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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野尸-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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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逛遍了操场,掀开无数个下水井盖,可是还没有找到文革时期留下的地下室。

    浑身衣衫湿透,戴月明把衬衣脱下来,交给我拧了拧水,又穿上去。

    在这一过程中,我清晰看到她贴身的红色底衣,然而戴月明却毫不介怀的样子。

正文 第八十三章 消失的地下室

    抹了一把脖颈雨水,戴月明俏脸阴郁道,“照这样下去,天黑之前我们恐怕是找不到地下室,一旦天黑以后……”

    想到黑夜中僵尸的恐怖,我禁不住打了个冷颤。无论如何,在晚上八点钟之前,我们都要把藏匿在学校某处的僵尸给揪出来!

    想要找到地下室,得询问和神婆同一年代在垃圾场工作过的老人,可是当初十二个人全部死光,无从寻找。

    还好,戴月明告诉我说,村长掌握着全村共工设施的资料,说不定就有当初垃圾场的建筑图纸。

    可老村长早就死了,新一任村长是个大学生,不知道曾经的资料是否还有存档。

    稍作打听,我们就寻找到村长家的二层小洋楼。那村长比我年长不过几岁,带着个眼镜,一副文质彬彬模样。

    来不及客套,我直接开门见山的说明来意思。

    那年轻人脸色稍有些尴尬,旋即说道,“当初垃圾分拣场的建筑图纸的确是有,只不过在我父亲死前,随同一起下棺材。现在想要拿出来,应该不太可能。”

    我和戴月明交换了眼色后,讪笑着说了一句“告辞。”就离开了现任村长家。

    无论如何,建筑图纸我们必须到手!在离开村长家以后,我们询问到了老村长的墓葬去,就偷偷扛着铁铲锄头赶过去。

    我以为戴月明会害怕,没想到她比我还要坚决!想想我也能理解,这所学校是戴天晴毕生的心血,为了能够让学校顺利发展,她无论做什么,都会在所不惜的吧……

    争分夺秒的赶到乱葬岗时,天空大雨瓢泼,我们分成两头,挨个墓碑的寻找那些被冲得只剩小土丘的老坟。

    平日里,戴月明看见一只小虫就要就要昏倒。可是在驱虫乱爬,满是死狗烂猫的乱葬岗里,她却格外认真执着的寻找着。

    以她这种认真程度,我相信哪怕真的遇见僵尸,她也能拼上一会儿。

    大概过了半小时左右,我在一个乱石堆旁边找到歪倒的石碑,将石碑扶起后,擦拭干净上面的泥水,发现赫然写着——“萧大山”的的名字。

    “找到了!”我朝着戴月明挥了挥手,她赶过来看到石碑后,也松了一口气。

    顿了顿神色后,我低声问道,“敢挖吗?”

    戴月明咯噔咽了口唾沫,“怎么不敢!”

    我负责挖土,戴月明负责把土铲到一旁。忙了二十多分钟,终于把土层扒开,露出里头的棺木。

    棺木并没有想象中腐败那么严重,在以前做棺材都是用实打实的木料,不像现在的锯末板,结实而且耐腐蚀。

    即使故作淡定,但从戴月明苍白俏脸上,我还是察觉到她内心的恐惧。

    于是,开棺我没让戴天晴帮忙,自己一个人把沉重棺材盖掀开后,里头并没有想象中的恶臭,只是满满的积水有些恶心。

    这些积水不是一天形成的,夏季暴雨时,水灌进棺材里得不到蒸发,时间一长,污水泡着尸体,变成了灰绿色。

    这种情况下,就算有东西陪葬,估计也早已经腐烂了。不过我还是不甘心,把鞋子脱下来,一点点把棺材里的脏水往外泼。

    虽然没啥味道,但绿色的尸水足够恶心,有好几次我都差点吐出来。

    刚开始,戴月明神色复杂的看着我忙碌,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后,她竟然过来帮忙泼水!

    本以为她足够坚强,但我还是小看了戴月明的屹立。

    把水泼光之后,里头的景象没有让我们失望,在完整骷髅的旁边,端正放着黑色铁盒子。

    盒子封闭良好,虽然长年泡在水面上,但是接缝处被橡胶咬合完整。

    砸烂了锈迹斑斑的铜锁,在雨伞的遮挡下,我把盒子打开,发现里头没有一滴水,厚厚一摞纸保存完整。

    我和戴月明匆忙的把棺材再度埋上,将石碑从新立起,擦拭干净上面的泥水,恭恭敬敬在坟前拜了三拜,这才离去……

    回到学校时,已经五点多钟,离入夜还剩三个小时。我们随便找了间教室,匆忙把盒子打开,发现除了一摞图纸以外,还有一个笔记本。

    原本我没打算把笔记本翻开,可是笔记本封面上贴着女孩的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

    那女孩大概二十多岁,长相甜美,穿着牛仔裤,红白的格子衫,对那个年代来说已经很稀奇了。

    而女孩的打扮,我曾经在神婆给我的垃圾场十二个工人合影中见到过。只是在那张照片上,女孩的脸是模糊不清的。

    神婆说过,他在垃圾分拣场工作了十几年,可记忆中工人只有十一个,偏偏忘记多出来的一个是谁。

    怀着忐忑的心情,我翻开了日记的第一页,上面赫然用熟悉的字体写着一行小诗——

    人什么时候才算彻底死亡呢?

    心脏停跳时?牧师祷告时?被人遗忘时?

    当我腐烂的肉躯埋入黄土。当牧师在墓碑前洒下花瓣,当爱我的人泪眼干涸,再度绽放笑颜……

    本该沉入地狱的我,是如此眷恋人世间,多想再活下去,哪怕让生活陷入不幸与恐慌。

    于是我回来了,爱我的人们,快把我找出来吧……

    诗最后的落款名字是萧红。

    从笔迹上看,这首诗的字体和神婆给我看的那张照片背面的字迹一模一样,也就是说,那张照片后的字,就是日记的主人写的。

    翻开第二页,才开始日记正文的内容。

    一九六七年八月一日: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进窗子时,我睁开双眼,享受阳光的沐浴。

    好开心,好满足啊,又能像往常一样上班,和大家说说笑笑聊聊。

    今天的我格外虔诚,我感激阳光和空气,感激一切身边的事物,活着真好……

    一九六七年八月二日:

    今天,我满怀沉痛,悼哀我死去的工友——大力。

    你怎会这么不小心呢,被吊车的钢丝勾住脖子。我看到你脑袋悬在半空的时候,几乎要吓得晕倒……

    大力,你放心吧,我们给你找了最好的殡仪师,一定还会把你的脑袋给缝上。

正文 第八十四章 惊悚日记

    一九六七年八月三日:

    今天,李姐的头发卷进搅拌机里,整个头皮被揭掉,休克死了。

    虽然我平时挺讨厌李姐,但是她死的时候,心里总觉得那么点难受。

    晚上一合上眼,我眼里就是血淋淋的头皮。李姐啊李姐,你快走吧,明天我去给你烧纸钱蜡烛……

    一九六七年八月七日:

    四天了,一共死了四个人,事情绝对没那么简单!

    有人想要我们死,会是谁呢……

    一九六七年八月十日:

    太恐怖了!刘芳和王建国想要杀我,我不小心砍烂了刘芳的脸,她一定不会放过我的,我该往哪里逃?

    拜托了,无论是谁,来救救我,他们马上就要找到这里!

    ……

    看到这里,我大脑一阵眩晕。刘芳就是神婆,而王建国是看门王大爷,这两个人曾经想杀害日记的主人!?

    虽然有些天方夜谭,但是神婆眼睛的伤痕说是在垃圾场受的伤,应该就是被这本日记的主人萧红给弄伤的。

    可是神婆又怎么会对弄瞎她眼睛的萧红没印象呢?古怪,太古怪了!

    日记写到这里落笔,萧红应该是被杀了。难道是被神婆和王大爷合伙杀害的?

    可以确定的是,日记的主人在一九六七年八月十号这一天,就已经死了。

    我的大脑正掀起风暴的时候,戴月明却在一旁催促道,“你看什么呢,马上就要天黑了!”

    已经六点多,天阴沉的更厉害,不能再等下去,我顺着构造图,按照比例尺寸缩减,发现地下室的位置在食堂的的后厨间。

    食堂是垃圾分拣厂留下的仓库,墙壁是结实的岩石,所以就延用了,那地下室的入口应该就在里面。

    果然,在锅炉房旁边的炭堆内,地板有明显的正方形凸起,我轻轻的一推,一道楼梯就显露出来。

    奇怪的是,里头还亮着灯,难道僵尸也会开灯?我给戴月明做了个嘘的手势,旋即蹑手蹑脚的走下去。

    越往前走,一种咯咯吱吱的啃咬是愈发清晰。等我下到楼梯最底层,发现两句僵尸坐在残破木桌旁的矮凳上,相互搂着脖子啃食。

    我已经分不清哪个是神婆,哪个是王大爷。两头僵尸互相把对方的脸,脖颈,咬烂,身上嗤嗤冒黑烟,一点点溃烂着。

    他们的姿势,就像情侣之间的亲吻,热情而娴熟,可咬下来的却是腐烂的肉块。

    戴月明站在我的身后,吓得捂着嘴巴,瞪圆了眼睛一动也不敢动。

    我猜想,他们吸了人血后产生灵智,来到魂牵梦萦的地方后,用记忆中熟悉的方式打开灯,坐在三十年前的地方。

    可是,僵尸的灵智有限,原本该有的亲热,变成了激发凶性的啃咬,互相伤害,互相痛苦,用最原始的本性恋爱,感觉还不错……

    好吧……感觉脑子里想的东西有些变态。甩甩混乱的脑袋,我拿过戴月明手里的兵工铲,悄悄靠近互相啃咬的僵尸。

    他们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就像是正热恋的男女,亲吻时完全不在乎旁人的眼光。

    趁着两头僵尸自相残杀,我举起兵工铲,朝着其中一个的脑袋狠狠砍下去!

    脖颈上本就有被咬的缺口,被我这么一砍,脑袋咕噜滚到地上。还剩下一只发愣的僵尸,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再度挥舞兵工铲。

    两颗人头掉落后,僵尸体内终于散尽了煞气,化作普通尸体瘫软下去。

    呼,事情总算是解决了。

    然而我没想到的是,戴月明的弱鸡体质终于撑不住,眼皮朝上一翻,歪歪斜斜的靠在墙壁上,一点点瘫软下去。

    我试探了鼻息,还好只是太过疲惫昏过去。背起戴月明,我晚上八点多钟赶到了戴天晴所在的宾馆。

    果然,只有区区一天的时间,戴天晴的腿部骨折就大抵恢复如初。有她帮戴月明洗澡换衣,我也放心。

    洗澡之后躺在床上,我再次有了活过来的感觉。这两天发生了太多诡异的事情,我感觉脑子都要被烧爆了!

    那张建筑图纸已经被我撕毁了,两头僵直永远关在阴暗的地下室里,或许对刘芳和王建国来说,那里才是最好的归宿。

    虽然眼前的事情解决,但如果不找出混在我们当中的死魂,每天还会有人死,直到剩下唯一的死魂!

    可是死魂有什么特征,又怎样破解厄运的诅咒,我没有一点的头绪。

    唯一珍贵的线索,就是在老村长的墓穴中找出的萧红日记。

    从日记可以看得出,萧红是整个事件的经历者,虽然到最后也死了,但我总觉得这个人有蹊跷。

    真的是神婆和王建国两个人杀了萧红吗?他们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萧红差点砍掉神婆的半边脑袋,而神婆本人对萧红没有印象,这太奇怪了。

    冥冥中,像是有一把锁,锁住了我们某一部分的记忆,而这段记忆就是揭发死灵身份的关键!

    今天晚上,我本来想和戴天晴好好商量这件事,可是因为太过疲惫,就沉沉的睡了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把萧红日记拿给戴天晴看。她看过之后,也是有些摸不着头脑,最终我们决定再去一趟村长家,询问有关萧红的情况。

    没想到,村长是祖辈相传三代,村长的爷爷和萧红是亲兄妹,所以对这位姑奶奶,这位村长多少有点记忆。

    村长告诉我们,萧红是留洋大学生,垃圾分拣场的创办人,人缘好,在村子里威望比村长都要高。

    后来,不知为啥年纪轻轻的就死了,哪一年死的,为啥死,都记得不是很清楚。

    不过村长告诉我们,在后山乱葬岗跑旁边,有一个老式四合院,是他爷爷辈一起居住的地方,那里说不定有关于萧红的线索。

    就算是居住过,也是五六十年前的事情了,现在能找到线索的几率渺茫,可我们除此之外,已经没有别的线索。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和戴天晴准备好工具,前往乱葬岗山后一探究竟。

    我们本来骑着电瓶车,可是在离乱葬岗老远的时候,就不得不下车徒步行走。

    前面杂草一人多高,还有灌木,车子几乎是寸步难行。

正文 第八十五章 老屋村志

    艰难跋涉二十多分钟,在前方山口低洼处,我看见一间破败的瓦屋。

    屋子瓦片塌下一半,房顶零星长着杂草,两扇屋门还算完好,只是门锁不知被什么人给撬开,大门与屋门都敞着。

    刚下过雨,院落里积水和杂草丛生,一株老槐树把强挤得凸起,快要塌陷,灰瓦白墙斑驳离落,很难看出有人生活的痕迹。

    推开半掩着的屋门,北墙上放着老式堂桌,桌上的东西大都被搬走,只剩下一盏油灯,香炉,和几个茶叶盒。

    抽屉全部翻找了一遍,还是没有寻到有价值的东西,我又东屋找了一圈,终于在床头的小柜子里,找到一张死亡通知书。

    那一页纸已经泛黄,上面有些变色的一寸照片上,有个女孩甜甜的笑着。

    死者:萧红

    死因:突发脑溢血导致休克性死亡

    死者家属签字:萧大山

    死亡时间:一六六七年七月

    签署人萧大山,就是现任村长的爷爷,也就是萧红的亲哥哥。按理说,没有人会无聊到伪造死亡证明书,可是……

    萧红的笔记本上,记录了一六六七年,八月一号到十号的事情,可死亡证明书上她在七月就死掉了。

    这完全不符合逻辑!难道是死亡证明书的日期填错了?可这份单子是用打印机填写出来的,已经精确到秒,不可能出错。

    本以为来这座小屋能找到有线索的东西,却越发的让真相扑朔迷离。正在我苦思冥想时,戴天晴在隔壁轻唤一声,“快过来看这个!”

    只见戴天晴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封皮已经缺了半夜,但能看见苍劲有力的一个“村”字。

    这应该就是村志了,我忙翻开看,里头都是用篆体写的晦涩难懂字眼,大概意思我还是能看得懂。

    民国元年,站乱辄止,村落安定,尚添新户,未等安居,又遭劫难……

    大概意思就是,在民国时期,有一个本该死去的女人再度出现在村落,引起一场灾难差点让村人死绝。

    后来人们齐心协力,把那个女人给杀死,从此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这是死魂第一次被发现,而人们找出让灾难停止的方法,就是让死人回到地狱。

    为了找到那个女人,村人把一切怀疑的对象都给杀了,最终误打误撞的把女人给找到,真正恐怖的不是厄运,而是躁动的人心!

    看完这一篇文章之后,我和戴天晴终于明白,当年垃圾分拣场究竟发生了什么。

    从死亡通知书上来看,萧红在一六六七年七月就已经突发性脑溢血休克而死,

    垃圾分拣场是萧红投注了心血建造出的,所以她就算死了也放不下工厂,于是在八月的那一天,化作死魂回到村庄。

    死魂这种东西,没有任何力量,就像是普通人一样,受到致命伤也会死。

    但是它最恐怖的地方在于,死魂一旦复活,身边人的记忆会被篡改,人们完全忘记她已经死亡的事实。

    当身边开始有人死的时候,人们会互相猜疑,甚至杀死自己怀疑的对象。所有人都互不相信的时候,群体间的内斗才最为惨烈。

    萧红复活后,诅咒开始降临,垃圾分拣场每天都有一个人死,到最后只剩下萧红,刘芳和王建国三个人。

    大概刘芳和王建国发现萧红已经死亡的事实,而萧红自己却不知道,最终被两人合力杀害后,厄运终结。

    死魂消失以后,大家会彻底忘却与死魂之间发生的事情,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刘芳被萧红砍瞎一只眼睛,却不记得刘芳这个人。

    这样一来,一切都能够解释的通了,我们没有白白走这一趟。

    可惜的是,对于将死魂揪出来这件事,我们没有半点头绪。

    不过最靠近死魂的人,最容易受到诅咒,如果要排查的话,就以看门王大爷,神婆,以及我为圆心,排查中心的人际关系圈。

    现在最先被怀疑的,就是学校里的孩子,还有校内管理人员,以及附近饭店,农家旅馆的工作人员。

    确定范围后,我和戴天晴马不停歇的出了屋子,准备去找停在山腰下的那辆电动车。

    刚出门,天就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秋天就是这样,雨点一旦落下,没有个三两天就别想停。

    来不及避雨,我和戴天晴闷着头往山坡下跑。我老家就是山沟,习惯了石板路滑,可戴天晴脚步太快,一不留神哎呦一声,朝着身后坡底栽下去!

    我忙拉着她的胳膊,却是被带的重心不稳,两人连摔带滚,大概经历了一分多钟,从山腰滚落到山脚。

    落地的那一刹那,我眼前一片漆黑,就像是眨了一下眼睛,等再反应过来的时候,除了衣衫破损,身体并没有什么大碍。

    恐怕刚才的那一刹,我已经被摔死了,是吃下的太岁又给我一条命。

    虽然吃下太岁后变成不会死的怪物,但是从某种方面来说,我的人身安全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

    戴天晴就躺在我的身边,她后腰肾脏部位被碰了拳头大的血窟窿,但过了一个呼吸的功夫,窟窿瞬间愈合,而戴天晴也悠悠转醒。

    现在我对身体状况大概有了解,只要死后,无论多么严重的伤势都会立刻愈合。可活着的时候受伤,愈合就相对要缓慢。

    “小白,你怎么样?”戴天晴刚从地上爬起,就慌忙要检查我的伤势。

    这妞太过于强悍,估计是不能接受她摔倒把我拉下马的事实。我只能苦笑道,“摔一下还能怎么样,别忘了我们两个现在想死也死不掉。”

    看到我染血的衣衫,戴天晴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眸子顿时黯淡,“对不起,刚才那一下很痛……”

    “没事,死习惯了,其实也感觉不到啥。”

    我疏松了一下筋骨,朝着四周打量一圈,忽然有些警惕的道,“我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比较好。”

    雨点更为密集,在白茫茫的雨幕中,入眼处是无数座荒坟,这里是乱葬岗的最深处,我们好巧不巧,刚好摔到这儿来了。

正文 第八十六章 坠落荒坟

    戴天晴虽然胆子比较大,可是在这种环境下,也是俏脸煞白,战战兢兢的道,“小白,你还知道回去的路么?”

    “管他呢,反正往南走总能遇着人家,到哪也比待在这里强。”我故作轻松的说了一句,旋即迈开步子就往前走。

    估计我的样子给戴天晴壮了胆气,她也是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大步流星的朝前走。

    然而祸不单行,戴天晴没有注意到前面是被冲平了的坟丘,一脚踩上去后,整个人陷进枯朽的棺材里。

    棺内有积水,因为时间过长而发臭变绿,戴天晴一向洁癖,现在却半个身子泡进发绿的尸水。

    虽然没有尖叫,但是戴天晴脸色惨白得厉害,浑身打了个哆嗦,硬生生插在水里不敢动弹。

    我忙一手揽着她的腋下,另一只手揽着腿弯,小心翼翼的把她抱出坑后,放在地上。

    见戴天晴噙着泪,眼眶通红,生生憋着不哭出来的模样,我只能尴尬笑着说道,“这只是地下积的雨水,尸体早在几十年前就腐烂完了,你就当是不小心踩进臭水沟,回去冲一下就完事了。”

    “你……你骗人。”戴天晴哽咽着指指朽烂的棺材,里头正飘着一个带着黑色发丝的骷髅。

    丫的,都在棺材里躺了几十年,你偏偏要在这个时候吓人……

    最恐怖的并非是骷髅,而是戴天晴腰部以下全部湿透。然而当着我的面却不能脱下来,这对轻微洁癖的她来说,是绝对不能忍受的!

    我试探问道,“要不,我把裤子脱下来给你穿?”

    戴天晴看着自己湿淋淋的下身,强忍着喉头抽噎声道,“不用了。”

    不行,再这样下去戴天晴非得哭出来不可。

    正在我万分尴尬的时候,突然听见前面有哗哗的流水声,我顿时心头一喜,急忙拉着戴天晴的胳膊道,“快跟我过来!”

    这两天连续降雨,附近干涸的山泉都又开始淌水,就会形成无数道小的水沟和水渠。

    往前跑了没几步,拨开了齐腰高的杂草,眼前有一大约台球桌大小的低洼水坑,水坑向外延伸的是潺潺山泉。

    像这样清冽的水流,在城区里头几乎见不着了。看到水潭后,戴天晴先是疑惑,旋即陷入狂喜!

    “小白,你走远点给我守着,我要好好洗个澡。”说完,戴天晴解下上衣,然后美眸直勾勾的盯着我。

    “好了,我走就是,不用这么老是盯着看。”我翻了翻白眼,无趣的拨开杂草,蹲在其中一座坟茔前,任凭雨水打在身上。

    身后传来哗哗水生,我脑海里不由得浮想联翩。虽然无数次想要回头看,但还是被理智给克制住了。

    戴天晴人长得漂亮,心眼好,但是性格保守得厉害。可能由于母亲的缘故,她对我意外的男性,都不怎么亲近。

    还好,哥们儿长得人畜无害,而且性格随和,否则估计她也不会接近我。

    不过她的保守我并不讨厌,更不讨厌那种直率,善良,以及自以为是稍显偏执的执着。

    所以,在她准备好接受我之前,我不会对她有任何的非分之想……

    本以为戴天晴把裤子稍微洗一下就会出来,然而我还是太天真了。女人一旦进入浴室,没有半个或者一个小时,是不会出来的。

    在等待无聊时,我突然听见旁边传来咯咯噔噔的怪异响声。

    有人!?

    暴雨滂沱,除了我和戴天晴之外,怎么可能会有人来乱葬岗子!

    我顿时心生警惕,从地上捡起一个石块来,悄悄的朝着声音的源头靠近,发现声音是从前面的坟墓里发出来的。

    这是个新坟,只是一小堆土前面放着个灵位牌,牌子前面摆了一碗米饭,还有橘子香蕉各一盘。

    灵位牌是用红油漆写在木头上的,死者的名字叫李蛋,木牌上还贴着个照片,是个捧着玩具,咧嘴大笑的男孩。

    男孩大概七八岁的模样。在农村有个不成文的习俗,成年前死亡叫做少亡,这种尸体不能下葬,必须要裸尸掩埋,被野狗吃,鸟儿啄干净,灵魂才能投胎。

    可是土堆里赫然伸出一只稚嫩手掌,旋即伸出了另一只!两只手用力拨开图,一个小男孩从土里露出半个身子,旋即灵巧的站起来。

    孩子出来之后,用疑惑的眼睛盯着我一会儿,旋即蹲在坟头上,抓起一碗米饭就往嘴里塞,香蕉不拨开,一口咬掉皮,直接吞瓤。

    恐怖的是,孩子的半只头颅,并没有长出头盖骨,取而代之是粉嫩的一层皮。

    透过这层皮,我能清晰看到他大脑的褶皱,布满了血管与青筋,就像是被人活生生翘掉了一层脑壳!

    鬼,是鬼!我几乎是忘了叫喊,转身跌跌撞撞往后跑!

    越是这种童鬼,体内怨气越大!虽然我和戴天晴不会死,但谁也不想平白无故被童鬼咬两口!

    响起童鬼包着脑浆的嫩肉,我胃里一阵泛酸,差点忍不住吐出!

    我冲入刚才的水塘中,戴天晴估计已经洗完了澡,正蹲在地上认真搓洗沾满了脏物的裤子。

    来不及欣赏眼前秀色可餐的场景,我惊声道,“别洗了,快走!”

    我顺手捡起戴天晴的衣服,另一只手拉着戴天晴,拼了命的往前跑。

    戴天晴很是蒙圈的跟着我跑了两步,却是忽然反应过来,俏脸涨红薄嗔道,“混蛋,变态,放开我!”

    “来不及等你穿衣服,后面有脏东西!”

    我一边跑,一边气喘吁吁的解释着。戴天晴与我共同经历的太多的事情,不至于因为这件事而矫情。

    她虽然俏脸羞红,却跟着我跑了好一会儿,直到出了乱葬岗的范围,看到身后没有动静,这才停下来大口喘着粗气。

    “变……变态,把衣服还给我!”

    我小心翼翼的打量四周,发现童鬼的确没有跟来后,终于大松了一口气,自觉的闭上眼睛,把手中衣物递给戴天晴。

    见我行为举止还算合乎规矩,戴天晴也不在埋怨什么。不过她很快问道,“我的内裤呢?”

正文 第八十七章 童鬼

    “内裤!刚才那一堆里没有?”

    我下意识的想要转过头,却被戴天晴扳住了脖颈,“你敢回头,我就把你的双眼给插爆!”

    慌乱之中,我随手把地上戴天晴的衣服抓起,内裤的确是没有在意到,难道是拿漏了?

    不过很快,戴天晴还是穿好了衣物,声音有些别扭的道,“好了,你转过来吧。”

    转过头时,戴天晴像是往常一样,衣服穿的一丝不苟,迷彩裤,越野夹克,还有一双防滑登山靴。

    然而……我的眼睛不自觉的朝着她双腿间看过去。虽然啥也看不见,但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混蛋,你的眼珠子还想不想要!”戴天晴俏脸殷红如血,如果我再看下去,估计她真的忍不住要动手。

    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咳咳,我们先回去,路上再和你细说刚才遇到的东西。”

    ……

    还好,我识趣的避过了内裤的话题后,戴天晴的尴尬缓和不少。我们围着乱葬岗饶了一大圈,终于找到停在山脚下的电动车。

    回到居住的旅馆,已经是晚上七点。今天累的比较厉害,我们各自洗了个澡吃点东西后,就去回去休息。

    今天晚上,我仔细琢磨那个叫李蛋的童鬼。他是从棺材里爬出的,算是死而复活的人,他会不会是死魂呢?

    仔细想,这种可能性很大。这个村落是从四天前开始死人的,如果李蛋是在这之前过世,那么这个死魂,就能确定是李蛋无疑。

    相较于僵尸,童鬼更加敏捷,但是一到了白天,就只能缩在坟墓里。明天我们联系一下李蛋的家属,确认无误后,我们会帮李蛋火化!

    ……

    第二天天刚亮的时候,戴天晴早早的把我叫起来,去调查关于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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