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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野尸-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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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长嘿嘿一笑,“剁手指头?小哥,你以前该不会是山匪头子,下手怎么会这么狠毒!”

    也算这家伙有血性,被这么恐吓竟然没表现出害怕。不过对于人心理的掌控,我却是比猎人更为拿手。

    我掰开他的一根手指头,脸上挂着诡笑说道,“不要误会,我说剁手指头,不是横着切,而是竖着剁,把手指均匀的切成两条,到时候你每只手就有十根手指,要不要感受一下那种快感?”

    听我这么说,族长脸色逐渐蜡黄,旋即战战兢兢的道,“你有什么想问的,我告诉你就是。”

    我压低声音道,“爽快,那你一五一十的先解释清楚,为什么要坑害我!?”

    族长眼珠咕噜一转,含糊其辞的道,“我可没坑害你,只是提了一句关于旱魃的消息都在我阿爹的坟里,谁知道你真的会挖坟……”

    对付这种有骨气又狡猾的家伙,就不能心太软!我一句废话也不多说,抄起弯刀咔嚓看下去!可族长瞬间将手缩回去,脸色顿时惨白,“别介,我说,都告诉你还不成么。”

    我收起刀,漠然说道,“你最好少给我耍花招,这是你最后的一次机会,如果再出什么岔子,十根是指头一起剁!”

    听到这话以后,族长果然老实了很多,娓娓说道:“其实,我本是不打算对你下手的,可能看得出来,你对旱魃的墓穴很有兴趣,我就想不如将计就计,让你当触怒旱魃的替罪羊。”

    我疑问道,“这么说,你曾经触怒过旱魃?”

    “没错。在十年之前,我曾经去旱魃棺材的旁边,拔下一株五百年分的棺材菌。以前村子有明文规定,不许任何人接近旱魃的墓穴,否则会有不幸的事情发生。”

    “那你去找棺材菌做什么?”

    “哎,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因为是村长家的孩子,所以哥几个都比较富裕,从十二岁的时候,就会陆续的找族里女人消遣。因为我们是族长家的孩子,大都被女人欢迎。

    几个哥哥弟弟整天轮换着耍,变得体弱气虚,唯有我安安分分的打猎种田,身子长得飞快,阿爸和几个叔叔都比较看重我。”

    我疑惑说,“那不是挺好的么。”

    “呵呵,你以为我是真的不想去么。其实从十岁开始我就知道,自己的身体和别的男孩不一样,无论是憋尿还是早晨起来,都一点反应都没有,软趴趴的像个鼻涕虫。

    有一次我找女人尝试,结果还没开始就倒下了,被那女人给轰出去,说我是阉鸡,不中用。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再也没碰过女人。”

    额……这个怎么说呢,对一个男性来说,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

    族长又继续说道,“因为不近女色,我身体发育比同龄的几个哥哥弟弟都好,自然而然的当上了族长。可是我心里一直有块病,如果被村人知道我身子有毛病,就糟了!”

    这倒是实话。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这个封闭的部落里,这种容易被八卦的事情,很容易一传十,十传百,出门都被人给笑话。

    “后来巫医到了寨子,我听说他医术高明,就去他那里试了一下。没想到巫医给我一种药,吃掉之后,回家后我和妻子成功了!虽然只有一分钟,但对我来说,简直是生命的第二春!”

    可怜的家伙,只有一分钟可以用么……

    族长没有在意我怜悯的表情,又接着说道,“我找巫医索要那种药材,巫医告诉我说,药已经没有了。想要彻底治疗我的病,得去找五百年份以上的棺材菌。

    我几乎偷偷把村里的乱葬岗子给翻开了,只找到一朵棺材菌,还只是不够百年份的。正当我丧气的以为自己没救的时候,巫医告诉我,一般古墓中才有棺材菌,这给我心里埋下一颗种子。”

    听族长这陈述,我始终感觉有些不对。陆离根本不像是给他出主意,而是循循善诱着,让族长进入旱魃墓穴!

    “因为族内有规矩,一旦擅闯旱魃墓地,是要被天葬的,我起初不敢,可是几次被老婆鄙视后,我就壮着胆子去了!

    果然,在那个黑色的棺材旁边,我挖到了棺材菌。偷偷吃下去之后,身体果然变强了!本来吃药只有一分钟,现在能变成两分钟!”

    额……那还真是恭喜你了。

    族长说话间,语气掩饰不住的兴奋。“身体好了之后,我找了六房老婆,生了一大堆孩子,终于了却一块心病!”

    虽然两分钟在生理上来算是有些问题的,不过……至少生育没有问题。

    族长兴奋的问道,“你知道和女人一起是什么感觉吗,就像升天一样的快乐!”

    算了,相比较继续问下去,我还是觉得先把这个话多的家伙弄死比较好……

    见我脸色有些难看,族长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小哥,你该不会是从来没有碰过女人吧。难道是身体有问题?没事,我那棺材菌还剩了一点……”

    话音未落,我把弯刀咔嚓插入他脖颈偏半寸的地方,语气阴冷的道,“少给我套近乎,话捡重点说!”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五章 血脉

    第二百九十五章血脉

    族长赶忙又道,“自从我食用棺材菌后,寨子开始有蟒蛇吞人的事件频繁发生。有人开始怀疑,是旱魃作祟,加大祭祀,日日祈福后,果然恢复如常。

    隔几日,蟒蛇虽然消失了,但村里有些与蟒蛇搏斗的青壮年,身上长出了鳞片,开始发高烧。

    上一任巫医在诊断时,被发狂的患者咬死!我没办法,组织寨子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将发病的人偷偷处理掉,从此村子恢复正常。

    本以为这样就结束,可是……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阐述中,族长目露恐惧,强忍喉头颤抖说道,“十年来,我都没有孩子。哪怕老婆怀孕了,不是难产就是早夭,我的身上开始浮现鳞片。

    就在我最艰难的时候,陆离又一次帮助了我。他告诉我说,长鳞片不一定是坏事,我们摩梭族本就有蛇人的血脉,若血脉精纯到一定程度,强身健体不说,还能多活上两三百岁。

    我听过很是心动,询问让血脉精纯的办法。陆离告诉我,蛇要想增强毒性,要吞食同类,消化毒液,越来越强大……

    要杀人吃肉喝血,我做不出来。可是……可是我阿爸不该在我洗澡的时候,贸然闯进来!如果被阿爸知道,我身上有怪病,族长一定做不成了!

    我……我也不知怎么回事,头脑一热就把阿爸给——其实我不想这么做,是他逼我的!你知道吗,他当时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头怪物!”

    族长浑身哆嗦着,脸色涨得通红,“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阿爸已经被我打昏了。我把他关在地下室里,不敢杀,也不敢放,大概过去一个月左右,陆离来家里找我。

    陆离跟我说,他已经知道我的事。我本来想杀他灭口,可是根本打过不他。

    陆离在把我制服之后,并没有杀我,而是告诉我说,这个寨子需要一个更有能耐的人来掌管,并建议我捉来毒蛇,用阿爸的尸体喂养,每隔一个月抓一条来吃,这样就能让血脉越发纯净。

    听了陆离的话,我的血变得越来越纯净,力气也更大了。阿爸失踪的半个月后,寨子开始选举出新一任的族长。

    选拔的方式是比骑马,射箭,打猎,因为我的体格比较壮,几个哥哥都不是我的对手,我顺理成章的成了族长。

    阿爸的血肉,很快就吃干净了,我身上的鳞片越来越多,力量也越来越强,当怪异的身体成为习惯后,我开始琢磨,怎么才能让血变得更精纯。

    我已经四十岁了,最多再活二三十年就该入土,可是在死之前如果能让鳞片长满,我就能再活二三百年!那可是二三百年呐……

    为了能多活,我开始不择手段,先后杀了四个哥哥,两个弟弟,到现在兄弟几个只剩下我一人。

    寨子里的人并没有怀疑是我下的手,还以为族长家的男人都是骁勇善战的猎手,因为打猎死在深林里。

    我身上的血越来越浓,甚至晚上都能看清东西。我知道,身体现在这个样子,已经离最后一步不远了。

    最近一次生下孩子,阿妈被咬死,这就怪不得我了。我把两个人的尸体分开腌制好,等吃完之后,估计就能到最后一步。”

    说完之后,族长把头耷拉下来,一副任凭处置的样子。

    我听得毛骨悚然,这家伙已经疯了,被陆离一步接着一步的诱惑给折磨疯。如果让他活着,说不定还会做出什么更疯狂的事情,所以……

    在杀了他之前,我稍作忖度后又问,“关于旱魃的记载,你究竟有还是没有?”

    “在里屋老柜子下面垫桌脚,你要看就拿去。”

    我没有理会族长,快步赶往后屋,果然在落满灰尘的桌子下面,找到了一本泛黄的书。

    书看上去有些年月了,我伸手一拿,装订棉线腐朽散开,只剩一沓书页,还好并非纸制,摸上去像皮肤一样柔软滑腻,上头的字迹是淡淡青色,格外清晰。

    抚摸纸张,越发觉得熟悉,我忽然间想到了什么,手猛的哆嗦,差点把这一摞纸扔出去!

    这哪里是什么纸,分明是动物的皮肤!记得曾经在古文课上学过,历史上有名的文献和陪葬铭文,都是用针刺在奴隶的背上,形成刺青,后将整张皮撕下!

    皮肤用特质手法脱去油脂,烘干。如此一来,肉不仅无法腐烂,而且字迹不会褪色。

    当然,这种制法并未流传,只用来记载比较重要的文献。我且强忍着恶心,一点点翻阅。

    还好,上头的字是用篆体写的,里头虽有生僻词,但是并不影响我阅读。

    虽不知真假,我且看记载中说:

    蚩尤之战时,旱魃作为神将大破魔军,却负伤成为僵尸,也就是后代僵尸的鼻祖。

    这一段,从山海经上就有记载,我本以为只是本胡吹的传记,却不曾想接下来的内容,让我大跌眼镜!

    记载中,旱魃虽然是功臣,但因无论身在何方都会招惹旱灾,被神灵排挤,且信仰之力越发孱弱,新伤旧痛,即要魂飞魄散。

    作为第一代的创世神,能伤成这个样子得不到帮助,可见神仙的交际圈,也是肮脏不堪。

    我且胡乱琢磨着,继续看下去。书中说,一千两百年后,血脉逐渐蜕化的摩梭族首领,在一座荒山上发现旱魃,听说其遭遇后,邀请旱魃做守护族群的神明。

    旱魃欣然应允,给自己做了墓葬后,就此沉眠恢复伤势,并每隔两百年诞出化身,与寨子里的人进行沟通,保护村寨不受捞灾侵袭。

    为了不让自己在无意识中伤害村人,旱魃将身外化身的灵魂分裂成两半。将代表善的一半显露出,而将恶的一半封印。

    自此后,旱魃灵魂得到缓慢的恢复,而摩梭族的村落,再也没有受到过洪水的侵袭。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心中震撼久久不能平息。所谓的旱魃和黛,原本就是一个人,而黛之所以会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灵魂的另一部分,被封印起来。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六章 无常再现

    第二百九十六章无常再现

    不过这本书到这里明显还没有结束,后面应该还有内容。我前往房间准备询问族长关于下半卷的消息,等进入房间时却发现,他双手的兽筋已经解开,正在用刀子割帮助双脚的兽筋。

    我推门的时候,刀子刚好把兽筋割开。我不由惊讶,这族长的体质果然异于常人,哪怕是我都无法奈何的坚固兽筋,竟然被他活生生弄断了!

    看到族长粗壮的胳皮开肉绽,血沥沥啦啦的往下淌。我皱了皱眉头,警惕的后退一步。

    没想到,族长咧嘴朝着我嘿嘿一笑,“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但是咱俩无冤无仇,互相都有把柄在手。你看这样成不,今儿你放我一马,等会村人来的时候,我替你脱罪。”

    作为族长,这家伙的智商绝对不低,绝对能轻松的帮我脱罪。可是……我真的能信任这个家伙吗?

    算了,如果脱罪的话,我完全可以去找陆离,说要去坟地里找一种药材就好,没必要拜托这个疯狂的家伙。

    现在族长的两条胳膊受伤,没办法法力,我要杀他轻而易举。

    正当我脸色阴晴不定时,却听族长说道,“如果你现在把我杀了,永远都没办法知道村志的后半卷在什么地方!”

    这话还真正中我的死穴。虽然想知道的东西,都在前半卷有所记载,可是不知道后面写的什么,我总觉得心里有个疙瘩。

    我压低声音说道,“你现在告诉我,我保证不杀你!”

    “你这么堵在门口说话,明摆着就是要杀我。”族长苦笑着说道,“明天吧,明天早上的时候,我去巫医家,告诉你关于村志的后半段,你觉得行不?”

    我冷声说道,“如果今天放过你,等你伤口恢复,再反过来对付我么?”

    “放心,我还没有那个本事。虽然我看上去挺厉害,但和巫医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而已。你和巫医的关系不浅,我犯不着和你为敌。更何况,你手里还有我的把柄。”

    仔细想来,族长的话或许不错。他对付我一点好处都没有,反而要担着风险。而且暂时他是站在我这一伙的,不用太过担心。

    思前想后,我终于决定放过族长一马。眼看着天色就要黑下来,我开始匆匆赶往陆离家。

    虽然黛说过,复活宾玛可能让整个寨子灭亡,可是现在族长已经成了半人半蛇,虱子多了不怕痒,万一真的能将宾玛复活,也算大功一件。

    刚走到门口,我就看你见陆离脸色阴鹜的站在院子里,一双猩红布满血丝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你上去哪了!?”

    我讪笑着说道,“去了一趟族长家解决事情,现在才十一点多,应该不晚吧。”

    “还来得及。”陆离脸色好看了一些,我们两个来到后院,站在埋葬宾玛尸体那片土地的旁边。

    我能明确的感受到,这片土地的阴气已经浓郁到了实质的地步。陆离进屋瞥了一眼墙上挂钟,“离子夜还剩最后半个钟头,我们要开始了。”

    “开始什么?”

    陆离并没有理会我,而是拿着一把柴刀进了院里,把一头正睡觉的山羊按在地上,咔嚓手起刀落,切口整齐的羊脑袋就被拎了过来。

    接着,陆离又走进猪圈里,同样咔嚓一刀,竟然齐刷刷把几百斤的肥猪脑袋剁掉。

    将猪羊的脑袋摆在草地上,陆离又回屋拿了香炉,香炉中有新米,点燃三根香,盘膝坐在地上念念叨叨像是念动着什么我听不懂的咒语。

    随着咒语诵唱,周围阴气浓郁到了实质的程度。我能看见,地下有哗啦啦的锁链声。不一会儿,从浓浓阴气笼罩的院门,来了一顶轿子。

    抬轿的是个两个穿绿衣服和红衣的小孩,穿红色衣服的小孩眼睛是绿色的,穿绿衣服的小孩眼睛是红色的,他们相同的是苍白毫无血色的脸,和咧到两耳的诡异笑容。

    站在前头的小绿孩到了院门口,扯着嗓子喊一句,“七爷巡访,活人回避——”

    轿子上,下来一个穿着黑色丧服,戴尖头大圆帽的男人。这个男人我认识,正是七爷范无救。

    范无救下了轿子,第一眼撇向我。我能感受到他身体里浓郁的阴气,仅仅是看了我一眼,就让我觉得浑身发冷,像是要窒息了一样。

    还好,瞄了我一眼后范无救就掠过去,眼睛放在地上的猪头和羊头上,满地的点点头说,“你有心了。”

    陆离没有答话,只是脸色平静的站在一旁。看着范无救走到香炉前,闭上眼睛吸了两口气。我看到,热乎乎的猪头和羊头上,顿时有一股子看不见的气流进入范无救的身体里。

    那股气流就是阴气,如果人吸入太多会体弱气虚,老一辈人常说,吃坟头贡品是有福气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吃过东西后,范无救朝着轿子招招手,一个透明的虚影迅速飘过来,站定后我才发现,这虚影竟然是宾玛!?

    宾玛化成无主游魂,俏脸苍白,很迷茫的站在范无救的身旁。

    普通的人类看不见鬼魂,普通的鬼魂也看不见人类,现在宾玛是无法看到我和陆离的。

    陆离对我吩咐道,“你过去,抓着宾玛的手!”

    我点头应允,走到宾玛的身旁,轻轻攥着她冰冷的手掌。我在长白山念佛十年,身体会自然散发出让灵魂觉得舒服的光芒。

    被我握住手掌,宾玛浑身轻颤,茫然四顾却并没有发现什么。这时范无救开口道,“莫慌,是你的亲近人在抓着你。在还阳之前,千万不能松手,一旦灵魂跌入忘川河畔,哪怕是我也救不了你。”

    说罢,范无救转身上轿,浓浓阴气散去,一切像是场梦境。而宾玛就站在我身边,美眸中惶惑渐而安定下来。

    她柔声问道,“小白,你是小白对吧。阿爸的手没有这么嫩,我是知道的。”

    哪怕我现在回答,因为人鬼殊途,宾玛也是听不到了,我也只好耐心听她讲话。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七章 曼陀罗花

    第二百九十七章曼陀罗花

    宾玛喜悦的道,“听鬼差大人说,我过了今天午夜就可以还阳了。可你们又是怎么做到的呢,毕竟肉身都已经弄坏成那个样子。”

    是啊,肉身都成了这样样子,究竟怎么才能恢复如初?不过现在更让我赶到震惊的是,看样子陆离和范无救,似乎是同级别的人,互相之间都不拘谨。

    这样算来,陆离岂不是活了几千岁!?

    正当我这样想着,忽然脚下土地震颤几下,陆离神色顿时郑重道,“要来了!张小白,接下来就要靠你给宾玛恢复力量!”

    我有些慌张的问,“我要怎么做!?”

    “一会儿从土地里诞生出的宾玛身体,就像是一个婴儿,需要通过吸允鲜血的方式来获得能量,能提供鲜血的只有你,拜托,在提供鲜血的过程中,千万不要撒开宾玛的手!”

    不撒手,这样就好了吗?正当我这样想着,陆离忽然抽出匕首,拽着我的手腕,刺啦长长一道子。

    割破手腕后,陆离又拿了热毛巾敷在伤口上,这样就能保证让血液不会凝固。

    我疼的龇牙咧嘴,却强忍住了。随着血液点滴流淌,埋藏罐子的地方,忽然长出柔嫩叶子,叶子迅速茁壮成长,化作巨大曼陀罗花骨朵。

    骨朵抽丝,如鲜血般殷红的花瓣绽放,花瓣中心宾玛娇躯莹白,隐有透明姿态,像婴儿般蜷缩着。

    渐渐的,花儿枯萎,宾玛一双美眸望着我缓缓流淌血液的胳膊,闪过贪婪神光,缓步走上前来,轻轻蹲下身子,在我的伤口上轻轻吸允。

    虽然很疼,但勉强在我的接受范围之内。而我的手掌,刚好处在高耸山峰的中央,摩擦剐蹭,我不自觉的浑身抖了抖。

    血液流失,让我脑袋有些发昏。而宾玛的身体渐渐有了血色,且吸允越发有力,已经不满足于胳膊的伤口,像是婴儿一样钻到我胸口,一把扯下衣襟。

    刚感受胸前被湿濡包裹,我脑袋轰的炸了!别管怎么弄,我也不会有奶水喂给你啊……

    虽然我的心境古井无波,奈何不住血肉之躯,渐渐起了反应。而人或是任何哺乳动物,在刚诞生的时候,会本能的进行哺乳。

    大概感受到了小腹的硌痛,宾玛轻轻扯下宽松裤袋,蹲下身子,轻轻抚摸了一会儿,似乎觉得不对劲,迟迟没有下口。

    现在我右手轻轻牵着宾玛的灵魂,一动也不敢动。现在宾玛的灵魂还很脆弱,一点我松手,马上会跌入地狱奈何桥,洗刷前世记忆转世投胎。

    该死的!陆离正盘膝坐着,口诵咒决,将这片天地与外界隔离开,将宾玛的灵魂强行留下。

    这么做,也并非没有代价。陆离的眼角,耳朵眼里,鼻孔,嘴角,都渗出鲜血,如果不他的口中还在发出声音,我就要为他已经死了。

    吸收血液之后,宾玛的身体已经恢复了正常人的机能。但肉身还徘徊在阴间与阳间的边缘,需要阳气滋补。

    古有传说,狐狸精吸食人精气修仙。这种吸食,不同于普通男女之间正常行事,而是强行萃取,会让对方身体痉挛,就像抽大烟一样,明知道会死,却无法自拔,直到被吸取成人干。

    虽然有点别扭,但用这种方式,至少比真枪实刀的要好上一些。在抚摸一会儿之后,我的身体快要爆炸,宾玛总算把脑袋凑上去。

    这种感觉还是第一次有,我冷不丁的颤抖一下,身体肌肉紧绷,感觉像是被温暖和湿润包裹,轻轻探索着,松弛和紧绷,让我不知所措。

    终于,我忍不住,差点双眼翻白,整个人绷得像是弓弦。虽然以前一个人试过,但是感觉完全不同。

    而且采补是永无节制的,如果宾玛不主动停止,我会在迅速的消耗中昏死过去!不过七窍玲珑心和太岁精魄的共同支撑,让我勉强能站稳。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忍不住配合着宾玛的节奏,大概在颤抖中过去二十多分钟,宾玛俏脸越发红润,肉身散发出强大吸力,灵魂不由自主的松开我的手,朝着肉身飘过去。

    当肉身与灵魂融合的刹那,宾玛的眼睛恢复了神采。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太好了,这样一来算是彻底的复活。

    然而,当宾玛明白我们正在做什么时,俏脸登时红到耳朵根,尖叫一声,将我一把推开!

    松开的刹那,我顿时眼前发黑,天旋地转,肉身像是一滩烂泥,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不知道沉睡多久,我只觉得疲惫的厉害,鼻端飘来一股诱人肉香,我被肉香吸引睁开眼睛,看到陆离正端着一碗汤朝我走过来。

    我豁的坐起,发现自己正在陆离家里,身上盖着被子,衣服整整齐齐的叠在床头。

    陆离心情似乎好了不少,“小子,你立功了。如果你不是活生生撑住接近半个钟头,宾玛也不会恢复得这么快。”

    我脸色腾的涨红,有些尴尬的问道,“宾玛呢?”

    “还在刷牙。”

    我:“……”

    “开玩笑呢。从那天开始,她就一直躲在房间里不愿意出来,说是嫁不出去了。还说要把你阉了然后自杀来着……”

    丫的,貌似我还是受害者好吧。

    正当我犹豫见面要说什么的时候,陆离却拍拍我的肩膀,意味深长的说道,“放心吧,我告诉宾玛你因为泄露了太多的精气,已经得了终身不愈的疾病,她现在对你反而很歉疚。”

    “不治之症?”我登时急的从床上跳起来,“你别乱扯,我这不是好好的么!而且我也不需要用这种卑劣的方式来骗取同情心!”

    陆离打了个哈哈,“那就让宾玛先把你杀了再自杀就好。”

    “额……不治之症就不治吧,至少你告诉我,究竟得了什么病,别一会儿再穿帮了。”

    “不是啥大病,怎么说呢……生理上倒没啥大问题,主要是精神的创伤,我这么说你能够明白么。”

    “精神病?”

    陆离脸色闪过一丝尴尬,“大概……是这么个意思。好了,不纠结这个,你现在是病人,宾玛特地给你做了一碗羊鞭汤,特意加了许多羊鞭哦。”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八章 不治之症

    第二百九十八章不治之症

    我:“……”

    算了,现在的确需要补补,反正我对着玩意儿也不觉得难受,端起汤来喝一口,味道还是挺不错的,嫩滑可口。

    就在我刚吃了一半,就见宾玛站在门口,朝着我羞怯的瞥了一眼,似乎犹豫要不要进去。

    我刚想着说些什么缓解尴尬,却被陆离抢先一步道,“那啥,病人换药的时间到了,你留下照顾张小白,我去前村一趟。”

    宾玛低着头走进来,也不看我,就这么静静坐在床边。

    陆离走了之后,我俩更尴尬了。不知是谁说的,女人更懂得如何打破尴尬的气氛,我觉得这句话挺有道理。

    还没等我想好如何开口,宾玛就开口带着哭腔道,“小白,是我对不起你,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如果你觉得不舒服,就骂我吧,打我都行,但千万别一句话不说,摆脸色给我看。”

    “哎?这是咋回事!”

    我心里头疑惑,却也不好发问。估计都是陆离煽风点火的说了什么,犹豫再三我才小心翼翼的道,“是不是陆先生和你说了什么。”

    宾玛擦拭去眼角泪水,怯生生的道,“阿爸把一切都告诉我了,吩咐我这段时间要照顾好你的心情,千万别做什么想不开的事情。”

    照顾心情,不做想不开的事情?大概就是抑郁症或者别的精神疾病之类的吧。

    虽然装可怜获得同情心很不好,但目前至少化解了我和宾玛的尴尬处境。算了,得病就得病吧,总比先把我阉掉然后闹自杀的好。

    等我把汤都喝干净了,宾玛才小心翼翼的问道,“怎么样,有效果吗?”

    “还……还好吧。”我挠挠头,总觉得今天宾玛有些奇怪。

    又沉默半晌后,我尴尬转移话题,“对了,今晚吃什么?”

    宾玛似乎也在等我打破尴尬处境,顿时欣喜道,“晚上有烤猪腰子,猪鞭汤,还有枸杞药膳,我已经都把食材准备好了!”

    “挺好的,呵呵,刚好我身体有点虚弱。”

    这宾玛咋哪壶不开提哪壶,再这么下去,我可就真没话题了。正在气氛万分尴尬的时候,我听见宾玛小声开始抽泣。

    难道……是我表现的太冷淡的缘故!?

    我只好赔笑说道,“你不用太担心,我这个人打小乐观,无论碰见多大的事,都能挺过去,不信你看我的脸,像是难受的样子吗?”

    宾玛揉揉通红的鼻子,美眸盯着我良久,方才疑惑的道,“你……心里真的不难受?”

    “这种事情小菜一碟,我分分钟就化解开了,现在就和没事人一样,蹦两圈栽个跟头都没问题。”

    宾玛被我逗得噗嗤一笑,见她面露笑容,我也是放下心来。

    宾玛期冀的道,“你放心,我从古书上找到不少土方子,一定能治好你的病!”

    “那就麻烦你了。”

    呼,总算糊弄过去了。吃过午饭,宾玛说要给我去山上找药材,要我一个人好生待着。刚好没怎么睡醒,这人一吃饱了就犯困,我躺在床上,很快就睡了过去。

    大概是危险之中养成的习惯,我睡眠很浅,宾玛刚把门打开,我就睁开了眼睛。

    我看见,宾玛手里捧着一个小木盒子,身上还沾着草叶,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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