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赤墓-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最后那个落款倒是毫不迟疑地龙飞凤舞——嬴齐!
第54章 一夫关
苏由几乎可以确定,那只鬼就是嬴齐。还是琴圣、秦圣、秦高祖……所有一切长得像江思齐的家伙都是他!
当苏由这么下结论的时候,四人都在城黄口市的一家酒店里。
“不管怎么说,承蒙秦大圣人大恩大德;我们现在才能好好地待在这里。”靳胜从龙源洞回来以后就怏怏的,情绪不太高;这时正懒懒地半卧在沙发上。
苏由知道这是为什么——这事情走向越来越超出控制,而一贯坚信自己完美计划的靳胜痛恨不在控制范围内的事。
比如说靳胜略嘲讽的“大恩大德”,就是指他离开龙源洞的时候;上一刻还能看见被他打开的厚盖、手已经握住了四角之一的酒盏,下一刻就两手空空地被扔了出去——
真的是扔,而且还是四个人之中垫底的那个!
虽然他现在身体接近铜皮铁骨,但三人的重量和冲力加起来还真是够呛。如果要说好处的话;也算有个不小的好处——就是,他们全都被扔回到了靠近人烟的树林里;不至于在沙漠里饿死——
可不就是恩德嘛?
但是,就连靳胜都不高兴;可想而知江思齐的态度。虽然他还能坐着;但脸上略阴郁的神气已经说明了一切——他没有帮上忙!再一次!
气氛尴尬。大家不仅没有劫后余生的庆幸;反倒要接近冷场。杜英在心里默念了一句真是难搞;硬着头皮上了:“那我们现在至少确定对方是谁了。”他顿了顿,环顾一圈——正好对上靳胜似笑非笑的目光——他顿时脊背一寒,但还是说了下去:“……结合苏由在棺盖上看到的东西,也许可以确定新的线索。”
“一场战争,一个人。”苏由接话道。
他想起在排云山时他做的那个梦——琴圣对他说子由来找我——终于把梦和现实对上了号。因为面容酷似的缘故,就连他们自己都一直在怀疑江思齐和嬴齐之间有某种关系,比如前世今生之类的;更何况古人呢?虽说除了脸之外,名字里只有一个字是相同的,但也已经很够了。
“九霄琴碎了,目雷杯丢了。”靳胜摊手,依旧不太提得起兴致:“我该感谢对方把我的电脑也一起扔回来、还奇迹般地没四分五裂吗?”
扔回来的当然不止靳胜进了灰的笔记本。事实上,他们或扔或遗落在古城里的东西都被扔了回来。只有九霄琴的碎片和目雷杯消失得无影无踪,想必是被对方当作自己的东西留下了。
“如果我们要接下去找,就该想想别的方式。”江思齐总算开了口。“不过,我想,有些事实很明显。”
如果说赤墓没有在任何史书中被提及的话,哈撒尔就绝不是。这座位于西北边陲的城市是如此名闻遐迩,以至于只要是个国人就会知道——
因为哈撒尔正是前秦对前晋的最后一战所在地!
那时秦晋战争已经逼近尾声,两边兵力对比悬殊,前秦占有绝对优势。前晋损兵折将、步步败退,直到最后被包围于他们的都城哈撒尔,闭门不出。
一边三百人,一边三万人;一边弹尽粮绝,一边膘肥马壮。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哈撒尔的城墙防御足以代表那个时代的顶级水平,也没有人会站前晋胜。在所有人眼里,这场战斗肯定是前秦胜出,并且是一面倒的碾压!
前秦军队也这么想。他们之前已经征服了周边国家,前晋是最后一个;只要打下哈撒尔,他们就能为君主立下统一四海的巨大功绩,士气十分高昂。
照史书记载,哈撒尔城墙乃是黄土所建,粘性极强;做砖垒墙,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城门也极为结实,乃是百年以上的紫心木做底,外面再厚厚浇上铁浆。
这两样加起来,让哈撒尔成为了一个几乎无法攻破的堡垒。尤其是,前晋三百人退守之后,就把门上的缝隙用铁水给浇死了,显然打定了主意和都城共存亡。
所以这对前秦军队来说,就像是一头饿极了的狮子看中了一块小骨头,但那块小骨头却装在一个只有细缝的厚铁盒子里一样;看得见吃不着,让它抓心挠肝地想要,饿得眼睛都绿了。
那时已经有了火药,但效力不够,在墙边上炸只能掀出个小坑。无奈,前秦军队只能采取两个笨办法:其一是云梯强攻,其二是纵火熔门。
这时候,前晋的王孙贵族几乎已经全部战死沙场,只剩下原摄政王的儿子姬子由带领剩下的士兵。
姬子由原本就是前晋的骠骑大将军,素来有神勇无双的美名;但大军势如山倒,光靠他一个根本无法扭转败局。
三百人被三万大军围困,想也知道插翅难飞。然而,前秦君主嬴齐想要和平解决此事。他驳回了所有大臣的反对,亲上战场,许诺只要姬子由打开城门,他就能保证他们都有前秦平民的待遇。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何况嬴齐天纵英才,说话向来算数。更何况这招安条件几乎被所有前秦大臣反对——因为那三百人都是姬子由的亲信军队,之前杀了至少二十倍于此的秦兵不说,留活口更是养虎为患!
明知道利害关系,嬴齐还是这么说了,实在不可谓不容易。
但城门上的姬子由听了,只哈哈笑了一声,然后就弯弓搭箭,一箭射到了相距足有一百来丈的嬴齐马前,惊得马匹仰蹄长嘶,差点把嬴齐掀下去。
“吾在,晋在;吾亡,晋乃亡!”
姬子由扔下这句话,最后的攻坚战就避无可避地开始了。
就凭姬子由差一点就把嬴齐射死的眼力和臂力,前秦的几个将军们都深觉这是个心腹大患,不死不行,就加紧了攻势。
云梯不分日夜地上,大火不分日夜地烧!砍了梯,后面还有新梯;死了人,后面的人再顶!
前秦采取了人海战术,前晋显然没法这么陪着烧。就算他们的士兵再英勇,也总有力竭的一刻。而到那个时候,前晋士兵都会用最后的力气痛快给自己一刀,死也不让自己死在秦人手里!
城门口的大火整整烧了三日三夜。门上的铁层融化,再加上炸药,前秦军队终于把号称金汤堡垒的哈撒尔城弄出了个巨大的倒梯形豁口。
豁口里头横七竖八地落满了尸体。前晋的有,更多的是前秦的。在血肉模糊、腥臭冲天的场景里,只有一个人还站着——
那人就是姬子由。
如果以为战争到这里就以前秦的胜利画上句号,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姬子由一杆长枪横在豁口之后,谁想进去,都得先杀了他才行。
史书上的记载,就是姬子由以一敌万,浴血三日,终力尽而亡。而在这种意料之外的巨大损失下,嬴齐让他的将军们拔师回国,不再管还没打开的哈撒尔内城了——没错,他们拼死拼活,只是把瓮城的大门给轰塌了。
“人已去,何来哉?”
君王如此说。
其他大臣这时候找不出话来反驳了。
前晋已经灭亡,所有人都死光了,他们还要在哈撒尔内城上赔上更多的性命吗?
再者说,前秦和前晋虽是敌国,但之前也有交好的时候。无论怎样,姬子由绝对是个英雄;这点无可争议。而对英雄,他们理应有一点点敬意,比如说在姬子由死后保存一座亡国都城最后的完整。
这个故事几乎人尽皆知。虽然后世史学家都认为,正史写姬子由“以一敌万”“浴血三日”的时候肯定有些夸张手法,而野史相传的“红眼入魔”“煞神附体”更是完全不可信;但哈撒尔一战是肯定发生过的,姬子由也是确有其人的。
综合史书记载,哈撒尔理应就在西南边陲的某座戈壁边上,是罕见的沙漠绿洲。不过当然,两千多年之前是绿洲,两千多年后是什么,谁都说不清。
戈壁的范围的确很大,但哈撒尔城里肯定有当时珍贵的记录,对填补前晋、甚至前秦的部分断代史有很大帮助;为了科研目的,国家投入的人力物力绝对不小。但考古学家们至今还没找到哈撒尔,足可想见难度。
“也许那城真的在沙漠里……”江思齐喃喃道。
“也许那城还会自己移动……”靳胜瞪圆眼睛。
“也许那城我们曾经进过……”苏由不可置信。
凑在一个电脑屏幕前看资料的苏由三人面面相觑。照史书的眼熟描述(豁口、瓮城、内城完好什么的),他们之前去到的那座城难道就是哈撒尔城?或者更准确点说,是嬴齐照着哈撒尔城给姬子由修建的机关坟墓?
第55章 男朋友
正如苏由所说;他们剩下的线索就只剩两样,一座城;一个人。他们已经找到了那个人;剩下的就只有一座城了。
但关键在于,不仅仅其他人没有哈撒尔城的消息,杜英也毫不知情。
“这怎么可能?”江思齐对此表示强烈震惊。难道杜英不是特别特别特别古早的妖怪吗?既然认识沁河鬼道,为啥会不认识哈撒尔城?
杜英觉得他也很无奈。“本来就是一南一北的事情;而且我那时候还小。”他皱着嘴唇;“另外,最重要的是,前晋在灭亡后就湮没了。”
“什么叫‘湮没了’?”靳胜抓紧话尾。
“哈撒尔一战;晋人全灭;一个活口都没剩下。”杜英摊手,“都城变成了死城,再也没人进去过了。前秦虽是胜了;但胜得惨烈,从士兵到史官都不喜欢拿出来夸耀——也的确没什么夸耀的。”他扫了苏由一眼,“那场战争只造就了一个英雄。”
“还是个悲情英雄。”苏由帮杜英把话说完。说他的前世是个大将军;这听起来还不错;但若是一个坚守至死的将军……当然不是说不是个好人;但命运的确不怎么地吧?
“然后?”靳胜稍稍坐正了身体。“秦人都不爱提,记载也少,没人再去……慢慢地,人们就忘记了?”
“就是这个意思。”杜英肯定。“要不是资料太少,哈撒尔城能到现在还是个谜吗?”
这话说得有道理。像排云山、龙源洞,本来也就是野史相传的地方,不可能有人正儿八经地去寻找;但确实存在的古代都城就不一样了,肯定是国家重点研究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依旧保持神秘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湮没在历史的滚滚车轮中”了。
“那可真是难了,”靳胜又懒洋洋地瘫下去,“只知道在个戈壁边上的沙漠绿洲里……开玩笑,边界疆域那么广阔,这种模糊标志怎么可能发现得了?别给我说城啊——”他看到杜英想开口,直接截胡了:“除非我们一路上都有之前的那种海市蜃楼来指路,否则凭什么那么多人找不到的地方,我们能找到?”
杜英瘪了瘪嘴。他觉得靳胜依旧在气头上,他最好别多说话。
江思齐对此不发表意见。只有苏由挨个儿瞥了这两人一眼,出来打圆场。“这事儿先不急,毕竟我们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现在大家都累,先休息几天吧。”
城黄口市贵为六朝古都,好吃的好玩的都不少。所幸最后那一扔,三人的证件手机钱财等又回到了身边,可以往家里打电话报平安,还能去各大景点玩一番。
这机会得来不易,苏由和江思齐立马决定去雁塔。
雁塔是城黄口的城市标志之一,始建于前秦,后经多朝陆续修缮,屹立至今,历史悠久。它东面还有一座鸣马寺,佛教世界著名的僧伽蓝摩,始建于前秦之后的前汉;但在中唐时,原址为大火所毁,今人看到的寺庙都是中唐以后重新修建的。南面再过约莫三百米的离山脚下,从诸侯制的前周开始,那儿就因为风水宝地和温泉汤池成为王室离宫的所在地。
有这三座著名建筑,雁塔区域游人络绎不绝,小吃古玩之类的摊贩更是比比皆是。就算是分辨不清古玩真假,挑好吃的总还是没问题的。
对于苏由的共游邀请,靳胜毫不动心。之前也就算了,现在两人关系都定了,他去做电灯泡吗?
“不去不去,我现在就想吃酸菜炖白肉,猪肉炖粉条也可以。”
看靳胜表情十成十不耐烦,苏由摸了摸鼻子,自觉退散。“等我们回来,看看有没有正宗东北馆子,给你带点!”他当然知道靳胜不想去的真实原因,这时候对方给了梯子,他还不赶紧爬下去啊?
死对头不去,江思齐自然高兴。不知道是不是他这次终于爆了一次手气,杜英也找不到人,好像是自己出去溜达了。
这样一来,只有两个人的旅游,简直就是货真价实的约会。就算江思齐心头还萦绕着一些乌云,但这时候也足够他露出真心实意的笑容了。他平时并不特别吃货,也不爱逛街,但今天在景点和小街时都显得特别兴奋,一会儿要吃这个那个,一会儿又要拍照留念。
从排云山开始,苏由就没看江思齐这么高兴过,自然都依着他。他自我感觉两人的相处模式和之前并没有太大区别——除了关系说开外——但他这次终于意识到别人看向他俩的深意目光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那两个葛格关系好好哦!”一个拿着糖葫芦的小女孩奶声奶气地对她妈妈说。
“我还以为那位帅哥买给他女朋友,结果是男朋友啊?”
“真的假的?不过看着挺配?”
就算苏由脸皮堪比城墙——物理意义上的城墙——但这种话绝对是魔法攻击,一下子让他脸红耳臊。所幸他足够皮糙肉厚,这点并不能从脸上看出来。
劳资也没想到,第一次带上街的另一半是个男朋友啊!
正当苏由尴尬得只想望天时,一张缠在竹签上的糖画出现在他面前。他转头一看,果然是江思齐,不由又好气又好笑:“你什么时候喜欢吃这种小玩意儿了?”
“我高兴,怎么地?”江思齐笑,露出一口亮晶晶的白牙,“你不吃的话,我吃了?”
看着那么灿烂的笑容,苏由差一点走神。然后他马上就发现,以他们为圆心的五米范围内,只要是个大姑娘都瞅着江思齐直看。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小子这么招人呢?
“我吃!”苏由这两字简直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笑得这么引人犯罪,就该就地办了!
听出里头浓浓的酸味,江思齐笑得更开心了。要不是他哥对姑娘一向没辙,哪里轮得到他?“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哥!”他特意拖长了那个人称代词,脸又长得嫩,听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
“原来是哥俩啊?”
“哎哟,就算是兄弟,我也被闪瞎了……”
边上的一对年轻女伴捂着胸口过去了,一边走还一边偷偷地瞟着两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俩帅哥呢?
如果靳胜知道这个,一定庆幸自己没和苏由江思齐出去。这两个狗男男!当众凶残秀恩爱,还能不能好了?
不过靳胜这时候还在自己的房间里躺尸。说是躺尸也不太准确,因为他正倚着床头玩水果平板。
总而言之,靳胜就是不太得劲儿。第五次刷新切水果记录之后,他无聊地把平板一甩,转头就看到哈撒尔城的资料还在手提电脑上显示着。
这让他更加心浮气躁。
一座凭空出现的沙丘古城就差点要了他们全部人的命,更何况一座很可能在沙漠腹地的城池?没有任何相关线索,只能两眼一抹黑?事情当然要解决,但是值得以性命做代价吗?
靳胜琢磨着要不要出去透个气,散散步,开拓下思维。
可是外面的太阳是七月末的天,酷热难耐。如果出去转一圈,回来撒上孜然就能吃烤人肉了。以他现在的状态,还真没什么地方比酒店空调房更好。
就在靳胜悻悻然地准备倒回床上睡一觉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
“奇怪,苏由那小子没这么快回来吧?”靳胜狐疑,但还是起了身。不过从猫眼里看出去时,他发现外面既不是苏由也不是客房服务,而是杜英。
“……这家伙又来干嘛?”
靳胜低声嘀咕,真想转身离开。阻止他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因为杜英说:“其实我不需要门铃也可以进去。”
靳胜猛翻白眼。这就是叫他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所以说,他最烦这样的了!
半分钟之后,两人一坐一站,没人先开口。直到靳胜意兴阑珊地转过了所有有线电视的频道,这才把自己往床上一摔,闷声道:“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我就一件事,”杜英的声音和他平时一样安静,“但必须亲口对你说。”
“怎么?”靳胜这句话说得特别不清不楚,因为他真心不想废话,尤其是和杜英废话。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杜英注视着床上呈大字型摊开的人,“我可以保证你们的安全,就算找不到昆仑觞也一样。”
“你保证?”靳胜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句嗤笑的气音。“你倒是告诉我,是谁这次半道溜走的?由子不和你计较,那是他脾气好,懂不懂?”
杜英顿了一下。“我懂。”就连他,都觉得自己某些时候太过分了。靳胜又是那种要求完美的人,对他有各种不满意十分正常。“所以我说了,我必须亲口对你说。”
“至今为止,我还没听出什么必要。”靳胜闭着眼睛挥了挥手。“如果你要说的就是这些的话,现在就可以走了。”
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
就在靳胜觉得对方肯定已经被他的恶言恶语逼走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身下床铺往下陷了一点。他睁开眼,正想呵斥,立马就被自己看到的东西惊呆了:“……你干什么?”脱光了爬他的床是几个意思!
“当然只有一个意思。”杜英似乎会读心术。
“我告诉你,你这次可别想再用上次的手段……”靳胜一下子就想到了他尾椎骨被触摸后的反应,急忙提高警惕,半坐起来。
但就算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杜英皮肤白皙,身体线条美好,绝对符合美人标准。前两次没看清真是太遗憾了……
猛地意识到自己正在想什么,靳胜脸都黑了。“为什么你非得这么做?”杜英看起来也不是什么没节操的人啊?
“这正是我必须亲口对你说的事情。”杜英回答,他觉得鼻尖萦绕的、另一个人的气味已经让他身体开始发热,“只要你喂饱我,去找哈撒尔城的人身安全就不用你担心了。”
……等等,这种喂饱法,尺度也太大了吧!
在把人掀翻到身底下的那一刻之前,靳胜脑海里的最后一个念头就是这个。
第56章 龙吐珠
在外头溜达的苏由和江思齐自然不知道留守的两人已经滚上了床单。不过说句实话,他们现在也想不到别人了。
即使遇上了这么一连串的怪事;从小养成的根深蒂固观念也没那么容易改变;比如说不信神也不信教。
苏由和江思齐在这点上都一样;相当实际。所以他们两人先把自己肚子给填饱,这才优哉游哉地去逛鸣马寺。不过在看到寺僧不到一分钟就要拔掉各个香炉里善男信女点的线香之后(因为很快就又被插满了);他们就放弃了好歹做做模样的心——
“开玩笑;这点时间,香味儿都还没飘到佛祖鼻子里呢!”
江思齐小声对苏由说。这话给周围人听见不太好(不过周围也是人声鼎沸);所以他几乎是贴着苏由耳朵了。
听出要走的意思,苏由正是求之不得。满鼻子香火味儿,他已经要被熏倒过去了。“那就走吧;也没什么特别好看的。”他回答;然后抓着江思齐的手离开——
他身形高壮;轻易地在人流中挤出一条道来。江思齐跟在后面,察觉到交叠手心里黏糊糊的温度;突然只想把苏由拉回来亲吻一通。
当然,这只能想想。且不说惊世骇俗的问题,就算是男女情侣;也得注意公众影响。所以江思齐心动归心动;但最终只是更用力地握紧了手。
鸣马寺是玩不成了,两人排队买了票,准备去登雁塔。
雁塔是座七层方形夯土宝塔,每层四面各有一个方形小窗,沉稳结实,造型古朴,颇有前秦遗风。从四角转圜楼梯登上去也并不费事,只不过最顶层的每个窗口边上都人满为患——因为风景最好,地方又太小,只能挨个儿轮流。
这比外头售票点排队还要虐。好容易轮到他们时,两人身上都已经又出了一身汗。雁塔里头气温并不高,但人太多,热纯粹是挤出来的。
苏由这次又发挥了人形墙壁的重要作用。他往窗户边上一站,立刻就把光挡得严严实实,更别说风了。
江思齐被苏由推到了前面,看着人挡在他后面就想笑。“我觉得你今天特别自觉。”特指约会的自觉。
苏由眉一挑,听出了隐含的意思。但周围人多口杂,他不好直说,只得虎着脸道:“赶紧看!拍照也赶紧的,这样才好给后面的腾位置。”
江思齐侧头看他,突然手扶上苏由肩膀,正正儿就亲到了苏由唇上。
“……你小子干什么?”苏由被吓了一大跳。就算后面的人都被他挡严实了,但窗户可是开着的啊!不怕被人看见吗?
“忍不住了。”江思齐退开半步,笑嘻嘻地说。然后他拿出相机,卡擦卡擦地拍起照来。“据说这地方能看到龙吐珠……啊,好像真的有那么点意思!”
苏由对江思齐挑起火又转移话题的功力十分之鄙视。太差了好吗?小齐什么时候对风水感兴趣?
前面已经说了,城黄口市雁塔区域这块儿从古至今一直被认为是风水宝地,最大的原因就是龙吐珠。
珠子很明显,就是离宫温泉。而龙头呢,就是从它边缘蔓延而起的离山。离山是大离山山脉的一部分,整座山脉卧虎藏龙——号称有四虎一龙。又有云从龙、风从虎之说;主宰风云变幻,所以自古以来就有自然汇聚天下帝王之气的说法。
以城黄口市六朝古都的历史来看,此言不虚。而之前苏由四人经过的黑虎头,就是四虎之一。
但鉴于苏由就没看出黑虎头是个虎头的样子,所以现在十分狐疑。“你说真的吗?你看得出龙吐珠?”不就是山边有座池子吗?
“稍微想象一下嘛!”江思齐不特别在意地回答。因为他的心思早就飞了——这种人挤人的景点有什么好看?还不如赶紧回酒店那啥啥呢,是吧?
苏由看出江思齐的心不在焉,自己伸头掰过相机的可旋转视屏。不看不知道,一看就连他这个摄影外行都忍不住吐槽了:“你拍的这都是什么啊?有几张都糊了!”
“没有三脚架,糊很正常。”江思齐才不会承认他心猿意马。苏由探身的动作让他俩之间的距离缩短至几近没有,那熟悉的热度和气味都在撩拨着他的神经。“哥,我们还是走吧。”他收起相机,转头时有意无意地擦过苏由耳朵边,“饱暖思淫|欲,其他的以后再说!”
尼玛这小子也太特么直白了!
苏由被江思齐的开放程度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了。但震惊只是短暂的时间;等回过神后,他之前那种咬牙切齿的酸溜溜感变得更加明显——
这小子果然只是在他面前装乖!刚才那态度摆明了在床上时会是什么光景——他一想就血脉喷张、再想如果被别人看到就怒火高涨——所以他还是为民除害,收了这妖孽吧!
既然打定了主意,两人就直奔附近最好的去处——离宫温泉旅馆。贵是贵,但现在最重要的是效率,不是么?而且在好的环境里,来第一次xxoo的性价比也是很高的,对吧?
离宫温泉旅馆足有五星级,服务和环境都是杠杠的。尤其每个房间都自带通入温泉活水的大浴池,简直是情|人恋爱必备。
正因为如此,离宫温泉旅馆的住客大多都是情侣。饶是前台小姐见多识广,也不得不强忍内心情绪,给苏由和江思齐办好入住手续,再去内部群嚎叫一句。帅哥靓女的组合不少见,帅哥帅哥的还真挺少见!
不过苏由和江思齐现在没人关心前台小姐什么的。他们刚进房间就急切地吻在了一起,也不管身上都是黏糊糊的汗。最后两人还是推推搡搡地去了浴室,花洒还没打开,衣服就已经洒了一路。而等到温水终于冲下来时,他们已经毫无距离地缠在了一起,喘息粗重。
“这可比梦里带感多了……”在接吻的空隙间,江思齐含糊地说。
苏由原本正专心致志地给江思齐身上种草莓——那滑溜溜的触感真是让他爱不释手——闻言被提起了一点儿兴趣:“你梦到了什么?”别告诉他,江思齐早就做过这样的梦不知道几回了!
江思齐抱着苏由的脑袋,感受着两人紧紧相贴的温度,低声笑了起来:“我梦见……你真的要听吗?”
“说!”作为报复,苏由略微用力地咬了咬嘴下的肌肤,满意地察觉到它有些细小的颤抖。
江思齐溢出的气音几近呻|吟。“我梦到……”他一边吸气一边说,使得声音更加诱|惑,“每到前戏做完、该上真枪的时候,我一叫你哥,你就萎了……”
“……这时候别叫我哥!”苏由简直要给江思齐跪了。这都是什么诡异联想!而且在这种时候提这种事,江思齐还真不担心他萎了啊?
“但说实话,我现在才发现我错了。”江思齐喘着气说,手向下摸,很快虚虚地擦过某个敏感位置。“你听了这话只会更兴奋,是不是,哥?”
苏由略抬头,正好对上江思齐已经被水雾打湿的眼睛,只觉得头皮发麻。他直接把人往肩上一扛,转头就朝着温泉池子去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要教训这小狼崽子,不能用说的,只能用做的!
两人都正当盛年,这一折腾起来真是要不得——从下午就开始做,睡醒吃了晚饭,然后继续滚回床上,期间什么别的都想不到了。
等第二天日上三竿时,苏由才醒过来,发现江思齐趴在他身上睡得正香。浑身都有种纵|欲过后的酸疼无力感,不用看就知道两人身上肯定全都是吻痕。
天啊夏天短袖要怎么出门!苏由立刻就想到了这个。但再想到靳胜已经知道、父母也是迟早的事情,他就心安理得起来,顺手把江思齐往怀里搂了搂。
“哥……”这一动,江思齐就模模糊糊地醒了。但其实他眼睛都没挣开,就自动自发地贴上苏由的胸膛,“困……”相贴肌肤蒸腾摩擦的热意更让他感到昏昏欲睡。
“那就再睡会儿。”苏由毫不思索地回答。但话出口后他才想到一个问题——他好像、几乎、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苏由盯着天花板半宿,这才回忆起来:他昨天答应给靳胜带东北菜;结果带不带不说,他们俩直接夜不归宿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