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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野尸-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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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

    长而久之,我也有点弄不清楚,陆离究竟是喜欢这个村寨,还是讨厌这个村寨。

    其实,我也想在这寒冷的天气里睡个好觉,却被宾玛强行拽起来,去村寨的各个角落里闲逛,大概和二十一世纪女性喜欢逛街是一个道理。

    只不过,宾玛一年就能逛一次,算是挺可怜的,我就勉为其难的陪着她这一次。

    不得不说,今天出门还是听赚的。村寨中有和外来商户沟通的,甚至在门口摆放了只有北方才有的苹果,还有部分柑橘。

    吃了两年多的烤肉,快要吃腻了,弄点水果换换口味,哎,这就很舒服。

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 发丘中朗

    第三百零三章发丘中朗

    过年的天,要前日大雪纷纷后,留下白而净的雪地,衬映天空蔚蓝和镶金边的白云。

    南疆的年初一,没有雪,没有凛冽刺骨寒风,没有春联和爆竹,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

    偶尔露骨,淡淡的笑,轻描淡写的招呼,夜不闭户,是村寨的习惯。

    在喜气洋洋的日子,像雪花般沉厚的气氛,压抑人心中躁动的血气与邪念,不留余地的将最好的一面,呈现给所有人。

    前面小山坡上,一排竹舍的中央,瓦舍的建筑格外显眼。这是村寨唯一与外界沟通的商户住宅,宅前有七八个猎户在笑嘻嘻的哄抢食物,好有节日气氛。

    “快走啊,说不定有好东西!”宾玛自然拽着我的手腕,小脸红扑扑的朝山坡奔跑。

    山风从西北的坡地吹过,树叶飒飒,冷风咻的钻进衣领,我紧了紧领子,心里想,冬天,真的到了。

    有一首诗说,冬天道了,春天还会远吗……

    跑到人哄抢的宅子内,看到供桌上一竹篮诱人可喜的大山楂,我不自然的分泌唾液。北国的东西,在南国之难,应当是少见的吧。

    猎户大都豁达,哪怕是妇女,也没有流露尖酸刻薄的模样。看似哄抢,每个人却只拿了几粒的样子,等排到我和宾玛,大概还有一小捧。

    宾玛好奇的捡起一粒山楂仔细端详,兴奋的道,“呐,这是什么东西,你先尝给我看!”

    “这是一种水果,叫做山楂,在北方很常见,大都串成冰糖葫芦,很招小孩子喜欢。”

    说着,我随手折了一根竹篾,将仅剩的五只山楂穿在一起,笑道,“看吧,是不是很漂亮。”

    宾玛没有回答,一个五六岁的小鬼拽拽我的裤脚,长长睫毛忽闪问我,“叫山楂的水果是什么味道的?和冰糖一样的甜吗?”

    宾玛朝着我歉意一笑,取过穿成葫芦的山楂,递给可怜巴巴眼神看着我们的孩子,笑眯眯的说,“你亲自尝一尝啊,姐姐也没有试过。”

    犹豫一下,小鬼摘了一颗放在嘴巴里,牙齿在鲜红瓤肉咬下去,酸得闭上眼睛直哆嗦,吐出粉嫩小舌头,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咽了几次口水后,小鬼将山楂葫芦串递给宾玛,很有礼貌的说,“谢谢哥哥姐姐。”

    说完,孩子蹦蹦跳跳的离开。我晃神良久,感叹说道,“这个女孩真有礼貌。”

    “不是女孩子哦,是桑巴家的男孩子,虽然只有五岁,但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呢。”

    宾玛摘一颗糖葫芦塞进嘴里,酸的眯起了眼。“我们摩梭族,有不成文的规矩,不可以觊觎他的的猎物,除非他人赠与,这个道理,从小孩子开始就灌输,所以没有猎户之间矛盾的产生。”

    我若是有所思的点点头,若放在普通地方,孩子看到喜欢的东西第一反应是苦恼索要,像刚才的小鬼头那般懂礼貌的,真是很少。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大概不适用于南疆吧……

    忽然宾玛又没头没脑的补充一句,“我今年十六岁,按照族里的规矩,可以接受男人的走婚,你知道为什么没人来我家吗?”

    “大概是你个子矮胸又平。”

    宾玛狠狠在我腰间掐了一把,我疼的直哆嗦。她别过脸去,耳根通红,用强做镇定实际微微颤抖的声音说,“好的猎物,一定有猎手觊觎。但是我们摩梭族有规矩,不可觊觎他人的猎物,你能明白吗?”

    “明白什么?”

    宾玛叹了口气,摇头苦笑道,“等你明白过来时,到手的肥羊就要被人捉走了。”

    我挠挠头,有些不知所以的说,“是么……”

    “算了,你情商太低,不和你说。”

    宾玛撂下我,自顾的朝下一个房子走去。我自顾苦笑,情商真不是一个好东西,如果有些话听不懂的话,或许能在虚伪的关系中,平衡的保持着。

    忽然,我听见前往竹林,传来宾玛短促的尖叫,我慌忙跑过去,却发现在小小竹林里,有百余人的队伍。

    队伍看似散乱,实则有规律的前进。人统一穿黑布上衣,皮靴上有绑带,匕首插在靴子里,有人背帐篷等物资,有人拿铁铲镐头,特别是站在最前头的人,引起我强烈的警惕。

    那是个三十多岁的小白脸,一米七左右的个头,脸阴柔煞白,身材看似弱不禁风,可是狭长的眼睛,却眯起来,像老鼠一样,贼溜溜扫视我和宾玛。

    这是最顶尖盗墓贼才有的习惯,时刻眯着眼睛,让双眼适应黑暗,且十根指头纤细修长,前指节粗大,布满老茧,是为对付墓穴中机关,而专门培训出的。

    最让我看出身份的,是男人腰间的一块六角形令牌,灰色类似龟甲的东西,上头写四个大字——天官赐福,若是我没猜错,令牌后头的四个字应该是“百无禁忌”。

    我上中专的时候,的电视新闻采集编辑的老师,曾教授过我,古有一叫“不了”的道人,俗家姓柳,身材矮小擅长缩骨,全身筋骨关节柔软如棉花。

    汉末三分魏蜀吴,天下大乱,道人偶见曹操,识得英,后派遣二弟子追随草丛,二人做了发丘摸金行当,被封为发丘将军,俗称发丘中郎将。

    虽谈这个老师后来因为宣传封建迷信被枪毙了,但是他留下的知识,我受用至今。

    男人咧嘴笑着,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小姐莫惊,我们只是路过的兵士,没有恶意的。”

    宾玛把放在腰刀上的手挪下,仍警惕的盯着男人的脸,“士兵来我们村子做什么?”

    男人乞求讨好说,“被打散了,游历至此。我等绝无恶意,希望两位行个方便,带我们入村讨口吃的,否则兄弟几个要饿死了。”

    宾玛心善,正要指路,我却向前一步,面色沉静说,“大山养育生机,野草野菜可以充饥,是饿不死人的。”

    男人神色一僵,再度笑吟吟的说,“兄弟们迷路,已经走了半月之久,想找个没有野兽出没的地方,好好休息。”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没有脚的人

    第三百零四章没有脚的人

    “从这往东走,全是竹林,最多有兔子和老鼠,你们可以尽情休息。”

    “可是我们迷路了。”

    “休息后,沿泸沽湖河道南下,不出三日可与外界沟通。”

    “可……”

    男人刚想再度诡辩,却忽然愣住了,阴测测的道,“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张小白,白色的白。”

    “既然姓张,就是我中原人,难不成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

    “发丘中朗,天官赐福,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平静的说了一句,转身牵着宾玛的手离开,潇洒的给一百多号人留下个后脑勺。

    “奉劝你们,如果想找旱魃墓,早早放弃吧。除了个满是积水的山洞,还有雕刻在山上的石像之外,没有半点值钱的东西,如果你们是在打墓葬的主意,还是早早放弃的好。”

    说完这句话,我的手掌心都在出汗。宾玛似乎感受到我心中的恐惧,只是乖乖被我牵着手往前走,还好,这群人并没有跟上来。

    大概五分钟过去,我回头看,背后空荡荡的。我大松了一口气,脊背被冷汗打湿,前额早汗涔涔的一片。

    宾玛担忧的问,“你认识他们?”

    我摇摇头,却又点点头,按着宾玛的肩膀,郑重说道,“立刻去通知大家,有盗墓贼作乱,让所有人集合!”

    宾玛惊恐问,“有这么严重吗,他们只不过才百人而已。”

    “这些人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盗墓贼,不是上一伙士兵可以比的!尤其是那个带头的男人,不,他根本不是人!”

    我勉强镇定了语气,一字一顿的问,“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个人的靴子前面是瘪下去的。”

    “靴子瘪下?”宾玛似乎并未听懂,稍有犹豫后却花容失色,“你……你是说,那个人没有脚!?”

    眼下来不及解释,我焦急道,“你去通知陆先生,我跟踪这些家伙,看他们究竟想做什么!”

    宾玛嘱咐我小心一点,一路狂奔着朝着住宅区跑了过去!而我则小心翼翼的沿着森林折回,到最初与这些人见面的地方。

    兜了大圈子之后,等我到了地方,那伙盗墓贼估计也跑远了。可是这也是跟踪最安全的方式,掌握踪迹之后,一点点追随前行。

    若只是追寻军队,我并不需要这么小心。但唯独那个小白脸男人,像老鼠一样的眼睛,还有怪异的走路姿势,让我念念不忘。

    起初,我以为是盗墓贼特有的走路方式,可是看到瘪下去的靴子,以及轻飘飘的裤管,我可以断定,裤子里装着的东西,绝对不是脚!

    难道他是厉鬼!?不对,无论再怎么厉害的鬼怪,也不能在血腥气如此重的百名士兵前行走,更何况现在是青天白日。

    如果这些人直接前往旱魃墓穴,倒也好办,因为墓穴早已空空如也,但如果这些人选择进入村子的话……

    其实我早注意到,村寨中,很多人的日用品,如装水的陶缸,饭碗,女人头上的簪子,打猎用的剑奴,弯刀,都是精美华贵的古文物。

    南疆墓葬,不流行金银,这些看似普通的家具,反而要比金银还要贵重!

    身为发丘中郎将,不会连这点眼力都没有!一旦发现古董,与村寨的居打起来,这些训练有素的家伙,不会输给猎人。

    而村寨中虽然有一年多口人,除掉老人,孩子,和待产的女人,也就不到三百个青壮年劳动力,和习惯团队作战的士兵,根本没法比。

    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我循着脚步往前走,赫然发现已经进入到村子内,这些嗅觉灵敏的家伙,果然察觉到村子的异样了么……

    当我脸色阴沉着走进村子,却发现这些士兵们,三五成群的和村寨里的猎人交谈,有的甚至进入家中喝酒,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估计这些士兵为了打入村子,说了些讨好的话。外加上摩梭族热情好客,借着节日喜气洋洋的气氛,很容易被邀请入加中做客。

    可是这些士兵身上的土腥气,刀鞘上擦拭不掉的暗红色斑点,都证实了这些家伙并非什么善类。

    哪怕我现在说什么,估计都不会有人相信。我想,作为巫医的陆离,应该能号召得动大家,对付这些士兵!

    一路跑着到路离家,等赶到的时候,已经满头大汗。可是眼前的一幕,却让我惊愕了……

    院落里,架着一只烤全羊。宾玛,陆离,还有那个发丘中朗的男人,围坐在一起,喝酒畅聊,火光映红的脸上,有喜悦的笑容。

    我勃然惊怒,“你怎么在这里!”

    男人挠挠头,有些歉意的说道,“是宾玛小姐邀请我来做客的,突然打搅,实在抱歉。”

    “可是……”我刚想说什么,却见宾玛乖巧撕下羊腿递给男人,笑盈盈带着羞怯的道,“柳大哥,我们荒山野岭的,没有好东西招待你……”

    “哪里,有宾玛妹妹坐在旁边,吃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可恶,恶心!现在的女人都喜欢小白脸的么……话说,宾玛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客套话,又是怎么和这男人走的这么近!?

    妖术,一定是这个姓柳的男人,把宾玛的精神给控制住了!

    我刚想说什么,却见陆离笑呵呵的起身道,“你们年轻人先聊着,我去准备点炒盐巴,沾着吃。”

    “陆先生,这个人是……”

    我着急的想要辩解,陆离却轻轻的朝着我肩上一拍,我只觉得喉咙轻飘飘的,着急想发出声音,却说不出半个字!

    “小白,你和我去厨房帮忙。”说罢,陆离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又朝着我肩膀一拍。

    手掌落下的瞬间,我又能发出声音。可我并没有声张,而是乖乖跟着陆离来到厨房。

    等到了厨房,陆离拿出笔和砚台,将砚台递给我,神色冷凝对我说道,“放血。”

    “放多少?”

    “放满!”

    还好,砚台不大。我用刀子划破手腕,不一会儿砚台就满了。陆离抓了一把盐巴,混入血液后,拿出一卷纱布来,下笔飞快,画下一个个我熟悉的字符。

正文 第三百零五章 倒写经文

    第三百零五章倒写经文

    这字符是地藏王菩萨本愿经的驱魔篇,共一千二百三十七个字,每一个符号都深深铭刻在我的脑海里。

    趁着这个时间,我问道,“陆先生,外头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连你对付起来也很困难吗!?”

    “他不过是成了精的蛇妖,对付倒并不困难,但想要在不惊动剩下士兵的方式把它给杀了,的确是有些困难。”

    陆离额头浮现细密汗珠,神色少有的凝重,“我写下整整一片符咒,需要十分钟的时间,希望宾玛能够拖住,如果被这个家伙发现就糟了!”

    我理解陆离的想法。现在士兵们分散进入每一户人家打探情况,只要作为首领的柳姓男人没有发出指令,这些人就不敢轻举妄动!

    也就是说,如果能悄无声息的把柳姓男子给杀了,就能够将村子里的士兵们逐个击破!

    可是要写十分钟,时间也太长了!一旦柳姓男子发现,并召集士兵们开始动乱,村子至少要死上几十个人!

    着是最坏,也是最不能接受的结果。一旦村子死人,作为族长的那个恐怖家伙,就会通过同类相食的方式,把尸体吃掉,渐渐进化成蛇人。

    一旦村子成功有一人进化成蛇人,就会席卷起一场瘟疫,让村子的所有人陷入恐慌。

    现在的哪怕一分钟,都关系着几十个人的性命!我急中生智,又取了一块纱布,用毛笔沾着血,从后往前,倒着将地藏王菩萨本愿经写了出来!

    看到这一幕时,陆离惊呆了!

    “你……你怎么会写这段经文,而且是倒着写!”

    “先写完再说。”

    我笔走龙蛇,速度几乎是陆离的一倍。这并不代表我就比陆离厉害,只是在长白山天池的十年里,我无数遍的习惯了这个笔画,长而久之,也练就了笔速。

    有了我的帮忙,不过五分钟的时间,我们两个将长长的纱布拼接在一起,上头是用两种迥然不同的字体写出的符文。

    陆离看过后感叹道,“没想到,地藏王菩萨本愿经,除我之外还能有人记得,也不枉菩萨为苍生而死一回!”

    丫的,顾不上陆离的感叹了,我赶忙催促他出去,把勾搭宾玛的这个老妖孽给收拾了!

    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勾搭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也不知道害羞!

    陆离端着一盘盐巴出门,笑盈盈的向着柳姓的男人走过去,双手将盘子递过去说,“尝尝新炒的盐巴,还热着呢。”

    一般中原人有习惯,如果有人双手敬酒或者递东西的时候,一定要双手接,这是一种铭刻在骨子里的美德。

    很不巧的是,这个柳姓的男人,刚好有这种美德。当他站起身双手要接过盘子,却见陆离袖口中纱布如长蛇盘旋而出,将柳性男人的手掌死死缠绕住!

    缠绕同时,地藏王菩萨本愿经符文缭绕,柳姓男人面色猛然铁青,张开嘴要嘶喊,宾玛眼疾手快的从火堆中捡起燃烧着的木棍,迅速插入柳姓男人的喉咙。

    呲——的一声皮肉烧焦的呻吟后,柳姓男人额头青筋暴起,疯狂挣扎扭动,可浑身缠满纱布,纱布上有符文,早已让他动弹不得。

    我心中惊叹,没想到宾玛这家伙演技这么厉害,能把我也骗过去!

    当柳姓男人像是死猪一样躺在地上不动时,宾玛却是浑身瘫软的坐在地上,美眸含泪,颤抖着声音道,“吓……吓死我了!”

    让一个小姑娘做这么残忍的事情,的确有些说不过去。我刚想走上前安慰宾玛,却见陆离脸色阴沉着道,“刚才谁让你动手的!?”

    宾玛忍不住辩驳,“可是……如果让他喊出来,一切都完了!”

    路离冷声斥训道,“那也用不着你管,女孩子就要做点该做的事!把烧过棍放在人喉咙里,亏你能做得出来!”

    “我还不是为了大家着想,才这么做的!”宾玛泪水涌出来,朝着陆离吼了一嗓子,转身哭着跑进房间里。

    见宾玛把门给关上,陆离才幽幽的叹了口气,苦笑着对我说道,“别见怪,我没有责怪她的意思。只是刚才用的手段,实在太血腥了点。”

    我满脸黑线,“你也好意思说别人血腥么……”

    陆离尴尬的摸摸鼻子,“宾玛始终是个普通的孩子了,我不想让她有太过不好的经历,否则以后是要嫁不出去的。”

    我打了个哈哈,“您看上去不过三十几岁的样子,干脆娶了她得了。”

    陆离也不见怪,神色严肃的道,“你小子别贫嘴,快告诉我地藏王菩萨本愿经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东西没有个三五十年,不可能背得会。”

    “这东西我天生就会,谁知道是咋回事。”我敷衍说道,“说不定我就是地藏王菩萨转世重生的,你觉得咧。”

    总不能告诉他,我是几千年以后的人,跟随范无救花了十年,才背诵整个地藏王菩萨本愿经。估计说出来也没人信。

    我以为陆离会骂我白痴,没想到他在深思熟虑良久后,方才说道,“还真说不准。”

    丫的,还真信了……

    接下来,在陆离的带领下,将村寨里一百多个士兵挨个肃清。但是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些士兵的作战能力及其强悍,而且迅速抱团。

    村寨里也都是不怕染血的汉子,在惨烈的战斗后,最终丢下十二具尸体,杀了六十多个士兵,俘虏四十三个。

    在我和陆离的监督下,当天把十二具尸体进行天葬。因为在南疆,如果有猎人死,是要把尸体回归给野兽,算是另外一种循环。

    还有另外一种原因,我生怕族长会对这些尸体下手!现在族长只差一步就能变成蛇人,却一直没有这个机会。

    他已经五十多岁,失去和年轻女人生育的权利,想要再度晋升自身的血脉,需要吞噬至少十几二十个寨子里的人。

    可是族长没有能力,也不敢这么做,否则会被暴怒的村人给杀掉!

    如此一来,我也不用费尽心机的将族长排除!他现在五十多岁,最多还有几年好活,在摩梭族打猎为生的时代,越是健壮的男人,越不长寿。

正文 第三遍零六章 灵魂分裂

    第三遍零六章灵魂分裂

    常年与野兽搏斗,难免身体会落下硬伤!反而是那些身体素质不是很好的男人,能多活两年。

    我估计,族长最多还有五个年头好活,也就放他一条活路算了!

    大年初一,村子死了二十个青壮年,谁的心里都不好受。一整天的好心情,也就这么没了。

    而接下来更重要的事情,就是怎么处置四十三个战俘。我和陆离都想要将其现场杀掉,可村寨的人并不答应。

    在寨子里,无论某个人犯下多大的罪名,都需要请示神女,按照族规来论处。

    于是乎,四十几个士兵,灰头土脸的被押解到山谷内,而先这些人一步的时候,我就迅速前往山谷,准备将这个消息告诉黛。

    如果按照正常情况下,黛肯定会宽恕这些人无罪,但是这次如果这么做了,整个村子将会陷入毁灭性的打击!

    这次的士兵,和上次的杂牌军不能相比,哪怕是我和陆离加起来,也不能对付的了四十几号人!所以必须要提前告诉黛,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当我气喘吁吁的跑到山谷,却发现黛就站在神像前,俏脸忧郁的望着水面。

    看到我来,黛俏脸上忧郁顿时一扫而空,明媚笑道,“小白,你终于来了!”

    “我……我来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说!”我扶着膝盖,大口喘息着说道,“一会儿会有村人带领战俘过来,你无论如何都要处死这些战俘,听明白了吗!?”

    黛犹豫问道,“战俘?那都是些什么人,为什么被俘虏?”

    我压低了声音,严肃的说道,“是来抢夺村里财务的恶人,如果他们不死,整个村子的人都要死!”

    黛有些为难的说道,“那他们都抢了什么东西,如果你不告诉我具体情况,我很难为他们定罪。”

    丫的,都到了这个时候,还有什么为难不为难的!不过我仔细思考,这些士兵似乎什么都没做,只是我们事先将这些家伙的动机猜测出来,才痛下杀手!

    如果只从表面上看,似乎我们才是行凶的人,可是……

    正当我六神五主的时候,忽然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就从入口处进来。为首的那人赫然就是族长!

    现在,村寨的人还很迷茫。对他们来说,这些士兵只是简单的入侵者而已,杀了是本分,不杀是慈悲,无论怎么做都无所谓。

    黛被簇拥中央,她缓步走到其中一个士兵身前,轻柔声问道,“你在这个村子犯了什么罪过吗?”

    那个士兵畏惧的说道,“没……没有,只是吃东西,喝水。”

    黛皱了皱眉头,又走向另一个士兵,“你们来这个村子是为什么?”

    那人神色犹豫一下,旋即僵硬说道,“我们只是听从首领的吩咐,剩下的一概不知道。”

    “你们的首领呢?”

    “死了。”

    这样的回答,让村寨里的这些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因为这些士兵所说的都是无法反驳的事实。

    黛与我擦肩而过时候,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旋即走到众人中央,用庄严而肃穆的声音说,“现在我宣布,这些可怜的人被无罪赦免。”

    村寨中,没人敢反驳黛的话,可是村子里死了二十个朝夕相处的人,每个人心理都不好受。

    看着寨子的人灰头土脸的带着战俘离开,我有怒不敢言,最终等所有人都离开了,我才愤怒的对黛说道,“为什么这么做!”

    黛被我吼的一怔,眼圈泛着泪水,可怜兮兮的说道,“因为规矩,我也没有办法。”

    “就因为什么狗屁规矩,你连我的话也不相信了吗!?”

    “我……我不知道!旱魃大人告诉我,必须要守规矩办事情,否则身体里的恶魔就会跑出来!”

    黛泪水涟涟,可是想到村子即将要发生的灾难性事件,我却没办法同情她,黑着脸刚想离去,却被黛死死的拽着手腕。

    “小白,别走,我们好不容易才见面,你……”

    我冷哼一声把她的手甩开,面色紧绷着问,“我几次来找你,你不是都不愿意见我么。”

    “不是的,我比任何人都想要见到你。可是……可是我体内的恶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出来了!”

    黛语气惊慌,美眸躲闪看着地板,“恶魔用我的身体,对你做看没办法原谅的事情,我一直压制着不让她跑出来,可是……她还是出来了!对不起,是我没有用……”

    我讨厌别人对我道歉,更不想对别人道歉。如果对他人无法弥补的伤害,仅仅对不起三个字就想获得原谅,岂不是太卑鄙了!

    偏偏的,我无法对黛动怒。只好暂时压抑下胸中不快,勉强平静说道,“说说吧,究竟是怎么回事。”

    见我平静下来,黛含泪的眸子再度绽放光芒,期冀的说道,“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听我好好说话的!”

    虽然发生了种种的不愉快吗,但是我们毕竟相处了一年多的时间,习惯性的熟悉,哪怕是毫无关系的两个人,也会产生羁绊。

    黛解释道,“在神女诞生的时候,旱魃大人会将完整的灵魂分裂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掌管善良,另一个部分掌管邪恶。但掌管邪恶的那一半灵魂,会被永久性的封印住!

    在从出生到死亡的漫长衍纪中,代表邪恶的灵魂不会有任何使用身体的权利,但可以用我的眼睛,我的身体,去体察这个世界的一切。

    一旦我做了坏事,或者产生嫉妒,愤怒,仇恨,贪婪等的情绪,封印就会松动,邪恶的灵魂会暂时占据主导身体的权利,做出一些我无法想象的事情,等我醒来之后,完全不记得做过什么!”

    听到这番说辞,我才恍然大悟,怪不得黛会用那种极端的方式来对我,原来是精神已经产生了分裂。

    记得旱魃墓穴中,村志也提到过,作为神女的灵魂是要分裂成两半的。两半灵魂合在一起才能存活,但真正主导身体的,只有代表善的灵魂。

正文 第三百零七章 愤怒

    第三百零七章愤怒

    善与恶的灵魂,纠缠在黛的身体里。此时此刻的她,不能被称为完整的“人”,而她做下的决定,几乎为村寨的命运,宣布终结!

    为了让自己纯洁无暇,而做出自欺欺人的决定,这本身,就是恶!

    我不知该怎么面对,自私自利的黛。所以,我选择离开。

    黛期冀的小脸,变得呆滞,怅然若失,阴霾……

    可是,我并没有回头,踽踽消失在黑暗山洞的尽头。

    为了减小战俘的威胁,村寨的人在陆离的带领下,将这些家伙的武器卸下,目送阴霾脸色的战俘们,顺着泸沽湖的方向,消失在慢慢丛林中。

    落幕时分,炊烟袅袅,血的夕阳笼罩,攥红了女人和孩子的脸。

    村寨西头,荒凉褐色岩石上,盘旋秃鹰。秃鹰的眼睛,盯着石台上老人的斧头,老人穿着黑色的丧服,手里拎有闪着寒光的斧头,一下,两下。

    石台上的尸体,被剁成小块,抛上天空,秃鹰叼着肉块飞向天空,血像是三月春风的柳絮,飘悠悠的袭来,软绵绵落在人的脸上,粘粘的,湿湿的。

    老人凄凉的喊,“尘归尘,土归土呦——”

    “尘归尘,土归土呦——”

    年幼孩子的嘶嚎,年轻女人的啜泣,年迈老人的哭喊,奏起送葬的悲歌。

    陆离盘膝坐地,双手合十的念唱:故挂念魂绪,复言说悔意,片刻弥留之际,愧对父母子弟,难还儿女妻子,一魂独自归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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