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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爱,你随意-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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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誓,我真的没诅咒过我哥……”
我笑着笑着就哭了,我说这都是天意啊。我以为缘缘这辈子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你有这个信心么?
陈安说他有最大的优势,那就是这世上可能再也找不出一个男人能把这个孩子当亲生儿子待,但是他却可以视如己出。毕竟,孩子身上也有他的血脉。
我说我求你了,只要你好好待缘缘,我感谢你八辈祖宗!
离开K国后我没有再回S市,而是带着我的不少家当直接来到了一座靠近热带的小岛上。
小岛的机场很小,一天也只有这么一个航班。这段时间我坐飞机坐多了,有点晕机。下来就开始吐。
吐完了以后我想了想,话说……我好像有两个月没来例假了。
周北棋开着他拉风的跑车过来接我,我要带我去参观他的工作室。
我说能找个医院先么?我好像又怀孕了。
然后他漂亮的眼睛眨了眨,一脸茫然地看着我说:“这回又是谁的。”
我说在冰天雪地里求生那天,如果沈钦君没有趁着我伤重昏迷的时候强暴我的话……那应该是韩千洛的了……
周北棋说,你的肚子真忙,我得排到什么时候才能排上!
我说你滚,我跟你之间……不可能的好不好!
他笑笑说,我知道,开玩笑的嘛。
我在这里买了一个二层小楼,房价只有S市的四分之一。
一楼做店铺,二楼简单地装潢起来,又温馨又整洁。
我开了一家小小的成衣铺,专门做童装。
理念很新奇,只要爸妈们带着孩子来给我看看,我就会按照孩子的相貌性格喜好什么的,专门为你量身定制。
天下独一无二的,每一针每一线都倾尽了我的心血。
我脑子里装着等等,肚子里还装着个不造什么玩意的。
每天都过得充实而快乐。
我的店小有名气,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做工速度很慢。我左肩受过伤,不能长时间劳作。后来收了个勤快的小姑娘做学徒,十九岁的岛上原住民。名叫杜小莲,没有父母,只和奶奶相依为命。
我一眼看着就喜欢这姑娘,又清纯又可爱,人如其名。小莲笑脸,一张漂亮的脸蛋上总是挂着笑的。
周北棋的摄影工作室就在我对面楼,这小子也挺能吃苦的,当了一辈子阔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如今一个人跟着朋友创业,也不说找个保姆家政来帮帮忙。
不会洗的衣服就那么晾在对面,水都没拧干。有时候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用竹竿子给勾过来帮他洗洗。害得小镇上很快就流传出来一个故事,说有个女流氓总是半夜偷帅哥内衣裤……
后来我不偷了,就是偷了也不自己洗,交给小莲帮忙洗。
洗呀洗的,就洗出问题来了。在我儿子过周岁生日的时候,我发现北棋骑着摩托车带着小莲去许愿礁上给我采贝壳。结果回来的时候一人手上带着一串手链,情侣款的。
我跟周北棋说,你看,这世上的好姑娘有的是,你该早点抓住了。
北棋说:“我是觉得她跟你很像……但是又不是很一样。说实话,我觉得小莲比你……更好相处一些呢。”
我说废话,我都快三十岁了。你搞不动我的,小孩子家家赶紧谈正经恋爱去,别让姐整天跟你操心。
我生了个男孩,取名叫韩念,念谁我也不知道,反正在我短短的前半生里值得怀念的东西很多,但需要被忘却的东西更多。
我对孩子的教育很奇葩,一点也不像对等等那么宝贝。
我总觉得这是个儿子,得像他父亲一样强悍才行。
有时候嘛,小孩子没病没痛的哭着撒娇求抱,我就不抱!该干嘛干嘛去。
后来他也就条件反射,很少哭闹了。
小东西长得挺健壮的,有次我抱着他,脸上落一蚊子,腾不出手来赶。然后这小混蛋抡起个巴掌直接就帮我把蚊子拍了。
我心说这么不按套路出牌的男婴,也只能是继承了韩千洛的基因了!
我再也没有韩千洛的消息,也不知道他现在还在S市,还是已经回国了。
代维倒是发了个邮件过来给我,我看到他带着韩千珏站在瑞士的雪山下,才知道他们去参加了今年的欧洲时装节。
韩千珏在他的搀扶下能站起来了,虽然还不能脱离轮椅的支撑,但就如代维之前跟我说的——有希望就不能绝望。
三年后,这座小岛的旅游业随着蒸蒸日上的知名度,荣登了国家地理上的一页纸。
关于风土人情的介绍里,有这样一段描述。
说岛上有家很有个性的裁缝店,老板娘是个单身母亲。她所做的童装每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完成以后就把图纸烧掉。神秘兮兮的,就像中世纪的女巫。
但慕名而来的游客一点不少,旺季预定要排两三个月呢。
我指着杂志对周北棋说,你看,我这也是给你们家的岛创造GDP呢。
小念开始学话的时候,我教他的第一个词就是爸爸。虽然他两岁多了还没见过爸爸呢。
我想翻一张照片给他看,才发现我根本就没有韩千洛的照片。
他问我爸爸是什么样子的。
我说就是……我也忘了。
就只记得他的眼睛比你的还要蓝,皮肤比你还要白。我说对不起,小念你本来也应该是个欧系帅哥的,可惜妈妈这幅长相拉低了平均数。
小东西用手抓抓我的脸:“才不会,妈妈是大美女!”
“死小子,嘴这么甜,估计将来又是个大祸害……唉。”我在他的小屁股上掐了一下,结果他说男女授受不亲!
我觉得孩子的教育有些是先天的,有些真的是他爹送他进来的时候就没把好质量关!
生活没有总是一帆风顺的,躲到哪里都会有阳光也有风雨。
那天小念在外面玩,一不小心磕秋千架上了,小脑袋血流如的,吓得我魂飞魄散。
总算是缝了两针没大碍,他还安慰我说,没关系,你看北棋叔叔眉毛上也有疤,但还是那么帅不影响他泡妞。
我听了这话后,跑到洗手间里哭得昏天暗地的。原来单身妈妈的辛苦,根本就不像我之前想的那么简单。
我害怕孩子出事,是因为我害怕自己没能守他守到让韩千洛见见他。
我不知道韩千洛在哪,也许他已经忘记我了,也许他已经有的新的人。
就像他给我讲的那个童话一样——骑士用九十九天证明爱,用一天证明尊严。
我终究还是狠着心又抛弃了他一次,虽然离婚不是我提的,但却是我用无辜的抓狂逼他的。
他说他只给我最后一次机会,我再放手,他也就放手了。
韩千洛是那么骄傲的男人,他能这样选择,一定是……已经尽过深思熟虑了。
连日的骄阳吹海风,好久没有下那么大的雨了。
雨停了以后又是燥热,我的心情一如既往得平淡如水,赶着那些漂亮的小衣服,数着虽然不多却足够我和儿子生计的收入。
也有人会追求我,什么年龄段的男人都有。他们都说我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质,特别适合娶回家。
我只能沉默着笑笑。
这一生,我的心已经被那两个男人占得满满,再也不会有别人了。
所以,如果收到告白,我会笑着委婉拒绝。如果收到玫瑰花,我就轻轻把它们洒落在院子里。如果收到礼物,我会原地址退回去。
如果收到韩千洛——
“你……还好么?”
我停下手里的咖啡壶,转身看着门口站得笔挺的男人。一时间,平静得心底涟漪骤起。
他没什么太大的变化,看起来也就是实际年龄。没有更多的岁月痕迹,也没有减龄的轮廓和必杀技。
三十五岁是男人最美好最有魅力的年纪,我觉得他现在看起来反而更像欧洲人一些。
“领带和衬衫的颜色不搭,禁止入内。”我笑了笑,递上一杯特调咖啡。
“你更漂亮了,姚夕。”
是么?
我常年穿着黑色的衣服,无论是上衣外套还是裙子,全是黑色的。
我又续了长发,一直挽着韩式发髻,把白皙的脖颈露出来,会让人显得精神很多。
我很注意营养和保养,那些年受的伤病并没有留下后遗症,只是寒流来了的时候枪伤会隐隐作痛。
我已经三十岁了,用漂亮形容稍微有点浮夸。
“你没什么变化呢。”我坐在他对面,笑容很随意:“这些年,过得好么?”
“挺好的,代维和阿珏领养个一个四岁的小姑娘,欧洲人,长得像洋娃娃一样。
阿蕊研究生毕业了,我逼程风雨向她求婚。结果订婚宴上喝多了,戒指被小偷偷去了。真是,身为侦探怎么可以这么乌龙?
我也想找我的幸福,无意中看了旅行杂志才发现了这个岛,对这里的神秘老板娘很好奇。”韩千洛把一本书摊开在我面前:“全世界的男人都想找这样一个女人结婚,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这个机会了。”
我单手拄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他,故意学着电视里拜金女的样子问:“房子多少平啊?车子买了没?”
“我什么都没有。”韩千洛说:“只有一双手,给你撑一个家。只有一个后背,驮着你去哪都行。”
我笑骂他,然后转身就上楼:“滚,屌丝还来相亲~”
“姚夕,你想我么……”他突然扑上来,从后面抱住我:“我来晚了么?”
我埋着头,泪水滴在他手上:“韩千洛,你来晚了。我已经学会没有男人的生活了。
真的挺感谢你最后的放手,这三年来,我过得很好。”
“我知道你过得很好,所以我好羡慕你。能让我也加入你的生活么……”
我摒了摒呼吸:“先买把枪去吧,你的情敌很多,排队要排到东海岸呢。”
“好,我最不害怕的就是跟情敌决斗了。请你让三十五岁的我,再做一次十五岁的事好么?
第一个是谁,周北棋是不是?我这就去烧了他的房子——”
“韩千洛!”我一把扳住他的肩膀,顺势就被他压在了墙上。
“姚夕,我用了三年的时间,也想不明白我到底有多爱你。
我只知道,我宁愿跟你争吵一辈子,也不愿意去爱别人。
人生半世已过,我做不到再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你了。我给你的豁免权,今天起收回。
你再也逃不掉了。”
我说我不缺男人了,缺男佣。包吃包住,没有薪水。搬砖砌墙修马桶,你干么?
我说我还有个儿子,比牛魔王转世都皮实,不造他爹是谁,你接受么?
“妈妈,别端着了,再端着就掉价了……”死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里面爬了出来,穿着小睡衣睡眼朦胧地看着我。
我咬牙切齿,滚回去睡觉,关你什么事!
“怎么不关我的事,我生出来就是给人家当儿子的,为什么不能选个帅点的爹!”
我一把夹起死孩子的腰,拎着他的小屁股就往楼上走。
“爸爸,救我啊!”
我一下子怔住了,回头往下看了看。
楼梯转角的地方,我发现韩千洛站在原地,一动也没动。只是那双碧海蓝天一样的眼睛里,终于噙满了泪水——就像风吹出来的海浪一样,一层层的,真漂亮。
我哽着声音说:“白痴么你,儿子的蚊帐掉了,你过来给组装一下!”
“哦,好。”
我听到他追上来的脚步声,踩在质感十足的楼梯上,就像我们彼此都不愿意为对方停止的心跳一样,那么有节奏,那么有故事。
还好,你还在。
还好,我还爱。
(全文完)
☆、番外一 也曾翻手为云,覆手天下为倾……………记韩千洛
沈钦君死后的第一年,名扬集团迎来了近十年来的第一次财报亏损。亏得裤子都掉了,导致我差点在股东大会上切腹谢罪。
我承认我有点焦头烂额,人人都说隔行如隔山。我对时尚产业的认知力和把控力都有欠缺,很难想像沈钦君那么蠢的人为什么会比我做的好。
后来有人只带我说,因为做生意,光靠玩阴的肯定是不行的,得用心去堆砌出一个真实的品牌理念。凡事物极必反,得自己去悟这个道。
我爸说你别玩了,把皇翼交还给你外婆吧,赶紧回来东南亚管管自己的生意。
我说我想在什么都不想管,我想休息了。
回国那天是莫斯科今年来最寒冷的一天,我看到外婆在暖炉前喝花茶,一边看着年轻时候的照片。我走过去,坐在地毯上。靠着她的膝盖,像小孩子一样趴着跟她说话。
我说对不起。你一手创起来的品牌被我拿去当杀人的武器,最后也没把血洗干净。
外婆笑着说,小时候你打坏了我多少件获奖的奖杯?样样足够我心疼,但我什么时候责骂过你啊?
孩子多大了也是孩子,外面风雨交加都不怕。等你累了,记得回来靠一靠外婆的膝盖,听一听外婆的故事。
我闭着眼睛,做了一场很轻松的梦。外婆身上的香水味几十年都不变,像极了贝加尔湖畔甜甜的带着点腥咸的水草。
这种香水姚夕也用过一段时间,我也怀念她身上的味道。
姚夕走了以后,我回到之前的生活轨迹里。虽然一直觉得少了点什么。但也没有那么难熬。
就好像是车子上缺了一个副驾驶,虽然不耽误性能,但总觉得半边身体没有安全感。
没有人知道我在二十五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姚夕的时候就很喜欢她。
我只知道她叫姚夕。跟着不知道谁来参加学校庆典的。那时她还是一个自卑又落寞的小姑娘,眼里心里都装着那个不属于他的男人。
我跟别人要了她的手机号,却迟迟犹豫着要以什么方式来跟她搭讪。
跟黎安娜分手已经两年,我觉得我可以尝试着去接受一段新恋情。
但是姚夕还是小姑娘,我得考虑一个看起来不轻浮的方式而不要吓到她才好。
然而就是这多犹豫的一个晚上——我错过了在我们之间最该说爱的年纪。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了陌生的电话。程风雨已经帮我找到了失联快半年的阿珏……
当我在病床前看到弟弟的惨状之时,所有的生活正轨都脱节了。
我搁置了生活中一切,也包括才露尖角的爱恋。
我想我和姚夕错过的,从来就不是彼此,而是彼此最合适的年纪。
当我锁定名扬,开始行动的时候。才知道世上什么最绝望——本来已经流产在温床里的一切,就这么沿着我不死的心脉滋生出了蠢蠢欲动。
原来她是名扬姚家的二女儿,是姚瑶的妹妹,是沈钦君的未婚妻。
仿佛游戏闯关到了最后一层,开发商突然为我增加了难度。
从那一天起,我得抱着公主去斗恶魔。
只可惜,变不出真正无懈可击的盔甲,我还是让我的公主染了血。
所以直到黎安娜死后我才真正明白一个道理,开发商给我的不是一个包袱,一个公主,而是一个并肩作战的战友。
是我把姚夕的作用看得过于轻率,是我没有真的了解过这个女人的内心到底有多强大。就像程风雨一直嘲笑我的,他觉得我根本就是个爱情观畸形的可悲男人罢了。
毕竟女人是要牵养的,不是圈养。
我说好吧,要么这两年我思考一下,换个男人试试。
周围的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我会选择跟姚夕离婚。我可以矫情地说,我发现我的身体越来越差了,怕自己活不了多久了么?
大夫说我不能吸烟了,我也有这个毅力把它戒掉。戒得掉烟,但我戒不掉姚夕。
有天早上起来洗漱完毕,我又开始咳血。量不多,却足够我惊恐一阵。
我立刻去看医生,我问他我是不是得了绝症。
大夫说让我滚回家好好戒烟去,只是支气管炎引发的毛细血管扩张。说我还有好几十年够活的,别整天像个神经病一样。
我觉得他是庸医,于是跑去找程风雨让他帮我公证一下遗嘱。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怕死?”他一边玩猫一边说。
“我一直都很怕死,只不过以前想到还有姚夕在,我怎么都能撑下去。现在她不在了,我怕我一松懈直接就过去了。”
程风雨说他觉得我的病症在心里,太工于心计的人会把自己拖垮的。于是他给我个中医的名片,让我去看看。
我说你不如给我个巫医……
老大夫有八十多岁了,鹤发童颜的长得特别中医。
他说我肺脉有损肝火虚旺,乃是外强中干,夜寐缠思之相,心血不能归窍。应该放松执着,调理心态,不易动怒多疑虑——
我说你就直说,我是不是这些年阴谋诡计耍多了,给憋的。
他说是。
我把他桌子给掀了,头也不回地走掉!
其实我倒是挺庆幸的,原来不是姚夕当初把我伤了以后落下的后遗症。只是我这些年执着于为阿珏的事复仇,一旦棋下完了,我紧绷的精神也就断了,身体开始垮了下来。
这样也好,至少我死了的话,姚夕不用太自责。
后来我跟我爸说,感谢你这些年的养育之恩,然后他给我一巴掌。成年之后,我爸再也没打过我——
我觉得是因为他打不过我。
我爸眼睛有点红了,说我活该。二十三岁那年把东南亚一家分公司交给我练手的时候,他就知道我这个人天生就是做坏事的料。
这么多年板正不过来,就想着由我去了,结果还是害人害己。
我说我也没做什么,这世上人人算计,你弱你有理啊。
好吧,我承认我只是发现分公司的经理跟秘书有一腿以后故意设计让他的原配发现奸情,然后利用他原配家里在分公司占有的股份与我合作实行改制。又私下联系了信贷机构,以第三方的名义对不良融资进行吹毛求疵一样的稽查。借机一夜之间撤掉了我父亲的十二个高管,全部换上了我的人。
我爸当时就气得住院了,他说你就不能踏实学习,好好做事么?
我说这世上总得有我这样的人存在,否则社会不能进步。
后来我爸说,你一定是因为跟黎安娜分手了,心绪不稳定才会做这种事的。要么去看看心理医生吧。
我说不用,我早晚会找到一个女人治好我的蛇精病。
所以我知道我爸对姚夕是很有期待的——
如今想想他与姚夕的第一次见面,恩,都是马赛克。
后来我也想过,要不要再接触一下别的女人试试。
姚夕走了的一年后,我认识了一个女人,长得很漂亮,漂亮到让我觉得很不真实。
我请她吃了一顿饭,能感觉到她对我很有好感。
后来我没再联系过她,她主动找了我几次,说觉得我是个很温柔很绅士的男人,她很欣赏我,也很希望能与我有更深一层的关系。
恩,西方姑娘就是开放。一点不像姚夕,接吻都会脸红……
我说,男人的温柔体贴是一种技巧,跟爱与不爱无关。所以姑娘,别觉得一个男人对你好的跟什么似的,就一定说明他对你有意思。
好吧,我承认我只是觉得她很漂亮,不忍心她以后被人渣骗了。
什么?我也是人渣?
胡说八道,我连手都没碰过她一下。
我觉得这世上最可怕的就是,离开一个女人以后才发现自己对其他女人都免疫了。状共休扛。
有时我躺在床上,总想着说姚夕到底哪里好啊。
没胸没屁股的,死鱼一样不会动,每次教她她都害羞得跟十八岁少女似的——
其实我挺怀念她去找姚瑶那次,之前那晚上的经历……那是我们之间最美妙的一次。
我觉得她性感起来简直不是人,当然最后把我敲晕这件事就更不是人能干出来的了。
我想我最有成就感的就是,姚夕没能把我变成正常人,我却把她变成了神经病。
所以在这个世界上,了解我明白我理解我心疼我的女人,可能……也就只剩她一个了。
虽然她抢走了我一身的肌肉,一颗只装着她的心。然后留给我一个魂不守舍的大脑,一片动不动就咳血的肺,还有一想到她就不由自主站起来的好兄弟……
但我无法否认,我就是爱她。
又是一年清明节,我佩服华夏老祖宗最精准的农历计时法,怎么年年清明必定会下雨呢?
程风雨带着阿蕊度假去了,代维和阿珏在准备新一季的T…show大赛,外公外婆有他们的朋友圈,而我问我爸,要不要去看看妈妈。
我爸说你妈妈又不过清明节,你该干嘛干嘛去。
这时我才发现,我的朋友和家人都有了自己的生活。而我的敌人和对手——都死了。
我真正成了一个啃光了山上所有野兔的孤狼,每逢月色照亮高加索山的雪,我都不知道何去何从。
所以我买了一瓶伏特加,一个人带到墓园去。
我不知道自己是来看谁的,后来就停在了沈钦君的墓碑前。
我想,这个世上如果还有一个人能听得懂我在说什么,也只有他了。
等等没有成年,所以是不立碑的,只留了一小把骨灰,姚夕随身带着的。后来我做主了,把之前那件小衣服跟沈钦君的墓合葬了。
总觉得那个男人的一生就跟日了狗似的,悲催的要死。临了了,身边什么都没有。
林萍出狱了,我去接她的。
她已经彻底疯了,见谁都觉得是自己的儿子。我说妈,我带你回家吧。
反正我也没有妈,给谁当儿子不是当?
我把林萍带去云江福利院,交给唐小诗照顾。
她说你是不是妈控啊,怎么逮到谁都叫妈。
我说我就是想叫她妈,她还未必想要我这种儿子呢。
王倩在姚家挺好的,我知道姚夕一年会回来几次看看她。但我一次都没遇上。
可能是我们两个还没到该见面的时候吧,我问沈钦君,你觉得,她还爱我么?
墓碑不说话,只有伞顶的雨水沙沙。
我说你错过的一时就是一世,我可不想重蹈覆辙。
其实,我承认我在爱情上的自信一向很阳痿——我不觉得在没有阴谋诡计的条件下,我和沈钦君这种人的公平竞争会赢得很干净利落。
我总担心以姚夕的本性,本是不喜欢我这种男人的。
我追求她的时机本来就占便宜,但也是你自己活该,这么多年都没发现她有那么好——只不过,没想到你最后会选择那么气势磅礴的死法,把姚夕整个人都彻底击垮了。沈钦君,你够狠。
我一个人喝了大半瓶的酒,稍微有点醉了,就随便靠着睡了一会儿。
梦境中有小孩子拖着妈妈的手过来,指着我说,为什么这个叔叔靠在另一个叔叔的墓碑前,看起来好奇怪。
她妈妈说这世上有很多感情立场很奇怪,但都值得纪念和尊重。
用姚夕的话说,尊重你奶奶个腿啊。
我只是很绝望,与这里躺着的那个男人一样感到绝望。我们只是爱上过同一个给予我们绝望的女人而已。
后来我把伞留下了,我觉得沈钦君印在墓碑上的遗像如果再淋上雨,看起来会很苦逼……
下山的路很滑,我走的很小心。一直关注着脚下,就没有注意到擦肩而过的黑衣女人。
她抱着一束百合花,神情恬淡宜人。我觉得她的侧脸很像姚夕,也许……她就是姚夕。
我开始把精力投射到工作中,就像姚夕说过的,爱情可以不用是生活的全部。但问题是,姚夕是我生活中的全部,这与爱不爱都没关系了。
我开始疯狂地想念她,很想偷偷知道她的消息。
可我又不敢再去打扰她,就如我当初骄傲的转身一样。
我想知道她准备好了没有,但又害怕没准备好的那个人是我。
人与人之间有多坚固就有多脆弱,就像一朵悬崖上的花,跳起来这一下,如果不能连根拔下来存活,就只能捏死。
我只是害怕去找她,害怕这一次,我们都进了死局。
我去了之前疗养的那个岛上,当时姚夕还说过为什么不买下来。
我觉得没有投资意义,然而后来我才觉得周北棋才他妈的下了好大一盘棋。
以前姚夕问我,为什么我从来不在乎沈钦君,却总是吃周北棋的醋。
那是因为我知道沈钦君赢不了我,他给姚夕的创伤我在治疗,所以他不是我的对手。但周北棋不一样,我给姚夕的创伤他会治疗,所以我赢不了他。
现在可好了,沈钦君死了,在姚夕心里住一辈子。周北棋守在她身边,还他妈的搞出个孩子来!
我成了最后的傻逼了……
于是我把岛买了,投资建了娱乐度假设施,就好像在对姚夕说——你快过来啊,我家更漂亮。
然后我差点对着镜子扇了自己一个耳光,病的不轻啊真是。
好吧,那时候,我根本没想过姚夕的孩子会是我的……
我第一次在百无聊赖的旅行者视频上看到介绍起那个小岛,语速很快的主持人走进姚夕的店——
我看到镜头前的她变了很多,气质和气色都很好,除了那个不知道是谁的儿子看起来一点不顺眼之外……
后来公司年会的时候,代维无意中跟我提起来说周北棋要结婚了。
我哦了一声,说替我恭喜他。
恭喜之后又觉得不怎么对劲。他要结婚?那姚夕的孩子是谁的?
我想,难怪我看这个孩子那么不顺眼——原来是长得像我啊!
于是我当天夜里就跑了过去,我想捉住姚夕质问她——你他妈的偷了我的孩子这么多年,怎么连个屁都不放啊!
可是当我从店里的窗户看着她正在悉心调咖啡的背影,我又觉得不敢上前。
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么安静怡人的姿态,就像画里走出来的圣女一样恬淡。
她穿着朴素,不施粉黛,海风没有吹毁她的皮肤,三十岁的年纪却平添了几分韵味。
那一刻,我很禽兽地想——真想现在就拥她入怀,撕开那为别的男人守葬的黑衣服,让她赤裸裸地在我面前打开身体。
我要占有她,侵犯她,看着凌乱的长发黏着淋漓的汗水在我眼前撩晃。
听她控制不住的悦耳声音,求我给她最美好的快乐。
可我不敢亵渎她,今天的她……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
虽然我也曾有过一点点希望,她会不会,也在一直等我呢。
她的左手一直不是很灵活,当时那一枪打断了筋,我知道她难受了很久,生怕以后再也不能做设计了。
现在想想,这么多年下来,也不知道她受了多少苦。一个人带孩子,是不是抱着都很不方便?
而我却因为害怕失去,假装一切都不会变质,就好像放在冰箱里的冰激凌,从来不记得卡看保质期…冰激凌也是会腐坏的啊。
我故意逃避了这么久,还以为她已经选择了别人。是我没看懂姚夕,这一辈子,我想她如果走不到我怀里,也就不会再选择其他男人了。
我觉得很内疚,自己一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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