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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芳六零年代-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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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瞎说什么呢,人家娉婷可是烈士子女,是中下贫农,你可不要乱给她扣帽子。”娉婷还没开口呢,季红立刻就制止了吴亚萍的口不择言。现在到处都在割资本主义的尾巴,部队里的情况要好一些,在外头露出一点口风可是要拉去□□的。虽然知道吴亚萍是无心的,季红也要说清楚,一是免得娉婷心里不痛快,二是得让吴亚萍吃这个教训才行。
  “我真不是这意思,就是随口一说。”吴亚萍这会才反应过来,赶忙要给娉婷道歉。
  “你我还不知道?我没生气,你别乱动了,等会把妆弄花了。”娉婷确实没生气,她对现在的生活,对这个时代,还有着说不清的隔阂,好像自己是游离在生活之外的,尽管努力融合,努力习惯,但她毕竟没有见识到生活的可怕之处。她只是趋利避害,让自己不要去触碰危险,努力融合大环境,现在可不兴什么“言论自由”,祸从口出,吴亚萍这种动不动就开口不过脑子的行为,说不准以后会吃亏。
  有了这个插曲,吴亚萍到化妆结束都保持着沉默,娉婷又快速帮季红画好妆,把东西还给化妆师后,就在一旁等着自己的节目上场。
  “我刚刚看过了,我们的节目还有好一会,现在是歌舞团表演,等会儿还有个独唱,要不我们去前面看一看,等快到我们了再过来。”吴亚萍没一会儿就恢复了元气,怂恿着娉婷和季红躲到台前去看节目。
  “这样合适吗?被领导看到了,我们会不会挨骂?”娉婷以前没有参加过表演,不知道团里的制度是怎样,允不允许演员看节目。
  “没事的,只要不影响表演,连长不会在意的。再说我们也就是偷偷地看,在角落里不会有人发现的。”吴亚萍说的是实话,这种事她以前的确没少干。
  季红最先心动了,娉婷则是可有可无,最后趁着别人不注意,她们三个人绕到台前的角落里。这会的节目是一段民族舞,由陈雪丽担任领舞。只见她穿着少数名族服装,妆容靓丽,动作优美,身段婀娜,把台下不少战士眼睛都看直了。任何时候都不缺“明星”,古时候潘安、李白、苏轼等名人就有大把的“粉丝”,而现在,在金陵军区,陈雪丽就是绝对的军中一枝花,是六十年代的“白富美”。
  “真好看呐。”吴亚萍喃喃地说了一句,也不知道她说的是人好看还是舞好看。娉婷看了也很服气,不是因为其他,而是说起来自己比别人多了一段机遇,知道未来几十年的大趋势,可要真的比起来,还真的比不上陈雪丽这样的女孩。她举手投足间,浑然天成的魅力,那种优越生活培养出来的气质,自己是真的学不来。
  “哎,还真的是你啊。”从背后传来的说话声把她们三人吓了一跳。娉婷转头一看,原来是好久不见的郭子。
  “我就坐在那里,正好转头就看到你出来。”郭子带着一脸笑容,指着不远处的座位,离她们藏身的幕帘非常近。“你今天有表演?几个月不见人确实变得不一样了,我还怕自己认错人了呢。”
  “过会儿有个话剧,今天是我第一次登台,你一定要捧场呐。”娉婷和他开着玩笑,又把郭子介绍给了吴亚萍和季红。
  “这是郭子,我进团的那天是他去火车站接我的,是我在部队认识的第一个战友。”娉婷这样介绍,郭子听了果然很高兴。平常能说会道的他,这会在三个女孩子亮闪闪的眼神中也不禁红了脸。
  “我也就是过来跟你招呼一声,看到你在团里过的挺好也就放心了。”来之前没想那么多,只是纯粹来和娉婷说句话,虽然在一个部队,可他们能碰见的机会也不多。这会儿在三个水灵灵的小姑娘面前,就是他平常能说会道,也有些词穷了。匆匆忙忙撂下一句“你们看这点时间,别误了上台。”就慌忙离开了。
  郭子一走,吴亚萍就乐开了花,“你们看他那脸红成什么样了,那憨样还挺逗的。”
  舞蹈表演结束了,三人回了后台准备登台。这会大家的妆都化好了,娉婷她们三人的妆容对比之下就看出了不同来。
  “你们的妆倒是挺不一样的,没想到何娉婷你还有这一手啊?要不以后团里出去表演,小陈师傅来不及给大伙化妆,你就帮着上呗。”说话的是正是方芳,她刚跳完舞下台,已经听说了娉婷自己会化妆的事。别看她和娉婷一个宿舍,其实心里看不上娉婷,一方面娉婷是农村来的,而她方芳自诩自己是城里人。另一方面,她也不得不承认,何娉婷长得比她好看,也比她年轻,虽然是农村来的,各方面基础都不错,这不,才来了多久?就已经能上台表演了。这些年方芳在团里一直被陈雪丽压着已经让她心里不快,如今一个农村来的小姑娘而已,她怎么能让何娉婷压她一头呢?
  娉婷没想到方芳会突然发难,好歹大家是舍友,一直以来井水不犯河水,也就是平平常常相处而已,现在看来,她原本的想法也是错的,会叫的狗到哪里逮着人都想咬一口。
  “你要是有这想法可以去和团里的领导们提,还有我要准备上台了,就先不和你聊了。”娉婷直接没给她面子地反驳了方芳,这种人她以前也见多了,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优越感,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时不时想给别人使绊子,她何娉婷也不是吃素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想从她身上占便宜也没那么容易。
  “你!”方芳没想到娉婷会这么顶她,平常在宿舍里娉婷人还是挺文静的,也不爱和别人计较,她就以为娉婷是个好欺负的。“嗬,果然是会咬人的狗不叫唤,没想到你还挺能耐。”正在方芳想发难时,连长丁慧有了进来。
  “下一出话剧表演的演员赶紧准备好,马上就要登台了,好好表现知道吗?按照你们平常排练的那样,争取来个开门红。”连长发了话,大家赶紧做好表演准备,等台上的独唱结束就立刻登台。
  娉婷和季红她们站在一起,看到她们担忧的目光,示意自己没事后,她们才放下心来。另一边,也有人小声劝着方芳,“你干嘛在这么多人面前让人家小姑娘难看?说出去大家还不是说你不好?再说你和她又不是一个队的,平常接触也不多,碍不着你什么事,真想不明白你这是图什么。”
  方芳哪里不明白这个道理?不过作为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不会承认自己有错,虽然碍于领导在没有继续和娉婷说什么,内心里已经把娉婷归于和李雪丽同样讨厌的那一类。“我就是看不惯她这种,平常好像很老实,其实心里很不安分,都是装的!”
  不管方芳怎么气不顺,娉婷的“首秀”非常成功。正是这一次的登台,让领导看到了她的潜力和努力,才有了以后无数次的登台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不要着急,还有一两章男主就要出现啦~


第十二章 
  转眼三年过去,娉婷在文工团已经三年多了。这三年间文工团的变化很大,有人升值提干,有人退伍离开,娉婷也从一个新入团的小兵转而成了团里的表演骨干,虽然没有提干,大小也做了个小班长,津贴也从一开始的十二块一个月涨到了十五块一个月。这三年间,娉婷休过一次假回了一趟老家,走出部队后才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时代的气息。全国“上山下乡”的活动如火如荼,何家村里也来了几个知青,因为许桂兰独居的原因,在得到她同意的情况下,有两个女知青住进了娉婷家,和许桂兰一起作伴。其中一个叫汪梅的知青,和许桂兰相处非常融洽,她和家中关系不亲近,也不想着以后回城,不知怎的,和回家探亲的何成辉看对了眼,就这样成了娉婷的嫂子。娉婷回乡探亲的那次,汪梅和何成辉就已经结婚了,相处了几天,她也觉着汪梅不错,是个好好过日子的女人。何成辉结了婚,老婆留在了老家,许桂兰在家也不寂寞了。即使大环境不理想,但他们何家的小日子却过的有滋有味。
  也因为何成辉已经结婚成家了,许桂兰不用再为他的个人大事担忧,如今唯一忧心的就剩下了娉婷的婚事。在她看来,娉婷的年纪在老家早就可以许人家了,可娉婷在部队里,也没有退伍回乡的念头,又没有自己谈个对象啥的,这高不成低不就,还隔了那么老远,怎么找对象?一旦有了这个念头,许桂兰就把找对象的事时不时放在嘴边,平常通信也不忘说上几句。
  其实娉婷也想过自己的婚姻,“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她不可能一辈子不结婚,但选择一个什么样的男人过一辈子了才是她头疼的问题。重生前,她和男友相识是熟人介绍,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就是相互合适罢了,重生后她进了军队,按道理军队是男人最多的地方,可如今的社会风气也不提倡大张旗鼓地自由恋爱,平常男女交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就是“有碍社会风化”,是“乱搞男女关系”。团里确实有战友对她表示好感的,可惜她对搞文艺的男同志没什么进一步的想法,也注意和他们保持适当的距离,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凑上来了。
  “今天听说下星期的大汇演还有几个首长要过来,职位都不低呢。”澡堂里,消息一向灵通的吴亚萍压低着声音说话。部队里有专门的澡堂,大家都是习惯了吃完晚饭洗个澡直接回宿舍。
  “是吗?不过这和我们文工团关系也不大。”季红起初有些兴趣,后来又不当回事了。实在是碰到“首长”,那就不方便说什么闲话,而且她们这些文工团的小兵,离“首长”什么的实在是太遥远了。“有时间关心首长,还不如好好想想自己的人生大事,你也老大不小了吧?上次你爸妈写信过来不是还提到了你结婚的事?”
  “可不是吗?眼看我们都二十多了,就娉婷小了些,可也二十了吧?前阵子我妈写信,说是要给我找对象,好些媒人上门,可是我不回去也不好相看,问我什么时候休假回家呢?”吴亚萍比娉婷大三岁,今年已经二十三了,这在农村绝对是“大龄剩女”。
  “那你怎么想?这要是在你们当地找人结婚,还能在团里待吗?两地分居可不好。”文工团女兵多,大多数农村来的到了年龄又没提干的都直接回家了。回家后有关系的还能托关系找个进体制的好工作,没关系的也就只能拿着点退伍津贴回家嫁人生娃。
  “我这不是也在发愁吗?说不准再过阵子就真的得回老家了。”吴亚萍擦着湿淋淋的头发,一向带着笑意的脸上也泛起了忧愁。“还是你好,你是城镇户口,就是回家了也好找工作,还有隔壁部队的钱群,就是你那老乡,时不时给你捎东西的那个,我看是对你有意思吧?你考不考虑他?”
  “以后是事谁知道呢?M主席都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反正对我而言他现在就是一老乡。”季红是城里人,家里的条件比吴亚萍和娉婷都好些。钱群是她老乡,人长的异常憨厚,只要部队有假就过来找季红,说是季红家捎东西过来了。其实明眼人都知道,哪里是季红家捎过来的,大部分都是钱群他自己买的。钱群比季红还大一些,在部队的前途是没什么指望了,可能很快就要退伍回家,他和季红能走到哪一步,是谁也无法预料的事情。有时候,凭着一腔喜欢,并不一定能抱得美人归,能不能在一起当然还是季红说了算。
  好像一瞬间,女兵们都已经在考虑终身大事,娉婷还是像往常那样,该训练训练,该排练排练,不说心无旁骛,也确实没有找对象的想法。现在她已经在团里站稳了脚跟,之前歌舞团有人突然退伍,因为娉婷有舞蹈底子,她被临时借调过去,表现很好,现在话剧团、歌舞团都有她的班子,再加上她刻苦认真,个性也好,几个领导还都挺喜欢她,私下里也说会找机会给她提干的。
  “我像这么大的时候,就想着要在团里好好表现,绝不辜负团里的栽培。现在很多小姑娘就想着结婚,找对象,心思根本不在排练上,你说团里会给她们机会吗?之前有人乱搞男女关系被处分回家的你也知道,要我说你现在还年轻,还不到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你知道的,你没什么背景,本来想往上升就难,好在你能力过关,又够努力,这就是你的优势,如何让上面看到你的努力,给你机会提干,你自己要好好想想。过阵子军区的大汇演你要好好表现,别出漏子,表现好了,入了军区领导的眼,你以后还缺前程吗?就这样退伍回家种地你肯定也不愿意吧?我说的话你回去好好想想,能听进去最好,反正是不会害你的。”
  副团长的话时不时在娉婷脑中徘徊,她不是无知单纯的小姑娘,知道副团长说的的确是肺腑之言。只要是团里培养的骨干,向来是有前途的,像陈雪丽这种家事好的不说,就是普通家庭出来的吕美也找了合意的丈夫,调到另一个军区文工团当连长了。而那些心思不正的,比如方芳,早就被文工团淘汰,临走前也没个好名声,这对一向掐尖要强的方芳而言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还有一个团里的小姑娘,自己谈了恋爱,偷吃了禁果,竟然怀孕了,这在团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团政委还专门找女兵们谈话,希望她们注意影响,要保护自己,不要做出有损军人形象的事来。
  管他呢,反正“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说不定哪天就遇到一个合适的人呢?娉婷一向是随遇而安的,也没有什么大的志向,这样踏踏实实反而显得难能可贵起来。
  军区汇演上,战地文工团的表演非常成功,获得了首长的表扬和嘉奖。趁着这个机会,吴亚萍向团里申请了假期,准备动身回家探亲了。
  “祝你早日找到如意郎君,我们等着吃你的喜糖呢。”娉婷和季红私下里开着吴亚萍的玩笑,她们知道吴亚萍回家的主要目的,不过在这个当口,也不好大肆宣扬,被别人知道了总归不太好。
  “行吧,你们就等着我的好消息,不成功便成仁啊!”带着如此的豪言壮语,吴亚萍踏上了返家的路。


第十三章 
  汇演后大家难得有了空闲,不再紧绷着练习、排练,团里也给他们放了一天假,彼此相熟的战友约起来准备出去逛逛。
  “我想去做两身衣裳,天气开始热起来了,买点棉布料做两个短袖在宿舍里穿穿也不错。”
  “我存了几张工业票,想买块表给我弟,他要结婚了,我这个做姐姐的总得表示表示才行,谁让我就这么一个弟弟。”
  “上次在那家国营饭店吃的臊子面真香,我一直惦记着呢,这次出去我还要再点上一碗,哎,晓静,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告诉你,那面条是真的香,分量也足,你肯定喜欢吃。”
  “要我说,我们不如一起出去郊游,爬爬山,欣赏欣赏初夏景色,也舒缓舒缓筋骨。平常去的地方是不少,可能停下来认真看一看的机会不多,辜负了多少的大好时光?”
  “也对,那我们就约起来一起郊游去。愿意去的先报个名,在一起合计一下路线,争取这一天玩得痛快,让大家都尽兴。”
  从放假通知下来后,排练室里很是热闹,大家聚在一起说说笑笑,后来在队长许在明的组织下,决定按个人意愿组织郊游,大家纷纷踊跃报名。
  “娉婷,要不我们也一起去吧?难得这么热闹,总不能脱离‘广大群众’嘛。”季红出言游说娉婷,她是希望娉婷能和她一起去的。在文工团里,季红和吴亚萍,娉婷的关系最要好,如果吴亚萍没有回乡,那遇到这种活动的时候,吴亚萍肯定是最踊跃的那一个。而娉婷的个性偏文静些,不太喜欢人多的场合,季红怕娉婷不想去,才会出言劝说。
  “那好吧,我们也一起去。”娉婷是个容易心软的,要说爬山的话,金陵的山她重生前就爬腻了,每次爬完后都发誓再也不去爬了,可是朋友一约最后还是会一起去。现在也一样,难得放假,不用排练也不用早起,她更想在宿舍里休息,看看书,写写信都好,不过季红开了口,希望她能一起去,她也就答应了下来。对于友情她还是很珍惜的,毕竟季红时她在团里,难得合得来的朋友。
  “好,现在报名的人数已经有十七个了,大家先说说最想去哪里,想做什么,统计后再一起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这样大家没意见吧?”许在明的组织能力挺强的,在团里负责大字报的宣传,组织郊游这种小事对他而言完全不在话下。
  果然,他的话一出口,大家都表示同意,纷纷说了自己想去的地方。有人想去栖霞山,有人想去夫子庙,有人想去爬紫金山,还有人想去市里购物,再去吃点东西。
  “班长,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说出来大家一起参考参考。”许在明一直注意着娉婷,看她带着笑容站在一边,看着大家热闹却一句话也不说,这让他有些气闷。他一直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个漂亮又安静的姑娘,为她每一次成功的演出而欢呼,也为她的刻苦努力而心疼,他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光明正大的关心她,爱护她,把那颗爱恋她的心交给她。他含蓄地表露着爱意,她却全然不能领会,不管自己表现的多么出众,她好像都不放在心上,这让他的爱情变得苦涩无比。
  许在明突然问了这么一句,娉婷还有些愣神,看到大家都转过来看她,她轻笑着说,“我随大流就行,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这么多人贡献出来的智慧肯定是好的。”
  “班长说的对,这么多主意呢,大家少数服从多数,要是实在不能接受的,可以不和大家一起嘛,自己去不就行了?”娉婷说完话,肖云立刻接了嘴,脸上似笑非笑,话里也意有所指。
  季红听了皱起眉头,侧头低声和娉婷说,“她这是什么意思?听着怎么这么不得劲?”
  娉婷摇摇头没说话,另一边肖云说完后又若无其事地和大家说说笑笑起来,仿佛刚刚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许在明虽然心里着急,到底也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表露什么,看了娉婷一眼后,在大家的簇拥下做着统计。
  “要不我们别和他们一起去了?怎么老觉着怪怪的。”季红这会儿有些内疚,要不是她怂恿,娉婷根本就不想出去的。
  “没事儿,你等会儿看看他们要去的地方你想不想去,要是不想去我再陪你去其他地方。”娉婷不是木头人,肖云时不时的冷言冷语她早就有感觉了,而且为了什么她也大约清楚,只是一直没有当回事罢了。现在娉婷已经是团里的骨干,大小也是个班长,而肖云来团里也才一年多的时间。肖云之所以敢这么对娉婷,除了年轻无所畏惧外,还是因为她是有些背景的。
  肖云的大伯是金陵军区的政委,家里条件不错,作为肖家小辈里唯一的女孩,肖云从小得到了全心全意的宠爱和悉心的培养。可惜她的能力比不上从前的陈雪丽,否则团里肯定会给她最好的机会。她之所以对娉婷有敌意,还是一个“情”字。肖云从进了文工团就偷偷喜欢上了开朗大方又有能力的许在明,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很准,她总觉得许在明喜欢娉婷,因为他对娉婷的关注实在是太多了。想她肖云从小被当作公主一样养大,怎么能容忍有人抢自己喜欢的东西?即使娉婷什么也没做,她也觉得娉婷抢了她的心上人,所以才会一直刻意针对娉婷。只不过她也知道许在明和娉婷并没有在一起,所以她对娉婷的敌意表现得也很隐晦,团里大多数人并不会多想,只当肖云个性就是如此,谁让她家里条件好,任性一点也不奇怪。
  最后的统计结果是上午一起去爬山,各自带上干粮防备来不及吃午饭,下午坐车去市里逛逛,再找一家饭店吃个饭,傍晚时回部队。
  季红到底还是决定不和大家一起去了,“想想看金陵的山我都爬过了,本来是想着和大家一起活动,免得我们不合群,现在看啊,那些年轻女孩的想法我是搞不懂,也不去凑热闹了。”
  娉婷搂着她笑了,“还‘那些’年轻女孩,你年纪也不大啊,明明还是一枝花嘛!”
  季红噗嗤一声笑了出了,伸手要去拧娉婷的嘴,“别说跟她们了,就是跟你比我都成了老姑娘,看把你得意的。”
  第二天,两人睡到自然醒,磨磨蹭蹭收拾好后去了食堂,这会儿饭点早过了,仗着和炊事班关系好,她们过来蹭点儿吃的。
  “哟,两位姑娘这是才起呐?再过两小时可就到了午饭时间了,要不姑娘们再等一等?”炊事班的班长王保平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他是北方人,有着北方人的爽朗和能侃。
  “哎呀王师傅,你就可怜可怜我们呗,这不是难得休息吗,我们也不要别的,有大馒头,肉包子的来两个。”她们也不怵,笑嘻嘻地冲着王保平说。
  “看你说的,什么时候还让你饿着了?”王保平转身回厨房,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碗,碗里有馒头和鸡蛋。“热乎着呢,这会也没米粥,你们拿回宿舍就着水吃吧,吃完了把碗给我送过来。”
  “谢谢王师傅,就知道您刀子嘴豆腐心,对我们好着呢。”接过王保平手里的碗,娉婷和季红笑容灿烂,最后还不忘捧他两句。
  “行了,别灌迷魂汤了,赶紧去吃吧。”王保平笑呵呵地冲她们摆手。
  “我那不是还有上次带的辣椒酱吗?沾着馒头吃味道肯定好。”想着干吃馒头有些不对味,季红想着之前从家里带了一罐辣椒酱,宿舍人多,分一分就没了,平常就很少拿出来。今天宿舍人大多不在,她就准备拿出来和娉婷一起沾馒头吃。也不能怪她小气,这年头什么都金贵,就那些辣椒也来的极不容易,家里为了辣椒味道好,又放了好些油下去熬,干吃一口都觉着口齿留香,就那么分给别人吃可不是浪费了。
  “行啊,我那还有蜂蜜呢,用来沾馒头也不错,那样咸的甜的就都有了。”娉婷的蜂蜜是许桂兰专门找人弄的,现在计划经济,哪能轻易弄到这么好的东西?别看才一小罐,那也是许桂兰费了老大劲才得来的。家里留了一些给娉婷嫂子,剩下的全都寄给了娉婷,想着蜂蜜对女人好,养人,才巴巴地给娉婷邮了过来。
  两人有说有笑地回了宿舍,这时候宿舍已经没人了。原本她们并不在一个宿舍住,后来团里人员变动,她们三人自己去找宿管申请,换到了一个房间。宿舍里一共六个人,另外三个女孩人也挺好相处的,在这个宿舍娉婷住的挺舒服自在。
  两人泡两杯蜂蜜水,就着辣椒酱和蜂蜜吃好了早饭。
  “食堂的馒头挺好吃的,等会儿把碗给他们送过去。”收拾好桌子把碗洗干净,季红问娉婷,“今天我们还出门吗?不出门我就顺便带着饭盒去食堂把午饭一起打回来。”
  “你不是前两天还说想出门买点东西吗?要不我们送好碗一起出去?带上粮票,饿了就在外面吃。”娉婷记得季红说过她的月事戴要换了,想着季红为了她没和大家一起去郊游,反正也只剩半天时间,不如陪她出去逛逛。
  “那行,那我们等会儿就出发。”季红果然高高兴兴的收拾挎包去了,看的娉婷直想发笑。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哦~文文发得匆忙,有很多bug,欢迎大家捉虫呐?(?ε` )


第十四章 
  最后两人也没换衣服,穿着军装,背着挎包,一起高高兴兴地出了宿舍。
  伟大领袖M主席写过一首诗: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一句“不爱红装爱武装”让整个国家都掀起了一股装军装的流行趋势。绿色的军装和军鞋,再带上一顶绿色军帽,斜挎一个军绿色背包,手拿一本M主席语录,就是现在最标志性的装扮。不说在部队当兵的,就是平常生活里大家也以穿一身军装为荣,再加上娉婷和季红两个女孩子出门,穿着军装更安全些。
  “听李干事说,马上又有一批新兵要来了,我们团这次也收了好几个。”把碗还给炊事班后,两人边走边聊。“你有想过以后做什么吗?是一直留在部队,还是找个人嫁之后后退伍?”
  “我还没想那么多,现在我在团里也挺好的,如果能提上干的话我应该会留下来,如果提不上干,以后不在团里了,那就找个地方文艺团,或者做点其他事情,总归没什么可发愁的。”娉婷说出了自己的内心话,“天无绝人之路”,只要肯吃苦哪里会活不下去,只是活得好与差罢了。
  “你现在还小,再过两年可不是要考虑个人问题?你看以前陈雪丽和吕美在团里出风头吧?现在还不是嫁人了,不过她们命好,嫁了军官,以后是不用发愁了。”对于她们,季红是非常羡慕的,可是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和别人比。她的相貌、才艺都一般,当初能进文工团还是走的关系,进来后也是不温不火地混着,从来没有得到过领导的重用,所以她考虑问题难免会现实一些。对于自己未来的生活,她不想就那样认命,可又无力去和现实做什么斗争,在她看来,以后她无非是退伍回家再在家人的安排下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子,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她知道钱群对她的心,说实在话,钱群条件不错,虽然算不上出类拔萃,那也是很多姑娘理想的对象,长得周正,人也老实,家里条件不差,还是城镇户口,只不过季红和她家人都想着能再挑个更好的,才一直没把这个事放在台面上说。要说她不愧疚那是骗人的,可是女人结婚自古就是第二次投胎,就算她自私想投个好胎这也不算什么罪过吧?
  “女人嫁了好人家自然是好,可不管怎么说,自己也要努力才行。我一直认为,就算是女人也不要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现在是新社会了,主席都说了女人能顶半边天,哪能像以前一样当兔丝草依附于男人呢?我就想着自己强大起来,再找个对我好的男人,不要他有太大的出息,只要人肯上进,又有立身的本领就行,太优秀的男人我也不去想,倒不是说我配不上他们,只是优秀又对我好,还能一心一意的人太难得,不如实实在在的好。”这是娉婷第一次在婚姻问题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当然这个时候她说这些话肯定会让人觉得有些“惊世骇俗”。可是她知道,社会再发展几十年,男女已经平等了,女人在社会上和家庭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甚至很多女人根本不想结婚,就有了很多传说中的“剩女”,“剩斗士”,“斗战剩佛”等。让她这个拥有现代思维的女性去像这个时代的女人一样,相信找个好男人结婚就会幸福一辈子,她根本做不到,这也是她一直对找对象无感的原因。
  “没想到你竟然是这么想的?”季红确实受到了震动!她想着,要是这些话让自己父母听到了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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