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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星汉天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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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美丽的白石大厅里,康德一人捧着酒不安地站着。除了云迪,没有多少人会愿意过来与他说话。而他也全不在乎,只等待着云迪。他知道她应酬完其他朋友之后一定会向他走来,热情地对他微笑,询问他今天的经历。她似乎永远对他的一举一动充满兴趣。他不知道是否该与云迪作一次道别,告诉她他决心作为一个骑士去历险,去为她立下丰功伟绩,向各国英雄传扬她的美丽。如果她坚持要和自己去,他会深情地说:“不,艰难的道路请让我来探寻,你只需要眺望远方,鹰会传来我新的功绩,而四方的人也将传诵你的名字。”
他想她一定会感到高兴的,为他终于有了勇气。
可是当云迪真的向他走来,听到他这话时,眼中的星光却立刻蒙上了阴影。
她几乎是惊叫了起来:“别傻了,康德。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吧。你能做什么?一只城外的野狗也可能让你丧命,这么多人都平凡地生活着,你为什么不能安分一点?我不在乎你天天游荡街头,但你能不能少一些这样幼稚的念头!”
她的声音如此之大,连周围的人都听见了。康德觉得所有人都在嬉笑着望着他,说,看啊,那个被女孩子教训的家伙。
康德忽然觉得很沮丧,原来他的梦想、他的动力……他一直以为唯一能理解他、欣赏他的人,也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分别。
“呃,我只是说说……我其实……呃……算了……如果你不喜欢这个主意,就当我没有说过。”
康德逃也似的走出了大厅,云迪却从背后追来了。
“康德……”
康德回过头。
“我们去广场上散散步吧……”
他们漫步在基洛岗城的广场上,夕阳在广场上洒满暗金色的光,霞光像是涂上去的一样不真实。这个时候,如果能牵上心爱人的手,一起远眺,那该多么美好。可是他们只是低头默默地行走,能感到彼此间的距离。
“云迪,我要走了。”
而云迪只是注视着他,像他们第一次相见时那样:“康德,你所相信的,你会一直这样坚持吗?”
“当然。”
“不,这世上一切都会变的。你也一样。”
“为什么你对未来这么悲观?”
“因为……未来本就是希望消亡的过程,一切都将展现在你的眼前,再不会有悬念、不会有盼望,你以为你所能追寻到的一切,最后都消失在遥边的天际。”
“云迪……”康德叹了口气,“你阻止不了我,也许未来真的和你说的一样糟,但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待在这里更糟。”
云迪勉强地微笑着:“别再胡思乱想了,明天我去找你,我们一起去庄园骑马吧。”
不,康德想说,明天你不会再看到我,我会独自远行。
但他却说不出口。走出很远,回头云迪还站在那儿,一直望着他,霞光洒在她的身上。
第二章 看到未来的人
摸着口袋中可怜的八十个铜币,康德在集市上转了半天也没敢掏一个子儿。思来想去只有一把铁片刀是他能买得起的含铁物体。不过,一张小纸片标明着“常磨防锈”,使这英勇的骑士有些犹豫了。
兵器铺老板大胖子古拉恩费力地抬起眼皮,看了看对着店中最便宜的商品思考了半个下午的康德,从鼻子中哼了一声:“没关系,你这样的家伙不用担心修理兵器那么长远的事。”
“那就给我最便宜而且又不用修理的,谢谢!”这布衣骑士一气之下说。
一分钟后,康德拿着把木剑出了门,身上还剩下七十五个铜币。好心的老板想附赠他一个纸袋做剑鞘,高傲的康德扬了扬手果断地拒绝了,他不想让人觉得他抱着长条面包去与恶魔战斗。
药品店里,面对满柜注明“二十四小时迅速补充体力”的药瓶,康德想起了兵器店老板的话,但最便宜的也要二十个铜币。
“我觉得这只值两个铜币,这是用什么草汁捣的?我看着像红叶花不是吗?”
“从哪来的这么多苍蝇!不要弄脏我的药。”瘦瘦高高的药店老板看着柜台上飞舞的苍蝇骂。
“这多少钱?”康德指着门口一叠布袋。
“那是给人买了药装药用的。”
“也就是说不要钱啰?”康德说着抓了一把扬长而去。
装备铺的老板娘阿加莎像是哪个秘密帮会的成员,康德不说对暗号她就不搭理,后来康德发现暗号就是——钱币落在桌上的声音。最便宜的布衣也要五十个铜币一件,腰带十五个,靴子三十个,“头盔……不好意思,”康德说,“我的意思是角落里那个太阳帽——这也要三十五个?那么……五十加十五加三十加三十五等于……七十,这答案绝对正确。不是我算数不好,我就只有这些你收不收吧。”
老板娘看了看康德,发出一声叹息,把布衣的袖子扯下来后扔给了他。
康德穿着背心戴着遮阳帽举着木剑在街上高兴地走着,现在一个游历战士该有的他全有了。接下来,他该像那传说中的伟大骑士一样迈出第一步了。
他正要迈出第一步,忽然有个声音在康德的耳边响起来,是的,就在耳边。
“有人想知道自己的命运吗?”
康德四下张望,可看到的是路边空地上的一个老头。他无力地靠在树下,穿着一件破旧的灰袍,脸上泛着发青的病色,脚边还放着一个装了几个铜币的破碗,看他那瘦弱的身体,像是坐下之后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五个铜币,五个铜币就能知道自己的未来……”那老头看见康德望着他,立刻用有气无力的声音喊了起来,周围人来人往,似乎没有人喜欢五个铜币就能看到的廉价命运。
“嘿,年轻人……”他正要走开,那老头探身向他招手,像是召唤一块会走路的面包。
康德有些盛情难却地移了过去。
“不想知道你的命运吗……”老头打量康德像打量一棵长满金币的树。
“不妨说来听听。”
“如果你不相信,我为什么要说呢?”
“告诉我今后一周会发生什么?”
“你会遇上来自远方的人,你要小心那些出现在你身边的奇怪美女,尤其是她们对你表现出格外的兴趣时。”
“然后呢?”康德听得很有兴趣。
“我饿了。”
康德抓了抓脑袋,拿出一个铜币丢在碗中:“我就只能给你一个铜币……”
“真可惜啊……本来你可以成为这世界上最强大的人,这下只能成为某个不知名的剑士了。”老人捡起那铜币研究着它的真假。
康德抓抓脑袋:“你,你说什么?”
“天主本来准备让我给你以神示,告诉你到哪儿去取得无穷的力量,可是你太小气了,我决定另选他人。”
“天主的嘱托你也能随便改?……那、那么成为最强大的人收多少钱?”康德瞪大眼睛。
“五个铜币。”
“倒还挺便宜。如果我给你八十个铜币我会变成什么?”
“如果你把身上所有的钱给我,我就什么都不说,立刻收摊去找个地方吃顿饱的。”
这个坦白的老头使康德笑了,他又丢下了两个铜币:“这也够你今天的面包了。”
“这下你升级成普通骑士了……”老头点着钱说。
这时一个金币丢在了老头的碗中,有个富家子把康德挤到了一边。
“你会成为圣骑士的。天主赐福给你。”老头点头哈腰地说。
“老兄,你亏了,一金币够当两百次圣骑士了。”康德对那浑身鲜亮的家伙说。
那富家子白了他一眼,弯腰凑近那老头:“我才不稀罕什么圣骑士,我只想知道城里最美的比利娜会不会看上我?”
“哦,这可比拯救世界难多了。”老头收起碗就想溜。
这时有一群人冲到了他面前:“浑蛋老骗子,刚才我们老大丢了五个铜币当圣骑士,可刚出了城就被怪兽咬断了腿,退钱!”
老头把碗死死护在怀里喊:“死人也能做圣骑士,断腿又有什么关系?”
可他还是被踢倒在地,碗中的钱散了一地,那些冒险者把它们全部捡起来。
“嘿,其中有一个金币是我的!”那富家子喊着冲上去,可立刻挨了劈面一棒,晕倒在地上。
当他们散去,老头哆嗦地在地上摸着有没有剩下的钱。
康德叹了一口气,蹲下去又把一个铜币放在老头手中:“好了,换一种安全点的职业吧。”
“你刚才为什么不冲上去和他们搏斗,帮我抢回那些钱!”老头气冲冲地问。
康德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还不想在历险的前一天就倒在地上。”
“真可惜,你怕什么?在你快要被打死那一刻,自然就会有一个美女来救你,她又碰巧是这个国家军队统帅之女,你便顺理成章地走上了圣骑士之路。可现在好了,你贪生怕死,机会没有了。”
“你被打糊涂了吗?”
“不,因为我有一双可以看到未来的眼睛。”
这时,几匹骏马跑到他们身前。为首一位衣着华贵的美丽女子,神情高傲,后面跟着随从的军士,他们看也没看康德就跑了过去。如果这时候康德正在与人搏斗……
“我不要神示了,我只要你那双眼睛就行!”康德扑向老头。
老头护住眼睛:“玩笑,玩笑而已,我只不过是碰巧看见他们跑过来。”
“哼哼,我也是玩笑。”康德站起来转身走开。
广场的一角,康德听见一位弹唱者正在人群中卖力地唱着关于古代骑士历险的歌本:那少女终于开启了她的玫瑰的嘴唇
低吟在夜行者的耳边
她的娇羞使那骑士心醉
那把沾着魔血的宝剑落在脚边
打败魔龙的手此刻抚上那柔弱双肩
那冰雪的肌肤在微微颤抖
这骑士再也不能抑制自己身上火焰
他一把抱起公主叫着她的名字
把那洁静玉体外的白纱扯落
哦……哦啦……啦啦……
“别啦了,快接着唱下面的!”人群中有人喊。
康德皱起眉头,走上前去,喊起来:“不是这样的!”
“别打岔,正唱到关键的时候!”人们回头瞪来。
“不是这样的,”康德喊,“这段《阿菲格》我听过两百遍,阿菲格骑士虽然是十二位骑士里第一个见到公主的,可是那时已经受重伤了。一路把她送到巨鳍港,交给前来的赫兰骑士和静水骑士,就伤重而亡。一路上,连她的手都没有碰一下,所以后人才称他是骑士的典范,哪有他和公主那个……的一段啊,怎么给改成这样了?”
人群中的唱歌者一下冲了出来:“哪个浑小子在依拉古王的雕像下面说疯话!我唱的是正宗的《若星汉史诗之范克德尔王和他的十八骑士带领人类英雄们在这片大地上的伟大而永不可磨灭的胜利》,卡休理大神官亲自修订的版本,你又是从哪儿听来的?”
“哦?这叫《若星汉史诗》吗?我一直以为它叫《十二骑士传》,是我小时候我们村阿尔沁大爷讲给我听的。”
人群中发出笑声。
“快走,小子,别在这儿捣乱!”人群中有人向康德挥着拳头。
康德悻悻地从人群中走出来,“那故事绝不是这个样子的。”
这时一个小孩扯了扯康德的衣服。
那是一个戴尖帽的小孩,穿着捡来的成人衣服剪成的不合身的袍子,如果那也算袍子的话,破成一条条长须拖在脚边,手从衣服上的大洞里伸出来,一看就知道是从流浪者营地来城中心乞讨的。
“我没有钱了,小家伙。”康德说,“真的,我和你一样穷。”
“不!我想告诉你,我听过一个人和你有一样的抱怨。他也说:‘现在真正的《若星汉史诗》已经失传了,要不就是被后人改得面目全非。’他也是一个游吟歌手。他叫罗恩。”
“哦?他会唱真正古卷版本的《若星汉史诗》吗?”
“不,他也知道得不全。他一直流浪各地就是想补足全本的史诗,上次他还为这事和其他的歌者打了一架。他就在广场的那一边,我可以带你过去。”
康德走过广场,午后的阳光使楼塔上的石条发出乳白色的光。他看见了那个年轻人,抱着一把橙色的琴懒懒地躺在阳光下,仿佛世上的一切都和他无关。
“我看见你的帽子里没有半个钱。”康德说,“为什么来到一个游吟歌手面前却听不见歌声?”
“我的歌曲里没有他们喜欢的东西,”罗恩说,“我不知道范克德尔王曾经娶过十六个美女,也没法把他每夜如何求欢这些无聊的事编成歌来唱。”
“那你的歌里有什么呢?”
罗恩手指懒懒地抚过琴弦,忽然一股音乐涌了出来,像是光的泉冲洗了广场的喧闹,使那些早已破碎的古老大钟重新回荡鸣响。
“我的歌里有当路里兹走过教堂时的钟声……”
他又抚了一下琴弦,这回康德仿佛听见了风雪声和马啸。
“还有卡利尔带着军团翻过坎帕拉山……”
罗恩的手指飞快地拨动着,无数个音跳了出来,像火星,开始会成火焰。
“依德尔人攻占了古都,他们的弯刀上血色焦黄,漫天大火烧了七十天。”
康德好不容易才让自己从眼前的历史幻境中跳出来,他摇了摇头:“我不明白,你有这样好的琴技,却没有人听你演奏。”
“人们浑然梦游,根本听不见我的呼唤。而我嗅到不好的气息,我在阳光明亮的大地上看到了黑暗,有些什么正躲在阴影里,等待夜的来临。”
“真棒,你什么时候说话都和念诗一样吗?”康德说。
“不,这是《当黑夜从大地涌出》中的经典唱词,你这白痴。”罗恩不满地瞪着他,“你或许该知道这段诗歌的典故。”
“是指四百年前魔族从地下涌出吗?”
“是的,是战争的开始。”罗恩望着广场上游动的人群,“太阳落下前一瞬,人们浑然不知,它将不再升起。”
三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我倒希望魔族能再来一次,”康德忽然变得高兴了,“没有壮举的人生是多么乏味,我正期待着这样的冒险。如果魔族再次涌出地下城,我可以再一次打败他们,成为新的英雄。”
罗恩怔怔地看了眼前这个家伙好久:“成为新的英雄?你?我想你或许会在故事的第二十八页就死掉。”
“至少我是一个剑士不是吗?”康德挥舞着他的木剑,“而你呢?用你的歌声使恶魔流泪并理解和平与爱吗?”
“看不起一个游吟者?”罗恩冷笑着,“你们都是些在白天行走的盲人。你们看不到我所看到的事情。”
“等等,我呢?也许我才是未来的英雄。”刚才那一直跟着康德的流浪儿突然说。
“你?哦,对不起,主角大人。我们把你忘了,呃……你叫什么?”康德问。
“柯斯丁·米泰尔·柯斯丁。”
“哦,”康德的确有些惊讶了,“一个流浪儿居然有一个这么高贵的姓,柯斯丁?我几乎以为你是三百年前那个最伟大王族的后裔了,以后别乱给自己起名字了好吗?”
罗恩忽然站了起来:“你们根本意识不到什么即将来临,和你们在一起只是浪费我的时间。”他拔腿就往远处走去,把康德和流浪儿甩在原地。
“我听说……事实是我猜的,他有个很了不起的老师,因为他懂很多东西,比如你看不出来的事他一眼能看出来,而且他懂古精灵语,这是很了不起的事,没有一个大师级的人物教授,根本不可能学会。”
“听起来倒是比我更有本事,可现在他只是在这里流浪,怪不得会像一只开水壶上的锅盖,他所说的什么将要来临,那是怎么回事?”
“没有人知道,或许他有预见或占星的能力。你也可以去找人推算一下命运,听说城中的法师史台比的水晶球就很灵验,可以看到未来,不过算一次要五个金币。”
“天哪,我身上只有五个,不,四个铜币,有没有便宜点的?”
“当然,‘这世上有你所需要的一切,’”流浪儿柯斯丁做出一副饱经世事的劝导者模样,“‘……只要你愿掏空你的口袋。’知道是哪位诗人说的?”
“现在我的脑袋和我的肚子一样空,我现在得找个地方去弄点钱,再见,我的小王子殿下。”康德装模作样向他行了个礼。
“再见!我的首席骑士!”
游吟歌手罗恩回到了他的住所。
这不过是一个流浪者的营地,这样的营地在基洛岗这样的大城有好几个,但毁弃的破屋、临时的草棚、乱飞的苍蝇,连到处窜的野狗看起来都是一样的。罗恩这个月已经把几个地方都住过了。他想找一个能在月光下静静弹琴的地方,但这种地方老是臭气熏天、嘈杂不堪,半夜也常听见酒鬼的干号、斗殴的喊声和男女吵架的尖叫。看来只有城中心的花园区和城外的树林是安静的。但花园里警卫在巡逻不准流浪汉进入,而城外则潜伏着野兽和传说中的妖魔。
“这个时代是不需要歌手的。”罗恩在一间只有一半屋顶的破屋的一角叹了一口气,拨弄琴弦,听见了敲破锅般的声音。这琴算是修不好了,他一生气把琴狠狠甩了出去。但刚扔出手他又后悔了,于是他纵身蹿出,在琴撞到墙上之前又把它接在了手里。
他警惕地看看周围,被人发现他有这样的速度会是一件可能招来麻烦的事,没准会招来卫队的审查,那会牵出很多事。但除了一个以算命为生的老头儿傻傻地望着这边之外,没有人发现他刚才瞬间的动作。他觉得累了,靠坐在墙边沉沉地睡去。
……
“罗恩,你要拯救我们。”一个女子的声音说,“从魔王的手中。”
他似乎正站在一个无边的黑暗殿堂中。
殿头响起了脚步声,那个可怕的黑影正一步步走来。
“未来的魔王正在苏醒,快去从若星汉古卷中寻找到力量,你是唯一能与他抗衡的人。”
那个身影越来越近了,罗恩想使用魔法,却发现自己一个咒语也不会。
“我不会!”他大声喊着,“我的老师什么也没教给我。”
黑影越走越快、越来越近,大殿倒塌了,一切直压过来。
……
罗恩醒来,忽然发现眼前,有一双大得吓人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罗恩失踪了,”小流浪汉柯斯丁匆匆来找康德,“哪儿也看不到他。”
“是吗?他会去哪里呢?也许只是吃早饭去了。”康德满脑子都是早饭。
“听说有人看见他被一个可怕的怪人拉入地下带走了,他的琴还落在地上。人们都说那可能是生活在城外森林中的魔怪干的。”
“啊,看来是需要我出城历险的时候了。”康德挥舞着木剑。
“就你这么弱,我看还是不要出去了……”柯斯丁一脸难色。
“哪个英雄没有经历过风险?若是不从现在就开始锻炼,将来怎么与魔王的大军战斗呢?”康德壮志满怀。
“魔王?”柯斯丁抓着脑袋,“可三百年前就没有魔王了啊……”
“不,只要魔族还在,他们终究不甘心失败的。不然我们怎么有机会成为英雄并拯救公主呢?”
“可那是骑士小说家们需要不停地出版小说的缘故吧,这世上,还有魔族这种东西吗?”
是啊,世界上,真的还存在魔族吗?
第三章 不可能完成的使命
这是巨大而黑暗的地下城。
在地下数千里的地方,没有光与暗的交替,时间仿佛也失去了意义。城市与岩石结合为一体,在巨大的峭壁上无尽地延伸着。没有人知道这地下城邦的规模有多大,只知道如果所有的窗口都点起灯火,那么地下将变成赤红的星空。
是的,仍然有光,它们从巨大岩石的内部涌出来,从地心喷薄出来,带着无比的热度,让人激奋也让人恐惧,像生活在这里的民族一样。
在一面山壁上,一座巨大的建筑正涌出光线,它有着旧纪元的古典风格,石柱、拱顶、廊顶和柱基上的石雕,看起来它本不应该在这里,倒像是被什么巨大的力量给按入了巨岩之中。可它又的确是一石一砖在峭壁上建造起来的,虽然大部分都在石壁的内部,可建筑者还是把本该属于地面的风格高难度地展现在了垂直的岩壁上,这是为什么呢?在这黑暗的地下,一种观念仍顽强地生长着,从坚硬中破壳而出。
建筑的内部是灯火通明的,炽热的熔岩被导入,在穹顶上沿人造的裂纹流动着,却不会滴落,的确是杰出的建筑技法。这使建筑内部变得温暖,抵消了地下那极黑处传来的刻骨寒意。
这里是死亡法则学院,魔人和亡灵们在这里接受教育——黑暗种族也需要知识,尽管和那些生活在阳光下的人所学的截然相反。
在这巨馆顶层的阁楼中,许多排书架几乎顶到了天花板,蒙满灰尘,书也散落得到处都是,似乎很久没有人整理过了。
这里当然不是正规的藏书室,而是——可怕的禁书封存地。
可现在,禁书正被两双手翻得七零八落,似乎一点不害怕书里跑出什么恶魔或死灵……也的确,翻着它们的本来就是两个魔族。
“嘿,我说难道,”一个声音响起来,“你在看什么?快帮我找《若星汉骑士传之阿菲格》的第四本,为什么这套书从来就不全呢?这帮死骷髅放书的时候从来不按次序和作者……我急着要看结局。”
“别吵!如果,我好像又发现一本不错的,是骑士传第四卷,讲一个骑士如何打败魔王……”那个被叫作“难道”的魔人在书架后面答着。
“所有的禁书里骑士都会打败魔王!如果换成魔王打败了骑士,那它们就不会在这儿了……”他那名叫“如果”的同伴说。
“可这本有点不同,骑士受到了魔王的诱惑,一度迷失,终于……”
“终于在美丽的爱人的召唤下重拾意志,最后还是打败了魔王是吧。你就不能少看点肉麻兮兮的情啊爱的,还是《阿菲格》好,通篇都是战争,血肉横飞,那描写真棒,居然找不到第四本……”
“你说,为什么所有的魔王,最后都是被打入地心或是被神器封印起来呢?难道这真是我族之王必然的命运吗?”
“看小说的人居然被小说给骗了,你的头脑是用花岗岩雕的吗?所有的小说里骑士都娶到了最美的公主,世上哪有那么多公主?”
“你说,这世上为什么就没有一本以我们魔族为主角的书:我们打败了可恶的骑士,把教皇封印了起来,然后和公主一起过着幸福安宁的生活……”
“因为这样的书都在地面上人族的禁书库里!所以我们看不到……”
“我听说,传说中有一套若星汉古卷,记录着真实的历史,那里面人族并不是总能战胜魔王,不知道它们是不是也在地面上的禁书库中,据说它们一共有好几百卷——上千本,没有人能读完它们。最重要的是,它们是用古精灵语写的,没有人能看得懂。”
“没人能看懂的东西和不存在有区别吗?”如果说,“我讨厌历史书,还是看骑士小说来得直截了当。”
“有时候我在想,”难道说,“人族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吗?还有精灵,我只在书中听到过他们,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说是他们都在我们头顶上千里外的地面上,可是我从来也想象不出地面是什么样子……自从上一次战争结束,我们的魔王被封印后三百年来再没有人去过地面了。”
“哼哼,将来如果我升为黑暗骑士,一定要重回地面,看看那些光明骑士在我们面前还能不能像小说里那样神气十足。”如果说。
“我也要去啊,”难道也合上书陷入憧憬中,“看看人族的公主是不是都像小说中那么漂亮……”
“她们看见你只会尖叫,然后那些爱装英雄的人族骑士就高兴了,又有了表现的机会。”如果作为一个军事狂,他鄙视所有温情脉脉的幻想。
忽然一团雾爆开了,一只蝙蝠冒了出来:“你们两个原来在这儿,去深暗殿堂,大祭司在召唤你们……”
两人露出了敬畏的神情。
亡灵大祭司也许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它掌握着所有死亡的躯体和恐怖力量,也可以用深不可测的魔力左右活人的命运。但对于魔族战士如果和难道来说,面见大祭司往往意味着新的使命。
他们走入深暗殿堂那虚无的黑色,这里仿佛一切都不存在,只有一团青色的光雾,在极远处弥漫着。
没有人说话,声音已经传入了脑海:“你们可曾想过未来?”
“未来,”如果想,“未来是古岩石上滴下的一滴水,三千年后才能到达地心,我们世代居住在这黑暗巨穹之下,时间是没有意义的。”
“未来,”难道想,“未来就是下一顿饭的菜单,我希望今天能有焦黄的虫面包和石酸酪。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地下我们还要给这些吃食起这些古老的名字,也许他们在怀念某些传统,某些曾经不用吃这些狗食的岁月。”
而大祭司的意志在轰鸣着:“未来就是巨轮重新转动,是大地将在你们面前开启,你们会看见天空,看见你们一生中从未见过的,而我已然看见,未来的你们继承了魔族的力量,重新使大地颤抖。”
“这真是太好了。”如果想,“也许将来会有第一部以魔人如果为主角的书。”
“哦不,”难道想,“我讨厌地震,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震。”
“去吧,到地面上去,去寻找那被封存的魔王的力量,寻找新的魔王,我将指引你们。”
当这两个魔族从深暗殿堂中走出,如果为即将到来的历险而兴奋不已,而难道却意志低沉。
“你刚才听明白大祭司要我们做什么了吗?”难道问。
“没有。”如果说。
难道像要哭出来的样子。
“那又怎么样,我只知道我们能去地面了,这太好了!魔族三百年没有去过地面了。伟大的复仇之战要开始了。”
“是的,”难道低下了头,“复活魔王,然后开始一场新的战争,然后是再一次的失败,再一次地被打入地下,给人族们留下一些新的英雄传说。”
“嘿,为什么你对复生魔王这么伟大的任务都提不起精神?”
“你傻了吗?这种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我们是邪恶的、嗜血的、危害世界和平的种族,所以我们最后一定会被人族的英雄法师们打败,然后我们咆哮着坠入地下,他们得到美人的芳心。我们已经争斗了千百年,可哪一次不是在眼看取得胜利时倒下去,这不过是我族战士的必然宿命罢了……”
“你看骑士小说看傻了!”如果气愤地挥着手,“你活在真实的世界中,所以未来并未注定……”
是的,未来,并未注定……
在这永远与光隔绝的殿堂中,忽然涌起了微弱的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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