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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嫁-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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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美好的回忆。”
  “能顺便也把你除去吗?谢谢。”
  “开什么玩笑?我怎么会是你不好的记忆?”曹洛喜笑颜开。她只要和他在一起,就可以快乐似神仙。“风颂哥哥,一年后,三年后,五年后,十年后,我们还能这样在一起吗?一定可以的,是吧?不管你以后有没有出息,我都绝不会放开你的手。绝对!就算你用扫把赶我,我也不走。”
  “曹洛你真的好聒噪!跟个苍蝇似的,还有完没完?”
  曹洛听出了他言语中的不耐烦,连忙用空闲的那只手捏着自己的唇瓣。既然他想要的是绝对安静的女友,曹洛也可以为了他试着变成沉默寡言。
  半响后。
  萧风颂凉凉地开口了:“你的头好重。”
  曹洛连忙坐正。
  “你的手好多汗水。”
  曹洛连忙放开他的手。
  “你的身体好热。”
  曹洛连忙和他隔开了一段距离。
  没多久,得了“不讲话就难受”病的曹洛,看着身边的男友,笑嘻嘻道:“我又拿到了十佳小歌手的第一名。风颂哥哥,送我什么礼物?”
  “没钱。”萧风颂干脆捂住了耳朵。
  “那我送个礼物给你。”曹洛飞快地凑过去,在他的唇上啄了一小口。
  萧风颂猛地推开她,用手重重地擦拭着双唇。那双黝黑深邃的眸子,带着极度的恼怒与厌嫌。“曹洛,你有完没完?”他站了起来,迈大步离开。
  少女的笑容有一瞬的凝滞,可她立即整理好自己的情绪,跑到他身前,一边后退,一边双手合十地央求道:“风颂哥哥,别生气了。以后我不偷亲还不成吗?我保证不做你讨厌的事。风颂哥哥!”
  ——
  那时的自己,何止用“好傻好天真”五个字就可以形容的了!
  住院医生陈真走了进来,把厚厚的一叠病历放到曹洛的桌上,“小曹,我的手好像扭到了,你帮我打下病历。”
  曹洛点头,“好的,真哥,没问题。”
  “裴教授让我找些胸部创伤的资料,我最近有点忙——”陈真顿在这里。
  “那我来找吧。”曹洛拿起小本子,记了下来。
  “对了,还有珍姐和琛哥的。”陈真把两张便利贴贴到曹洛的办公桌上。
  陈真走后,萧风颂凑近一看,念道:“小曹,帮我买一杯卡布奇诺。珍。小曹,给我桌上的绿植浇点水。琛。”他啧啧啧地好一会儿,对曹洛说,“他们把你当成免费的劳工。我要是你,就把病例本和便利贴甩到他们的脸上,小爷我不奉陪了。”
  “哪个实习医生不是这么过来的?”曹洛把身体往远离他的方向挪了挪,淡淡道,“吃亏是福这个道理,想必萧先生你一定不懂吧。”
  “HOHOHOHO——”轻狂的笑声过后,萧风颂不可一世地回道,“谁敢让我吃亏,我就让他吃鳖。”
  曹洛:“……”
  咚咚咚——
  “曹医生!”急诊室的常客刘超出现在门口,还是那副没正经的模样,“急着叫我来有什么事?难道……你想看孙斯悦的视频?虽然网民已经辟谣不是她,但我觉得就是她!”
  曹洛走过去,深吸一口气,然后拔光音量厉声训道:“孙斯悦是你老婆吗?你就不能关心下自己的老婆吗?她怀孕了,两个月了。现在在妇产科,要把孩子打掉。”
  刘超一下子就傻了,扶着门檐,瓮声瓮气道:“什么?她怀孕了?我怎么不知道!”
  “就你这么一个成天不务正业吊儿郎当的老公,她告诉你有用吗?要不是对你失望透顶,她会狠心不要自己的孩子吗?”曹洛看着他发红的眼圈,缓了缓语气,又说,“我让宋医生把她的手术推后了。刘超,你要还是个男人,就跪到她面前,好好忏悔。”
  “我会改的,我会去找工作,我会成为一个好父亲。谢谢你,曹医生。”刘超泣不成声,抹去眼泪,飞快地跑了。
  萧风颂微微一扯唇角,柔柔的,噙着浅浅笑意。这丫头还是跟以前一样,爱管闲事啊。
  曹洛回到座位上,侧头看着他,问:“萧先生,你的病还没好吗?”她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萧风颂躺在扶手椅上,懒洋洋地回道:“吃了药,胃是舒服了,可是脑袋还是晕乎乎的。”他的音质本就低沉,再略微压低声线,便是说不出的性感蛊惑。
  “对不起,这里是心外科,没有治脑药。请到八层,往左第二间,那里有精神科,比较适合您目前的状况。慢走,不送。”曹洛一字一字,说的缓慢又清晰。
  萧风颂忍不住鼓掌,啧啧叹道:“哇,有进步哦,竟敢讽刺我。你知道有多少艺校的女学生为了得到一个角色,排队求我临幸吗?你居然还把我往外赶。”
  曹洛头都不抬,回:“是吗?为了您能长命百岁无病无痛,我强烈建议您到楼下男科做个全方位的检查。”
  萧风颂惊奇地看了她一眼,语中带刺道:“十年不见,胸是一点都没长(zhǎng),倒是嘴巴变得很厉害了。”
  曹洛瞧着他的下面,意味深长地笑了,也用同样的句式回了过去:“十年不见,尺寸是一点都没长(cháng),倒是神经变得很疯癫了。”
  萧风颂连忙夹紧双腿,大惊,失声叫道:“你以前见过?”
  曹洛装作没听到,咬着笔杆看病历,在心中默念:我不止见过,我还碰过呢。
  
  ☆、第6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到底当初是怎么脑残到去倒追萧风颂的?
  曹洛拍了拍后脑勺,走出医院。一天的忙碌工作让她的大脑处于缺氧状态。
  彼时夕阳西下,映得天边一片瑰丽的红,如同一团红色的水墨,被清水氤氲开来。
  一只大肥猫四脚朝天地躺在停车场,露出圆鼓鼓的白肚皮。如果不是它的尾巴偶尔摆动了下,曹洛差点以为它已经上西天了。
  对了,是猫!
  2002年。秋天。
  曹洛刚升入中学,放学后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学校附近的一家杂货店。那里有卖各种口味的波板糖,是曹洛不为人知的天堂。
  “老板,给我一根草莓味的波板糖。”曹洛从兜里拿出五毛钱,交到老板手中。她飞快地撕去包装纸,舔了一小口。甜丝丝的,真好吃。
  “老板,小胖今天怎么呢?”曹洛蹲下~身,盯着那只半死不活趴在地上的超级肥猫。
  老板往上扯了扯宽松的沙滩裤,笑着解释道:“昨天它跑到马路中间睡觉,要不是有个学生飞身过去抱起它,就被车撞死了。估计被吓得魂飞魄散。改明儿我有空就给它喊喊魂。”
  曹洛把波板糖含在嘴里,从书包里拿出切片面包,撕成碎片,放到小胖面前,赞叹道:“那个学生真勇敢,是个英雄。”
  “谁说不是呢?摔到路边时,手都擦破了。刚刚他也来喂小胖吃面包。你要是早来一点,就可以看到他。”老板瞅了一眼正在舔面包屑的小胖,在心中哀嚎道:小胖,看看你的身材,你能别再吃了吗?
  曹洛有点小失望,她好想见见那位护猫使者长什么样。第二天,一下课,她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美~美杂货店,等着邂逅那位勇敢的英雄。
  可是,直到肚子咕咕乱叫,他都没有出现。
  第三天,她再次侯在杂货店门口,摸着小胖肥嘟嘟的身体,往人群张望着。
  “学生,昨天你前脚刚走,他后脚就来了。”老板在休息的间隙,对曹洛说道。
  曹洛失望极了,为什么每次就差那么一点点?她偏不信这个邪,等到月亮当空,等到戚管家找来,才怏怏地回家了。
  又过了一周,曹洛还是没等到他。
  那天,出完黑板报,离开学校时,天色已经有点暗了。曹洛踢着脚下的小石块,走到美~美杂货店,就看到一位穿着浅蓝色衬衫的少年。他蹲在地上,手里拿着面包片,在小胖面前晃了又晃,就是不给它吃。
  他的衬衫被夕阳的余晖熏出温暖的色泽,英俊的侧脸被橘红的晚霞映得分外柔和,而他嘴角噙着的那抹浅浅的笑意,明亮灼灼,瞬间击到她心里最柔软的角落。
  世界突然安静下来,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得那么快,那么急。
  砰——砰——砰——
  那一扇隐蔽的心门被霍然敲开了。
  “你好,我叫曹洛。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曹洛露出了最最甜美的笑容。
  那人扭过头,打量了曹洛一眼。他生有一双秀长明亮的丹凤眼,眼角几乎横斜入鬓。高鼻薄唇,俊颜白皙,好看得让人挪不开视线。
  也就是这么一眼,曹洛在他的眼睛里发现了一种跟自己一样的东西。
  那种东西叫做孤独。
  “我不想告诉你。”他开口了,凉淡的语气,外加冷漠的表情,让曹洛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别这样嘛。和我做朋友吧。”曹洛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一个劲地推销自己,“我这人性格很好,成绩也不错,我还会很多种乐器。我会写歌,也会唱歌。跟我在一起,绝对不会闷的。”
  “你好聒噪!”萧风颂停下脚步,转过身,扯起嘴角,“怎么?看上我了?”
  “是的,我看上你了。”曹洛抬头望着他,认真且郑重,一字一字地又说,“我对你一见钟情。”
  喜欢一个人,就要大胆地说出来。曹洛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
  “你满十四周岁了吗?”萧风颂随手把书包搭在肩上,冷淡地补充说,“十四岁以下的小妹妹,我是不会考虑的。”
  曹洛不甘心,追问:“为什么一定要十四岁?”
  “这样我跟你上床,才不会犯了强~奸罪。”萧风颂说完后,拦了一辆计程车,离开了。
  曹洛:“……”
  那时三观还未树立好的自己,竟然还觉得他超酷超有个性,就此沦陷进去。现在回想起来,真恨不得穿越回去,一巴掌拍死自己算了。
  曹洛骑着小电驴,十五分钟后,回到了她目前居住的四合院。
  这座四合院隐匿在街道深处,数颗枝繁叶茂的香樟树形成了一道天然屏障,一般路过的人都不会注意到。
  深棕色的木门,古朴的大红灯笼,让人不禁想起了民国时期的深宅大院。可是,墙壁上却突兀地立着一个彩色招牌灯箱,一串用小彩灯绕成的彩色大字写着——Loise’s House。
  推开大门,就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院子中央有一池荷塘。荷塘旁用木板搭起了一个平台。一对年轻的男女正坐在平台上玩塔罗牌。
  “洛洛回来啦。”袁牧和辛薇同时抬起头,笑道。
  袁牧是婚礼牧师,辛薇任职于一家会计所,他们都是曹洛的房客。
  “洛洛,我给你算了姻缘。”辛薇朝曹洛招了招手,待她走近,兴奋地解释着,“据牌上显示,你的白马王子已经出现了。”
  袁牧忍不住打击道:“辛薇,你给我算的塔罗牌,十次有九次都是错的。”
  辛薇白了他一眼,“那至少有一次是对的。”
  曹洛笑笑,往四周瞧了瞧,问:“阿泽呢?”
  “在煮饭。幸好有阿泽,否则我们三个人得天天叫外卖吃。”袁牧在胸前画着十字架,如虔诚的信徒一般,口中念念有词,“感谢万能的主,把阿泽送来给我们。阿门。”
  辛薇收好塔罗牌,夹枪带棒地嘲讽道:“得了得了。这里不是婚礼现场,别向我们展示你那浮夸的演技。”
  “我的演技是公认的好。”袁牧很不服气。
  辛薇切了一声,“能好过我的男神聂荣呈吗?”
  在辛薇和袁牧每日一次的争吵中,曹洛走到厨房,默默地看着阿泽煎蛋。橘黄色的暖光下,他的背影柔和成一道剪影,宁静又温馨。
  “洛洛,”阿泽关掉炉火,走过去,随即皱起了眉头,“有心事?”
  “哦。”曹洛抬起手,揉着他柔亮光滑的短发,倾诉着满腹的心事,“我遇到了我的初恋。每次见到他,我都会想起和他在一起的片段。而那些,对于我,全是痛苦的回忆。阿泽,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要再见到他?”
  “给我他的地址,”阿泽板起脸,正色道,“我帮你教训他一顿。”
  曹洛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你记得别打他的脸。他那人超级爱面子的。以前脸要是挂彩,就死活都不肯去上学。偏偏又喜欢打架,真是拿他没办法。”曹洛脱口而出后,自己都愣住了。
  一阵沉默过后,阿泽开口询问:“洛洛,你还喜欢他吗?”
  曹洛张张嘴,想要说点什么,被手机铃声打断了。是陆遥打来的,询问ICU那位重症病人的情况。“陆警官,蔡记者还没醒来。裴教授说了,虽然子弹顺利取了出来,但伤势过重,情况不容乐观。”
  **
  “那好。他醒来后,请第一时间联系我。”陆遥点燃一根香烟,放到唇边,深深吸了一口,又徐徐吐出烟圈。
  他负责的五马山碎尸案才刚刚结案,又发生了记者险些被枪杀的命案。陆遥已经记不清,他有多久没放过假了。
  听到不远处嘈杂的人声,陆遥熄了烟,将半只扭曲的烟蒂丢进一旁的垃圾桶。
  他挤进围观的人群中,只见一辆大红色的敞篷跑车上坐着一个女人。车已经够拉风了,开车的女人却比车还拉风。一身大红的无袖连衣裙,凸显她极佳的身材。鸭舌帽下的一头栗色长发,在微风中妖娆绽放。她戴了副超大墨镜,遮住了半张脸。但不用看整张脸,单从那白皙的肌肤、红润的双唇和优美的下巴弧度,也知道这必然是一位大美女。
  美女凉笑一声,笑声里透着打从心眼里的不屑,随即启动引擎。车往后方退了几米,开始加速向前驰去。
  路人一片哗然,几个胆小的孩子捂住双眼,大声尖叫。陆遥这才注意到正前方不远处的马路上,坐着一位中年妇女。她吓得脸色惨白,全身抖得跟筛糠似的。
  这还得了!陆遥当机立断地拿出枪,瞄准后,果断地射了出去。
  
  ☆、第7章 国民女神萧雨歌
  
  轮胎爆掉的那刻,萧雨歌的身体猛然往前一倾。她赶紧低下头,捡起墨镜,刚刚戴好,一个男人已经翻身跃入她的车。
  陆遥拽着她的手腕,俊脸寒气逼人,眸色锐利冰冷,“小姐,你意图谋杀,跟我回警局。”
  “你妹的,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要谋杀?疼死我了,快放开!”萧雨歌见挣脱不了,转怒为笑, “那好,去警局吧。顺便把那碰瓷欧巴桑也带走。我要告她勒索。”
  “怎么回事?”陆遥放开她,转向路人,打探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十分钟前,萧雨歌开车回萧家大宅。经过路口时,那名欧巴桑突然从路边冲了出来,倒在她的车前。欧巴桑痛苦地抱着右脚,哭喊说腿被撞断了,要索赔五万的医药费。
  “五万就够了吗?”萧雨歌冷冷地扫了欧巴桑一眼,唇边泛了抹讥讽的笑意,有商有量道,“你躺在那里,我顺便把你的另一条腿也撞坏,然后给你十万。”
  欧巴桑的表情: →_→
  路人的表情:(⊙o⊙)!
  萧雨歌思考了一会儿,拍了下手掌,丧尽天良地提议道:“要不这样吧,我给你一百万,直接把你撞死,一了百了,省的你累人累己。”
  这下,路人的表情:O__O!!!不会吧?
  欧巴桑的表情:(°ο°)~她说虾米呢?
  萧雨歌说的出做的到,于是就有了陆遥见到的那一幕。
  陆遥不满她的胡作非为,斥责道:“你不会真想把她撞死吧?”
  “也许吧。看心情。”萧雨歌撩了下长发,轻描淡写地回道。
  陆遥再次拽住了她的手,生气地训道:“小姐,不管是真是假,那可是一条人命!”
  “放手!你这色狼,信不信我告你非礼?”萧雨歌揉了揉酸痛红肿的手腕,恶狠狠地瞪了陆遥一下。她望着不远处,脸上慢慢浮现出得意的笑容,“我就说嘛。我的演技已经够差了,没想到她的更差。”
  陆遥顺着她的视线一看,那个短卷发爆炸头欧巴桑爬了起来,手脚俐落地逃跑了。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闹剧结束。陆遥下车,准备离开。
  “喂,那个谁谁谁,你给我站住!”萧雨歌气得牙痒痒,打开车门,踩着八公分的高跟鞋,蹬蹬蹬地快步走到他跟前,指着无辜废了一条腿的爱车,“这位先生,我的车怎么办?”
  陆遥后知后觉地想起这件事,拿出随身携带的记事本。撕下一纸张,写下一串电话号码,递给萧雨歌。见她没有收下,塞到她包里,抱歉地说:“我会赔的。轮胎换好后联系我。”
  萧雨歌心中的怒火腾腾地冒了起来:“去你妹的!你知道这辆车是进口的吗?国内根本就配不到它的轮胎。这一来二往,我什么时候才有车开?”
  陆遥诚恳地说:“小姐,那你想要我怎么赔?”
  萧雨歌把墨镜往下挪了挪,那双妩媚的丹凤眼透过缝隙上上下下地打量着陆遥,眼里闪过促狭的笑意,“你可以用身体赔。”
  陆遥下巴瞬间收紧,一脸严肃地问:“什么意思?”
  萧雨歌眼里的笑意更浓,嘴角上扬成绝美的弧度,一字一顿地说:“就是字面的意思。”
  “小姐,请放尊重点!”
  调戏良家妇男可是萧雨歌不能为外人道也的恶趣味。她一边用手指缠绕着胸前的秀发,一边戏弄道:“你生气时的样子就像被烧了尾巴的猫,好可爱。真想捏两下。”
  “小姐!”
  萧雨歌瞧着陆遥吹胡子瞪眼的可爱模样,恶作剧得逞的她内心说不出的畅快。“好啦,不跟你开玩笑了。警察叔叔,有车吗?送我回去。”
  陆遥脸色好转了些,从附近停车场推出一辆摩托车。
  “摩托车啊,真方便。”萧雨歌血液中的邪恶因子又开始蠢蠢欲动。她顺从地接过陆遥递来的安全帽,坐了上去,然后伸出手,环住了他的腰。
  摩托车啊,真方便……她揩油。
  那只皮相很可口的猫,耳朵刷的全红了。
  原本以为是只强壮的挪威森林猫,到头来不过是只爱害羞的俄罗斯蓝猫。
  “小姐,手——”陆遥很不自在地扭了扭腰,提醒道。
  “不好意思,放错位置了。”萧雨歌松开双手,往上,飞快地按在他的胸口上。不错嘛,很结实的胸肌。“你的脸红了哦,好纯情。”她凑近,在他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
  那微热香甜的气息从她的红唇中缓缓吐出,传入陆遥的耳中。一种酥麻奇异的感觉让陆遥全身陡然一颤,她手心覆盖下的肌肉也瞬间僵硬了。
  “小姐!!!”
  一向好好脾气的陆遥差点发飙了。他可是刑警,居然会被一个女流氓在光天化日之下欺负?
  萧雨歌听出了他的怒气,立刻服软,好声好气地认错:“警察叔叔,不好意思。我出门前忘了吃药。你不要跟一个精神病人计较,赶紧把我送回精神病院吧。”
  陆遥:“……”
  **
  车子停在一栋豪华奢侈的别墅前。这座西式庄园依山而建,隐在树丛中的房屋烙印着浓浓的巴洛克风格。
  萧雨歌跳下车,拿出钱包,塞了一张百元大钞到陆遥上衣的口袋里,叮嘱道:“警察叔叔,我去去就回。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
  她越走越快,最后是一路小跑来到大厅里。她的双眸一片凝重,美艳绝伦的脸上写满了担忧、害怕,还有深深的惶恐。
  商管家接过她的墨镜和拎包,恭谦有礼地问候着:“二小姐,您回来了。”
  萧雨歌不停地搓着手,急切地询问道:“尚伯伯,你知道顾离在哪里吗?我有种很不详的预感,他出事了。”
  尚管家神色依旧,“二小姐,萧先生派他去俄罗斯了。”
  萧雨歌咬着大拇指,不安地踱来踱去,一个劲地摇着头:“出了那么大事,我爸不可能就打发他去吹西伯利亚的冷空气。我一直联系不上他,一定是出事了。我爸他……是不是杀了他?”
  她被自己的话吓到了,后背渗出一层冷汗,全身止不住地在颤抖。
  尚管家摆摆手,不慌不忙道:“离少爷怎么说也是萧先生的养子。养子也算半个儿子,萧先生是不会下狠心的。”
  “魔鬼也有心吗?”萧雨歌拍了拍剧烈起伏的胸口,沉声问道,“萧雪默那个贱人呢?”
  尚管家的脸上浮现出些许担忧,回道:“三小姐把自己关在画室里,不吃不喝好多天了。我和太太怎么劝都没用。二小姐,你去劝下吧。”
  “好,我去劝她。劝她去死。”萧雨歌怒气冲冲地走到三楼,踹开画室的门,对着萧雪默劈头盖脸就是一巴掌下去。
  萧雪默咬着下唇,满涨的眼泪无声滑落,在她红肿的脸颊上蜿蜒出几道水痕。她凄凄哀哀地抬头看了萧雨歌一眼,目光怯怯的,随即又委委屈屈地垂下了眼眸。
  萧雨歌气得肺都要爆炸了,愤愤然地瞪着她,仿若要在她身上钻出两个窟窿似的。“现在装小白兔给谁看?贱人生的就是下贱。你用那么下贱的手段,就是想和他上床?然后呢,他因为该死的责任感,求爸把你嫁给他?我说萧雪默,你最好找个雷雨天气,在脑袋上盖个金属帽,让雷劈几下,才会变聪明点。”
  萧雨歌就是生气,就是烦躁,就是不甘心!一想到顾离可能被上下其手,胸口就火辣辣地憋着疼。她,堂堂的萧家二小姐,堂堂的国民女神,都没睡过顾离,哪轮得到妹妹?
  萧雪默脸上的血液全都退下去,那张本就白皙的脸透着病人一般的死灰。美丽的眼睛中全是哀伤,沉重得仿佛下一秒就会压垮她。
  她恳切地望着萧雨歌,慌乱地打着萧雨歌完全看不懂的手语。
  萧雪默痛恨自己为什么不能说话。她做梦都想像正常的女孩那样,站在喜欢的人面前,甜甜地叫一声“顾离哥哥”,然后亲口对他说“我爱你”。
  打从第一次见到他,她就认定这一生就是他了。
  那年,萧雪默八岁。
  那一天,秋高气爽,万里无云。萧雪默蹲在槐树的阴影下,双手托腮,盯着马路上来来回回的车辆。照顾她的阿姨告诉她,今天她的爸爸会派人来接她回家。
  萧雪默记得,上次见到爸爸是在去年的生日。她的爸爸萧易天不苟言笑,跟她的关系也是淡淡的,所以雪默不怎么喜欢他。
  她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但是她从来没有见过他们,所以也不怎么喜欢他们。
  “雪默。”
  她听见有人在喊她的名字,抬起头,见到了一个仿若从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彼时,阳光烘托般地照在他的身后,而他微微一笑,却让天地间黯然失色。
  少年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衬衫、牛仔裤,越发显得身材修长挺拔,气质清俊卓绝。他伸出食指,指向她,然后竖起大拇指,用手语说了声“你好”。
  萧雪默比划了一阵,发现他除了“你好”外对手语一无所知,于是拉起他的手,在他手心慢慢写字——你是哥哥吗?
  “小不点,我不是你哥。我叫顾离。如果你不嫌弃的话,也可以把我当成是你的哥哥。”他的声音就像潺潺流动的小溪,叮咚作响,好听极了。
  那时小小的少女不知道为什么,当听到“我不是你哥”时,会那么的欢喜。但是她却固执地认为,他会是她此生最美好的遇见。
  十年过去了,萧雪默已经从顾离嘴里的小不点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唯一不变的是,她对他从一始终的爱。
  她拿起铅笔,在画纸上飞快地写着。她想对萧雨歌说:“姐,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请看在我们姐妹一场的份上,帮我找找顾离哥哥!”
  萧雨歌从鼻子里出了口气,表示出极度的不屑,冷冷道:“第一,谁是你姐?我没有跟草履虫一样无脑的妹妹。第二,我不是不喜欢你,我是讨厌你。第三,我找顾离那个傻瓜干吗?把他绑在你身边,然后祝福你们生一窝的白痴吗?”
  萧雨歌望着桌面上顾离的肖像画,他的眉眼如同记忆那般清朗,他的笑容还是那样的温暖。
  哼,那只不解风情的波斯猫!
  萧雨歌眯着妩媚细长的眸子,看到她愚蠢的妹妹又写了一行话:姐,你讨厌我也没关系,但是不要讨厌顾离哥哥好不好?
  呵,她讨厌他?
  是的,萧家上上下下几十号人都知道萧家的二小姐最讨厌顾离,处处都要跟他对着干。
  萧雨歌打小就用最恶劣的恶作剧捉弄顾离。比如说剪光他的睫毛,比如说往他的床上涂强力胶,再比如说大考时把他锁在房间里。
  可是顾离从不恼,也不怒,依旧微笑以待。反倒是萧雨歌,每每都被他的反应气到七窍生烟。
  她怕的不是他生气,而是怕他根本就不在乎。
  因为,不在乎,那就是不喜欢。
  
  ☆、第8章 红玫瑰与白蔷薇
  
  接到萧雨歌的来电时,萧风颂正在公司布置电影《傻子正传》上映前的宣传工作。他来到走廊,柔声安慰着:“你联系不到他,不代表他死了。再说,顾离死了不是很好吗?别看他好像人畜无害的样子,雨歌,他可是魔鬼一手调~教出来的小魔鬼。”
  萧风颂眸中闪过厌烦和阴戾,语气也带着骨子里的偏见:“顾离此人城府极深。要不然我们从小到大那么捉弄他,他怎么会一次都没有跟我们红过脸?”
  萧风颂听着手机那端的沉默,继续说:“那种笑面虎才是最可怕的。别忘了,半年前,他一手策划的海运危机,连老狐狸徐政禹都栽在了他的手上,损失了至少十亿。”
  萧风颂此生难忘,那一天,他的父亲萧易天第一次对顾离露出了笑容。他破天荒地允许顾离和他们一起吃饭,甚至还拍着顾离的肩膀,对他说:“你要是我的亲生儿子就好了。”
  那时顾离的眼中是震惊,更是从未有过的自豪和得到认同的开心。
  萧风颂更不会忘记,他的两个妹妹——萧雨歌和萧雪默,一个高贵冷艳地瞥着,一个含情脉脉地看着。相同的是,她们望向顾离的眼里那赤~裸裸的爱意。
  任是萧易天再奸诈狡猾,也绝对不会想到,他养的一只卑贱的狗,偷走了两个宝贝女儿的心。
  **
  山上的夜空平静得无一丝波澜,深邃如同神秘的黑洞,将人的心吸入其中。
  一如顾离的那双眼睛。
  萧雨歌站在落地窗前,抿了一口热气腾腾的蓝山咖啡。咖啡是现煮的,香气扑鼻,口感浓滑。以往她最喜欢这种口味,可不知为什么,今天喝着有点苦。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走到全身镜前,脱下了浴袍。
  前~凸后翘的*,再配上那张美若天仙的脸,怎么看都是让男人们为之疯狂的尤物。可是,为什么顾离偏偏不喜欢她呢?
  她曾经做过跟萧雪默一样蠢的事情。在她十八岁生日那一天,在她成人那一晚,她把顾离叫到自己房间,明明紧张得牙齿都在颤抖,还一脸高贵冷艳,趾高气扬地命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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