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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野尸-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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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疼的抱着她,好冰,就像是冷库的冻肉一样。我哭着问,“你这是怎么了。”

    小翠缩在我怀里,一直喃喃的念叨着,“对不起,小白哥……”

    她身体瑟瑟发抖着,一定很痛苦吧。我搓着她冰凉小手,希望能让她好过一点。

    ……

    朦朦胧胧中,我听见宿舍里传出吵架和硬物撞击的声音。

    打开灯,我看见地上一片凌乱,电脑也被砸的稀巴烂。李源泉坐在桌旁,半边脸红肿,胳膊还有血迹,双眼通红,哆哆嗦嗦的抽着烟。

    我下了床,给李源泉倒了一杯水,“怎么了这是?”

    小小温暖的举动,李源泉这一米九的大胖子眼泪刷的就下来了,捂着脸嚎啕大哭,“小白,我……我刚才和高亮吵架,他非说我吵着他休息,可我打游戏关他鸡巴事……”

    看李源泉吓得模样,我就知道事情不对了,急忙问,“高亮呢!”

    “我们从这里打到阳台,他就不小心……不小心掉下去了!不关我的事,真的不关我的事!小白,你要为我作证!”

    李源泉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死死抓着我的胳膊,差点把哥们儿拽脱臼。

    “作证啥呀,赶紧打电话叫120,我们只是三楼,现在抢救来来得及!”

    我掏出手机,刚要拨通急救电话,可李源泉一把将手机夺过去,噗通跪在地上,哭嚎着说,“晚了,一切都晚了!他是脑袋着的地,整个头撞得稀碎……”

    年轻的孩子,出了事情后只想着怎样逃避和推卸责任,我实在为李源泉赶到悲哀。

    看着李源泉跪在地上痛哭,我拍拍他的肩膀安慰说,“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勇敢一些,现在主动报警认罪,说不定能争取宽大处理。”

    “不行,故意杀人是要判死刑的!我还小,我不能死!小白,我求求你,我给你磕头,你给我作证高亮是自己摔下去的,不关我的事!”

    李源泉哭得变了声音,跪在地上砰砰的给我磕头,我听声音都觉得疼。

    像这样冲动蛮横,遇见大事怂成傻逼的家伙,实在可气,可看他恐慌模样,也不好放着不管。

    于是,我温声细语的劝导说,“源泉,你只是初犯,如果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一定能能减刑的。”

    “我不要蹲监狱,不要坐牢!”

    李源泉并不愿意听我的教导,或是无法接受半辈子在监狱里度过的事实。他粗暴的推开了我,打开寝室的门就要往外跑。

    现在李源泉正是冲动的时候,跑出去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赶忙套上鞋子想追出去。

    可李源泉刚打开门,探出半个身子,就双膝一软,差点瘫痪了。然后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咔嚓锁死,倚着门脸色蜡黄,豆大汗珠顺着额头滚落。

    “高亮……高亮来找我了!怎么办?他来找索命了!”

    李源泉被吓得有些疯癫,布满血丝的双眼瞪圆了,泪水淌满了脸。

    我眉头不由皱起,现在李源泉精神状态面临崩溃边缘,如果我贸然报警,他很可能做出对我不利的事情。

    没办法,我只能再度心气平和的问,“你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正在这时候,走廊里突然传来“砰……砰……”硬物撞击地板的声音,那声音由远及近,马上就要到宿舍门口。

    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往外看,一看不打紧,吓得我亡魂皆散,头皮阵阵发麻!

    只见高亮脑袋着地,七孔淌血,脑浆顺着鼻孔往外流,用倒立的姿势用脑袋往前蹦,每一次往前挪动,都在地上留下一滩血。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用头颅走路

    虽然诡异的事情经历很多,但哥们儿完全没办法习惯,当场吓得腿软,脑袋发蒙,大口喘着粗气。

    “高亮找我索命来了!小白,你得救我……”李源泉吓得语无伦次,慌忙往床底下钻,只敢露出俩眼睛,偷偷顺着门缝往外看。

    救啥呀,哥们儿都自身难保了!我也只能是嗖的钻到床底下躲起来。

    说不定高亮的鬼魂看里面没人,也就离开了。毕竟是横死的新鬼,没太大的怨气。

    忽然,脑袋撞击地板的声音停止了。我知道,高亮的鬼魂就站在门外!

    我和李源泉两个人趴在床底下,一动也不敢动,寂静的氛围中,只能听见急促的心跳,与粗重的呼吸声。

    突然!门外响起阴森话语声,“我看见你们了。”

    看见我们了?怎么可能!我朝着窗户口看了去,只看见直挺挺立着的双腿,难道是……

    我把脑袋歪过来,朝着底下门缝往外瞅,正看见一双猩红的眼睛恶狠狠的瞪着我们,眼角还泊泊淌血,顺着门缝朝里流!

    高亮死的时候头朝下,一半眼球滑出眼眶,刚好能透过门缝,看见我们躲藏的床底。

    砰——

    门被狠狠的撞了一下,锁头有些松动,李源泉吓得嗷的一声从床底下窜出来,跑到阳台咔嚓把卷帘门锁死。

    我也赶忙跑出去,朝着门外蹲在墙角瑟瑟发抖的李源泉喊,“你大爷的,先让我进去啊!”

    还好,这家伙没有吓得失去理智,在给我打开门之后,又赶忙反手关上门。

    我这才发现,阳台上满是血污,而且有一具尸体,背上插着匕首,静静躺在地板上。

    刚才我还疑惑,为什么李源泉能轻易的看到鬼魂,看到地上躺着的尸体,一切都明白了……

    砰砰声不断,门随时都会被撞开。李源泉吓得面如土色,颤抖着声音说,“报警吧!我宁愿被抓,也不要被鬼害死!”

    “已经不用了。”

    我叹了口气说道,“而且你没必要害怕,他是找你一起上路的。”

    “上路?上什么路!”

    看李源泉惊恐茫然的模样,我不由心生同情,却也只能告诉他一个残忍的事实。

    “源泉,你回头看。地上躺着的那个人,可不就是你么。”

    李源泉这才反应过来,看着后心插了匕首,已经咽气的大个胖子尸体,顿时浑身一颤,整个人呆滞良久。

    忽然,他通一声跪在地上,流着泪水喃喃的说,“我……我想起来了。把高亮推下去的时候,他从后面捅了我一刀。然后我……我想打120,我不想死!”

    地上躺着的李源泉尸体神情痛苦,手里死死握着手机,应该是临死前最后的挣扎吧。

    我不由叹了口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很快,高亮把门撞开,流血的眼睛恶狠狠盯着李源泉,李源泉只是木讷的坐在地上,吧嗒嗒掉眼泪。

    看着两人的鬼魂,我的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可笑的矛盾,可悲的冲动,可恨的素质,让这两个第一天见面的大男孩,却双双送了性命。

    还来不及做更多的感慨,哥们儿很快意识到处境不妙,左右站着俩横死鬼,也亏我心够大,到现在才觉得害怕。

    这时,高亮嘿嘿一笑,嘴里涌出黄绿色胆汁,散发出浓郁腥臭味道。

    “张小白,既然你能看的见我们哥俩,就一起上路吧,”

    胖子李源泉也抬起头,用怨恨的眼神看着我,“张小白,刚才我哥俩打架的时候你肯定听见了,为什么不阻止!都怪你,如果你出手阻止了,我们也不会死!

    “和我们一起下地狱吧!”

    “是啊,大家黄泉路上好作伴。”

    ……

    “我去你大爷的!”

    我猛然推开了挡在身前的高亮,疯狂的朝着门口跑,可门被死死锁住,猛的踹上一脚,实木门差点我弹飞。

    “别跑了,咱哥仨到下面还是室友。”李源泉狞笑着向我走过来,一张胖脸阴森得可怕。

    妈的,刚才老子还安慰你,现在反倒恩将仇报!

    都是大老爷们,谁还没点血性。我抄起门后的拖把,一脚跺断木棍,握着断茬朝着李源泉的脸插下去!

    七窍玲珑心给了我超强治愈能力,给我一双能看见鬼魂的眼睛,我就不信搞不过俩刚死不久的小鬼!

    噗嗤——

    拖把棍扎进李源泉的脑门,他捂着脑袋惨嚎,拖把棍烧断了,嗤嗤冒着黑烟。

    “嘿,有效!”我心头一喜,抬脚狠狠踹在李源泉的肚子上!

    可惜,哥们儿高估了自己的战斗力。李源泉肚子肥肉多,我踹上去根本没反应,反倒是被他抓着脚踝,朝着墙上甩了去。

    刚好后脑勺撞在墙壁上,哥们儿被摔得七荤八素,这时高亮也跟了过来。

    他俩阴笑着站在我身前,我知道这条小命算交代了。可怜哥们儿还没找过媳妇,就要和世界说拜拜……

    正在他俩要扑上来的时候,门砰地一声打开,忽然一阵香风扑鼻,张筱柔冲进来拉着我的手,低声焦急到,“小白哥,快跑!”

    张筱柔身材娇小,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拽着我的胳膊硬是把我带到走廊,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跑到了楼梯口!

    虽然不知道张筱柔是怎么跑到男生宿舍来的,但哥们儿激动得热泪盈眶。一千块钱算是没白借,如果不是张筱柔,这会儿估计我已经凉了。

    高亮和李源泉阴魂不散,狞笑着向我追过来!

    “张小白,你跑不掉的,我们注定是室友!”

    “和我们一起死吧!”

    ……

    这么跑下去,我们的体力迟早要吃不消的,我气喘吁吁的问道,“我们这是要跑去哪?”

    “我知道一个煞气很重的地方,他们两个不敢跟进来!”

    张筱柔拉着我从后门跑出去,穿过一条不长的小巷子,到一处偏僻的宾馆前。

    到宾馆门口的时候,我已经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回头看,高亮和李源泉的鬼魂果然没有跟上来。

    刚想问怎么回事,就听张筱柔压低声音急促说道,“跟我上去!”

    生怕鬼魂待会儿再追过来,我来不及再多喘两口气,就跟着进了宾馆二层,一间男女混用的卫生间里。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怨婴

    卫生间还算干净敞亮,只有一个封闭的厕所和洗漱台,张筱柔就坐在洗漱台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进门时有一股奇怪阴冷扑面而来,明明是三伏天,胳膊上还是起了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更诡异的是,张筱柔拽着我跑了大半个小时,却脸不红气不喘,坐在梳洗台的镜子前面,悠闲的摇晃两条修长玉腿。

    可能见我脸色不大好,张筱柔偏过脑袋,诡笑着说,“小白哥不用担心,这间厕所阴气重,那两只鬼不敢跟进来。”

    “阴气重?这句话是啥意思!”我紧张的环顾四周,并没有看到有邪秽的东西。

    忽然窗外吹来怪风,厕所的门发出令人牙酸的嘎吱声。我惊恐的发现,在狭小的封闭马桶间里,有无数婴儿的灵魂飘荡着。

    婴儿灵魂里缭绕着黑气,实为怨婴无疑,只是这些婴儿极为纯粹,还不懂得害人,只是嘤嘤哭泣,看向我的眼神满是好奇。

    “这……这是怎么回事!”被无数婴儿纯洁而好奇的眼睛盯着,我总觉得头皮发麻。

    张筱柔轻声说道,“就像你看到的一样,这些孩子都是曾经死在厕所里的婴儿。因为心中有怨气,不能投胎,又没办法化成厉鬼,就留在厕所成为怨灵。”

    单单是一间宾馆厕所,就藏着数十个怨婴,很难想象在这间厕所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似看出我心中疑惑,张筱柔解释道,“丰都科技大学周围只有这一间宾馆,学生情侣开房不注意防护措施,有些没钱打胎的,就吃了打胎药在厕所里流产。”

    对我这种穷人来说,大学是神圣而充满活力的地方。可是短短两天接触之后,我绝望了。

    如果社会未来的精英们,都是这种的生活状态,那么我也无话可说。

    不过我总觉得有猫腻,张筱柔是怎么看见鬼魂的?她为什么会知道这家宾馆有怨婴?

    还有,她为什么一直坐在洗漱台上,面带着诡异笑容盯着我!

    “小白哥,你在琢磨什么呢?”张筱柔笑嘻嘻的从洗手台下来,一只手藏在身后,用另一只手抚摸我的面颊。

    “没……没什么。”我不自然的向着门口挪动一步,保持随时都能把门打开的姿态。

    今天张筱柔太奇怪了!我不由怀疑,她究竟是不是真的张筱柔!

    “眼睛一直直勾勾的盯着我的脸蛋,是不是想亲一口?”张筱柔上半身靠在我的胸口,俏皮的眨眨眼,小脸更显精致灵动。

    “别闹……”

    哥们儿老脸一红,不由再退一步,却被张筱柔娇躯紧紧压在门板上。

    身体紧密贴合摩擦,我的小腹不由得腾盛火焰,手掌尴尬的贴着墙面,不知道该往哪放。

    “咯咯,有反应了呢。”张筱柔甜腻腻的一笑,故作扭捏状说道,“小白哥,这厕所就咱俩人,你是不是有点啥想法呀。”

    偏僻宾馆,孤男寡女挤在卫生间,说没想法的是太监……

    正当哥们儿快要把持不住的时候,突然注意到镜子里张筱柔的背影,她悄悄藏在背后的那只手,竟然拿着一把水果刀!

    像是当头一盆冰水,将我的欲火彻底浇灭。我脸色蜡黄,豆大汗珠滚落而下。

    她……她不是张筱柔!

    张筱柔手指轻轻勾勒起我的下巴,用娇酥入骨的声音说,“忍不住了?要在这里把我吃掉?究竟我哪里吸引到你呢?眼睛,鼻子,嘴巴?还是说,你对主动投怀送抱的女孩子都不抗拒?”

    我一把推开张筱柔,脸色难看的质问道,“你究竟是谁!把我带到这里想干什么!”

    我已经打算好,如果她扑上来,我打开门转身就跑!

    “小白哥真聪明呢,这么快就发现了。”张筱柔诡秘一笑,拿出匕首在自己脸上比划,随后美眸兴奋的瞪着我。

    “是这个骚货勾引你的对不对!小白哥,你不用担心把持不住,我马上把贱女人的脸给划烂!”

    说着,张筱柔拿着匕首就要往自己脸上招呼。还好我眼疾手快抓住他的胳膊,急吼道“喂,你疯了吗!”

    “我没疯,让我把这个贱货的脸扎烂,敢和我抢男人!”张筱柔像是疯了一样,拿脸朝着刀刃上撞。

    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张筱柔按在地板上,又把刀子夺过来,扔的远远的。

    没力气挣扎,张筱柔只是歪着脑袋咯咯傻笑,嘴里涌出白色的泡沫,眼珠往上翻,看上去狰狞可怖。

    骤然间,张筱柔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将我推开了,疯疯癫癫笑着跑出了卫生间!

    不过刹那的功夫,我再推开卫生间看,空荡荡的走廊哪里还有张筱柔的影子……

    走出宾馆,一条笔直狭窄巷子延展向黑暗,两旁隔离墙外是荒郊野地,背后繁华宾馆霓虹闪烁,像是寂冷荒郊中,一只张牙舞爪的庞然大物。

    站在街道中央,我迷惘了。刚才那个到底是谁,张筱柔吗?

    不,那种柔弱的语气,楚楚动人的眼神,和小翠有几分神韵相似。

    她也不可能是小翠,因为哪怕变作鬼,也不会做出疯狂的事。

    伶落的徘徊在街道上,我不知该何去何从。学校里,高亮和李源泉的鬼魂在等着我,怨婴徘徊的宾馆更不敢多呆。

    七窍玲珑心啊,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无数次救过我的命,却又招惹来这么多恐怖的东西!

    不,这些鬼魂本来就存在,只是我闯入了他们的世界……

    正当我在巷道胡思乱想的时候,迎面而来的一辆黑色奥迪嘎吱停住,从车上走下来一个扎着小辫,穿唐装的青年。

    副驾驶走下一穿着时髦的美女,径直走到青年身旁,搂着青年的胳膊娇滴滴问,“三爷,这是你的朋友?”

    像这样坐拥香车美女的朋友,哥们儿无福高攀。只是有些好奇,这青年到底想干啥。

    青年朝着我谦逊一笑,随即向身旁女伴解释道,“珊娜,这是我的一位很重要的朋友,今天恐怕不能陪你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小翠的秘密

    “怎么这样呀,人家临走时还化了美美的妆……”女孩嘟起小嘴,撒娇模样炉火纯青,不矫揉造作,妩媚清纯恰到好处。

    这么懂取悦男人的方式,想必她一定没少练习。

    青年不动声色的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卡片,顺着领口塞入女孩双峰之间,仍挂着谦和的笑容说,“拿去自己玩,随便刷。”

    女孩眉梢一喜,俯下身重重在青年脸上亲了一下,蹦蹦跳跳的跑开了。

    将女友送走,青年朝我礼貌笑着打招呼,“抱歉,让你见笑了。”

    我一脸的狐疑,“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怎么会呢。我们整个班级就你一个人叫张小白,好听又好记。”青年谦逊笑容并不讨厌,不过当他自我介绍之后,我的脸色顿时阴沉了。

    “忘了自我介绍,我是你的同班同学何常在,你叫我常三就好。”

    我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不卑不亢的说道,“我知道丰都有个常三爷,没想到就是你。”

    何常在并没有因我的无礼而愤怒,反而谦逊有礼的邀请说,“早从李翠翠口中听说小白同学是个不错的人,今天有机会见面,不如一起喝两杯交个朋友。”

    在何常在的热情邀请下,我上了他的车,说要去市里比较安静的酒吧喝两杯。

    我对酒没有兴趣,但对何常在为什么认识小翠很感兴趣,对他从事的行业更有兴趣。

    现在何常在并不知道我警察的身份。我可以尝试从他嘴里套到些关于高利贷的情报。

    事实上,何常在并非我想象中的纨绔,他开的车是中高档的奥迪车,不紧不慢的开在晚间僻静公路上。

    甚至有一个开着路虎的社会小青年吹着口哨超车,他依然能面带笑容的和我聊天。

    他才二十一岁,谈话风趣礼貌,没有刻意卖弄城府,偏偏心思深沉,让人难以捉摸。

    另外何常在的装束也异于常人。丝绸小褂,黑色绸裤,一双平老北京布鞋,像看花遛鸟的老大爷装束。

    不过何常在脸长得白净,眸子深邃,如果不是个头有些矮,真是个十全十美的人!

    不过最让我在意的,是他右手挂着的一串黄花梨木。我对文玩没研究,却知道黄花梨木圆润才价珍。

    但何常在的手串上,雕满了金灿灿的铭文,我眯起眼能看到“南无·喝啰怛那·哆啰夜耶……”的一些佛文。

    为了能从何常在口中套得线索,我主动套近乎说,“常三爷,你手上的这串黄花梨串好像很有讲究。”

    “小白兄弟好眼光。这串珠子是传家宝,父亲嘱咐我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取下来。”

    何常在见我主动搭话,瞬间笑着套近乎道,“还有,咱们以后就是朋友了,叫我常三就好。”

    “传家宝么……”我不由念叨说道,“在经年佩戴的情况下,表面上金色佛文仍然呈灿金色,果然是好东西。”

    嘎吱——

    车子猛然在路边急刹,还好哥们儿有系安全带的习惯,否则脸就要和前车窗亲密接触了!

    我心想难道是说错话了?没想到何常在瞪圆了眼睛,原本苍白的脸色呈现蜡黄,语气惊骇道,“你……你能看得见珠子上的佛文!”

    “怎么了?虽然字有点小,但仔细看的话,还是能辨认出的。”

    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想这货也太大惊小怪了。

    何常在激动的道,“那你把上面前几个字念出来!”

    “额……南无·喝啰怛那·哆啰夜耶,还有些字我不认识,有什么问题吗?”

    我感觉何常在像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可他接下来的一番话,让我彻底的瞠目结舌。

    原来在普通人的眼中,这串黄花梨木表面是光滑的,据说只有得道高僧或是成仙的道人才能看见上头的佛文。

    我起初不信,可是在把黄花梨木手串放在车子后视镜前时,镜子里的影象只是普通的黄花梨珠,并没有呈现出佛文。

    而且这段经文是一百多年前,何常在的爷爷从泰国曼谷求来的,除了何常在一家人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上头的文字,包括他们自己都看不见。

    通过这件事,何常在把我当成世外高人,对我的态度也恭敬了几分。

    车子开到市区,何常在带我进了警局对面的小资酒吧,一般上班族会来这里聚会,因为气氛相对优雅安静,而且治安好。

    谁都知道常三爷是黑道小头目,没带我去他的场子,能看出何常在对我并无恶意。

    上了两杯鸡尾酒,据说叫啥蓝色妖姬,我喝着就像是掺了雪碧的白酒,没一点滋味,偏偏何常在滋滋有味的品着。

    我看过菜单,蓝色妖姬十五块钱一杯,丫的就是老白干搀着雪碧薄荷粉,何常在哪里是在品酒,只是不知拿什么话来搭茬。

    刚见面的时候,何常在还是挺随意的,自从得知我能看见黄花梨木上的佛文,这小子就拘谨得厉害,甚至说话都用上了敬语。

    能把这黑道头子唬住,哥们儿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干脆来个反客为主,啪的把杯子一放,语重心长的说道,“常三啊,我看你也是个精明人,有什么话就直说,犯不着绕弯子。”

    “白哥是爽快人,我也就直说了。”

    何常在尴尬一笑,随后有些愧疚的说道,“上次派了两个不懂事的手下去寻找李翠翠,不小心冲撞了白哥,实在对不起。”

    刚才还是小白,这会儿就是白哥了,可见何常在因为符文的事情,对我的敬畏程度。

    上次何常在派人寻找小翠,却把我掳了去,阴差阳错的结下梁子,何常在这次主动找我喝酒,估计是想化解上次的矛盾。

    不过我这双通阴阳的眼睛并非修炼玄术得到,而是误打误撞吞下七窍玲珑心的效果,实际我只是狐假虎威,没有得道高人的本事。

    如果何常在知道事情真相,天知道会不会直接把我剁碎了喂狗……

    我干脆把“高人”装到底,眯起眼睛手指轻轻扣击桌面,作平静语气道,“那三个家伙也得到了教训,所以上次的事情就算了。”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小翠的秘密

    何常在脸色泛青,嘴唇动了动似想说什么,最终端起酒杯湿润嘴唇,换上僵硬笑容说,“冒犯白哥是他们不对,可……可您是不是下手太重了?”

    怪不得何常在有些拘谨,原来是把我当做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你弄错了,那三个人是出车祸死的,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不信的话可以去警局调记录。”

    “白哥,这些都是小过节,我的手下不懂事,被教训也是应该的。”

    何常在陪着笑脸,从钱包里掏出一张金色卡片,双手递到我的手边,“匆忙没啥准备,这张卡里有二十万小钱,白哥在丰都初来乍到,就当是用来归置零碎。”

    看来何常在并不相信我的解释,我再度强调说道,“你的三个手下真不是我杀的。”

    “白哥,你可别糊弄我了。”

    何常在苦笑着说道,“警局内部的尸检结果我看过,我的两个手下并非死于车祸,而是脖颈后头有插入脊椎的五个深浅不一的血洞,就像是被人用手指插进去的。我想整个丰都市,能有这样手段的只有白哥你了。还有,女人的尸体在医院失踪,也就是您前段时间住的那家医院。”

    听完这段话,我苦笑沉默。那两个男人是被鬼害死,却并非我下手,但车祸中的幸存者只有我,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再者,第一天入学报到时,我搭救张筱柔并得罪了常三的手下,临走时我放出狂言,自己是跟范七爷混的。

    小混混不知七爷是谁,何常在这等黑道人物大都伤天害理自觉心虚,崇敬朝拜鬼神,七爷范无救名头如雷贯耳。

    两件事情加在一起,何常在猜测我用鬼神之力杀死他的手下,也属情理之中。

    刚才我看见了梨木珠上的佛文,让何常在更坚定认为我是道家高手,才会对我恭敬拘谨,奉承阿谀。

    见我脸色有些难看,何常在先是一僵,随即换上笑脸说道,“当然,这只是礼物的一部分,等白哥什么时候安定下来,更有厚礼相赠。”

    哥们儿是穷苦人家孩子,没钱没本事,长这么大没见过二十万,金灿灿的卡片摆在桌上,唾手可得,如何不让人激动。

    如果继续狐假虎威,说不定真能从何常在手里坑到更多东西。

    可七爷范无救曾经说过一句话,我仔细的记在心坎里。他曾说过:善恶到头终有报,岂留余孽入轮回。

    我把卡片推回去,再度强调说,“你手下的死和我无关,那场车祸我也差点丢了性命,至于和那具尸体出现在一家医院,纯属巧合。”

    见我板起脸,何常在狐疑的看着我,“真不是白哥你做的?”

    我叹了口气,意味深长道,“善恶到头终有报,岂留余孽入轮回。你种下的因,终将得来报果,我又怎么会去杀人。”

    不得不说,这句话真有得道高人范儿,何常在被我唬的一愣一愣,最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疑问道,“白哥是道教学派的高人?”

    我没承认,也不否认,只是谦虚的说了一句,“山野村民,不算高人。”

    这回何常在彻底的摸不清我,也不敢询问太多,只是唯唯诺诺的称是。

    稍有沉寂后,何常在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白哥,实不相瞒,我这次专程请你来这里,是要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关于李翠翠的事情。”

    我不由的心头一颤,随后喝了一口没啥滋味的鸡尾酒,故作平静的问,“你什么意思?”

    “前段时间我得到消息,李翠翠被杀害了,行凶手段残忍。但是……但是就在前段时间,我又看到她了!”

    何常在脸色有些难看,双目无神的盯着手中酒杯,眼神中竟隐藏着恐惧!

    我急问道,“在哪看到的?”

    “不……并没有完全看到,只能看见背影,但我知道她就是李翠翠。有时是半夜醒来,她就站在窗口,还有卫生间的镜子里,仓库的阴翳处,甚至我的车子后座上……”

    何常在有些语无伦次,我怀疑他是亏心事做多了,于是说道,“可能是你最近酒色招惹太多,身子虚,等哪天找老中医开几味滋阴补肾的药就好。”

    “白哥就别拿我开玩笑了。”

    何常在苦笑着说道,“如果单是看见,我不至于害怕,但是李翠翠是来找我索命的,如果不是这串佛珠,我恐怕早就不在人世。”

    我眉头皱起,“这话怎么说?”

    “白哥恐怕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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