辩出林平的声音,于是用了虚空之眼。
虚空之眼观照二楼,一间间屋内的情形一览无遗,有的在搂着女子边笑边吃饭,有的上有其手,却没有真的剑及履至,倒是奇怪。
李慕禅摇头叹息,好一幅众生相,到了这里,人性的原始冲动完全释放出来,什么人都有。
他定力高深,见到一些诱人春光,心中波澜不动,他忽然皱了一下眉,发现了目标,说来也巧,林平竟是在他左侧一间屋子。
得益于大发的打赏,李慕禅这处屋子位于高台的正南,位置极佳,可看到台上表演的正面。
林平正在桌后,旁边坐着一个清纯的美人儿,青春气息逼人,屋里一共开了两桌,旁边一桌是两个老者,怀里也各搂着一个美人儿。
两个美人各具姿色,一个丰满,一个苗条,都拿樱桃小嘴喂两老者酒,两老者的大手在她们衣衫内活动着,惹得两女吃吃的笑。
林平那边看着斯斯文文,一只手拿着银箸,另一只手抚摸着清纯美人的大腿,神色自若,手被桌子掩住,外表看不出来。
……
李慕禅暗自皱眉,这两老者虽淫笑连连,却气息匀称,气脉悠长,心神凝注,警惕的望着四周,丝毫没有放松。
他们这般模样,十分有七八分是装模作样,让人放松警惕,若真的有人想刺杀林风,却是上当了。
这两老者内力深厚,李慕禅直觉发出一阵阵警兆,远离这两人,太过危险,李慕禅暗叹一口气,想直接动手不可能了。
好在他也没打算直接动手,而需要一个过程,需得顺其自然,让人不会怀疑到星湖小筑上。
自己想想也好笑,当初进星湖小筑,就是为了托庇,避开沧海山,免得给沧海山惹祸,如今进了星湖小筑,却是对星湖小筑动了情,如今也不想连累星湖小筑了。
他化妆成中年文人,仅仅是这样还不够,还需要更加一把火,让人完全认同自己如今的身份,不会怀疑到星湖小筑上。
他微眯眼睛,细细思量,没有妄自动作,一边在想着林风,确实功力深厚,陡然增了一大截。
论起功力来,自己如今比不过他,不过,他显然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内力虽深,却不够精纯,精气外溢,无法自控。
如此功力,若能真正自控,没有他这般强横的精神力,需得一段很长时间,就像驯马一样把内力都驯服。
若是内力不深,如一匹幼马,自然容易驯服,如今他内力深厚,如一匹暴烈的宝马,远远超过他的内力,想驯服可不容易。
依他的精神,或是刻苦用功,说不定要一年才能完全掌控内力,但对一般人来说,一年就能将这些内力化为己用,已然是快极,这般深厚的内力,依靠自身修炼,怕是要十年二十年。
世家之所以是世家,就是人才辈出,世家子弟所站的起点就高出平常人无数倍,稍一努力更是望尘莫及,强者越强,弱者越弱,最终形成庞大的世家,如一颗大树扎根于深土,不可撼动。
林家就是这般世家,李慕禅想到这里就有几分凛然,沧海山的强大他已经领教了,真是枝繁叶茂,无处不在。
林家比起沧海山更胜一筹,想必更为强大,自己仅靠化妆之术,真的能骗得过他们吗?
他有些犹疑,但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退路,只能布置下重重迷阵,尽量的迷惑住他们罢。
他想到自己一个人有些怪,便招呼龟公,找一位姑娘过来。
……
这龟公眉清目秀,满脸笑容,一点儿没有猥琐之态,反而落落大方,看着亲切而真诚,给人好感。
他得了李慕禅的二两银子打赏,足够他半年的薪水,自然是感激不尽,小心翼翼的伺候。
他们地位低贱,无人瞧得起,动辄打骂,很少有人正眼看他们,正别说打赏了,打赏也宁肯打赏姑娘,也不会打赏他们。
他很快领来一位姑娘,落落大方,温柔沉静,一身淡绿色罗衫,酥胸半掩,一半是绿色抹胸,一半是薄纱,将雪白肌肤映得越发细腻,其气质是揉端庄与放荡于一体。
李慕禅微眯眼睛,这样的地方,竟出了这般气质的女子,倒是难得。
他已经听龟公说过,探春楼因为金巧巧缘故,地位水涨船高,资质也极好,都是卖艺不卖身的,可以吃吃豆腐,占占便宜,却不能真来。
卖艺不卖身,怪不得这里晚晚爆满,却是抓住了男人的心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着不如偷不着。
不过,这也需要深厚的底气,白云城数座青楼,真敢卖艺不卖身的,也只有探春楼了。
女子进来之后盈盈一礼:“婉娘见过江先生。”
“婉娘,好名字,请坐。”李慕禅伸手一指旁边位子,微笑说道。
他打量一眼这女子,眼神清正明亮,隐隐流转莹光,却是一位内家好手,她能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他的灵觉。
他不由摇头笑起来:“真是温婉端淑,气质宜人,难得!难得!”
婉娘抿嘴微笑:“多谢江先生夸奖,婉娘愧不敢当,蒲柳之姿,但愿未污先生清眼。”
她谈吐斯文,显然是读过不少书,李慕禅看了一眼龟公,这是个精明的,因人选人,恰到好处。
李慕禅呵呵笑起来,拿起酒盅微抿一口,双眼放光的打量着婉娘:“太过谦啦,婉娘如此绝色,我可头次得见。”
婉娘抿嘴微笑,沉静端淑。
龟公眉开眼笑:“江先生,那小的就告退了。”
李慕禅冲他笑着点点头:“好,有劳小冯了,拿去吃酒吧。”
他随手又抛了一锭银子过去,龟公顿时笑容更盛,深深一礼后退了出去,脚步放得极轻,生怕打扰了李慕禅。
婉娘抿嘴轻笑,素手执壶替李慕禅斟满:“没想到江先生这般大方!”
李慕禅笑了笑,低头看看自己的衣衫:“是不是觉得我是一个穷酸,不应该来这里呀?”
“先生的衣衫确实朴素,甚是少见。”婉娘水汪汪的大眼眨了眨。
李慕禅呵呵笑了起来:“这般说来也对,我本一介穷书生,不过运气好,搭上了贵人,才有如今的阔绰。”
……
婉娘替自己也斟了一杯,双手端起酒盅,盈盈笑道:“恭喜先生时来运转,婉娘敬先生一杯!”
两人干了一盅,一饮而尽,李慕禅呵呵笑道:“真是人间至乐啊,怪不得有钱人喜欢跑来这里享受!”
婉娘笑道:“先生也可以常来,婉娘随时恭候!”
李慕禅摆摆手,呵呵笑道:“我虽有钱,也不敢这么花的,来几次嘛倒还成,一年到头常来可受不住!”
婉娘微微一笑,不再多说,执银箸给他夹菜,极尽温柔。
李慕禅没动手动脚,既然是个练家子,又贴得这么近,惹怒了可不是什么好事,再高明的武功也挡不住暗算。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李慕禅一直规规矩矩,没有什么冒犯之处,真可谓相敬如宾,让婉娘忍不住暗笑。
她以为李慕禅头一次来,脸皮薄,身上残留着读书人的清高,不好意思太过份,巴不得如此,也不勉强。
“叮……”一声脆响,响彻整个探春楼,周围酒楼的光线一下变暗,数个龟公小跑着灭了走廊上的灯笼,除了各自屋内的灯,只有台上的灯光最亮。
数个女子拿着各样的乐器,穿着严严实实的罗衫鱼贯上了高台,到了台上往两边一分,坐到椅子上。
她们摆好了姿势,然后动起来,悠扬的曲子袅袅飘出,整个探春楼的喧闹一下消失,安静下来。
周围的灯越来越暗,台上的灯光越显明亮,乐曲悠悠飘响,随着声音过去,曲子渐渐升高,似是从平地开始爬升。
到了后来,声调越来越高,如一只白鹤冲天而起。
“铮……”众人心神随着曲子一颤,如同拨动了自己的心弦,人影一晃,台上已经站了一白衣女子。
一身干净利落的白衫,样子似是儒衫,这女子便是金巧巧了,李慕禅暗自赞叹,果然是尤物。
她面如白玉,瓜子脸,修长眉毛,圆亮妩媚的大眼,轻盈一转,荡人心魄。
人们看到她,定会忽略其余部位,只盯住她的眼,这一双大眼委实太过动人,盈盈如蓄满了秋水,似会说话。
李慕禅暗自赞叹,好一个绝世尤物,对抵挡住这一双大眼的,罕之又罕,便是自己也不忍心荡。
如此尤物,怪不得林平这般痴迷,他用虚空之眼俯视,但见林平一幅迷醉神情,摸着美女大腿的手收了回来,一下变得规规矩矩的。
第527章 争风
李慕禅也是见过不少美女的,如大师姐温吟月,梅若兰,宫轻云,小圆,还有玉寒营的苏云云,星湖小筑的诸人。
但能让他连续两次啧啧赞叹的还真不多,这金巧巧确实是尤物,是世上所有男人的克星,几乎很少有人能够抗拒。
李慕禅不在此例,他心中被杀气浸淫着,没有绮念,只有纯粹的欣赏之意,微眯着眼睛打量她。
“江先生,巧巧她美吧?”婉娘抿嘴笑道。
李慕禅看着金巧巧,慢慢点头:“很美,果然是名不虚传。”
婉娘微笑道:“巧巧不仅人美,剑舞也是一绝,先生看过之后会更喜欢的。”
“再好不过,我正想看看剑舞之妙。”李慕禅笑道,拿起酒盅一饮而尽,婉娘素手执壶帮忙斟上。
李慕禅捏着酒盅笑道:“听说有不少人追求金姑娘,不知道都有哪些大人物,说来听听。”
婉娘嫣然一笑:“追求巧巧的人,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顶尖的人物有那么几个。”
“最强的是哪一个?”李慕禅笑问。
婉娘想了想,道:“有几个是难分胜负,高下不明。”
“依婉娘你的估计呢?”李慕禅追问,似是不问到底誓不罢休。
婉娘抿嘴一笑,拿起酒盅与李慕禅的酒盅碰了一下,一饮而尽,轻笑道:“若是我说,实力最强的当属林公子!”
“哦——?”李慕禅眉头一挑。
婉娘笑道:“这位林平林公子不仅英俊潇洒,家世也极好,本是林家的嫡传弟子,有继承权的,还是三笑堂南坛的少坛主,无论是家世,还是实力,都是顶尖的,无人可比。”
“没有别的人物能够抗衡?”李慕禅笑问。
婉娘笑盈盈道:“别的人嘛,也不是没有,如城守公子,还有方老爷的公子,都是实力强劲的,不容小觑。”
“那就是还差了林公子一截。”李慕禅慢慢点头。
婉娘轻笑:“先生聪明!”
李慕禅叹了口气,摇头道:“如此说来,这金姑娘就是林公子的囊中之物了,随意可探之!”
婉娘摇头笑道:“这可不见得。”
“哦——?”李慕禅拿起酒壶亲自替她斟了一盅,笑道:“何以见得?”
婉娘笑道:“林公子虽然实力最强,但并不能决定巧巧的心意,巧巧更喜欢的是读书人!”
李慕禅呵呵笑了起来,摇头不已,读书人,嘿嘿,读书人!
……
他已经看出金巧巧是深藏不露的高手,英华内敛,莹光流转,外表看不出究竟,只觉得她精通武功,有些吐纳功夫,内力却不深。
李慕禅却能察觉出来,这金巧巧练的是一门奇异武功,能够掩住绝大部分的实力,给人以错觉。
不知为何,他忽然生出一股熟悉感,好像见过她的气息,虽然没见过,但她身上弥漫着一股他熟悉的感觉。
可能是修炼了同一种武功,也可能是长得像谁,他曾经见过的人,总之感觉很奇怪,有亲近之冲动。
如此内力深湛的人物,竟隐于青楼中,想必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大事,还是不惹为妙的。
但如此人物,说喜欢读书人,确实有些可笑,在武林高手眼中,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是极弱者。
强者对于弱者总是天生的看不起,觉得一根小指头就能令对方消失,就像狮子与小羊,岂能产生爱情?
“巧巧她真的喜欢读书人。”见李慕禅似笑非笑,根本不信,婉娘摇摇头,叹了口气。
李慕禅笑道:“莫不是婉娘你为了安慰我说的吧?”
婉娘叹道:“巧巧见过了太多的世间丑恶,只想找一个光明磊落的读书人,平平淡淡的生活。”
李慕禅笑着摇头,指了指四周:“见惯了这般繁华,如女王般受宠,还能摆脱掉而去过平淡的生活?婉娘你信么?”
婉娘笑了笑:“巧巧的想法与一般人不同的,她对于名利也不喜欢,林公子没什么希望的。”
李慕禅笑道:“那岂不是说我也有希望?”
婉娘抿嘴笑起来:“先生也是读书人,自然也有希望的。”
李慕禅哈哈大笑起来,摇头不已:“婉娘,这份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巧巧姑娘就是再昏昧,也瞧不上我的!”
两人说话声音本不大,但周围安静,一下显得很大,飘荡在周围。
“什么人在大声喧哗?”旁边传来一声朗喝,却是林平的声音,他沉声道:“打扰巧巧姑娘舞剑,罪大恶极,还不闭嘴!”
李慕禅笑了起来,摇头漫声道:“在下说几句话还要小心翼翼,还不如躺在自家的被窝里,何苦来这里受这管束?”
林平沉声哼道:“你想说话回家说,莫打扰了巧巧姑娘的兴致!”
……
两人又说了几句,李慕禅总是慢声慢气,懒洋洋,透着一股不屑的意味,旁边的林平也难得的好脾气,只是骂仗,没有动手。
李慕禅明白,他是想给金巧巧留下一个斯文的印象,要不然依他的脾气,早就拍案而起,动手打将上来。
林平从来就不是笨人,否则也不会入选星湖小筑,想必也猜到了金巧巧的性格,不敢露出霸道的一面。
为了一个女人这般憋屈自己,看来他用情极深呐。
李慕禅脑海灵光一闪,笑了起来。
金巧巧俏立于台上,一动不动,似是一尊玉女雕像,这时候发话了,柔和而不失清脆的声音响起:“林公子,这位先生,大家都少说两句吧,莫要伤了和气。”
李慕禅笑着抱抱拳:“既然巧巧姑娘发话,在下自是遵从。”
“哼,听巧巧姑娘的!”林平冷哼一声。
他心中恚怒非常,觉得被李慕禅抢了一步,压了一头,心口难受,似是憋了一口气郁气不能舒展。
见他如此,两个老者把手从两女怀里缩回来,转头道:“公子,咱们给他点儿颜色瞧瞧?”
林平想了想,抬头看一眼对面高台上的金巧巧,吸了一口气,摆摆手:“算啦,今天算他运气!”
“公子,这口气我可咽不下,待出去之后,我再好好收拾他一顿,让他滚,从此不敢踏进白云城一步!”一个老者粗声哼道,压低声音。
他相貌堂堂,面色微微发红,看上去英武逼人,说的话却不够英武,双眼闪烁着阴冷光芒。
林平想了想,摇摇头:“别因小失大,先饶他一回!”
“……是。”红脸老者无奈的点点头。
“嘘……”林平忽然竖指唇前,直勾勾盯着前面高台上,但见琴声悠悠中,金巧巧舞起长剑。
长剑悠缓,随着曲子相同节奏,但人们眼前隐隐出现一群人,操着整齐的对形,扬剑挥动,整齐划一。
李慕禅暗叫厉害,这隐隐带了迷魂之术,属于精神范畴,乃是身怀奇功才能修炼而成,并非天生如此。
如此看来,这金巧巧确实是身怀绝学,别有所图。
他看了看,皱起眉头,又泛起一股熟悉的感觉,忽然念头一动,灵光闪了一下,想了起来,玉寒宫!
……
怪不得一直觉得她熟悉,虽没见过,却一直泛起熟悉感,原来竟然是玉寒宫的原因,她应该身怀玉寒宫的绝学!
他一下想到了苏云云,想到她柔嫩的身体,消魂的眸子,她如今在玉寒宫可好,会不会受什么牵连?
他想到当初断然离开,实在有些负心,当初的事本是一场错误,可如今想来却泛起温馨之感。
苏云云虽是魔女一般的人,骨子里却透着一股温柔,没与她有肌肤之亲很难发觉这难得的温柔。
她骨子里是柔弱的,但外表坚强,是为了自我保护罢了,他越想越觉得愧疚,忽然生出一股冲动,想去玉寒宫看看苏云云。
李慕禅看了一眼婉娘,他能断定,婉娘也是玉寒宫的人,他不同泛起亲切感,微微笑道:“巧巧姑娘的剑舞确实不俗。”
婉娘抿嘴微笑:“这只是开始罢了,好戏在后头,先生不必急。”
李慕禅点点头笑道:“好,巧巧姑娘剑舞得这么好,想必深通剑术,乃是武林高手喽?”
婉娘扑哧一笑,摇头道:“先生误会了,剑舞与剑术可不一样,前者乃是娱人的舞蹈,后者却是杀人之术,两者截然不同的,剑舞得再好,也只是花架子,不能打斗的。”
“原来是这样呀……”李慕禅做恍然大悟状。
这时,金巧巧的剑渐渐加快,形成一朵莲花,微微绽放,光采耀眼,众人高声呼喊起来,掌声雷动。
李慕禅也跟着鼓掌,把剑舞成这般,确实成了一门艺术,一般人可做不到,难得的是,剑光形成的莲花清晰无比,惟妙惟肖,仿佛一朵真的莲花在高台上绽放开来。
一朵莲花,然后又一朵莲花,转眼之间,又一朵莲花,三朵莲花依次绽放,排成一排,委实壮观。
李慕禅用力鼓掌,双眼放光,如此剑法可不仅仅是技巧,还是一种独特的运剑法门,换作是他可做不到。
他紧盯着金巧巧的双手,对于漫天的剑光视而不见,唯有她旋腕翻转,脚步轻移,扭腰提肩的动作。
这几个动作深刻烙于他脑海,不自觉的分析开来,想窥破这运剑法门的奥妙,但一时却弄不清,于是强行记住。
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剑光闪烁,到了后来,但见高台上遍布剑光,仿佛一条光幕笼罩着高台。
金巧巧脚尖轻点,如后世的芭蕾舞一般,身形旋转,舞起一团团剑光,闪烁如波光倾泄,流淌的波光遍布高台。
……
琴声戛然而止,同时剑光蓦地一敛,金巧巧收剑而立,娇喘吁吁的站在当中,持剑朝众人一礼。
众人轰然鼓掌,意犹未尽的赞叹着,盯着金巧巧看。
“林公子送黄花三朵!”一人大声喊道。
“方公子送黄花三朵!”又一人喊道。
“潘公子送黄花三朵!”
“江先生送黄花四朵!”
人们轰的一声议论开来,扭头望向四周,寻找这江先生的踪迹,要知道,一朵黄花价值十两,可不是什么人都送得起。
送黄花最多之人,要亲自给金巧巧戴上,这是靠近金巧巧的唯一机会,所以寻常不过的小野花,却要十两银子一朵。
十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而四朵黄花要四十两,更是一笔巨款,这时候的消费极低,四十两银子足可令一家子二三十年衣食无忧了。
李慕禅从屋里出来,朝众人挥了挥手,抚着颌下清髯微微带笑。
人们顿时议论纷纷,声音更大了,众人都没想到,一下送出四朵黄花的竟是一位落魄的中年文士。
在人们看来,送黄花的多是那些纨绔子弟,有钱没地方花,才能这般不要命的花钱,换了他们的爹,绝不会这般大手大脚。
婉娘抿嘴一笑,来到李慕禅身边,扬声道:“巧巧妹妹,正是这位江先生赠了四朵黄花。”
金巧巧站在台上,淡淡抱拳一礼:“多礼江先生厚礼!”
送黄花的钱,不必交给探春楼,而是全归她个人所有,对她而言,这才是真正的大头。
一晚上仅凭黄花的收入就达一百一十两,如此巨款,足以令人目瞪口呆,更增金巧巧的身份。
她如此富有,想要赎身轻而易举,根本不必富贵子弟,她想选什么人,也不必考虑贫富,只需情投意合。
李慕禅抱拳笑道:“巧巧姑娘巾帼不让须眉,在下佩服之极,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这时一个中年美妇上得台来,一袭黑衫,秀发蓬松,肤若凝脂,浑身上下透着慵懒与娇艳。
她站到金巧巧身边,吐字开声:“江先生,请上来为巧巧戴黄花吧!”
她声音略微沙哑,透着诱人的磁性。
“这是杨妈妈。”婉娘低声提醒,微笑道:“杨妈妈为人很好,慈悲心肠,很照顾咱们这些苦命人。”
……
李慕禅笑着点头:“正有此意,多谢杨妈妈了。”
他对婉娘笑笑,转身往北边走,从北边的楼梯口出现,直接迈上了高台,来到杨妈妈身边。
走到近前,感受更深,这位杨妈妈就如一只熟透的水蜜桃,肌肤吹弹可破,浑身上下透着诱惑。
她一伸手,旁边一个俏丫环端上一个木盘,上面是四朵黄色小花,就像田野四处皆能看到的野花。
“江先生,这四朵花烦劳帮巧巧戴上,先生可为难?”她微微一笑。
李慕禅笑道:“求之不得,乐意效劳!”
“哼!”一声冷哼忽然响起,震得场中诸人身体一颤,如一只重锤在耳朵边击鼓,声音极大。
李慕禅皱了皱眉,扭头望上去,与林平的目光相对。
林平正扶栏站着,目光犀利,宛如实质,目光化成的寒剑仿佛要把李慕禅刺成窟窿,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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