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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个末世男[重生]-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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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事项便赶紧收拾东西回家,他可住在隔壁村,赶着回去。
  老头一走,确定周哥儿真没大事儿之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尤其是那叫张大柱的壮汉,恨不得留下来陪着,不过这里是林家,房间还是林阿默的私人房间,他是不能久留的,因此只能恋恋不舍的将药方还有一个装着银子的荷包递给林阿默,请求帮忙照顾后才走人。
  忙活闹腾了这么大半天,外面这天都黑完了,晚饭时间也过了,林家老妇可不会等林老根三父子,早招呼着家里其他人把饭吃了,连洗碗水都没留。
  二房媳妇王氏倒是想给他们三父子留一点儿,可没分家她当媳妇的做不了主,刚才去帮忙拿烧酒都被骂了,所以林老根三父子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三父子显然习惯了林老妇这种做法,懒得置气。
  让林老根和吴擎远在外面歇着,林阿默带着弟弟就进了厨房,出来的时候两兄弟手上一人端了两碗由林老根那一个竹筒里分下来,又加了青菜充量的面条,以及几个窝窝头。
  “吴大哥,这碗给你。”
  林阿默着将其中一碗面条最多的递给林老根,第二多的那碗递给他,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朝他弯起笑道。


第10章 难看的青斑
  虽说之前商量好吴擎远来借住只管住不管饭,可经过刚才的这一番折腾林家三父子对他是迅速的熟悉了起来,尤其是他拿出一颗退烧药救了周哥儿的举动,让众人对他好感是蹭蹭蹭的往上涨。
  碗里的面条是林老根中午舍不得吃打包回家的,因为时间的关系,已经泡得很软了,再经过一道加热,基本全成了碎条,而且分量稀少,一碗面条大多都是青菜充数。
  不过尽管如此,对于几月不见荤腥,吃的全是夹杂了麦糠窝窝头的乡下人来说,这样细白面的面条说不上太稀罕,但也已经是很好很美味的食物了。
  而且考虑到他是客人的原因,林阿默给他的碗里特意多分了一些面,吴擎远注意到他自己碗里几乎都是青菜,只有零星几根面条做点缀,可混着面条汤,再配上窝窝头,少年吃的也十分香。
  “吴兄弟,咱们乡下吃食简陋,你莫嫌弃哈。。。。。。”
  这边林老根朝吴擎远招呼了一声,然后将碗里的面条又重新分了一些给小儿子,这才也跟着一口面汤一口窝窝头呼啦呼啦的吃起来。
  难得的面条让父子三人狼吞虎咽,气氛其乐融融,吴擎远道了一声谢也跟着吃起来,对于末世人来说,是不会嫌弃任何可以吃的食物。
  吃饭的空隙,林老根又开始啰嗦了起来,这啰嗦的根源还是林阿默和村里周家老太婆对着干的事情。
  虽说林老根疼他两个孩子,不准任何人说不是,可他也不是不懂理的人,自己小哥儿生的不好看,本来就不好说人家了,性格又因为从小没亲娘教,一点矜持都不懂,现在还跟长辈对着干,这名声传出去,谁家敢娶他哥儿啊。
  过了今年林哥儿就十九了,同龄的小哥儿孩子都地上跑了,林老根心里急啊。
  “。。。。。。阿爹,你说的我都知道,可是今天你也瞧见了,就算周哥儿是周阿奶家捡回来的,周家养了周哥儿,但自从周大爷走了之后,周阿奶就没把周哥儿当人看,让周哥儿当牛做马,没日没夜的干活,现在还差点打死周哥儿,周阿奶真的是太过分了,我不能不管!“
  一提起周哥儿的事情,林阿默放下碗筷,还是有些愤愤不平。
  自己的情况自己当然清楚,敢跟长辈吵架的小哥儿,方圆百里都没有过,传出去明天他头顶就又得多一个不敬长辈的标签,可眼看着周哥儿遭虐他就忍不住脾气。
  “反正也村里没人不嫌弃不指点我啊,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嘛,我就在家孝敬阿爹您一辈子,那多好。。。。。。”
  林阿默倒是看得很开,林老根则担心得很,继续教训“这天下哪儿有不嫁人的姑娘和小哥儿?难不成你要孤家寡人过一辈子?!”
  “阿爹您别生气,不是还有阿弟嘛,阿弟这么聪明,村里的老秀才都夸咱弟聪明,以后去了私塾念书肯定是个能考状元的料,到时候阿弟当了大官,咱们家有钱有势,阿弟就给我招个上门夫婿回来,对吧,阿弟?”
  林阿默接住他爹的话,满脸的笑容和乐观。
  “对,以后我给咱哥撑腰,看谁敢嫌弃咱哥!爹您不用担心。。。。。”
  林天宝也配合点头,两兄弟一唱一和。
  “就你们歪理多!”
  林老根口舌笨,说不过,只能憋着脸瞪了两个娃一眼,又气又笑,虽然是歪理,但说得也不无道理,真嫁不出去,他就多存银子给林哥儿招个上门相公回来也不错。
  见他没有否定这个提议,林阿默和林天宝吐吐舌头嘿嘿笑起来,这就又算边把他们爹给忽悠过去了。
  父子三人的温馨气氛感染了吴擎远,他目光盯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林阿默,被少年开朗乐观的笑容所感染而吸引,不由自主的细细打量。
  忽略脸上那块大大的青斑,林阿默样貌其实长得很可爱,神采奕奕的大眼睛尤其好看,里面充满了少年人的活泼,像山间的泉水,透着令人心悸的清凉。
  但就是因为那块几乎遮住了半张的青斑破坏了一切,不仔细去看,只会觉得他相貌丑陋吓人。
  “吴大哥,我是不是吓到你了。。。。。。”
  正笑着的林阿默感觉到吴擎远的视线,脸上的笑容立刻停了下来,一边伸手将自己长了青斑的半边脸遮住,一边小心翼翼询问。
  因为相貌的原因他从小被人说,哪怕他性格乐观,但也不可能一点自卑都没有,并且对周围人的视线异常敏感,饶是吴擎远动作再小,他也能感觉到,不由得心里有点忐忑的赶忙将自己脸遮住。
  换句现代的话说就是,他觉得自己生得丑不怪他,可吓到别人他就觉得自卑怪自己了,从小到大他没少出门的时候吓到村里的小孩。
  林老根脸上的笑容也瞬间没了,心情沉重,自己小哥儿长得不好看一直都是他的心病,要不是丑,他家林哥儿这么勤快懂事怎么说亲那么困难。
  “没有,我就是觉得,要是没有那块青斑,其实你生得很好看。。。。。。”
  感觉到气氛不对,吴擎远开口安慰。
  “你不是废话嘛,谁都知道咱哥要是不长这块青斑,那就是柳树村最好看的哥儿了!”
  人小鬼大的林天宝翻翻白眼鄙视。
  林家两兄弟从小没娘,年纪也相差了近十岁,林天宝可谓是林阿默当哥又当娘一手带大的,感情比平常人家的兄弟更加亲厚,和林老根一样,不管对不对,就是不许别人说他哥半点不是,一家人都是牛脾气。
  “。。。。。。”
  吴擎远活了两辈子早就是人精了,林家父子的性格他不用相处太久就摸透了,笑了笑没生气。
  倒是林阿默不好意思的朝他说了句“吴大哥你别放在心上,我弟小不懂事”,然后教训似的拍了拍林天宝的头,他虽性格冲动不矜持温柔,但却是懂理的。
  “无妨,我想说你脸上的青斑是可以治的。”
  吴擎远盯着林阿默微笑。
  “你说什么?!”
  林家三父子则因为他这句话瞬间安静下来,然后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异口同声惊呼。
  林阿默脸上的青斑是自娘胎就带出来的,天生的东西,放在现代就是去医院做手术消除也依旧可能会留下一些痕迹,按照这里连发烧都能死人的医疗手段,这种天生的胎记青斑是根本没得治的,也没人听说过胎记还能治的。
  吴擎远竟然说可以治,别说林家三个不懂医的百姓,就是皇宫的御医来了也得这表情!
  “吴大哥,你,你说的都是真的?我脸上青斑真的可以治好吗?”
  林阿默更是扑过来,忘记了授受不亲的规矩,紧紧抓住他的胳膊激动询问,一双漂亮的丹凤眼亮得就像夜空灿烂的星星,充满着期待和光彩。
  吴擎远在他扑过来的一瞬间就紧绷住了身体,几乎是惯性的想要做出防御姿态,末世十年的生活让他的戒备心十分严重,这种近距离的触碰让他十分不习惯。
  但最终他还是忍住了,看看林家三父子充满期待的目光,又看看自己被林阿默抓住的手臂,忽略手臂上属于少年体温的触感,继续说话。
  “是的,我曾在游历的时候遇到过一位老神医,就是我刚才给你们那颗药丸的老神医,他教过我一点粗浅医术,我想我可以帮林哥儿治疗脸上的青斑。。。。。。”
  吴擎远面不改色的胡编解释,他身上有太多解释不清楚的东西,只能编造一些游历遇见的‘老神医’这种根本查不到的虚构人物帮自己顶包。
  虽然来历解释胡编,但林阿默脸上的青斑他的确有办法医治,木系异能者在末世可是最为吃香的几个异能之一,因为它的作用可不仅仅只是催熟控制植物这么简单,还具有治愈作用。
  尽管比不上真正的治愈系异能,但木系异能者等级越高,能力就越强,以他现在的能力,想要治好林阿默脸并不难。
  而且根据他的观察,林阿默脸上的青斑并不是天生长出来的,很有可能是在娘胎里,他娘不小心吃错了东西留下来的毒素,如此就更好解决了。
  “不过我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治好,只有一半的把握。。。。。。”
  虽然心里有十足的把握,但为以防意外,吴擎远说道最后还是补了一句。
  “试试就试试!”
  林老根当即拍板答应,别说只有一半的把握,就是没有把握,只要有机会,林家父子也愿意尝试一下。
  说实话,他家小哥儿在要不是因为长得丑了点儿,在村里那还真是一个抢手的娃,以这里人娶老婆标准基本就三个。
  第一,长得好看,第二,好生养,第三,能下田干活。
  而林阿默除了长得不好看,额头身为小哥儿的孕痣鲜艳明亮,从小帮他爹干活下田更是一把好手,如果脸上的青斑胎记没了,保准上门提亲的人家从他家门槛排到村口!
  这般好消息让林家父子三人高兴极了,林阿默望着他激动的说不出话。
  林老根也欣喜的一个劲儿的拍着吴擎远肩膀兄弟前兄弟后的表示自己一定会努力帮他寻找亲人,之前说好的借宿银子也不用他给了,如果找不到干脆就留在林家,叫他一声老哥哥,拜个异性兄弟,小大人林天宝也欢喜的朝他点头,表示很欢迎。
  “那就多谢林大叔了,找人之事不着急,大叔慢慢帮我打听就可以了。。。。。。”
  面对林家忽然而来的热情,吴擎远不着痕迹揭过,道了谢,没有附和答应林老根一时兴起的结拜。
  前来这个世界之前他就在周老头那里将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了解了一番,古代人情比现代重,结拜可不是拜了就完事儿,一旦做了兄弟以后两家人肯定少不了许多纠缠。
  他现在对林家根本不是特别了解,自然不会胡乱结拜兄弟惹麻烦,他帮林阿默治脸,只是想和林家拉进关系,将来真决定留在这柳树村的时候,有个熟悉的人家方便些。


第11章 年纪不对!
  和林家父子愉快的吃过晚饭后,林阿默便在林老根的吩咐下把家里的空房间收拾出来给吴擎远住,还特意去翻出来一床比较新的床褥棉被给他铺上。
  做完这些少年又跑到厨房烧了些热水给他端过来,笑着和他打完招呼,这才又飞快的端着另一盆水跑回自己屋去照顾昏迷熟睡的周哥儿,小小的身影窜来窜去忙得像个陀螺。
  吴擎远洗漱完毕躺上床的时候,还能看见对面房间,在油灯的光芒下,窗户上倒映出少年拿着针线缝衣服的影子。
  “林阿默。。。。。。”
  盯着那窗户上的倒影,想起林家两兄弟忽悠林老根,少年吐舌头狡黠的模样,笑着低声呢喃了一句,才闭上眼睛入睡。
  。。。。。。。。。。
  吴擎远睡觉一向很浅,天刚擦亮,院子里传出细微的开门起床脚步声,他就醒了,收拾穿好衣服也跟着起床了。
  走出房门,外面除了林家老妇还有三房,林家二房三房的人全部都起床开始干活了,做饭的做饭,打水的打水,连小孩子都不例外,帮着家里做事儿。
  这情况在柳树村并不稀罕,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十岁就算半个大人了,不管男的女的都得帮着干活。
  “吴兄弟,昨晚睡得可好?起来这么早干啥,快回去再睡会儿,等会早饭做好了俺叫你。。。。。。”
  瞧见吴擎远从房间走出来,林老根一边打水一边吆喝,话里话外都是乡村汉子的朴实。
  旁边二房夫妻也朝他点头微笑,老实得很。
  “睡得很好,林大叔我帮你打水吧。。。。。。”
  吴擎远很喜欢这种浓浓的淳朴气息,心情很好的和林家人打了个招呼,便走上前一边帮林老根打水一边说去镇上的事情。
  他虽然在周老头那里,还有在船上的时候打听了不少这里的信息,不过初来乍到,还是再仔细了解一下比较好,村里信息太闭塞,县城又太远,只有镇上最合适。
  不过他去镇上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想换点零碎的银子用,他现在身上就只有十几个铜板了,不管是找人打听周福喜的消息需要银子打点,还是在这地方定居,都需要钱的。
  “要去镇上?行,那你等下和俺家林哥儿一起去吧,阿默他要去镇上给周哥儿抓药,俺刚才还担心他一个人不安全呢,你们一块儿去,俺等会先去隔壁村帮你问问,俺记得隔壁村就有个快七十的周老,跟你说的信息差不多。”
  林老根爽快的点头,他本来就对吴擎远印象挺好的,打从昨晚吃饭的时候知道吴擎远能治好他家林哥儿的脸,他看吴擎远就更加顺眼亲切了,只要一想到儿子能变好看了他连做梦都能笑醒。
  两人在院子里说好了去镇上的安排,吴擎远洗漱完毕,又被热情的林老根请上桌一起吃了早饭,等到林家老夫和三房汉子才起床的时候,跟着林阿默一起出了门。
  其实按照这里规矩,一个汉子和一个小哥儿单独在一起出现是不太合适的,被人看见少不了嚼舌根。
  但这放在林阿默身上就不存在了,桃色绯闻这种事情,基本是不会发生在一个丑哥儿身上的。
  所以在村口碰见一起去镇上的其他村民看到他们俩并排走一起,压根就没往八卦上想,不过还是好奇的凑上来打招呼。
  “阿默今儿也去镇上啊,快来帮婶儿提个篓子,咦,这小兄弟是。。。。阿默你家亲戚啊?”
  几个大婶围过来,打招呼是假,瞧吴擎远才是真。
  她们这小村子不像镇上繁华,除了村里的村民和三姑六婆的亲戚,平常基本没什么陌生人来,偶尔来个没见过的陌生人还算很稀罕的事儿,当然要关注一下。
  夏国人身材普遍高大,村里比他高比他壮的汉子不少,但同时长得还俊朗的可就不多了。
  尤其是吴擎远身上的气质,跟村里的乡下汉子不一样,看着像是从大户人家走出来的,几位大婶好奇得很。
  “吴大哥不是我家亲戚,他是从外面来咱们这边寻亲的,暂时在我家借住。。。。。。”
  都是乡里乡亲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林阿默耐心的解释,几句话就把吴擎远的来历交代清楚了。
  比起吴擎远,他这个本村人的解释自然更有说服力,几位大婶一点都没有怀疑他的身份,还对他从外面来的颇为感兴趣,不停的询问他外面是个什么样子,听说外面繁华热闹得很,是个怎么热闹法啊?外面的人都跟她们一样吗?听路过的商队说外面的人跟她们这里不一样诶,是不是真的?
  这倒不是大婶们太八卦,而是真的好奇,村里的男人大多数都没去过远地方,更别提村里的妇人小哥儿了,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的都大有人在,咋一听他还是从海上那么远的地方来的,自然忍不住问,对外面的世界很是向往。
  吴擎远也不太了解这里其他的地方,不过他在现代就见多识广,随便编一点也能忽悠这些什么都不懂的大婶,但大多数忽悠都是以自己游历而当背景,对自己的家乡半点不提。
  他为人谨慎,但其实不这样一群大婶也不会怀疑,纷纷被他说的外面所吸引,就连林阿默也一脸崇拜的望着他,觉得他竟然去过那么多地方,知道那么多东西好厉害啊!
  吴擎远脸皮也厚,半点不心虚的继续胡编,时不时看看林阿默崇拜的眼神,俊朗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丝笑意。
  村里大婶们的好奇心和八卦能力是非常厉害的,从柳树村到镇上的路程需要走两个小时的路,这段时间她们可以问无数个问题连水都不需要喝一口的。
  哪怕吴擎远再能忽悠,也快被这些大婶给问怕了,尤其是知道他还没成亲,并且准备在石桥镇附近的村长定居,几位大婶眼睛一亮,立刻开始齐心协力的劝说他一定要在她们柳树村落根,然后巴拉巴拉她们那个亲戚的闺女小哥儿还没嫁人,大兄弟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准备做媒。
  这不能怪她们太着急,实在是吴擎远的条件看着很不错,哪怕就算他是大老远来寻求可能是个穷的,但那也无所谓,就凭刚才的谈话,以她们的火眼金睛就能看出来,这绝对是个疼媳妇的好汉子,穷点儿没关系,村里谁家不穷,夫妻一起努力几年就啥都有了!
  “几位婶子心意吴某领了,只是我想找到我亲人再考虑其他事情。。。。。。”
  实在忽悠不下去了,吴擎远只能明着拒绝了,这些大婶的战斗能力实在太强了!
  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几位大婶也终于懂事儿了,有些遗憾的结束这个话题,不过还没到镇上,几位大婶精神很好的又继续另一个话题,好奇他要寻找的亲人是哪家的。
  吴擎远虽然有点无奈,但还是耐心的回答,这跟刚才八卦不一样,这群大婶虽然见识不多,可对周围村子的消息却灵通得很,说不准还能聊出点有用的信息。
  “大兄弟,你是不是记错了啊?咱们这里是有不少当初逃荒迁徙过来的人,可那是十二年前的事情,当初那水灾闹荒可饿死了不少人,咱们村这边运气好,没遭殃,可当时跑了好多难民过来,咱们都记得可清楚呐,再往上走的几十年就没发生过什么灾了。。。。。。”
  聊着聊着,其中一位大婶还真皱着眉头嘀咕了起来。
  “是的吴大哥,咱们这就十二年发生过一次逃荒,昨天你看到的周哥儿就是那时候来到咱们村子的人,我都记得,你看看你是不是哪里记错了?”
  林阿默也跟着点头,昨天他没仔细想,现在前面大婶提出来他也疑惑了起来。
  对啊,之前光听吴擎远说人七十岁惊讶去了,没注意还有个逃荒的信息,他们这里就十二年前有过一次逃荒的大事件,再往前面几十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有点不对啊。
  “对对对,那周哥儿就是当初逃荒来的那一批,要不你去跟那周哥儿打听打听。”
  有婶子好心建议。
  但刚说完就被旁边的人拍了一下笑话“打听什么呀打听,你老糊涂啦,周哥儿当时才五岁,他记得啥啊,俺倒是知道江河村有好几户当初逃过来的人,可以去问问。。。。。。”
  “呸呸呸,咋就不能记得,俺就记得俺五岁时候的事儿!”
  几个婶子忽然转移话题争论了起来。
  吴擎远没有仔细去听众人的争吵了,心中也跟着疑惑了起来,如果按照几个大婶和林阿默的话,他恐怕还真有哪里弄错了,灾荒时间不一样,这周福喜的年纪也就不一样了!


第12章 赵海生
  虽然不知道什么情况,但是从几位大婶的话中,吴擎远确认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所在的现代和这里的古代时间流逝是有差异的,所以帮周老头找弟弟的事情得从长计议一番才行。
  接下来听着几个大婶的争论,大家走了约莫两个小时,终于到了镇上。
  “吴大哥,我就不陪你逛了,咱们镇上就这么大,你慢慢看,不着急,我抓完药就在药铺等你,你逛完来找我,咱们一会儿搭老李叔的牛车回去。“
  林阿默细心的和他交代完才分开慌慌忙忙前去药铺办事儿,那灵活的背影让吴擎远笑了笑才转身在街上慢慢逛起来。
  虽然当初从周老头那里了解了不少这个世界的信息,但只是一些基本注意事项,周老头不可能面面俱到的全部给他说完,既然准备在石桥镇附近定居下来,那他必须再好好了解一下这里的环境,风土人情,以及物价忌讳等等。
  和林阿默说的一样,整个石桥镇并不大,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吴擎远就把整个小镇逛完了。
  不过小镇虽小,却非常繁华,哪怕不是赶集的日子,因为交通四通八达,石桥镇是南来北往大部分商人的途径之地,所以镇上的街道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仔细观察一番之后,吴擎远确定了这个夏国到真是个不错的安身之地,虽说是落后的古代,但这里跟他想象的古代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除了多了一种小哥儿的人之外,由于是个架空朝代,这里不管是政治还是百姓生活都和他所熟知的古代世界有很大的差别,朝廷的法治以及风土人情非常混乱。
  整个社会既有唐朝时期的鼎盛开放,又有秦汉时期几千年的落后严谨,就连各种农作物的出现也十分混乱,玉米土豆番茄等等这些后期才出现的东西这里已经存在,只不过比较稀少没有普遍而已。
  但不管怎么混乱,这里目前为止各国之间的关系暂时还算融洽,没有战争,生活水平低下,却也不会饿死人,对他来说,这个世界绝对是个世外桃源!
  了解一番之后,吴擎远更加坚定了在石桥镇居住的念头,局势和风土人情不用担心,最后剩下的就是物价,想要在这里生活,这是必须了解的,否则买东西被人坑了都不知道。
  因此,把镇上逛完之后,他便随意找了个杂货铺,进去以买东西的借口慢慢挑选东西询问物价。
  此刻杂货铺的生意很好,老板根本没功夫跟他多说,见他询问了一些东西似乎并没有购买的意思,态度便怠慢了下来,不管他去招呼其他客人。
  吴擎远也没有拉住老板继续问,而是就在杂货铺里一边慢慢看,一边从周围人询问价格,讨价还价交易中摘取自己想要信息。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杂货铺里的商品物价他就了解的差不多了,正准备离开,门口却忽然又走进来一对年轻男女。
  因为店铺面积不大,又摆满了货物,行动的空间很拥挤,那对年轻男女又是并排走的,老板再迎接围上去,三个人几乎将整个通道都堵住了,吴擎远根本没法出去,只能等一下。
  反正自己也不着急,他索性就站在里面,准备等老板招呼完两人走了再出去。
  那男女不知道是什么关系,不像是夫妻,因为女的头发明显梳的是少女发髻,不过两人说话举止倒是挺亲密的,打情骂俏暧昧得很,倒是有点像情侣。
  虽然夏国民风开放,两个未婚男女光天化日走在一起亲密点不会怎样,可也少不了被人说几句闲话,两人胆子倒是挺大的。
  此刻那女的似乎应该在生气,男的十分讨好,指着对面一个陶瓷罐子里的糕点准备买几块好吃的点心讨那姑娘欢心。
  吴擎远本来没什么兴趣听人家小情侣闹别扭,但接下来两人的话却一下子吸引住了他的注意力。
  “宝珠,你别生气了,我真不喜欢那个林阿默,他长成那样我怎么会喜欢他呢?不过他是小哥儿,很能干活的,要是能娶回家,以后咱家你做大,他做小,有他在,家里的活你都不用干,跟少奶奶似的多好。。。。。。“
  “我才不信!那林哥儿又不是傻子,我可听说那林家在你们村可不算穷,人家愿意把小哥儿嫁给你当小?我还没见那个村子里的男人娶过俩媳妇的,况且你家还那么穷酸,不是老爷命想着老爷福,姑娘小哥儿一起娶,想得美你,哼!“
  那穿着碎花衣裙的姑娘明显不是好哄的,根本不相信,说话损起来也不客气。
  男子表情有些不太好看了,觉得脸上面子挂不住,不过还是忍了下来,继续讨好朝那姑娘献殷勤,解释。
  “宝珠,你相信我,我说的都是真的,那林哥儿长得丑,又整天没规没矩的在外面抛头露面惹人闲话,过完年他就十九了,到现在还没人去他家提过亲呢,要是我肯娶他,他还不定跑庙里烧香拜佛的感谢呢!珠儿你别气了,我想娶他还不是想你以后舒服点嘛,吃块饼子消气,这香酥饼可是县城最出名的点心铺苏香园的东西。。。。。。。“
  “你倒是打得好算盘。。。。。。”
  那姑娘听完之后心里似乎舒坦点儿了,翻了个白眼,嗔了一句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开始在店铺里面选东西,最后点心蜂蜜女人东西买了一大堆,整整花了半贯铜钱。
  别看这半贯铜钱听起来不多,按照镇上的收入水平,半贯铜钱是大部分人一个月的工钱了,而那男子看穿着打扮,粗衣马褂不像有钱的,一下子花了这么多钱别提多肉痛了。
  不过和刚才面对那姑娘损自己的话一样,他仍旧忍了下来,讨好的把银子付了,才让那姑娘消气,两人提着东西离开。
  等两人一走,吴擎远才一边让老板包几块饼,一边笑着打听。
  “你说刚才那个?赵海生啊,钱记粮店的小跑堂,你不认识啊?咱们镇上买粮都上钱记的,你没见过他?你外地来的?”
  刚才买了半贯钱的东西,现在又赚了他几个饼子的钱,杂货铺老板心情很好,终于一改先前的怠慢态度跟他说话闲谈。
  石桥镇地方就这么大,住在镇上的人大家都认识,一听他询问就知道他是外地来的。
  “是啊,我刚搬到这里来,不认识。。。。。。”
  吴擎远不否认的点点头,笑了笑,接过包好的饼离开。
  。。。。。。。。
  出了这家杂货铺,之后他又去来了其他几家杂货铺闲逛,几番对比之后,吴擎远心里有了数,这才动身走进钱庄,从空间里拿了几根金条出来换银子。
  幸好他还算有先见之明,当初把剩下没用的钱都换成了黄金,数量不多,可按照这里的生活水平,这些金子足够他很舒服的过一辈子了。
  不过拿几根出来应急可以,他并没有打算就靠着这些金子过一辈子,等安定下来还是得找些事情做才是,不能坐吃山空。
  他从现代带过来的黄金每根都是标准金条的重量,按照这里的计量单位换算下来一根金条差不多有3两左右。
  再根据刚才打听到的物价兑换,一两黄金=10两白银,不过因为工业的原因,现代黄金的提纯比古代纯度要高很多,因此和钱庄掌柜交谈下来,一根金条可以给他兑换35两银子。
  最后吴擎远兑换了三根金条总共得了105两才走出来。
  之后他又重新返回杂货铺买了些个人的日常用品,才前去约好的药铺和林阿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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