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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骑战机-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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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微笑着不在意似的地甩开司机的手,嘴里不断的在说:“OK!OK!”反正词不达意,司机发现自己的力气居然没有这个年轻人大,对方直接从手里松脱出来,两三步就已经下了车。

大巴司机还想再追出车外,却被林默随手轻轻一推,一屁股坐倒回车门里,他傻傻地盯着林默一步步离去。

这个年轻人居然是疯了还是怎么的,怎么能独自一人行走在草原上,迫于一车的乘客还需要照顾,还要救治伤员等待救援,大巴司机只能看着林默消失在视线里。

这个世界没有龙神,却有龙的传说,林默的龙骑士契约就只剩下一个心灵沟通的能力,劫匪们虽然骑着马逃之夭夭,但从林默手上抢走的手表却是凶残的金属巨龙,都说无知者无畏,如果他们知道真相,别说打劫,恐怕连靠近的勇气都没有。

感觉好方向,林默顺着劫匪逃走的方向一步一步追了过去。

他不着急,反正力气有的是,走路可不会累死龙骑士,然而劫匪却要停下来休息,林默心底却是稳稳的吃定了这伙劫匪。

没有直接让金币暴起杀人,主要是考虑到善后,这个世界的人族推理能力简直是太强大了,要是知道个什么怪兽,三两下扯到自己身上,那可是满身是嘴也说不清。主要还是怕麻烦,龙骑士只管杀人,什么时候要还顾虑合理善后收尾,没有了以前的空骑军团相关人员配合,这个世界上只剩下自己唯一一个龙骑士,林默只能自力更生,小心行事。

这伙劫匪极为狡猾,往一个方向直跑出二十公里后,又折转另一个方向,不断的策马狂奔,不愧是号称马背上的民族之一。

劫匪却不知道有个家伙居然靠着心灵沟通远远的吊在他们后面,不紧不慢,一步步的追踪着。

林默的步伐虽慢,但一步却是踏出平常人两三步的距离,在这茫茫草原上犹如鬼魅般忽隐忽现,当初穿着几百斤重的龙骑重铠依然平步如飞,更何况此刻身无重物,真要是跑起来,大概也不会比赛马慢多少。

天色入夜,林默独自一人行进,依然是手表模样待在劫匪行囊中的金币向林默指明方向,虽然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微弱的星光,但劫匪们所处的位置就像一支冲天的光柱一样,在林默眼中清晰毕现。

劫匪们虽然在早有准备休息地点换乘了马匹,但是却依旧人困马乏,入了夜后,在草原中扎下营来。

想必遭劫的大巴那里已经有警察赶到,但从事发到警察赶到,起码需要两三个小时,再加上救治伤员和汇报,至少会拖上几个小时,要从这辽阔无比草原地找到这些已逃远的劫匪,却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深没及膝的草可以轻易掩盖住所有的马蹄痕迹,而且劫匪们随时可以换装扮作牧民,躲过天上飞机的搜索。

临时搭起的几个户外帐篷围绕起一个小营地,在小小的野外行军炉上热着一锅热汤,一柄锋锐的哈萨克鹰嘴小刀不紧不慢地向锅内削着熏肉块,不时撒下一小搓香料,热腾腾的水蒸气带着咸香向周围飘散而去。

周围割了一大圈草,拌上豆饼喂上了马,一个络腮胡子的劫匪从马匹的背囊里拎出几支小瓶装的伏特加,丢给坐在行军炉前的人,嘻嘻哈哈的拧开盖子,你一口,我一口互相传递着,等着锅里的东西煮好,不时唱个一两句民谣,表达自己今天收获的喜悦。

性子有些等不及的一个劫匪忍不住拉开袋子,翻看着收获,不时发出哈哈哈大笑。

大把的钞票,金银珠宝首饰,还有值钱的东西,这伙劫匪们清点着战利品,盘算着怎么尽快脱手,换取大把现金,又可以花天酒地的享受挥霍奢华的舒服日子,这伙亡命徒完全不把军队和警察放在眼里,本来就是提着脑袋的买卖,只要跑得快,混得一天算一天,哪管得日后是吃枪子还是把牢底坐穿。

行军炉里固体酒精发出淡蓝色的火焰,汤锅里翻腾起来,熏肉块儿,蔬菜还有其他什么,已经饿坏了的劫匪食指大动,掏出各自的汤碗,分好人手一张馕饼,准备开动。

“@#%^&*”远远传来有人在附近说话,可是听不懂是在说什么,林默偏就没学过那些匪话。

劫匪们有些惊诧的扭过头望去,一个年轻人站在营地外围,行军帐篷边的野外LED灯微弱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正笑盈盈地看着他们。

如果他们能听得懂中文的话,一定能听得明白林默所说的话,“好香啊,各位有没有多一人份的吗?!”

这个龙骑士倒是挺会赶在饭点儿上。

“是,是这家伙!白天的时候,我就在车上见过他,还抢过他的一块表!”其中一个劫匪突然站了起来,指着林默喊。

这家伙怎么追上来的,难道还有其他人,劫匪们如临大敌,乒乒乓乓将手里的餐具丢了一地,手忙脚乱找出自己的枪,齐齐对准林默,还不忘手开了手电筒对着林默身后和周围一阵猛照,试图找出包围自己的军警们。

第75节 手表面上的最后一滴血

“他怎么追上来的!”其他劫匪在林默身后和附近什么都没有找到,空空如也。

“你是什么人!赶快滚开!”

黑夜、旷野、独自一人,横跨将近一百多公里的距离,真不知道是怎么追上来的。

夜路走多了总要撞鬼,这伙劫匪却有一种撞上鬼的感觉。

劫匪们一点也不敢大意,这个被抢过的年轻人行为带着诡异,他们不敢擅自开枪,杀人是容易,对手的底细却一点都摸不清楚。

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林默毫不在意,除了少数大口径、强火力的火器外,像这些劫匪们手上拿着的TT…33手枪和AK,几乎不能将他怎么样。

语言不通,没办法,只好用拳来交流,林默从这些劫匪抢劫与杀人过程中习以为常的熟练,就看出这些人都是背负累累人命的亡命徒,游牧民族的犯罪分子更加凶狠,更加草菅人命。

林默毫无征兆地突然双脚一蹬地面,仅仅眼睛眨了一下的功夫就冲到了劫匪们中间,直接一拳就给一个劫匪放了风筝。

嗷嗷惨叫着摔飞出去十多米高,手中不慎扣动着的AK74喷吐着子弹,枪焰急促爆闪,一道道暗红色的弹道撒向天空,紧接着就传来一声沉闷的落地声,再无声息。

这样的高度摔下来就算草地柔软,也是要去掉半条命。

林默的动作太快了,这些劫匪甚至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这么近的距离,手中的枪简直成了烧火棍,极容易杀伤自己人,这伙劫匪大多装备着俄制AK74突击步枪,采用的5。45口径的小口径枪弹号称“毒弹头”,打入人体后会剧烈翻滚,造成严重伤势。

劫匪们在慌乱中散来,可是林默的第二个目标就是曾经抢劫过他的那个劫匪,一巴掌拍掉对方手中与中国产五四式手枪同出一源的TT33手枪,另一手直接捏住了对方的脖子,猛地往上一提,一转身就像拎一个麻袋一样翻起,毫无反抗能力的被狠狠拍在林默身后。

其余劫匪被林默凶猛的攻击给吓得激灵了一下,生怕下一个就是自己,忍不住扣动的扳机,失去了理智,疯狂扫射起来。

突然一张巨大的锅状金属圆罩出现在林默身边,360度全面罩住了他全身,无数子弹不分先后击打在金属圆罩上,就像打击了无底洞,甚至连个火花都没溅起直接消失无踪。

这家伙到底是人还是妖怪,劫匪们简直快要被吓疯了,完全失去了人类语言能力,连连怪叫着。

恭候多时的金系巨龙早已按捺不住,趁着这些劫匪的注意力被林默吸引,在他们对准林默开火前,化身为一面巨大的半球形盾牌生生护住林默,曾在异界作为龙骑士的时候林默都不曾享受到如此的待遇。

AK74火力凶猛,战斗射速每分钟40…100发,可毕竟不是机枪,火力持续力不足的弊病暴露出来,突击步枪说不好听点就是炮灰专用枪,打仗冲锋陷阵时,冲不上去就是一个死,当逃兵死得更快,一场阵地突击战时,士兵未必还能活着坚持到用完一个弹匣的火力。

现实毕竟不是小说和电影,没有人个个都是手里都有无限弹药的主角模式。

30发弧形塑料弹匣顷刻间一泄而空,火器近距离遭遇近战对手,如果一搂火全部放了空,那么,接下来就杯具了。

林默右手虚握凌空一挥,笼罩住他周身的金属圆罩化作一柄长度几乎与林默身高等同的巨剑,落入他的手中,样式几乎于以前的斩龙剑一模一样。

斩龙剑的杀伤力连龙族都不敢小视,这才是龙骑士的战斗方式,可是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种战斗方式太血腥,太凶残了。

龙骑士可是与巨兽作战的高端战斗力!牛刀屠鸡,就是形容眼下这个场面。

巨大剑身泛着凌厉的寒光,金系巨龙的演化能力与龙骑士配合的天衣无缝,犹如电光一闪,林默附近又有一个劫匪枪断人亡,仅仅是一剑,恐怕连坦克都能劈的开,更何况血肉组成的人类。

甚至来不及更换弹夹,劫匪们的末日降临了,从林默现身开始,就没打算留下任何一个活口,把这些亡命徒杀一万遍都不够抵偿他们犯下的累累罪孽。

劫匪们走了调的凄惨叫声也无法阻林默的杀戮,巨大的剑身挥舞中将子弹一一吸收融合,连林默的毛都碰不到。

正如林默所想的那样,那些弹头全是喂金系巨龙的糖丸,有谁会怕零食攻击自己的,只需要张口吃就行了,连手都懒得抬。

疯了一样的劫匪甚至忘记了逃跑,可能他们心底认为,碰上这样的怪物,哪怕是开上法拉利也无法逃走吧。

这个时候人类已经在恐惧到了极点后猛然爆发出无畏的勇气,从一个极端冲向了另一个极端。

草原上爆起激烈的枪声,暗红色的弹道在空气中纵横交错,可偏偏却无法击中林默,甚至有劫匪被自己人的子弹给击中,还没来得及痛嚎几声就见到一道寒光迎着自己扑面而来,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近半的劫匪被林默残忍分尸,枪也断人也断,子弹打空了,那些劫匪甚至拔出了马刀,如蝼蚁撼树般向林默亡命冲来。

AK也好,TT33也好,马刀也好,子弹也好,人类手上绝大多数武器都是金属制品,可偏偏碰一头异界以金属为食的怪物,当然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再加上一个龙骑士,哪怕是上帝或真主安拉降临,恐怕也是只有一个结果,全是送菜!

转眼间,只剩下最后一个劫匪高高举起的马刀凝滞在空中,亲眼目睹了近前一个同伙被林默从左肩劈到右腿,就像切奶豆腐一般生生分了尸,一腔滚烫腥气的热血喷了最后一个劫匪一脸。

被血一淋,那个劫匪似乎终于回过魂来,左右看看,除了自己和对面的林默,草原上再无一个站立的人,空气中浓重不散的血腥气让他一阵阵的反胃。

这家伙难道是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魔吗?!

他手里的是什么?!还有之前出现的罩子又是什么,是神器吗?!

难道我们真的是罪孽深重,上天派神使来惩罚我们了吗?

仅剩的劫匪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就像狼群中最后一头濒死的孤狼,十几个呼吸的功夫,刚才还欢声笑语的同伴都倒下了,螳臂当车,甚至连反抗的勇气都在同伙鲜血迎面一浇的时候消耗殆尽。

啊!最后幸存的那名劫匪扔下手中的马刀,掉头转身就跑,他此刻唯一的念头就是离这个恶魔越远越好,能够享受每一次生命的呼吸都成了他的奢望。

突然,他的脚步一顿,无法再往前一步,带着疑惑慢慢低下头看向开始向全身扩散麻木感的胸口,一支带着弧形的利刃从胸口透体而出,越伸越长,直到显现出一支巨大的弯月形无柄单面弧刃。

犹如一轮美丽的残月在他胸口显现,末尾离开胸口的一刹那,劫匪感觉所有五感都离他远去,一片黑暗笼罩住了他的灵魂。

直径近三米,近乎一轮美丽的下弧月形状的弧刃漂浮在空中,微微抖动一下,鲜红的血液毫无阻碍滑过闪烁着寒光的刃面,展现出一种近乎绝望的杀戮艺术。

弧刃轻轻微转,猛地扑向未曾挪过一步的林默,在空中越变越小,最后化作一块造型奢华的手表在轻轻一声碰击声中,扣在了林默的手腕上,精确显示时间的晶莹剔透的表面上最后一滴残血滴落在草丛中。

林默缴获的赃物极多,有好几匹马是专门用来背负赃物,这伙劫匪并不是短期内第一次作案,估计是多次得手,恐怕警方也无法找到全部失主。

劫匪们的劫掠物全部堆到了一起,除了捡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林默没有多取一件。

枪、刀、子弹,一切金属制品全部成了金系巨龙金币的战后甜点,这点慰劳并不为过。

至于那些尸体,并不在林默的考虑之内,就这么随便丢在那里,等到有人能够找到时,恐怕也会荒野的野兽给吞食地不成样子,即便有心人能看出些什么,却只能发现冷兵器利刃切割的痕迹,光凭这一点痕迹,并不能追查到林默的身上。

恐怕这个时候警方已经将林默归入了失踪名单了。

劫匪们带着的马匹在刚才的战斗中被流弹打死了好几匹,林默只牵过一匹枣红马,其余的马全部松开龙头,解放了一切人类施加在它们身上的东西,直接放生了。

背起背包,林默拿出地图和指南针,认准了方向,牵着马慢慢的步行在草原上,这里到处是战斗后的痕迹,实在是不适合扎营。

当晨曦第一缕阳光撒在林默的脸上时,沉睡中的林默眼睫毛抖了抖,从香甜的梦乡中清醒过来,他揉了揉眼睛坐起来,昨晚的战斗使在梦到了异界的龙骑军团,战友阿卡和他的火系巨龙,葛代尔大队长,还有民政大臣那该死独子的葛朗,林默和他们又在一起打打闹闹,和特西帝国火拼了好几场。

第76节 哈萨克毡房

曾经的记忆也开始渐渐模糊起来,半梦半醒的恍惚状态下,林默分辨不出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哪一个才是梦。

林默从水壶里倒出一点水在手心里,抹在脸上一激,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迷离的目光迅速凝聚、闪亮起来,重新焕发出如鹰一般的锐利,梦依旧是梦,自己生活在现实之中,和平的生活不知不觉地消磨他的警惕心。

他需要重新接受挑战,磨砺自己,使自己永远保持着战士所拥有的一颗时刻警醒的心,因此他来了,来到这片危机四伏的草原。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内的草原和中国内陆的蒙古草原没什么区别。

有了马匹代步,林默这一路悠哉悠哉,才真正像个旅行的游人,偶尔也会遇上狼群,也许是慑于林默身上令人恐惧的龙威,远远地嚎叫一声,主动避开了。

说到底现在能充当GPS卫星定位的金币还是给林默提供了很大帮助,脱离了公路,几乎是冲的目标的直线前进。

远处传来悠扬的牧歌声,还有淡淡升向天空的炊烟,林默微微一笑,今晚不必再睡在荒郊野外,也有口热食可以垫肚子。

这几天林默在旅途中,没少遇见过游牧的牧民。

虽然独身一人,又语言不通,可是看到林默和善的谈吐,又没有任何武器,极为好客的牧民极为热情的接待了林默,牧民的毡房成了林默临时的旅馆,手抓羊肉,油果子,熏马肠,让林默遍尝了哈萨克的美食。

哈萨克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如果在太阳下山时放走了客人,就是跳到水里也洗不清这个耻辱”,他们认为客人是安拉赐予的,不可稍有怠慢。

每次受到热情的款待后,要临走时林默都会留下一小叠美元,感谢牧民们的淳朴好客。

林默驾驭着胯下的枣红马向炊烟升起的地方一路小跑而去,在草原上,哈萨克人中流传说:“只要沿途有哈萨克,哪怕你走一年,也不用带一粒粮、一分钱。”

只要看到毡房,林默就算找到了今晚的落脚点。

离得越近,前方人与牲畜的声音就越清晰,可以清楚的听见有小孩子的打闹声音。

伴随着马蹄轻响,几个小孩骑着小马出现在林默的视线里,互相追逐着,嬉笑着,不愧是马背上的民族,年纪不大却是骑术精湛,在马背上稳若泰山,甚至有时还会做一两高难度动作。

这才是真正的骑马打仗游戏,农耕地区孩子们手里的竹马与牧民们孩子胯下的那些骏马比起来,可真是寒碜多了。

不一会儿骑似乎看到有陌生人从远方渐渐接近,好奇的停止了追逐,放缓了马速向林默靠近过来。

林默这一身打扮和草原上的牧民和格格不入,极为招眼,不过好奇的同时,也更容易受牧民的欢迎,与那些草原上的马贼和野兽比起来,林默这个异国游客更加可爱的多。

孩子们临近了几乎只有十几步的距离,笑嘻嘻的打量着林默,说着林默听不懂的哈萨克语,不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忽然其中一个孩子脸色变得有些凝重起来,瞪大了眼睛看向林默骑着的马,似乎在确认着什么,突然脸色一变,惊慌失错的大喊了起来。

林默刚想挥挥手打招呼,却看到这些孩子就像见到了鬼似的,扭着马头,转身向毡房的方向跑去,把林默丢在原地。

“怎么了?!”林默左瞧瞧,右看看,附近没有坏人啊,再看自己,自己也没变妖怪啊!

林默满头的问号,“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啊?”

不一会儿,好几个壮实的成年人拎着枪和马刀冲着林默驾马冲过来,直接把他包围了一起来,枪口对准着他,脸色不善。

林默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让对方这么误会自己,老实地举起手来,情况还没有弄清楚前,并不会向平民动手。

对方看到林默一脸茫然,似乎更加生气了,枪指着林默,马刀一挥一挥的,似乎随时会冲上来砍他。

这个时候,一个套着袷袢,腰间缠着宽牛皮带,头戴色黑色绒边白毡帽,赤红色脸庞,须发花白的老者打马冲进圈子,手一挥,制止了包围着林默的冲动行为,对着林默说了几句话。

还是听不懂,林默摊开双手,无可奈何,瞎猫碰死耗子似的,碰运气似地说道:“不好意思,我不会哈萨克语和俄罗斯语,你们说的什么,我都听不懂!”

说实在的,林默有点后悔在来之前没有做足功课,至少简单的哈萨克语打招呼怎么说都不知道,也不知是情报组那对双子星双胞胎姐妹忘了培训,还是故意没准备。

出乎林默的预料,老者却听懂了,而且还用着比较流利的普通话说道:“你好,远方的客人,很抱歉我的孩子们对你如此无礼!”

林默一开口,老者就知道肯定是误会了,板着脸对边上的那些挥刀执枪的哈萨克汉子训斥了几句,这些汉子悻悻地收起了武器。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林默终于松了一口气,能不动手就尽量不动手,与巨龙搏斗的龙骑士的力量可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他当然不可能任由这些人对自己开枪刀砍吧。

“请问,您的这匹马是从哪里来的?”老者的目光移向林默胯下的那头枣红马,这匹马是林默的战利品,强壮有力,也很驯服听话,草原上带着也很方便,省脚力还不烧油,是最环保的交通工具。

“马?!”林默拍了拍枣红马的脑袋,枣红马亲昵地转过头蹭蹭林默的手,林默怎么也想不出问题会出现马身上,这马可是自己骑了好几天了。

“您看,马屁股上是不是有个图案,这是我们马群里特有的标志,半年前被人偷了去,本以为找不着了,今天又被客人您骑着,所以……”

不言而喻,那群骑马的小孩子和成年汉子把林默当成盗马贼了,在草原上偷马是很重的罪,如果被失主抓到,甚至直接被失主处死都有可能。

林默看向这些人的马屁股,再看看自己头匹枣红马,果然,两方马屁股上用烙铁烧印的图案完全一模一样,这些人对林默表示出愤怒和威胁,这才有理由说的过去。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林默恍然大悟,立刻表示理解,“这马可不是我偷的,而是从一伙强盗手里夺来的。”

“强盗?该死的盗马贼!他们逃到哪里去了,太谢谢你能给我们这个消息了,我要通知其他牧民,一定要消灭这伙害人精。”老者忿忿不平地挥了挥马鞭,在空气中甩了个响,仿佛抽在了那些该死的强盗身上。

“呵呵,他们不知道往哪个方向逃了,反正抢我没抢成功,反倒被我抢了!”林默呵呵笑了起来,半真半假的说道。

反正这伙劫匪这会儿也差不多喂了狼,尸骨无存,任林默说什么就是什么。

“反正今天正好遇上失主,这马就当物归原主好了!”林默跳下马来,拍拍马脖子,他也大度,毕竟一匹马也有着牧马人的心血,任谁被偷了东西都不会高兴。

既然碰上原主了,还是成人之美的好,大不了自己再走几天路,反正离接头地点不远了,否则这马还得找地方处理。

“不不不!”老者连忙跳下马来,极为惊讶地摇摇手后握住林默的手说道:“这马被盗马贼偷走,又能载着远方的客人来到我们面前,这一定是真主的意志,您一定是我们的贵客,这匹马就作为感谢您替我们教训了这伙强盗的礼物,我们可不能收回。”

冥冥之中也许真有真主安拉的意志存在,老者哪里敢收回林默的马,就当完全送给林默了。

“不必了,我快到目的地了,也不可能随时带着这匹马,这段时间的借用我已经很满意了。”林默摇了摇头,出行任务中,这马临时代代步还行,如果没遇上原主人,林默甚至打算直接放生,虽然很驯服,脚力也不错,但也没办法带着回国。

难道战斗机在天上飞啊飞,地上的马儿在地上追啊追,基地里也没骑兵的说法啊!

哈萨克的俗话中,祖先遗产中的一部分是留给客人的,如此巧遇,老者本欲坚决不收,不过林默说的也是实话,一个中国的客人独身一人在大草原上行走,借匹马临时代代步虽然可以,当然也不可能把马带回国,就算带回去可是怎么养啊,又不是小猫小狗,随便哪个超市里都有猫粮狗粮卖。

“那好吧!如果以后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提,哈萨克人对朋友一定是竭尽所能。”老者忽然转过头对那些壮汉们瞪眼怒道:“愣着干什么,还不去准备准备,宰一头最肥的羊!把最好的马奶酒拿出来!”

那伙蛮撞的汉子们哪敢里说什么,连忙作鸟兽散,赶紧去准备。

第77节 巴勒塔伯克和小偷

老者拉着林默的手走向不远处的毡房,一边问道:“我叫布尔兰拜,哈萨克人不像汉人那样有姓氏,您可以直接叫我布尔兰拜大叔就可以了,请问客人如何称呼?!往哪里去?”

布尔兰拜,哈萨克语的意思是“风”。

“我叫莫林,出来一个人旅行。”林默启动了新的身份名字,直接说明来意,他的行程也不是什么秘密,这个异界的名字是他曝露或说漏嘴可能性最低的名字。

“旅行?!”老者布尔兰拜沉默了一下,“我劝你,不要再往南去了,那里是沙漠,可不要一个人进去,实在是太危险了。”在他所知中,南边一向是东突分裂主义者的活动范围,这个年轻人独自一人去,特别还是中国人汉族身份,不得不令人担心。

“没关系!我有认识的朋友附近的镇上做生意,我这趟也是去找他,不会太往南。”林默找了个借口,掩饰过去。

90年代初,中亚各国独立后,活动在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各国的分裂组织打着“东突厥斯坦”的旗号,对中亚各国和地区的安全构成威胁,一直没有停止过恐怖活动。

情报组谢中校曾给林默的地区势力分布图指明了各个地方势力分布,而且这些武装组织背后,背后都有“世维会”、“东伊运”和“维人党”等分裂势力的影子。

“要不,我让我的二儿子巴勒塔伯克给你作向导,也能保护你,我儿子个个都是草原上的雄鹰!”布尔兰拜朝着正从羊群里拖出一头肥羊,吆喝着准备开刀的几个哈萨克壮汉努了努嘴。

面对布尔兰拜大叔的热情,林默也不好拒绝,有一个当地人做为向导带着,安全系数也能略为提高一点,“那好吧,谢谢布尔兰拜大叔了。”

“呵呵,好好!果然是真主安接送来的客人,这才对嘛!”布尔兰拜笑开了怀,花白的胡子一抖一抖,之前林默坚持要把从盗马贼手里抢回来的马送还,他就已经不好意思了,林默能够接受他的好意,让他心理总算平衡了一些。

黑夜笼罩了一望无际的草原,视野里的绿色变成了黑色。

毡房间的烤炉内,不断爆出火星,撒上香料的羊肉焦香,混杂着马奶酒的甘甜,让所有人的心情都愉悦起来。

布尔兰拜亲自提水让林默洗手,端着烤羊的盘子放在他的面前,依着习俗,林默将羊头的腮帮肉割下一块先尝了一块,然后再割下左耳,最后切下羊头送回给布尔兰拜大叔。

走完这一流程,招待林默的晚宴正式开始。

手抓羊肉、马肠、包吾尔沙克(油果子)、抓饭、杰尼特(糜子、面粉、油、蜂蜜等混合的冷食),一道道民族特色的美食摆上来,林默也没有客气,在这里越显得谨慎的客气才是对主人的不尊重,吃得越多,主人才会越加开心,这是所有好客的游牧民族共同点。

天色一亮,林默就牵着枣红马和布尔兰拜大叔的儿子巴勒塔伯克迎着晨曦跨马向南,巴勒塔伯克是个沉默寡言的红脸膛汉子,虽然也能听得懂和讲几句简单的汉语,却依然要靠着手势与林默才能勉强交流上几句。

在中午,几块干肉、馕和奶茶将就了一顿,此时已经接近了草原与沙漠的交界,原来茂盛的草场渐渐稀疏,大块的石砾多了起来,直到傍晚,林默和巴勒塔伯克才看到了远方隐藏的星火灯光和小镇的影子。

“那里,枪,人,很危险!小心!”巴勒塔伯克显然听说过这个小镇,虽然没什么名字,地图上也不好找,但是他也知道这是个亡命徒、罪犯和淘金者的聚集地,在这里的人,除了想冒险捞一票的投机者外,其他的全是危险分子。

巴勒塔伯克和父亲一样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来自中国的年轻人会坚持到这样一个地方来?!不过世界上有太多的为什么让人想不明白,布尔兰拜等人并没打算再三阻止,只能多次善意的提醒。

“我明白,谢谢你送我到这里,巴勒塔伯克,你先回去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林默已经看到了地图上的接头地点,跃下马来,把背包背在身上,缰绳和马鞭递向巴勒塔伯克,“好了,后面这匹枣红马我也不会用上了,你带回去吧,顺便帮我向布尔兰拜大叔说声谢谢!”

这个红脸膛的草原汉子看向小镇的方向,皱起了眉头,嗫嚅了几下嘴唇,摇摇头,并没有接过林默递过来的缰绳和马鞭,“不,我,陪你,进去,不然,我,不放心,阿爸,也会,骂我!”

虽然汉语说的一顿一顿极为费力,但看得出这个热心肠的汉子确实是真心在关心林默。

“真是执拗啊!”林默摇摇头,收回缰绳,点点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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