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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的涩涩小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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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说,03版突击步枪虽然也不算什么十全好枪,和95比起来可说是各有千秋,不过加上了折叠托,看着苗条端正点儿,用枪的时候更舒服。
他说,95式班机噪音大硝烟重,这个还好克服,最叫人吃不消的是这枪不能换枪管,打上200发枪杆子就热得不能用了,还不能用链弹,换弹夹又麻烦,说好听点是班机,其实火力压制效果就是个大点儿的冲锋枪。所以他现在一般都用88型的通用轻机枪,虽说是重了点,可是打起来爽啊!
宁可躺在床上听着严肃巴拉巴拉倒豆子一样讲说各种枪支的特点,好的,不好的,用幽默的语言说出来,绘声绘色中掩饰不住的是浓浓的喜爱。
甚至让宁可觉得,那些枪就是他们家的孩子,不管长得歪瓜裂枣还是粉雕玉琢,那都是他的亲生骨肉啊亲生骨肉。
正听得开心时,音频文件中某人忽然语气转为低沉:“宁可你一定是个好学生,我想你的老师很喜欢你。”
“啊?你怎么知道啊?”
“被我猜对了吧?像你这么好的姑娘,谁会不喜欢?你都不知道我可喜欢你了。”
“宁可,我说的是真的,我很喜欢你。”
……
宁可,我说真的,我很喜欢你。
我很喜欢你。
宁可心里一阵烦躁,抬手把音频文件关掉,把怀里的抱枕捂在自己的脸上。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二十七章 宁家
严肃他们果然是半夜上的飞机。米—17将他们从基地带到军区机场,一架图式运输机正在做起飞前的临检,头一批到达的战士们已经把物资搬进了机舱。机长拿着任务条与严肃核对目的地与时间,感慨着这年头做事越来越没个准备了,显然他是临时接到的命令。
突发,直飞,千里大运兵。
严肃微微一笑,上面的领导们终于也学会不放过任何一次考验部队的机会了。
具体的演习地点已经随着警报一起到达,电子侦察出身的马骐放大电子地图,副队长霍城开始在机舱里用喷塑制作立体地图,这种喷塑罐可以直接喷出极细腻的泡沫,在15分钟内有塑形的能力,15分钟后硬化,硬度与韧性都要好过一般普通泡沫塑料。
海面的上空覆着厚厚的云层,朗月稀星全被遮住,海水黑得像墨汁一般。
突击手罗小杰凑到严肃身边看着机舱外如墨的漆黑,问:“队长,我们伞降吗?”
“不,飞机将会在H岛上降落,我们要武装泅渡去目的地。”
“H岛?~”罗小杰的目光落到电子地图上,心里默默地算了一下到目的地的距离,立刻感觉到一股豪气冲天而起。平日里训练的负重五十公斤武装泅渡十公里还真是不算什么啊!H岛到目的地至少二十多公里。
但这次的任务绝对不仅仅是多少公里武装泅渡的概念。
演习绝不是演戏。严肃早年受够了那种炮兵轰完步兵冲,红军老大哥百战百胜,蓝军小弟弟灰溜溜看戏的老把式。
自从他从西南陆军调入挂靠在黄海舰队的这支海陆特战队开始,便把这支队伍血管里的血涤成了纯蓝色,一路拍碎了无数个万岁军的光荣传统。
当年有人气得全身颤抖地追着严肃问,你们是蓝军怎么能这么打?严肃笑得阴损而从容,反问,难道蓝军该按照你设定的套路打?哪个侵略者入侵之前会把作战计划送到你的办公桌上?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一百次沙盘比不上一次演习,一百场演习拼不过一回实战。
切肤永远是最有效的痛。
“怕了?”严肃剑眉一挑,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的亲兵。
“这样才够爽!”罗小杰跟了严肃三年的时间,早就练就了一身的妖孽气息,越是难啃的骨头,啃着越香越带劲儿。
严肃微微一笑,心里忽然想起了那个小姑娘说的话:“你是特种作战部队吗,你们是军队里面的老A吧,如果输了,还好有脸回来?”
不错,丫头你说的有道理,如果输了,回来了也没脸见你了。
海风呼啸,乌云压得很低,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一队鬼影没入荒岛的灌木丛中。
……
昨晚睡得晚,宁可一觉睡到八点钟。
今天上午没有课,起床后洗刷完毕走近厨房,给自己热一杯牛奶,再打两个鸡蛋到碗里,加同量的水,加一点盐,搅匀,放到微波炉里作成鸡蛋羹。
简单的早餐后宁可收拾了一下厨房,冰箱里的食物不多了,她准备一会儿出去一趟,先回宁家给舅舅舅妈请安,回来再去超市,补充一下战备物资。
自从考上大学,她便跟舅母说要去住宿舍。舅妈自然不同意,但宁可决定的事情是轻易不肯改变的。她打电话给母亲宁远昔,宁远昔给宁仲翔打电话,说同意女儿住校。
宁远昔很了解女儿的性子,她外表看上去贤淑懂事,是个乖巧的好孩子,但内心却很孤僻,轻易不肯交付真心,朋友极少,不喜欢跟别人住在一起。
她不肯在加拿大一心回国,就是不愿意同她现在的丈夫住在一起。
宁仲翔这两天跟儿子怄气心里不痛快,一大早起来便郎当个脸。谁见了都躲得远远地,生怕触了霉头。
宁仲翔的妻子杜心灵是宁仲翔的续弦,嫁进来后给宁仲翔生了一个女儿,今年只有十六岁,娇生惯养的,这个时候还没起床。
宁和的妈妈是大家闺秀,早年在文革运动中伤了身子,后来生宁和的时候血崩,在宁可生下来第二天就去世了。
杜心灵知道丈夫心情不好,一早起来亲自伺候早餐。在宁家,妻管严什么的是不存在的。
宁可提着外卖的灌汤包进门,见杜心灵捧着汤碗刚上桌,便笑着打招呼:“舅妈,早啊。”
“哟!可可来了!”杜心灵立刻有了笑脸,当家的天不怕地不怕的爆碳性子也就对着外甥女能有个收敛。这种时候外甥女来了,无疑是救火的。
“舅舅呢?”宁可把灌汤包放在餐桌上,帮着杜心灵摆餐具。
“刚起来,可能在后面花园里呢。你去叫他进来吃饭吧?”
“好啊。”宁可把筷子摆好,转身从厅里的后门去小花园里找人。
宁仲翔早晨起来后习惯打一套蛮拳,宁可站在小花园里也不打扰他,只等他打完了方拿着毛巾递过去,“舅舅,擦擦汗。”
“可可回来了?吃早饭没,让你舅妈去做你爱吃的虾仁鸡蛋羹。”
“我吃过了。”宁可笑得甜甜的,“昨天你打电话找和和,我听舅舅的声音像是生气了,所以一早回来看看您。”宁可随着宁仲翔往屋里走,一边笑道:“他去J市找大哥了嘛。手机没电了也不知道,所以没跟你打电话。”
“他要是有你一半听话,我就不用生什么气了。”宁仲翔带着外甥女进屋,转过客厅看见餐厅里忙碌的杜心灵和保姆,不由得又皱眉头:“果果呢?还没起床?”
果果就是宁果,杜心灵的女儿。
“她昨天睡得晚,我这就叫她起床。”杜心灵忙给保姆使了个眼色,保姆点头转身上楼去叫那位大小姐起床。
“哼,睡得晚?是玩的晚吧!”宁仲翔不高兴的坐在椅子上,看见一盘小汤包,又问宁可:“你买来的?”
“嗯,我过来的时候路过孟记,就买了他们家的小汤包和八宝粥。”
“好,我就喜欢他们家的八宝粥。”宁仲翔难得的笑了,“喝了多少年都不带烦的。”
杜心灵听了,忙把宁可带来的那桶八宝粥盛了一碗递到宁仲翔跟前。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二十八章 妹妹
宁仲翔找儿子是因为明天周末,梁氏集团的总裁梁正要为儿子学成归来举办一次酒会。宴请了Q市所有排的上号的富商,当然还有政界要员。宁仲翔自然在被邀请的行列里,他想带着儿子一起参加,就算不是为儿子将来接手家里的生意铺铺路。让这个不长进的东西认识一下梁正那个优秀的儿子也不错。
梁飞扬在国外读书期间就已经把梁氏的酒店开到了温哥华和洛杉矶,这样的商界奇才在Q市难得一见,如今学成归来要全面接手梁氏,自然是商界的一件大事。
宁仲翔吃过早餐,看着亭亭玉立的外甥女,忽然有一种家有女儿初长成的感觉,于是坐在沙发上问宁可:“可可,明天礼拜六,今晚在家里住下吧?”
正坐在沙发上翻时装杂志的宁可奇怪的抬起头,问:“舅舅,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吗?”
“明天晚上梁氏集团有个酒会,是老梁为他儿子学成回国举办的,会有很多你们这样的年轻人去,你跟宁和一起跟舅舅去吧。”
宁可立刻明白了舅舅的用意,稍一迟疑便点了点头,说:“好啊。”
“那我叫人给你送衣服来,你挑一下,然后让你舅妈带着你去做一下头发什么的。”宁仲翔对这个外甥女堪称溺爱,这么懂事的孩子,不多宠爱一些是没道理的。
“爸爸!”宁果穿着睡裙从楼上下来,正好听见宁仲翔说让宁可挑衣服什么的,于是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手臂撑在沙发上,高兴地问:“有我的吗?有我的吗?我喜欢香奈儿今年的新款,就冰蓝色的那条裙子……”
“你好好上你的学!高二了吧?还整天瞎混!考不上正经大学我把你送国外去读书。”宁仲翔看见女儿疯疯癫癫的样子就头疼,皱着眉头瞪她。
“啊!我才不要去。”宁果撅起嘴巴哼了一声,转身去餐桌上吃早饭。
杜心灵拉着女儿坐在身边,叫保姆去把女儿喜欢吃的软炒牛奶虾仁端过来。
宁可在宁家坐了一会儿,便以下午有课为借口告辞出来,临走时又跟宁仲翔说明晚的宴会她会准备好,到时候让宁和过去接她就好了。
宁果已经吃完了早餐,急急匆匆的抓起书包跟上来:“姐姐,你带我去学校呗?”
宁可点头说:“那你快点去换衣服啊!这个时间去学校,是不是要迟到了呀!”
杜心灵无奈的埋怨:“家里有司机呢,你又麻烦可可。”
宁仲翔看着女儿跑上楼去换衣服,方转过头来问宁可:“明天晚上你不跟凌墨一起吗?”
凌墨跟宁可一向要好,这在宁家不是秘密。宁仲翔甚至想这两个孩子如果能在一起也很不错。凌墨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虽然目前他做的很多事情见不得光,但如果宁可喜欢他,让他慢慢漂白也未尝不可。黑道上的势力再培养一个接班人就是了。
“如果他也去的话,应该另有女伴吧。”宁可微微的笑,心里想着苏羽对凌墨横眉冷对的样子,说道:“我还是跟和和一起好了。”
宁仲翔微微皱眉,心想凌墨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子?他不是一只很喜欢宁可吗?
“舅舅,我先走了。”宁可换好了鞋子跟宁仲翔摆手。
“好,那我叫人准备几套衣服给你送过去,你自己挑。”
“好吧。”宁可知道再拒绝就说不过去了,便乖顺的答应着,又同杜心灵和宁果告辞。
宁果换了衣服拎了书包急匆匆的跑下来,挽着宁可的手臂催促:“姐,快走吧。”
宁可带着她上了自己的小高尔夫,缓缓地离开宁家别墅,送宁果去她就读的Q市二中。
“姐,你下午有课,现在去干吗呀?”宁果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打开储物箱胡乱翻。
“我要去超市买点东西。”宁可看着宁果乱翻一气,微微皱眉问道,“你找什么?”
“没有。没找什么。”宁果也的确没找到什么,储物箱里出了行车证和车辆的保险单之外,只有一盒纸巾。宁可见她把储物箱推上去,便没再多说。
“姐你去超市啊!我也去!”宁果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一听说去超市就特别有精神。
“你不去上学吗?”宁可继续皱眉,拿这个表妹真是没办法,舅妈把她宠的没边儿了。虽然说女孩富养,可也没见过这样的。
“高中的课程烦死了,老师嘚啵嘚啵的讲,口水满天飞,我都听不懂。”宁果撅着嘴巴抱怨。
“那你也不能跟我逛超市啊,让舅舅知道了肯定生气。”
“姐啊,我跟你在一起我爸爸才不生气呢!你就带上我吧!好姐姐,好姐姐……”
宁可一双秀眉皱到不能再皱:“不行。你乖乖去上学。周末没课的时候再去超市。”
“啊啊啊——”宁果举起双手抗议:“姐姐你只对宁和一个人好!”
宁可有些厌烦了,女孩子娇贵些没啥,撒点泼也没啥,可太过了就不讨人喜了,“和和的学分都是A,从没没有补考过。如果你门门功课拿A,我也带你一起玩儿啊。”
“那等我下辈子吧。”宁果偃旗息鼓,闷闷不乐的看向车窗外。
宁可不再多话,暗暗地加快速度,只求把这位大小姐快点送到学校去。
送了宁果,她习惯性的把车开到了自己常去的商场。
停车的时候忽然想起,前几天和严肃一起给那位叶首长的女儿买生日礼物的不就是这里吗?
商场一共五层,地下一层是超市,往上分别是电子类,男装类,女装类,家居用品和童装。
宁可去地下一层超市搜罗了一些吃的喝的,结完帐后拎着东西上楼梯,莫名其妙的就上了女装部。
转了几个专柜便到了曾经买衣服的那一家。那条玫红色的无袖A字裙被摆到了最显眼的位置,白色的系腰带拢在腰上,简洁的大方又不失妩媚。想起那天被自己丢在一家小超市的衣服,宁可的心里竟升起一点淡淡的怅惘。
促销员见又生意,忙上前来礼貌的说道:“小姐,这件衣服是我们今夏的新款,跟你的气质很配,要不要试一试?”
“嗯,拿一件我能穿的码。”
“好的,小姐请稍等。”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二十九章 思念(一)
宁可回到家里后把吃的东西分类放进冰箱里,又挑出几个软软的桃子来洗干净装进水果盘放到小茶几上。然后拎了那件裙子走到床边,拆开包装换上,拉开衣橱的门对着镜子照。
这种鲜艳的颜色宁可很少穿,像这么艳丽的玫红色的衣服她更是一件也没有。
宁可是历史系,华夏文明五千年她独爱魏晋时期的文化。她喜欢那个肆意风流的年代,人们追求人生的真谛,冲破世俗的束缚,向往纯净的生活。
她喜欢那个时候的高门士子,一袭白衣翩然若仙的样子,她记得有一篇不知谁写的一本魏晋时期的小说里有那么一句话:这个世界已经污浊不堪,只有这一袭白衣还算干净。
所以宁可的衣服大都是白色,对白色她有着偏执的喜爱。
像这么艳俗的红,是她从来都不喜欢的。
可是,现在看来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也挺好看的。宁可对着镜子整理腰间那根一指宽的系腰带,银色腰带扣上压着暗纹,没有炫目的光亮,散发着低调的亚光。
裙子的样式极其简单,衬衣一样的领子,下面一排扣子也玫红色布料包裹了,一点也不出挑。
无袖的设计,衬出玲珑骨感的肩膀,简单的A字裙摆恰好到膝上一寸,露出光洁修长的小腿。【498】
认识了那么个没品位的人,连带着本姑娘的品味也降低了不少。宁可默默地叹了口气,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挂进衣橱里。
明天又有宴会,又要穿着打扮了去任凭那些人评头论足。宁可想到这些心里就觉得厌烦,觉得好不容易有点空闲实在不该为这些事情烦恼,索性换了件字母大T,把水果盘子抱过来,坐在电脑跟前忙自己的正事儿。
……
凌晨三点五十分,米—17在H岛降落。这是一个地图上搜寻不到的小岛,两平方公里的面积,礁石嶙峋,长满了热带植物。
行动一队八十几号人被严肃分成四组,尖兵突击手,狙击手,机枪手合理分配,他自己带一队,霍城副队长带另一队,分头向目的地突袭,剩下的两队各自潜入荒岛的丛林中,执行秘密任务。
严肃带着一组二十个人在黎明最黑暗的时刻下水,负重五十公斤向二十五公里之外的小岛泅渡。
赶在天亮之前,所有的人员都已经上了岸,冰冷湿硬的作战服裹在身上像生铁一样,但是长期训练过的士兵们仿佛对此完全没有感觉似的继续前进,行动仍然敏捷矫健。
然后他们借住岛上的礁石和灌木做掩体,迅速消失在丛林之中。
幽深的雨林里满是暗色的树木,潮湿的空气闷热而浑浊,脚下饱含着水分的败叶与腐土沤烂成泥浆似的东西,滑腻异常。
严肃感觉到脸上坠着什么东西,抬手一摸,指尖触到一种滑溜的肉感。
他来不及多想反手抽了自己一记耳光。因为肌肉瞬间绷紧产生的震动,蚂蟥从他脸上脱落,砸在一片宽大的树叶上,蜿蜒盘绕,赤黑的身体扭曲成令人作呕的模样。
严肃恶狠狠的一脚踩上去,加装了高强度陶瓷的军靴将蚂蟥踩爆,溅开好大一摊血……惨绿殷红,透过迷雾般的阳光看过去,十分刺目。
“队长?”马骐身上披着树叶杂草,潜伏在严肃十点钟方向三米处,听见动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但见他家队座硬朗的眉弓骨上有暗红色的液体慢慢地留下来,“为祖国荒岛的虫子们做贡献了?”
“闭嘴!”严肃冷笑一声,“带路。我们要在半个小时内把这座小岛据为己有。”
“是。”马骐立刻打起精神,上路。
半个小时,二十名队员悄无声息的解决了埋伏在岛上的六组兵马,过程中没开一枪,全部无声的‘杀戮’。被放倒的士兵们气愤的面目扭曲,但演习规则摆在那里,多大的闷亏都得咽下去。
最后消灭的是一位营长,被严肃从身后摸过去,一把捏住了喉咙‘毙命’的。
“哎我说,你们是哪个部分的?这仗打得也他妈的太叫人憋屈了!”已经‘牺牲’的营长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油彩,瞪着严肃。
严肃痞气的一笑:“都是战友,何必这么较真呢?”
“妈的,老子若这会儿把你干死了,老子也不较真。”营长嘟嘟囔囔的把身上的武器装备卸下来,准备撤出战场。
马骐抬了抬手里的微冲,笑道:“哎,老规矩。吃的喝的,还有烟,都交出来吧。”
“哼!”营长同志不忿的瞪了马骐一眼,看清对方肩膀上的中尉军衔后,极不情愿地把身上的压缩饼干水壶都摘下来丢到地上。
“烟。”马骐笑着指了指对方的裤兜。
“这个不是战备物资。”营长抬手捂住,只有半盒烟,自从下飞机他就没舍得抽过一口,回去的路上还得解馋。
“哥们儿,别那么小气嘛!”严肃笑了,露出白森森的牙,“说实话,你若是不留着那半盒烟,我还没那么容易摸上你呢。”
“就是,我们队长就是奔着你的烟来的。”马骐笑着上前去,不由分说把那位兜里的烟掏出来,甩手丢给严肃。
别人不知道,马骐可是明白的很,他家队长对‘烟’这种东西情有独钟,只要你身上有,他鼻子一嗅,准能闻见味道,比哮天犬还灵。
“得!碰上你们这帮混蛋,算老子倒霉。”营长同志怎么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一根烟都没抽,藏在那么隐蔽的地方,还是会被对方发现,骂骂咧咧的甩手带着同样‘牺牲’的部下离开战场。
严肃拿出一根烟来,压在鼻子底下狠狠地嗅。这次演习全程防红外,高温会立刻引起对方的注意。他烟瘾再大这会儿也得忍着。
“队长,只能看不能抽的感觉,是不是特别难受?”
“滚!”严肃瞪了马骐一眼。
“是。”马骐打开通讯设备公共频道,宣布最后一组目标已经清除,大家各自收拾装备,原地待命。
丛林中,一个个隐晦的身影以肉眼难见的方式各自转移。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三十章 思念(二)
白天是不利于行动的时间,这世界上最好的伪装就是黑夜。
收拾完这个小岛上的对手和一切潜在的危机之后,严肃决定让忙了一个晚上的大家潜伏轮流休息四小时,集中精力准备晚上的泅渡行动。
马骐和严肃搭档,小伙子打开探测仪把方圆几十米探测完毕后,说道:“队长,你先睡,我守着。”
严肃二话不说一把把这小子摁在草丛里:“睡你的,到时间我叫你。”
“好吧。”这种时候争论是没必要的,马骐把手里的仪器交给严肃,调整自己的姿势,趴在灌木丛中。
他们这些人都受过严格的训练,可以让自己快速的进入睡眠,身体也会保持十二分的警醒,在危机发生时做出最快的反应。
他们都是万里挑一的精兵,又经过千锤百炼,是国家秘而不宣最精锐的武器。
严肃靠在一块被植物覆盖的岩石上守着探测仪器,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多功能手表。中午十二点半,这个时候宁可拿小姑娘在干什么呢?
小姑娘吃饭的时候很娴静,不是那种自诩富贵之家的呆板规矩,更不是那种小门小户的没规矩。她随性自然,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都那么优雅,这样的姑娘会是什么样的人家教养出来的呢?
最后严肃给自己的思考下了判断,不管她是什么人家的姑娘,她一定有一个优秀的母亲。
而此时的宁可却正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睡得正香,对几千里意外荒岛丛林里某个人的思念丝毫不知。
宁和是周六中午才从J市回来的,一下高速他便驱车直奔宁可的小公寓来。
宁可昨天下午睡了一下午,晚上来了精神,码字码到凌晨才睡。宁和敲门的时候她还没醒。
敲门声把美梦惊醒,宁可皱着眉头去猫眼里看了一眼,见一个染着黄发的酷帅男孩子手里提着几个饭盒笑眯眯的站在那里,无奈的叹了口气拉开了门:“扰人清梦的人是最讨厌的。”
“哦?”宁和嘻嘻笑着进来,把鞋子拖在门口,穿着雪白的袜子往里面走,把手里的饭盒放在小餐桌上,“连美食也不能抵消扰你清梦的罪过吗?”
“唔……”宁可闻到食物的香味,肚子里条件反射的咕咕叫起来,“好吧,勉强。”
宁和带了谭氏私房菜的胭脂冬瓜球,什锦炒饭,还有一份紫薯银耳羹。宁可看了食指大动,她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东西,肚子早就抗议了。于是匆匆洗了手跑回来吃东西。
“晚上的宴会你是我的女伴吧?”宁和坐在对面看着那只眯着眼睛吃东西的波斯猫一样的姑娘,拿了汤碗来给她盛紫薯银耳羹。
这丫头一天总有五六个小时对着电脑,必须给她吃多花青素的食物养眼睛。
“嗯。怎么,你另有安排啊?”宁可放下碗筷接过汤碗来,吹了吹热气,慢慢地喝了一口。
“没有没有,我求之不得呢!”宁和连忙摆手,“以往这种机会你可是都留给凌墨的,今年怎么忽然发了善心,肯回来陪我了?”
“凌墨有小羽毛了。梁氏在江南跟苏家有合作,小羽毛肯定也会参加今晚的宴会。”
“哦!我说呢!”宁和无奈的耸了耸肩,“原来我们的公主殿下的骑士另有新欢了。”
“少胡说。”宁可喝完了碗里的汤,又给自己盛上半碗。谭氏私房菜的紫薯银耳羹炖的很好喝,宁可这个不怎么喜欢银耳的东西也喜欢这个味道。
“哎我说,凌墨不是你门下的万年走猫吗?怎么又去哈什么苏家的小姐?”八卦也是某些美男的潜质。
“你这话说的,凌墨怎么会是我门下的走猫?他根本就是小羽毛门前的一只忠犬好吧?”
“这不科学。”宁和严肃的摇头。家里谁不知道凌墨从小护着宁可,不管宁可有什么委屈,让凌墨知道了,一定十倍奉还委屈了宁可的人。
“这绝对科学。”宁可笑着起身,准备收拾碗筷。她可没有跟哥哥谈恋爱的打算。
“放着。”宁和伸手拦住,“我来收拾,你来给我讲讲这个科学故事。”
宁可果然收回双手,转身去给自己倒了半杯清水漱口,看着宁和把碗筷都收进厨房去刷,才跟过去靠在厨房门口说道:“他们认识很久了,凌墨心里最护着的那个人可能是我。但最爱的人绝对是小羽毛。所以你以后说话注意些,我可不想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缘故失去我最亲爱的闺蜜。”
“很久?”宁和不服气的挑眉,“比认识你还久?”
“那倒没有。”宁可轻笑,凌墨从自己一出生就认识了,怎么可能还有别人认识凌墨比自己还久。
“那是多久?”宁可锲而不舍的追问。
“九年了。”宁可说话的时候,掩饰不住脸上的动容之色,“那时候我在加拿大呢。”
“九年前?”宁和认真的回忆九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凌墨被父亲送到了省体工大队练散打去了。”
“是啊。那年他十六岁。已经在省体呆了一年多了。”
“可十四岁的苏羽不应该在江南苏家吗?”
宁可的脸色沉了沉,低声说道:“那年,苏羽跟着她妈妈住在J市。”
实际情况是苏羽的妈妈发现苏羽的爸爸不忠,便带着女儿离开苏家回了娘家。
苏羽的外祖父当初在J市任常务副市长,在政界威望很好,自然看不得女儿受这样的委屈。
不过后来苏家的态度很诚恳,苏羽的爸爸主动请调到J市来主管这边的业务,又重新追求了一次,才把夫人给迎了回去。
宁和点点头,虽然他还是很好奇,但碗已经洗完了,宁可也已经转身离开,他再想问什么也问不出来了。恰好此时门又被敲响,宁和去开门,却是宁仲翔派人给宁可送礼服来。
宁可接了衣服把人打发走,转身问宁可:“你穿什么衣服?我也好跟着你一起搭配。”
“我穿白色的。”宁可看了一眼宁可手里抱着的四只礼服盒子,无奈的皱了皱眉。
“白色?”宁和把盒子放在茶几上,挨个打开,四件衣服有两件是白色,一件镶钻,一件镶嵌的是珍珠。另外一件浅蓝一件浅粉,样式都是清新的款,跟宁可的年龄和气质相配。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三十一章 酒会(一)
宁和把两件白色的衣服拿出来看时,宁可已经从自己的衣柜里拿出一件白色的礼服。
说是礼服,其实并没有礼服的那种感觉,反而像是一件可以随便穿出去的白色长裙。没有钻饰,也没镶嵌任何珠宝。无袖包肩设计,前襟互相交叠形成深V领,里面里面打横一道类似抹胸的设计,却用上等的丝绸制作了数朵极浅的粉色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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