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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世界逍遥行(微笑)-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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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能在转瞬之间,尽灭青州府沈家的,岂是非同小可?!但很可笑的是,覆灭偌大沈家的,不是旁人,竟然是青州府势力排行第二的青山寇!!

这就极其诡异,并且令人难以理解了。

青山寇势力不如沈家,又怎能举手投足,就办成此等大事?这不科学!

难不成,有人假借“青山寇”之名,一举灭掉了青州府沈家?这同样不科学。假设倒是可以成立,但是动机……动机是什么啊?!

万物皆有因,唯有穿破层层迷雾,才能看到事物的本质。

事实是,没有谁假借“青山寇”之名。覆灭青州府沈家的,也的确就是青山寇。青山寇能完成这登天般的任务,只因它背后,有一个更雄厚的大靠山。

魔门!

魔门,这是天下正道的称呼。魔门弟子自己则称本派为“星月神教”。

事实上,青山寇并没有依靠魔门,因为它本身便是魔门位于青州境内的分舵。

叶锋来到这个世界,耳边便常常被人灌输一个思想:以武为尊!

在这里,“侠以武犯禁”,这五个大字纯属扯淡,只要你武功强,功名富贵,想要多少有多少,杀个把人,绝对没人找你麻烦。

类似的情况,还有许多。

譬如武器交易,只要你有钱,想买多少兵刃就买多少,只要你喜欢,朝廷绝不干涉。当然,前提最好还是把税交了。

譬如私人武装,每州面积不一,各自人数限制也不一样,但上有对策下有应策,你养个武士,就说他是赶车的马夫,谁又能把你怎么着?所以,各地虽有人数限制,实际情况却还是想养多少养多少,只要你有钱。

法律公文似乎都成了摆设,对这些强人完全无用。

哦,说错了,倒也不是摆设,至少统治天下百分之八十的良民,还是行之有效的。

念及此处,叶锋恍然大悟一般,顿悟了:别说这里,就算是前世,还不他娘的一样?!所谓法律,不过是上层贵族,统治平民阶层,正大光明的幌子。

他们自己,是不怎么遵守的。

自从叶锋来到大唐王朝,朝廷的存在感寥寥,影响甚微。

这当然是叶锋的错觉,但他这错觉,也没错得太离谱。

泱泱大唐,幅员辽阔,名义上,这片大陆是由慕容家族代表的大唐王朝统治着。事实上,庙宇、江湖,两者有着奇妙的平衡的状态。

朝廷自然是强势一方,但也没对江湖形成压倒性优势。

大唐王朝建国之初,自然是号令天下,谁敢不从。但三千余年过去,大唐王朝境内,天纵奇才辈出,这种优势便一点点被蚕食。

不提朝廷,单论江湖。

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便有利益纠纷,而有利益纠纷,便会产生派系之分。

太阳底下无鲜事,无独有偶,这个精彩的江湖,也有正派邪派。

大唐王朝十三道,势力最大的邪派便是魔门。

魔门,也即星月神教,正如正派组织,这片大陆什么时候开始,它便什么时候存在。

三千年前,正值乱世,魔门第三十四代教主,习武走火入魔,爆体而死。

其时,恰逢乱世,八国并立,魔门内部在支持何人的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随即四分五裂,分为日、星、月三宗。

日、星、月三宗,各自为营,分别支持八个大国中的一个,甚至是两个。动用教内所有资源,倾尽全力打压其他国家。岂料,最终取得胜利的,竟是以慕容决为主的番邦小国——唐国。

唐国升级,大唐帝国随即诞生。

结果可想而知,因为魔门三宗战时,倾力绞杀过唐国,大唐王朝建立之后,慕容决随即下达有史以来,最严厉的绞杀令,全国围剿魔门弟子。

即便到死,慕容决所留遗嘱,仍是子子孙孙,千秋万世围剿魔门,决不妥协!

其后一十七位皇帝,直至当今圣上“君临天下”慕容千秋,亦牢记祖辈遗言,不敢有片刻遗忘。

魔门虽心有不甘,大举反抗,但胳膊拧不过大腿,魔门高手一个个被围剿杀死,侥幸逃脱的,也都隐姓埋名,自此不问江湖事。魔门陷入建教以来的最低谷。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两千多年,直至九百年前,更准确的说法是八百年前!

九百年前,一代魔君独孤戈诞生,其人天纵奇才,仅仅只用了五十年,便参透魔门无上宝典《焚天噬地诀》,一跃成为化神境高手,继承魔门日宗宗主之位,号“至尊神君”。

其后又用五十年,一举击败星、月两宗宗主,成为魔门第三十五代教主,成为魔门有史以来武功修为最强的教主,独享“魔君”称号。

天下正派,乃至于朝廷,提及历代魔门教主,都要加上第几代第几代,唯独独孤戈不需要,但凡说起“魔君”,所指唯他一人尔。

而“魔君”独孤戈也一跃成为天下公认的第三位大宗师!

迄今为止,所谓大宗师,天下也不过寥寥七人。

“剑圣”南宫绝三百年前,一人一马入帝都,单挑“君临天下”慕容千秋,晋升为第七位大宗师。此后三百年,再无一人有此资格。

ps:

又到拓展剧情时,虽然没情节,但我怎么写的挺燃?

第181章狗血的相遇

“魔君”独孤戈,三千年来,第三位问鼎大宗师的天才。

自他一统魔门以来,天下大势,瞬间为之一改。被打压了两千多年的魔门,扬眉吐气,天下莫敢与之争锋,大唐帝国也不能!

直到七百年前,大唐帝国,慕容家族又出了一个惊才绝世的天下,这便是当今圣上“君临天下”慕容千秋,第四位大宗师级别高手。

饶是慕容千秋惊才绝艳,可跟独孤戈相比,他还是太嫩了些。

同样是这一年,独孤戈孤身一人,单枪匹马入帝都,目的为何,世人皆知。

大唐帝国为之震惊,好不容易才出了一个慕容千秋,要不明不白这么夭折了,那可如何了得?

不得已,大唐帝国只得搬出地藏奇宫,原因无他,只因三千年前,第一个大宗师“剑道独尊”净散仙人,便是出自地藏奇宫。

故老相传,净散仙人两千岁时,就已逝世。

可地藏奇宫就是地藏奇宫。

虽然净散道人生死未知,但当时地藏奇宫的方丈空慈大师,仍提前拦下独孤戈,不知说了什么,竟说服了独孤戈,将其引向地藏奇宫地底,独孤戈从此失踪,不知生死。

魔门声势煊赫两百余年,又再衰竭下去,魔门又成一盘散沙,直到百余年前,方才由“小魔君”夜羽色重组。

这夜羽色惊才绝艳,虽比不得独孤戈,却也足以担任魔门教主之位。

日、星、月三宗宗主。皆心悦诚服。欲推其为魔门第三十六代教主。但夜羽色坚辞不受,只肯担任副教主,说是独孤教主归来之日,便是魔门奉还之时。

七百年过去,江湖上,再也不曾听过独孤戈的消息,无人相信独孤戈仍活于世。有赞扬夜羽色高风亮节的,也有说他虚伪做作的。评论莫衷一是。

旁人问起,夜羽色只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岂料,预言成真!

四个月前,这魔门有史以来,修为第一,不可一世的教主,竟又重现江湖!

更教人始料不及的是,他这第一步棋,便是拿河西道青州府沈家开刀。

一夜之内。尽诛沈家总舵;三日之内,横扫沈家所有分舵。青州境内。便唯青山寇独尊了。

对天下大势来说,这一手无关痛痒,左右不过开战,不是沈家就是李家、黄家,只是天下大乱的讯号罢了。可对叶锋来说,青山寇无意之中却帮了他一个大忙。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敌人的敌人未必是我的朋友,却一定是我的盟友。

这大街上烂白菜似的俗语,叶锋却用自己的例子,给出了犀利反击:敌人的敌人,他娘有可能还是自己的敌人!

当然,所有一切,皆是机密,青山寇乃魔门青州分舵,寻常人自是不知。

叶锋虽自认自己不是寻常人,但悲催的是,他也不知道。跟许多寻常江湖人一样,他目前掌握的消息,也仅限于“魔君”独孤戈重现江湖。

沈家尽灭,虽然仍不排除有人觊觎斩龙剑,但叶锋面临的压力,骤然减少。

可保险起见,这段时间,他仍用上易容术,竭力约束自己的行为,路见不平也不拔刀相助,撑死也就背后下点儿阴手,低调,且奢华,且有内涵。

唯一没有约束的,是那爱凑热闹的性子。

……

……

这日傍晚,夕阳如血,漫天的晚霞将苍穹侵染得火红一片。

叶锋剑藏匣中,负于身后,随即拍马南下,赶往渭水最繁华的码头。现今他武功大成,保命杀手锏一大堆,倒有实力前往河西道首府,见识一下这个世界的繁华了。

夜色微醺,此刻,恰好途径一客栈。

叶锋笑了一声,纵身下马,将马屁拴好,随即大跨步走了进去。

奇怪的是,进门之后,非但没有店小二前来招呼,客栈一楼,更是一个人也没有,偏生客栈之外,拴有许多马匹。

穿越异世之灵异事件?

他轻笑一声,吐槽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难不成今儿……咱就遇到了各大武侠小说,屡试不爽的桥段——人肉客栈!”

这个想法仅仅维持了一秒。

下一刻,窃窃私语的喧嚣声自三楼传来,除了喧嚣声,还伴有喉结蠕动声。

“你奶奶的熊,别挤别挤!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娘希匹,看大爷啊看,吴老二,你他妈都看多久了?!还不让开,让老子过过眼瘾?!起开起开!”

叶锋哑然失笑。

得,的确是武侠小说屡试不爽的桥段,可却不是人肉客栈,而是偷看美女洗澡!这么多人,竟还夷然不惧,那妞儿倒颇有风四娘的风范啊。

有便宜不占就是那啥,素来不是叶锋的风格。

想都不必想,叶锋右脚在地上猛地一蹬,人已如轻烟一般,飞上三楼。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好家伙,短短五米的走廊,硬是挤了不下三十来人!

叶锋随手搭在一个青脸汉子的肩上,笑道:“马脸兄弟,借个位置,让俺也瞧瞧。”

那青脸汉子回头一看,先是一愣,双眼一瞪,登时大怒:“你他妈谁啊,老子又不认识你,赶紧滚!再他妈烦老子,老子今晚就牲口一回,强上你这兔儿爷!”

叶锋打了个响指:“霸王硬上弓?!我喜欢!竟然还是爆菊,那更是喜闻乐见了!!君子有成人之美,既然你这么强烈要求,那我就成全你吧!”

那青脸汉子就要动手,叶锋已迅如闪电地出击,拿着青脸汉子的右手,噗,直接捅向他自己的肛门!

那青脸汉子双眼骤然瞪起,大如牛眼。

“嗷嗷嗷——”

叶锋顺手一挥,青脸汉子直接从楼上掉下去,昏厥过去。

唰!

这一刻,一票牲口的注意力,反倒全集中在叶锋身上了。

叶锋食指竖于嘴唇,压低声音道:“别看我,看里面,正事要紧!”

一票牲口随即大乐,顿时觉得叶锋很对胃口,同道中人啊。

正在此时,一声清脆娇叱自屋内传来:“看完了吧?那就把眼珠子全都给我留下来!”语气虽然冰冷,但其声却若黄莺出谷,动听异常。

与此同时——唰唰唰!

无数钢针自屋内蹿射而出,角度奇诡刁钻,迅如闪电,竟同时将三十六人双眼刺瞎!

现场共有三十七人,唯一没被刺瞎的,只能是叶锋。(未完待续。。)

ps:180章,将近50万字,我终于要写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女主了,不容易啊。

第182章南宫胜雪

走廊之上,响起无比凄厉的哀嚎。

钢针虽未击中叶锋的双眼,但叶锋身形向后一闪,口中同样撕痛叫了两声。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怕是连他本人也不知道,也许单纯是恶趣味起。

但后果却是始料未及的,甚至于……香艳!

屋内之人,显然对自己很有自信。一招“满天花雨”施展开来,同时刺瞎三十七双眼睛,她也的确有自信的资格。

只听她声音清冷道:“青山寇全都死绝了不成?竟派出一群窝囊废!”

叶锋嘴角轻轻弯起,心底暗道:果然有猫腻!

他走进客栈,纵身上了三楼,便知这群人绝对不简单。说不简单,其实也简单。他们虽不是普通人,但也只是不入流的江湖人,武功低等,最高修为也不过后天境四层。

正思考间,鼻间嗅到一股沁人心脾的淡淡幽香。

然后……叶锋的嘴巴成了大大的“o”型。

但见一个肤色胜雪,约莫二十三四岁的女孩,身披一袭白色的纱衣,缓缓走了出来。

刚刚沐浴罢,她三千青丝尚带有水迹,披肩长发一边拢在耳后,另一边很随意地散落在胸前,一张粉白的瓜子脸,噙着一丝冷笑,同时还含有得意之色。

洁白的裙摆忽高忽低,她腿弯上的肌肤,自然而然便闪现出来。双腿匀称,线条笔直修长,圆滑丰满的小腿,在青色地板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洁白娇嫩。

小巧的右脚踝处晃着细细的白银足链儿,银光闪闪,如同莲花开在水边。

即便纵横过众多位面。此等绝色,却也罕见。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叶锋自问自己定力尚可,对美女也已生出一定免疫力。但直到此刻。他发现自己错了。

倘若一个美女,不能将所有男人的目光吸引过来。请不要怀疑那些男人的欣赏力有问题,答案只可能是——这个女人还不够没!

当女人美到一种境界,是没有男人能忍住不动心的。

叶锋眼前站着的,便是这种女人。

所以在短暂的错愕过后。他脸上自然而然露出一丝轻笑,放肆且大胆地打量起面前这个身材高挑的女子。

女孩。

吃惊的不仅仅只是叶锋,眼前这个女孩,显然比她更吃惊——她瞪着那双秋水般的美眸,定定看着叶锋,瞬间失神。然后才是“啊”的一声尖叫,脸色羞红一片。跑了回去。

大抵是叶锋的表演太过逼真,再加上她对自己也的确很有自信,以至于身上仅仅披了一层薄薄的、几近透明的轻纱,便走了出来。

一个大大的乌龙便由此诞生。

当然。对叶锋来说,这还是一个美好的乌龙,反正便宜是赚大了。

这个世界虽然以武为尊,但女子贞洁、男权观念,倒是跟封建社会并无二致。

她身上虽着了亵衣、亵裤,但傲人的双峰、神秘的热带雨林,乃至于洁白的脚踝,都给叶锋看到,令其产生了一丝不挂的羞耻感。

接下来的情节,就算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来了。最佳方案当然是立即遁走,但不知怎的,也许是趣味心起,也许是未知原因,叶锋却不愿当即离开。

“淫贼受死!”紧跟着便是一声冷叱。

叶锋撇了撇嘴,果然如此。

呵……淫贼啊,两世为人,自己倒是首次获此殊荣。

百点寒星齐齐射向叶锋,叶锋轻笑一声,双脚勾着走廊外檐,人已在空中划了一个优美圆弧,全身倒挂,灵巧躲过那美女的铁蒺藜。

美女冷哼一声:“不愧是名动天下的采花大盗,轻功果然不俗!”

叶锋不仅没有解释,反轻轻笑道:“多谢夸奖,我再接再厉。”

不解释,是因为解释无用,既然无用,那又何必解释?从这一方面来说,他这豁达性格,以及冷静的头脑,倒跟楚留香很相似。

就是一个最讨厌暴力,绝不肯杀人;另一个最喜欢以暴制暴,以杀止杀,能杀人时,绝不轻饶。

倘若这样两个妙儿人相遇,能否成为知己,却是谁也不知。虽然这点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一定会很有趣!

那美女明显也是一愣,旋即愤然道:“你这淫贼给我去死!”

只见红光一闪,一道无形真气随即斩下,咔嚓,半边走廊随即被斩落,木屑飞扬!

她手中武器,竟是一束非丝非棉,特殊金属制成的红绫。施展开来,即便没有七丈,也有六丈七八。那红绫显是削金断玉的神兵利器,竖向一击,击入走廊木板,就跟菜刀切豆腐一般,不费吹灰之力。

叶锋暗道一声草泥马,低估了这妞儿的实力……这他娘最起码是后天境巅峰啊!

双脚倏然挪动,快比闪电,再次躲过美女的雷霆一击。

那美女“咦”地轻呼一声,显然也是极为吃惊,又连攻数招,仍是徒劳。突然定住,声音仍旧清冷道:“你不是‘夜夜新郎君’王动,那淫贼轻功远甚于你,你到底是谁?!”

呵……“夜夜新郎君”王动?!那可是淫贼一界,高山仰止的存在啊,“偷人先偷心”的理念,更是唱响了淫贼有史以来的最强音,实乃淫之一界,不可多得的理论指导。而后,其人知行合一,亲身实践,堪称我辈楷模。

前世也只存在小说之中,此世竟有此人?有时间一定要认识认识。

犹记得那个夕阳西下的黄昏,左手江山,右手化身五指姑娘,那是我逝去的青春啊。

不过那句评语就过分了啊,咱小宇宙还没爆发,一旦全力而为,必射得你找不到北!

叶锋身体站定,冲美女拱了拱手,笑着解释道:“在下的确不是‘夜夜新郎君’王动。先说最重要的,适才之事,实属误会,万望姑娘不要怪罪。时间匆匆。情势紧迫。还未来得及自我介绍,在下——卧槽!”

正在此时。那美女骤然黑化,手中红绫一分为二,左边在前,右侧一条紧随其后。

瞬间。空气仿佛被撕裂一般,令人徒生窒息之感。两道凌冽如寒风的劲气,排山倒海呼啸而来,热浪灼灼。

那美女突然使出这一招,原本趁叶锋不备,来个措手不及。

叶锋也的确被吓了一跳,但仅凭此招。却还是不够看的。叶锋倘若想躲,自然能躲过去。一旦反攻,三十招之内,取那少女性命。也是轻而易举。

不过他打定主意,既然要装,就要一装到底。

这也正是防止别人注意到自己,随即察觉自己便是叶锋,斩龙剑便是自己所夺,心生不轨,坚持了三个月的。现今沈家已被绞杀,压力骤减,其实已经没有必要。

但正如今日发生的很多不必要,这一次,他还想逗逗眼前这个美女。

先前展示的实力,除了轻功卓绝外,也就只是后天境七层。

念及此处,叶锋身形闪动,依靠绝妙的身法,堪堪躲过。便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两道红绫骤然回收,叶锋要么爆发,要么脸颊向左,要么脸颊向右。

第一种是他虐这红绫美女,后两种是那红绫美女虐他……叶锋选择了后者,脸颊向左,自行将脸送上。

叱!

一条浅浅的血痕出现,沁出点点血珠。

正在此时,客栈之外,忽然传来数以百计的马蹄踏地声,声响震天,整栋客栈都似微微颤抖起来。

两人大眼瞪小眼,一道谩骂已经传进客栈:“南宫胜雪,老子看你这小娘皮能跑到哪儿去?!”

叶锋笑道:“南宫胜雪?好名字,很配你……”

南宫胜雪瞪了叶锋一眼,冷哼一声,也不接话。

到了此刻,倘若叶锋跟外边的人一伙儿,根本不必再演下去。但他连自己名字也不知道,唯一的原因,只能是他跟外边那群人,根本不是一伙儿的。

“他妈的,你这贱人不自量力,竟敢到咱们青州来夺剑!”

“草!这可是青州!连青州府沈家都被咱们铲平了!你这骚蹄子还能逃得出去?!”

“嘻嘻……但你这小妮儿,脸蛋儿美,胸脯够翘,屁股又圆又大。随随便便让兄弟们快活快活,说不大大伙儿给你求个情,教主就饶你不死,咱兄弟们天天让你快活似神仙……”

随后是一些污秽、谩骂之语,越来越接地气,也越来越不堪。

南宫胜雪脸红如潮,不知想到什么,忽地恶狠狠瞪了叶锋一眼。

饶是叶锋自问两世为人,经历之事已不算少,但唯独对女孩千奇百怪的心思,仍是不解。且不提南宫胜雪心中心思,外边那些侮辱性谩骂,却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青山寇!

敢情追杀南宫胜雪的人,竟然是青山寇!

姓氏“南宫”,又在如此敏感的时间,出现在青州境内,眼前美女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河西道九大势力,“两门三家四大派”,这“三家”之中,有一个世家位于鼎山州。好巧不巧,这个世家,姓氏亦是“南宫”。

毫无疑问,这南宫胜雪,便是来自河西道鼎山州的南宫世家!

……

……

客栈之外,谩骂之声,愈发高涨。

南宫胜雪虽气得脸色涨红,倒也并未冲动之下,贸然杀出客栈,反是愈到最后,愈发冷静,努力思考破局之策。单单这点,便值得叶锋刮眼睛相看。

但也仅此而已,因为叶锋已经看出:南宫胜雪已经受伤!

内伤!

青山寇一众见客栈内,除了哀嚎之声,便无其他回应。风格顿时一改,谩骂声戛然而止,只听一道醇厚、极具磁性的声音,忽然响起。

“在下顾人同,青山寇排行第四。适才多有得罪,还望南宫小姐勿要见怪。但倘若南宫小姐,再不现身,那在下唯有更加得罪……一把火烧了这悦来客栈!”

听到来人声音,南宫胜雪眉头轻轻拧起,青山寇这回算是下了血本,来的可不是普通杂鱼啊。

顾人同,绰号“刀剑鬼影扇”,手持一柄玄铁折扇,长达半丈,既可作刀,亦可作剑,还可打穴。简直速度迅如闪电,遂又博得“鬼影”称号。

实力不容小觑。

青山寇,一王三长老,“无极神魔”夜无极,自是排行第一,而后依次是“无影双杀一十八”天鹫子,“无影无形”勾陈,“笑里藏刀”傅金鹰。

这四人,皆是先天级别高手,排名要分先后。

四人之下,青山寇内,便以这“刀剑无影扇”顾人同为首,他面相儒雅,看上去极其年轻,事实也不过三十岁,可现如今,已是后天境巅峰高手。

他又没叶锋的金大腿,能在而立之年,便达到如此高度,说其为不世出之天才,那是一点都不过。

从这个方面来说,“刀剑无影扇”顾人同,堪称青山寇内第一人。

南宫胜雪顾忌的,不无道理。但叶锋却是丁点儿不知。

听到顾人同叫嚣要一把大火烧了客栈,他演戏演到底,敬业至极。

只见他瞪着眼睛,无辜看着南宫胜雪,那表情想要表达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你要出去就赶紧出去,可千万别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

南宫胜雪不满反瞪回去,嘴角露出一丝不屑,忽然想起什么,她竟轻轻笑了起来,甚至于,玉肩还幽默地耸了耸。

那意思也再明显不过,再多解释,反倒是画蛇添足了。

正在这时,叶锋做了一个南宫胜雪,无论如何也绝对想不到的事情。

他说了一句话。

但他接下来将要说的这句话,却是任何女人都难以想到,任何男人都会引以为耻。

只听这鸟人大喊一声:“南宫胜雪就在三楼,你们要烧就烧,不过可得等我出去再说!我是无辜的!我跟这件事,可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我要出去了,你们不要射箭!”

话语刚起,他人已展开身法,犹如轻烟一般,冲天飘起。

南宫胜雪一阵气结,怎也料不到,这世上竟有这种男人?!

时不我待,但思索片刻,南宫胜雪嘴角忽然弯起,随即施展身法,紧随叶锋杀出客栈。

现在,便是最佳突破时机!

事实也是如此,青山寇为之愕然,同时哈哈大笑,全当叶锋是在开玩笑,这同时是南宫胜雪嘴角弯起的原因——她也以为叶锋也是在开玩笑!

ps:字数已够,这些是免费的。感谢愚乐,若不是他,今日便要断更了,有什么错,明天会改,同时明天也将冲击下7000字,为了全勤而奋斗!苦逼的男人,其他就不说了,都是难兄难弟啊。老实说,愚乐的书很不错,喜欢的可以去看看,《一个娱乐帝国的诞生》。我推书一栏也有,挂了很久,再说一下。

第183章抱歉,你们全都中了我的毒

但叶锋随后却告诉他们……你们想多了!

只见叶锋冲天而起,南宫胜雪紧随其后,二人飞出客栈,青山寇绝大部分,尚未反应过来。

唯有“刀剑无影扇”顾人同,只听他冷喝一声:“哪里逃!”半丈长的玄铁扇,倏忽翻转,人已呼啸而起。那玄铁扇重达七十二斤,但他拿在手中,竟似轻若无物。

唰!

玄铁扇骤然展开,并不算明媚的光线下,竟泛起丝丝金光,闪人双眼。

高手相斗,容不得半点差池。这,同样是“刀剑无影扇”顾人同的一手后招,平时并不起眼,但到了关键时刻,就成了一招毙命的杀手锏。

转瞬,顾人同已挡在叶锋、南宫胜雪突围路前。玄铁扇骤然打开,顾人同顺势又是一挥。

呼!

似刮起小型飓风一般,两人身前空气顿时被抽走,四周空气根本来不及补上。这股空气形成的强大气压,同时呼啸而出,排山倒海一般,冲向叶锋和南宫胜雪。

南宫胜雪比顾人同更天才,实力也更强劲,但多日潜逃,外加沧澜江助沈家夺剑一役,她又硬生生受了“无极神魔”夜无极一掌,受伤极重。

纵然用了九个月时间来调理,她身体仍未完全恢复过来。

这雷霆一击,是万万强挡不得的。再者说,也实在没必要强来。唯一的问题是,她身前那家伙……这个时候,她竟然会担心别人,这实在是前所未有之事。

脸颊红了红,赶忙摇了摇头,心底啐了一句。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又证明她多想了。

顾人同雷霆一击攻来,叶锋脚步腾挪,大叫一声:“点子扎手。扯呼!”早已凭借绝妙轻功,自南宫胜雪身前闪开,躲到一旁去了。

并且看他心有余悸的样儿,那是想有多远。就躲多远,生怕受半点伤害似的。

“你、你……真是……”

南宫胜雪心下气结,翻了个白眼,暗骂自己自作多情,先前还为误会叶锋,心生愧疚。不知怎的,心底竟还泛出一丝别样滋味,有些恼怒,有些凄苦,当然还有鄙夷。

自她出身以来。谁不拿她当宝,待她长大,追她的男人更是不知几几,即便自己冷言拒绝,那些男人惋惜的同时。也仍笑脸相迎,绅士得很。

一句话:反正她就没遇过叶锋这种男人!

电光火石之间,她手腕抖动,红绫犹如出水狂龙,冲天而起,挂在不远处一棵参天古树。身形骤然而起,轻巧躲过顾人同这一击。

轰隆一声闷响。两人身后,客栈前栓马匹的勾栏,轰然散架!

玄铁折扇随即跟上,顾人同右手一翻,招式再变,顺势点了过去。南宫胜雪冷叱一声。红绫另一头横向一摆,两人竟同时使出一招“横扫千军”。

玄铁扇vs金红绫。

轰然一声巨响,凭空生出一记炸雷,声势骇人,惊心动魄。

两人同时闷哼一声。同时倒退两步。这一招,又斗了个旗鼓相当,但南宫胜雪额头沁着点点汗珠,而顾人同却一派悠闲自在,谁占上风,一眼便知。

倏忽之间,两人已经交上手。

双方普一交手,便尽皆拿出杀手锏,仿若龙蟠虎绕,不死不休。顾人同并未因南宫胜雪夺人眼球的容貌,而有半分留情;南宫胜雪也并未因内伤未好,而生逃离之心。

南宫胜雪是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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